正文 第四十二章:教廷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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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教廷从古代罗马主教府发展而来,最初无固定机构。1588年教皇西克斯图五世设立教廷各部门,罗马教廷始告形成。其后教廷体制几经变化。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对罗马教廷体制实行了重大改革。罗马教廷的首脑为教皇,枢机团成员有选举或被选举为教皇的权利,分枢机主教、枢机神父、枢机执事三级,因皆穿红衣,在中国通称红衣主教。狭义的教廷仅指天主教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各圣部、各法庭、教廷各秘书处,办事局和理事会以及一些常设委员会,均由教皇授权进行工作。教廷各圣部计有信理部、主教部、圣事礼仪部、神职部、修会及在俗团体部、万民福音传播部、列品部、天主教修院及大学教育部、东仪教会部;教廷各法庭计有宗座特赦法庭、高级法庭、最高法庭等。罗马教廷在一些国家派有外交代表,分为大使和公使,另在一些国家派有教皇私人代表,在一些国际组织中派有代表或常驻观察员。罗马教廷出版官报《宗座官报》。。。。。。”
林浩天的脑海里浮现出这么一段关于教廷的记载,原来林浩天为了收悉这个千年后的世界,大量的阅读史册以及古代文献,才算对这个世界有了初步的了解,了解过后自然便是征服,这是霸王的一贯作风。。。。。。
林浩天仔细的想了想关于教廷的文献。
公元9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取缔所有异教,基督教成为了帝国的国教。基督教成为国教后,罗马教会就成为罗马帝国的一个部门或机构,受皇帝的管辖。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教会开始在在政治上脱离罗马帝国的控制,并逐渐走向他权利的顶峰。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教会依然和当时意大利的统治者日耳曼的东哥特人保持距离,仍臣服于远在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帝国皇帝。但是,由于罗马处于日尔曼蛮族的政治军事影响之下,加之距离遥远,使君士坦丁堡要实现对罗马教皇的有效控制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在日尔曼人入侵期间,或在罗马行政机构撤退或失控的地区,罗马教会作为意大利地区硕果仅存的罗马帝国的政治机构,当时它代表了罗马和基督教的古老传统,它屹立于日尔曼人入侵造成的废墟上,似乎是蛮族无法摧毁的永恒之城,因而在5-6世纪之交时,罗马教会将大批罗马遗民聚集在自己周围。这大大提高了教会的威信。罗马教会因而开始成为一股独立的政治势力。56年,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攻灭东哥特王国,重新统治意大利,罗马教会重新回到了罗马皇帝的控制中,从此直到8世纪中叶,罗马教会一直在拜占庭皇帝的控制(或者说是名义上的控制之下),其间绝大多数教皇均系叙利亚人或希腊人,而当时的教皇也不得不屈从于拜占庭诸皇帝的武力统治,那时的教皇们若不顺从,即会被遭到皇帝的囚禁。但罗马教会最终还是彻底摆脱了拜占庭皇帝,并和君士坦丁堡教会正式分裂,这来自以下三方面的因素:一是,至6世纪中叶起,日耳曼的伦巴第人开始持续进攻意大利,不断蚕食拜占庭在意大利的领地。拜占庭的势力在意大利日趋于衰颓,大约在公元751年,伦巴第人攻陷了拜占庭意大利的首府拉韦那。拜占庭势力被赶出了意大利中部和北部。这事虽使罗马教皇遭到伦巴第人的极大威胁,但也使他们脱离了对拜占庭皇帝全面的隶属关系。。。。。。
一、教皇教皇按天主教内部的说法,是使徒彼得的继承人。他是全世界罗马天主教徒的首领,代表耶稣基督管理教会,宣传福音。由红衣主教选举产生,终身制。教皇的完整头衔为:罗马主教、基督在世代表、首席使徒彼得继承人、西部宗主教、罗马教省都主教、梵蒂冈君主、教皇。现任教皇本笃十六世是罗马天主教会第二百六十七任教皇。根据保罗六世于1967年颁布的《治理教会》宪章规定,教廷中的职位五年一任,期满可连任。各部主席红衣主教,年满75岁可退休,80岁必须退休。教皇逝世时,各部门负责人自动辞职,等候新教皇重新委任。各部门负责人都由教皇授予决策和执行的权力,但教皇保留最后决策权。二、国务院以教廷国务卿为首,负责领导教廷各部门的工作,协助教皇管理全世界教会事务。国务卿与“教会公共事务理事会”合作,处理外交事务。国务卿下设两个小组,一组专门负责为教皇准备和撰写文件,另一组保管教皇的印章。三、教会公共事务理事会相当于外交部,负责与各国政府建立关系,以及管理教廷驻外使节等事项。四、枢机院由枢机主教(亦称红衣主教)组成,原定70名,1976年扩大为17名。1994年,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又任命了0名枢机主教,现在共有167名成员。在各大洲均有代表。枢机院设有院长、副院长、总务和秘书各一名,加上教廷和地方教会中资深的神职人员若干名。由教皇直接领导,协助教会的行政工作,或做教皇的代表和使节,处理教会事务。罗马教廷机构图五、三个法院最高法院—负责监督所有教会的法院,以维护公正的审判。各地教会法院每年向最高法院汇报一次。案件中的有关人士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当时,可向最高法院上诉。最高法院有权责令教区法庭重新审理,或由最高法院直接审理。如果对教会的行政制度有意见,也可向最高法院上诉。教廷的最高法院也是梵蒂冈国的最高法院。圣轮法院—同最高法院一样,也是一个上诉法院。它负责审理对违反教会法规的行政处罚所进行的上诉,也处理各圣部之间的争端。教徒认为教区法庭的判决不公正时,也可向圣轮法院提出上诉。但该法院通常所处理的都是婚姻纠纷的案件。教区法庭遇到疑难问题时,可向圣轮法院咨询。圣赦院—不是一个公开的法庭。主要处理与良心有关的问题,如给予申请人宽免、恩准等。六、两个会议大公会议和世界主教代表会议均由教皇直接领导和主持。前者公元初即已形成,迄今召开了1次;后者1965年成立,每三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可召开临时特别会议,主要讨论有关天主教的信仰问题。七、九个圣部信仰理论部(信理部)—其前身为著名的宗教裁判所,1967年保罗六世将之改为此名。负责维护信仰与教义,查禁和制裁任何违反信仰原则及教义教规的言论和刊物。主教部—负责各地教区的设立。接受并研究各教区的报告。监督各地的主教会议,同时负责监督“拉丁美洲委员会”和“移民与观光委员会”。东方教会部—负责处理有关东方教会内的人事和纪律问题,并与“基督徒合一秘书处”和“非基督徒秘书处”一起,谋求改进同东方教会和其它宗教,特别是伊斯兰教的关系。圣事礼仪部—负责推行有关圣事的规定,处理东西方教会的礼仪。神职人员部(圣职部)—研究和处理各教区的神职人员的培训和生活等问题。修会与世俗修院部—这是两个部门,前者负责处理修会团体的成立或解散,监督修会团体的会规、纪律等;后者负责监督不入修会的在俗神职人员团体的规章制度。万民福音传播部—原名传信部。专门负责培养和派遣传教士。布置和开展世界各地教会的传教工作,从经济和精神上给予支持。册封圣人部—主管册封圣人的过程和手续,以及保管圣人的遗骸、遗物等。公教教育部—监督天主教大学和修道院的组织,包括行政、方针、规章等。罗马教廷内景八、三个秘书处基督徒合一秘书处—1960年成立,负责协调各基督教会之间的关系,推动基督教各派别的统一。非基督徒秘书处—开展基督徒与非基督徒间的联系与对话。无信仰者秘书处—研究无神论的背景和思想,寻找共同点,与无信仰者进行对话。九、办事处教廷经济会计处。教廷遗产管理处。教廷宫廷管理处—负责管理教廷的物业。教廷秘书处—负责安排教皇接见访客和出外访问事宜。中央统计处—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教会及神职人员工作的资料。教廷慈善事业管理处。梵... -->>
“罗马教廷从古代罗马主教府发展而来,最初无固定机构。1588年教皇西克斯图五世设立教廷各部门,罗马教廷始告形成。其后教廷体制几经变化。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对罗马教廷体制实行了重大改革。罗马教廷的首脑为教皇,枢机团成员有选举或被选举为教皇的权利,分枢机主教、枢机神父、枢机执事三级,因皆穿红衣,在中国通称红衣主教。狭义的教廷仅指天主教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各圣部、各法庭、教廷各秘书处,办事局和理事会以及一些常设委员会,均由教皇授权进行工作。教廷各圣部计有信理部、主教部、圣事礼仪部、神职部、修会及在俗团体部、万民福音传播部、列品部、天主教修院及大学教育部、东仪教会部;教廷各法庭计有宗座特赦法庭、高级法庭、最高法庭等。罗马教廷在一些国家派有外交代表,分为大使和公使,另在一些国家派有教皇私人代表,在一些国际组织中派有代表或常驻观察员。罗马教廷出版官报《宗座官报》。。。。。。”
林浩天的脑海里浮现出这么一段关于教廷的记载,原来林浩天为了收悉这个千年后的世界,大量的阅读史册以及古代文献,才算对这个世界有了初步的了解,了解过后自然便是征服,这是霸王的一贯作风。。。。。。
林浩天仔细的想了想关于教廷的文献。
公元9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取缔所有异教,基督教成为了帝国的国教。基督教成为国教后,罗马教会就成为罗马帝国的一个部门或机构,受皇帝的管辖。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教会开始在在政治上脱离罗马帝国的控制,并逐渐走向他权利的顶峰。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教会依然和当时意大利的统治者日耳曼的东哥特人保持距离,仍臣服于远在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帝国皇帝。但是,由于罗马处于日尔曼蛮族的政治军事影响之下,加之距离遥远,使君士坦丁堡要实现对罗马教皇的有效控制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在日尔曼人入侵期间,或在罗马行政机构撤退或失控的地区,罗马教会作为意大利地区硕果仅存的罗马帝国的政治机构,当时它代表了罗马和基督教的古老传统,它屹立于日尔曼人入侵造成的废墟上,似乎是蛮族无法摧毁的永恒之城,因而在5-6世纪之交时,罗马教会将大批罗马遗民聚集在自己周围。这大大提高了教会的威信。罗马教会因而开始成为一股独立的政治势力。56年,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攻灭东哥特王国,重新统治意大利,罗马教会重新回到了罗马皇帝的控制中,从此直到8世纪中叶,罗马教会一直在拜占庭皇帝的控制(或者说是名义上的控制之下),其间绝大多数教皇均系叙利亚人或希腊人,而当时的教皇也不得不屈从于拜占庭诸皇帝的武力统治,那时的教皇们若不顺从,即会被遭到皇帝的囚禁。但罗马教会最终还是彻底摆脱了拜占庭皇帝,并和君士坦丁堡教会正式分裂,这来自以下三方面的因素:一是,至6世纪中叶起,日耳曼的伦巴第人开始持续进攻意大利,不断蚕食拜占庭在意大利的领地。拜占庭的势力在意大利日趋于衰颓,大约在公元751年,伦巴第人攻陷了拜占庭意大利的首府拉韦那。拜占庭势力被赶出了意大利中部和北部。这事虽使罗马教皇遭到伦巴第人的极大威胁,但也使他们脱离了对拜占庭皇帝全面的隶属关系。。。。。。
一、教皇教皇按天主教内部的说法,是使徒彼得的继承人。他是全世界罗马天主教徒的首领,代表耶稣基督管理教会,宣传福音。由红衣主教选举产生,终身制。教皇的完整头衔为:罗马主教、基督在世代表、首席使徒彼得继承人、西部宗主教、罗马教省都主教、梵蒂冈君主、教皇。现任教皇本笃十六世是罗马天主教会第二百六十七任教皇。根据保罗六世于1967年颁布的《治理教会》宪章规定,教廷中的职位五年一任,期满可连任。各部主席红衣主教,年满75岁可退休,80岁必须退休。教皇逝世时,各部门负责人自动辞职,等候新教皇重新委任。各部门负责人都由教皇授予决策和执行的权力,但教皇保留最后决策权。二、国务院以教廷国务卿为首,负责领导教廷各部门的工作,协助教皇管理全世界教会事务。国务卿与“教会公共事务理事会”合作,处理外交事务。国务卿下设两个小组,一组专门负责为教皇准备和撰写文件,另一组保管教皇的印章。三、教会公共事务理事会相当于外交部,负责与各国政府建立关系,以及管理教廷驻外使节等事项。四、枢机院由枢机主教(亦称红衣主教)组成,原定70名,1976年扩大为17名。1994年,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又任命了0名枢机主教,现在共有167名成员。在各大洲均有代表。枢机院设有院长、副院长、总务和秘书各一名,加上教廷和地方教会中资深的神职人员若干名。由教皇直接领导,协助教会的行政工作,或做教皇的代表和使节,处理教会事务。罗马教廷机构图五、三个法院最高法院—负责监督所有教会的法院,以维护公正的审判。各地教会法院每年向最高法院汇报一次。案件中的有关人士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当时,可向最高法院上诉。最高法院有权责令教区法庭重新审理,或由最高法院直接审理。如果对教会的行政制度有意见,也可向最高法院上诉。教廷的最高法院也是梵蒂冈国的最高法院。圣轮法院—同最高法院一样,也是一个上诉法院。它负责审理对违反教会法规的行政处罚所进行的上诉,也处理各圣部之间的争端。教徒认为教区法庭的判决不公正时,也可向圣轮法院提出上诉。但该法院通常所处理的都是婚姻纠纷的案件。教区法庭遇到疑难问题时,可向圣轮法院咨询。圣赦院—不是一个公开的法庭。主要处理与良心有关的问题,如给予申请人宽免、恩准等。六、两个会议大公会议和世界主教代表会议均由教皇直接领导和主持。前者公元初即已形成,迄今召开了1次;后者1965年成立,每三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可召开临时特别会议,主要讨论有关天主教的信仰问题。七、九个圣部信仰理论部(信理部)—其前身为著名的宗教裁判所,1967年保罗六世将之改为此名。负责维护信仰与教义,查禁和制裁任何违反信仰原则及教义教规的言论和刊物。主教部—负责各地教区的设立。接受并研究各教区的报告。监督各地的主教会议,同时负责监督“拉丁美洲委员会”和“移民与观光委员会”。东方教会部—负责处理有关东方教会内的人事和纪律问题,并与“基督徒合一秘书处”和“非基督徒秘书处”一起,谋求改进同东方教会和其它宗教,特别是伊斯兰教的关系。圣事礼仪部—负责推行有关圣事的规定,处理东西方教会的礼仪。神职人员部(圣职部)—研究和处理各教区的神职人员的培训和生活等问题。修会与世俗修院部—这是两个部门,前者负责处理修会团体的成立或解散,监督修会团体的会规、纪律等;后者负责监督不入修会的在俗神职人员团体的规章制度。万民福音传播部—原名传信部。专门负责培养和派遣传教士。布置和开展世界各地教会的传教工作,从经济和精神上给予支持。册封圣人部—主管册封圣人的过程和手续,以及保管圣人的遗骸、遗物等。公教教育部—监督天主教大学和修道院的组织,包括行政、方针、规章等。罗马教廷内景八、三个秘书处基督徒合一秘书处—1960年成立,负责协调各基督教会之间的关系,推动基督教各派别的统一。非基督徒秘书处—开展基督徒与非基督徒间的联系与对话。无信仰者秘书处—研究无神论的背景和思想,寻找共同点,与无信仰者进行对话。九、办事处教廷经济会计处。教廷遗产管理处。教廷宫廷管理处—负责管理教廷的物业。教廷秘书处—负责安排教皇接见访客和出外访问事宜。中央统计处—负责收集整理有关教会及神职人员工作的资料。教廷慈善事业管理处。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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