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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股市正火,我表哥不知吃错了什么药,放着挺美好的大学教师不当,非要去炒股。在家里求爷爷告奶奶地借了二十万,背着个破皮包就跑过来了。我这表哥也是个奇人,号称一生只爱两个人,第一个是白种人比尔盖茨,第二个没那么白,但年纪比较大,叫庄周。我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两个人绑在一起的,在我看来,盖茨是大热之物,吃了就要流鼻血的那种,而老庄周又极寒,跟华山之阴的蜈蚣差不多,把这两者同时吃进肚子,要换了我,非心碎了不可,这次是破碎的碎啦,可他好像也没什么事。另外我也挺替他犯愁的:要是有一天他妈,也就是我二姨,跟庄子谁的打起来,你说他帮谁好?
因为仰慕盖茨,我表哥基本上已经成了一个白种人。白种表哥特立独行,时有惊人之举,最优秀的就是去农贸市场买大葱,他非要拿美元结账,哦,忘了说了,此人钱包里永远有一张二十美元的钞票,不多不少,恰好一张,历时已十余年矣。大概是四年前吧,这个白种人干了一件极其后现代的事,这事除了他和达利,估计没有第三个人想得出来:他在自己三十六平米的宿舍里垒了一个十二平米的壁炉。话说那个壁炉,真是鬼斧神工、美仑美奂,百分百欧式风格,但说也奇怪,人家欧洲人垒壁炉,都是为了躺在软椅上抱着猫读巴尔扎克,这位绅士倒好,只拿它烤红薯吃。有一次我去看他,隔老远就看见窗口咕嘟嘟往外冒烟,我心想坏了,表哥这下怕是要成腊肉了,赶紧去敲他的门,敲了七七四十九下,腊肉表哥才穿着拳王牌三角裤,长发飘飘,眼神飘飘,腿毛飘飘地给我开了门。他让我吃烤红薯,给我倒红酒,然后解释说欧洲的贵族就是这么干的:守着壁炉,喝着红酒,眼望星空深沉地思考着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我不大懂,欧洲也没去过,但有两件事我实在想不通:第一、吃烤地瓜是不是一定得用刀叉?第二、拿烤地瓜下酒也就算了,拿烤地瓜下通化红葡萄酒算怎么回事?
让欧洲表哥最骄傲的就是他的脚。他不止一次夸耀,说他的脚虽然味道不怎么鲜美,离欧洲文明却只有一步,香港嘛,讲英文的地方。关于这味道,如果我是个过气的先锋派作家,我大概可以这么形容:凡是他踩过的地方,草都要隔年才能长得出来;凡是他游过的水域,鱼都特别好钓——咬钩虽痛,痛不过死啊。不过有件事是真的,我发誓,有一天他抠完脚丫子又去摆弄电视,然后你猜怎么着?——那电视连着放了十七遍新闻联播。
用古龙的说法,世界上最犀利的武器莫过于一个长香港脚的表哥,比这更犀利的是长香港脚的表哥没地方住,非要住到你家里。现在,你们看到了,我就有那么犀利。自从香港表哥下榻寒舍以来,我每天至少要拖四次地,洗八遍手,拿飞利浦吹风机吹十六遍鼻孔,要是从来没长鼻孔我才高兴呢。我吹鼻孔的时候,表哥一般都在股市抻着脖子望大盘,用他的话说就是在“观敌瞭阵”瞭了几天,忍不住手痒,抓耳挠腮地买了两万股深金田,接下来那个紧张啊,打个比方,如果触了二百二十伏的电一分钟能抖一百下,那我表哥就是被一百一十伏连着电了一礼拜。有时候半夜醒来,还能听见他在隔壁喃喃自语,语完了幽幽长叹,叹完了吃吃偷笑,然后再语、再叹、再笑,循环往复,直至无穷,不知道是在念佛还是在骂人。
星期天股市休市,表哥说请我们吃饭,我节约惯了,坚决不同意出去吃,争了半天,终于达成协议:他出钱买菜,我女朋友下厨,我洗碗。没想到我女朋友不干,非要把我拽上,我婉言谢绝,她一下子板起了脸,说看你这副德性,懒得跟猪似的,表哥,我们走!然后咯噔咯噔地下楼了。
我懒洋洋地窝在沙发上,忽然想起了那个人,一晃快两个月了,我还从来没跟他联系过呢,我老是不知道跟他说点什么好。不过那号码我可是牢牢记住了,每天念诵八十遍,就算脑袋砸上几砖,把自己的名字都砸掉了,我也不会忘了它。
电话拨通了,里面声音嘈杂,像在开会一样,他听... -->>
那年股市正火,我表哥不知吃错了什么药,放着挺美好的大学教师不当,非要去炒股。在家里求爷爷告奶奶地借了二十万,背着个破皮包就跑过来了。我这表哥也是个奇人,号称一生只爱两个人,第一个是白种人比尔盖茨,第二个没那么白,但年纪比较大,叫庄周。我一直不知道他是怎么把这两个人绑在一起的,在我看来,盖茨是大热之物,吃了就要流鼻血的那种,而老庄周又极寒,跟华山之阴的蜈蚣差不多,把这两者同时吃进肚子,要换了我,非心碎了不可,这次是破碎的碎啦,可他好像也没什么事。另外我也挺替他犯愁的:要是有一天他妈,也就是我二姨,跟庄子谁的打起来,你说他帮谁好?
因为仰慕盖茨,我表哥基本上已经成了一个白种人。白种表哥特立独行,时有惊人之举,最优秀的就是去农贸市场买大葱,他非要拿美元结账,哦,忘了说了,此人钱包里永远有一张二十美元的钞票,不多不少,恰好一张,历时已十余年矣。大概是四年前吧,这个白种人干了一件极其后现代的事,这事除了他和达利,估计没有第三个人想得出来:他在自己三十六平米的宿舍里垒了一个十二平米的壁炉。话说那个壁炉,真是鬼斧神工、美仑美奂,百分百欧式风格,但说也奇怪,人家欧洲人垒壁炉,都是为了躺在软椅上抱着猫读巴尔扎克,这位绅士倒好,只拿它烤红薯吃。有一次我去看他,隔老远就看见窗口咕嘟嘟往外冒烟,我心想坏了,表哥这下怕是要成腊肉了,赶紧去敲他的门,敲了七七四十九下,腊肉表哥才穿着拳王牌三角裤,长发飘飘,眼神飘飘,腿毛飘飘地给我开了门。他让我吃烤红薯,给我倒红酒,然后解释说欧洲的贵族就是这么干的:守着壁炉,喝着红酒,眼望星空深沉地思考着形而上学。形而上学我不大懂,欧洲也没去过,但有两件事我实在想不通:第一、吃烤地瓜是不是一定得用刀叉?第二、拿烤地瓜下酒也就算了,拿烤地瓜下通化红葡萄酒算怎么回事?
让欧洲表哥最骄傲的就是他的脚。他不止一次夸耀,说他的脚虽然味道不怎么鲜美,离欧洲文明却只有一步,香港嘛,讲英文的地方。关于这味道,如果我是个过气的先锋派作家,我大概可以这么形容:凡是他踩过的地方,草都要隔年才能长得出来;凡是他游过的水域,鱼都特别好钓——咬钩虽痛,痛不过死啊。不过有件事是真的,我发誓,有一天他抠完脚丫子又去摆弄电视,然后你猜怎么着?——那电视连着放了十七遍新闻联播。
用古龙的说法,世界上最犀利的武器莫过于一个长香港脚的表哥,比这更犀利的是长香港脚的表哥没地方住,非要住到你家里。现在,你们看到了,我就有那么犀利。自从香港表哥下榻寒舍以来,我每天至少要拖四次地,洗八遍手,拿飞利浦吹风机吹十六遍鼻孔,要是从来没长鼻孔我才高兴呢。我吹鼻孔的时候,表哥一般都在股市抻着脖子望大盘,用他的话说就是在“观敌瞭阵”瞭了几天,忍不住手痒,抓耳挠腮地买了两万股深金田,接下来那个紧张啊,打个比方,如果触了二百二十伏的电一分钟能抖一百下,那我表哥就是被一百一十伏连着电了一礼拜。有时候半夜醒来,还能听见他在隔壁喃喃自语,语完了幽幽长叹,叹完了吃吃偷笑,然后再语、再叹、再笑,循环往复,直至无穷,不知道是在念佛还是在骂人。
星期天股市休市,表哥说请我们吃饭,我节约惯了,坚决不同意出去吃,争了半天,终于达成协议:他出钱买菜,我女朋友下厨,我洗碗。没想到我女朋友不干,非要把我拽上,我婉言谢绝,她一下子板起了脸,说看你这副德性,懒得跟猪似的,表哥,我们走!然后咯噔咯噔地下楼了。
我懒洋洋地窝在沙发上,忽然想起了那个人,一晃快两个月了,我还从来没跟他联系过呢,我老是不知道跟他说点什么好。不过那号码我可是牢牢记住了,每天念诵八十遍,就算脑袋砸上几砖,把自己的名字都砸掉了,我也不会忘了它。
电话拨通了,里面声音嘈杂,像在开会一样,他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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