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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乐将玉塔递给琴心,声称这是自己挑选的最佳的贺礼。琴心本也以为如此,可是一看到玉塔底座上的血痕,刚到舌尖准备夸奖吉乐的话又收了回去,她什么也没说,只是将桌上早已经准备好的一只锦盒递给吉乐。
吉乐微微一愣:“这是什么?”
站在琴心身后的法尔莉以袖掩唇地笑道:“少爷,锦盒里面的才是上好的贺礼。”
“那这座玉塔怎么办?”
法尔莉故作严肃地道:“放在少爷床头,每天拜上三拜,保佑少爷以后别花冤枉钱。”
这是什么话?!吉乐算是彻底听明白了,与其说眼前这主仆二人看不上这座白璧微瑕的玉塔,不如说她们从来就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因此在自己出去买贺礼的同时也准备一份贺礼。吉乐的脸色立刻显得很难看。他一句话也没说,抱起锦盒和玉塔就走了。
大厅里只剩下琴心和法尔莉两个人。琴心责道:“法尔莉,下次不准多嘴。”
“夫人很在乎少爷的感受?”法尔莉目不转睛地看着琴心问道。
琴心连忙躲避她的目光,同时叱道:“你越来越放肆了。”
法尔莉低下了头,道:“奴婢下次不敢了。”
琴心镇定下来,柔声道:“我现在除了想把孩子生下来,再没有其牠的想法,下次别乱猜了。”法尔莉似乎不同意琴心的说法,嘴唇翕动了数下,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吉乐抱着玉塔来到天月的房间,准备向她请教除去玉塔上血痕的办法。在吉乐的心里,天月和宁芙神卫有点不同,她不仅仅是一位宁芙女神,更是一个女智者,几乎无所不能。从她道出武学有“七劫之说”到轻松地将垂死的巨牧和严蝶从鬼门关拉回来,这一系列的事情都让吉乐深深地相信她无所不能。
此刻天月正在房中坐息,吉乐悄悄地走进去,也不吵醒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天月艳丽而又圣洁的脸庞,也许只有宁芙女神才能将这两种气质完美地融合在一起,让人永远也看不够。
吉乐一走到门外,天月就醒了。她以为吉乐会叫醒她,不想吉乐对她如此尊重,竟然宁愿在一边苦等。天月心里暗暗感动,于是自动睁开了双眼。
吉乐喜道:“你总算醒了。”
“公子找我有事?”
吉乐呵呵一笑,似乎很不好意思地问:“平时好玩的事情都不叫上你,有事了才来找你,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势利?”
天月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抿唇一笑道:“有时会,不过公子已经来找我了,不管为了什么,都让我觉得自己还有用。”
吉乐搔了搔头,继续追问:“你真的这么想?”
天月点头道:“我是公子救出来的,立誓自愿跟着公子,因此,公子无论做什么,天月都认为肯定有道理。”
吉乐讪讪地笑道:“其实谈不上道理,家里人太多,没法个个顾得上。”
“既然人太多了,为何公子还要一个又一个地带回来?”
吉乐微微一怔道:“我也曾想过,想来想去,只能总结出一点--自己太心软了,这是最大的缺点。”
“不过也是优点。”
“说得对!”吉乐大表赞同地连连点头道。
“公子怀里抱的是什么东西?”
吉乐几乎将玉塔的事忘了,听天月一说,连忙将玉塔递过去,同时说明了来找她的原因。天月微蹙柳眉地道:“除去血痕不是不可能,但是可能会引起内里玉质的碎裂,造成局部不再晶莹剔透。”
“那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我试一试。不过,需要三天时间。”
吉乐点了点头,道:“那就先放着,今天我带你去参加一个婚宴,据说很热闹。”
“是奖赏吗?”天月笑问。
吉乐嘿嘿一笑,道:“就算是吧!”
按照蓝月帝国的习俗,婚宴从下午开始,一直进行到第二天黎明。新郎这一方会举行各种庆祝活动,一直将宾客挽留至深夜(一般以过了午夜为限)。陪同吉乐一起赴宴的,除了天月,还有亲卫当中的鲁光头、水逐秀、李幻和阿基斯,他没有将敖铃儿、玉露和眉茵带在身边,主要是为了防止遇上贝奇英。虽然他现在已经不怕别人识破他的身份,但是多一分隐秘也就多一分胜算,他不想太早曝露身份。
雷督府(雷提督府的简称,雷提督有时也被人称为“雷督”)位于城南,与贫民窟只隔着两条街,可是与贫民窟相比,这里简直可以被称为天堂。今天的雷督府门前车水马龙、花团锦簇,一派喜气洋洋。吉乐乘坐的是一辆豪华马车,他和天月坐在里面,鲁光头等四名亲卫策马护卫在车外。吉乐今天非常得意,因为他亲自给马车刻上了一个“雩花”标志声称这将是佩蒙家族的家徽。天月在临行前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吉乐傲然地道:“家徽是一个家族的标志,没有家徽的家族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家族。”他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在蓝疆,家徽对一个家族的重要性,就像国旗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真正的家族通常以牠的家徽为荣。佩蒙家族历时仅仅七代,因此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家族,所以牠没有家徽。一个真正的家族通常有很悠久的历史,动则以千年计,这种家族的家徽往往被各国所公认。吉乐给佩蒙家族冠上家徽,其实并无意义,因为这种家徽不会被任何人所承认。(注:雩花。花小如豆,成簇而生,色微蓝,清香。)
送上请帖和贺礼之后,吉乐被迎宾引至一间精舍小憩,正式的婚宴将在半个时辰后举行。精舍位于一个幽静的花园里,与之相邻的还有数间精舍。吉乐是永远坐不住的,屁股在椅子上还没坐热,就起身走出了精舍。天月立即让鲁光头、李幻、阿基斯三人跟在他身边,只留下水逐秀一人陪自己。
按照蓝月帝国的习俗,新娘一早就被迎入了夫家,她将静静地坐在新房里,一直呆到下午婚宴开始,才与新郎相携而出招呼客人。然而,雷督府的新房却有些与众不同。在这里,感觉不到丝毫的喜气,相反,一阵阵的怒斥声正从新房里传来。幸好,新房周围十丈已被雷府划为禁地,并派了重重侍卫把守,否则,这些怒斥声传入宾客的耳朵内,肯定会引起他们诸多的联想。
“你去把雷剑找来。”新房里传来一声断喝。片刻之后,新房的门开了,从里面惶恐地退出一位管家打扮的中年男子。不到一盏茶时间,身为新郎官的雷剑就匆匆地赶到了新房。他没有直接进入房中,而是在门口小心地敲门道:“符小姐,雷剑告进。”过了良久,新房里才传来一声娇哼,雷剑这才敢小心地推门入内。
上述的情景被一个有心人凑巧看见了,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向喜欢隐身跟在吉乐身边的玉露。她不敢太过靠近新房,因为她察觉到在新房周围潜伏着几名高手,太过靠近的话,她会有曝露行踪的危险。因此,她选择了小心离开。
吉乐在花园里走了一圈,什么人都没遇到,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已经被人遗忘了。鲁光头三人跟在他后面,穿花蝴蝶一样在园中无所事事地行走,阿基斯和李幻还能保持沉默,鲁光头则不行,他追在吉乐身后问道:“伯爵少爷,你打算去哪儿?”
“你怎么这样称呼我?谁教你的?”吉乐不答反问道。
鲁光头摸了摸光光的大脑袋,傻笑道:“您既是伯爵,又是府里的少爷,我想我应该叫你伯爵少爷。”
吉乐对他摸脑袋这个动作很有好感,因此拍了拍他的阔肩膀道:“大个子,以后别叫我伯爵少爷,叫我老大。老大让你吃香的,喝辣的。”
“我觉得叫伯爵少爷比较有气势。”鲁光头傻傻地道。
“那好,以后你叫一声伯爵少爷,我扣你1个金币的薪水。”吉乐戏谑地道。
鲁光头赶紧垂下脑袋:“那我叫你‘老大’。”
“这才乖。”吉乐眉开眼笑地道。
对于这种逼迫善良青年加入“黑社会”的恶行,李幻和阿基斯则当作没看见,免得自己的良心受谴责。
吉乐收了鲁光头这个小弟,心情大爽,原本因无聊而产生的郁闷立即一扫而空。这时,他们恰好走到花园里的池塘边,吉乐忽然想起几天前鹿寒雪将脚泡在寒水里,好像很舒服的样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想到就做,脱了鞋袜,找了池边的一块石头坐下来,想都没想,就将脚伸进了水里。
初春的水虽然冰寒,不过,将脚伸进去的一刹那并没有感觉,反而有一种超越了感官知觉的柔和迅速地向大脑传来,令人弛醉。但是这种美好的感觉持续了不到十分之一秒,脚就向大脑发出寒冷的警告。吉乐还沉醉在刚才一霎那的美好感觉里,在百分之一秒的瞬间,意识还处于混沌状态,身体却已经应警自行运起了火属性的红月真气,只见他的双脚突然隐隐泛现红光,吉乐的意识也恢复了,不过,他已经感觉不到寒冷。相反,当皮肤与寒水接触的时候,红光同时流经皮肤下的经脉,一种奇妙的感觉从他的心底升起,他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那已经超越了语言所能表达的范围,仿佛他的眼睛延伸到了他的脚上,他清楚地看到一丝丝寒气从足部渗入,却又被红光逐步消解,红光不减反涨,仿佛牠能从寒气里吸收能量一样。吉乐沉浸在这个玄妙的世界里,看着红光一点一点地膨胀,就像看着一个婴儿成长一样。
鲁光头... -->>
吉乐将玉塔递给琴心,声称这是自己挑选的最佳的贺礼。琴心本也以为如此,可是一看到玉塔底座上的血痕,刚到舌尖准备夸奖吉乐的话又收了回去,她什么也没说,只是将桌上早已经准备好的一只锦盒递给吉乐。
吉乐微微一愣:“这是什么?”
站在琴心身后的法尔莉以袖掩唇地笑道:“少爷,锦盒里面的才是上好的贺礼。”
“那这座玉塔怎么办?”
法尔莉故作严肃地道:“放在少爷床头,每天拜上三拜,保佑少爷以后别花冤枉钱。”
这是什么话?!吉乐算是彻底听明白了,与其说眼前这主仆二人看不上这座白璧微瑕的玉塔,不如说她们从来就不相信自己的能力,因此在自己出去买贺礼的同时也准备一份贺礼。吉乐的脸色立刻显得很难看。他一句话也没说,抱起锦盒和玉塔就走了。
大厅里只剩下琴心和法尔莉两个人。琴心责道:“法尔莉,下次不准多嘴。”
“夫人很在乎少爷的感受?”法尔莉目不转睛地看着琴心问道。
琴心连忙躲避她的目光,同时叱道:“你越来越放肆了。”
法尔莉低下了头,道:“奴婢下次不敢了。”
琴心镇定下来,柔声道:“我现在除了想把孩子生下来,再没有其牠的想法,下次别乱猜了。”法尔莉似乎不同意琴心的说法,嘴唇翕动了数下,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吉乐抱着玉塔来到天月的房间,准备向她请教除去玉塔上血痕的办法。在吉乐的心里,天月和宁芙神卫有点不同,她不仅仅是一位宁芙女神,更是一个女智者,几乎无所不能。从她道出武学有“七劫之说”到轻松地将垂死的巨牧和严蝶从鬼门关拉回来,这一系列的事情都让吉乐深深地相信她无所不能。
此刻天月正在房中坐息,吉乐悄悄地走进去,也不吵醒她,只是静静地看着天月艳丽而又圣洁的脸庞,也许只有宁芙女神才能将这两种气质完美地融合在一起,让人永远也看不够。
吉乐一走到门外,天月就醒了。她以为吉乐会叫醒她,不想吉乐对她如此尊重,竟然宁愿在一边苦等。天月心里暗暗感动,于是自动睁开了双眼。
吉乐喜道:“你总算醒了。”
“公子找我有事?”
吉乐呵呵一笑,似乎很不好意思地问:“平时好玩的事情都不叫上你,有事了才来找你,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势利?”
天月没想到他会问这个问题,抿唇一笑道:“有时会,不过公子已经来找我了,不管为了什么,都让我觉得自己还有用。”
吉乐搔了搔头,继续追问:“你真的这么想?”
天月点头道:“我是公子救出来的,立誓自愿跟着公子,因此,公子无论做什么,天月都认为肯定有道理。”
吉乐讪讪地笑道:“其实谈不上道理,家里人太多,没法个个顾得上。”
“既然人太多了,为何公子还要一个又一个地带回来?”
吉乐微微一怔道:“我也曾想过,想来想去,只能总结出一点--自己太心软了,这是最大的缺点。”
“不过也是优点。”
“说得对!”吉乐大表赞同地连连点头道。
“公子怀里抱的是什么东西?”
吉乐几乎将玉塔的事忘了,听天月一说,连忙将玉塔递过去,同时说明了来找她的原因。天月微蹙柳眉地道:“除去血痕不是不可能,但是可能会引起内里玉质的碎裂,造成局部不再晶莹剔透。”
“那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
“我试一试。不过,需要三天时间。”
吉乐点了点头,道:“那就先放着,今天我带你去参加一个婚宴,据说很热闹。”
“是奖赏吗?”天月笑问。
吉乐嘿嘿一笑,道:“就算是吧!”
按照蓝月帝国的习俗,婚宴从下午开始,一直进行到第二天黎明。新郎这一方会举行各种庆祝活动,一直将宾客挽留至深夜(一般以过了午夜为限)。陪同吉乐一起赴宴的,除了天月,还有亲卫当中的鲁光头、水逐秀、李幻和阿基斯,他没有将敖铃儿、玉露和眉茵带在身边,主要是为了防止遇上贝奇英。虽然他现在已经不怕别人识破他的身份,但是多一分隐秘也就多一分胜算,他不想太早曝露身份。
雷督府(雷提督府的简称,雷提督有时也被人称为“雷督”)位于城南,与贫民窟只隔着两条街,可是与贫民窟相比,这里简直可以被称为天堂。今天的雷督府门前车水马龙、花团锦簇,一派喜气洋洋。吉乐乘坐的是一辆豪华马车,他和天月坐在里面,鲁光头等四名亲卫策马护卫在车外。吉乐今天非常得意,因为他亲自给马车刻上了一个“雩花”标志声称这将是佩蒙家族的家徽。天月在临行前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吉乐傲然地道:“家徽是一个家族的标志,没有家徽的家族不能称之为真正的家族。”他这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在蓝疆,家徽对一个家族的重要性,就像国旗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真正的家族通常以牠的家徽为荣。佩蒙家族历时仅仅七代,因此还不能算是真正的家族,所以牠没有家徽。一个真正的家族通常有很悠久的历史,动则以千年计,这种家族的家徽往往被各国所公认。吉乐给佩蒙家族冠上家徽,其实并无意义,因为这种家徽不会被任何人所承认。(注:雩花。花小如豆,成簇而生,色微蓝,清香。)
送上请帖和贺礼之后,吉乐被迎宾引至一间精舍小憩,正式的婚宴将在半个时辰后举行。精舍位于一个幽静的花园里,与之相邻的还有数间精舍。吉乐是永远坐不住的,屁股在椅子上还没坐热,就起身走出了精舍。天月立即让鲁光头、李幻、阿基斯三人跟在他身边,只留下水逐秀一人陪自己。
按照蓝月帝国的习俗,新娘一早就被迎入了夫家,她将静静地坐在新房里,一直呆到下午婚宴开始,才与新郎相携而出招呼客人。然而,雷督府的新房却有些与众不同。在这里,感觉不到丝毫的喜气,相反,一阵阵的怒斥声正从新房里传来。幸好,新房周围十丈已被雷府划为禁地,并派了重重侍卫把守,否则,这些怒斥声传入宾客的耳朵内,肯定会引起他们诸多的联想。
“你去把雷剑找来。”新房里传来一声断喝。片刻之后,新房的门开了,从里面惶恐地退出一位管家打扮的中年男子。不到一盏茶时间,身为新郎官的雷剑就匆匆地赶到了新房。他没有直接进入房中,而是在门口小心地敲门道:“符小姐,雷剑告进。”过了良久,新房里才传来一声娇哼,雷剑这才敢小心地推门入内。
上述的情景被一个有心人凑巧看见了,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向喜欢隐身跟在吉乐身边的玉露。她不敢太过靠近新房,因为她察觉到在新房周围潜伏着几名高手,太过靠近的话,她会有曝露行踪的危险。因此,她选择了小心离开。
吉乐在花园里走了一圈,什么人都没遇到,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已经被人遗忘了。鲁光头三人跟在他后面,穿花蝴蝶一样在园中无所事事地行走,阿基斯和李幻还能保持沉默,鲁光头则不行,他追在吉乐身后问道:“伯爵少爷,你打算去哪儿?”
“你怎么这样称呼我?谁教你的?”吉乐不答反问道。
鲁光头摸了摸光光的大脑袋,傻笑道:“您既是伯爵,又是府里的少爷,我想我应该叫你伯爵少爷。”
吉乐对他摸脑袋这个动作很有好感,因此拍了拍他的阔肩膀道:“大个子,以后别叫我伯爵少爷,叫我老大。老大让你吃香的,喝辣的。”
“我觉得叫伯爵少爷比较有气势。”鲁光头傻傻地道。
“那好,以后你叫一声伯爵少爷,我扣你1个金币的薪水。”吉乐戏谑地道。
鲁光头赶紧垂下脑袋:“那我叫你‘老大’。”
“这才乖。”吉乐眉开眼笑地道。
对于这种逼迫善良青年加入“黑社会”的恶行,李幻和阿基斯则当作没看见,免得自己的良心受谴责。
吉乐收了鲁光头这个小弟,心情大爽,原本因无聊而产生的郁闷立即一扫而空。这时,他们恰好走到花园里的池塘边,吉乐忽然想起几天前鹿寒雪将脚泡在寒水里,好像很舒服的样子,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想到就做,脱了鞋袜,找了池边的一块石头坐下来,想都没想,就将脚伸进了水里。
初春的水虽然冰寒,不过,将脚伸进去的一刹那并没有感觉,反而有一种超越了感官知觉的柔和迅速地向大脑传来,令人弛醉。但是这种美好的感觉持续了不到十分之一秒,脚就向大脑发出寒冷的警告。吉乐还沉醉在刚才一霎那的美好感觉里,在百分之一秒的瞬间,意识还处于混沌状态,身体却已经应警自行运起了火属性的红月真气,只见他的双脚突然隐隐泛现红光,吉乐的意识也恢复了,不过,他已经感觉不到寒冷。相反,当皮肤与寒水接触的时候,红光同时流经皮肤下的经脉,一种奇妙的感觉从他的心底升起,他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那已经超越了语言所能表达的范围,仿佛他的眼睛延伸到了他的脚上,他清楚地看到一丝丝寒气从足部渗入,却又被红光逐步消解,红光不减反涨,仿佛牠能从寒气里吸收能量一样。吉乐沉浸在这个玄妙的世界里,看着红光一点一点地膨胀,就像看着一个婴儿成长一样。
鲁光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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