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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众人的惊奇声中,宁晓成给出了答案“大人有所不知,这是一匹极为罕见的异种汗血马。良马分为千里之马,万里之马。千里良驹已经难得了,万里驹就更难得了。然而,这些都不是最好的良马,最好的良马就是汗血马汗血马又分为好几种,一种是只要进行长途奔行之后就会出血汗的汗血马,这种是汗血马中的下品,只是比万里良驹稍要进行长途奔行之后就会出血汗的汗血马,这种是汗血马中的下品,只是比万里良驹稍好些而已。第二种也是在长途奔行之后就会出血汗,出的血汗比下品多些,长途奔行能力也极强,可以长驰万里不需休息,这是汗血马的中品这两种马虽是难得,在历史上也是不少,比如三百年前的琴格王朝的开国君主拉甫琴的坐骑就是一匹中品的汗血宝马。”
宁晓成侃侃而言。仿佛在说故事,吊起了众人的胃口。
对于拉甫琴的坐骑是汗血宝马一事,除了天月不知以外,大家都知道,点头称是。
特别是身处琴格王朝的眉茵更是道:“是有这事,据说,那是一匹很了不起的宝马曾经有一次在琴格王朝大军吃紧的时侯,拉甫琴只身赴援,一天一夜奔行了三千多里,赶到战场,扭转了战局这个故事,也就成了琴格王朝的传奇故事。”
一天一夜只身奔行三千多里,扭转战局,实为历史上不多见的仕举,先辈风烈让人神往,吉乐赞道:“真是好男儿。”心里暗忖:“要是有机会的话,我会做得比他更好。”
一股豪气从吉乐身上发出,无穷无尽,笼罩在这片广旷的原野上。
吉乐的豪气具有振奋人心的魅力,夜狼他们不由自主地振奋起,眼中的神光大盛。
火云一声长鸣,撒蹄一跃,一下就是三丈多的距离,来到吉乐跟前,人立起来,尽显龙马精神,仿佛一辆即将发力的战车火云落下来,前腿正好搭在吉乐肩上,打着响鼻,马嘴在吉乐的脸上亲了几下,亲热得很。
在这一刻,火云给人的感觉,它不是马而是具有灵性的神物,天月众女为吉乐高兴。当然,吃醋的人也是有的,就是莫雷了。
只听莫雷骂了一声“君子不夺人所爱,小人专夺人所爱。”拄着拐杖,扭头就走,给夜狼一把拉住。
吉乐抚着火云的马嘴,在马脸上亲了几下,赞道:“宝贝儿,乖,乖。”
火云的眼睛眨巴几下,意思在说:你真是变态啊,把我和那些女人比,可是对我这种神物的不敬哦,我要抗议啊。
吉乐笑着在火云的脸上轻捶一拳,笑骂道:“你是我的宝贝儿,你不承认吗?”看着宁晓成道:“最好的就是火云这种汗血马?”
“大人英明。”宁晓成赞道:“最好的汗血宝马就是火云这种漏*点汗血马。”
吉乐打断宁晓成的话道:“你等等,怎么又有漏*点汗血马?”
吉乐所问,正是众人心中所想,无不盯着宁晓成,等待他的回答,生怕错过一个字。
“你心也大急了。”宁晓成心里如是点评,嘴上道:“漏*点汗血马,顾名思义就是要在漏*点之后才会出血汗。火云给大人驯服,认大人为主,心神激荡,就出了血汗。这种漏*点汗血马在平时是不会出血汗的,就是长驰万里也不会出,只有漏*点才能让它出血汗。”
“哦,原来是这样。”众人心里如是想,一副恍然大悟。
青鹭给火云的马头碰一下屁股,马头上的血汗沾在洁净的罗裙上,扩散之后呈胭脂色,仿佛一朵盛开的桃花,绚丽多姿不知情由的眉茵她们的想像力过于丰富,以为吉乐有着特别的嗜好,和青鹭演绎了后庭开花的漏*点事,还是那么的粗鲁
至于吉乐档部和手上的血汗,不用说,当然是骑马造成的吉乐累得要死,也没有发现这一诡奇之事,关月她们关心吉乐也没有注意到,要不是敖铃儿眼尖叫破,这事可能就迷迷糊糊过去了。
敖铃儿心直口快,居然把青鹭的美臀给叫了出来,让青鹭羞得差点钻进地缝去了,也大过了不过,童言无忌嘛。
“你这家伙,给我法的见面礼就是黑锅,要我给你背黑锅。”吉乐心里暗骂道,轻轻一下撞在火云的下巴上。
你老打我,有你这样的主人吗?连这点事情都担待不了,太不够意思了。火云很是不服,打了几个响鼻,前腿放在地上,不服气地走开了。
当然,吉乐趁它转身的时候,在它的屁股上狠狠地拍了一巴掌作为背黑锅的补偿。
宁晓成说溜了,没有注意到吉乐他们怪异的脸色,接着往下道:“传说,漏*点汗血马是神马与龙神交配产下的后代,得到这种马的人必将成就一番大事业。不过,在历史上只听说过一个人拥有这种千年难得一见的异种汗血马。”
“嘿嘿,没想到我,我居然得到了如此难得一见的良马,还能成就一番大事业。是什么大事业呢?拥有五十个像眉茵、天月她们这么性感美丽,而又温柔的女人,再赚几座金山,让我可以吃喝几百年,我也就满足了,这就是我的大事业。女人嘛,已经拥有这么多了,想办法把她们一一弄到手就行了。金山嘛,我就骑着火云去冒险,找金矿去。”
吉乐在心里规划他的大事业了,问道:“那是谁?”
“那就是两千年前的大陆第一勇士奋阳武。”宁晓成侃侃而言,道:“这都是我师父告诉我的。”
“是他。”吉乐天月、眉茵,在场之人除了敖铃儿和鲁光头以外,全都尖叫起来。
“奋阳武,他是谁?”敖铃儿眨着好看的月牙眼问道。
鲁光头真不愧是忠实的小弟,居然给吉乐“钱化”了,一心想着金币,摸着光头道:“呵呵,那是我心中的偶像啊。哦,不,老大,你也是我心中的偶像老大,我每次数金币时都要想到你的,你别扣我的金币哦!”天月回答敖铃儿的问题道:“奋阳武是历史上有名的勇士,他的武技、他的魔法修为。都是第一,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到现在都没有人能够达到他那种程度只可惜,他在正值春秋鼎盛时却突然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成了历史的谜案。”
眉茵补充道:“本来,奋阳武有机会统一大陆,而且他还建立了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军队,开创出了大好的统一大陆的局面。就在这种大好局面时,他却突然失踪,他的部下互不统属,先是争吵,后是兵戎相见。经过数十年的厮杀,各据一地,称雄当地,成了一方霸主直到三百年前的琴格王朝,才短暂地统一了大陆。只可惜,琴格王朝存在的时间太短,大陆又陷入了纷争之中。可以说,奋阳武是这个大陆的始祖,是这个大陆上最伟大的人物,要是他不失踪的话,大陆也许是另一个局面,是一个大一统的局面。”
前辈先贤,英风侠烈,英雄事迹仿佛就在眼前,吉乐心中一阵没有来由的激荡,忍不住一声长啸,宛如龙吟,啸声直冲霄汉,远远地传了开去,数十里皆闻,良久不绝。
吉乐的啸声不是单纯的啸声,而是充满了豪士气概,悲天悯人之气,具有一种非常特殊的霸气,让人为之心神震荡。
火云大受感染,引颈长呜,一声清越的马嘶之声穿云破雾,直达九天之上,与吉乐的啸声相互和鸣,奔腾远去,消散在关际,余音缭绕,良久不绝。
珠玉不可能埋于尘泥之中,英雄不可能埋没,良马不可能无主,吉乐这位历史上伟大的帝君著名的英雄,不可能被埋役,火云这种千年难得一见的神驹,不可能去拉马车。
命中注定这一人一马要在历史上写下辉煌的一页,这似乎在向世人昭示,历史上最佳的人马组合就此诞生了。
夜狼、莫雷、宁晓成、鲁光头、天月、眉茵、许真真、青鹭、玉露、水逐秀、阿基斯、敖铃儿、十八神卫,甚至鹿寒雪,都为吉乐和火云一人一马的啸声、嘶鸣声所振奋,忍不住引颈长啸。
天月等女的啸声清越如鸾凤,夜狼等男性的啸声雄壮豪迈,相互应和,犹如万马奔腾,奔腾远去,震得林木沙沙作响。
男儿的豪情和女人的英气都在这一声长啸中,啸声过后,众人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相互看一眼然后看着吉乐,一齐大笑起来。
原本吃醋很不舒服的莫雷一啸之后也是心怀大为开阔,向吉乐施礼,眼里满是热切之光,道:“休卡王国的莫雷见过大人。大人英风,莫雷见识了,让莫雷心折,莫雷愿在大人驾前效犬马之劳,请大人不要嫌弃莫雷残废之身无以为用而不纳。”
老实说,莫雷是一... -->>
就在众人的惊奇声中,宁晓成给出了答案“大人有所不知,这是一匹极为罕见的异种汗血马。良马分为千里之马,万里之马。千里良驹已经难得了,万里驹就更难得了。然而,这些都不是最好的良马,最好的良马就是汗血马汗血马又分为好几种,一种是只要进行长途奔行之后就会出血汗的汗血马,这种是汗血马中的下品,只是比万里良驹稍要进行长途奔行之后就会出血汗的汗血马,这种是汗血马中的下品,只是比万里良驹稍好些而已。第二种也是在长途奔行之后就会出血汗,出的血汗比下品多些,长途奔行能力也极强,可以长驰万里不需休息,这是汗血马的中品这两种马虽是难得,在历史上也是不少,比如三百年前的琴格王朝的开国君主拉甫琴的坐骑就是一匹中品的汗血宝马。”
宁晓成侃侃而言。仿佛在说故事,吊起了众人的胃口。
对于拉甫琴的坐骑是汗血宝马一事,除了天月不知以外,大家都知道,点头称是。
特别是身处琴格王朝的眉茵更是道:“是有这事,据说,那是一匹很了不起的宝马曾经有一次在琴格王朝大军吃紧的时侯,拉甫琴只身赴援,一天一夜奔行了三千多里,赶到战场,扭转了战局这个故事,也就成了琴格王朝的传奇故事。”
一天一夜只身奔行三千多里,扭转战局,实为历史上不多见的仕举,先辈风烈让人神往,吉乐赞道:“真是好男儿。”心里暗忖:“要是有机会的话,我会做得比他更好。”
一股豪气从吉乐身上发出,无穷无尽,笼罩在这片广旷的原野上。
吉乐的豪气具有振奋人心的魅力,夜狼他们不由自主地振奋起,眼中的神光大盛。
火云一声长鸣,撒蹄一跃,一下就是三丈多的距离,来到吉乐跟前,人立起来,尽显龙马精神,仿佛一辆即将发力的战车火云落下来,前腿正好搭在吉乐肩上,打着响鼻,马嘴在吉乐的脸上亲了几下,亲热得很。
在这一刻,火云给人的感觉,它不是马而是具有灵性的神物,天月众女为吉乐高兴。当然,吃醋的人也是有的,就是莫雷了。
只听莫雷骂了一声“君子不夺人所爱,小人专夺人所爱。”拄着拐杖,扭头就走,给夜狼一把拉住。
吉乐抚着火云的马嘴,在马脸上亲了几下,赞道:“宝贝儿,乖,乖。”
火云的眼睛眨巴几下,意思在说:你真是变态啊,把我和那些女人比,可是对我这种神物的不敬哦,我要抗议啊。
吉乐笑着在火云的脸上轻捶一拳,笑骂道:“你是我的宝贝儿,你不承认吗?”看着宁晓成道:“最好的就是火云这种汗血马?”
“大人英明。”宁晓成赞道:“最好的汗血宝马就是火云这种漏*点汗血马。”
吉乐打断宁晓成的话道:“你等等,怎么又有漏*点汗血马?”
吉乐所问,正是众人心中所想,无不盯着宁晓成,等待他的回答,生怕错过一个字。
“你心也大急了。”宁晓成心里如是点评,嘴上道:“漏*点汗血马,顾名思义就是要在漏*点之后才会出血汗。火云给大人驯服,认大人为主,心神激荡,就出了血汗。这种漏*点汗血马在平时是不会出血汗的,就是长驰万里也不会出,只有漏*点才能让它出血汗。”
“哦,原来是这样。”众人心里如是想,一副恍然大悟。
青鹭给火云的马头碰一下屁股,马头上的血汗沾在洁净的罗裙上,扩散之后呈胭脂色,仿佛一朵盛开的桃花,绚丽多姿不知情由的眉茵她们的想像力过于丰富,以为吉乐有着特别的嗜好,和青鹭演绎了后庭开花的漏*点事,还是那么的粗鲁
至于吉乐档部和手上的血汗,不用说,当然是骑马造成的吉乐累得要死,也没有发现这一诡奇之事,关月她们关心吉乐也没有注意到,要不是敖铃儿眼尖叫破,这事可能就迷迷糊糊过去了。
敖铃儿心直口快,居然把青鹭的美臀给叫了出来,让青鹭羞得差点钻进地缝去了,也大过了不过,童言无忌嘛。
“你这家伙,给我法的见面礼就是黑锅,要我给你背黑锅。”吉乐心里暗骂道,轻轻一下撞在火云的下巴上。
你老打我,有你这样的主人吗?连这点事情都担待不了,太不够意思了。火云很是不服,打了几个响鼻,前腿放在地上,不服气地走开了。
当然,吉乐趁它转身的时候,在它的屁股上狠狠地拍了一巴掌作为背黑锅的补偿。
宁晓成说溜了,没有注意到吉乐他们怪异的脸色,接着往下道:“传说,漏*点汗血马是神马与龙神交配产下的后代,得到这种马的人必将成就一番大事业。不过,在历史上只听说过一个人拥有这种千年难得一见的异种汗血马。”
“嘿嘿,没想到我,我居然得到了如此难得一见的良马,还能成就一番大事业。是什么大事业呢?拥有五十个像眉茵、天月她们这么性感美丽,而又温柔的女人,再赚几座金山,让我可以吃喝几百年,我也就满足了,这就是我的大事业。女人嘛,已经拥有这么多了,想办法把她们一一弄到手就行了。金山嘛,我就骑着火云去冒险,找金矿去。”
吉乐在心里规划他的大事业了,问道:“那是谁?”
“那就是两千年前的大陆第一勇士奋阳武。”宁晓成侃侃而言,道:“这都是我师父告诉我的。”
“是他。”吉乐天月、眉茵,在场之人除了敖铃儿和鲁光头以外,全都尖叫起来。
“奋阳武,他是谁?”敖铃儿眨着好看的月牙眼问道。
鲁光头真不愧是忠实的小弟,居然给吉乐“钱化”了,一心想着金币,摸着光头道:“呵呵,那是我心中的偶像啊。哦,不,老大,你也是我心中的偶像老大,我每次数金币时都要想到你的,你别扣我的金币哦!”天月回答敖铃儿的问题道:“奋阳武是历史上有名的勇士,他的武技、他的魔法修为。都是第一,可以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到现在都没有人能够达到他那种程度只可惜,他在正值春秋鼎盛时却突然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成了历史的谜案。”
眉茵补充道:“本来,奋阳武有机会统一大陆,而且他还建立了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军队,开创出了大好的统一大陆的局面。就在这种大好局面时,他却突然失踪,他的部下互不统属,先是争吵,后是兵戎相见。经过数十年的厮杀,各据一地,称雄当地,成了一方霸主直到三百年前的琴格王朝,才短暂地统一了大陆。只可惜,琴格王朝存在的时间太短,大陆又陷入了纷争之中。可以说,奋阳武是这个大陆的始祖,是这个大陆上最伟大的人物,要是他不失踪的话,大陆也许是另一个局面,是一个大一统的局面。”
前辈先贤,英风侠烈,英雄事迹仿佛就在眼前,吉乐心中一阵没有来由的激荡,忍不住一声长啸,宛如龙吟,啸声直冲霄汉,远远地传了开去,数十里皆闻,良久不绝。
吉乐的啸声不是单纯的啸声,而是充满了豪士气概,悲天悯人之气,具有一种非常特殊的霸气,让人为之心神震荡。
火云大受感染,引颈长呜,一声清越的马嘶之声穿云破雾,直达九天之上,与吉乐的啸声相互和鸣,奔腾远去,消散在关际,余音缭绕,良久不绝。
珠玉不可能埋于尘泥之中,英雄不可能埋没,良马不可能无主,吉乐这位历史上伟大的帝君著名的英雄,不可能被埋役,火云这种千年难得一见的神驹,不可能去拉马车。
命中注定这一人一马要在历史上写下辉煌的一页,这似乎在向世人昭示,历史上最佳的人马组合就此诞生了。
夜狼、莫雷、宁晓成、鲁光头、天月、眉茵、许真真、青鹭、玉露、水逐秀、阿基斯、敖铃儿、十八神卫,甚至鹿寒雪,都为吉乐和火云一人一马的啸声、嘶鸣声所振奋,忍不住引颈长啸。
天月等女的啸声清越如鸾凤,夜狼等男性的啸声雄壮豪迈,相互应和,犹如万马奔腾,奔腾远去,震得林木沙沙作响。
男儿的豪情和女人的英气都在这一声长啸中,啸声过后,众人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相互看一眼然后看着吉乐,一齐大笑起来。
原本吃醋很不舒服的莫雷一啸之后也是心怀大为开阔,向吉乐施礼,眼里满是热切之光,道:“休卡王国的莫雷见过大人。大人英风,莫雷见识了,让莫雷心折,莫雷愿在大人驾前效犬马之劳,请大人不要嫌弃莫雷残废之身无以为用而不纳。”
老实说,莫雷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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