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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露在外的手臂忽冒出一阵鸡皮疙瘩,早起的清洁工率先知道秋天来了,然后满街的人,都熨贴得给自己套上了长袖,城市里浮躁的气氛霎时消减不少,仿佛一个步入成熟的少年,添了几分稳重和对往事的惆怅。
一年当中,最舒服的秋天具体来临了,风凉飕飕,空气很爽。这个季节最适于搂搂抱抱,或者说这是个搂搂抱抱的季节。夏天在街上牵手的男女,开始密不透风的相互箍紧了,步调一致,提前练习御冬的方法,说不清是季节的秩序,还是恋爱的发展。
从清洁工扫把底下逃跑的落叶,已经疲于奔波;而树上缺乏耐力的叶子,对新鲜的大地充满好奇,迫不及待的挣脱了枝杆,追到了地面,跑跑停停,东嗅西嗅。只有一种四季开放的花,在它那儿看不出任何关于季节的变化,宛如得道之仙,超于凡俗之上。
秋天不愧是收获的季节,才凉快一点,龙悦就开始吆喝吃火锅了。凡吃,总得有个讲究,或者得讲个理由。在本城吃饭聚堆,通常由发起人买单,所以被邀请者自然要吃个明白,糊里糊涂的蹭饭,终究有些失礼。
“和余作人结婚?你离了没有?他办了没有?”朱妙难以想象,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废掉两个旧巢营建一个新窝,真是奇迹,捅个鸟窝还得爬树,要是这窝筑的高且险,也是困难重重。而如今两个人建立的家庭,灵肉相混,相濡以沫日复一日,居然比捅鸟窝还容易,朱妙惊诧。
“木已成舟,办手续只是几分钟的事。我这边早已是离弦之箭,不可挽回。他妻子也另有相好,所以皆大欢喜。”龙悦一连用了几个成语,似乎比从前稳重了许多,仿佛几年的生活,在那几分钟里灰飞烟灭后,伤了元气。但很快她又活泼了,说和余作人打算旅行结婚,二婚低调处理,只请了各自的好朋友聚一起吃餐饭,喝点酒,宣布结为夫妇,然后趁秋高气爽去丽江,去香格里拉“在那种地方做ài,才叫欲仙欲死。”
“不结婚也可以去那里做,你结婚就为了这个?”朱妙发现龙悦贼性未改。
“不是,随便说说而已。你不觉得床上做与地上做感觉大不一样么?你要是结婚,会去哪里旅行?”
“我想去西藏。在进行天葬的地方举行婚礼,在那里搭一张婚床,然后等待秃鹫。”
“我看你是没见过天葬。网上找找,残缺的血淋淋的尸体,恶心死你。你是真浪漫,和你比较,我是伪浪漫了。晚上见,记住啊,谭鱼头峨眉山厅。我还有电话要打。”
“谭鱼头”国内连锁,生意十分兴隆。大厅里小桥流水,古筝和弦,桌椅古朴典雅,餐具洁白精致。厅内空间之大,出乎想象,放眼望去,竟似个大剧院,屋顶距离地面约三四层楼高,所以绝无嘈杂喧哗,耳朵里听到的,只是些温和人声。
二楼全是包房。环形走廊上任何一处都能见到大厅景致。
朱妙在走廊欣赏一圈才进“峨眉山”房,推门便被一股川香火锅味包裹,房间里热火朝天,所有的脸,所有的目光一齐朝她甩过来,她眼花缭乱,一个也看不清,以为走错房间了,正尴尬的要退幕,龙悦两手湿漉漉的进来了。
“你迟到了,来坐下,自觉地喝了这杯酒。”龙悦用纸巾擦手。
“朱妙,坐这儿。”原来古雪儿也在,她气色不错,剪了个齐耳短发,头发每一根都拉的笔直,居然还有几分少女的娇羞,这景致让朱妙新鲜。又见古雪儿波大无边,领儿低,乳沟深,皮肤白,男人们的目光总是轻易的掉进去,十分吃力的拔出来,让旁观者捏汗,让她为自己羞愧。
余作人也许是装蒜,也许真不记得电梯里那回事,十分自如的和朱妙握手客套,鸟巢样的络腮胡子剃了,留下一块刚收割过的稻田。人逢喜事精神爽,余作人风度翩翩,与抱一捆东倒西歪的玫瑰时截然不同,原还是颇具观赏性的。朱妙不由多看了两眼。朱妙见龙悦与他已冰释前嫌,又欲成百年好合,人装蒜,她装葱,也懒得戳穿他。
龙悦向大伙隆重介绍了朱妙,古雪儿等五六个朋友,彼此隔着冒着热气的火锅对号入座,行注目礼。余作人对朋友的介绍有板有眼,基本上都是大学同学,外号绰号一并引进,搞得笑声一浪一浪。一个高个青年惟恐天下不乱,举起数码相机,不断捕捉大伙原形毕露的嘴脸。余作人把他拉住,对大伙说:“剩下的这位摇滚青年,许知元,今年二十八,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四十八,三围尺寸不祥,‘百年好合’影楼的大牌摄影师。”余作人一口气说一大堆,被叫做许知元的青年始终被相机挡住半边脸,没有停止摄像,但咧嘴偷笑,露出一口好牙。
朱妙感觉许知元镜头正对着她,不好意思装痴,更羞于卖俏,心里有点慌张。假如许知元样子平庸,他的鬓角不是那么卷曲迷人,在两侧划上那么优雅的线条,朱妙根本不会在意是否有人拍照。朱妙的心理活动折射在行为举止,立即被敏感的许知元捕捉。他挪开相机,露出真容朝朱妙竖起拇指。
这时大家已经疯狂开吃,频频举杯,用啤酒的凉爽消解火锅的热辣。桌上食物堆积如山,除了著名的鱼头招牌菜以外,还有血肠,黄鳝,田鸡,牛百叶,九结虾,金针菇,大白菜,土豆片,番薯丝一张桌子两口锅,透露浓郁的社会主义好的气氛。龙悦是主角,大伙轮番敬她酒,忙得她兴奋的屁股忽起忽落。
因为都是年轻人,余作人的朋友单身占多数,气氛调得很是热烈,,房间里如火锅一样翻滚。
朱妙要吃米饭,于是另叫了一碟泡菜,被许知元瓜分了一半。先前她的注意力全集中在许知元的鬓角上,甚至忽视了他的长相,这会儿才看清楚,许知元脑后绑着一条马尾巴,头发比她的不短。幸亏许知元的脸雄性特征绝对明显,否则会被误为女人。他肤色黝黑,剃干净的胡子根须异常茂盛,显示极强的性欲和生命力,带帽子的黑色t恤使他显得顽... -->>
裸露在外的手臂忽冒出一阵鸡皮疙瘩,早起的清洁工率先知道秋天来了,然后满街的人,都熨贴得给自己套上了长袖,城市里浮躁的气氛霎时消减不少,仿佛一个步入成熟的少年,添了几分稳重和对往事的惆怅。
一年当中,最舒服的秋天具体来临了,风凉飕飕,空气很爽。这个季节最适于搂搂抱抱,或者说这是个搂搂抱抱的季节。夏天在街上牵手的男女,开始密不透风的相互箍紧了,步调一致,提前练习御冬的方法,说不清是季节的秩序,还是恋爱的发展。
从清洁工扫把底下逃跑的落叶,已经疲于奔波;而树上缺乏耐力的叶子,对新鲜的大地充满好奇,迫不及待的挣脱了枝杆,追到了地面,跑跑停停,东嗅西嗅。只有一种四季开放的花,在它那儿看不出任何关于季节的变化,宛如得道之仙,超于凡俗之上。
秋天不愧是收获的季节,才凉快一点,龙悦就开始吆喝吃火锅了。凡吃,总得有个讲究,或者得讲个理由。在本城吃饭聚堆,通常由发起人买单,所以被邀请者自然要吃个明白,糊里糊涂的蹭饭,终究有些失礼。
“和余作人结婚?你离了没有?他办了没有?”朱妙难以想象,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废掉两个旧巢营建一个新窝,真是奇迹,捅个鸟窝还得爬树,要是这窝筑的高且险,也是困难重重。而如今两个人建立的家庭,灵肉相混,相濡以沫日复一日,居然比捅鸟窝还容易,朱妙惊诧。
“木已成舟,办手续只是几分钟的事。我这边早已是离弦之箭,不可挽回。他妻子也另有相好,所以皆大欢喜。”龙悦一连用了几个成语,似乎比从前稳重了许多,仿佛几年的生活,在那几分钟里灰飞烟灭后,伤了元气。但很快她又活泼了,说和余作人打算旅行结婚,二婚低调处理,只请了各自的好朋友聚一起吃餐饭,喝点酒,宣布结为夫妇,然后趁秋高气爽去丽江,去香格里拉“在那种地方做ài,才叫欲仙欲死。”
“不结婚也可以去那里做,你结婚就为了这个?”朱妙发现龙悦贼性未改。
“不是,随便说说而已。你不觉得床上做与地上做感觉大不一样么?你要是结婚,会去哪里旅行?”
“我想去西藏。在进行天葬的地方举行婚礼,在那里搭一张婚床,然后等待秃鹫。”
“我看你是没见过天葬。网上找找,残缺的血淋淋的尸体,恶心死你。你是真浪漫,和你比较,我是伪浪漫了。晚上见,记住啊,谭鱼头峨眉山厅。我还有电话要打。”
“谭鱼头”国内连锁,生意十分兴隆。大厅里小桥流水,古筝和弦,桌椅古朴典雅,餐具洁白精致。厅内空间之大,出乎想象,放眼望去,竟似个大剧院,屋顶距离地面约三四层楼高,所以绝无嘈杂喧哗,耳朵里听到的,只是些温和人声。
二楼全是包房。环形走廊上任何一处都能见到大厅景致。
朱妙在走廊欣赏一圈才进“峨眉山”房,推门便被一股川香火锅味包裹,房间里热火朝天,所有的脸,所有的目光一齐朝她甩过来,她眼花缭乱,一个也看不清,以为走错房间了,正尴尬的要退幕,龙悦两手湿漉漉的进来了。
“你迟到了,来坐下,自觉地喝了这杯酒。”龙悦用纸巾擦手。
“朱妙,坐这儿。”原来古雪儿也在,她气色不错,剪了个齐耳短发,头发每一根都拉的笔直,居然还有几分少女的娇羞,这景致让朱妙新鲜。又见古雪儿波大无边,领儿低,乳沟深,皮肤白,男人们的目光总是轻易的掉进去,十分吃力的拔出来,让旁观者捏汗,让她为自己羞愧。
余作人也许是装蒜,也许真不记得电梯里那回事,十分自如的和朱妙握手客套,鸟巢样的络腮胡子剃了,留下一块刚收割过的稻田。人逢喜事精神爽,余作人风度翩翩,与抱一捆东倒西歪的玫瑰时截然不同,原还是颇具观赏性的。朱妙不由多看了两眼。朱妙见龙悦与他已冰释前嫌,又欲成百年好合,人装蒜,她装葱,也懒得戳穿他。
龙悦向大伙隆重介绍了朱妙,古雪儿等五六个朋友,彼此隔着冒着热气的火锅对号入座,行注目礼。余作人对朋友的介绍有板有眼,基本上都是大学同学,外号绰号一并引进,搞得笑声一浪一浪。一个高个青年惟恐天下不乱,举起数码相机,不断捕捉大伙原形毕露的嘴脸。余作人把他拉住,对大伙说:“剩下的这位摇滚青年,许知元,今年二十八,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四十八,三围尺寸不祥,‘百年好合’影楼的大牌摄影师。”余作人一口气说一大堆,被叫做许知元的青年始终被相机挡住半边脸,没有停止摄像,但咧嘴偷笑,露出一口好牙。
朱妙感觉许知元镜头正对着她,不好意思装痴,更羞于卖俏,心里有点慌张。假如许知元样子平庸,他的鬓角不是那么卷曲迷人,在两侧划上那么优雅的线条,朱妙根本不会在意是否有人拍照。朱妙的心理活动折射在行为举止,立即被敏感的许知元捕捉。他挪开相机,露出真容朝朱妙竖起拇指。
这时大家已经疯狂开吃,频频举杯,用啤酒的凉爽消解火锅的热辣。桌上食物堆积如山,除了著名的鱼头招牌菜以外,还有血肠,黄鳝,田鸡,牛百叶,九结虾,金针菇,大白菜,土豆片,番薯丝一张桌子两口锅,透露浓郁的社会主义好的气氛。龙悦是主角,大伙轮番敬她酒,忙得她兴奋的屁股忽起忽落。
因为都是年轻人,余作人的朋友单身占多数,气氛调得很是热烈,,房间里如火锅一样翻滚。
朱妙要吃米饭,于是另叫了一碟泡菜,被许知元瓜分了一半。先前她的注意力全集中在许知元的鬓角上,甚至忽视了他的长相,这会儿才看清楚,许知元脑后绑着一条马尾巴,头发比她的不短。幸亏许知元的脸雄性特征绝对明显,否则会被误为女人。他肤色黝黑,剃干净的胡子根须异常茂盛,显示极强的性欲和生命力,带帽子的黑色t恤使他显得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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