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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足花费半个小时,祈帅才把受惊过度的笙笙哄哄好,将拱在被子里的小白兔轻手轻脚地挖出来,细心地把叶子给她装上,递上一块压惊的德芙巧克力,然后温柔地拍拍,轻言软语:“笙笙,乖,再也没有刀子割你了,不要怕哦。”
“呜呜祈祈是大坏蛋。”小花脸盘涕泣满面,边吃边呜噜呜噜地抽咽“坏蛋”
消耗了半盒巧克力,笙笙才止住哭泣,祈帅于是继续:“笙笙,我以后保证对你很好很好,决不做任何你不愿意的事。”
“嗯、嗯”拼命点头。
“你想吃什么就买什么,你想去哪玩就带你去哪。”
“嗯、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嗯祈祈你对我真好”我才不舍得骂你打你呢,香一个,啵哎,我是很高兴没错啦,不过,笙笙,你可不可以把眼泪鼻涕擦擦再亲?
“笙笙,”循循善诱“既然我对你这么好,是不是也应该把你的事告诉我一些?”
笙笙的小花脑袋晃晃,觉得也有道理,于是变回人样。窝在祈帅暖烘烘的怀里,倚了个舒服姿势,慢慢回忆。
“我是1923年死的,死的时候才十八岁,生前是广州市近郊的一个普通农村小孩,娘是城里的歌女,因为家道中落才在茶楼卖唱。爹是乐队的乐师,山旮旯里出来的,老实巴交老受人欺负,连我娘也瞧不起他。
“后来,娘因为一个意外破了相,被歌舞团扫地出门没有人可怜她,只有爹爹依然对她很好再后来,他们就成了家,用所有的积蓄在广州市郊的张家村买了块地皮,
搭了两间小茅屋,靠种菜卖菜为生,接着就生下我和弟弟妹妹:花笙、花鼓和花箫
“这些都是娘告诉我的。那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可是过得很开心,花鼓和花箫又乖又听话当然,我也是很乖的,只是偶尔去吓吓张大伯养的小鸡仔、去张大婶家的玉米地去掰十几根新鲜玉米但都不是故意的,祈祈,你不要用怀疑的眼神看我嘛我后来有送白菜去道歉哟
草屋门前有口老井,打出的水比现在的矿泉水可清甜多呢,家里还养了头大黄狗,我给它起个名字叫大白菜,怎么样,好听吧(你的品味还真是一百年不变。)?大白菜又忠心又老实,天天晚上趴在菜地旁边的草棚里值勤守护。有一次,它和隔壁村的花斑狗打架对不起,祈祈,你脸色不要这么难看,我把话题扯远了
“我经常把菜担到广州市的上下九附近去卖,那里热闹,菜卖得快,当然,要缴的保护费也不少。所以我干脆冒险把菜担到有钱的大户人家,挨个挨个地敲门,有时候是会被踢啦,特别一些从政的官老爷家养的狗,黑油油的,咧着大嘴、舌头又红又长,可凶咧!我的肩还被咬过一口,出了好多好多血,差点死掉,那户人家的少爷出门时顺手抽了我十几鞭,皮开肉绽的,要不是隔壁的大牛哥就在那府里帮佣,我当时就死啦(祈帅环抱着笙笙的双手下意识地紧了紧。)!
“后来,还是爹上山采些奇怪的草葯给治好了,只不过,留下一道大疤,好难看。”
“伤好了以后,我继续到广州市去卖白菜,然后”
笙笙垂下眼睑,神色黯然“我就遇上平生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容绍桐容少爷。”
“什么?!”祈帅眼若铜铃,捋了捋袖子“那个臭男人是什么来历?不会是我的前世吧?”我要找他单挑。
“你不要打岔好不好?听我说下去嘛。”笙笙送他一对
大大的白眼“那不是你啦,他是当年西关首富“怀容”钱庄的少东家。”
那更找打了,少东家?一听就是油头粉面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败家子。
“自从我被大户人家的狗狠咬一口,又被鞭子打个半死,我就非常讨厌有钱有势的人了。”笙笙回想起往事,笑得甜丝丝的“可是刚认识的容少爷让我改观很大,他人很好,温和谦逊有礼,没有一点富家子弟的坏脾气。
“那天,我到圣耶华女子大学附近去卖菜,容少爷的车把我给撞倒了。可是他并没有驾车逃走,用了很好的丝绸手帕帮我把腿包起来,还把我送到洋医院,让医生用最好的西葯治疗,所有的费用都是他出的(当然是他出啦,他撞伤人,还想肇事逃逸啊?)。
“当时,我问他,为什么对一个卖菜的下等人这么好?
他说,女孩子的脚,留下疤就不好看了。不知怎么回事,我听着,心里觉得甜丝丝的很开心。”
“哼!”祈帅的脸那个不屑呀听就知道是花花公子的常用语调,还“女孩子的脚,留下疤就不好看了”咧,鸡皮疙瘩都满地走掉,我呸!
笙笙懒得看他的夸张反应,咬了一口绵滑的巧克力,继续述说:“后来我打听到他是容家的少爷,每天都会到圣耶华去接他的未婚妻于家的小姐于雯放学,所以我天天担菜到圣耶华去卖,就为了多看他几眼。”
“你可真够痴情的。”祈帅嘴里那个酸呀,都快可以腌泡菜了。
“是真够傻的”笙笙反复折叠着手中银色的锡箔纸“容少爷风雨无阻地去接于小姐,我就风雨无阻地躲在旁边的小巷偷看,有时候很羡慕,如果我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穿上漂亮的衣服去学校读书,可能也不比于小姐差。
娘每次教我的诗句我都记得很牢呢我就一直这么幻想着直到,他们结婚。
“于小姐结婚后,就没再去圣耶华读书,容少爷也不再出现。我重新到上下九卖白菜,生意越来越红火,也有些富人家开始愿意定期在我这订菜。如果我没有重新遇上他,也许就找一个爱我的人嫁了,生七八个娃儿,一辈子平平淡淡。
“有时候,老天最喜欢捉弄人玩,祈祈你上次教我的话叫什么来着?嗯,人算不如天算两年后,我又再次遇到容少爷。那天他喝得烂醉如泥,我扶他回家休息,我们算是重新认识。慢慢地,他当我是好朋友,我也才知道,于小姐已经过世一年多了,她天生有心脏病,注定活不久的。
“我对容少爷的感情,却不止好朋友那么简单,我常常找借口到他家去玩。容少爷很聪明,也逐渐明白我对他的心意,却没有做出什么表示自从于小姐死后,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从豪门千金到小家碧玉,容夫人为此很焦虑,对于我的出现,她态度宽容。
“容夫人很快拿了我的八字去和容少爷合,居然和死去的于小姐同年同月同日生,瞎子算命先生说我能旺夫益子,
容夫人喜出望外,马上张罗着要把我纳作容少爷的妾室,容少爷也忽然对我热情了许多,开始回应我对他的好,不再是朋友那种,而是情人”
靠!你们究竟进展到哪个阶段了?a、b还是c?祈帅大大不爽。
“祈祈,你的想法不要这么龌龊(笙笙新学的词)好不好,以前的人牵牵手都是逾矩(来源同上)了,你还能担心我们做到哪一步?”
我没说话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看你的眼神和五官表情就知道啦。”笙笙嘻嘻一笑“他带我出海玩了七天,为我准备了好多好吃的,对我又温柔又体贴,就像当年对待于小姐,而且海上的风光也好漂亮,我从未见过,快乐得就像踩在云端一样,飘飘欲仙。”
哼,下次我带你到夏威夷或者希腊去玩,那里的海更漂亮,谱一段21世纪的罗马假日,广东沿海算什么?当然前题是我赚了足够的钱。
“那时,我天真地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笙笙自嘲的苦笑一下,这样的神情祈帅从未在她脸上见过“可当游海回来,我就被迷晕捆绑起来。那人蒙着我的眼,说要把我运到邻省的某个地方。我迷迷糊糊的被人
押着辗转,又坐汽车又乘火车,可笑的是俺这一辈子都没坐过这矜贵的玩意,惟一一次乘坐竟然是死亡之旅。
“当俺最后被安置下来,是一个几百平方米的地下室,俺被关在其中一个隔问里,定时有人来送吃的,却没有人和俺说说话,晚上孤孤单单一个人不知道哪来的风从焊上铁栏杆的窗户“呼呼”地刮进来,就像钻进了一个怪兽的肚子里,好可怕!”笙笙回想到了当时的情形,噤若寒蝉。
祈帅用温暖的手包住她的身躯“笙笙,别怕,有我呢”
“三天以后我见到容少爷,我央求他救我,可是”
笙笙的小脸一片惨淡“他给我磕了三个响头,说他对不起我,他要用我的活人躯体来救于小姐。因为他爱于小姐爱到不行,也许他真是很爱她吧在那个很大很大的实验室里我亲眼目睹他亲吻着已经变成了白骨的于小姐的尸体可是,我也很爱他呀,为什么我要被牺牲?”
似乎回忆到了重点,笙笙的表情像极绷紧的弦“原来于小姐死后,她的脑电波也就是俗称的鬼魂被容少爷导入一台机器的脑子中,只要找到和于小姐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女性载体且又磁场相近,就可以进行灵魂转移。
“俺当时拼命祈求老天爷让我的磁场测出来和于小姐的不一样,可是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那个杀死我的坏人测出俺的磁场反应和于小姐几乎是一样的,于是,俺被捆上了手术台。
“他们说要在俺的手脚和脖子上割几道口子,插上无数比头发丝还细的导管,和于小姐鬼魂所在的灵魂转换机器相连,那个很坏的医生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手术刀,笑得很阴森地向俺走来。俺动弹不得,想挣扎,手脚又捆得牢牢的怕极了,俺就拼命叫着爹娘,但没有用,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听得到后来,俺又叫容少爷的名... -->>
足足花费半个小时,祈帅才把受惊过度的笙笙哄哄好,将拱在被子里的小白兔轻手轻脚地挖出来,细心地把叶子给她装上,递上一块压惊的德芙巧克力,然后温柔地拍拍,轻言软语:“笙笙,乖,再也没有刀子割你了,不要怕哦。”
“呜呜祈祈是大坏蛋。”小花脸盘涕泣满面,边吃边呜噜呜噜地抽咽“坏蛋”
消耗了半盒巧克力,笙笙才止住哭泣,祈帅于是继续:“笙笙,我以后保证对你很好很好,决不做任何你不愿意的事。”
“嗯、嗯”拼命点头。
“你想吃什么就买什么,你想去哪玩就带你去哪。”
“嗯、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嗯祈祈你对我真好”我才不舍得骂你打你呢,香一个,啵哎,我是很高兴没错啦,不过,笙笙,你可不可以把眼泪鼻涕擦擦再亲?
“笙笙,”循循善诱“既然我对你这么好,是不是也应该把你的事告诉我一些?”
笙笙的小花脑袋晃晃,觉得也有道理,于是变回人样。窝在祈帅暖烘烘的怀里,倚了个舒服姿势,慢慢回忆。
“我是1923年死的,死的时候才十八岁,生前是广州市近郊的一个普通农村小孩,娘是城里的歌女,因为家道中落才在茶楼卖唱。爹是乐队的乐师,山旮旯里出来的,老实巴交老受人欺负,连我娘也瞧不起他。
“后来,娘因为一个意外破了相,被歌舞团扫地出门没有人可怜她,只有爹爹依然对她很好再后来,他们就成了家,用所有的积蓄在广州市郊的张家村买了块地皮,
搭了两间小茅屋,靠种菜卖菜为生,接着就生下我和弟弟妹妹:花笙、花鼓和花箫
“这些都是娘告诉我的。那时候,家里穷得叮当响,可是过得很开心,花鼓和花箫又乖又听话当然,我也是很乖的,只是偶尔去吓吓张大伯养的小鸡仔、去张大婶家的玉米地去掰十几根新鲜玉米但都不是故意的,祈祈,你不要用怀疑的眼神看我嘛我后来有送白菜去道歉哟
草屋门前有口老井,打出的水比现在的矿泉水可清甜多呢,家里还养了头大黄狗,我给它起个名字叫大白菜,怎么样,好听吧(你的品味还真是一百年不变。)?大白菜又忠心又老实,天天晚上趴在菜地旁边的草棚里值勤守护。有一次,它和隔壁村的花斑狗打架对不起,祈祈,你脸色不要这么难看,我把话题扯远了
“我经常把菜担到广州市的上下九附近去卖,那里热闹,菜卖得快,当然,要缴的保护费也不少。所以我干脆冒险把菜担到有钱的大户人家,挨个挨个地敲门,有时候是会被踢啦,特别一些从政的官老爷家养的狗,黑油油的,咧着大嘴、舌头又红又长,可凶咧!我的肩还被咬过一口,出了好多好多血,差点死掉,那户人家的少爷出门时顺手抽了我十几鞭,皮开肉绽的,要不是隔壁的大牛哥就在那府里帮佣,我当时就死啦(祈帅环抱着笙笙的双手下意识地紧了紧。)!
“后来,还是爹上山采些奇怪的草葯给治好了,只不过,留下一道大疤,好难看。”
“伤好了以后,我继续到广州市去卖白菜,然后”
笙笙垂下眼睑,神色黯然“我就遇上平生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容绍桐容少爷。”
“什么?!”祈帅眼若铜铃,捋了捋袖子“那个臭男人是什么来历?不会是我的前世吧?”我要找他单挑。
“你不要打岔好不好?听我说下去嘛。”笙笙送他一对
大大的白眼“那不是你啦,他是当年西关首富“怀容”钱庄的少东家。”
那更找打了,少东家?一听就是油头粉面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败家子。
“自从我被大户人家的狗狠咬一口,又被鞭子打个半死,我就非常讨厌有钱有势的人了。”笙笙回想起往事,笑得甜丝丝的“可是刚认识的容少爷让我改观很大,他人很好,温和谦逊有礼,没有一点富家子弟的坏脾气。
“那天,我到圣耶华女子大学附近去卖菜,容少爷的车把我给撞倒了。可是他并没有驾车逃走,用了很好的丝绸手帕帮我把腿包起来,还把我送到洋医院,让医生用最好的西葯治疗,所有的费用都是他出的(当然是他出啦,他撞伤人,还想肇事逃逸啊?)。
“当时,我问他,为什么对一个卖菜的下等人这么好?
他说,女孩子的脚,留下疤就不好看了。不知怎么回事,我听着,心里觉得甜丝丝的很开心。”
“哼!”祈帅的脸那个不屑呀听就知道是花花公子的常用语调,还“女孩子的脚,留下疤就不好看了”咧,鸡皮疙瘩都满地走掉,我呸!
笙笙懒得看他的夸张反应,咬了一口绵滑的巧克力,继续述说:“后来我打听到他是容家的少爷,每天都会到圣耶华去接他的未婚妻于家的小姐于雯放学,所以我天天担菜到圣耶华去卖,就为了多看他几眼。”
“你可真够痴情的。”祈帅嘴里那个酸呀,都快可以腌泡菜了。
“是真够傻的”笙笙反复折叠着手中银色的锡箔纸“容少爷风雨无阻地去接于小姐,我就风雨无阻地躲在旁边的小巷偷看,有时候很羡慕,如果我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穿上漂亮的衣服去学校读书,可能也不比于小姐差。
娘每次教我的诗句我都记得很牢呢我就一直这么幻想着直到,他们结婚。
“于小姐结婚后,就没再去圣耶华读书,容少爷也不再出现。我重新到上下九卖白菜,生意越来越红火,也有些富人家开始愿意定期在我这订菜。如果我没有重新遇上他,也许就找一个爱我的人嫁了,生七八个娃儿,一辈子平平淡淡。
“有时候,老天最喜欢捉弄人玩,祈祈你上次教我的话叫什么来着?嗯,人算不如天算两年后,我又再次遇到容少爷。那天他喝得烂醉如泥,我扶他回家休息,我们算是重新认识。慢慢地,他当我是好朋友,我也才知道,于小姐已经过世一年多了,她天生有心脏病,注定活不久的。
“我对容少爷的感情,却不止好朋友那么简单,我常常找借口到他家去玩。容少爷很聪明,也逐渐明白我对他的心意,却没有做出什么表示自从于小姐死后,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从豪门千金到小家碧玉,容夫人为此很焦虑,对于我的出现,她态度宽容。
“容夫人很快拿了我的八字去和容少爷合,居然和死去的于小姐同年同月同日生,瞎子算命先生说我能旺夫益子,
容夫人喜出望外,马上张罗着要把我纳作容少爷的妾室,容少爷也忽然对我热情了许多,开始回应我对他的好,不再是朋友那种,而是情人”
靠!你们究竟进展到哪个阶段了?a、b还是c?祈帅大大不爽。
“祈祈,你的想法不要这么龌龊(笙笙新学的词)好不好,以前的人牵牵手都是逾矩(来源同上)了,你还能担心我们做到哪一步?”
我没说话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看你的眼神和五官表情就知道啦。”笙笙嘻嘻一笑“他带我出海玩了七天,为我准备了好多好吃的,对我又温柔又体贴,就像当年对待于小姐,而且海上的风光也好漂亮,我从未见过,快乐得就像踩在云端一样,飘飘欲仙。”
哼,下次我带你到夏威夷或者希腊去玩,那里的海更漂亮,谱一段21世纪的罗马假日,广东沿海算什么?当然前题是我赚了足够的钱。
“那时,我天真地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笙笙自嘲的苦笑一下,这样的神情祈帅从未在她脸上见过“可当游海回来,我就被迷晕捆绑起来。那人蒙着我的眼,说要把我运到邻省的某个地方。我迷迷糊糊的被人
押着辗转,又坐汽车又乘火车,可笑的是俺这一辈子都没坐过这矜贵的玩意,惟一一次乘坐竟然是死亡之旅。
“当俺最后被安置下来,是一个几百平方米的地下室,俺被关在其中一个隔问里,定时有人来送吃的,却没有人和俺说说话,晚上孤孤单单一个人不知道哪来的风从焊上铁栏杆的窗户“呼呼”地刮进来,就像钻进了一个怪兽的肚子里,好可怕!”笙笙回想到了当时的情形,噤若寒蝉。
祈帅用温暖的手包住她的身躯“笙笙,别怕,有我呢”
“三天以后我见到容少爷,我央求他救我,可是”
笙笙的小脸一片惨淡“他给我磕了三个响头,说他对不起我,他要用我的活人躯体来救于小姐。因为他爱于小姐爱到不行,也许他真是很爱她吧在那个很大很大的实验室里我亲眼目睹他亲吻着已经变成了白骨的于小姐的尸体可是,我也很爱他呀,为什么我要被牺牲?”
似乎回忆到了重点,笙笙的表情像极绷紧的弦“原来于小姐死后,她的脑电波也就是俗称的鬼魂被容少爷导入一台机器的脑子中,只要找到和于小姐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女性载体且又磁场相近,就可以进行灵魂转移。
“俺当时拼命祈求老天爷让我的磁场测出来和于小姐的不一样,可是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那个杀死我的坏人测出俺的磁场反应和于小姐几乎是一样的,于是,俺被捆上了手术台。
“他们说要在俺的手脚和脖子上割几道口子,插上无数比头发丝还细的导管,和于小姐鬼魂所在的灵魂转换机器相连,那个很坏的医生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手术刀,笑得很阴森地向俺走来。俺动弹不得,想挣扎,手脚又捆得牢牢的怕极了,俺就拼命叫着爹娘,但没有用,他们根本就不可能听得到后来,俺又叫容少爷的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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