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www.23wx.cx,舂秋左传正义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卑为次。更言“乱则妖灾生”明妖、灾由民起。妖、灾亦通言耳。天虽四时,气唯寒暑,故杜以“反时”为“寒暑易节”物则其数无穷,故总云“群物失性”反其常性即是妖也。释例曰:“物者,杂而言之,则昆蟲草木之类也。大而言之,则岁时日月星辰之谓也。岁者,水旱饥馑也。时者,寒暑风雨雷电雪霜也。日月者,薄食夜明也。星辰者,彗孛霣错失其次也。山崩地震者,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也。凡天反其时,地反其物,以害其物性,皆为妖灾。”是言妖灾皆通天地共为之也。此传地反物者唯言妖耳。洪范五行传则有妖、孽、祸、痾、眚、祥六者之名,以积渐为义。汉书五行志说此六名,云:“凡草物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也。蟲豸之类谓之孽。孽则牙孽矣。及六畜,谓之祸,言其著也。及人,谓之疴。疴,病貌,言浸深也。甚则异物生,谓之眚。自外来,谓之祥。”是六名以渐为称,唯眚、祥有外内之异耳。大旨皆是妖也。“故文反正为乏”
正义曰:许慎说文序云:“苍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孳乳而生。”是文谓之字也。制字之体,文反正为乏。服虔云:“言人反正者,皆乏绝之道也。”人反德则妖灾生,妖灾生则国灭亡,是乏绝之道也。
尽在狄矣。”晋侯从之。六月,癸卯,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辛亥,灭潞。曲梁,今广平曲梁县也。书癸卯,从赴。
[疏]“尽在狄矣”
正义曰:言“尽在狄矣”则狄皆有之。其“反德为乱”则五罪是也。天地灾妖,传不指斥,不知于时潞国有何灾何妖也。
酆舒奔卫,卫人归诸晋,晋人杀之。
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政,三人皆王卿士。使王子捷杀召戴公乃毛伯卫。王子捷即王札子。卒立召襄。襄,召戴公之子。
[疏]“卒立召襄”
正义曰:卒,终也,谓后终立之,非此时即立。毛氏后亦不灭,但传不言之耳。
秋,七月,秦桓公伐晋,次于辅氏。晋地。壬午,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略,取也。稷,晋地,河东闻喜县西有稷山。壬午,七月二十九日。晋时新破狄,土地未安,权秦师之弱,故别遣魏颗距秦,而东行定狄也。颗,苦果反。立黎侯而还。狄夺其地,故晋复立之。复,扶又反。及雒,魏颗败秦师于辅氏。晋侯还及雒也。雒,晋地。雒音洛。获杜回,秦之力人也。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武子,魏犨,颗之父。嬖,必计反。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亢,御也。殉,似俊反。本或作“必以殉”治,直吏反,下“治命”同。亢,苦浪反。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而,女也。踬,陟吏反,徐又丁四反。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传举此以示教。
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千家。亦赏士伯以瓜衍之县。士伯,士贞子。瓜,古华反。衍,以善反。曰:“吾获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丧伯氏矣。”伯,桓子字。邲之败,晋侯将杀林父,士伯谏而止。丧,息浪反。羊舌职说是赏也,职,叔向父。说音悦。向,香丈反。曰:“周书所谓‘庸庸祗祗’者,谓此物也夫!周书康诰。庸,用也。祗,敬也。物,事也。言文王能用可用,敬可敬。夫音扶。士伯庸中行伯,言中行伯可用。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谓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过也。故诗曰:‘陈锡哉周’,能施也。锡,赐也。诗大雅。言文王布陈大利,以赐天下,故能载行周道,福流子孙。施,式豉反。率是道也,其何不济!”
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刘康公,王季子也。原叔,赵同也。孚,芳扶反。不敬,一本作而傲。天夺之魄矣。”心之精爽,是谓魂魄。为成八年晋杀赵同传。魄,普白反。
[疏]注“心之”至“同传”
正义曰:“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昭二十五年传文。
“初税亩”非礼也。穀出不过藉,周法:民耕百亩,公田十亩,借民力而治之,税不过此。以丰财也。
[疏]“初税”至“财也”
正义曰:藉者,借也。民之田穀出共公者,不过取所借之田。欲以丰民之财,故不多税也。既讥其税亩,言“非礼”乃举正礼言“穀出不过藉”则知所税亩者,是藉外更税。故杜氏为十一外更十取一,且以哀公之言验之,知十二而税自此始也。
“冬,蝝生,饥”幸之也。蝝,未为灾而书之者,幸其冬生,不为物害,时岁虽饥,犹喜而书之。
[疏]“冬,蝝生,饥。幸之也”
正义曰:幸之者,为幸蝝冬生,不幸饥也。而传以“饥”连“蝝生”乃云“幸之”者,以岁饥而复有灾,则民弥益其困。由饥之故,乃以为幸,故传连饥释之。
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甲氏、留吁,赤狄别种。晋既灭潞氏,今又并尽其馀党。士会称人,从告。吁,况于反。种,章勇反。并,必政反,一音如字。)
夏,成周宣榭火。传例曰:“人火之也。”成周,洛阳。宣榭,讲武屋,别在洛阳者。尔雅曰“无室曰榭”谓屋歇前。榭本又作谢,音同。
[疏]注“传例”至“歇前”
正义曰:楚语云:“先王之为台榭也,榭不过讲军实,台不过望氛祥。”知榭是讲武屋也。名之曰宣,则其义未闻。服虔云“宣扬威武之处”义或当然也。成周,周之下都。此榭别在洛阳,讲习武事则往就之。尔雅释宫云“无室曰榭”又云:“阇谓之台,有木者谓之榭。”李巡曰:“台,积土为之,所以观望。台上有屋谓之榭。”则榭是台上之屋,居台而临观讲武,故无室而歇前。歇前者,无壁也,如今厅是也。公羊以为“宣宫之榭”谓宣王之庙也。以其中兴,其庙不毁。与左氏异也。
秋,郯伯姬来归。
冬,大有年。无传。郯音谈。
传十六年,春,晋士会帅师灭赤狄甲氏及留吁、铎辰,(铎辰不书,留吁之属。铎,待洛反。)三月,献狄俘。(献于王也。)晋侯请于王。戊申,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大傅。(代林父将中军,且加以大傅之官。黻冕,命卿之服。大傅,孤卿。黻音弗。将,子匠反。大音泰,注同。)
[疏]注“代林”至“孤卿”
正义曰:晋之中军之将,执政之上卿也。大傅又尊于上卿。且加大傅,以褒显之礼命臣者,皆赐之以服,使服而受命。传言“以黻冕”者,黻冕是命孤卿之服,故以之命士会也。论语称“禹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郑玄云:“黻,祭服之衣。冕,其冠也”此云“黻冕”亦当然也。黻,蔽膝也。祭服谓之黻。其他服谓之韠。俱以韦为之,制同而色异。韠,各从裳色。黻,则其色皆赤,尊卑以深浅为异。天子纯朱,诸侯黄朱,大夫赤而已。大夫以上,冕服悉皆有黻,故禹言黻冕,此亦云黻冕。但冕服自有尊卑耳。周礼司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此士会黻冕,当是希冕也。天子大傅,三公之官也。诸侯大傅,孤卿之官也。周礼典命云:“公之孤四命。”郑众云:“九命上公得置孤卿一人。”春秋时晋为霸,王侯亦置孤卿。文六年有大傅阳子,大师贾佗,则晋尝置二孤。
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羊舌职曰:“吾闻之:‘禹称善人,称,举也。不善人远。’此之谓也夫!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善人在上也。言善人居位,则无不戒惧。远,于万反。夫音扶。兢,居陵反,本亦作矜。善人在上,则国无幸民。谚曰:‘民之多幸,国之不幸也。’是无善人之谓也。”谚音彦。
“夏,成周宣榭火”人火之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
[疏]“凡火”至“曰灾”
正义曰:人火,从人而起,人失火而为害。本其火之所来,故指火体而谓之为火。天火,则自然而起,不能本其火体,故以其所害言之,谓之为灾。圣人重天变,故异其名。春秋天变多矣,唯此言火耳。
“秋,郯伯姬来归”出也。
为毛、召之难故,王室复乱。毛、召难在前年。为,于伪反。难,乃旦反,注同。复,扶又反。王孙苏奔晋,晋人复之。毛、召之党,欲讨苏氏,故出奔。
冬,晋侯使士会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礼。原襄公周大夫。相,佐也。相,息亮反,注同。殽烝。烝,升也。升殽于俎。殽,户交反。烝,之承反。
[疏]注“烝,升也,升殽于俎”
正义曰:礼,升殽于俎皆谓之烝,故烝为升也。郑玄诗笺云:“凡非穀而食之曰殽。”则殽是可食之名。切肉为殽,乃升于俎,故谓之殽烝。
武子私问其故。享当体荐而殽烝,故怪问之。武,士会谥;季,其字。
[疏]注“享当”至“其字”
正义曰:若公侯来朝,王为设享,则当有体荐。荐其半体,亦谓之房烝。武子谓巳被王享,亦当房烝,今乃殽烝,故怪而问之。
王闻之,召武子曰:“季氏,而弗闻乎?王享有体荐,享则半解其体而荐之,所以示共俭。
[疏]注“享则”至“共俭”
正义曰:王为公侯设享,则半解其体而荐之。为不食,故不解折,所以示其俭也。“示其俭”与下“示慈惠”成十二年传文。
宴有折俎。体解节折,升之于俎,物皆可食,所以示慈惠也。折,之设反,注同。
[疏]注“体解”至“惠也”
正义曰:王为公侯设宴礼,体解节折,升之于俎,即殽烝是也。其物解折,使皆可食,共食啖之,所以示慈惠也。其宴饮殽烝,其数无文若祭祀体解,案特牲馈食礼有九体:则肩一、臂二、臑三、肫四、胳五、正脊六、横脊七、长胁八、短胁九。此谓士礼也。若大夫礼,则十一体,加脡脊、代胁。其诸侯天子无文,或同十一。
公当享,卿当宴,王室之礼也。”公谓诸侯。
[疏]注“公谓诸侯”
正义曰:五等诸侯总名为公,故云“公谓诸侯”言诸侯亲来,则为之设享,又设燕也。厚用体荐,燕用折俎。若使卿来,虽为设享,仍用公之燕法,亦用折俎,是王室待宾之礼也。周语说此甚详:“王召士季曰:子弗闻乎?禘郊之事,则有全烝。王公立饫,则有房烝。亲戚宴享,则有殽烝。”今“叔父使士季实来”“唯是先王之宴礼,欲以贻尔”“体解节折,而共饮食之。于是乎有折俎”“以示容合好”“将安用全烝?”注国语者皆云,禘祭宗庙,郊祭天地,则有全其牲体而升于俎,谓之全烝。王公立饫,即享礼也。礼之立成者名为饫。半解其体而升于俎,谓之房烝。传言体荐,即房烝也。亲戚宴享,则宴享礼同,皆体解节折,乃升于俎,谓之殽烝。此传略而为文,犹是彼意,故注皆取彼解之。
武子归而讲求典礼,以脩晋国之法。传言典礼之废久。
经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无传。再与文同盟。)
[疏]注“再与文同盟”
正义曰:锡我以文六年即位,七年盟于扈,十四年于新城,鲁、许俱在,是再同盟也。
丁未,蔡侯申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丁未,二月四日。
夏,葬许昭公。无传。葬蔡文公。无传。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无传。不书朔,官失之。
己未,公会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断道,晋地。断,直管反,一音短。
秋,公至自会。无传。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传例曰:公母弟。肸,许乙反。
传十七年,春,晋侯使郤克徵会于齐。(徵,召也。欲为断道会。)齐顷公帷妇人,使观之。郤子登,妇人笑于房。(跛而登阶,故笑之。顷音倾。跛,波可反。)
[疏]注“跛而登阶”
正义曰:沈氏引穀梁传云:“鲁行父秃,晋郤克跛,卫孙良夫眇,曹公子首亻区,故妇人笑之。”是以知郤克跛也。穀梁传定本作“郤克眇,卫孙良夫跛”
献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报,无能涉河!”不复度河而东。复,扶又反。献子先归,使栾京庐待命于齐,曰:“不得齐事,无复命矣。”栾京庐,郤克之介,使得齐之罪乃复命。庐音卢,又力于反。郤子至,请伐齐,晋侯弗许。请以其私属,又弗许。私属,家众也。为成二年战于鞍传。鞍音安。齐侯使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会。晏弱,桓子。朝,如字。及敛盂,高固逃归。闻郤克怒故。敛,徐音廉,一音力渐反。盂音于。夏,会于断道,讨贰也。盟于卷楚,卷楚即断道。卷音权,一音居免反。辞齐人。晋人执晏弱于野王,执蔡朝于原,执南郭偃于温。执三子不书,非卿。野王,县,今属河内。苗贲皇使,见晏桓子。贲皇,楚斗椒之子,楚灭斗氏而奔晋,食邑于苗地。晏弱时在野王,故因使而见之。贲,扶云反。使,所吏反。注及下同。归,言于晋侯曰:“夫晏子何罪?昔者诸侯事吾先君,皆如不逮,言汲汲也。逮音代,或大计反。汲音急。举言群臣不信,诸侯皆有贰志。举亦皆也。齐君恐不得礼,不见礼待。故不出,而使四子来。左右或沮之,沮,止也。沮,在吕反。曰:‘君不出,必执吾使。’故高子及敛盂而逃。夫三子者曰:‘若绝君好,宁归死焉!’为是犯难而来。吾若善逆彼,彼齐三入。好,呼报反。为,于伪反。难,乃旦反。以怀来者。吾又执之,以信齐沮,吾不既过矣乎?过而不改,而又久之,以成其悔,何利之有焉?使反者得辞,反者高固,谓得不当来之辞。
[疏]“以信齐沮”
正义曰:使沮者之言信也。“而又”至“有焉”
正义曰:晏桓子等惧晋之命,不得巳而来,恨齐侯之使也。今晋不以礼待之,而又久执之,以成其悔恨。言本恨齐,今又恨晋。齐侯见晋如此,将有背晋之心。齐若叛晋,何利之有?言此者,劝晋侯免之耳。
而害来者,以惧诸侯,将焉用之?”晋人缓之,逸。缓,不拘执,使得逃去也。传言晋不能脩礼,诸侯所以贰。焉,于虔反。拘,九于反。
秋,八月,晋师还。
范武子将老,老,致仕。初受随,故曰随武子,后更受范,复为范武子。复,扶又反。召文子曰:“燮乎!吾闻之,喜怒以类者鲜,文子,士会之子,燮,其名。燮,素协反。鲜,息浅反。易者实多。易,迁怒也。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巳。’诗小雅也。遄,速也。沮,止也。祉,福也。遄,市专反。祉音耻。君子之喜怒,以巳乱也。弗巳者,必益之。郤子其或者欲巳乱于齐乎?不然,余惧其益之也。余将老,使郤子逞其志,庶有豸乎!豸,解也。欲使郤子从政,快志以止乱。豸,本又作鸠,直是反;或音居牛反,非也。解音蟹,此训见方言。
[疏]注“豸,解也”
正义曰:方言文。
尔从二三子,唯敬!”二三子,晋诸大夫。乃请老。郤献子为政。
“冬,公弟叔肸卒”公母弟也。凡大子之母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弟。以兄为尊。凡称弟,皆母弟也。此策书之通例也。庶弟不得称公弟,而母弟或称公子。若嘉好之事,则仍旧史之文。惟相杀害,然后据例以示义。所以笃亲亲之恩,崇友于之好,释例论之备矣。好,呼报反。
[疏]“凡大”至“弟也”
正义曰:此例再言“凡”者,前“凡”明称母弟之人,適子及妾子之等;后“凡”明策书称弟者,皆母弟之义。公之母弟见经者,郑段、鲁公子友、卫叔武实母弟而不称弟。陈公子招,昭元年称公子,八年称弟。释例曰:“母弟之宠,异于众弟,盖缘自然之情,以养母氏之志。公在虽俱称公子,其兄为君,则特称弟。殊而异之,亲而睦之。既以隆友于之恩,亦以奖为人弟之敬,成相亲之益也。通庶子为君,故不言夫人之子,而曰母弟。母弟之见于经者二十,而传之所发,六条而已。凡称弟皆母弟,此策书之通例也。庶弟不得称弟,而母弟得称公子,故传之所发,随而释之。诸称弟者,不言皆必称弟也。秦伯之弟针適晋,女叔齐曰‘秦公子必归’。此公子亦国之常言,得两通之证也。仲尼因母弟之例,据例以兴义。郑伯怀害弟之心,天王纵群臣以杀其弟,夫子探书其志,故显称二兄以首恶。佞夫称弟,不闻反谋也。郑段去弟,身为谋首也。然则兄而害弟,称弟以章兄罪;弟又害兄,则去弟以罪弟身也。推此以观其馀,秦伯之弟针,陈侯之弟黄,卫侯之弟鱄出奔,皆是兄害其弟也。秦伯有千乘之国,而不能容其母弟,传曰‘罪秦伯’。归罪秦伯,则针罪轻也。陈侯不能制御臣下,使逐其弟,传曰‘非罪’。非黄之罪,则罪在陈侯。此互举之文也。至于陈招杀兄之子,宋辰率群卿以背宗国,披大邑以成叛逆,然不推刃于其兄,故以首恶,称弟称名,从两下相杀也。统论其义,兄弟二人交相杀害,各有曲直,存弟则示兄曲也。郑伯既云失教,若依例存弟,则嫌善段,故特去弟,两见其义也。若夫朝聘盟会嘉好之事,此乃兄弟之笃睦,非义例之所兴,故仍旧史之策,或称弟,或称公子。践土之盟,叔武不称弟,此其义也。莒挐非卿,非卿则不应书,今嘉获,故特书。特书犹不称弟,明诸书弟者皆卿也。”“先儒说母弟,善恶褒贬既多相错涉”“又云称弟皆谓公子,不为大夫者,得以君为尊。案传莒挐非卿,乃法所不书,书而不言弟,非得以君为尊也。凡聘享嘉好之事,于是使卿,故夷仲年之聘,皆以卿称弟而行。此例所谓兄称弟皆母弟。左传明文而自违之。颍氏又曰:臣无竟外之交,故云弟以贬季友,子招乐忧,故去弟以惩过。郑段去弟,唯以名通,故谓之贬。今此二人皆称公子。公子者,名号之美称,又非贬所也。”刘炫云:“再言‘凡’者,前‘凡’据適妻子为文,后‘凡’嫌妾子为君,母弟不得称弟,故更言‘凡’也。”
经十有八年,春,晋侯、世子臧伐齐。(臧,子郎反。)
公伐杞。无传。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传例曰:“自外曰戕。”邾大夫就鄫杀鄫子。戕,在良反,徐又在精反。鄫,才陵反。
[疏]注“传例”至“鄫子”
正义曰:杜以会盟之例卿则书名氏,大夫则称人,此称邾人,故云邾大夫耳。贾逵亦云“邾使大夫往残贼之”
甲戌,楚子旅卒。未同盟而赴以名。吴、楚之葬,僣而不典,故绝而不书,同之夷蛮,以惩求名之伪。僣,子念反。惩,直升反,止也,又作徵,如字,明也。
[疏]注“未同”至“之伪”
正义曰:诸侯之葬,鲁不会则不书。知吴楚之葬为僣不书者,襄二十九年传称葬楚康王,公亲送葬,经亦不书,故知其不为鲁不会也。礼坊记曰:“天无二日,国无二王”“示民有君臣之别。春秋不称楚、越之王丧”“恐民之惑也”郑玄云:“楚、越之君僣号称王,不称其丧,谓不书葬也。公羊传曰:‘吴楚之君不书葬,辟其号也。’”辟其号者,五等诸侯死则称爵书卒,及葬,则从彼臣子之辞,皆称为公。若书楚葬,亦宜从彼所称,当云葬楚庄王。以此僣而不典,不得称王,故遂绝之而不书其葬,同之蛮夷。言其不足纪录,以惩创自求名号之伪。同之蛮夷者,蛮夷卒亦不书,言其不书似之也。
公孙归父如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大夫还,不书,春秋之常也。今书归父还奔,善其能以礼退。不书族者,非常所及。今特书,略之。笙,鲁竟也,故不言出。笙音生,徐又敕贞反,云“本又作柽,亦作朾”案徐后音,是依二传文。竟音境。
传十八年,春,晋侯、大子臧伐齐,至于阳穀。齐侯会晋侯盟于缯,以公子彊为质于晋。晋师还,蔡朝、南郭偃逃归。(晋既与齐盟,守者解缓,故得逃。缯,才陵反。质音致。解,佳买反。)
夏,公使如楚乞师,欲以伐齐。公不事齐,齐与晋盟,故惧而乞师于楚。不书,微者行。
秋,邾人戕鄫子于鄫。凡自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弑、戕皆杀也,所以别内外之名。弑者,积微而起所以相测量,非一朝一夕之渐。戕者,卒暴之名。弑音试,注同。弑字从式,杀字从殳,他皆放此。别,彼列反。一朝,如字。卒,寸忽反。
[疏]注“弑戕”至“之名”
正义曰:弑者,试也,言臣下伺候间隙,试犯其君。戕者,残也。言外人卒暴而来,残贼杀害也。弑、戕皆是杀也,所以别内外之名耳。释例曰:“列国之君,而受害于臣子,其所由者积微而起,所以相测量,非一朝一夕之渐,故改杀为弑。戕者,卒暴之名。有国之君当重门设险,而轻近暴客,变起仓卒,亦因事而见戒也。臣弑其君,子弑其父,世之恶逆,君子难言。故春秋诸自内虐其君者,通以弑为文也。春秋弑君多矣,其戕唯此一事。自弑其君,足明无道,臣罪之例。戕者,外人所杀,为无防被害,皆是君自招之;纵使君或无道,其恶不加外国,不得从弑君之例也。若战死则书灭。此谓在国见杀耳。”
楚庄王卒,楚师不出。既而用晋师,成二年战于鞍是。楚于是乎有蜀之役。在成二年冬。蜀,鲁地,泰山博县西北有蜀亭。
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宠。归父,襄仲子。欲去三桓,以张公室。时三桓强,公室弱,故欲去之,以张大公室。去,起吕反,下注“将去”并同。张,如字,一音陟亮反。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冬,公薨。季文子言于朝曰:“使我杀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適谓子恶,齐外甥,襄仲杀之而立宣公。南通于楚,既不能固,又不能坚事齐、晋,故云失大援也。適,丁历反,注同。援,于眷反。夫音扶。臧宣叔怒曰:“当其时不能治也,后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许请去之。”宣叔,文仲子,武仲父,许,其名也。时为司寇,主行刑。言子自以归父害己,欲去者,许请为子去。请为,于伪反。遂逐东门氏。襄仲居东门,故曰东门氏。子家还,及笙,子家,归父字。坛帷,复命于介。除地为坛而张帷。介,副也,将去,使介反命于君。坛音善。介音界。
[疏]“复命于介”
正义曰:聘礼复命之礼云:“公南乡”“使者执圭”“反命曰:以君命聘于某君,某君受币于某宫。某君再拜,以享某君,某君再拜”“若聘君薨于后”“归,执圭,复命于殡。升自西阶,不升堂。子即位,不哭。辩复命,如聘,子臣皆哭。与介入,北乡哭,出袒括发。入门右,即位踊”是君之存亡皆有复命之礼。今身将出奔,不得亲自复命,故立介于位。介当南面,归父于介前,北面执圭复命。既复命之后,北面哭。乃退,括发讫,前即位,北面哭,三踊而出。以复命之语语介,使知令介以此言告于殡也。
既复命,袒、括发,以麻为发。袒音但。括,古活反。即位哭,三踊而出。依在国丧礼设哭位,公薨故。遂奔齐。书曰:“归父还自晋。”善之也。
卑为次。更言“乱则妖灾生”明妖、灾由民起。妖、灾亦通言耳。天虽四时,气唯寒暑,故杜以“反时”为“寒暑易节”物则其数无穷,故总云“群物失性”反其常性即是妖也。释例曰:“物者,杂而言之,则昆蟲草木之类也。大而言之,则岁时日月星辰之谓也。岁者,水旱饥馑也。时者,寒暑风雨雷电雪霜也。日月者,薄食夜明也。星辰者,彗孛霣错失其次也。山崩地震者,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也。凡天反其时,地反其物,以害其物性,皆为妖灾。”是言妖灾皆通天地共为之也。此传地反物者唯言妖耳。洪范五行传则有妖、孽、祸、痾、眚、祥六者之名,以积渐为义。汉书五行志说此六名,云:“凡草物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也。蟲豸之类谓之孽。孽则牙孽矣。及六畜,谓之祸,言其著也。及人,谓之疴。疴,病貌,言浸深也。甚则异物生,谓之眚。自外来,谓之祥。”是六名以渐为称,唯眚、祥有外内之异耳。大旨皆是妖也。“故文反正为乏”
正义曰:许慎说文序云:“苍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谓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孳乳而生。”是文谓之字也。制字之体,文反正为乏。服虔云:“言人反正者,皆乏绝之道也。”人反德则妖灾生,妖灾生则国灭亡,是乏绝之道也。
尽在狄矣。”晋侯从之。六月,癸卯,晋荀林父败赤狄于曲梁。辛亥,灭潞。曲梁,今广平曲梁县也。书癸卯,从赴。
[疏]“尽在狄矣”
正义曰:言“尽在狄矣”则狄皆有之。其“反德为乱”则五罪是也。天地灾妖,传不指斥,不知于时潞国有何灾何妖也。
酆舒奔卫,卫人归诸晋,晋人杀之。
王孙苏与召氏、毛氏争政,三人皆王卿士。使王子捷杀召戴公乃毛伯卫。王子捷即王札子。卒立召襄。襄,召戴公之子。
[疏]“卒立召襄”
正义曰:卒,终也,谓后终立之,非此时即立。毛氏后亦不灭,但传不言之耳。
秋,七月,秦桓公伐晋,次于辅氏。晋地。壬午,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狄土。略,取也。稷,晋地,河东闻喜县西有稷山。壬午,七月二十九日。晋时新破狄,土地未安,权秦师之弱,故别遣魏颗距秦,而东行定狄也。颗,苦果反。立黎侯而还。狄夺其地,故晋复立之。复,扶又反。及雒,魏颗败秦师于辅氏。晋侯还及雒也。雒,晋地。雒音洛。获杜回,秦之力人也。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武子,魏犨,颗之父。嬖,必计反。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亢,御也。殉,似俊反。本或作“必以殉”治,直吏反,下“治命”同。亢,苦浪反。杜回踬而颠,故获之。夜梦之曰:“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而,女也。踬,陟吏反,徐又丁四反。尔用先人之治命,余是以报。”传举此以示教。
晋侯赏桓子狄臣千室,千家。亦赏士伯以瓜衍之县。士伯,士贞子。瓜,古华反。衍,以善反。曰:“吾获狄土,子之功也。微子,吾丧伯氏矣。”伯,桓子字。邲之败,晋侯将杀林父,士伯谏而止。丧,息浪反。羊舌职说是赏也,职,叔向父。说音悦。向,香丈反。曰:“周书所谓‘庸庸祗祗’者,谓此物也夫!周书康诰。庸,用也。祗,敬也。物,事也。言文王能用可用,敬可敬。夫音扶。士伯庸中行伯,言中行伯可用。君信之,亦庸士伯,此之谓明德矣。文王所以造周,不是过也。故诗曰:‘陈锡哉周’,能施也。锡,赐也。诗大雅。言文王布陈大利,以赐天下,故能载行周道,福流子孙。施,式豉反。率是道也,其何不济!”
晋侯使赵同献狄俘于周,不敬。刘康公曰:“不及十年,原叔必有大咎,刘康公,王季子也。原叔,赵同也。孚,芳扶反。不敬,一本作而傲。天夺之魄矣。”心之精爽,是谓魂魄。为成八年晋杀赵同传。魄,普白反。
[疏]注“心之”至“同传”
正义曰:“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昭二十五年传文。
“初税亩”非礼也。穀出不过藉,周法:民耕百亩,公田十亩,借民力而治之,税不过此。以丰财也。
[疏]“初税”至“财也”
正义曰:藉者,借也。民之田穀出共公者,不过取所借之田。欲以丰民之财,故不多税也。既讥其税亩,言“非礼”乃举正礼言“穀出不过藉”则知所税亩者,是藉外更税。故杜氏为十一外更十取一,且以哀公之言验之,知十二而税自此始也。
“冬,蝝生,饥”幸之也。蝝,未为灾而书之者,幸其冬生,不为物害,时岁虽饥,犹喜而书之。
[疏]“冬,蝝生,饥。幸之也”
正义曰:幸之者,为幸蝝冬生,不幸饥也。而传以“饥”连“蝝生”乃云“幸之”者,以岁饥而复有灾,则民弥益其困。由饥之故,乃以为幸,故传连饥释之。
经十有六年,春,王正月,晋人灭赤狄甲氏及留吁。(甲氏、留吁,赤狄别种。晋既灭潞氏,今又并尽其馀党。士会称人,从告。吁,况于反。种,章勇反。并,必政反,一音如字。)
夏,成周宣榭火。传例曰:“人火之也。”成周,洛阳。宣榭,讲武屋,别在洛阳者。尔雅曰“无室曰榭”谓屋歇前。榭本又作谢,音同。
[疏]注“传例”至“歇前”
正义曰:楚语云:“先王之为台榭也,榭不过讲军实,台不过望氛祥。”知榭是讲武屋也。名之曰宣,则其义未闻。服虔云“宣扬威武之处”义或当然也。成周,周之下都。此榭别在洛阳,讲习武事则往就之。尔雅释宫云“无室曰榭”又云:“阇谓之台,有木者谓之榭。”李巡曰:“台,积土为之,所以观望。台上有屋谓之榭。”则榭是台上之屋,居台而临观讲武,故无室而歇前。歇前者,无壁也,如今厅是也。公羊以为“宣宫之榭”谓宣王之庙也。以其中兴,其庙不毁。与左氏异也。
秋,郯伯姬来归。
冬,大有年。无传。郯音谈。
传十六年,春,晋士会帅师灭赤狄甲氏及留吁、铎辰,(铎辰不书,留吁之属。铎,待洛反。)三月,献狄俘。(献于王也。)晋侯请于王。戊申,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大傅。(代林父将中军,且加以大傅之官。黻冕,命卿之服。大傅,孤卿。黻音弗。将,子匠反。大音泰,注同。)
[疏]注“代林”至“孤卿”
正义曰:晋之中军之将,执政之上卿也。大傅又尊于上卿。且加大傅,以褒显之礼命臣者,皆赐之以服,使服而受命。传言“以黻冕”者,黻冕是命孤卿之服,故以之命士会也。论语称“禹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郑玄云:“黻,祭服之衣。冕,其冠也”此云“黻冕”亦当然也。黻,蔽膝也。祭服谓之黻。其他服谓之韠。俱以韦为之,制同而色异。韠,各从裳色。黻,则其色皆赤,尊卑以深浅为异。天子纯朱,诸侯黄朱,大夫赤而已。大夫以上,冕服悉皆有黻,故禹言黻冕,此亦云黻冕。但冕服自有尊卑耳。周礼司服:“孤之服,自希冕而下。”此士会黻冕,当是希冕也。天子大傅,三公之官也。诸侯大傅,孤卿之官也。周礼典命云:“公之孤四命。”郑众云:“九命上公得置孤卿一人。”春秋时晋为霸,王侯亦置孤卿。文六年有大傅阳子,大师贾佗,则晋尝置二孤。
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羊舌职曰:“吾闻之:‘禹称善人,称,举也。不善人远。’此之谓也夫!诗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善人在上也。言善人居位,则无不戒惧。远,于万反。夫音扶。兢,居陵反,本亦作矜。善人在上,则国无幸民。谚曰:‘民之多幸,国之不幸也。’是无善人之谓也。”谚音彦。
“夏,成周宣榭火”人火之也。凡火,人火曰火,天火曰灾。
[疏]“凡火”至“曰灾”
正义曰:人火,从人而起,人失火而为害。本其火之所来,故指火体而谓之为火。天火,则自然而起,不能本其火体,故以其所害言之,谓之为灾。圣人重天变,故异其名。春秋天变多矣,唯此言火耳。
“秋,郯伯姬来归”出也。
为毛、召之难故,王室复乱。毛、召难在前年。为,于伪反。难,乃旦反,注同。复,扶又反。王孙苏奔晋,晋人复之。毛、召之党,欲讨苏氏,故出奔。
冬,晋侯使士会平王室。定王享之,原襄公相礼。原襄公周大夫。相,佐也。相,息亮反,注同。殽烝。烝,升也。升殽于俎。殽,户交反。烝,之承反。
[疏]注“烝,升也,升殽于俎”
正义曰:礼,升殽于俎皆谓之烝,故烝为升也。郑玄诗笺云:“凡非穀而食之曰殽。”则殽是可食之名。切肉为殽,乃升于俎,故谓之殽烝。
武子私问其故。享当体荐而殽烝,故怪问之。武,士会谥;季,其字。
[疏]注“享当”至“其字”
正义曰:若公侯来朝,王为设享,则当有体荐。荐其半体,亦谓之房烝。武子谓巳被王享,亦当房烝,今乃殽烝,故怪而问之。
王闻之,召武子曰:“季氏,而弗闻乎?王享有体荐,享则半解其体而荐之,所以示共俭。
[疏]注“享则”至“共俭”
正义曰:王为公侯设享,则半解其体而荐之。为不食,故不解折,所以示其俭也。“示其俭”与下“示慈惠”成十二年传文。
宴有折俎。体解节折,升之于俎,物皆可食,所以示慈惠也。折,之设反,注同。
[疏]注“体解”至“惠也”
正义曰:王为公侯设宴礼,体解节折,升之于俎,即殽烝是也。其物解折,使皆可食,共食啖之,所以示慈惠也。其宴饮殽烝,其数无文若祭祀体解,案特牲馈食礼有九体:则肩一、臂二、臑三、肫四、胳五、正脊六、横脊七、长胁八、短胁九。此谓士礼也。若大夫礼,则十一体,加脡脊、代胁。其诸侯天子无文,或同十一。
公当享,卿当宴,王室之礼也。”公谓诸侯。
[疏]注“公谓诸侯”
正义曰:五等诸侯总名为公,故云“公谓诸侯”言诸侯亲来,则为之设享,又设燕也。厚用体荐,燕用折俎。若使卿来,虽为设享,仍用公之燕法,亦用折俎,是王室待宾之礼也。周语说此甚详:“王召士季曰:子弗闻乎?禘郊之事,则有全烝。王公立饫,则有房烝。亲戚宴享,则有殽烝。”今“叔父使士季实来”“唯是先王之宴礼,欲以贻尔”“体解节折,而共饮食之。于是乎有折俎”“以示容合好”“将安用全烝?”注国语者皆云,禘祭宗庙,郊祭天地,则有全其牲体而升于俎,谓之全烝。王公立饫,即享礼也。礼之立成者名为饫。半解其体而升于俎,谓之房烝。传言体荐,即房烝也。亲戚宴享,则宴享礼同,皆体解节折,乃升于俎,谓之殽烝。此传略而为文,犹是彼意,故注皆取彼解之。
武子归而讲求典礼,以脩晋国之法。传言典礼之废久。
经十有七年,春,王正月。庚子,许男锡我卒。(无传。再与文同盟。)
[疏]注“再与文同盟”
正义曰:锡我以文六年即位,七年盟于扈,十四年于新城,鲁、许俱在,是再同盟也。
丁未,蔡侯申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丁未,二月四日。
夏,葬许昭公。无传。葬蔡文公。无传。
六月,癸卯,日有食之。无传。不书朔,官失之。
己未,公会晋侯、卫侯、曹伯、邾子,同盟于断道。断道,晋地。断,直管反,一音短。
秋,公至自会。无传。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传例曰:公母弟。肸,许乙反。
传十七年,春,晋侯使郤克徵会于齐。(徵,召也。欲为断道会。)齐顷公帷妇人,使观之。郤子登,妇人笑于房。(跛而登阶,故笑之。顷音倾。跛,波可反。)
[疏]注“跛而登阶”
正义曰:沈氏引穀梁传云:“鲁行父秃,晋郤克跛,卫孙良夫眇,曹公子首亻区,故妇人笑之。”是以知郤克跛也。穀梁传定本作“郤克眇,卫孙良夫跛”
献子怒,出而誓曰:“所不此报,无能涉河!”不复度河而东。复,扶又反。献子先归,使栾京庐待命于齐,曰:“不得齐事,无复命矣。”栾京庐,郤克之介,使得齐之罪乃复命。庐音卢,又力于反。郤子至,请伐齐,晋侯弗许。请以其私属,又弗许。私属,家众也。为成二年战于鞍传。鞍音安。齐侯使高固、晏弱、蔡朝、南郭偃会。晏弱,桓子。朝,如字。及敛盂,高固逃归。闻郤克怒故。敛,徐音廉,一音力渐反。盂音于。夏,会于断道,讨贰也。盟于卷楚,卷楚即断道。卷音权,一音居免反。辞齐人。晋人执晏弱于野王,执蔡朝于原,执南郭偃于温。执三子不书,非卿。野王,县,今属河内。苗贲皇使,见晏桓子。贲皇,楚斗椒之子,楚灭斗氏而奔晋,食邑于苗地。晏弱时在野王,故因使而见之。贲,扶云反。使,所吏反。注及下同。归,言于晋侯曰:“夫晏子何罪?昔者诸侯事吾先君,皆如不逮,言汲汲也。逮音代,或大计反。汲音急。举言群臣不信,诸侯皆有贰志。举亦皆也。齐君恐不得礼,不见礼待。故不出,而使四子来。左右或沮之,沮,止也。沮,在吕反。曰:‘君不出,必执吾使。’故高子及敛盂而逃。夫三子者曰:‘若绝君好,宁归死焉!’为是犯难而来。吾若善逆彼,彼齐三入。好,呼报反。为,于伪反。难,乃旦反。以怀来者。吾又执之,以信齐沮,吾不既过矣乎?过而不改,而又久之,以成其悔,何利之有焉?使反者得辞,反者高固,谓得不当来之辞。
[疏]“以信齐沮”
正义曰:使沮者之言信也。“而又”至“有焉”
正义曰:晏桓子等惧晋之命,不得巳而来,恨齐侯之使也。今晋不以礼待之,而又久执之,以成其悔恨。言本恨齐,今又恨晋。齐侯见晋如此,将有背晋之心。齐若叛晋,何利之有?言此者,劝晋侯免之耳。
而害来者,以惧诸侯,将焉用之?”晋人缓之,逸。缓,不拘执,使得逃去也。传言晋不能脩礼,诸侯所以贰。焉,于虔反。拘,九于反。
秋,八月,晋师还。
范武子将老,老,致仕。初受随,故曰随武子,后更受范,复为范武子。复,扶又反。召文子曰:“燮乎!吾闻之,喜怒以类者鲜,文子,士会之子,燮,其名。燮,素协反。鲜,息浅反。易者实多。易,迁怒也。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巳。’诗小雅也。遄,速也。沮,止也。祉,福也。遄,市专反。祉音耻。君子之喜怒,以巳乱也。弗巳者,必益之。郤子其或者欲巳乱于齐乎?不然,余惧其益之也。余将老,使郤子逞其志,庶有豸乎!豸,解也。欲使郤子从政,快志以止乱。豸,本又作鸠,直是反;或音居牛反,非也。解音蟹,此训见方言。
[疏]注“豸,解也”
正义曰:方言文。
尔从二三子,唯敬!”二三子,晋诸大夫。乃请老。郤献子为政。
“冬,公弟叔肸卒”公母弟也。凡大子之母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弟。以兄为尊。凡称弟,皆母弟也。此策书之通例也。庶弟不得称公弟,而母弟或称公子。若嘉好之事,则仍旧史之文。惟相杀害,然后据例以示义。所以笃亲亲之恩,崇友于之好,释例论之备矣。好,呼报反。
[疏]“凡大”至“弟也”
正义曰:此例再言“凡”者,前“凡”明称母弟之人,適子及妾子之等;后“凡”明策书称弟者,皆母弟之义。公之母弟见经者,郑段、鲁公子友、卫叔武实母弟而不称弟。陈公子招,昭元年称公子,八年称弟。释例曰:“母弟之宠,异于众弟,盖缘自然之情,以养母氏之志。公在虽俱称公子,其兄为君,则特称弟。殊而异之,亲而睦之。既以隆友于之恩,亦以奖为人弟之敬,成相亲之益也。通庶子为君,故不言夫人之子,而曰母弟。母弟之见于经者二十,而传之所发,六条而已。凡称弟皆母弟,此策书之通例也。庶弟不得称弟,而母弟得称公子,故传之所发,随而释之。诸称弟者,不言皆必称弟也。秦伯之弟针適晋,女叔齐曰‘秦公子必归’。此公子亦国之常言,得两通之证也。仲尼因母弟之例,据例以兴义。郑伯怀害弟之心,天王纵群臣以杀其弟,夫子探书其志,故显称二兄以首恶。佞夫称弟,不闻反谋也。郑段去弟,身为谋首也。然则兄而害弟,称弟以章兄罪;弟又害兄,则去弟以罪弟身也。推此以观其馀,秦伯之弟针,陈侯之弟黄,卫侯之弟鱄出奔,皆是兄害其弟也。秦伯有千乘之国,而不能容其母弟,传曰‘罪秦伯’。归罪秦伯,则针罪轻也。陈侯不能制御臣下,使逐其弟,传曰‘非罪’。非黄之罪,则罪在陈侯。此互举之文也。至于陈招杀兄之子,宋辰率群卿以背宗国,披大邑以成叛逆,然不推刃于其兄,故以首恶,称弟称名,从两下相杀也。统论其义,兄弟二人交相杀害,各有曲直,存弟则示兄曲也。郑伯既云失教,若依例存弟,则嫌善段,故特去弟,两见其义也。若夫朝聘盟会嘉好之事,此乃兄弟之笃睦,非义例之所兴,故仍旧史之策,或称弟,或称公子。践土之盟,叔武不称弟,此其义也。莒挐非卿,非卿则不应书,今嘉获,故特书。特书犹不称弟,明诸书弟者皆卿也。”“先儒说母弟,善恶褒贬既多相错涉”“又云称弟皆谓公子,不为大夫者,得以君为尊。案传莒挐非卿,乃法所不书,书而不言弟,非得以君为尊也。凡聘享嘉好之事,于是使卿,故夷仲年之聘,皆以卿称弟而行。此例所谓兄称弟皆母弟。左传明文而自违之。颍氏又曰:臣无竟外之交,故云弟以贬季友,子招乐忧,故去弟以惩过。郑段去弟,唯以名通,故谓之贬。今此二人皆称公子。公子者,名号之美称,又非贬所也。”刘炫云:“再言‘凡’者,前‘凡’据適妻子为文,后‘凡’嫌妾子为君,母弟不得称弟,故更言‘凡’也。”
经十有八年,春,晋侯、世子臧伐齐。(臧,子郎反。)
公伐杞。无传。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传例曰:“自外曰戕。”邾大夫就鄫杀鄫子。戕,在良反,徐又在精反。鄫,才陵反。
[疏]注“传例”至“鄫子”
正义曰:杜以会盟之例卿则书名氏,大夫则称人,此称邾人,故云邾大夫耳。贾逵亦云“邾使大夫往残贼之”
甲戌,楚子旅卒。未同盟而赴以名。吴、楚之葬,僣而不典,故绝而不书,同之夷蛮,以惩求名之伪。僣,子念反。惩,直升反,止也,又作徵,如字,明也。
[疏]注“未同”至“之伪”
正义曰:诸侯之葬,鲁不会则不书。知吴楚之葬为僣不书者,襄二十九年传称葬楚康王,公亲送葬,经亦不书,故知其不为鲁不会也。礼坊记曰:“天无二日,国无二王”“示民有君臣之别。春秋不称楚、越之王丧”“恐民之惑也”郑玄云:“楚、越之君僣号称王,不称其丧,谓不书葬也。公羊传曰:‘吴楚之君不书葬,辟其号也。’”辟其号者,五等诸侯死则称爵书卒,及葬,则从彼臣子之辞,皆称为公。若书楚葬,亦宜从彼所称,当云葬楚庄王。以此僣而不典,不得称王,故遂绝之而不书其葬,同之蛮夷。言其不足纪录,以惩创自求名号之伪。同之蛮夷者,蛮夷卒亦不书,言其不书似之也。
公孙归父如晋。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归父还自晋,至笙,遂奔齐。大夫还,不书,春秋之常也。今书归父还奔,善其能以礼退。不书族者,非常所及。今特书,略之。笙,鲁竟也,故不言出。笙音生,徐又敕贞反,云“本又作柽,亦作朾”案徐后音,是依二传文。竟音境。
传十八年,春,晋侯、大子臧伐齐,至于阳穀。齐侯会晋侯盟于缯,以公子彊为质于晋。晋师还,蔡朝、南郭偃逃归。(晋既与齐盟,守者解缓,故得逃。缯,才陵反。质音致。解,佳买反。)
夏,公使如楚乞师,欲以伐齐。公不事齐,齐与晋盟,故惧而乞师于楚。不书,微者行。
秋,邾人戕鄫子于鄫。凡自虐其君曰弑,自外曰戕。弑、戕皆杀也,所以别内外之名。弑者,积微而起所以相测量,非一朝一夕之渐。戕者,卒暴之名。弑音试,注同。弑字从式,杀字从殳,他皆放此。别,彼列反。一朝,如字。卒,寸忽反。
[疏]注“弑戕”至“之名”
正义曰:弑者,试也,言臣下伺候间隙,试犯其君。戕者,残也。言外人卒暴而来,残贼杀害也。弑、戕皆是杀也,所以别内外之名耳。释例曰:“列国之君,而受害于臣子,其所由者积微而起,所以相测量,非一朝一夕之渐,故改杀为弑。戕者,卒暴之名。有国之君当重门设险,而轻近暴客,变起仓卒,亦因事而见戒也。臣弑其君,子弑其父,世之恶逆,君子难言。故春秋诸自内虐其君者,通以弑为文也。春秋弑君多矣,其戕唯此一事。自弑其君,足明无道,臣罪之例。戕者,外人所杀,为无防被害,皆是君自招之;纵使君或无道,其恶不加外国,不得从弑君之例也。若战死则书灭。此谓在国见杀耳。”
楚庄王卒,楚师不出。既而用晋师,成二年战于鞍是。楚于是乎有蜀之役。在成二年冬。蜀,鲁地,泰山博县西北有蜀亭。
公孙归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宠。归父,襄仲子。欲去三桓,以张公室。时三桓强,公室弱,故欲去之,以张大公室。去,起吕反,下注“将去”并同。张,如字,一音陟亮反。与公谋而聘于晋,欲以晋人去之。冬,公薨。季文子言于朝曰:“使我杀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適谓子恶,齐外甥,襄仲杀之而立宣公。南通于楚,既不能固,又不能坚事齐、晋,故云失大援也。適,丁历反,注同。援,于眷反。夫音扶。臧宣叔怒曰:“当其时不能治也,后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许请去之。”宣叔,文仲子,武仲父,许,其名也。时为司寇,主行刑。言子自以归父害己,欲去者,许请为子去。请为,于伪反。遂逐东门氏。襄仲居东门,故曰东门氏。子家还,及笙,子家,归父字。坛帷,复命于介。除地为坛而张帷。介,副也,将去,使介反命于君。坛音善。介音界。
[疏]“复命于介”
正义曰:聘礼复命之礼云:“公南乡”“使者执圭”“反命曰:以君命聘于某君,某君受币于某宫。某君再拜,以享某君,某君再拜”“若聘君薨于后”“归,执圭,复命于殡。升自西阶,不升堂。子即位,不哭。辩复命,如聘,子臣皆哭。与介入,北乡哭,出袒括发。入门右,即位踊”是君之存亡皆有复命之礼。今身将出奔,不得亲自复命,故立介于位。介当南面,归父于介前,北面执圭复命。既复命之后,北面哭。乃退,括发讫,前即位,北面哭,三踊而出。以复命之语语介,使知令介以此言告于殡也。
既复命,袒、括发,以麻为发。袒音但。括,古活反。即位哭,三踊而出。依在国丧礼设哭位,公薨故。遂奔齐。书曰:“归父还自晋。”善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