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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看昨日王侯的文章,是看她的美貌女子笑在最初,智慧女子笑在最后,看过之后,觉得虽大气,虽深刻,虽精辟,但少了一种什么东西。少了什么呢?当时还说不上来。直到前几天看了被网友林涧溪水转到读者文摘论坛的她的嫁给苏轼还是李白,顿觉柳暗花明,豁然开朗,美貌女子笑在最初,智慧女子笑在最后,分析得太理性了,少了感性,少了人间烟火,少了作者自己。
嫁给苏轼还是李白则不同,文中作者对苏轼、李白不是远远仰望,冷冷欣赏,而是把自己置于苏轼,李白的身侧,进行合理的分析,大胆的想象,有趣的比喻,恰当的对比,充分地享受着徜徉在二人身边的乐趣。
可以看出作者是深深喜欢并挚爱着苏轼、李白的,但她没有分析二人作品的语言风格和艺术特色。没有分析苏轼如何登高望远,举首高歌,逸怀浩气,超乎尘垢之外,也没有分析苏轼如何婉约婀娜,缠绵悱恻,似梦似幻;没有分析李白如何发兴无端,奇之又奇,洒脱不羁,更没有分析李白如何大气磅礴,慷慨激昂,惊天地,泣鬼神。
作者从一个女人的角度,以自己灵敏的感觉,去感受苏轼的“情”“趣”“才”李白的狂,和站在李白面前时的绝望。这种感受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怦然心动,是一个喜文之人对偶像的痴迷依恋,是后生晚辈对前人的尊敬崇拜。
作者分析得较多的是苏轼,李白作为男人的一面。
一个男人要“情”“趣”“才”兼得才是最佳男子。“情”“趣”“才”三者居其一,已属不易,能三者兼备者,更是少之又少,在作者眼中苏轼正是这样的最佳男子,是具备大情大趣大才的世间罕见的奇男子。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苏轼失去爱妻的无尽悲痛,对妻子的深情怀念,说明他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他与朋友的巧妙问答,与妹妹的互相取笑嬉戏,看得出他是一个机敏幽默之人;他的诗词的豪迈俏皮,空蒙清幽,书法的有筋有骨,厚重洒脱,东坡肉,东坡肘子的流传,又在诉说着他是一个多才多艺之人。就这样“情”“趣”“才”三者集于一身,令人动容,引人发笑,使人敬仰。
这便是作者羡慕与崇拜的理由,崇拜到极致,作者便突发奇想:“若能嫁于苏轼,花前月下,与他品诗论词,此乐何及!敛袖研墨,看他潇潇洒洒地写字,此乐何及!待他离去,仿他字迹,狗尾续貂,拊掌而笑,此乐何及!闲来无事,与他闲敲棋子,探讨食谱,此乐何及!”
如果岁月可以凝固,时光可以倒流,昨日王侯得以在滚滚红尘中有缘遇见苏轼,世间岂不又多一段人间佳话?她将会成为第二个朝云,不是为奴为仆的朝云,而是与苏轼花前月下,品诗论词的朝云,是敛袖研墨,看苏轼潇潇洒洒地写字的朝云,是待他离去,仿他字迹,狗尾续貂,拊掌而笑的朝云,是闲来无事,与他闲敲棋子,探讨食谱的朝云。
此乐何极,幸福何极。
在作者的笔下,苏轼是值得一个女子用一生的时光相陪伴的男人,而李白,是值得一个女子用一生的时光去等待的男人。
李白的高山仰止,站在李白脚下,仰望李白时的绝望,都赋予了李白新的魅力。李白是一座山,是一千多年来,无人能够爬上去的一座山。我们只能站在山脚下极目仰望,但见“绝壁千仞,上接云天,飞鸟不可度,猱猿愁攀援,他俯瞰万物,傲视苍生。”那种感觉,不是绝望,还能是什么?
李白的狂放不羁,他的“不矫情,不造作,不无病呻吟,不故作深沉,爱就磊磊落落地爱,恨就不加掩饰得恨”的天真可爱,充分显示出李白的真性情和超乎常人的人格力量。没有被高官厚禄所诱惑,没有被功名利禄所羁袢,坦坦荡荡,潇潇洒洒。作者说“他是天地精华育成的种子,远古时,某位仙人的脚步从大地上迈过,将他遗失尘世的泥土里,千千万万年过去,遇到合适的阳光与雨露,他在尘世的土里开起花来,但他是仙品,尘世间的人、尘世间的事、尘世间的情,都会感动他,却都留不住他。”多么奇妙的想象。太优秀了,优秀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于是就把他想象成是仙人遗失尘世泥土里的种子,遇到合适的雨露,他在尘世的土里开起花来。
作者对李白敬仰到极致,宁愿做无私无谓的牺牲,宁愿放下做人的尊严,做一条狗。考虑到以清莲之个性,必不喜欢哈巴狗,所以要做一只狼狗。多么心思细腻,多么善解人意。“他仗剑远游时,默默跟在他身后,他对月吟诗时,我遥望他,绝不打扰他的兴致,有人敢于侵犯他时,我愿以死护卫他。”这哪里是只狗,分明是两肋插刀的朋友,分明是时刻心意相通的红颜知己。
多么痴情,多么令人感动。假如真的,经过世世轮回,昨日王侯在李白生活的那个时代里遇上他,她穿一袭红衣,颦颦婷婷,美伦美奂地出现在他面前,他们会是什么样子的?是擦肩而过,你映在我眼中,我溶在你眸中,将彼此铭刻于记忆中;还是一见倾心,寻一酒楼,相对而坐,推杯换盏,品诗论赋;还是携手并肩,南北漫游,相依相伴,生生世世?
假如真的能够相遇,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该是何等荣幸,何等浪漫的事啊。
这篇文章虽没有被推荐,但我觉得比推荐的文章还要好。红袖推荐的很多文章,好是好,但是文学味太浓,缺少打动人心的情感,让人感觉较虚假。而这篇文章,既有较浓的文学气息,又有较真挚动人的情感。令人读之,满口噙香,回味无穷,不忍释卷。
最初看昨日王侯的文章,是看她的美貌女子笑在最初,智慧女子笑在最后,看过之后,觉得虽大气,虽深刻,虽精辟,但少了一种什么东西。少了什么呢?当时还说不上来。直到前几天看了被网友林涧溪水转到读者文摘论坛的她的嫁给苏轼还是李白,顿觉柳暗花明,豁然开朗,美貌女子笑在最初,智慧女子笑在最后,分析得太理性了,少了感性,少了人间烟火,少了作者自己。
嫁给苏轼还是李白则不同,文中作者对苏轼、李白不是远远仰望,冷冷欣赏,而是把自己置于苏轼,李白的身侧,进行合理的分析,大胆的想象,有趣的比喻,恰当的对比,充分地享受着徜徉在二人身边的乐趣。
可以看出作者是深深喜欢并挚爱着苏轼、李白的,但她没有分析二人作品的语言风格和艺术特色。没有分析苏轼如何登高望远,举首高歌,逸怀浩气,超乎尘垢之外,也没有分析苏轼如何婉约婀娜,缠绵悱恻,似梦似幻;没有分析李白如何发兴无端,奇之又奇,洒脱不羁,更没有分析李白如何大气磅礴,慷慨激昂,惊天地,泣鬼神。
作者从一个女人的角度,以自己灵敏的感觉,去感受苏轼的“情”“趣”“才”李白的狂,和站在李白面前时的绝望。这种感受是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怦然心动,是一个喜文之人对偶像的痴迷依恋,是后生晚辈对前人的尊敬崇拜。
作者分析得较多的是苏轼,李白作为男人的一面。
一个男人要“情”“趣”“才”兼得才是最佳男子。“情”“趣”“才”三者居其一,已属不易,能三者兼备者,更是少之又少,在作者眼中苏轼正是这样的最佳男子,是具备大情大趣大才的世间罕见的奇男子。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苏轼失去爱妻的无尽悲痛,对妻子的深情怀念,说明他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他与朋友的巧妙问答,与妹妹的互相取笑嬉戏,看得出他是一个机敏幽默之人;他的诗词的豪迈俏皮,空蒙清幽,书法的有筋有骨,厚重洒脱,东坡肉,东坡肘子的流传,又在诉说着他是一个多才多艺之人。就这样“情”“趣”“才”三者集于一身,令人动容,引人发笑,使人敬仰。
这便是作者羡慕与崇拜的理由,崇拜到极致,作者便突发奇想:“若能嫁于苏轼,花前月下,与他品诗论词,此乐何及!敛袖研墨,看他潇潇洒洒地写字,此乐何及!待他离去,仿他字迹,狗尾续貂,拊掌而笑,此乐何及!闲来无事,与他闲敲棋子,探讨食谱,此乐何及!”
如果岁月可以凝固,时光可以倒流,昨日王侯得以在滚滚红尘中有缘遇见苏轼,世间岂不又多一段人间佳话?她将会成为第二个朝云,不是为奴为仆的朝云,而是与苏轼花前月下,品诗论词的朝云,是敛袖研墨,看苏轼潇潇洒洒地写字的朝云,是待他离去,仿他字迹,狗尾续貂,拊掌而笑的朝云,是闲来无事,与他闲敲棋子,探讨食谱的朝云。
此乐何极,幸福何极。
在作者的笔下,苏轼是值得一个女子用一生的时光相陪伴的男人,而李白,是值得一个女子用一生的时光去等待的男人。
李白的高山仰止,站在李白脚下,仰望李白时的绝望,都赋予了李白新的魅力。李白是一座山,是一千多年来,无人能够爬上去的一座山。我们只能站在山脚下极目仰望,但见“绝壁千仞,上接云天,飞鸟不可度,猱猿愁攀援,他俯瞰万物,傲视苍生。”那种感觉,不是绝望,还能是什么?
李白的狂放不羁,他的“不矫情,不造作,不无病呻吟,不故作深沉,爱就磊磊落落地爱,恨就不加掩饰得恨”的天真可爱,充分显示出李白的真性情和超乎常人的人格力量。没有被高官厚禄所诱惑,没有被功名利禄所羁袢,坦坦荡荡,潇潇洒洒。作者说“他是天地精华育成的种子,远古时,某位仙人的脚步从大地上迈过,将他遗失尘世的泥土里,千千万万年过去,遇到合适的阳光与雨露,他在尘世的土里开起花来,但他是仙品,尘世间的人、尘世间的事、尘世间的情,都会感动他,却都留不住他。”多么奇妙的想象。太优秀了,优秀到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于是就把他想象成是仙人遗失尘世泥土里的种子,遇到合适的雨露,他在尘世的土里开起花来。
作者对李白敬仰到极致,宁愿做无私无谓的牺牲,宁愿放下做人的尊严,做一条狗。考虑到以清莲之个性,必不喜欢哈巴狗,所以要做一只狼狗。多么心思细腻,多么善解人意。“他仗剑远游时,默默跟在他身后,他对月吟诗时,我遥望他,绝不打扰他的兴致,有人敢于侵犯他时,我愿以死护卫他。”这哪里是只狗,分明是两肋插刀的朋友,分明是时刻心意相通的红颜知己。
多么痴情,多么令人感动。假如真的,经过世世轮回,昨日王侯在李白生活的那个时代里遇上他,她穿一袭红衣,颦颦婷婷,美伦美奂地出现在他面前,他们会是什么样子的?是擦肩而过,你映在我眼中,我溶在你眸中,将彼此铭刻于记忆中;还是一见倾心,寻一酒楼,相对而坐,推杯换盏,品诗论赋;还是携手并肩,南北漫游,相依相伴,生生世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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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虽没有被推荐,但我觉得比推荐的文章还要好。红袖推荐的很多文章,好是好,但是文学味太浓,缺少打动人心的情感,让人感觉较虚假。而这篇文章,既有较浓的文学气息,又有较真挚动人的情感。令人读之,满口噙香,回味无穷,不忍释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