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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丝心想:蓝大卫命令她赶紧回家,已经是够专横的了,但他居然敢派一个保镳来守着她,那可就太过份了。当兰丝抵达那辆豪华的马车前,她立刻被一个身材短小,肩膀宽厚,肌肉结实,鼻梁有断疤,眼神愉悦的男人扶了进去。一上车,他就自称是文尼克,随时听候差遣;蓝爵士吩咐他陪白小姐回家,并在她家看守一夜,请白小姐见谅。
车门关上后,这位神秘的文先生立刻灵活的翻到马车夫旁边的驾驶座坐好,兰丝还来不及抗议,马儿便开始向前跑了。她也只好由着他们。到了莎菲姑婆家门口,她立刻和文先生说再见。她不知道蓝大卫为何要找人来保护她,但不管怎么样,这件事并有经过她的认可,她没有必要非接受不可;她告诉文尼克不论蓝爵士怎么交待的,他都可以回去了。
说完,她迳自进屋,上楼去了。可是,十五分钟之后,一只游荡的野狗吠声,引起了她的注意,她走到窗前,看向外面,发现文尼克根本不理会她的指示,还死守在她的门口。她气愤的叹口气,下楼去想再劝他离开。没想到他还是不走,只愉快的摇摇头表示回答。
很显然的,文尼克是蓝爵士的侍从,他的父亲就是蓝爵士父亲的侍从,在这之前,文尼克的祖父也一直是蓝爵士祖父的──兰丝听到这儿,赶紧举起手制止他说下去,她可没兴趣听他吐出一系列的家谱。
文尼克非常了解他这样做会惹恼一位小姐,但是由于这是他的主人所派给他的任务──他只好遵命行事!因为他文尼克从未辱过使命,一向十分尽责。最后,兰丝只好让步,不再为难他。但良心的指示却不容许她让他整晚站在冰冷的人行道上。她问他是否愿意进她姑婆的客厅去休息,吃点东西,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吃点简单的宵夜。
文尼克同意了。由于他的肩膀太宽,走进她姑婆的客厅时、他必须侧身才能进入那扇门。兰丝发现他的魁梧,又有些后悔自己的孟浪。但他走到小茶几前,坐下来时,动作非常优雅而谨慎,兰丝的恐惧也为之消失。
要想填饱他那壮硕的身躯并不容易:文尼克的胃口好得出乎兰丝意料之外,也令海莉大为赞赏,他总共吃下了一大块鲑鱼,几块冷舌头肉,一堆草莓,三片饼干,二个柳橙及一碟炒黄瓜。本想倒酒给他喝,他拒绝了;可是却表示如果不麻烦的话,咖啡倒是他现在需要的。他说:这种饮料是使他晚上保持清醒的最佳提神剂。兰丝立刻指出:她可不希望让他整晚不睡。她并且补充道:他的雇主居然不体谅到这点,她感到非常不平!
文尼克对她的话例嘴报以微笑,他指出:在全英格兰,他最尊重的便是淑女的意见,但实际上,蓝爵士却是世界上最好的一个雇主。他过去本想在拳坛闯出一番天下,但那种生活实在不适合一个喜好和平的男人,因此他回来替那个曾是他童年玩伴的男人服务。
听文尼克的描述,蓝爵士仿佛成了世界上最完美的人:他的善良仅次于第八位大天使,他的慷慨可和专门施舍、救济的守护神相提并论。兰丝听了一长串有关他的轶闻,都是在褒扬蓝大卫的美德,就在这番话快要结束时,烟囱门里传来一阵恐怖的风声,文尼克突然想起他的责任。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小姐,我想在门口放张靠背椅,坐在那儿。’他和蔼的对兰丝点点头。‘小姐,你可以安心去休息,没有人能通过我进来的;你可以信任我文尼克所说的话。爵士告诉我今天晚上你可被吓坏了!’他流露出他对她的同情。‘今天是满月的日子,有些男人往往会在这种时候做出疯狂的事来。我想我们今天晚上还是要提高警觉,尤其现在正是月黑风高的时候!’
‘月黑风高──’她的目光先是一片茫然,但立刻回复正常。她冲到窗口去,出神的凝望天空。‘是的!没错!’举起一只手指,她要文尼克别出声,自己开始在花地毯上打转。她的手压住两颊,一付既担忧而又若有所思的模样。她在文尼克面前停下来,看着他,灰褐色的眼里充满困扰。‘人们不是称这种月亮为走私者的月亮吗?天气那么清朗,我知道他们一定会采取行动!毫无疑问的,秦爱华会跟他们在一起。’
‘你是说秦爱华?’
兰丝吃惊的看着他。‘你好像知道──蓝爵士对你提过什么有关秦爱华的事吗?’
‘没有,小姐。他只说...’文尼克迟疑了一会儿,说道:‘如果那家伙想接近你,就要我阻止他。真他妈的这家伙──对不起,小姐。’
‘我必须立刻跟雷礼仕谈!他住在楼下。’她一面说,一面走向门口。‘不对!他不在家,他今天去蓝爵士家了。我必须立刻到那儿去。’她的心脏由于兴奋而跳得好剧烈,她冲进卧室去,从壁橱里拉出一件七分长,镶有粉红缎带的酒色大衣,又匆匆忙忙的从手提袋里抓出六个便士。当她回到走道上,她发现自己差点撞上文尼克。
‘小姐,你不会想到蓝爵士家去的。’他关切的说道:‘那是一个单身汉的住所,不适合年轻小姐去的。尤其是今天晚上。那儿挤满了爵士的朋友,他们每个人都会带男伴去纵酒狂欢!’
只要有需要,即便是赤脚走过针般的草地去抓秦爱华,兰丝也愿意。在经过断头台的可怕经历后,几乎醉酒的年轻贵族,更吓不倒兰丝了。文尼克看着她眼里坚定的神采,不安的移动脚步。他竭尽所能的去说服她,依旧无法改变她的心意,他想自己最好带她过去,免得她自己跑去。至于蓝爵士到时候会怎么说,则是另一回事,留待以后再担心吧!
大约在十五年前,蓝爵士的父亲──那位以叛逆性著称聪明贵族,把他在塞维尔地区的祖产卖给一位富有的造纸商,请了一位白士维先生替他在伦敦的上流住宅区──贝尔格瑞福广伤,兴建了一栋漂亮的希腊罗马式大厦。落成后,他虽然认为白士维的古典风格太过华丽,玄关门口部份有些夸张,但他对室内优雅的设计、规划倒是非常满意,因为其中有许多现代化的设备,都是家人一再坚持要使用的?
他的法国厨子在看到完全嵌入墙壁的厨房设备后,简直欣喜欲狂,女佣们都好喜欢那现代化的铅水管装置,即便是那高傲的佣人领袖──桂布南,也不得不让出地下室,做为他主人储藏美酒的最佳场所。
其实,桂布南是个相当有度量的人,早在十五年前,他就在这栋大厦里服务了。他从来就不欣赏文尼克,因此当他和艾兰丝在这个无月的夜里,抵达这个房门口时,他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看这个仆从,对于兰丝,则完全视若无睹。
‘蓝爵士不在家。’桂布南宣布道,但窗户裹透出的晕黄打光,和响亮的笑闹声,充份显示出桂布南在撒谎。由此可见分蓝爵士是在家,但仅限于对有名的女性而言。
‘实际上,’兰丝强作镇定的说道:‘我根本就不想见蓝爵士。可否请你将雷礼仕先生请出来?’
桂布南倾斜他的鼻梁,直到它几乎和地面成直角;他一向是很有威严的,因此不轻易在他的眼里流露出胜利的光芒,只听他说道:‘雷礼仕先生不在里面。’
这一次,他说的可是真话了,桂布南暗自得意,他的回答终于使这位不请自来的小姐呆愣在那儿,不知如何是好;但是文尼克这个厚颜的平民,居然立刻提出抗议,骂桂布南说他是块干瘪的蛇饵,今天如果不让这位小姐进去,明天他被蓝爵士修理的话,可别怪文尼克翻脸无情。
桂布南对他的威胁,毫不在乎的轻哼一声,他非常清楚自己在这个家族里牢固的地位。蓝爵士在离这儿东向几条街的地方,设有一间单身套房,那儿是他专门招待女性访客的地方。在这栋大厦里,桂布南很高兴自己向来不必应付这一类不定期的访客;他的主人如果兴致好了,偶尔亦会安排接待一个他的仰慕者,但地点绝不会在他的家里。蓝爵士或许以好脾气著称,但私下他却是很有原则的,绝不容许不请自来的拜访。不错,文尼克平常是很得他年轻主人的欢心与信赖,但桂布南相信这一次,这小子可越出他的职权范围了。
文尼克说不动桂布南,心想:要不是把兰丝放在门口,自己进去找蓝爵士;要不就是撂倒桂布南,直接带着兰丝进去。正在犹疑不决的时候,他看见爵士的表弟金尔诗从埃及屋里出来,站在走廊的尾端。金尔诗可说是蓝爵士最亲近的一个表兄弟,他常称之为‘爵士的密友’。文尼克高声唤他的名字,说:‘可否请你帮个忙?’
此刻,金尔诗走起路来已轻飘飘的,仿佛一吹就要倒了。听到这个声音,他打了好几个转,在走廊上搜索着。‘尼克?’他怀疑的问道,但立刻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尼克!嘿!小个子!你在干什么?’
文尼克对蓝爵士这个聪明、潇洒的小表弟实在太了解了,因此他很清楚用什么方法可以立刻吸引住他的注意力。‘我带了一个小姐到这儿来,我本想带她去见蓝爵士的,但桂布南不让我进去。’
‘一个女人?真的?’金尔诗说着,果真兴趣浓厚的冲向他们。‘长得漂亮吗?’
‘容我冒昧的说,先生,简直是个美人。’
‘真的吗?你发誓!桂布南,你这老古董,还不快让开!大卫正在这儿庆祝他又一出新戏的成功,你大可不必对尼克带来的女孩百般刁难。’他亲切的说道。当他认出来人竟是兰丝时,他停住脚步,脸上好不沮丧。‘老天──艾小姐!’
换了平常任何种... -->>
兰丝心想:蓝大卫命令她赶紧回家,已经是够专横的了,但他居然敢派一个保镳来守着她,那可就太过份了。当兰丝抵达那辆豪华的马车前,她立刻被一个身材短小,肩膀宽厚,肌肉结实,鼻梁有断疤,眼神愉悦的男人扶了进去。一上车,他就自称是文尼克,随时听候差遣;蓝爵士吩咐他陪白小姐回家,并在她家看守一夜,请白小姐见谅。
车门关上后,这位神秘的文先生立刻灵活的翻到马车夫旁边的驾驶座坐好,兰丝还来不及抗议,马儿便开始向前跑了。她也只好由着他们。到了莎菲姑婆家门口,她立刻和文先生说再见。她不知道蓝大卫为何要找人来保护她,但不管怎么样,这件事并有经过她的认可,她没有必要非接受不可;她告诉文尼克不论蓝爵士怎么交待的,他都可以回去了。
说完,她迳自进屋,上楼去了。可是,十五分钟之后,一只游荡的野狗吠声,引起了她的注意,她走到窗前,看向外面,发现文尼克根本不理会她的指示,还死守在她的门口。她气愤的叹口气,下楼去想再劝他离开。没想到他还是不走,只愉快的摇摇头表示回答。
很显然的,文尼克是蓝爵士的侍从,他的父亲就是蓝爵士父亲的侍从,在这之前,文尼克的祖父也一直是蓝爵士祖父的──兰丝听到这儿,赶紧举起手制止他说下去,她可没兴趣听他吐出一系列的家谱。
文尼克非常了解他这样做会惹恼一位小姐,但是由于这是他的主人所派给他的任务──他只好遵命行事!因为他文尼克从未辱过使命,一向十分尽责。最后,兰丝只好让步,不再为难他。但良心的指示却不容许她让他整晚站在冰冷的人行道上。她问他是否愿意进她姑婆的客厅去休息,吃点东西,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吃点简单的宵夜。
文尼克同意了。由于他的肩膀太宽,走进她姑婆的客厅时、他必须侧身才能进入那扇门。兰丝发现他的魁梧,又有些后悔自己的孟浪。但他走到小茶几前,坐下来时,动作非常优雅而谨慎,兰丝的恐惧也为之消失。
要想填饱他那壮硕的身躯并不容易:文尼克的胃口好得出乎兰丝意料之外,也令海莉大为赞赏,他总共吃下了一大块鲑鱼,几块冷舌头肉,一堆草莓,三片饼干,二个柳橙及一碟炒黄瓜。本想倒酒给他喝,他拒绝了;可是却表示如果不麻烦的话,咖啡倒是他现在需要的。他说:这种饮料是使他晚上保持清醒的最佳提神剂。兰丝立刻指出:她可不希望让他整晚不睡。她并且补充道:他的雇主居然不体谅到这点,她感到非常不平!
文尼克对她的话例嘴报以微笑,他指出:在全英格兰,他最尊重的便是淑女的意见,但实际上,蓝爵士却是世界上最好的一个雇主。他过去本想在拳坛闯出一番天下,但那种生活实在不适合一个喜好和平的男人,因此他回来替那个曾是他童年玩伴的男人服务。
听文尼克的描述,蓝爵士仿佛成了世界上最完美的人:他的善良仅次于第八位大天使,他的慷慨可和专门施舍、救济的守护神相提并论。兰丝听了一长串有关他的轶闻,都是在褒扬蓝大卫的美德,就在这番话快要结束时,烟囱门里传来一阵恐怖的风声,文尼克突然想起他的责任。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小姐,我想在门口放张靠背椅,坐在那儿。’他和蔼的对兰丝点点头。‘小姐,你可以安心去休息,没有人能通过我进来的;你可以信任我文尼克所说的话。爵士告诉我今天晚上你可被吓坏了!’他流露出他对她的同情。‘今天是满月的日子,有些男人往往会在这种时候做出疯狂的事来。我想我们今天晚上还是要提高警觉,尤其现在正是月黑风高的时候!’
‘月黑风高──’她的目光先是一片茫然,但立刻回复正常。她冲到窗口去,出神的凝望天空。‘是的!没错!’举起一只手指,她要文尼克别出声,自己开始在花地毯上打转。她的手压住两颊,一付既担忧而又若有所思的模样。她在文尼克面前停下来,看着他,灰褐色的眼里充满困扰。‘人们不是称这种月亮为走私者的月亮吗?天气那么清朗,我知道他们一定会采取行动!毫无疑问的,秦爱华会跟他们在一起。’
‘你是说秦爱华?’
兰丝吃惊的看着他。‘你好像知道──蓝爵士对你提过什么有关秦爱华的事吗?’
‘没有,小姐。他只说...’文尼克迟疑了一会儿,说道:‘如果那家伙想接近你,就要我阻止他。真他妈的这家伙──对不起,小姐。’
‘我必须立刻跟雷礼仕谈!他住在楼下。’她一面说,一面走向门口。‘不对!他不在家,他今天去蓝爵士家了。我必须立刻到那儿去。’她的心脏由于兴奋而跳得好剧烈,她冲进卧室去,从壁橱里拉出一件七分长,镶有粉红缎带的酒色大衣,又匆匆忙忙的从手提袋里抓出六个便士。当她回到走道上,她发现自己差点撞上文尼克。
‘小姐,你不会想到蓝爵士家去的。’他关切的说道:‘那是一个单身汉的住所,不适合年轻小姐去的。尤其是今天晚上。那儿挤满了爵士的朋友,他们每个人都会带男伴去纵酒狂欢!’
只要有需要,即便是赤脚走过针般的草地去抓秦爱华,兰丝也愿意。在经过断头台的可怕经历后,几乎醉酒的年轻贵族,更吓不倒兰丝了。文尼克看着她眼里坚定的神采,不安的移动脚步。他竭尽所能的去说服她,依旧无法改变她的心意,他想自己最好带她过去,免得她自己跑去。至于蓝爵士到时候会怎么说,则是另一回事,留待以后再担心吧!
大约在十五年前,蓝爵士的父亲──那位以叛逆性著称聪明贵族,把他在塞维尔地区的祖产卖给一位富有的造纸商,请了一位白士维先生替他在伦敦的上流住宅区──贝尔格瑞福广伤,兴建了一栋漂亮的希腊罗马式大厦。落成后,他虽然认为白士维的古典风格太过华丽,玄关门口部份有些夸张,但他对室内优雅的设计、规划倒是非常满意,因为其中有许多现代化的设备,都是家人一再坚持要使用的?
他的法国厨子在看到完全嵌入墙壁的厨房设备后,简直欣喜欲狂,女佣们都好喜欢那现代化的铅水管装置,即便是那高傲的佣人领袖──桂布南,也不得不让出地下室,做为他主人储藏美酒的最佳场所。
其实,桂布南是个相当有度量的人,早在十五年前,他就在这栋大厦里服务了。他从来就不欣赏文尼克,因此当他和艾兰丝在这个无月的夜里,抵达这个房门口时,他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看这个仆从,对于兰丝,则完全视若无睹。
‘蓝爵士不在家。’桂布南宣布道,但窗户裹透出的晕黄打光,和响亮的笑闹声,充份显示出桂布南在撒谎。由此可见分蓝爵士是在家,但仅限于对有名的女性而言。
‘实际上,’兰丝强作镇定的说道:‘我根本就不想见蓝爵士。可否请你将雷礼仕先生请出来?’
桂布南倾斜他的鼻梁,直到它几乎和地面成直角;他一向是很有威严的,因此不轻易在他的眼里流露出胜利的光芒,只听他说道:‘雷礼仕先生不在里面。’
这一次,他说的可是真话了,桂布南暗自得意,他的回答终于使这位不请自来的小姐呆愣在那儿,不知如何是好;但是文尼克这个厚颜的平民,居然立刻提出抗议,骂桂布南说他是块干瘪的蛇饵,今天如果不让这位小姐进去,明天他被蓝爵士修理的话,可别怪文尼克翻脸无情。
桂布南对他的威胁,毫不在乎的轻哼一声,他非常清楚自己在这个家族里牢固的地位。蓝爵士在离这儿东向几条街的地方,设有一间单身套房,那儿是他专门招待女性访客的地方。在这栋大厦里,桂布南很高兴自己向来不必应付这一类不定期的访客;他的主人如果兴致好了,偶尔亦会安排接待一个他的仰慕者,但地点绝不会在他的家里。蓝爵士或许以好脾气著称,但私下他却是很有原则的,绝不容许不请自来的拜访。不错,文尼克平常是很得他年轻主人的欢心与信赖,但桂布南相信这一次,这小子可越出他的职权范围了。
文尼克说不动桂布南,心想:要不是把兰丝放在门口,自己进去找蓝爵士;要不就是撂倒桂布南,直接带着兰丝进去。正在犹疑不决的时候,他看见爵士的表弟金尔诗从埃及屋里出来,站在走廊的尾端。金尔诗可说是蓝爵士最亲近的一个表兄弟,他常称之为‘爵士的密友’。文尼克高声唤他的名字,说:‘可否请你帮个忙?’
此刻,金尔诗走起路来已轻飘飘的,仿佛一吹就要倒了。听到这个声音,他打了好几个转,在走廊上搜索着。‘尼克?’他怀疑的问道,但立刻肯定了自己的猜测。‘尼克!嘿!小个子!你在干什么?’
文尼克对蓝爵士这个聪明、潇洒的小表弟实在太了解了,因此他很清楚用什么方法可以立刻吸引住他的注意力。‘我带了一个小姐到这儿来,我本想带她去见蓝爵士的,但桂布南不让我进去。’
‘一个女人?真的?’金尔诗说着,果真兴趣浓厚的冲向他们。‘长得漂亮吗?’
‘容我冒昧的说,先生,简直是个美人。’
‘真的吗?你发誓!桂布南,你这老古董,还不快让开!大卫正在这儿庆祝他又一出新戏的成功,你大可不必对尼克带来的女孩百般刁难。’他亲切的说道。当他认出来人竟是兰丝时,他停住脚步,脸上好不沮丧。‘老天──艾小姐!’
换了平常任何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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