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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爱情穿上迷彩衣?
“刚认识的时候,她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一个三十而立的男子在凭吊他刚刚结束的婚姻时如此回忆“那时她温柔得像只羊,一切以我为主,我做什么她都没有异议,我的任何决定她都支持没想到,结婚不过一年,她天天只懂得唱反调。翻旧账,嫌我这不好,那不好我一回家就得接受她的审判离了婚,我反而松了口气”
“从前谈恋爱时,他满口理财经,我以为他是很有金钱概念的人,嫁给他,一定有安全感,没想到婚后,他每天沉迷在牌桌上,筹码越打越大,根本不顾家里有没有饭吃”
很多人在结婚后,才发现另一半不如当初所预想的那个样子,甚至,根本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失望、痛心加上挫折感,开始酝酿内心的恨意,有度量者忍耐,理性者企图沟通,忍无可忍者则干脆自己也来个一百八十度转变,多少存有“负负得正”的心理。
但在婚姻中,绝无负负得正的情况,两个负号相加,徒使情况更糟。许多人走过这种恶劣的状况,在无可奈何之余,深深同意“结婚是爱情的坟墓”之语。
“他当初为什么要骗我?”
其实,未必是蓄意欺骗,谈恋爱时,我们常身不由己地巧设骗局:把自己理想化,也将对方理想化,自以为是公主终于遇上王子,从此慧剑斩妖魔,过着快快乐乐的日子
我们为爱情自动穿上迷彩衣。
恋爱时两人合力谱奏美妙的旋律,使彼此沉醉在华丽的幻想中。而婚姻等于生活,生活就得脱离幻想,回归现实,于是大方送鲜花的男子还原为斤斤计较的铁公鸡;认为自己可以一本食、一瓢饮为爱情甘之如馆的女人,开始怨语丛生。
因为伪装,所以导致失望。以幻想伪装自己,以致无法接受现实;以幻想伪装别人,自己也因而失去“观察者”的角度,无法判断对方是不是心口如一、言行一致。
谈恋爱时两眼全闭,凭自己的幻想为对方造型;走入婚姻后两眼全开,发现想象中的钻石只是不起眼的煤炭。所以婚姻变成爱情的坟墓。
为爱情穿上迷彩衣,使恋爱到婚姻的过程,变成“先君子,后小人”为什么不反过来“先小人,后君子”呢?
在谈恋爱时,即使免不了“发晕”的阶段,但还是别忘了两件事:一、偶尔张开眼把对方看清楚;二、不要伪装自己讨好别人,自自然然表现出平常的模样,将你的好恶,让对方明白,不要现在一切无所谓,后来通通都要紧。
即使想讨好别人,也要用自己的方式讨好别人。
很多人羡慕好莱坞影星式的闪电结婚,其实,闪电结婚如同瞎子摸象,是最危险的方式。
一相遇,如火如荼、神魂颠倒,马上走进礼堂,浪漫归浪漫,说是避免夜长梦多,其实最是夜长梦多。卸掉幻想的人,很难马上进入现实。
当然,也有多年后仍成功的例子。那等于中了彩券,可喜可贺。
每个人理想中的婚姻不一样,但理想的婚姻不能靠幻想。尊重与体谅,才是维系婚姻的要素。爱一个人,就要爱他本来的样子。日常生活的样子,不能只看见他为爱燃烧的模样。
尊重他的看法,给他空间也给他面子。
体谅他的困境,愿与他共渡生活与工作的难关。
如果你这样做,他不会不懂你的心。如此,王子与公主相遇之后,不会在某一天恍然发现自己上了当,互相指责对方是巫婆和骗子。
女人开始调戏男人?
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
性骚扰,在二十世纪末一直是很受欢迎的话题,人们对它的热度一直持续上升。在这个男女互动频繁的工商社会,女性抗议“性骚扰”的声浪时有所闻,而目前更有男人不甘示弱地抗议,他们也被骚扰了。
女人也开始展开攻势啦?
曾以侏罗纪公园家喻户晓的小说家麦可克莱顿(michaelcriohton),最近又以一本新作揭发揭开了男女之间的“性骚扰战争”在写这本书之前,据说他曾做了许多调查。据他表示,全美的性骚扰事件中,有5%为男性控告女性。而克莱顿的新小说也暗喻着,这些能够以“性”来骚扰男性的女人,其实使用的是当今社会所赋予她们的地位与权力(全美的女主管已占总数的5%)。当她变成了一个女主管,她就开始有权进行性骚扰。换句话说,性骚扰乃异性间权力高者对权力低者的一种侮弄。
女性运用她们的权力进行性的大反攻了!
克莱顿的新书似乎在提醒二十一世纪的男人注意这个警讯。
这似乎非常耸人听闻。
不过,我们在接受这个讯号的同时,似乎也应该提出一个老问题:到底什么才叫做性骚扰?
我们似乎常常把性骚扰的定义广义化。无怪乎前不久某妇女基金会调查指出,近半数的女学生曾遭受程度不同的性骚扰,于是有人忧心忡忡于这个社会的“性泛滥”之不可抑止。
我并不相信这个骇人的“性骚扰”指数代表什么特别的意义。事实上,也许由于父母及学校教育的影响,台湾的女学生或年轻的妇女,喜欢在性问题上“小题大做”也许只是一群人中某个男性讲了一个黄色笑话,她也会认为那是性骚扰,虽然自己也咯咯笑得很开心。这是专属台湾女性“三贞九烈”心理下的性骚扰。
还有一种是“自以为是”的性骚扰。我有一个女友看见这近半数的yes答案后,哈哈笑道:“如果也有人问我,我是不是受过性骚扰,我一定大声回答,多的是!如果我说no,那不是否定我对异性的性吸引力?”在我们还是女学生的时候“性智”未开,对性骚扰多有这种微妙的心理。
那到底什么才是性骚扰呢?
我比较欣赏一种看法。性骚扰分为“welcome(受欢迎的)”和“unwelcome(不受欢迎的)”两种。如果是前者,那叫性挑逗,绝对不叫性骚扰。我们真正必须在意的性骚扰,当然是后者。
男人在unwelcome的情况下骚扰女人,当然见怪不怪,轻则为口头或眼神上的暧昧挑衅,重则为强暴动作逼迫就范。就生物学而言,这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其实是一种自然界的“正常”现象,打从有雄性与雌性以来,雄性一直担任性侵略者的角色(这从雄性的生殖器官永远是凸起式的,而雌性永远是凹陷式的即可得到证明,雌性是接受者)。
大自然中多的是强梁硬上弓,即使一个愿打,一个不愿挨,雌性也可老实不客气地将对方赶走,而人类社会中的男女关系就复杂许多,掺杂了许许多多个别性的“变因”在受到性骚扰时,我们的意识会告诉我们,这是welcome或unwelcome的!对于unwelcome的性骚扰,在处理上我们还有很多意识上的顾忌:... -->>
谁为爱情穿上迷彩衣?
“刚认识的时候,她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一个三十而立的男子在凭吊他刚刚结束的婚姻时如此回忆“那时她温柔得像只羊,一切以我为主,我做什么她都没有异议,我的任何决定她都支持没想到,结婚不过一年,她天天只懂得唱反调。翻旧账,嫌我这不好,那不好我一回家就得接受她的审判离了婚,我反而松了口气”
“从前谈恋爱时,他满口理财经,我以为他是很有金钱概念的人,嫁给他,一定有安全感,没想到婚后,他每天沉迷在牌桌上,筹码越打越大,根本不顾家里有没有饭吃”
很多人在结婚后,才发现另一半不如当初所预想的那个样子,甚至,根本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失望、痛心加上挫折感,开始酝酿内心的恨意,有度量者忍耐,理性者企图沟通,忍无可忍者则干脆自己也来个一百八十度转变,多少存有“负负得正”的心理。
但在婚姻中,绝无负负得正的情况,两个负号相加,徒使情况更糟。许多人走过这种恶劣的状况,在无可奈何之余,深深同意“结婚是爱情的坟墓”之语。
“他当初为什么要骗我?”
其实,未必是蓄意欺骗,谈恋爱时,我们常身不由己地巧设骗局:把自己理想化,也将对方理想化,自以为是公主终于遇上王子,从此慧剑斩妖魔,过着快快乐乐的日子
我们为爱情自动穿上迷彩衣。
恋爱时两人合力谱奏美妙的旋律,使彼此沉醉在华丽的幻想中。而婚姻等于生活,生活就得脱离幻想,回归现实,于是大方送鲜花的男子还原为斤斤计较的铁公鸡;认为自己可以一本食、一瓢饮为爱情甘之如馆的女人,开始怨语丛生。
因为伪装,所以导致失望。以幻想伪装自己,以致无法接受现实;以幻想伪装别人,自己也因而失去“观察者”的角度,无法判断对方是不是心口如一、言行一致。
谈恋爱时两眼全闭,凭自己的幻想为对方造型;走入婚姻后两眼全开,发现想象中的钻石只是不起眼的煤炭。所以婚姻变成爱情的坟墓。
为爱情穿上迷彩衣,使恋爱到婚姻的过程,变成“先君子,后小人”为什么不反过来“先小人,后君子”呢?
在谈恋爱时,即使免不了“发晕”的阶段,但还是别忘了两件事:一、偶尔张开眼把对方看清楚;二、不要伪装自己讨好别人,自自然然表现出平常的模样,将你的好恶,让对方明白,不要现在一切无所谓,后来通通都要紧。
即使想讨好别人,也要用自己的方式讨好别人。
很多人羡慕好莱坞影星式的闪电结婚,其实,闪电结婚如同瞎子摸象,是最危险的方式。
一相遇,如火如荼、神魂颠倒,马上走进礼堂,浪漫归浪漫,说是避免夜长梦多,其实最是夜长梦多。卸掉幻想的人,很难马上进入现实。
当然,也有多年后仍成功的例子。那等于中了彩券,可喜可贺。
每个人理想中的婚姻不一样,但理想的婚姻不能靠幻想。尊重与体谅,才是维系婚姻的要素。爱一个人,就要爱他本来的样子。日常生活的样子,不能只看见他为爱燃烧的模样。
尊重他的看法,给他空间也给他面子。
体谅他的困境,愿与他共渡生活与工作的难关。
如果你这样做,他不会不懂你的心。如此,王子与公主相遇之后,不会在某一天恍然发现自己上了当,互相指责对方是巫婆和骗子。
女人开始调戏男人?
只要性高潮,不要性骚扰?
性骚扰,在二十世纪末一直是很受欢迎的话题,人们对它的热度一直持续上升。在这个男女互动频繁的工商社会,女性抗议“性骚扰”的声浪时有所闻,而目前更有男人不甘示弱地抗议,他们也被骚扰了。
女人也开始展开攻势啦?
曾以侏罗纪公园家喻户晓的小说家麦可克莱顿(michaelcriohton),最近又以一本新作揭发揭开了男女之间的“性骚扰战争”在写这本书之前,据说他曾做了许多调查。据他表示,全美的性骚扰事件中,有5%为男性控告女性。而克莱顿的新小说也暗喻着,这些能够以“性”来骚扰男性的女人,其实使用的是当今社会所赋予她们的地位与权力(全美的女主管已占总数的5%)。当她变成了一个女主管,她就开始有权进行性骚扰。换句话说,性骚扰乃异性间权力高者对权力低者的一种侮弄。
女性运用她们的权力进行性的大反攻了!
克莱顿的新书似乎在提醒二十一世纪的男人注意这个警讯。
这似乎非常耸人听闻。
不过,我们在接受这个讯号的同时,似乎也应该提出一个老问题:到底什么才叫做性骚扰?
我们似乎常常把性骚扰的定义广义化。无怪乎前不久某妇女基金会调查指出,近半数的女学生曾遭受程度不同的性骚扰,于是有人忧心忡忡于这个社会的“性泛滥”之不可抑止。
我并不相信这个骇人的“性骚扰”指数代表什么特别的意义。事实上,也许由于父母及学校教育的影响,台湾的女学生或年轻的妇女,喜欢在性问题上“小题大做”也许只是一群人中某个男性讲了一个黄色笑话,她也会认为那是性骚扰,虽然自己也咯咯笑得很开心。这是专属台湾女性“三贞九烈”心理下的性骚扰。
还有一种是“自以为是”的性骚扰。我有一个女友看见这近半数的yes答案后,哈哈笑道:“如果也有人问我,我是不是受过性骚扰,我一定大声回答,多的是!如果我说no,那不是否定我对异性的性吸引力?”在我们还是女学生的时候“性智”未开,对性骚扰多有这种微妙的心理。
那到底什么才是性骚扰呢?
我比较欣赏一种看法。性骚扰分为“welcome(受欢迎的)”和“unwelcome(不受欢迎的)”两种。如果是前者,那叫性挑逗,绝对不叫性骚扰。我们真正必须在意的性骚扰,当然是后者。
男人在unwelcome的情况下骚扰女人,当然见怪不怪,轻则为口头或眼神上的暧昧挑衅,重则为强暴动作逼迫就范。就生物学而言,这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其实是一种自然界的“正常”现象,打从有雄性与雌性以来,雄性一直担任性侵略者的角色(这从雄性的生殖器官永远是凸起式的,而雌性永远是凹陷式的即可得到证明,雌性是接受者)。
大自然中多的是强梁硬上弓,即使一个愿打,一个不愿挨,雌性也可老实不客气地将对方赶走,而人类社会中的男女关系就复杂许多,掺杂了许许多多个别性的“变因”在受到性骚扰时,我们的意识会告诉我们,这是welcome或unwelcome的!对于unwelcome的性骚扰,在处理上我们还有很多意识上的顾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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