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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遇见这类人,他在爱情中欲仙欲死,比你投入很多倍,然后你发现,他爱上的是爱情,并不是你。
他根本不需要你,不真正欣赏爱慕你,他可以随时舍弃你。
他与你一起,为的是享受一段爱情,他肯去示弱,愿意悲惨,也不怕在你跟前哭哭啼啼。但原来,他要的只不过就是这些,而你,只是提供爱情的对象。他并没有爱上你,他爱上的是情感上的发泄。
就当成是灵魂上的自动调节,刚强得太久,扯得太紧了,就自然有软下来的渴望。最有效的自我软化方法,就是投入一段爱情。
他在你面前显得虚弱无力,你以为你收服了这名强硬的人,殊不知,他享受完这虚弱,就会一脚踢开你。
当与一个人分手,而又无意图做朋友,但心又戚戚然放不低的话,不如,从此,把他当作死人去看待。
他已死了,因此,你只会间中怀念他,偶尔想起他,但你不会再搞小动作引他注意,亦不会无聊地制造复合机会。
他已死了,你们无可能爱火重燃了。
他已死了,一个死人是不可能再伤害你。
他已死了,你俩阴阳相隔,已经是不同的世界了,你有你活下去,就算了吧。
也因为他死了,你甚至懒得再讲他坏话,我们提起一个死人的感情是不一样的。从此,你可以望窗外淡淡然说一句:“其实,他都算几好。”死人,是要来原谅的。
如果,碰上了他,你又可以把他视作灵魂,与一个灵魂交谈,心情就会很抽离,你有透视他的眼神,你的语调也能轻轻的。“你好吗?”你问候一只鬼的时候,不会太心生激动。
他已经不是人了,他与你再不会有大关系,而且,他就过不是人的生活。你高兴吗?分手后只有你才活得似个人,他已经无可能了。
你看吧,整件事就变成这样,他与你一分手,他就死了,他曾经怎样伤害过你,最终也斗不过你。就在他的照片前放下一朵小白花吧。
有时候,在分手时,我们都努力地去证明一件事:你别以为我很爱你,其实并不。
之所以要证明这种事,皆因我们发现了,对方并不那么爱我们。为了不服输,我们也要向他证明一番,我们的爱,并没有他以为那般浩瀚澎湃。
当我们被爱时,我们不介意也让人知道,我们心中也正存有大量爱意。那一个阶段,以心比心,让你明白我爱你,我会甜蜜无比。
是在别人冷待我们之后,我们就生出了保护膜,无论心中有多爱他,也死口不认,并且说出相反的话来。你以为我爱你?你想错了心!
心中明明爱他,但又说反话,到最后就后悔了。总有一天,你希望他知道你曾经有多爱他,你为你的爱自豪过。当怒气消散,你便不希望他只记你恨他的一面,根本,这不是真相。
但怎会有这平反的一天?两个人早在分手之时恩断义绝。你不会再有机会告诉他爱情的真相。
看电影,遇上很感人的一个转折,两人要分手了,男人说自己有那向外之心,女人听罢,抱怨了数句,还以为她会就此答应他分手,可是,她竟然在被男人伤害了之后,缓缓说出她爱他的心意她没有故意保护自己,她甚至是以更弱的一面放到他跟前。
男人还是放弃了她,只是,他放下得极伤心。
这一种被抛弃,是不是更有胜算?他要走,但他会永远为了自己放弃这种深爱而悲伤。
有些情侣合合分分,十多年仍然是对方,伤过痛过恨过,但最终最大的感觉却是爱,最后仍会走在一起。
会不会是缘分?来来去去都是他。但我更觉得的是,之所以分不开,是因为这两个人是真正的知心。
知心,因此失去了他,就孤单。
不要求很多人明白自己,世上只有一个人明白的话,人生就不寂寞。
驱除寂寞,不用花天酒地节目丰富,只要这个人在跟前,寂寞就这模样瓦解。是不是神奇?为这神奇,怎会分得开?
互望一眼已心照不宣,两个人共享一颗心,无血缘的血脉相连。
有些情侣是很容易分得开的,他们共睡一起,甚至天天共事,也一同参与很多公余活动,但他们不是心连心,他们的心,没有与对方的心融合。他们爱对方,只是把心一抽,就可以抽离。或许,他们也认为大家是两心知,只是,当猜心时,总猜错。“啊,我还以为你会如此!”然而,对方做了相反的事,心没连在一起,当然就捉错用神。
情侣间的美,是默契,真正深爱对方的情侣,都不必多说话,也不扮恩爱,而是像头猫那样,摆一摆尾就知去向,一个眼神就能同步。
到最后,大家也是为了寻求一名伴侣。一名不知心的人,再好,也只会令人气馁。
乳房上的爱情诗-爱情的情绪最任性
在爱情中我们常常犯错,其中一项,是任性。
任性也有很多种,今天想说的一种,是情绪上的任性。
拍拖之后,认定了他,我们就把情绪放到他身上。但凡高兴,马上让他知道;而伤心、失望、激动、悲愤,更是要他非知道不可。
在爱情中,情绪自由流动,似乎,我们没想过要抑制。由得它们扑向我们的爱人,然后爱人在我们的情绪中窒息。
我们爱上他,他就要承受我们情绪上的苦难,被我们爱上的人,好惨好惨。又或是,我们把情绪交给爱情之后,就故意不去控制它。有时候,情绪并不影响爱人,情绪影响了我们,我们不控制激动,不控制愤怒。而我们以为,不试曝制,才是爱情。
当爱情不如意,当我们伤心时,我们任由自由被伤心淹没;当悲愤时,我们尽情悲愤。在爱情中,我们没有正常的情绪,我们都是变形的。
只有清醒地恋爱,才会快乐。
我们以为,任由情绪自由发展才是顺其自然,这是最错最错的概念,犯了这个错误后,我们就成了情绪的奴隶,不能稳定地运作。
爱情,错误地用作放任的渠道,这样的任性,伤害了自己,破坏了爱情,令到爱人无能为力,吓走了他们。当不快乐,就尝试令自己快乐,这是对自己的责任,在爱情中,这责任也存在。别忘记,爱人也只是人一个,爱人并不是神,爱人不是用来依靠,爱人只是用来相爱。
当人脑控制自己,人才是自己的主人。在爱情中,人也要当主人啊,不要以爱情做借口,给情绪逼我们做奴隶。
遇上一个男人,他的言行霸道,很恶死,于是我以为,他要的女人一定是驯如羔羊那一类,然而,真相又不是那样,与他拍过拖的女人中,有一些比他更恶,甚至有打男人的前科。
一山还有一山高。他喜欢叫他佩服的女人。最后我下结论,这个男人是有爱情心的,他的爱情建基在“你起码要佩服一个人”之上。
我比较接受这种关系,多于建基在“我爱你皆因你听话”的爱情,太希望控制别人,爱情就变态,根本已变成权力,而柔情统统由委屈出发。
有些男人很凶狠,但他其实怕老婆,他的老婆并不凶,他怕她,是因为真心景仰她。而外人可能不明白,小女人一个,男人景仰些甚么?原因可能是她心地好,男人看见就感动;她很忍耐,男人觉得她能人所不能;她勤力,男人衷心欣赏她这一点。
男人的景仰,变成了尊重。他总有一点点畏惧她。
有些女人被男人视作地底泥,因为男人找不出仰慕她的地方,他看不起她,尊重不了她,因此,男人就会虐待女人。
我们虐待人,皆因我们看不起那个人。
女人也会虐待男朋友。理由?因为女人不尊重那个男人,她与他一起,但她其实看他不起。她任由他似一只狗,因为她早早已把他看成一只狗。“好心,吠大声啦!”
只有互相仰慕,互相尊重的男女关系才有文化,才不似野蛮人。互相尊重,便不会互相残害,你爱他便会爱得甘心许多。
男人说:“我老婆好叻!”明明老婆只是初中毕业,叻甚么?啊,原来叻凑仔。他公然赞美,证明他对她是有真心。
约会之时,我有一个坚持,就是由我选约会的餐厅。
目的是,我要那个地方的灯光、气氛恰到好处,不想别人看到我眼袋大大,眼白太多红筋。
因此,我自第一次拍拖之后,就死也不肯去快餐店,不是因为我虚荣,而是害怕丑态百出。
即使大家很有缘分,我也不希望因为我不够美丽而减分。
缘分深,不代表他会爱我更深。我深信的是,自己做得愈好,他就会更爱我。
可能命中注定他与我有十年情缘,但若要他很爱我,工夫就要我自己做,责任在我身上。尤其是爱情的最初,这阶段的回忆,在日后感情低潮时,往往起了挽救的作用。
因此呢,尽量靓啦!
当我听见女孩子与初约会对象相约麦记、茶餐厅时,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她很勇敢,尤其是麦记,那种灯光,令到五官毫无韵味,甚至是惨淡枯黄的。
我只想给他看见我的神情如一个迷梦,他刚刚喜欢上我,我但愿能给他一个更入迷的幻想。
我也讨厌在地铁站等人,一点也不浪漫,等多一分钟就呆滞多一分钟。
我很重视环境,我的小说常常大篇幅描写环境,环境反映人的状况,包括身分、身家、品味,甚至心情。人与环境,互相影响。
约会时候,并肩而行,我们看到的是对方的侧脸,只有坐下来吃饭之时,才有正面给我们注视,而最深刻印象的,一定是面对面的那些时刻,你有多美、多开心、多投入,都由你的正面而来,而侧睑,顶多只是辅助,甚至是幻觉,皆因看得不清不楚。
如果你不是完美脸孔的女孩子,我建议你要自己选择约会的餐厅地点。
多年前不懂事,每逢有男孩子与我外出,我会表露我对各种餐厅的见识,哪间餐厅哪类菜美味,气氛如何诸如此类。
又或是在一间餐厅中坐下来,我会熟悉地order食物,因为我有光顾的经验。
我的意思是,看吧,我也是有品味有见识的,放心,我不会衬你不起。
可是,他就觉得无瘾了,原本,他意图耀武扬威一番,然而他发现,我懂得更多,我的见识反而破坏了约会的浪漫感,他却步了。
后来,我学精了,去过也说没去过,让他自豪地带我去光顾,骄傲地为我点菜,我留一个空间来让他改进我的生活享受,为我增添幸福。
男人要为女人做点事,男人自己才开心。我甚么也懂甚么也会,他自觉无贡献,他会不开心。
去旅行也一样。同一处地方我去过一次,我会告诉他我真的去过,只是,玩得不太尽兴,理由是“自己一个去,有点孤单。”他听见,马上高兴,下次他与我一起去,他就有了令我更快乐的使命,他有此努力的目标,我自然会受到他很好的呵护。
与女孩子一起,情况则刚刚相反。告诉她那间餐厅我很熟悉,她更高兴,大家可以商量叫一些保证美味的菜式。去一个地方旅行,我去过我识路,我知道有哪些极好玩的地点,她当然求之不得,那样,我不用她去照顾,更可以互相照应。
与男人相处,退后两、三步是上算。
为了写小说,常常看很多数据性的的书籍:神话、古埃及、印度猎奇、旗袍制作、花卉、哲学、天使、古董家私偏偏,从来有一门学问,我一直没染指:醇酒。
笔意留下这个空白位,让有缘人具权威性地教导我。他高兴,我就得逞。
为了隐藏内心的爱慕,可能就会做出相反的事情来,譬如,言语吓怕仰慕的对象。
很爱幕那个人,却又羞于承认,更不愿意别人与对方知道,因此,故意又或是潜意识地攻击心上人。一切只是为了掩饰。
朋友教书,她发现班中有名男生常常当众取笑她,取笑她偶一为之的小错误,又取笑她的爱情观。她当然难受了,女孩子面皮并不厚。
然而,男学生在她所教的科目中名列前茅,他是真正用心去温习。于是,女教师就摸不头脑。
其实,男学生正暗暗爱慕这名斯文女教师,苦于连他自己也明白只是发白日梦,因此,惟有出尽力去掩饰。
表面上憎恨她,实情是爱死她。
有些教师身经百战,也明白男女间的事,因此,当有异性学生疯狂地、持续地“窒头窒势”她或他反而会对那名学生更和蔼与温柔,为了表示了解与心领。以柔制刚,说到底,都是为化解一段不会开花的爱情。
有时候,连那名学生也解释不了自己,要在很多年后,人长大了,忽然就灵光一闪,啊,原来,那名恍似敌人的老师,其实就是自己第一个暗恋的对象。
如果再有一次机会,如果会再暗恋一名比自己高高在上的人,言行会合理成熟得多吧!因此,办公室中的暗恋,不会再窒来窒去。秘书暗恋老板,秘书会尽力为他办事;见习生暗恋女经理,见习生会好好苦干,以求表现卓越。
年少时,我们总不能好好处理自己的爱慕,我们既害怕又羞愧,我们明白自己癞蛤蟆想食逃陟肉,我们恨透自己,却又把这种恨意转嫁到被我们爱慕的人身上,最后,大家都难受。
某一天,一切成为回忆,会心微笑之余,又悔恨极了。
魅力并不是来自美丽。魅力来自魔法。
因为魅力好神秘,因此魅力的“魅”有鬼在旁。
我们说那个人很有魅力,即是说,他有种奇异的磁场,把我们吸引过去,我们很想看见他,渴望亲近他,我们抗拒不了他。
大明星都是很有魅力的人,他们化身磁力人,吸引千千万万的人,让我们崇拜他、幻想他、渴望他、爱恋他。我们为他尖叫、疯狂、激动。
明星并不一定最漂亮,可能你的男朋友更英俊挺拔,然而你的男朋友没有那种庞大磁场,只要一个眼神一个笑容,就叫无数人失魂落魄,神魂颠倒。
小明星们不是欠缺美貌才华,小明星们红不起来,是因力魅力不够,磁力稍欠,于是我们就入不了迷。
魅力,也不一定只来自人,也可以来自物。
那本小说很有魅力,因此,千千万万人一看再看。那首歌很有魅力,因此风行数十年,一代传一代地哼。
魅力,就有这种恐怖,吊住了人,让人走不了,跟它来爱。
魅力,是天生的,像身后跟十万个勾魂使者那样,是神秘力量的赐予,不可能是人为。
魅力,就是超越本分的吸引力。
他太有魅力了,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有甚么可能他走音、木讷,仍然被万千观众爱戴?那本小说太有魅力了,结构一般、文字一般、桥段一般,但就是人人争看,不看就不入流。
好吧,你天生不是超级磁力人,但你想学,怎算好?
朝魅力进军的最佳途径是扮鬼。不要忘记,魅,有鬼相伴。
扮鬼,即是说,扮神秘、扮深奥、扮沉默、扮阴邪、扮迷离、扮捉摸不定,扮引人入胜。
有魅力的女人,都让男人捉不住,她要男人去追,她散发令男人高攀的气息,她让男人自觉配不起。
女人要让男人得不到。无人会否认这样的女人就是魅力十足。她可以言语亲切、意态温柔,但她是神秘的,你不能整个拥有她。
有魅力的男人,一定是很有深度的。他的学问高,女人可以去探索。他有自己的世界,女人不能随便进入。她好像能给予女人爱情,只是,女人不清楚,他可以一次过释放多少出来。
有魅力的女人是个谜,有魅力的男人亦一样。
魅力有鬼相伴,因此,富魅力的人有三分叫人惊怕。他太神秘太摸不透太出人意表。我们不能够欺负有魅力的人,我们对他们敬畏。
走近些,已觉目眩星转。然后,你怀疑,他已吸走了你的某部分能量。怎么,从此你步履不稳?你入了迷。
魅力,嗯,有点可怕。
end
会遇见这类人,他在爱情中欲仙欲死,比你投入很多倍,然后你发现,他爱上的是爱情,并不是你。
他根本不需要你,不真正欣赏爱慕你,他可以随时舍弃你。
他与你一起,为的是享受一段爱情,他肯去示弱,愿意悲惨,也不怕在你跟前哭哭啼啼。但原来,他要的只不过就是这些,而你,只是提供爱情的对象。他并没有爱上你,他爱上的是情感上的发泄。
就当成是灵魂上的自动调节,刚强得太久,扯得太紧了,就自然有软下来的渴望。最有效的自我软化方法,就是投入一段爱情。
他在你面前显得虚弱无力,你以为你收服了这名强硬的人,殊不知,他享受完这虚弱,就会一脚踢开你。
当与一个人分手,而又无意图做朋友,但心又戚戚然放不低的话,不如,从此,把他当作死人去看待。
他已死了,因此,你只会间中怀念他,偶尔想起他,但你不会再搞小动作引他注意,亦不会无聊地制造复合机会。
他已死了,你们无可能爱火重燃了。
他已死了,一个死人是不可能再伤害你。
他已死了,你俩阴阳相隔,已经是不同的世界了,你有你活下去,就算了吧。
也因为他死了,你甚至懒得再讲他坏话,我们提起一个死人的感情是不一样的。从此,你可以望窗外淡淡然说一句:“其实,他都算几好。”死人,是要来原谅的。
如果,碰上了他,你又可以把他视作灵魂,与一个灵魂交谈,心情就会很抽离,你有透视他的眼神,你的语调也能轻轻的。“你好吗?”你问候一只鬼的时候,不会太心生激动。
他已经不是人了,他与你再不会有大关系,而且,他就过不是人的生活。你高兴吗?分手后只有你才活得似个人,他已经无可能了。
你看吧,整件事就变成这样,他与你一分手,他就死了,他曾经怎样伤害过你,最终也斗不过你。就在他的照片前放下一朵小白花吧。
有时候,在分手时,我们都努力地去证明一件事:你别以为我很爱你,其实并不。
之所以要证明这种事,皆因我们发现了,对方并不那么爱我们。为了不服输,我们也要向他证明一番,我们的爱,并没有他以为那般浩瀚澎湃。
当我们被爱时,我们不介意也让人知道,我们心中也正存有大量爱意。那一个阶段,以心比心,让你明白我爱你,我会甜蜜无比。
是在别人冷待我们之后,我们就生出了保护膜,无论心中有多爱他,也死口不认,并且说出相反的话来。你以为我爱你?你想错了心!
心中明明爱他,但又说反话,到最后就后悔了。总有一天,你希望他知道你曾经有多爱他,你为你的爱自豪过。当怒气消散,你便不希望他只记你恨他的一面,根本,这不是真相。
但怎会有这平反的一天?两个人早在分手之时恩断义绝。你不会再有机会告诉他爱情的真相。
看电影,遇上很感人的一个转折,两人要分手了,男人说自己有那向外之心,女人听罢,抱怨了数句,还以为她会就此答应他分手,可是,她竟然在被男人伤害了之后,缓缓说出她爱他的心意她没有故意保护自己,她甚至是以更弱的一面放到他跟前。
男人还是放弃了她,只是,他放下得极伤心。
这一种被抛弃,是不是更有胜算?他要走,但他会永远为了自己放弃这种深爱而悲伤。
有些情侣合合分分,十多年仍然是对方,伤过痛过恨过,但最终最大的感觉却是爱,最后仍会走在一起。
会不会是缘分?来来去去都是他。但我更觉得的是,之所以分不开,是因为这两个人是真正的知心。
知心,因此失去了他,就孤单。
不要求很多人明白自己,世上只有一个人明白的话,人生就不寂寞。
驱除寂寞,不用花天酒地节目丰富,只要这个人在跟前,寂寞就这模样瓦解。是不是神奇?为这神奇,怎会分得开?
互望一眼已心照不宣,两个人共享一颗心,无血缘的血脉相连。
有些情侣是很容易分得开的,他们共睡一起,甚至天天共事,也一同参与很多公余活动,但他们不是心连心,他们的心,没有与对方的心融合。他们爱对方,只是把心一抽,就可以抽离。或许,他们也认为大家是两心知,只是,当猜心时,总猜错。“啊,我还以为你会如此!”然而,对方做了相反的事,心没连在一起,当然就捉错用神。
情侣间的美,是默契,真正深爱对方的情侣,都不必多说话,也不扮恩爱,而是像头猫那样,摆一摆尾就知去向,一个眼神就能同步。
到最后,大家也是为了寻求一名伴侣。一名不知心的人,再好,也只会令人气馁。
乳房上的爱情诗-爱情的情绪最任性
在爱情中我们常常犯错,其中一项,是任性。
任性也有很多种,今天想说的一种,是情绪上的任性。
拍拖之后,认定了他,我们就把情绪放到他身上。但凡高兴,马上让他知道;而伤心、失望、激动、悲愤,更是要他非知道不可。
在爱情中,情绪自由流动,似乎,我们没想过要抑制。由得它们扑向我们的爱人,然后爱人在我们的情绪中窒息。
我们爱上他,他就要承受我们情绪上的苦难,被我们爱上的人,好惨好惨。又或是,我们把情绪交给爱情之后,就故意不去控制它。有时候,情绪并不影响爱人,情绪影响了我们,我们不控制激动,不控制愤怒。而我们以为,不试曝制,才是爱情。
当爱情不如意,当我们伤心时,我们任由自由被伤心淹没;当悲愤时,我们尽情悲愤。在爱情中,我们没有正常的情绪,我们都是变形的。
只有清醒地恋爱,才会快乐。
我们以为,任由情绪自由发展才是顺其自然,这是最错最错的概念,犯了这个错误后,我们就成了情绪的奴隶,不能稳定地运作。
爱情,错误地用作放任的渠道,这样的任性,伤害了自己,破坏了爱情,令到爱人无能为力,吓走了他们。当不快乐,就尝试令自己快乐,这是对自己的责任,在爱情中,这责任也存在。别忘记,爱人也只是人一个,爱人并不是神,爱人不是用来依靠,爱人只是用来相爱。
当人脑控制自己,人才是自己的主人。在爱情中,人也要当主人啊,不要以爱情做借口,给情绪逼我们做奴隶。
遇上一个男人,他的言行霸道,很恶死,于是我以为,他要的女人一定是驯如羔羊那一类,然而,真相又不是那样,与他拍过拖的女人中,有一些比他更恶,甚至有打男人的前科。
一山还有一山高。他喜欢叫他佩服的女人。最后我下结论,这个男人是有爱情心的,他的爱情建基在“你起码要佩服一个人”之上。
我比较接受这种关系,多于建基在“我爱你皆因你听话”的爱情,太希望控制别人,爱情就变态,根本已变成权力,而柔情统统由委屈出发。
有些男人很凶狠,但他其实怕老婆,他的老婆并不凶,他怕她,是因为真心景仰她。而外人可能不明白,小女人一个,男人景仰些甚么?原因可能是她心地好,男人看见就感动;她很忍耐,男人觉得她能人所不能;她勤力,男人衷心欣赏她这一点。
男人的景仰,变成了尊重。他总有一点点畏惧她。
有些女人被男人视作地底泥,因为男人找不出仰慕她的地方,他看不起她,尊重不了她,因此,男人就会虐待女人。
我们虐待人,皆因我们看不起那个人。
女人也会虐待男朋友。理由?因为女人不尊重那个男人,她与他一起,但她其实看他不起。她任由他似一只狗,因为她早早已把他看成一只狗。“好心,吠大声啦!”
只有互相仰慕,互相尊重的男女关系才有文化,才不似野蛮人。互相尊重,便不会互相残害,你爱他便会爱得甘心许多。
男人说:“我老婆好叻!”明明老婆只是初中毕业,叻甚么?啊,原来叻凑仔。他公然赞美,证明他对她是有真心。
约会之时,我有一个坚持,就是由我选约会的餐厅。
目的是,我要那个地方的灯光、气氛恰到好处,不想别人看到我眼袋大大,眼白太多红筋。
因此,我自第一次拍拖之后,就死也不肯去快餐店,不是因为我虚荣,而是害怕丑态百出。
即使大家很有缘分,我也不希望因为我不够美丽而减分。
缘分深,不代表他会爱我更深。我深信的是,自己做得愈好,他就会更爱我。
可能命中注定他与我有十年情缘,但若要他很爱我,工夫就要我自己做,责任在我身上。尤其是爱情的最初,这阶段的回忆,在日后感情低潮时,往往起了挽救的作用。
因此呢,尽量靓啦!
当我听见女孩子与初约会对象相约麦记、茶餐厅时,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她很勇敢,尤其是麦记,那种灯光,令到五官毫无韵味,甚至是惨淡枯黄的。
我只想给他看见我的神情如一个迷梦,他刚刚喜欢上我,我但愿能给他一个更入迷的幻想。
我也讨厌在地铁站等人,一点也不浪漫,等多一分钟就呆滞多一分钟。
我很重视环境,我的小说常常大篇幅描写环境,环境反映人的状况,包括身分、身家、品味,甚至心情。人与环境,互相影响。
约会时候,并肩而行,我们看到的是对方的侧脸,只有坐下来吃饭之时,才有正面给我们注视,而最深刻印象的,一定是面对面的那些时刻,你有多美、多开心、多投入,都由你的正面而来,而侧睑,顶多只是辅助,甚至是幻觉,皆因看得不清不楚。
如果你不是完美脸孔的女孩子,我建议你要自己选择约会的餐厅地点。
多年前不懂事,每逢有男孩子与我外出,我会表露我对各种餐厅的见识,哪间餐厅哪类菜美味,气氛如何诸如此类。
又或是在一间餐厅中坐下来,我会熟悉地order食物,因为我有光顾的经验。
我的意思是,看吧,我也是有品味有见识的,放心,我不会衬你不起。
可是,他就觉得无瘾了,原本,他意图耀武扬威一番,然而他发现,我懂得更多,我的见识反而破坏了约会的浪漫感,他却步了。
后来,我学精了,去过也说没去过,让他自豪地带我去光顾,骄傲地为我点菜,我留一个空间来让他改进我的生活享受,为我增添幸福。
男人要为女人做点事,男人自己才开心。我甚么也懂甚么也会,他自觉无贡献,他会不开心。
去旅行也一样。同一处地方我去过一次,我会告诉他我真的去过,只是,玩得不太尽兴,理由是“自己一个去,有点孤单。”他听见,马上高兴,下次他与我一起去,他就有了令我更快乐的使命,他有此努力的目标,我自然会受到他很好的呵护。
与女孩子一起,情况则刚刚相反。告诉她那间餐厅我很熟悉,她更高兴,大家可以商量叫一些保证美味的菜式。去一个地方旅行,我去过我识路,我知道有哪些极好玩的地点,她当然求之不得,那样,我不用她去照顾,更可以互相照应。
与男人相处,退后两、三步是上算。
为了写小说,常常看很多数据性的的书籍:神话、古埃及、印度猎奇、旗袍制作、花卉、哲学、天使、古董家私偏偏,从来有一门学问,我一直没染指:醇酒。
笔意留下这个空白位,让有缘人具权威性地教导我。他高兴,我就得逞。
为了隐藏内心的爱慕,可能就会做出相反的事情来,譬如,言语吓怕仰慕的对象。
很爱幕那个人,却又羞于承认,更不愿意别人与对方知道,因此,故意又或是潜意识地攻击心上人。一切只是为了掩饰。
朋友教书,她发现班中有名男生常常当众取笑她,取笑她偶一为之的小错误,又取笑她的爱情观。她当然难受了,女孩子面皮并不厚。
然而,男学生在她所教的科目中名列前茅,他是真正用心去温习。于是,女教师就摸不头脑。
其实,男学生正暗暗爱慕这名斯文女教师,苦于连他自己也明白只是发白日梦,因此,惟有出尽力去掩饰。
表面上憎恨她,实情是爱死她。
有些教师身经百战,也明白男女间的事,因此,当有异性学生疯狂地、持续地“窒头窒势”她或他反而会对那名学生更和蔼与温柔,为了表示了解与心领。以柔制刚,说到底,都是为化解一段不会开花的爱情。
有时候,连那名学生也解释不了自己,要在很多年后,人长大了,忽然就灵光一闪,啊,原来,那名恍似敌人的老师,其实就是自己第一个暗恋的对象。
如果再有一次机会,如果会再暗恋一名比自己高高在上的人,言行会合理成熟得多吧!因此,办公室中的暗恋,不会再窒来窒去。秘书暗恋老板,秘书会尽力为他办事;见习生暗恋女经理,见习生会好好苦干,以求表现卓越。
年少时,我们总不能好好处理自己的爱慕,我们既害怕又羞愧,我们明白自己癞蛤蟆想食逃陟肉,我们恨透自己,却又把这种恨意转嫁到被我们爱慕的人身上,最后,大家都难受。
某一天,一切成为回忆,会心微笑之余,又悔恨极了。
魅力并不是来自美丽。魅力来自魔法。
因为魅力好神秘,因此魅力的“魅”有鬼在旁。
我们说那个人很有魅力,即是说,他有种奇异的磁场,把我们吸引过去,我们很想看见他,渴望亲近他,我们抗拒不了他。
大明星都是很有魅力的人,他们化身磁力人,吸引千千万万的人,让我们崇拜他、幻想他、渴望他、爱恋他。我们为他尖叫、疯狂、激动。
明星并不一定最漂亮,可能你的男朋友更英俊挺拔,然而你的男朋友没有那种庞大磁场,只要一个眼神一个笑容,就叫无数人失魂落魄,神魂颠倒。
小明星们不是欠缺美貌才华,小明星们红不起来,是因力魅力不够,磁力稍欠,于是我们就入不了迷。
魅力,也不一定只来自人,也可以来自物。
那本小说很有魅力,因此,千千万万人一看再看。那首歌很有魅力,因此风行数十年,一代传一代地哼。
魅力,就有这种恐怖,吊住了人,让人走不了,跟它来爱。
魅力,是天生的,像身后跟十万个勾魂使者那样,是神秘力量的赐予,不可能是人为。
魅力,就是超越本分的吸引力。
他太有魅力了,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有甚么可能他走音、木讷,仍然被万千观众爱戴?那本小说太有魅力了,结构一般、文字一般、桥段一般,但就是人人争看,不看就不入流。
好吧,你天生不是超级磁力人,但你想学,怎算好?
朝魅力进军的最佳途径是扮鬼。不要忘记,魅,有鬼相伴。
扮鬼,即是说,扮神秘、扮深奥、扮沉默、扮阴邪、扮迷离、扮捉摸不定,扮引人入胜。
有魅力的女人,都让男人捉不住,她要男人去追,她散发令男人高攀的气息,她让男人自觉配不起。
女人要让男人得不到。无人会否认这样的女人就是魅力十足。她可以言语亲切、意态温柔,但她是神秘的,你不能整个拥有她。
有魅力的男人,一定是很有深度的。他的学问高,女人可以去探索。他有自己的世界,女人不能随便进入。她好像能给予女人爱情,只是,女人不清楚,他可以一次过释放多少出来。
有魅力的女人是个谜,有魅力的男人亦一样。
魅力有鬼相伴,因此,富魅力的人有三分叫人惊怕。他太神秘太摸不透太出人意表。我们不能够欺负有魅力的人,我们对他们敬畏。
走近些,已觉目眩星转。然后,你怀疑,他已吸走了你的某部分能量。怎么,从此你步履不稳?你入了迷。
魅力,嗯,有点可怕。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