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窗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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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大白天。暂时不会有什么要监视的了。他在那里还有什么要做的呢?没有了,只是呆坐在那里,消磨掉一点令人宽怀的时间。
好象是五分钟过后,山姆进来弄醒了我,不过这时已经时正午了。我不高兴地说:“我钉了张纸条,让你别吵我睡觉,你没看见吗?”
他说.“看见的,但是你的老朋友博伊恩警官找你,我想你肯定想——”
这次是私人访问。博伊恩没等我说话就走了进来,也没多少客套。
我用话支走山姆:“到里面去,打两个鸡蛋。”
博伊恩用镀锌铁皮似的声音说“杰弗,你这样对我是什么意思呀?因为你。我做了一次大傻瓜。听了你的话,马上就派出手下去追查,却是白费力气。谢天谢地,我总算没有干出更傻的事,将这个家伙抓起来,带回去审问。”
“哦,这么说来你认为没有这个必要?”我干巴巴地问道.
他露出郑重其事的神色。“我的部门里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你知道。我还有上司,我的行动要对他们负责。派我的一个手下坐一天半的火车到上帝遗弃的小车站,深入边远小镇,用的是我们部门的钱,这看起来是件大事,对不对——”
“你们找到那只箱子了?”
“我们通过捷运公司找到了它的下落,”他硬邦邦地说。
“你们打开箱子了吗?”
“岂止是打开呀。我们接触了邻近地区许多农家,索沃尔德太太坐一辆装农产品的卡车来到车站,用她自己的钥匙,亲自为我的手下打开了箱子!”
我从他那里得到一个脸色,很少有人会从一个老朋友那里得到这样的脸色。他站在门口,笔挺挺的,像来福枪的枪杆;“我们把这件事全都忘了吧,好吗?这是我们能为彼此做的最好的事情。你变得不像你自己,我也损失了一部分零花钱,时间,差点儿发了脾气.这事就这样算了.如果你日后还想给我打电话,我会很高兴把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你。”
门砰的一声在他身后关上了。
他冲出去后大约十分钟里,我的脑袋像被罩在约束衣里一样,毫无知觉。然后,它从麻木中挣脱出来。去警察的吧。也许我拿不出证据给他们,但我可以拿出证据给我自己,用这个方法或那个方法,一劳永逸。我不是错就是对,他用假面具蒙骗了他们。但是他朝着我的背,却是赤裸的,没有保护的。
我把山姆叫了进来。“我们在那个季节坐着摩托艇兜风时用的那只小型望远镜还能用吗?”
他在楼下某个地方找到了望远镜,拿了进来,吹了吹,用袖子擦起来。我先将它闲搁在我的膝盖上。我拿过一张纸,一支铅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你拿她怎么样了?”
我把它装进一个信封里封好,信封上没有写字。我对山姆说:“这就是我现在要你做的事,我要你表现得灵活一点。你拿着这个,走进525号大楼,上楼到四楼后间,把它从门底下塞进去。你的动作快,至少你以前动作挺快。让我们看看你的动作是否够快的,不让别人抓住你。等你平安下楼之后,稍微按一下外面的门铃,引起他的注意。”
他的嘴巴张了开来。
“别提任何问题,明白吗?我不是在开玩笑。”
他走了,我拿起了望远镜。
一两分钟之后,我将望远镜的焦距对准了他。一张脸跃入镜头,我第一次真正看见了他。乌黑的头发,不过毫无疑问是斯堪的纳维亚血统。看上去像个肌肉发达的家伙,虽然他的身躯并不高大。
大约五分钟过去了。他的头猛地朝侧面转了过去。是门铃响了。信肯定已经塞了进去。
他朝门口走去,后脑勺对着我。望远镜的镜头可以一路追踪他到后房间,以前我靠裸眼从没看到过那里。
他先打开门,平视出去,所以没有看见那封信。他将门关上。然后弯下腰去,又直起腰来,他拿到了那封信。我看见他将信翻来翻去。
他离开门口,来到窗子前。他觉得待在门口危险,离开那里安全。他不知道事情恰恰相反,他越是往屋子里面缩,越是危险。
他将信打开,念了起来。天哪,我多么全神贯注地注视着他的表情啊。我的眼睛像蚂蝗似的盯着它。我看见他突然一阵惊恐、一阵抽搐——整张脸皮似乎都被拉到了耳朵背后,他的眼睛眯了起来,显出一副痴呆相。震惊。痛苦。他伸出手去摸到了墙,他靠在了墙上。然后他又慢慢地向门口走去。我可以看见他蹑手蹑脚地走近它,悄悄地追踪它,好像它是什么活的东西。他把门拉开一条细缝,别人根本看不出来,他心惊肉跳地从门缝里往外窥视。然后他将门关上,往回走,由于过分的绝望,步子摇摇晃晃的.他一屁股瘫坐在一张椅子上,抓住一只酒瓶。这回他是就着瓶颈喝酒。就在将嘴对着酒瓶的时候,他还扭过头去朝门口张望,心中的秘密一下于暴露在脸上。
我放下了望远镜。
有罪!绝对有罪,警察真该死!
我的手伸向电话机,又缩了回来。有什么用呢,他们现在不会比原先更愿意听我的话。“你真该看看他的睑什么的。”我可以听见博伊恩回答:“任何人接到匿名信——不管是真是假——都会紧张的。你自己也不例外。”他们有一个活的索沃尔德太太作证据——或者说,他们认为他们有这么一个证据。我得给他们看一个死的,证明这两个索沃尔德太太不是一个人.我,从我的窗口.一定得让他们看见一具尸体。
嗯,得先让他给我看。
好几个小时之后我才达到了目的。整整一个下午,我始终转着这个念头。而他则像笼中药似的来回踱步。两个脑袋转着一个念头,把我的案子搞个水落石出。怎样将它掩盖住,怎样才能不让它被掩盖住。
我怕他企图溜走,但是如果他真想溜的话,显然也得等到天黑,所以我还有一点时间。也许他还不想溜——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仍然觉得溜走比留下来更危险。
周围那些我熟悉的景象和声音在不知不觉地消失,而我的主要思绪像洪流一样撞击着那个顽固地阻碍着它们的堤坝:怎样才能使他将那个地点暴露给我,我可以转而将它向警方揭示。
我记得,我依稀意识到房东或别的什么人带着一个准房客来看六楼一个装修完毕的套房。这个套房比索沃尔德家高两层。五楼的套房还在装修。在某一个时刻,突然发生了一件巧得令人奇怪的事情,当然完全是偶然发生的。在同一个时刻,六楼的房东和房客及四楼的索沃尔德同时出现在起居室窗子旁。
双方又同时从那里走进厨房,走过外面看不见的墙,出现在厨房窗子前.这真是不可思议,他们就像步履精确的散步者或者是用同一根线操纵的木偶。这样的事也许在今后的五十年里都不会再发生。他们很快就各自走开,再也不会重复这样的事情。
问题是,这件事的某个方面打扰了我。某种裂缝或是障碍阻碍了思路的流畅。我花了一两分钟的时间。企图想出那是怎么回事,但是没有成功。现在,房东和房客走了,我只看见索沃尔德。我那无助的记忆难以回想起那幕情景。如果它重现的话,我的视力能够捕捉到它,但是它没有。
它潜入我的下意识中,像酵母似的在那里发酵,我则回头解决手边的主要问题。
我终于找到了办法。天色已经黑了,但我终于灵机一动。也许没什么用处,这个办法很笨拙,要兜圈子,但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的办法。我唯一需要的是叫他吃惊地回一回头,朝某个方向迅速地迈出预防性的一步。为了他的这个简单、飘忽、短暂的暴露,我需要打两个电话,在这两个电话之间,需要他不在场半个小时左右。
我划亮火柴,翻阅电话号码簿,找到了我所要找的:索沃尔德,拉尔斯。贝尼迪克特大街525号。斯旺西5-2ll4。
我吹熄火柴,在黑暗中拎起话筒。就像是可视电话,我可以看见电话那头的人,只不过不是通过电线,而是通过窗子到窗子这个直接的通道。
他粗哑地说“喂?”
我想:多奇怪呀。我整整三天诅咒他是杀人凶手,可是直到现在才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
我不想掩饰我自己的声音。毕竟,他从没见过我,我也从没见过他。我说:“你拿到我的字条了吗?”
他警觉地说:“你是谁?”
“只是个碰巧知道的人。”
他狡诈地说:“知道什么?”
“知道你所知道的。你和我,只有我们两个。”
他很克制。我什么也没听见。但是他不知道他又打开了另外一个通道.我将望远镜稳稳地搁在窗台的两本书上,高度正合适。通过窗子我看见他拉开了衬衫领子,好像领子紧得他受不了。然后他用手背挡在眼睛前,就像人们在灯光耀眼时常做的那样。
他的声音坚定地传了过来。“我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
“交易,我在谈交易。它对我应该有点价值,是不是呀?不让它进一步扩散。”我不想让他知道窗子的秘密。我还需要它们,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它们。“那天晚上你没留心你的门。说不定是穿堂风把它吹开了一点。”
这一下击中了他的要害,从话筒里甚至可以感觉到他胸口的起伏。“你什么也没看见。没什么可让你看的。”
“这就得看你的了。我为什么要去叫警察呢?”我咳了一下。“如果能付我钱让我别去叫的话。”
“哦,”他说。声音里有一种放下心来的感觉。“你是想——见我?是不是?”
“这是最好的办法,是吗?你现在能出多少钱?”
“我身边只有七十美元。”
“好吧,其余的我们以后再谈。你知道湖畔公园在哪里吗?我现在就在公园附近。我们不妨就在那里见面吧。”大约要三十分钟时间,十五分钟去,十五分钟回来。“你走进公园,那里有一个小亭子。”
“你们有多少人在那里?”他小心地问。
“就我一个。一个人独占秘密就能获得收益。那样就不必跟别人分摊好处。”
他似乎也喜欢这样。“我这就去,”他说“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比以往更仔细地注视着他,直到他挂上电话。他一溜烟似地跑到最尽头那个房间——卧室,他一直没有走近过那里。他消失在那里的一个衣橱里,待了一分钟,又出来了。他肯定从那里的一个暗角落里或壁龛里拿出了什么东西,就连警探们也没找到。从他的手的活塞似的动作,在它伸进外衣之前的一刹那,我看出来他拿的是什么东西。一支手枪。
我想,幸亏我不会到湖畔公园去等我的七十美元。
屋里的灯熄灭了,他上路了。
我把山姆叫进来。“我要你替我去做一件有点冒险的事情。事实上,相当冒险。你也许会断一条腿,也许会挨枪子儿,甚至会被逮捕。我们在一起有十年了,这件事如果我自己能做的话,我绝不会叫你去做。但我做不了,而这事又非做不可。”然后我告诉他,”从后门出去,穿过后院围篱,看看你能不能从太平梯爬进四楼套房。他将一扇窗子从顶上放下了一点儿。”
“你要我去找什么呢?”
“什么也别找。”警察已经去过那里,还能找到什么呢?“那里有三个房间。我要你把每样东西都弄乱一点儿,所有三个房间,让它们一看就是有人去过的样子。把每一块地毯边儿都翻起一点,把每把椅子和每张桌子都挪动一点儿,让橱门打开。不要漏掉一样东西。给,眼睛盯住这个。”我脱下自己的手表,给他戴上。“现在就去,你有二十五分钟的时间。只要你在二十五分钟之内出来,保你没事。时间一到,别再耽搁,这就出来,赶快出来。”
“再从太平梯上爬下来吗?”
“不。”他在紧张之中,不会记得窗子是不是被他拉起着。我不想让他背后遇险,宁愿让他正面遇险。我要守在我自己的窗前注视。“把窗子下紧,你从房门出来,为了你的生命安全,从正面离开那幢楼!”
“我只是个让你随便骗骗的人,”他悲叹道,但还是去了.
他从我底下的我们自己的地下室门出去,越过了围篱,如果周围窗子里有人向他质问,我就为他撑腰,说是我派他下去找东西的。但是没人质问他。以他的年纪,他干得着实不错。他毕竟不那么年轻了。尽管屋子后面的太平梯短了一截,他照样站在什么东西上,踩了上去。他爬进了屋子,打开了灯,看看我。我示意他继续,别胆怯。
我注视着他的行动。我没有办法保护他,现在他已经过了房间,就连索沃尔德也有权开枪打他——这是擅闯民宅。我只能一如既往地躲在幕后。我不能到幕前去,给他望风,做他的盾牌。就连侦探们也安排个望风的。
他在干的时候一定很紧张。我看着他干,比他紧张一倍。二十五分钟就像是五十分钟。他终于来到窗前,把窗子插销插紧。灯熄了,他走了出去。他成功了。我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憋了二十五分钟的气。
我听见他用钥匙开街门,他上楼时我警觉地说:“别开这里的灯。去好好地喝上一顿吧,你的脸都快发白了,这对你来说可是破天荒的。”
索沃尔德在离家去湖畔公园二十九分钟之后,回来了。一个维系一个人生命的短暂的时间极限。现在,这个冗长的交易到了终曲,希望来了。我乘他尚未注意到遗失了什么,拨出了第二个电话。时间很难掌握,但我一直坐在那里,手握听筒,不断地拨着号码,然后每次都将它挂断。他的电话号码是5-2114,他进屋时,我正拨到2,省下了前面那点时间。当他的手刚离开电灯开关,电话铃响了。
这是个将要摊牌的电话。
“我要你带的是钱,而不是枪;所以我没有露面。”我看见他露出了惊慌的神色。窗子的秘密还不能暴露。“我看见你走到大街上时,拍了拍外衣里面,你的枪就藏在那里。”也许他没拍,但是这会儿他已记不起是不是拍过了。作为一个不常带枪的人,身上带枪的时候常会做出这个动作。
“很遗憾让你白跑了一趟。不过,你去的时候,我也没有浪费时间。现在,我所知道的比原先更多了。”
这是个重要部分。我举起了望远镜,把镜头对准他,看他的反应。“我发现了——它在哪里。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我现在知道了你从哪里得到——它。你出去的时候,我就在那里。”
没有说话的声音。只有急促的呼吸声。
“你不相信我?朝四周看看。放下听筒,自己看一看。我找到它了。”
他放下听筒,走到了起居室门口,关掉了灯。他只用扫视的目光朝周围看了一次,脑子里没有产生什么固定的印象,根本没有进入脑子。
他走回电话机前时,脸带狞笑。他只是带着恶毒的满足感轻轻地说了句:“你撒谎。”
接着,我看见他将听筒放下,把手拿开。我也挂上了电话。
试验失败了。但是还没失败。他没有如我希望的那样暴露出那个地点。但是“你说谎”是一种不打自招,说明在那里可以发现真相,就在他身边的什么地方,就在那些房间的什么地方。在一个十分保险的地方,他不必担心,甚至不用看一看以确保万无一失.
所以说,我的失败中又有一种乏味的胜利。但是对我毫无价值。
他背对着我站在那里,我看不出他在干什么。我知道电话机就在他身前某个地方,但我相信他只是站在那里,在它后面沉思。他的脑袋略微低垂,仅此而已.我也已经将电话挂断。我甚至没看见他的胳膊肘移动。如果他的无名指在动,我也看不见。
他那样站了一两分钟,最后走到一边去。那里的灯关着;我看不见他了。他十分谨慎,甚至连火柴都不划,而他有时候在黑暗中是划火柴照明的。
我不再一门心思地想着注视他,我转而试图回想一些别的什么事情——这天下午房东和他那么不可思议地同时从一扇窗子走向另一扇窗子。我所能得到的最切实际的线索是:这就像你透过一块碎玻璃窗看东西,玻璃上的一条裂缝将反映出来的形象的匀称扭曲了一瞬间,直到它走过那个裂缝。但是我的这种想法不行,不是这么回事。窗子一直是开着的,当中也没玻璃。当时我没有使用望远镜。
我的电话铃响了。我猜想是博伊恩打来的。在这个时候,不会是别人。也许,在反省了他对待我的那些粗鲁的态度之后——我毫无警觉地用平时的声音说了声“喂”
没有任何回音。
我说:“喂?喂?喂?”我不断地提供着我的声音的样板。
从头到尾没有任何声响。
我最终挂上了电话。我注意到,对面仍然黑灯瞎火。
山姆朝里张望,想看看是怎么回事。他喝多了,舌头有点粗,含含糊糊地说“我现在可以走了吗?”我没听清他的话。我正盘算着另外想个办法诱骗对面的他说出正确的地点。我心不在焉地示意他可以走了。
他又点儿摇晃地下到了底楼,在那里耽搁了一会儿之后,我听见街门在他身后关上了。可怜的山姆,他的酒量实在不怎么样.
我一个人留在房间里,行动的自由局限在一张椅子里。
突然,对面的一盏灯又亮了,眨眼工夫又灭了。他一定是想找什么东西,想看看他已经找好的某样东西在什么地方,发现不开灯就无法随意地拿到它。他几乎立刻就找到了它——不管是什么东西,随即又回去将灯关掉。他转身关灯的时候,我看见他朝窗外瞥了一眼。他没有到窗前来张望,只是在经过窗子时向外看了一眼.
这件事使我有所触动,在我盯他的这么长时间里,他从没这么做过。如果可以将这种难以捉摸的事称为一瞥的话,我倒想将它称为有目的的一瞥。它绝对不是茫然的,毫无目的的,那里面有一种稳定的明亮的火花。它也不是那种我曾见过的他的警觉的扫视。它不是先从一边开始,然后扫视到我这边,也就是右边.它直截了当地朝我的凸窗的正中心射来,只持续了一瞬间,然后又过去了。灯灭了,他走了。
有时候,人们的意识接受事物时不用脑子将它们的正确意思翻译出来。我的眼睛看见了那一瞥。我的脑子不愿将它正当地提炼。“那没有什么意思,”我想。“正巧碰上,只不过是他外出时经过灯光处正巧面对着这里。”
延迟的行动。一个只有铃声没人说话的电话。是要测试声音?接着是寂无声息的黑暗,黑暗中两个人可以玩同样的游戏——不被人看见地搜索对方的窗子。灯光最后一刻的摇曳,这是一个下策,但是无可避免。一个离别时的目光,带有恶意的放射性。所有这些都沉了下来,但没有溶解。我的眼睛格守职责,是我的脑子没有尽职——至少没有及时抓住它。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房子背面形成的熟悉的四方院子周围一片宁静。一种令人透不过气来的宁静。然后,一个声音进入了宁静之中,不知起于何处,来自何物。是一只蟋蟀在夜的静寂中发出的清楚无误的、断断续续的啾鸣,我想起山姆关于它们的迷信,他坚称这个迷信百验百灵。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对于待在周围这些昏睡着的房子中的人来说看来不是好事——
山姆走了才十分钟左右。现在他又回来了,一定是忘记了什么东西。酒真误事。也许是帽子,甚至是他自己在市区的房门钥匙。他知道我不能下楼替他开门,他打算不声张,以为我也许会瞌睡,我只听见大门的锁上发出的一阵轻微的声响。这是一幢老式的有门廊的房子,有两扇挡风雨的外门,整夜都不受拘束地晃荡,外门里面是一个小门厅,再里面是内门,只要有一把简单的铁钥匙就能把它打开。酒使他的手有点抖,尽管他以前也曾碰到过一两次类似的麻烦,甚至在没喝酒的时候。划一根火柴可以帮他快点找到锁孔,但是,山姆又不抽烟。我知道他身上不像会有火柴。
这会儿声音停止了。他肯定已经作罢,决定将一切留待明天再说,回头又走了。他没有进来,如果进来的话,他会让门自动砰地关上,他的习惯我太熟悉了。现在没有这种声响,他经常大大咧咧地弄出的砰的声响。
接着,突然间它破裂了。为什么单在这个时候,,我不知道。这是我自己脑子的内部活动的某种秘密。它啪地一下闪烁,就像将爆的炸药,一颗火星顺着慢慢燃烧的导火线最后碰到了它。我不再去想山姆,前门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自从今天午后,它就一直等在那里,只是现在——此次延迟的行动更甚。去它妈的延迟的行动。
房东和索沃尔德甚至同时从起居室窗口前走动.走过一堵没有门窗的墙,两人同时再一次出现在厨房里,仍然是一个在另一个的上面。但是那里出来的一个障碍、一道裂缝或一下跳跃,令我困惑。眼睛是靠得住的鉴定人。这事情跟时机无关,这是一种并行现象,或者不管怎么称呼它。那个障碍是垂直的,而不是平行的。那里有一个向上的“跳跃”
现在我找到答案了,我明白了。不能再等待。太好了,他们想要一个尸体?现在我就给他们一个。
不管恼火不恼火,博伊恩这会儿好歹得听我的。我一刻也不耽搁,在黑暗中拨了他警察局的电话,我单凭记忆披着拨盘。拨盘没有发出很大的声响,只有轻轻的喀啦喀啦声。甚至还没那只蟋蟀的鸣声清晰——
“他早就回家了,”值班警察说。
这事不能再等了。“好吧,把他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我。”
他过了一分钟后给了我回音。“特拉法加,”他说。随后就没有了声音。
“特拉法加什么?”没有声音。
“喂?喂?”我拍打着电话。“接线员,我的电话断了,再给我接通。”可是连接线员也联系不上。
我的电话没有被挂断。我的电话线被割断了。来得太突然了,正在+这时候被割断,说明是在我家里的什么地方被割断的。外面电话线通往地下室。
延迟的行动。这次是最后的、致命的、说到底也是太迟的,一个光有铃声没人说话的电话。对面一个直视这儿的目光。“山姆”在一会儿之前试图回来。
突然,死神就在这屋子里的某处,在我的身边。而我却无法动弹,我无法从这张椅子上站起来。即使我现在打通了博伊恩的电话,也已经为时太晚。时间根本来不及了。我想,我可以朝窗外呼喊我周围的那些沉睡的后窗邻居们。我的喊声会把他们引到窗前来。但是要把他们叫到这里来,时间是不够的。不等他们弄清楚喊声是从哪家传出来的,一切就又会停止,结束了。我没有张嘴.倒不是因为我很勇敢,而是因为那样做显然没有用处。
他很快就会上来。他现在肯定已经在楼梯上了,虽然我听不见他的声音。连喀啦声也没有。有个喀啦声倒也能让我放心,因为可以知道他在哪里、这就像是被关在黑暗之中,周围某个地方有一条闪亮的、盘卷着的、默默无声的眼镜蛇。
我身边没有武器,黑暗中伸手可及的,只有墙上的书.我从没读过那些书.是原来房客的书。书上有一座卢梭或孟德斯鸠的胸像,我从来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一位的像,反正是这两个长发松散的绅士中的一个。这是一座劣质的,淡褐色的泥塑胸像,但它也是我的前任房客留下来的。
我在椅子上朝上弓起腰背,绝望地去抓那座胸像。我的指尖两次从胸像上滑落,第三次我摇动了它,第四次把它碰落到我的怀里,让我跌坐在了椅子里。我屁股下有一块气毯。这么热的天,我不需要用它来裹住身体,我一直用它来做椅子的软垫。我把它从屁股底下拉出来,把它像印地安勇士的毯子一样披在身上。然后我在椅子里蠕动着,让脑袋和一只肩膀悬在紧靠着墙的扶手外面。我把胸像放在另外一只向上耸起的肩膀上,摇摇晃晃的,权当是第二个脑袋,用毯子裹住了它的耳朵。在黑暗中。从背后看去,它就像——我希望——
随后我沉重地呼吸起来,像是在酣睡的样子。这事不难。由于紧张,我自己的呼吸差不多快要那么累人了.
他是个拨弄门球、铰链以及这类东西的行家。我压根儿没听见开门声,而这扇门跟楼下那扇门不一样,它就在我的身后。黑暗中,一股小小的气流向我吹来。我所以能感觉到它,是因为这时候我的头发根儿都湿了.
如果他是用刀砍我或是打我的脑袋,我只要能够躲过一下,就会有第二次机会,我知道,这也是我最大的希望.我的手臂和肩膀都很结实。在躲过了第一阵猛砍乱打之后,我就会像熊一样抱住他,把他摔倒,折断他的脖子或锁骨。如果他是用枪的话,他好歹会结果我的。也就是几秒钟的区别.我知道他是有枪的,他本来打算在露天,在湖畔公园,对我开枪。他希望在这里,在屋内,以确保他自己能逃脱——
关键时刻到了。
子弹的火花把房间照亮了一瞬间。房间太黑了。子弹光就像摇曳的微弱的闪电,至少将房间的角落照亮了。胸像在我肩上弹跳了一下,裂成了碎块。
我想,他肯定会因为没有打中我而气得在地板上暴跳如雷,跳上一阵子得。然后,我看见他从我身边穿过,在窗台前探身向外看看有没有出路,枪声传到了楼下和屋后,变成了用脚踢,用臀部撞街门得声音。尽管他们来得还算赶趟,但他仍然可能杀死我五次。
我把身体钻进椅子扶手和墙壁之间得窄缝里,但是我的脚仍然跷在上面,我的头和那只胳膊也露在外面。
他转过身来朝我开枪,隔得那么近,就像是当面看日出。我没有感觉到,所以——他没有打中我。
“你——”我听见他对自己嘀咕。我想这是他说的最后的话。他的余生都是行动,而不是说话。
他用一只手臂一撑,跃过窗栏,落到了院子里。朝下摔了两层楼。他没有摔坏,因为他没有落到水泥地上,而是落到了当中条形的草皮地上。我在椅子扶手上把自己的身体撑起来,向前扑到窗子上,下巴首当其冲砰地撞在了上面。
他奋力向前跑。当生命攸关的时候,你不得不跑。他跑到第一道围篱前,肚子往上一扑,翻了过去。他手脚并用,纵身一跃,像只猫一样越过了第二道围篱。然后,他回到了他自己那幢楼的后院里。他爬上了什么东西,就像山姆曾经干过的那样——其余的都是脚上的功夫,每个平台处都有螺旋形的急转弯。山姆爬进去的时候,曾经将他的窗子放下拴死了,但是他回来后,为了通风,又将它打开了。现在,他的整个生命全都依靠着这个不经意的小动作——
一,二,三。他朝自己的窗口爬去。爬到了。出了事情。他在又一个纽结形的转弯口改变了方向,绕过了他自家的窗子,迅速朝上面一层,五楼爬去。他自己家的一扇窗子里有什么东西亮了一下,接着是砰的一声沉重的枪响,像一面大铜锣的声音回响在四方院子里。
他爬过了五楼,六楼,爬到了楼顶上。他第二次上了楼顶。咦,他热爱生命!在他自己窗子里的那些人抓不到他,他走一条笔直的路线越过了他们,一路上太平梯的交错点太多了。
我只顾看他,全然不顾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突然博伊恩出现在我身边,向他瞄准.我听见他嘀咕道:“我简直恨做这种事,他得从那么高得地方摔下去。”
他靠在那儿得屋顶栏杆上,头顶上有一颗星星。一颗不祥之星.他耽搁了一分钟之久,想在被打死之前自行了结。也许他被打死了,自己知道。
一颗子弹砰地一声高高地射向天空,窗玻璃哗啦啦从我们两个头上飞过,我身后的一本书啪地掉了下来。
博伊恩没有再说什么他恨做这种事之类的话。我的脸向外贴着他的胳膊。他的胳膊肘的后座力震得我的牙齿格格响。我用手挥开了烟雾,看着那人完蛋。
真可怕。他站在栏杆上,用一分钟的时间,展示了一切。然后,他把枪扔掉,好像是说:“我再也用不着这个了。”接着,他也掉了下去。他压根儿没有碰着太平梯,而是径直朝外面摔去。他碰到了凸出的木板上,摔在了那里,从我这里没法看见。木板把他的身体弹了起来,像块跳板似的。然后,身体又落了下去——再也没有弹起来。一切就这么结束了。
我对博伊恩说:“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五楼套房,他上面一层楼,仍在装修的那层楼。厨房的水泥地比其他房间的地面高出一截。他们想要遵守防火法规,又能尽可能便宜地让起居室显得比较高。把它挖开——”
他立刻就去了那里,为了节省时间,穿过地下室,越过了围铸。那里电还没接上,他们只好使用手电简。一旦干起来,那就花不了他们多少时间。过了大约半个小时,他来到窗子前,向我发出信号,意思是说,我的想法不错。
直到早晨八点左右,他才过来;他们把现场整理干净,把他们带走。两个都带着,刚死的人和早死的人。他说:“杰弗,我什么都想起来了。我派去检查箱子的那个笨蛋——嗯,这也不完全是他的错。也得怪我。他没有得到检查那个女人的相貌特征的命令,只是检查箱子里的东西。他回来后只是大概地谈了谈。我回家去,已经上了床,突然,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整整两天前我盘问过的一个房客,告诉了我们一点细节,在几个重要环节上与他本人的陈述不相符合。说是行动太慢,没有赶上!”
“我整天在想的就是这件该死的事情,”我恨很地承认说。“我称它为延迟的行动。它几乎要了我的命。”
“我是个警官而你不是。”
“所以你能在适当的时候显出本色?”
“当然。我们过来抓他审讯。当我们看见他不在房里时,我就布置手下人守在那里,我自己来到这里,一边等候,一边对你进行保护。你是怎么想到那个水泥地板的?”
我告诉了他那个奇怪的同步现象。“房东和索沃尔德同时出现在厨房窗子前时,他比索沃尔德高的程度,比起一会儿之前两人同时出现在起居室窗子前要高。大家都知道他们在铺水泥地板时要在上面铺上一层软木,把地面抬高了许多。但是这里另有名堂。既然顶楼早已装修完毕,那一定是五楼。我就是从这里在理论上理清了头绪。她长年卧病,他又失业,他为此而产生厌恨。遇见了这另一个——”
“她今天晚些时候会来这里,我的手下会逮捕她。”
“他也许尽其所能地给她买了保险,然后慢慢用毒药害她,企图不留任何痕迹。我想象——记住,这纯粹是推测——在那个夜晚,也就是电灯彻夜未关的那个夜晚,她发现了他。从某种迹象中发现,也可能是他正在下手时被她发现。他失去了理智,做出了他一直想回避做的事情。用暴力杀死了她——勒死或打死了她。其余的事情都是临时做出的。他碰到了他不配碰到的好运气。他想到了楼上那个套间,就上去打量了一番。他们刚铺好地板,水泥还没干透,材料还散放在四周。他凿了一个槽,正好放进她的尸体,他把她放进去,又拌了些水泥铺在她的身上,也许将地板抬高一两英寸,她的尸体就被盖严实了。真是一具永久性的、不会发臭的棺材。第二天工人回来,毫无察觉地在上面铺了软木表层,我猜想他使用了他们的泥刀将地面刮平了。然后他派他的帮凶带着行李箱的钥匙迅速到乡下去,就在他的妻子几个夏天之前去过的那个地方的附近,住在另外的农庄里,这样就不会被认出来。随后将箱子送去给她,他自己将一张用过的明信片扔进他的信箱,把日期涂抹掉。过一两个星期,她也许就会以安娜索沃尔德太太的身份在那里“自杀”原因是久病不治。给他写上一封诀别信,将她的衣服放在深水里某个尸体的穷边。这是一步险棋,但他们也许会成功地得到保险赔偿.”
九点钟左右,博伊恩和他的手下走了。我还坐在椅子里,激动得难以入睡。山姆进来说;“普里斯顿医生来了.”
他跟以前一样搓着双手进了房间.“看来我们可以拿掉你腿上的石膏了。你整天无所事事地坐在这里,一定厌烦了吧。”
等到大白天。暂时不会有什么要监视的了。他在那里还有什么要做的呢?没有了,只是呆坐在那里,消磨掉一点令人宽怀的时间。
好象是五分钟过后,山姆进来弄醒了我,不过这时已经时正午了。我不高兴地说:“我钉了张纸条,让你别吵我睡觉,你没看见吗?”
他说.“看见的,但是你的老朋友博伊恩警官找你,我想你肯定想——”
这次是私人访问。博伊恩没等我说话就走了进来,也没多少客套。
我用话支走山姆:“到里面去,打两个鸡蛋。”
博伊恩用镀锌铁皮似的声音说“杰弗,你这样对我是什么意思呀?因为你。我做了一次大傻瓜。听了你的话,马上就派出手下去追查,却是白费力气。谢天谢地,我总算没有干出更傻的事,将这个家伙抓起来,带回去审问。”
“哦,这么说来你认为没有这个必要?”我干巴巴地问道.
他露出郑重其事的神色。“我的部门里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你知道。我还有上司,我的行动要对他们负责。派我的一个手下坐一天半的火车到上帝遗弃的小车站,深入边远小镇,用的是我们部门的钱,这看起来是件大事,对不对——”
“你们找到那只箱子了?”
“我们通过捷运公司找到了它的下落,”他硬邦邦地说。
“你们打开箱子了吗?”
“岂止是打开呀。我们接触了邻近地区许多农家,索沃尔德太太坐一辆装农产品的卡车来到车站,用她自己的钥匙,亲自为我的手下打开了箱子!”
我从他那里得到一个脸色,很少有人会从一个老朋友那里得到这样的脸色。他站在门口,笔挺挺的,像来福枪的枪杆;“我们把这件事全都忘了吧,好吗?这是我们能为彼此做的最好的事情。你变得不像你自己,我也损失了一部分零花钱,时间,差点儿发了脾气.这事就这样算了.如果你日后还想给我打电话,我会很高兴把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你。”
门砰的一声在他身后关上了。
他冲出去后大约十分钟里,我的脑袋像被罩在约束衣里一样,毫无知觉。然后,它从麻木中挣脱出来。去警察的吧。也许我拿不出证据给他们,但我可以拿出证据给我自己,用这个方法或那个方法,一劳永逸。我不是错就是对,他用假面具蒙骗了他们。但是他朝着我的背,却是赤裸的,没有保护的。
我把山姆叫了进来。“我们在那个季节坐着摩托艇兜风时用的那只小型望远镜还能用吗?”
他在楼下某个地方找到了望远镜,拿了进来,吹了吹,用袖子擦起来。我先将它闲搁在我的膝盖上。我拿过一张纸,一支铅笔,在纸上写了几个字:“你拿她怎么样了?”
我把它装进一个信封里封好,信封上没有写字。我对山姆说:“这就是我现在要你做的事,我要你表现得灵活一点。你拿着这个,走进525号大楼,上楼到四楼后间,把它从门底下塞进去。你的动作快,至少你以前动作挺快。让我们看看你的动作是否够快的,不让别人抓住你。等你平安下楼之后,稍微按一下外面的门铃,引起他的注意。”
他的嘴巴张了开来。
“别提任何问题,明白吗?我不是在开玩笑。”
他走了,我拿起了望远镜。
一两分钟之后,我将望远镜的焦距对准了他。一张脸跃入镜头,我第一次真正看见了他。乌黑的头发,不过毫无疑问是斯堪的纳维亚血统。看上去像个肌肉发达的家伙,虽然他的身躯并不高大。
大约五分钟过去了。他的头猛地朝侧面转了过去。是门铃响了。信肯定已经塞了进去。
他朝门口走去,后脑勺对着我。望远镜的镜头可以一路追踪他到后房间,以前我靠裸眼从没看到过那里。
他先打开门,平视出去,所以没有看见那封信。他将门关上。然后弯下腰去,又直起腰来,他拿到了那封信。我看见他将信翻来翻去。
他离开门口,来到窗子前。他觉得待在门口危险,离开那里安全。他不知道事情恰恰相反,他越是往屋子里面缩,越是危险。
他将信打开,念了起来。天哪,我多么全神贯注地注视着他的表情啊。我的眼睛像蚂蝗似的盯着它。我看见他突然一阵惊恐、一阵抽搐——整张脸皮似乎都被拉到了耳朵背后,他的眼睛眯了起来,显出一副痴呆相。震惊。痛苦。他伸出手去摸到了墙,他靠在了墙上。然后他又慢慢地向门口走去。我可以看见他蹑手蹑脚地走近它,悄悄地追踪它,好像它是什么活的东西。他把门拉开一条细缝,别人根本看不出来,他心惊肉跳地从门缝里往外窥视。然后他将门关上,往回走,由于过分的绝望,步子摇摇晃晃的.他一屁股瘫坐在一张椅子上,抓住一只酒瓶。这回他是就着瓶颈喝酒。就在将嘴对着酒瓶的时候,他还扭过头去朝门口张望,心中的秘密一下于暴露在脸上。
我放下了望远镜。
有罪!绝对有罪,警察真该死!
我的手伸向电话机,又缩了回来。有什么用呢,他们现在不会比原先更愿意听我的话。“你真该看看他的睑什么的。”我可以听见博伊恩回答:“任何人接到匿名信——不管是真是假——都会紧张的。你自己也不例外。”他们有一个活的索沃尔德太太作证据——或者说,他们认为他们有这么一个证据。我得给他们看一个死的,证明这两个索沃尔德太太不是一个人.我,从我的窗口.一定得让他们看见一具尸体。
嗯,得先让他给我看。
好几个小时之后我才达到了目的。整整一个下午,我始终转着这个念头。而他则像笼中药似的来回踱步。两个脑袋转着一个念头,把我的案子搞个水落石出。怎样将它掩盖住,怎样才能不让它被掩盖住。
我怕他企图溜走,但是如果他真想溜的话,显然也得等到天黑,所以我还有一点时间。也许他还不想溜——除非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仍然觉得溜走比留下来更危险。
周围那些我熟悉的景象和声音在不知不觉地消失,而我的主要思绪像洪流一样撞击着那个顽固地阻碍着它们的堤坝:怎样才能使他将那个地点暴露给我,我可以转而将它向警方揭示。
我记得,我依稀意识到房东或别的什么人带着一个准房客来看六楼一个装修完毕的套房。这个套房比索沃尔德家高两层。五楼的套房还在装修。在某一个时刻,突然发生了一件巧得令人奇怪的事情,当然完全是偶然发生的。在同一个时刻,六楼的房东和房客及四楼的索沃尔德同时出现在起居室窗子旁。
双方又同时从那里走进厨房,走过外面看不见的墙,出现在厨房窗子前.这真是不可思议,他们就像步履精确的散步者或者是用同一根线操纵的木偶。这样的事也许在今后的五十年里都不会再发生。他们很快就各自走开,再也不会重复这样的事情。
问题是,这件事的某个方面打扰了我。某种裂缝或是障碍阻碍了思路的流畅。我花了一两分钟的时间。企图想出那是怎么回事,但是没有成功。现在,房东和房客走了,我只看见索沃尔德。我那无助的记忆难以回想起那幕情景。如果它重现的话,我的视力能够捕捉到它,但是它没有。
它潜入我的下意识中,像酵母似的在那里发酵,我则回头解决手边的主要问题。
我终于找到了办法。天色已经黑了,但我终于灵机一动。也许没什么用处,这个办法很笨拙,要兜圈子,但这是我能想到的唯一的办法。我唯一需要的是叫他吃惊地回一回头,朝某个方向迅速地迈出预防性的一步。为了他的这个简单、飘忽、短暂的暴露,我需要打两个电话,在这两个电话之间,需要他不在场半个小时左右。
我划亮火柴,翻阅电话号码簿,找到了我所要找的:索沃尔德,拉尔斯。贝尼迪克特大街525号。斯旺西5-2ll4。
我吹熄火柴,在黑暗中拎起话筒。就像是可视电话,我可以看见电话那头的人,只不过不是通过电线,而是通过窗子到窗子这个直接的通道。
他粗哑地说“喂?”
我想:多奇怪呀。我整整三天诅咒他是杀人凶手,可是直到现在才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
我不想掩饰我自己的声音。毕竟,他从没见过我,我也从没见过他。我说:“你拿到我的字条了吗?”
他警觉地说:“你是谁?”
“只是个碰巧知道的人。”
他狡诈地说:“知道什么?”
“知道你所知道的。你和我,只有我们两个。”
他很克制。我什么也没听见。但是他不知道他又打开了另外一个通道.我将望远镜稳稳地搁在窗台的两本书上,高度正合适。通过窗子我看见他拉开了衬衫领子,好像领子紧得他受不了。然后他用手背挡在眼睛前,就像人们在灯光耀眼时常做的那样。
他的声音坚定地传了过来。“我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
“交易,我在谈交易。它对我应该有点价值,是不是呀?不让它进一步扩散。”我不想让他知道窗子的秘密。我还需要它们,我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它们。“那天晚上你没留心你的门。说不定是穿堂风把它吹开了一点。”
这一下击中了他的要害,从话筒里甚至可以感觉到他胸口的起伏。“你什么也没看见。没什么可让你看的。”
“这就得看你的了。我为什么要去叫警察呢?”我咳了一下。“如果能付我钱让我别去叫的话。”
“哦,”他说。声音里有一种放下心来的感觉。“你是想——见我?是不是?”
“这是最好的办法,是吗?你现在能出多少钱?”
“我身边只有七十美元。”
“好吧,其余的我们以后再谈。你知道湖畔公园在哪里吗?我现在就在公园附近。我们不妨就在那里见面吧。”大约要三十分钟时间,十五分钟去,十五分钟回来。“你走进公园,那里有一个小亭子。”
“你们有多少人在那里?”他小心地问。
“就我一个。一个人独占秘密就能获得收益。那样就不必跟别人分摊好处。”
他似乎也喜欢这样。“我这就去,”他说“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比以往更仔细地注视着他,直到他挂上电话。他一溜烟似地跑到最尽头那个房间——卧室,他一直没有走近过那里。他消失在那里的一个衣橱里,待了一分钟,又出来了。他肯定从那里的一个暗角落里或壁龛里拿出了什么东西,就连警探们也没找到。从他的手的活塞似的动作,在它伸进外衣之前的一刹那,我看出来他拿的是什么东西。一支手枪。
我想,幸亏我不会到湖畔公园去等我的七十美元。
屋里的灯熄灭了,他上路了。
我把山姆叫进来。“我要你替我去做一件有点冒险的事情。事实上,相当冒险。你也许会断一条腿,也许会挨枪子儿,甚至会被逮捕。我们在一起有十年了,这件事如果我自己能做的话,我绝不会叫你去做。但我做不了,而这事又非做不可。”然后我告诉他,”从后门出去,穿过后院围篱,看看你能不能从太平梯爬进四楼套房。他将一扇窗子从顶上放下了一点儿。”
“你要我去找什么呢?”
“什么也别找。”警察已经去过那里,还能找到什么呢?“那里有三个房间。我要你把每样东西都弄乱一点儿,所有三个房间,让它们一看就是有人去过的样子。把每一块地毯边儿都翻起一点,把每把椅子和每张桌子都挪动一点儿,让橱门打开。不要漏掉一样东西。给,眼睛盯住这个。”我脱下自己的手表,给他戴上。“现在就去,你有二十五分钟的时间。只要你在二十五分钟之内出来,保你没事。时间一到,别再耽搁,这就出来,赶快出来。”
“再从太平梯上爬下来吗?”
“不。”他在紧张之中,不会记得窗子是不是被他拉起着。我不想让他背后遇险,宁愿让他正面遇险。我要守在我自己的窗前注视。“把窗子下紧,你从房门出来,为了你的生命安全,从正面离开那幢楼!”
“我只是个让你随便骗骗的人,”他悲叹道,但还是去了.
他从我底下的我们自己的地下室门出去,越过了围篱,如果周围窗子里有人向他质问,我就为他撑腰,说是我派他下去找东西的。但是没人质问他。以他的年纪,他干得着实不错。他毕竟不那么年轻了。尽管屋子后面的太平梯短了一截,他照样站在什么东西上,踩了上去。他爬进了屋子,打开了灯,看看我。我示意他继续,别胆怯。
我注视着他的行动。我没有办法保护他,现在他已经过了房间,就连索沃尔德也有权开枪打他——这是擅闯民宅。我只能一如既往地躲在幕后。我不能到幕前去,给他望风,做他的盾牌。就连侦探们也安排个望风的。
他在干的时候一定很紧张。我看着他干,比他紧张一倍。二十五分钟就像是五十分钟。他终于来到窗前,把窗子插销插紧。灯熄了,他走了出去。他成功了。我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憋了二十五分钟的气。
我听见他用钥匙开街门,他上楼时我警觉地说:“别开这里的灯。去好好地喝上一顿吧,你的脸都快发白了,这对你来说可是破天荒的。”
索沃尔德在离家去湖畔公园二十九分钟之后,回来了。一个维系一个人生命的短暂的时间极限。现在,这个冗长的交易到了终曲,希望来了。我乘他尚未注意到遗失了什么,拨出了第二个电话。时间很难掌握,但我一直坐在那里,手握听筒,不断地拨着号码,然后每次都将它挂断。他的电话号码是5-2114,他进屋时,我正拨到2,省下了前面那点时间。当他的手刚离开电灯开关,电话铃响了。
这是个将要摊牌的电话。
“我要你带的是钱,而不是枪;所以我没有露面。”我看见他露出了惊慌的神色。窗子的秘密还不能暴露。“我看见你走到大街上时,拍了拍外衣里面,你的枪就藏在那里。”也许他没拍,但是这会儿他已记不起是不是拍过了。作为一个不常带枪的人,身上带枪的时候常会做出这个动作。
“很遗憾让你白跑了一趟。不过,你去的时候,我也没有浪费时间。现在,我所知道的比原先更多了。”
这是个重要部分。我举起了望远镜,把镜头对准他,看他的反应。“我发现了——它在哪里。你知道我指的是什么。我现在知道了你从哪里得到——它。你出去的时候,我就在那里。”
没有说话的声音。只有急促的呼吸声。
“你不相信我?朝四周看看。放下听筒,自己看一看。我找到它了。”
他放下听筒,走到了起居室门口,关掉了灯。他只用扫视的目光朝周围看了一次,脑子里没有产生什么固定的印象,根本没有进入脑子。
他走回电话机前时,脸带狞笑。他只是带着恶毒的满足感轻轻地说了句:“你撒谎。”
接着,我看见他将听筒放下,把手拿开。我也挂上了电话。
试验失败了。但是还没失败。他没有如我希望的那样暴露出那个地点。但是“你说谎”是一种不打自招,说明在那里可以发现真相,就在他身边的什么地方,就在那些房间的什么地方。在一个十分保险的地方,他不必担心,甚至不用看一看以确保万无一失.
所以说,我的失败中又有一种乏味的胜利。但是对我毫无价值。
他背对着我站在那里,我看不出他在干什么。我知道电话机就在他身前某个地方,但我相信他只是站在那里,在它后面沉思。他的脑袋略微低垂,仅此而已.我也已经将电话挂断。我甚至没看见他的胳膊肘移动。如果他的无名指在动,我也看不见。
他那样站了一两分钟,最后走到一边去。那里的灯关着;我看不见他了。他十分谨慎,甚至连火柴都不划,而他有时候在黑暗中是划火柴照明的。
我不再一门心思地想着注视他,我转而试图回想一些别的什么事情——这天下午房东和他那么不可思议地同时从一扇窗子走向另一扇窗子。我所能得到的最切实际的线索是:这就像你透过一块碎玻璃窗看东西,玻璃上的一条裂缝将反映出来的形象的匀称扭曲了一瞬间,直到它走过那个裂缝。但是我的这种想法不行,不是这么回事。窗子一直是开着的,当中也没玻璃。当时我没有使用望远镜。
我的电话铃响了。我猜想是博伊恩打来的。在这个时候,不会是别人。也许,在反省了他对待我的那些粗鲁的态度之后——我毫无警觉地用平时的声音说了声“喂”
没有任何回音。
我说:“喂?喂?喂?”我不断地提供着我的声音的样板。
从头到尾没有任何声响。
我最终挂上了电话。我注意到,对面仍然黑灯瞎火。
山姆朝里张望,想看看是怎么回事。他喝多了,舌头有点粗,含含糊糊地说“我现在可以走了吗?”我没听清他的话。我正盘算着另外想个办法诱骗对面的他说出正确的地点。我心不在焉地示意他可以走了。
他又点儿摇晃地下到了底楼,在那里耽搁了一会儿之后,我听见街门在他身后关上了。可怜的山姆,他的酒量实在不怎么样.
我一个人留在房间里,行动的自由局限在一张椅子里。
突然,对面的一盏灯又亮了,眨眼工夫又灭了。他一定是想找什么东西,想看看他已经找好的某样东西在什么地方,发现不开灯就无法随意地拿到它。他几乎立刻就找到了它——不管是什么东西,随即又回去将灯关掉。他转身关灯的时候,我看见他朝窗外瞥了一眼。他没有到窗前来张望,只是在经过窗子时向外看了一眼.
这件事使我有所触动,在我盯他的这么长时间里,他从没这么做过。如果可以将这种难以捉摸的事称为一瞥的话,我倒想将它称为有目的的一瞥。它绝对不是茫然的,毫无目的的,那里面有一种稳定的明亮的火花。它也不是那种我曾见过的他的警觉的扫视。它不是先从一边开始,然后扫视到我这边,也就是右边.它直截了当地朝我的凸窗的正中心射来,只持续了一瞬间,然后又过去了。灯灭了,他走了。
有时候,人们的意识接受事物时不用脑子将它们的正确意思翻译出来。我的眼睛看见了那一瞥。我的脑子不愿将它正当地提炼。“那没有什么意思,”我想。“正巧碰上,只不过是他外出时经过灯光处正巧面对着这里。”
延迟的行动。一个只有铃声没人说话的电话。是要测试声音?接着是寂无声息的黑暗,黑暗中两个人可以玩同样的游戏——不被人看见地搜索对方的窗子。灯光最后一刻的摇曳,这是一个下策,但是无可避免。一个离别时的目光,带有恶意的放射性。所有这些都沉了下来,但没有溶解。我的眼睛格守职责,是我的脑子没有尽职——至少没有及时抓住它。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房子背面形成的熟悉的四方院子周围一片宁静。一种令人透不过气来的宁静。然后,一个声音进入了宁静之中,不知起于何处,来自何物。是一只蟋蟀在夜的静寂中发出的清楚无误的、断断续续的啾鸣,我想起山姆关于它们的迷信,他坚称这个迷信百验百灵。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对于待在周围这些昏睡着的房子中的人来说看来不是好事——
山姆走了才十分钟左右。现在他又回来了,一定是忘记了什么东西。酒真误事。也许是帽子,甚至是他自己在市区的房门钥匙。他知道我不能下楼替他开门,他打算不声张,以为我也许会瞌睡,我只听见大门的锁上发出的一阵轻微的声响。这是一幢老式的有门廊的房子,有两扇挡风雨的外门,整夜都不受拘束地晃荡,外门里面是一个小门厅,再里面是内门,只要有一把简单的铁钥匙就能把它打开。酒使他的手有点抖,尽管他以前也曾碰到过一两次类似的麻烦,甚至在没喝酒的时候。划一根火柴可以帮他快点找到锁孔,但是,山姆又不抽烟。我知道他身上不像会有火柴。
这会儿声音停止了。他肯定已经作罢,决定将一切留待明天再说,回头又走了。他没有进来,如果进来的话,他会让门自动砰地关上,他的习惯我太熟悉了。现在没有这种声响,他经常大大咧咧地弄出的砰的声响。
接着,突然间它破裂了。为什么单在这个时候,,我不知道。这是我自己脑子的内部活动的某种秘密。它啪地一下闪烁,就像将爆的炸药,一颗火星顺着慢慢燃烧的导火线最后碰到了它。我不再去想山姆,前门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自从今天午后,它就一直等在那里,只是现在——此次延迟的行动更甚。去它妈的延迟的行动。
房东和索沃尔德甚至同时从起居室窗口前走动.走过一堵没有门窗的墙,两人同时再一次出现在厨房里,仍然是一个在另一个的上面。但是那里出来的一个障碍、一道裂缝或一下跳跃,令我困惑。眼睛是靠得住的鉴定人。这事情跟时机无关,这是一种并行现象,或者不管怎么称呼它。那个障碍是垂直的,而不是平行的。那里有一个向上的“跳跃”
现在我找到答案了,我明白了。不能再等待。太好了,他们想要一个尸体?现在我就给他们一个。
不管恼火不恼火,博伊恩这会儿好歹得听我的。我一刻也不耽搁,在黑暗中拨了他警察局的电话,我单凭记忆披着拨盘。拨盘没有发出很大的声响,只有轻轻的喀啦喀啦声。甚至还没那只蟋蟀的鸣声清晰——
“他早就回家了,”值班警察说。
这事不能再等了。“好吧,把他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我。”
他过了一分钟后给了我回音。“特拉法加,”他说。随后就没有了声音。
“特拉法加什么?”没有声音。
“喂?喂?”我拍打着电话。“接线员,我的电话断了,再给我接通。”可是连接线员也联系不上。
我的电话没有被挂断。我的电话线被割断了。来得太突然了,正在+这时候被割断,说明是在我家里的什么地方被割断的。外面电话线通往地下室。
延迟的行动。这次是最后的、致命的、说到底也是太迟的,一个光有铃声没人说话的电话。对面一个直视这儿的目光。“山姆”在一会儿之前试图回来。
突然,死神就在这屋子里的某处,在我的身边。而我却无法动弹,我无法从这张椅子上站起来。即使我现在打通了博伊恩的电话,也已经为时太晚。时间根本来不及了。我想,我可以朝窗外呼喊我周围的那些沉睡的后窗邻居们。我的喊声会把他们引到窗前来。但是要把他们叫到这里来,时间是不够的。不等他们弄清楚喊声是从哪家传出来的,一切就又会停止,结束了。我没有张嘴.倒不是因为我很勇敢,而是因为那样做显然没有用处。
他很快就会上来。他现在肯定已经在楼梯上了,虽然我听不见他的声音。连喀啦声也没有。有个喀啦声倒也能让我放心,因为可以知道他在哪里、这就像是被关在黑暗之中,周围某个地方有一条闪亮的、盘卷着的、默默无声的眼镜蛇。
我身边没有武器,黑暗中伸手可及的,只有墙上的书.我从没读过那些书.是原来房客的书。书上有一座卢梭或孟德斯鸠的胸像,我从来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一位的像,反正是这两个长发松散的绅士中的一个。这是一座劣质的,淡褐色的泥塑胸像,但它也是我的前任房客留下来的。
我在椅子上朝上弓起腰背,绝望地去抓那座胸像。我的指尖两次从胸像上滑落,第三次我摇动了它,第四次把它碰落到我的怀里,让我跌坐在了椅子里。我屁股下有一块气毯。这么热的天,我不需要用它来裹住身体,我一直用它来做椅子的软垫。我把它从屁股底下拉出来,把它像印地安勇士的毯子一样披在身上。然后我在椅子里蠕动着,让脑袋和一只肩膀悬在紧靠着墙的扶手外面。我把胸像放在另外一只向上耸起的肩膀上,摇摇晃晃的,权当是第二个脑袋,用毯子裹住了它的耳朵。在黑暗中。从背后看去,它就像——我希望——
随后我沉重地呼吸起来,像是在酣睡的样子。这事不难。由于紧张,我自己的呼吸差不多快要那么累人了.
他是个拨弄门球、铰链以及这类东西的行家。我压根儿没听见开门声,而这扇门跟楼下那扇门不一样,它就在我的身后。黑暗中,一股小小的气流向我吹来。我所以能感觉到它,是因为这时候我的头发根儿都湿了.
如果他是用刀砍我或是打我的脑袋,我只要能够躲过一下,就会有第二次机会,我知道,这也是我最大的希望.我的手臂和肩膀都很结实。在躲过了第一阵猛砍乱打之后,我就会像熊一样抱住他,把他摔倒,折断他的脖子或锁骨。如果他是用枪的话,他好歹会结果我的。也就是几秒钟的区别.我知道他是有枪的,他本来打算在露天,在湖畔公园,对我开枪。他希望在这里,在屋内,以确保他自己能逃脱——
关键时刻到了。
子弹的火花把房间照亮了一瞬间。房间太黑了。子弹光就像摇曳的微弱的闪电,至少将房间的角落照亮了。胸像在我肩上弹跳了一下,裂成了碎块。
我想,他肯定会因为没有打中我而气得在地板上暴跳如雷,跳上一阵子得。然后,我看见他从我身边穿过,在窗台前探身向外看看有没有出路,枪声传到了楼下和屋后,变成了用脚踢,用臀部撞街门得声音。尽管他们来得还算赶趟,但他仍然可能杀死我五次。
我把身体钻进椅子扶手和墙壁之间得窄缝里,但是我的脚仍然跷在上面,我的头和那只胳膊也露在外面。
他转过身来朝我开枪,隔得那么近,就像是当面看日出。我没有感觉到,所以——他没有打中我。
“你——”我听见他对自己嘀咕。我想这是他说的最后的话。他的余生都是行动,而不是说话。
他用一只手臂一撑,跃过窗栏,落到了院子里。朝下摔了两层楼。他没有摔坏,因为他没有落到水泥地上,而是落到了当中条形的草皮地上。我在椅子扶手上把自己的身体撑起来,向前扑到窗子上,下巴首当其冲砰地撞在了上面。
他奋力向前跑。当生命攸关的时候,你不得不跑。他跑到第一道围篱前,肚子往上一扑,翻了过去。他手脚并用,纵身一跃,像只猫一样越过了第二道围篱。然后,他回到了他自己那幢楼的后院里。他爬上了什么东西,就像山姆曾经干过的那样——其余的都是脚上的功夫,每个平台处都有螺旋形的急转弯。山姆爬进去的时候,曾经将他的窗子放下拴死了,但是他回来后,为了通风,又将它打开了。现在,他的整个生命全都依靠着这个不经意的小动作——
一,二,三。他朝自己的窗口爬去。爬到了。出了事情。他在又一个纽结形的转弯口改变了方向,绕过了他自家的窗子,迅速朝上面一层,五楼爬去。他自己家的一扇窗子里有什么东西亮了一下,接着是砰的一声沉重的枪响,像一面大铜锣的声音回响在四方院子里。
他爬过了五楼,六楼,爬到了楼顶上。他第二次上了楼顶。咦,他热爱生命!在他自己窗子里的那些人抓不到他,他走一条笔直的路线越过了他们,一路上太平梯的交错点太多了。
我只顾看他,全然不顾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突然博伊恩出现在我身边,向他瞄准.我听见他嘀咕道:“我简直恨做这种事,他得从那么高得地方摔下去。”
他靠在那儿得屋顶栏杆上,头顶上有一颗星星。一颗不祥之星.他耽搁了一分钟之久,想在被打死之前自行了结。也许他被打死了,自己知道。
一颗子弹砰地一声高高地射向天空,窗玻璃哗啦啦从我们两个头上飞过,我身后的一本书啪地掉了下来。
博伊恩没有再说什么他恨做这种事之类的话。我的脸向外贴着他的胳膊。他的胳膊肘的后座力震得我的牙齿格格响。我用手挥开了烟雾,看着那人完蛋。
真可怕。他站在栏杆上,用一分钟的时间,展示了一切。然后,他把枪扔掉,好像是说:“我再也用不着这个了。”接着,他也掉了下去。他压根儿没有碰着太平梯,而是径直朝外面摔去。他碰到了凸出的木板上,摔在了那里,从我这里没法看见。木板把他的身体弹了起来,像块跳板似的。然后,身体又落了下去——再也没有弹起来。一切就这么结束了。
我对博伊恩说:“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五楼套房,他上面一层楼,仍在装修的那层楼。厨房的水泥地比其他房间的地面高出一截。他们想要遵守防火法规,又能尽可能便宜地让起居室显得比较高。把它挖开——”
他立刻就去了那里,为了节省时间,穿过地下室,越过了围铸。那里电还没接上,他们只好使用手电简。一旦干起来,那就花不了他们多少时间。过了大约半个小时,他来到窗子前,向我发出信号,意思是说,我的想法不错。
直到早晨八点左右,他才过来;他们把现场整理干净,把他们带走。两个都带着,刚死的人和早死的人。他说:“杰弗,我什么都想起来了。我派去检查箱子的那个笨蛋——嗯,这也不完全是他的错。也得怪我。他没有得到检查那个女人的相貌特征的命令,只是检查箱子里的东西。他回来后只是大概地谈了谈。我回家去,已经上了床,突然,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整整两天前我盘问过的一个房客,告诉了我们一点细节,在几个重要环节上与他本人的陈述不相符合。说是行动太慢,没有赶上!”
“我整天在想的就是这件该死的事情,”我恨很地承认说。“我称它为延迟的行动。它几乎要了我的命。”
“我是个警官而你不是。”
“所以你能在适当的时候显出本色?”
“当然。我们过来抓他审讯。当我们看见他不在房里时,我就布置手下人守在那里,我自己来到这里,一边等候,一边对你进行保护。你是怎么想到那个水泥地板的?”
我告诉了他那个奇怪的同步现象。“房东和索沃尔德同时出现在厨房窗子前时,他比索沃尔德高的程度,比起一会儿之前两人同时出现在起居室窗子前要高。大家都知道他们在铺水泥地板时要在上面铺上一层软木,把地面抬高了许多。但是这里另有名堂。既然顶楼早已装修完毕,那一定是五楼。我就是从这里在理论上理清了头绪。她长年卧病,他又失业,他为此而产生厌恨。遇见了这另一个——”
“她今天晚些时候会来这里,我的手下会逮捕她。”
“他也许尽其所能地给她买了保险,然后慢慢用毒药害她,企图不留任何痕迹。我想象——记住,这纯粹是推测——在那个夜晚,也就是电灯彻夜未关的那个夜晚,她发现了他。从某种迹象中发现,也可能是他正在下手时被她发现。他失去了理智,做出了他一直想回避做的事情。用暴力杀死了她——勒死或打死了她。其余的事情都是临时做出的。他碰到了他不配碰到的好运气。他想到了楼上那个套间,就上去打量了一番。他们刚铺好地板,水泥还没干透,材料还散放在四周。他凿了一个槽,正好放进她的尸体,他把她放进去,又拌了些水泥铺在她的身上,也许将地板抬高一两英寸,她的尸体就被盖严实了。真是一具永久性的、不会发臭的棺材。第二天工人回来,毫无察觉地在上面铺了软木表层,我猜想他使用了他们的泥刀将地面刮平了。然后他派他的帮凶带着行李箱的钥匙迅速到乡下去,就在他的妻子几个夏天之前去过的那个地方的附近,住在另外的农庄里,这样就不会被认出来。随后将箱子送去给她,他自己将一张用过的明信片扔进他的信箱,把日期涂抹掉。过一两个星期,她也许就会以安娜索沃尔德太太的身份在那里“自杀”原因是久病不治。给他写上一封诀别信,将她的衣服放在深水里某个尸体的穷边。这是一步险棋,但他们也许会成功地得到保险赔偿.”
九点钟左右,博伊恩和他的手下走了。我还坐在椅子里,激动得难以入睡。山姆进来说;“普里斯顿医生来了.”
他跟以前一样搓着双手进了房间.“看来我们可以拿掉你腿上的石膏了。你整天无所事事地坐在这里,一定厌烦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