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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虽失忆却明白自己的责任,为了找回记忆他开始尝试一个又一个的方法。
结果显然是徒劳。
骂声一天比一天重,失忆的作家受不了这种压力。顺理成章,家变身成了与外界相隔离的牢笼,酒精成了他最好的朋友。
时间滚滚而去,终有一天怨声平息,当人们已经快忘掉这个玩笑时,作家的妻子意外的在家里地板下发现了一个小秘密——保存完好的《沙姆巴拉》影印原稿。
作家的妻子本就是他的书迷,当一个书迷无意间捡到了作家原稿,当时心情可想而知。
据说当她读完原稿后,她曾闭上眼睛在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的意思就是很久,她几乎对这个世界崩溃了。但她还不能,因为她知道了发行的大地之心是被人篡改过的,这也是为什么作家写作的时候要把一份原稿藏在地板下面,为什么写作的时候不让任何人参与进来甚至是自己的妻子。
第二天,妻子和作家戴着原稿找到当地最大的一家报社,他们相信这东西足矣征服所有人,足矣吹散所有骂声。
果然报社高层被打动了,他们决定立即把这一消息公告世界,并在报刊上连载这本书,因为这是有史以来最大的炸弹。
作家和妻子满怀欣喜的回到家,尽管他的失忆还没有恢复,可是等待他们的将是无限光明的未来,他们会受后人万般敬仰,会名载史册直到世界的终结。
然而从作家崭露头角的一开始便已经注定,流星就是流星。从此匆匆消散的命运是不可更改的。当晚,人们在大街上看见疯疯癫癫的作家,他满身酒气,四处告诉人们他看见了幽灵,红色的幽灵。
当人们注意到他身上的斑斑血迹时候,每个人的心头都升起一股不详的预兆。
警察来到了作家的大宅,满屋的血迹还是新鲜的,作家的妻子倒在地上,腹部的大洞就是致命的伤口,一把猎枪被随手丢在门口。但血并非都是妻子一人的,还有一条狗。那条狗被人套上了黑熊的外套,活脱脱的万圣节打扮,可是作家家里根本就没有养狗,那么狗是哪儿来的?诡异的是那条狗临死的表情居然是在微笑着。
酒瓶散落一地,疯癫的作家彻底丧失了神智,一切证据表明是作家酒后杀了他的妻子,不知从哪儿来的狗也是他杀的。
作家前一阵子的检查结果出来了,他患有精神方面问题需要治疗,他现在已经彻底变成了一个疯子,不停的念叨着红色的幽灵。
至于报社,他们在媒体上公布的作家的原稿,但是那本原著仅仅是一些细节上的东西和已发售的书籍不同,重点内容根本就是一模一样,看来这又是一场玩笑。
当晚,作者死在了房间了。怎么死的我不记得了,只听说他临死前那空荡荡哀怨的眼神是谁看了都一辈子晚不掉的。
“曾经这是多么轰动的新闻,在我年轻的时候,就发生在这条街。可是现在几乎没人谈论,人们的记性总是这么差,连核泄漏也可以忘掉。”这是他在故事结尾最后说的话。
烟早就熄灭了,酒吧老板的神情一如既往,对待身边的一切似乎都带有五分的毫不在乎。可是这故事对我唯一的作用就是娱乐,毕竟我不是什么风云人物,我的结局不明不白的死掉。
我想我该走了,继续去寻找自己。看医生未尝不是个好方法。
在我向门口走的时候,我发现那个女人还在盯着我。她在我面前用手指了指下面。我忽然忍不住上前问她。
“我身上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你?”
“不,我是说你口袋里有东西。”
我笑了,因为我口袋里只有钱。
“是上衣口袋。”她特意强调。
我按照她的话做了。之后我的脸色变了,虽然看不到可是我知道那绝对不是什么好脸色。因为我的口袋里的确有东西,是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我在你的书架上拿了一本书,很抱歉把你的书弄得那么乱。我把书带到了你父亲那里。
在我读那张纸条的时候,女人起身走了。我望着已走到门前的她,突然一种逮住她的冲动在0.01秒内由我的大脑下达指令给全身,说不定时间比这还快。因为她在门前做了一件事,一件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事。原来黑色短发只是发套的款式。现在她摘下了外面的发套露出里面红色带有波浪的红头发。
我瞬间想起了那张脸,在我脑海画面里出现的那张暧昧的脸。
居然是她。我一定要问个明白!
我追出门外,但有两个穿西装的人将我架了起来。
“放开我!混蛋,你们放开我。”
“抱歉,虽然有些失礼,但我们不得不这样做。”其中一个人说。
女人回头朝我微笑,她让我看一枚戴在她手上的戒指,我感到这场景不知在哪里曾发生过类似的。然后她迅速消失在人群里。
“舒伯特少爷。请您也多少体谅一下我们好吗?”另一个人说。
“你叫我什么?”
十五分钟后,我被带到一栋豪宅里。装饰之豪华可以用金碧辉... -->>
他虽失忆却明白自己的责任,为了找回记忆他开始尝试一个又一个的方法。
结果显然是徒劳。
骂声一天比一天重,失忆的作家受不了这种压力。顺理成章,家变身成了与外界相隔离的牢笼,酒精成了他最好的朋友。
时间滚滚而去,终有一天怨声平息,当人们已经快忘掉这个玩笑时,作家的妻子意外的在家里地板下发现了一个小秘密——保存完好的《沙姆巴拉》影印原稿。
作家的妻子本就是他的书迷,当一个书迷无意间捡到了作家原稿,当时心情可想而知。
据说当她读完原稿后,她曾闭上眼睛在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的意思就是很久,她几乎对这个世界崩溃了。但她还不能,因为她知道了发行的大地之心是被人篡改过的,这也是为什么作家写作的时候要把一份原稿藏在地板下面,为什么写作的时候不让任何人参与进来甚至是自己的妻子。
第二天,妻子和作家戴着原稿找到当地最大的一家报社,他们相信这东西足矣征服所有人,足矣吹散所有骂声。
果然报社高层被打动了,他们决定立即把这一消息公告世界,并在报刊上连载这本书,因为这是有史以来最大的炸弹。
作家和妻子满怀欣喜的回到家,尽管他的失忆还没有恢复,可是等待他们的将是无限光明的未来,他们会受后人万般敬仰,会名载史册直到世界的终结。
然而从作家崭露头角的一开始便已经注定,流星就是流星。从此匆匆消散的命运是不可更改的。当晚,人们在大街上看见疯疯癫癫的作家,他满身酒气,四处告诉人们他看见了幽灵,红色的幽灵。
当人们注意到他身上的斑斑血迹时候,每个人的心头都升起一股不详的预兆。
警察来到了作家的大宅,满屋的血迹还是新鲜的,作家的妻子倒在地上,腹部的大洞就是致命的伤口,一把猎枪被随手丢在门口。但血并非都是妻子一人的,还有一条狗。那条狗被人套上了黑熊的外套,活脱脱的万圣节打扮,可是作家家里根本就没有养狗,那么狗是哪儿来的?诡异的是那条狗临死的表情居然是在微笑着。
酒瓶散落一地,疯癫的作家彻底丧失了神智,一切证据表明是作家酒后杀了他的妻子,不知从哪儿来的狗也是他杀的。
作家前一阵子的检查结果出来了,他患有精神方面问题需要治疗,他现在已经彻底变成了一个疯子,不停的念叨着红色的幽灵。
至于报社,他们在媒体上公布的作家的原稿,但是那本原著仅仅是一些细节上的东西和已发售的书籍不同,重点内容根本就是一模一样,看来这又是一场玩笑。
当晚,作者死在了房间了。怎么死的我不记得了,只听说他临死前那空荡荡哀怨的眼神是谁看了都一辈子晚不掉的。
“曾经这是多么轰动的新闻,在我年轻的时候,就发生在这条街。可是现在几乎没人谈论,人们的记性总是这么差,连核泄漏也可以忘掉。”这是他在故事结尾最后说的话。
烟早就熄灭了,酒吧老板的神情一如既往,对待身边的一切似乎都带有五分的毫不在乎。可是这故事对我唯一的作用就是娱乐,毕竟我不是什么风云人物,我的结局不明不白的死掉。
我想我该走了,继续去寻找自己。看医生未尝不是个好方法。
在我向门口走的时候,我发现那个女人还在盯着我。她在我面前用手指了指下面。我忽然忍不住上前问她。
“我身上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你?”
“不,我是说你口袋里有东西。”
我笑了,因为我口袋里只有钱。
“是上衣口袋。”她特意强调。
我按照她的话做了。之后我的脸色变了,虽然看不到可是我知道那绝对不是什么好脸色。因为我的口袋里的确有东西,是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我在你的书架上拿了一本书,很抱歉把你的书弄得那么乱。我把书带到了你父亲那里。
在我读那张纸条的时候,女人起身走了。我望着已走到门前的她,突然一种逮住她的冲动在0.01秒内由我的大脑下达指令给全身,说不定时间比这还快。因为她在门前做了一件事,一件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事。原来黑色短发只是发套的款式。现在她摘下了外面的发套露出里面红色带有波浪的红头发。
我瞬间想起了那张脸,在我脑海画面里出现的那张暧昧的脸。
居然是她。我一定要问个明白!
我追出门外,但有两个穿西装的人将我架了起来。
“放开我!混蛋,你们放开我。”
“抱歉,虽然有些失礼,但我们不得不这样做。”其中一个人说。
女人回头朝我微笑,她让我看一枚戴在她手上的戒指,我感到这场景不知在哪里曾发生过类似的。然后她迅速消失在人群里。
“舒伯特少爷。请您也多少体谅一下我们好吗?”另一个人说。
“你叫我什么?”
十五分钟后,我被带到一栋豪宅里。装饰之豪华可以用金碧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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