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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许多似乎大家都已同意的结论,深思起来,其实可疑。
只要提到战争责任,不论是大陆人、台湾人或香港人多半会走到一个结论:德国人懂得反省自责,日本人死不认错,民族性差别甚大。
表面上在客观地谈民族性,真正蠢动的是中国人对历史不平的愤懑,像余烬在冷却的壁炉里兀自闪着火光。
我对这个简单的对比非常怀疑。在“日本人不知反省”这个论调里,有多少是客观的现象,有多少是我们主观的认定?身为中国人,我们都知道日本政府将教科书中的“侵略”改成“进出”并且为之义愤填膺,但是有多少人知道家永三郎为了教科书这种改动而控告日本政府,诉讼锲而不舍进行了一二十年?我们也都知道哪一个日本官员又到靖国神社参拜去了,并且为之大大抗议,但是有多少人注意今年4月发生在日本爱媛县的事情?
爱媛县政府在1981至1986年间,每年由公款支付靖国神社大祭的“玉串费”和慰灵大祭的供物费。爱媛县民认为这种公款支出违背了日本宪法二八九条“政教分离”的原则而对县政府提出控告,要求退回公款十六万六千日圆。案件经过地方法院一审、高等法院二审,到最后最高法院法官以十三比二的比例判定爱援县政府违宪,必须抽回公款。
钱的数目非常小,但是判决的意义非常大。显然日本人也有很多种:有人借着靖国神社的慰灵来闪避与历史的尖锐面对,也有人不为靖国神社所代表的民族意识所惑,坚持政教的分离;然而为什么中国人只记得前者而忽视后者?这种有选择性的记忆是不是反映了中国人的主观意愿?选择出来的细节当然是片面的,它究竟证明了“日本人不知反省”或者只是加强了我们对日本人原有的成见?
司马辽太郎的台湾纪行令人反感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他笔下,好像所有台湾人都是精通日语、怀念日据时代、喜爱日本文化的。我们知道那只是台湾人的一种。司马缺少一个文化观察者不可或缺的警觉:他的采样选择是否受他主观情感和意愿的影响?他的采样有多大多广的代表性?
当我们说“日本人不知反省”的时候,我们的采样是否客观?我们在说哪一种日本人?这一种日本人在他的整体社会中占多大比例?除了家永三郎和爱媛县民之外,是否还有别的个人或团体不同意官方的历史观?他们又有多大影响?我们是否充分认识日本社会里的多元性?
也许日本人不知反省是一个事实;但是在我们能切实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不能骤下断语。毕竟方法如果不周全,任何结论都是可疑的,不是吗?
“德国人懂得反省”又是不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呢?我觉得不那么简单。
对第一次大战的战败,德国人的反应是屈辱与不平。后来希特勒的崛起与战败德国人希望重新振兴国威的心理很有关联。二次大战后,所谓反省也要等到60年代末学生运动开始向传统挑战之后才能展开。也就是说,日耳曼人对战争的反省与其说是民族性所塑的必然态度,不如说是历史条件的促成。
原子弹落在长崎和广岛,就是一个历史条件。由于原子弹所造成的人类历史上前所未见的浩劫,遂使原本是侵略者的日本人同时成为受创深重的被害者。要一个单纯的凶手忏悔容易,要—个凶手兼被害人忏悔,就困难了,因为他觉得“我固然负了别人,别人也负了我”;历史的罪与责他不能轻易厘清。
德国人的反省本身也是一个层次复杂的东西。当一个德国人对自己的过去毫不留情地大加鞭挞时,他可能是一个最具自我批判性、最清醒的(春秋)史家,但是他也可能是一个戴着面具的文化沙文主义者;当他说德国人的罪行举世无双时,他没说出口的话是:德国人的文明高度是举世无双的。
他的反省看起来谦卑,其实是傲慢。
历史条件更少不了政治现实。德国人忏悔对象是犹太人——战后团结起来声大势大的犹太人。同样被屠杀几近灭种的吉卜赛人却鲜有人提及。谁都知道“六百万”这个数目,可是谁知道吉卜赛人被害数目?吉卜赛人没有组织、没有势力、没有声音。反省,显然不是一个单纯的道德问题,它可能更是种种政治势力较量的产物。
在这个层面上,中国人自己有太多现成的例子。台湾的二二八事件为什么得到平反?50年代白色恐怖的牺牲者为什么还得不到补偿?因为前者配合台湾目前的政治现实,而后者还沾不上政治利益。
所以,当我们看见李登辉率领官员在二二八纪念碑前鞠躬致敬时,我们能下什么结论——台湾人能反省?台湾人不能反省?
恐怕什么结论都不能下。在反省和不反省的背后隐藏着一层又一层的文化、历史、政治的条件牵制。在看清这层层的牵制之前,我不敢下中国人能反省或不能反省的结论。表面上,我们看见德国总理在犹太人的墓前献花下跪,也看见日本政府对战争索赔和慰安妇的控诉躲躲闪闪;相比较,中国人更是愤愤不平。我倒是觉得,在愤怒之前,我们或许应该将愤怒的对象真正理解清楚:它的躲闪,作为一种文化行为,应该如何诠释?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其成因为何?我们自己的行为是否为成因之一?
“德国人能反省,日本人不能反省”?可能不那么简单。
1997年
有许多似乎大家都已同意的结论,深思起来,其实可疑。
只要提到战争责任,不论是大陆人、台湾人或香港人多半会走到一个结论:德国人懂得反省自责,日本人死不认错,民族性差别甚大。
表面上在客观地谈民族性,真正蠢动的是中国人对历史不平的愤懑,像余烬在冷却的壁炉里兀自闪着火光。
我对这个简单的对比非常怀疑。在“日本人不知反省”这个论调里,有多少是客观的现象,有多少是我们主观的认定?身为中国人,我们都知道日本政府将教科书中的“侵略”改成“进出”并且为之义愤填膺,但是有多少人知道家永三郎为了教科书这种改动而控告日本政府,诉讼锲而不舍进行了一二十年?我们也都知道哪一个日本官员又到靖国神社参拜去了,并且为之大大抗议,但是有多少人注意今年4月发生在日本爱媛县的事情?
爱媛县政府在1981至1986年间,每年由公款支付靖国神社大祭的“玉串费”和慰灵大祭的供物费。爱媛县民认为这种公款支出违背了日本宪法二八九条“政教分离”的原则而对县政府提出控告,要求退回公款十六万六千日圆。案件经过地方法院一审、高等法院二审,到最后最高法院法官以十三比二的比例判定爱援县政府违宪,必须抽回公款。
钱的数目非常小,但是判决的意义非常大。显然日本人也有很多种:有人借着靖国神社的慰灵来闪避与历史的尖锐面对,也有人不为靖国神社所代表的民族意识所惑,坚持政教的分离;然而为什么中国人只记得前者而忽视后者?这种有选择性的记忆是不是反映了中国人的主观意愿?选择出来的细节当然是片面的,它究竟证明了“日本人不知反省”或者只是加强了我们对日本人原有的成见?
司马辽太郎的台湾纪行令人反感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他笔下,好像所有台湾人都是精通日语、怀念日据时代、喜爱日本文化的。我们知道那只是台湾人的一种。司马缺少一个文化观察者不可或缺的警觉:他的采样选择是否受他主观情感和意愿的影响?他的采样有多大多广的代表性?
当我们说“日本人不知反省”的时候,我们的采样是否客观?我们在说哪一种日本人?这一种日本人在他的整体社会中占多大比例?除了家永三郎和爱媛县民之外,是否还有别的个人或团体不同意官方的历史观?他们又有多大影响?我们是否充分认识日本社会里的多元性?
也许日本人不知反省是一个事实;但是在我们能切实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不能骤下断语。毕竟方法如果不周全,任何结论都是可疑的,不是吗?
“德国人懂得反省”又是不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呢?我觉得不那么简单。
对第一次大战的战败,德国人的反应是屈辱与不平。后来希特勒的崛起与战败德国人希望重新振兴国威的心理很有关联。二次大战后,所谓反省也要等到60年代末学生运动开始向传统挑战之后才能展开。也就是说,日耳曼人对战争的反省与其说是民族性所塑的必然态度,不如说是历史条件的促成。
原子弹落在长崎和广岛,就是一个历史条件。由于原子弹所造成的人类历史上前所未见的浩劫,遂使原本是侵略者的日本人同时成为受创深重的被害者。要一个单纯的凶手忏悔容易,要—个凶手兼被害人忏悔,就困难了,因为他觉得“我固然负了别人,别人也负了我”;历史的罪与责他不能轻易厘清。
德国人的反省本身也是一个层次复杂的东西。当一个德国人对自己的过去毫不留情地大加鞭挞时,他可能是一个最具自我批判性、最清醒的(春秋)史家,但是他也可能是一个戴着面具的文化沙文主义者;当他说德国人的罪行举世无双时,他没说出口的话是:德国人的文明高度是举世无双的。
他的反省看起来谦卑,其实是傲慢。
历史条件更少不了政治现实。德国人忏悔对象是犹太人——战后团结起来声大势大的犹太人。同样被屠杀几近灭种的吉卜赛人却鲜有人提及。谁都知道“六百万”这个数目,可是谁知道吉卜赛人被害数目?吉卜赛人没有组织、没有势力、没有声音。反省,显然不是一个单纯的道德问题,它可能更是种种政治势力较量的产物。
在这个层面上,中国人自己有太多现成的例子。台湾的二二八事件为什么得到平反?50年代白色恐怖的牺牲者为什么还得不到补偿?因为前者配合台湾目前的政治现实,而后者还沾不上政治利益。
所以,当我们看见李登辉率领官员在二二八纪念碑前鞠躬致敬时,我们能下什么结论——台湾人能反省?台湾人不能反省?
恐怕什么结论都不能下。在反省和不反省的背后隐藏着一层又一层的文化、历史、政治的条件牵制。在看清这层层的牵制之前,我不敢下中国人能反省或不能反省的结论。表面上,我们看见德国总理在犹太人的墓前献花下跪,也看见日本政府对战争索赔和慰安妇的控诉躲躲闪闪;相比较,中国人更是愤愤不平。我倒是觉得,在愤怒之前,我们或许应该将愤怒的对象真正理解清楚:它的躲闪,作为一种文化行为,应该如何诠释?作为一种历史现象,其成因为何?我们自己的行为是否为成因之一?
“德国人能反省,日本人不能反省”?可能不那么简单。
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