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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叮踢上房门后,也吓了一大跳。
“喝!我的力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她看看自己的脚,却像见到鬼一样地跳了起来。“我的绣花鞋呢?我的裹脚布呢?”
直到此刻,她才猛地发现自己脚下穿的是一双锦缎做的靴子,柔软舒适,比起之前她缠着小脚硬塞的绣花鞋真的不能怪她迷糊,连被换了鞋袜都没发现,因为现在的靴子实在太舒服了嘛!
她原地蹦跳两下,然后欢快地绕着房里的桌子跑了起来,一开始速度很慢,然后逐渐加快,最后变成一抹流星,所过之处,余下残影片片,在影子尚未消失时,她人又已回到原地。
“哼!凭你也想留下我。”她得意地抽抽鼻子,三两下解决掉竹笼里剩下的包子,拍拍鼓鼓的肚皮,动作完全不像个大家闺秀。
但她却没有发现。当一个人真正做回自己的时候,心里只会充满无限的欢快,是不会察觉其中的异变的。
她吃完包子,打开门,探出头左右张望两下。
没人。看来曲笛没骗她,他的确是个很忙的生意人。既然他不在,就别怪她跷头了,只要她能走得无声无息,不惊动任何人,应该就不会影响柳怀犀与天宝坊的买卖了。
曲笛想以此威胁她、幽禁她?门儿都没有。
她轻飘飘的身影,化成落花,随风荡出了简陋的房间,一跃上了屋顶,直朝她心里的家奔去。
待得她身影消失,曲笛从暗处行出,身旁跟着曲敏儿。
“你还会回来吗?”曲敏儿望着曲笛的眼神充满不舍。
“有机会吧!”曲笛拍拍她的肩。“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
她点点头。“尽量给柳怀犀方便嘛!我晓得。”
他从怀里掏出一包葯粉递到她手上。“招待柳怀犀的时候,放进他的茶水里。”
“你想毒死柳怀犀?”
“我要弄死他,直接让他完成不了任务,回去被小皇帝砍头就是,干么还下葯?这是让他暂时不能人道的葯。”
“啊!”她张大嘴。曲笛对付柳怀犀的手段也太恶毒了吧!
他耸肩。“没办法,我太了解我那可爱的师姐,她虽然被我教导得很精明了,但骨子里还是带着三分我那死鬼师父的愚善,哪怕她恢复记忆,发现自己不爱柳怀犀,她也不会一定了之,一定会求得柳怀犀的原谅,确定解除婚约,才肯跟我走。偏偏我很讨厌那种书呆子,与其求他应允放我师姐走,不如让他自己自卑,不敢留下师姐,这样对大家都好。”
是只对曲笛好吧!要柳怀犀暂时不能人道,是很残忍的。但曲敏儿能说什么?曲笛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是从来也没有失败过的。
她也只能点头答允了他的要求。
曲笛接着说:“我离开后,你马上接手天宝坊,并放出消息,说我突然暴毙或者出海不管什么都好,就是尽量让天宝坊跟我撇清关系,有什么事你再派人跟我联络,明白吗?”
“那拍卖宝剑、大闹武林大会的事?”
“不干了,你把那些剑送给柳怀犀,让他转送皇帝去。万一剑出事了,让姓柳的自己去烦恼,你千万别强出头。”他之前制定那一长串与敌俱亡的计划,是因为他找丁叮找太久,久到他已丧失希望,才想用最激烈的手段和敌人同归于尽。
但现在他都找到丁叮了,白痴才会跟那些敌人一起死,他还想留着大好岁月跟丁叮一起畅游山林,共享欢乐呢!
至于那些毁了白云庄的仇人,没关系,他还年轻,有大把岁月跟他们耗,他多得是手段折腾他们正想着,一个念头闪过脑海。
“敏儿,你跟柳怀犀谈完生意后,不妨借着赠送宝剑时,稍微跟他提一下吸血大法的恐怖。”
“他不过是个读书人,与他谈论江湖事有何用处?”
“正因为他是个读书人,还是个正经无比的官儿,他会很清楚这邪功对于国家、社稷、百姓的威胁。”
“你想藉肋官府的势力对抗血杀宫余孽?可这对你的报仇大业有何用处?”
“用处在哪里呢?嘿嘿日后便见分晓。我走了,你也保重。”他走了几步,想一想,回过头望她一眼。“你如果要嫁人,记得眼睛睁大一点,那些脸白白、嘴花花的英俊小子是万万不能挑的,知道吗?”
说完,他真的毫无悬念地走了。
她看着他的背影,良久良久,两行泪滑下。
“你不嫌说得太迟了吗?我的心早在三年前就被一个脸白白、嘴花花的英俊小子给勾走了,呜呜呜”呢喃着,她再也忍不住以手掩面,嚎啕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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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叮一离开天宝坊,笔直往西行。
她一心只想快赶回家,却没有发现,她心底日思夜盼的家并非“柳家”;因为柳家是在天宝坊的南方。
她走的方向是朝着白云庄去的。
完全是无意识地行动,在大街上、在拥挤的人群中,她像一条泥鳅一样,在众人发现她的存在前,已滑溜地跑了开。
她行色匆匆,越是赶路,一颗心就跳得越快,却不是因为累,而是胸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叫嚣着想要蹦出来。
那股子海啸般的情绪在她奔近苏州城郊的山头时,累积到最高点。
“啊!”她张嘴,发出一记长啸,如凤鸣九天,清越激扬,直入云霄。
而伴着啸声的是她轻灵若凌波仙子的身姿,脚尖轻点着山石,一路曲折,直上山顶。
“啊!”须臾,一记龙吟加入丁叮的啸声中,龙吟长空,雄壮威武,身形是笔直的,就好像一支脱弦而去的长箭,一气不换,直时山顶。
丁叮欢快的脚步一直奔到一片灰黑的地面上,猛然煞住。
她讶异地看着满地的残砖废瓦、焦黑的土石,原本失控的神思突然间就这么回到了现实。
这是怎么一回事?她应该是要回家的,回到柳怀犀的身边原本在脑海里纠缠着的画面突然像褪去了伪装,变得清晰无比。
她往前踏一步,一段记忆回到脑中。
“爹爹,你回来了?咦?那是谁?”
她看到一个瘦巴巴的小孩子。
他一开口就叫她“姐姐”她从来也没有兄弟姐妹,这偌大的家里就她一个孩子,生活既无聊又无趣。
她好想要一个弟弟,而这个弟弟好可爱,嘴巴又甜得像涂了蜜。当他洗干净后,她真是吓了一跳,这世间怎么有这样俊秀的孩子,就像天地的灵气都集中到他身上了,他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
后来,他变成了她的师弟,她也慢慢了解了他的出身来历。
但是她一点都没有看不起他,反而更加怜惜他,把他当宝一样地捧在手心上疼宠、呵护。
爹爹说他性情偏激,需要好好教导,否则难保哪天不小心走入魔道,那就是玲珑门的罪孽了。
她却不以为然,师弟或许性情稍微极端了一点,但他的心肠其实是很好很好的,看看他在山里这么久,几时胡乱杀戮那些鸟兽了?除非对方先冒犯了他。
照师弟的说法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那抱歉了,犯我一分,我必十分回报。
师弟主张人性本恶,因此除恶务尽。
爹爹认为人性本善,凡事必留余地。
她则觉得他们两人都有道理,不妨择中庸而行。
他们三人就在这里对了!她想起来了,这地方就叫白云庄,是她真正的家啊!
一只大掌无声无息拍上她的肩,以她目前的功力该是躲得开的,但她没有躲,一双泪眼回望过去,盯住那黑发中夹着银光,容颜如雪的男子。
“师弟”泪水滑下,她软软地倒进了男子的怀里。
曾经,他瘦瘦小小,足够她完全抱进怀里呵疼着;如今,他抽... -->>
丁叮踢上房门后,也吓了一大跳。
“喝!我的力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了?”她看看自己的脚,却像见到鬼一样地跳了起来。“我的绣花鞋呢?我的裹脚布呢?”
直到此刻,她才猛地发现自己脚下穿的是一双锦缎做的靴子,柔软舒适,比起之前她缠着小脚硬塞的绣花鞋真的不能怪她迷糊,连被换了鞋袜都没发现,因为现在的靴子实在太舒服了嘛!
她原地蹦跳两下,然后欢快地绕着房里的桌子跑了起来,一开始速度很慢,然后逐渐加快,最后变成一抹流星,所过之处,余下残影片片,在影子尚未消失时,她人又已回到原地。
“哼!凭你也想留下我。”她得意地抽抽鼻子,三两下解决掉竹笼里剩下的包子,拍拍鼓鼓的肚皮,动作完全不像个大家闺秀。
但她却没有发现。当一个人真正做回自己的时候,心里只会充满无限的欢快,是不会察觉其中的异变的。
她吃完包子,打开门,探出头左右张望两下。
没人。看来曲笛没骗她,他的确是个很忙的生意人。既然他不在,就别怪她跷头了,只要她能走得无声无息,不惊动任何人,应该就不会影响柳怀犀与天宝坊的买卖了。
曲笛想以此威胁她、幽禁她?门儿都没有。
她轻飘飘的身影,化成落花,随风荡出了简陋的房间,一跃上了屋顶,直朝她心里的家奔去。
待得她身影消失,曲笛从暗处行出,身旁跟着曲敏儿。
“你还会回来吗?”曲敏儿望着曲笛的眼神充满不舍。
“有机会吧!”曲笛拍拍她的肩。“还记得我说过的话吗?”
她点点头。“尽量给柳怀犀方便嘛!我晓得。”
他从怀里掏出一包葯粉递到她手上。“招待柳怀犀的时候,放进他的茶水里。”
“你想毒死柳怀犀?”
“我要弄死他,直接让他完成不了任务,回去被小皇帝砍头就是,干么还下葯?这是让他暂时不能人道的葯。”
“啊!”她张大嘴。曲笛对付柳怀犀的手段也太恶毒了吧!
他耸肩。“没办法,我太了解我那可爱的师姐,她虽然被我教导得很精明了,但骨子里还是带着三分我那死鬼师父的愚善,哪怕她恢复记忆,发现自己不爱柳怀犀,她也不会一定了之,一定会求得柳怀犀的原谅,确定解除婚约,才肯跟我走。偏偏我很讨厌那种书呆子,与其求他应允放我师姐走,不如让他自己自卑,不敢留下师姐,这样对大家都好。”
是只对曲笛好吧!要柳怀犀暂时不能人道,是很残忍的。但曲敏儿能说什么?曲笛下定决心要做的事,是从来也没有失败过的。
她也只能点头答允了他的要求。
曲笛接着说:“我离开后,你马上接手天宝坊,并放出消息,说我突然暴毙或者出海不管什么都好,就是尽量让天宝坊跟我撇清关系,有什么事你再派人跟我联络,明白吗?”
“那拍卖宝剑、大闹武林大会的事?”
“不干了,你把那些剑送给柳怀犀,让他转送皇帝去。万一剑出事了,让姓柳的自己去烦恼,你千万别强出头。”他之前制定那一长串与敌俱亡的计划,是因为他找丁叮找太久,久到他已丧失希望,才想用最激烈的手段和敌人同归于尽。
但现在他都找到丁叮了,白痴才会跟那些敌人一起死,他还想留着大好岁月跟丁叮一起畅游山林,共享欢乐呢!
至于那些毁了白云庄的仇人,没关系,他还年轻,有大把岁月跟他们耗,他多得是手段折腾他们正想着,一个念头闪过脑海。
“敏儿,你跟柳怀犀谈完生意后,不妨借着赠送宝剑时,稍微跟他提一下吸血大法的恐怖。”
“他不过是个读书人,与他谈论江湖事有何用处?”
“正因为他是个读书人,还是个正经无比的官儿,他会很清楚这邪功对于国家、社稷、百姓的威胁。”
“你想藉肋官府的势力对抗血杀宫余孽?可这对你的报仇大业有何用处?”
“用处在哪里呢?嘿嘿日后便见分晓。我走了,你也保重。”他走了几步,想一想,回过头望她一眼。“你如果要嫁人,记得眼睛睁大一点,那些脸白白、嘴花花的英俊小子是万万不能挑的,知道吗?”
说完,他真的毫无悬念地走了。
她看着他的背影,良久良久,两行泪滑下。
“你不嫌说得太迟了吗?我的心早在三年前就被一个脸白白、嘴花花的英俊小子给勾走了,呜呜呜”呢喃着,她再也忍不住以手掩面,嚎啕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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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叮一离开天宝坊,笔直往西行。
她一心只想快赶回家,却没有发现,她心底日思夜盼的家并非“柳家”;因为柳家是在天宝坊的南方。
她走的方向是朝着白云庄去的。
完全是无意识地行动,在大街上、在拥挤的人群中,她像一条泥鳅一样,在众人发现她的存在前,已滑溜地跑了开。
她行色匆匆,越是赶路,一颗心就跳得越快,却不是因为累,而是胸膛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叫嚣着想要蹦出来。
那股子海啸般的情绪在她奔近苏州城郊的山头时,累积到最高点。
“啊!”她张嘴,发出一记长啸,如凤鸣九天,清越激扬,直入云霄。
而伴着啸声的是她轻灵若凌波仙子的身姿,脚尖轻点着山石,一路曲折,直上山顶。
“啊!”须臾,一记龙吟加入丁叮的啸声中,龙吟长空,雄壮威武,身形是笔直的,就好像一支脱弦而去的长箭,一气不换,直时山顶。
丁叮欢快的脚步一直奔到一片灰黑的地面上,猛然煞住。
她讶异地看着满地的残砖废瓦、焦黑的土石,原本失控的神思突然间就这么回到了现实。
这是怎么一回事?她应该是要回家的,回到柳怀犀的身边原本在脑海里纠缠着的画面突然像褪去了伪装,变得清晰无比。
她往前踏一步,一段记忆回到脑中。
“爹爹,你回来了?咦?那是谁?”
她看到一个瘦巴巴的小孩子。
他一开口就叫她“姐姐”她从来也没有兄弟姐妹,这偌大的家里就她一个孩子,生活既无聊又无趣。
她好想要一个弟弟,而这个弟弟好可爱,嘴巴又甜得像涂了蜜。当他洗干净后,她真是吓了一跳,这世间怎么有这样俊秀的孩子,就像天地的灵气都集中到他身上了,他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目光的焦点。
后来,他变成了她的师弟,她也慢慢了解了他的出身来历。
但是她一点都没有看不起他,反而更加怜惜他,把他当宝一样地捧在手心上疼宠、呵护。
爹爹说他性情偏激,需要好好教导,否则难保哪天不小心走入魔道,那就是玲珑门的罪孽了。
她却不以为然,师弟或许性情稍微极端了一点,但他的心肠其实是很好很好的,看看他在山里这么久,几时胡乱杀戮那些鸟兽了?除非对方先冒犯了他。
照师弟的说法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那抱歉了,犯我一分,我必十分回报。
师弟主张人性本恶,因此除恶务尽。
爹爹认为人性本善,凡事必留余地。
她则觉得他们两人都有道理,不妨择中庸而行。
他们三人就在这里对了!她想起来了,这地方就叫白云庄,是她真正的家啊!
一只大掌无声无息拍上她的肩,以她目前的功力该是躲得开的,但她没有躲,一双泪眼回望过去,盯住那黑发中夹着银光,容颜如雪的男子。
“师弟”泪水滑下,她软软地倒进了男子的怀里。
曾经,他瘦瘦小小,足够她完全抱进怀里呵疼着;如今,他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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