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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她“古装”好看,她就会厌倦了古装。
他们说她“系列”小说不错,她早已转战他处,对一大堆伏笔视而不见。
简而言之,这个女人专与读者作对!偏偏读者来信永远一箱一箱的送来,让原颖人这个乖乖牌好生嫉妒!
与她一同走过去,正也想挑几本别家出版社当红作家的小说回小木屋看时,一个轻轻悦耳的声音从她右后上方传来
“是因为不失赤子之心才看文艺小说,而不挑成人应该看的读物吗?”
原颖人差点吓掉了手中的书!距离太近了!连忙向前一大步,再转回身看那无聊男子。然后再度吓了一跳!似乎是七、八天前一再不期而遇的那个男子嘛!第二次见面,她一点面子也没留给他。
“别说你不认得我。”他先下手为强的说。
“但我的确不认得你!”她小声的响应,在书局内谈天简直是天地不容、破坏宁静的大罪人!连忙转身往柜台走去,萧诺已结完帐在门外等她了。
她记得台湾的地形延伸到南部时可是一片平坦,为何这人也挤了过来?台北人来南部做什么?
结完帐,出了书店大门,原想装作任何事也没发生,与萧诺往餐厅方向而去。但这实在是驼鸟心态,而且可想而知那男人不会因一点点挫折而退却。瞧他那副死皮赖脸的样子的确很很难缠。
所以,那个穿着一身品味、看来挺正点的男人长手一伸,挡住了她的去路,移近的脸庞上,两只黑眼眸正定定的看着她。
“现在经过三次确认,毕竟是算得上认识了!我叫罗京鸿,二十八岁,未婚。”
原颖人终于肯定这个男人脸皮很厚,而且不接受拒绝;她有些无措的看向萧诺,萧诺只好冷淡的开口代问:“罗先生有何指教?”
也总算罗先生看到了目标以外那株清淡的小报。萧诺外表清清秀秀,味道淡淡冷冷,不容易让人印象深刻,所以,罗大公子也只是敷衍的说着:“我只是想请教二位芳名。”目光仍狂野的盯住他的猎物。
“她叫李清照,我叫李太白。”萧诺先下手为强的拉了原颖人就走。
不知那个第二次遭拒的男人有没有跟上来?原颖人偷偷的附在萧诺身边说:“他会信吗?”太扯了!谁也不会信的。
“谁管他信不信?我反正给了他两个名字,他又没说要正确答案,也无法追究真伪。”
也是!懊好的一场休闲假日,无端出现莫名奇妙的人岂不大煞风景?何况那男人百分之两百像极了她书中的花花公子。这种人才不会与她生命有任何交集呢!条件再好,一旦缺乏忠实、给人花心的印象,都得倒扣一千分!谁会要一个爱拈花惹草的丈夫?想让自己早死也不是这法子!她要的是要的是一如她书中男主角一般,即使生活困顿,仍然充满乐观,不怕苦,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也许不解风情,也许不会说好听的话,更甚者,不善表达自己,但那却是她心仪的人种嗯!她心中偷偷设定的对象,绝不会是那个自称罗京鸿,而且看来花得不得了的男子!
幸好那男子并没有太牛皮糖;她当然没有回头看那男子的后续动作,只有更加快速的进入饭店的餐厅。
“不喜欢那种男人?你们外表挺配的。你让人一瞥惊艳,他看来花不溜丢。”
原颖人撑住发疼的头,再一次申明:“我不是烟花女,死也不会看上那种人,也不想让人当玩玩的对象!我只想找一个好男人共度一生。”
萧诺耸肩。
“好男人?怎么去确定一个男人好或不好?你都可以外表美艳、内心娴淑了,为何不能接受刚刚那雅痞也许是个外表花心、内心忠实的人呢?”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她碴!原颖人叹口气
“别想用这理由耍得我头昏。不管他是不是,或会是什么样的人,我全不要!一个太主动又太活泼的男人会令我害怕!”
“想要人追,有幸真有人来追了,又怕死了对方企图不明!你果然适合当闭门造车的作家,典型的逃避人格。”萧诺开始对她面前的一大盘食物进攻,反正别人的恋情与她无关,她是来度假的。
原颖人不回答,反正习惯了也不必太在意;而且她似乎也说对了,她不太习惯有人来追求她。一旦有男人接近她,她会草木皆兵的认为他们都怀有不轨的企图。
追根究柢,她会小泵独处到二十六高龄实因她本身的问题。
这会是小说写多之后的症候群吗?当神仙太久了,对世事的幻想与要求超过现实太多?
“我的要求太高了吗?”忍不住担心的低问,脑中努力回想那个自称罗京鸿的男子的轮廓。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我不会多说些什么。只是提醒你,小说世界中的好男人绝对不会存在于世界上,你喜欢的求偶方式只合用在你的笔下世界。现实世界中那有什么事件件掌握在手中?别忘了,我们也只是造物者笔下的人物而已!怎么演,由不得我们。不过,老实说,你应付男人的手段太青涩,完全不像你笔下女主角的俐落。”
“现实生活毕竟不同嘛!”
一时想不起那男子完整的面貌,所以干脆甩到脑后,专心吃饭;反正,她真的不会喜欢那种花得半死的男人啦!才不花心思去怀念他呢!
仅供网友学习欣赏之用,请于下载二十四小时内自行删除。
看海这是每位作者下笔行文时必会描写到的动作;欢快时看日出,忧伤时看日落,相遇时,分手时,怀念时,海边都是营造情境的绝妙好地点。即使“海边”这地方早被数万本小说一写再写的成了老掉牙的场景,可是,它依然是作家的最爱与必到之处。
所以,原颖人起了个大清早,上海边去了!说要捡贝壳如果台湾的海边还有那种称为贝壳的东西的话!而且,只要白色沙滩还没有变得像石油一样黑,像福德坑一样充满垃圾,也许她还会脱下凉鞋,赤足踩它几脚女主角都那么做的嘛!身为作者,总得尽职的亲身体验一番。
小木屋里理所当然的只剩下坐在屋檐下努力看读者来信的萧诺了。
才看了十来封信,侧方相连的另一间木屋发出了敲打的声响,她转头看过去,看到了一个穿休闲服、有着漂亮面孔桃花眼的男子就是昨天在书局向原颖人搭讪的那一个了!萧诺露出诡异的笑容,道:“别跟我说什么‘人生何处不相逢’的鬼话,你费尽心思的目的是什么?我那室友还不到倾国倾城的地步,而且她也没有她外表看起来的会玩。”
罗京鸿只手撑住栏杆,帅气的跳过木墙。与她相同席地而坐在木板廊道上。甩了甩垂落额前不拘的发丝。
“会在垦丁遇见你们真的纯属意外;但不讳言,在台北时,我的确决心要交到那个小美人来当女友。”
“你看来不缺女友。”她丢了瓶果汁给他。“还是你喜欢挑战?认为她只是在吊你胃口,其实欲迎还拒?所以你也开开心心的打算接招了!”
正式对阵,罗京鸿立即明白眼前这个看来乖巧文静、毫无危险性的斯文女子并不容他小看!然后他立即机警的打量她上下,看到她身边一堆小山也似的信。拈起了一张,信未拆封,上头署名是:练华大作家收。
“作家?”他也是个各方面书籍皆涉猎的人;虽然文化界的作家他不可能皆有所闻,但多少会有一些印象。但“练华?”有这个人吗?
萧诺扯出一抹淡笑。
“阁下恐怕是有些孤陋寡闻了!”
“恐怕是。”立即的,他明白她是哪一种作家了!专写少女看的小说,被知识份子批评为上不了台面的那一流作家。果真是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也没有台北上班族应有的明快精干,而那一张嘴倒是直率得让人意外,一不小心就会让人下不了台。
“对我们这种作家很歧视吗?”
“我有什么资格去歧视!总不能因为我不抽烟,就歧视那些会抽烟的人吧!置身在外,我有何评断的资格!”
萧诺颇赞赏的笑了。
“听起来很顺耳,但更深思的去想,我们这种人居然跟香烟的功用差不多,厉害厉害!损人损得几乎让人无从发现。”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碴!罗京鸿没辙的苦笑,知道这女人非常不好惹,于是连忙换话题:“我还不知道你的本名呢!”
“萧诺,而我那朋友叫原颖人,职业也是骗小女孩零用钱的文艺作家,专司风花雪月,骗死人不偿命,对社会毫无建树的一群。”
“你很讨厌我吗?”他看了看自己,认为自己仍是与二十八年来的每一天相同的帅气与潇洒,没有任何不对的地方。可是为什么来到这里,这两个女子对他都出言不逊,并且理也不理呢?还是身为“作家”她们坚持“与众不同”与“怪僻”的信念呢?
萧诺耸肩。
“我对你观感如何有什么重要?我只是一个在你追求女友过程中扮演‘路人甲’的角色罢了!而你在我的生命中,也不过是一个平空掉下来任我消遣的对象而已。难不成你老兄祈盼天下女子全为你心神俱失吗?当心惹来一身病!懊了!如果你想找她,看在你娱乐我十分钟的份上,我建议你往海边的方向去找人。”
卑完,收起她的信,回屋内去了!连一声再见也没有。那代表他与她不是朋友也的确是那样没错啦!而她甚至连敷衍一下也不肯。
罗京鸿呆呆的瞪着木门瞧,并没有太大的懊恼;事实上他这辈子还不曾因女人的出言不逊而失了风度,那是绅士大忌。即使面对生平第二次闭门羹,他也只是笑了一笑,低喃:“这个作家对人不留情份,倒不知另一个作家有什么特别的怪僻了!不过,看来是不太可能风情万种了!”缓缓往海边的方向走去,他打猎的兴致更高了!那个叫原颖人的小美人会是什么样的人?他迫不及待想去挖掘了!
原先在他大脑的认定中,凡文艺小说、漫画之类的东西,都是些不值一看,偏又充斥市场,使文化低落的东西。而创造小说的人皆幼稚不堪,其心性、人格都有待成长,写的东西只适合去骗骗小学生而已。所以,他,以及绝大部分成年人皆不当这一类作家是“作家。”
但也由于有这么多小说充斥市面,里头男主角皆家财万贯、英俊无比,而女主角全是麻雀,正等着变成凤凰,导致黄金单身汉一个个出现,成了一大票女人猎夫的目标。稍微上相的男子全吃香得要命,只要穿得体面些,自称是某某公司小开,哇!彷佛全台湾的女人都出笼了!她们被小说下了蛊,全当自己是女主角,努力设法让小说世界在自己身上上演,让男人享尽艳福!待她们发现白马王子并不存在于世界上时,那些黑马早已拍拍屁股走人,又去当另一票女子的白马了!
他可不同,他并不是那种装阔的男子,虽然还不到家财万贯,但家底是有的,月入数十万也是有的,标准的单身贵族、雅痞、黄金单身汉!正是女人们锁定的金字招牌目标!
求学时,是校园王子、才子、财子。
当兵时,来面会的女子一卡车又一卡车,差点挤破营地大门。
出国两年,也是洋妞眼中神秘帅气的东方男子。
如今回国后,更被众色女子大大看好,千方百计想勾上手当长期饭票。
多么非凡的身价呵!女人哪有不前仆后继的道理!所以他才会认为原颖人是在利用手段钓他;他闲时若相中面孔不差的女子,都不大会拒绝这种游戏,尤其他是百分之百不接受拒绝的。反正在此还有十天要待,又没半个姿色绝佳的女子相伴,逗逗她又何妨?日子才会过得有趣嘛!
罗京鸿露出兴味盎然的笑容,买了一束玫瑰,以放电的桃花眼电昏了卖花的阿婆,信心十足的大步向海边而去。原颖人,他要在十天内摆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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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已不再是台北独大的局面,各县市皆有大书局、大表演场、体育场,在育乐生活水平上,已不再北重南轻。所以看到这么大规模的书局,实无须太讶异。
台湾南部曾被称为文化沙漠的原因并不是南部人不爱看书、不爱追求新信息,而是从没有人想过要在南部开发文化市场,没有人愿意到南部演出,便当成南部人对文化美育冷漠。事实上川流不息于书局的人潮让人感觉到蓬勃的希望。
原颖人微微一笑。
“我接到的信大多以南部人为多,写在后记中,居然遭到中、北部读者的抗议呢!看到那么多人在看书的感觉真好。”她也是天天必逛书局的人。
萧诺笑
“我更惨!只提到台东与金门没接过信,便有各方人马指控我只重视那两个地方。”
“那你怎么回答?”
“你记不记得我第二十本书没附后记?抗议嘛,我也会。结果出书之后来信有一半在骂我,真过瘾!”萧诺用“皮皮”的表情说着。
两人很自然的先走到放自家出版社小说的那一柜。有些书局会在柜子上贴出每家出版社小说销售数量;这一家也有。开春第一回合的阵仗,各有输赢!
“咦!我这一本卖得比你好。”原颖人不太置信的盯着书目报表看。太习惯输!
他们说她“古装”好看,她就会厌倦了古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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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她一同走过去,正也想挑几本别家出版社当红作家的小说回小木屋看时,一个轻轻悦耳的声音从她右后上方传来
“是因为不失赤子之心才看文艺小说,而不挑成人应该看的读物吗?”
原颖人差点吓掉了手中的书!距离太近了!连忙向前一大步,再转回身看那无聊男子。然后再度吓了一跳!似乎是七、八天前一再不期而遇的那个男子嘛!第二次见面,她一点面子也没留给他。
“别说你不认得我。”他先下手为强的说。
“但我的确不认得你!”她小声的响应,在书局内谈天简直是天地不容、破坏宁静的大罪人!连忙转身往柜台走去,萧诺已结完帐在门外等她了。
她记得台湾的地形延伸到南部时可是一片平坦,为何这人也挤了过来?台北人来南部做什么?
结完帐,出了书店大门,原想装作任何事也没发生,与萧诺往餐厅方向而去。但这实在是驼鸟心态,而且可想而知那男人不会因一点点挫折而退却。瞧他那副死皮赖脸的样子的确很很难缠。
所以,那个穿着一身品味、看来挺正点的男人长手一伸,挡住了她的去路,移近的脸庞上,两只黑眼眸正定定的看着她。
“现在经过三次确认,毕竟是算得上认识了!我叫罗京鸿,二十八岁,未婚。”
原颖人终于肯定这个男人脸皮很厚,而且不接受拒绝;她有些无措的看向萧诺,萧诺只好冷淡的开口代问:“罗先生有何指教?”
也总算罗先生看到了目标以外那株清淡的小报。萧诺外表清清秀秀,味道淡淡冷冷,不容易让人印象深刻,所以,罗大公子也只是敷衍的说着:“我只是想请教二位芳名。”目光仍狂野的盯住他的猎物。
“她叫李清照,我叫李太白。”萧诺先下手为强的拉了原颖人就走。
不知那个第二次遭拒的男人有没有跟上来?原颖人偷偷的附在萧诺身边说:“他会信吗?”太扯了!谁也不会信的。
“谁管他信不信?我反正给了他两个名字,他又没说要正确答案,也无法追究真伪。”
也是!懊好的一场休闲假日,无端出现莫名奇妙的人岂不大煞风景?何况那男人百分之两百像极了她书中的花花公子。这种人才不会与她生命有任何交集呢!条件再好,一旦缺乏忠实、给人花心的印象,都得倒扣一千分!谁会要一个爱拈花惹草的丈夫?想让自己早死也不是这法子!她要的是要的是一如她书中男主角一般,即使生活困顿,仍然充满乐观,不怕苦,对未来充满了信心;也许不解风情,也许不会说好听的话,更甚者,不善表达自己,但那却是她心仪的人种嗯!她心中偷偷设定的对象,绝不会是那个自称罗京鸿,而且看来花得不得了的男子!
幸好那男子并没有太牛皮糖;她当然没有回头看那男子的后续动作,只有更加快速的进入饭店的餐厅。
“不喜欢那种男人?你们外表挺配的。你让人一瞥惊艳,他看来花不溜丢。”
原颖人撑住发疼的头,再一次申明:“我不是烟花女,死也不会看上那种人,也不想让人当玩玩的对象!我只想找一个好男人共度一生。”
萧诺耸肩。
“好男人?怎么去确定一个男人好或不好?你都可以外表美艳、内心娴淑了,为何不能接受刚刚那雅痞也许是个外表花心、内心忠实的人呢?”
这女人根本是在找她碴!原颖人叹口气
“别想用这理由耍得我头昏。不管他是不是,或会是什么样的人,我全不要!一个太主动又太活泼的男人会令我害怕!”
“想要人追,有幸真有人来追了,又怕死了对方企图不明!你果然适合当闭门造车的作家,典型的逃避人格。”萧诺开始对她面前的一大盘食物进攻,反正别人的恋情与她无关,她是来度假的。
原颖人不回答,反正习惯了也不必太在意;而且她似乎也说对了,她不太习惯有人来追求她。一旦有男人接近她,她会草木皆兵的认为他们都怀有不轨的企图。
追根究柢,她会小泵独处到二十六高龄实因她本身的问题。
这会是小说写多之后的症候群吗?当神仙太久了,对世事的幻想与要求超过现实太多?
“我的要求太高了吗?”忍不住担心的低问,脑中努力回想那个自称罗京鸿的男子的轮廓。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我不会多说些什么。只是提醒你,小说世界中的好男人绝对不会存在于世界上,你喜欢的求偶方式只合用在你的笔下世界。现实世界中那有什么事件件掌握在手中?别忘了,我们也只是造物者笔下的人物而已!怎么演,由不得我们。不过,老实说,你应付男人的手段太青涩,完全不像你笔下女主角的俐落。”
“现实生活毕竟不同嘛!”
一时想不起那男子完整的面貌,所以干脆甩到脑后,专心吃饭;反正,她真的不会喜欢那种花得半死的男人啦!才不花心思去怀念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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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海这是每位作者下笔行文时必会描写到的动作;欢快时看日出,忧伤时看日落,相遇时,分手时,怀念时,海边都是营造情境的绝妙好地点。即使“海边”这地方早被数万本小说一写再写的成了老掉牙的场景,可是,它依然是作家的最爱与必到之处。
所以,原颖人起了个大清早,上海边去了!说要捡贝壳如果台湾的海边还有那种称为贝壳的东西的话!而且,只要白色沙滩还没有变得像石油一样黑,像福德坑一样充满垃圾,也许她还会脱下凉鞋,赤足踩它几脚女主角都那么做的嘛!身为作者,总得尽职的亲身体验一番。
小木屋里理所当然的只剩下坐在屋檐下努力看读者来信的萧诺了。
才看了十来封信,侧方相连的另一间木屋发出了敲打的声响,她转头看过去,看到了一个穿休闲服、有着漂亮面孔桃花眼的男子就是昨天在书局向原颖人搭讪的那一个了!萧诺露出诡异的笑容,道:“别跟我说什么‘人生何处不相逢’的鬼话,你费尽心思的目的是什么?我那室友还不到倾国倾城的地步,而且她也没有她外表看起来的会玩。”
罗京鸿只手撑住栏杆,帅气的跳过木墙。与她相同席地而坐在木板廊道上。甩了甩垂落额前不拘的发丝。
“会在垦丁遇见你们真的纯属意外;但不讳言,在台北时,我的确决心要交到那个小美人来当女友。”
“你看来不缺女友。”她丢了瓶果汁给他。“还是你喜欢挑战?认为她只是在吊你胃口,其实欲迎还拒?所以你也开开心心的打算接招了!”
正式对阵,罗京鸿立即明白眼前这个看来乖巧文静、毫无危险性的斯文女子并不容他小看!然后他立即机警的打量她上下,看到她身边一堆小山也似的信。拈起了一张,信未拆封,上头署名是:练华大作家收。
“作家?”他也是个各方面书籍皆涉猎的人;虽然文化界的作家他不可能皆有所闻,但多少会有一些印象。但“练华?”有这个人吗?
萧诺扯出一抹淡笑。
“阁下恐怕是有些孤陋寡闻了!”
“恐怕是。”立即的,他明白她是哪一种作家了!专写少女看的小说,被知识份子批评为上不了台面的那一流作家。果真是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也没有台北上班族应有的明快精干,而那一张嘴倒是直率得让人意外,一不小心就会让人下不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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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什么资格去歧视!总不能因为我不抽烟,就歧视那些会抽烟的人吧!置身在外,我有何评断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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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很顺耳,但更深思的去想,我们这种人居然跟香烟的功用差不多,厉害厉害!损人损得几乎让人无从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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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由于有这么多小说充斥市面,里头男主角皆家财万贯、英俊无比,而女主角全是麻雀,正等着变成凤凰,导致黄金单身汉一个个出现,成了一大票女人猎夫的目标。稍微上相的男子全吃香得要命,只要穿得体面些,自称是某某公司小开,哇!彷佛全台湾的女人都出笼了!她们被小说下了蛊,全当自己是女主角,努力设法让小说世界在自己身上上演,让男人享尽艳福!待她们发现白马王子并不存在于世界上时,那些黑马早已拍拍屁股走人,又去当另一票女子的白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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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时,来面会的女子一卡车又一卡车,差点挤破营地大门。
出国两年,也是洋妞眼中神秘帅气的东方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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