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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立志是个很帅的男人。
何以见得呢?
有一次他只是出门去慢跑,经过的路上只要是女性,不管老的小的,都会对他投以注目礼。有次还有一位先生上前想跟他做“朋友”当然被他拒绝了,不过由此可见他的魅力不可挡。
但是他有个怪癖。
当然,只要是人都会有自己的一些习惯,但是可以称为怪癖的很少,而他的习惯,也就是怪癖,就是他很喜欢干净,非常的喜欢,喜到什么程度呢?
你看过有人会把家里弄得到处像是镜面一样吗?
这让人想起了一首诗:“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是这首吧?不确定是不是,反正他是很爱干净,到了某种程度的进化也就是俗称的“变态”
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
哦!对不起,因为于立志就是这个故事里的男主角,而我就是女主角,我姓彭,单名一个龄字,先来跟你们打个招呼,免得你们不认得我是谁而搞错主角。当然,你们不会那么笨的,是不是?
说到哪里了?
对了!说到我跟他是怎么认识的。
嗯?这个嘛,我得想一想。因为他还没告诉我,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记得那天是我的好朋友冷煜结婚的日子
&&&
“干杯!抱喜冷煜明天将要告别处女!”向晚大声的说,却没有得到另外三人的认同。
坐在冷煜的房间里,彭龄、沈远,冷煜跟向晚四个女人的手上都拿着一只高脚酒杯,桌子旁边放着一些啤酒,香槟,红酒和不知名的酒,都是从冷煜的老爸那儿给a来的。
她们为明天即将出嫁的冷煜庆祝,打算来个单身淑女之夜,而且还把冷煜的老爸老妈给赶去住旅馆,所有的佣人都放大假,家里只剩下她们四个女人,为她们明天的计划作准备。
对于向晚的话,其他三个人都有着嗤之以鼻的表情。
“我这句话有什么不对吗?”向晚狐疑的问。
冷煜还来不及为自己的清白辩解,就被彭龄打断“晚晚,你真的很白痴耶!你以为我们煜煜‘还是’你说的那个什么东西吗?少土了好不好?”
向晚瞄了瞄冷煜的肚皮一眼“对哦!我怎么忘了,那好,我改,嗯那说‘恭喜煜煜明天即将踏人爱情的坟墓,婚姻的陷阱’如何?”
“不错!不错,我再加一句,早生贵子,多子多孙。”彭龄拍拍冷煜的肚子,像是在打招呼“小伙子,我等着你叫干妈。”
冷煜气得要发挥她的尖叫神功,但她还没开口,坐在一旁不说话的沈远先说话了“你们不要这样子,人家是新娘子,好歹说些喜气话。”
沈远这句话一说,让冷煜差点感动到流泪,一句“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沈远”就要脱口而出,没想到沈远的下句话让冷有昏倒的感觉。
“大家都知道的事实就不要讲出来嘛!煜煜,预产期几月?”沈远笑着也摸摸冷煜平坦的小肮。
“你们不要乱说,我是清白的!”冷煜终于尖叫出来了。
另外三个人一一致认为,冷煜没去学声乐真是浪费人才!她们的耳膜像是被雷打到,比站在一百辆车子一起按喇叭的车阵里还可怕,听得耳朵真是痛。
“你一定要那么大声吗?”沈远有点功夫底子,恢复得快,只是耳朵有点耳鸣,其他两个人仍然处于失聪状态。
“谁教你们胡说!”冷煜哇哇叫。
向晚也恢复了。她白了冷煜一眼“你自己都说了。叫我们不要乱说你是清白的,那不就是说你不清白?”
“我哪里有说你们乱说我不是清白的?”冷煜被向晚绕口令似的话给搞迷糊了。
向晚把她讲的话重复了一次。只不过省略了标点符号,有点像是“下雨天留客天天留我不留”一样。
“你自己不也是这么说?”向晚嘲笑道。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说我不是清白的是因为”你们乱说!冷煜这句话没来得及说完,就又被向晚断章取义。
“你刚说什么?你说你不是清白的?”向晚盯着冷煜。
“不是啦!人家不说了!”冷煜的口才是说不过跑业务的向晚的。她只好闭嘴生闷气。
“晚晚,你就饶了煜煜这一次吧!她可是新娘子,明天就有老公的人,小心她叫他扁你一顿哦!”彭龄打圆场的说。
向晚也知道自己说了重话,她也转圜的说:“煜煜,你不会真的生气吧?开开玩笑麻!”
冷煜不为所动,仍然嘟着嘴。
向晚跟彭龄使了个眼色,像是在征询对方的意见,看要怎么哄冷煜。
“煜煜,明天就要结婚的人了,怎么还那么小孩子气?”沈远说。
冷煜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让向晚跟彭龄傻了眼,她怎么了?平时怎么开她玩笑都不会哭成这样,难道真的是玩笑开太大了?
沈远拍着冷煜的肩“别哭,你在害怕明天的事对不对?”
向晚跟彭龄望着冷煜,这才明白冷煜不是因为她们的玩笑而哭,心想,这就是所谓的婚前恐惧症吗?
“我害怕,我怕我不能当一个好妻子,现在外遇的人那么多,如果离婚怎么办?”冷煜含着眼泪说。
“如果害怕失败而不敢踏出第一步,那么永远不会成功的,煜煜,你那么不相信你自己吗?那么不相信你跟于仁豪之间的爱情吗?”沈远问。
冷煜摇摇头“不!我相信。”
“那不就对了,因为你相信所以才会幸福,如果你连自己都不相信了,还能相信谁?对不对?别哭了,把眼泪擦一擦。”沈远安抚道。
“对!煜煜,反正结婚就像是在下赌注,如果你不喜欢的话,还可以抽手不赌我在讲什么呀!反正我要说的意思,就是要你坚强一点,我们支持你。”彭龄接口道。
向晚抽起一张面纸给冷煜“要是于仁豪敢花心,告诉我们,马上给他好看,我跟龄龄都有兄弟,可以帮你撑腰。”
“你以为你是混混哪?而且向朝才不过是小学三年级,你把你弟弟当成超人啊?”冷煜破涕而笑。
“终于笑了!好啦!我再重说一次,祝我们煜煜婚姻幸福美满,百子千孙,早生贵子。”向晚举杯道。
“你又来了!”彭龄笑着说“不怕又翻脸?”
“煜煜?”向晚瞄了冷煜一眼“你生气了没有?”
冷煜原本想装酷,却忍不住的笑了出来“没有啦!吧杯。”
“干杯!”
“不醉不归!”
这四个女人一起举杯,把桌上的名酒给一一喝干,等到酒瓶都滚到,地上再也倒不出半滴酒以后,全部的人都醉了,躺得东倒西歪,不省人事。
她们忘了一件事。
明天有一场婚礼,这四个人里面有三个人是伴娘,还有一个新娘,但好像没有人记得。
&&&
按了半天的门铃,于仁豪有点急了,怎么这么久都没有人来开门?
他没注意到身后带来的三个伴郎,有的打哈欠,有的伸懒腰,还有一个拉长了脸。打哈欠的是他的秘书李和善,伸懒腰的是前任秘书周清平,臭着脸的是他的老哥于立志。
于仁豪退了半步,看到门牌上的确是写着冷宅,如果不是他走错门,那怎么会没有人来开门?就算是佣人也好,他今天是来娶新娘的,不是来玩按电铃游戏的,冷家半个人都没有吗?
“老二,你确定没有找错地址?”于立志冷冷的开口。
于仁豪回头看了老哥一眼,有点气又不大敢发作。
因为于立志可是个会走动的活火山,外表看起来冰冰,揍起人来可是六亲不认,他可不想在大喜的日子被扁得鼻青脸肿。自从上次老爸告密,说他在客厅喷茶,把爱干净的老哥的房子给弄脏以后,他就不大敢回家,原因就是害怕。
于立志瞄了老弟一眼,对他又敬又畏的眼神习以为常。于仁豪从小就崇拜他,什么都以他为目标去做,但是现在竟然抢在他前面结婚?
“再等一下好了。”于仁豪回头再去按门铃,不大敢去看于立志的脸。怕他会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襄理我说错了,是总经理。我翻墙过去开门算了。”周清平,于仁豪的前任秘书开口道,从于仁豪还是襄理时就跟着他了。一时改不了口。还是称呼于仁豪为襄理。
于仁豪看着一身伴郎礼服的周清平,无索的点头“那就麻烦你了。”
周清平脱下身卜的两装外套。交给于仁豪,他望了一眼铁门,像是在侦测什么似的,提了一口气,踩佳铁门的一个空格,一跃而过。
“哎唷!”
于仁豪跟于立志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听到一声尖叫从门内传出。
“怎么了?”于仁豪喊“喂!”
过了差不多两分钟,铁门才缓缓的打开一个小缝。
“怎么了?”于仁豪冲上前去,只见铁门里出现的不是周清平的脸,而是向晚,她的脸上还有一个脚印的痕迹。
“你们是这样子对待新娘的伴娘吗?”向晚忍着痛摸着鼻子,一边说话“我好心来开门,就这样天外飞来一脚,是想把我给踏平不成?”
“你?”于仁豪想起周清平,连忙问向晚“那他呢?”
向晚侧身,让他们可以看见门内的情形。于仁豪只看见一具像尸体的周清平,以黄狗吃屎的动作“趴”在地上。
“他?竟然敢伤害本姑娘的闭月羞花,赏给他两脚算是便宜了。等等!你先给我退出去,你以为这样就可以把娶走煜煜了?门都没有!得先经过本姑娘这一关。”向晚把于仁豪给推出去,整个人杵在门口挡着。
于仁豪的新任秘书李和善,连忙从口袋拿出一个早已准备好的红包交给于仁豪“总经理。”
“请笑纳。”于仁豪连忙送上红包一封。
“有多少?”向晚连看都不看,直接问价钱。
“九百九十九。”李和善上前接着。
向晚瞄了他一眼,用力给了他的胸膛一指“你算是哪根葱,我又不是问你,你这么多嘴做什么?”
向晚换了个姿势,看起来脚步有点飘浮,于仁豪可以闻到她身上传来的酒味“你以为这么一点钱就可以把煜煜带走吗?门都没有!至少得要九个九才行。”
李和善开始屈指计算“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哇!总经理,我看你可以回家去了,娶不起!娶不起!”
“喂!葱头!”向晚指着李和善“对!就是你,还看什么看!你是哪根葱?报上名来,竟然敢怂恿于仁豪不娶我们家煜煜,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还是皮在痒?你是谁哪?”
“我叫李和善。”李和善不甘受辱,报上大名。
向晚愣了一会,开始大笑起来“和尚!和尚!你和尚!哈哈哈!你怎么不去吃斋念佛,来这里做什么?”
“你误会了,我叫李和善。”他急着解释,不禁怨起他老爸李佛怎么给他取了这么一个有意的名字。
“就是和尚嘛!”向晚笑得弯下腰,正好给于仁豪有机可趁,他快步穿过她身边,进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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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立志是个很帅的男人。
何以见得呢?
有一次他只是出门去慢跑,经过的路上只要是女性,不管老的小的,都会对他投以注目礼。有次还有一位先生上前想跟他做“朋友”当然被他拒绝了,不过由此可见他的魅力不可挡。
但是他有个怪癖。
当然,只要是人都会有自己的一些习惯,但是可以称为怪癖的很少,而他的习惯,也就是怪癖,就是他很喜欢干净,非常的喜欢,喜到什么程度呢?
你看过有人会把家里弄得到处像是镜面一样吗?
这让人想起了一首诗:“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是这首吧?不确定是不是,反正他是很爱干净,到了某种程度的进化也就是俗称的“变态”
为什么要告诉你这些?
哦!对不起,因为于立志就是这个故事里的男主角,而我就是女主角,我姓彭,单名一个龄字,先来跟你们打个招呼,免得你们不认得我是谁而搞错主角。当然,你们不会那么笨的,是不是?
说到哪里了?
对了!说到我跟他是怎么认识的。
嗯?这个嘛,我得想一想。因为他还没告诉我,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记得那天是我的好朋友冷煜结婚的日子
&&&
“干杯!抱喜冷煜明天将要告别处女!”向晚大声的说,却没有得到另外三人的认同。
坐在冷煜的房间里,彭龄、沈远,冷煜跟向晚四个女人的手上都拿着一只高脚酒杯,桌子旁边放着一些啤酒,香槟,红酒和不知名的酒,都是从冷煜的老爸那儿给a来的。
她们为明天即将出嫁的冷煜庆祝,打算来个单身淑女之夜,而且还把冷煜的老爸老妈给赶去住旅馆,所有的佣人都放大假,家里只剩下她们四个女人,为她们明天的计划作准备。
对于向晚的话,其他三个人都有着嗤之以鼻的表情。
“我这句话有什么不对吗?”向晚狐疑的问。
冷煜还来不及为自己的清白辩解,就被彭龄打断“晚晚,你真的很白痴耶!你以为我们煜煜‘还是’你说的那个什么东西吗?少土了好不好?”
向晚瞄了瞄冷煜的肚皮一眼“对哦!我怎么忘了,那好,我改,嗯那说‘恭喜煜煜明天即将踏人爱情的坟墓,婚姻的陷阱’如何?”
“不错!不错,我再加一句,早生贵子,多子多孙。”彭龄拍拍冷煜的肚子,像是在打招呼“小伙子,我等着你叫干妈。”
冷煜气得要发挥她的尖叫神功,但她还没开口,坐在一旁不说话的沈远先说话了“你们不要这样子,人家是新娘子,好歹说些喜气话。”
沈远这句话一说,让冷煜差点感动到流泪,一句“生我者父母,知我者沈远”就要脱口而出,没想到沈远的下句话让冷有昏倒的感觉。
“大家都知道的事实就不要讲出来嘛!煜煜,预产期几月?”沈远笑着也摸摸冷煜平坦的小肮。
“你们不要乱说,我是清白的!”冷煜终于尖叫出来了。
另外三个人一一致认为,冷煜没去学声乐真是浪费人才!她们的耳膜像是被雷打到,比站在一百辆车子一起按喇叭的车阵里还可怕,听得耳朵真是痛。
“你一定要那么大声吗?”沈远有点功夫底子,恢复得快,只是耳朵有点耳鸣,其他两个人仍然处于失聪状态。
“谁教你们胡说!”冷煜哇哇叫。
向晚也恢复了。她白了冷煜一眼“你自己都说了。叫我们不要乱说你是清白的,那不就是说你不清白?”
“我哪里有说你们乱说我不是清白的?”冷煜被向晚绕口令似的话给搞迷糊了。
向晚把她讲的话重复了一次。只不过省略了标点符号,有点像是“下雨天留客天天留我不留”一样。
“你自己不也是这么说?”向晚嘲笑道。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说我不是清白的是因为”你们乱说!冷煜这句话没来得及说完,就又被向晚断章取义。
“你刚说什么?你说你不是清白的?”向晚盯着冷煜。
“不是啦!人家不说了!”冷煜的口才是说不过跑业务的向晚的。她只好闭嘴生闷气。
“晚晚,你就饶了煜煜这一次吧!她可是新娘子,明天就有老公的人,小心她叫他扁你一顿哦!”彭龄打圆场的说。
向晚也知道自己说了重话,她也转圜的说:“煜煜,你不会真的生气吧?开开玩笑麻!”
冷煜不为所动,仍然嘟着嘴。
向晚跟彭龄使了个眼色,像是在征询对方的意见,看要怎么哄冷煜。
“煜煜,明天就要结婚的人了,怎么还那么小孩子气?”沈远说。
冷煜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让向晚跟彭龄傻了眼,她怎么了?平时怎么开她玩笑都不会哭成这样,难道真的是玩笑开太大了?
沈远拍着冷煜的肩“别哭,你在害怕明天的事对不对?”
向晚跟彭龄望着冷煜,这才明白冷煜不是因为她们的玩笑而哭,心想,这就是所谓的婚前恐惧症吗?
“我害怕,我怕我不能当一个好妻子,现在外遇的人那么多,如果离婚怎么办?”冷煜含着眼泪说。
“如果害怕失败而不敢踏出第一步,那么永远不会成功的,煜煜,你那么不相信你自己吗?那么不相信你跟于仁豪之间的爱情吗?”沈远问。
冷煜摇摇头“不!我相信。”
“那不就对了,因为你相信所以才会幸福,如果你连自己都不相信了,还能相信谁?对不对?别哭了,把眼泪擦一擦。”沈远安抚道。
“对!煜煜,反正结婚就像是在下赌注,如果你不喜欢的话,还可以抽手不赌我在讲什么呀!反正我要说的意思,就是要你坚强一点,我们支持你。”彭龄接口道。
向晚抽起一张面纸给冷煜“要是于仁豪敢花心,告诉我们,马上给他好看,我跟龄龄都有兄弟,可以帮你撑腰。”
“你以为你是混混哪?而且向朝才不过是小学三年级,你把你弟弟当成超人啊?”冷煜破涕而笑。
“终于笑了!好啦!我再重说一次,祝我们煜煜婚姻幸福美满,百子千孙,早生贵子。”向晚举杯道。
“你又来了!”彭龄笑着说“不怕又翻脸?”
“煜煜?”向晚瞄了冷煜一眼“你生气了没有?”
冷煜原本想装酷,却忍不住的笑了出来“没有啦!吧杯。”
“干杯!”
“不醉不归!”
这四个女人一起举杯,把桌上的名酒给一一喝干,等到酒瓶都滚到,地上再也倒不出半滴酒以后,全部的人都醉了,躺得东倒西歪,不省人事。
她们忘了一件事。
明天有一场婚礼,这四个人里面有三个人是伴娘,还有一个新娘,但好像没有人记得。
&&&
按了半天的门铃,于仁豪有点急了,怎么这么久都没有人来开门?
他没注意到身后带来的三个伴郎,有的打哈欠,有的伸懒腰,还有一个拉长了脸。打哈欠的是他的秘书李和善,伸懒腰的是前任秘书周清平,臭着脸的是他的老哥于立志。
于仁豪退了半步,看到门牌上的确是写着冷宅,如果不是他走错门,那怎么会没有人来开门?就算是佣人也好,他今天是来娶新娘的,不是来玩按电铃游戏的,冷家半个人都没有吗?
“老二,你确定没有找错地址?”于立志冷冷的开口。
于仁豪回头看了老哥一眼,有点气又不大敢发作。
因为于立志可是个会走动的活火山,外表看起来冰冰,揍起人来可是六亲不认,他可不想在大喜的日子被扁得鼻青脸肿。自从上次老爸告密,说他在客厅喷茶,把爱干净的老哥的房子给弄脏以后,他就不大敢回家,原因就是害怕。
于立志瞄了老弟一眼,对他又敬又畏的眼神习以为常。于仁豪从小就崇拜他,什么都以他为目标去做,但是现在竟然抢在他前面结婚?
“再等一下好了。”于仁豪回头再去按门铃,不大敢去看于立志的脸。怕他会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襄理我说错了,是总经理。我翻墙过去开门算了。”周清平,于仁豪的前任秘书开口道,从于仁豪还是襄理时就跟着他了。一时改不了口。还是称呼于仁豪为襄理。
于仁豪看着一身伴郎礼服的周清平,无索的点头“那就麻烦你了。”
周清平脱下身卜的两装外套。交给于仁豪,他望了一眼铁门,像是在侦测什么似的,提了一口气,踩佳铁门的一个空格,一跃而过。
“哎唷!”
于仁豪跟于立志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听到一声尖叫从门内传出。
“怎么了?”于仁豪喊“喂!”
过了差不多两分钟,铁门才缓缓的打开一个小缝。
“怎么了?”于仁豪冲上前去,只见铁门里出现的不是周清平的脸,而是向晚,她的脸上还有一个脚印的痕迹。
“你们是这样子对待新娘的伴娘吗?”向晚忍着痛摸着鼻子,一边说话“我好心来开门,就这样天外飞来一脚,是想把我给踏平不成?”
“你?”于仁豪想起周清平,连忙问向晚“那他呢?”
向晚侧身,让他们可以看见门内的情形。于仁豪只看见一具像尸体的周清平,以黄狗吃屎的动作“趴”在地上。
“他?竟然敢伤害本姑娘的闭月羞花,赏给他两脚算是便宜了。等等!你先给我退出去,你以为这样就可以把娶走煜煜了?门都没有!得先经过本姑娘这一关。”向晚把于仁豪给推出去,整个人杵在门口挡着。
于仁豪的新任秘书李和善,连忙从口袋拿出一个早已准备好的红包交给于仁豪“总经理。”
“请笑纳。”于仁豪连忙送上红包一封。
“有多少?”向晚连看都不看,直接问价钱。
“九百九十九。”李和善上前接着。
向晚瞄了他一眼,用力给了他的胸膛一指“你算是哪根葱,我又不是问你,你这么多嘴做什么?”
向晚换了个姿势,看起来脚步有点飘浮,于仁豪可以闻到她身上传来的酒味“你以为这么一点钱就可以把煜煜带走吗?门都没有!至少得要九个九才行。”
李和善开始屈指计算“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千万、亿!哇!总经理,我看你可以回家去了,娶不起!娶不起!”
“喂!葱头!”向晚指着李和善“对!就是你,还看什么看!你是哪根葱?报上名来,竟然敢怂恿于仁豪不娶我们家煜煜,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还是皮在痒?你是谁哪?”
“我叫李和善。”李和善不甘受辱,报上大名。
向晚愣了一会,开始大笑起来“和尚!和尚!你和尚!哈哈哈!你怎么不去吃斋念佛,来这里做什么?”
“你误会了,我叫李和善。”他急着解释,不禁怨起他老爸李佛怎么给他取了这么一个有意的名字。
“就是和尚嘛!”向晚笑得弯下腰,正好给于仁豪有机可趁,他快步穿过她身边,进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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