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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女人,女人也喜欢看我,因为我本身是个女人,我喜欢看一切美丽的女人,但是也有三不看:个子矮的不看,皮肤黑的不看,穿高跟鞋的不看。那理由并不明显,但是各人有各人的嗜好。
美女见得真不少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是一个新闻记者),我有机会接触到各式各样的漂亮女人少女、少妇、中年而有风韵的、可爱的老年人。
但是最完全的美女应该是水晶吧。水晶其实并不叫水晶,我们叫她水晶的原因是她美在剔透灵通,光芒四射,美丽闪烁。她是我们的大学同学。
来参加女子同学会的时候,她散着一头长发,嘴巴里嚼着口香糖。当时我大学三年,她是新鲜人,那副德性真叫人倒胃口,一点规矩也没有。
我问:“你擅长什么?”
“吃喝嫖赌。”她说。
我瞪着她,差点儿昏过去?
后来证明果然不错,她能吃别人煮了她便来吃。吃完拍拍屁股就走。她也能喝,最好的酒产在什么地方、拔兰地连喝半瓶脸不改色。她也能赌,从la开车到拉斯维加斯去,连赌廿小时廿一点,回来把美钞往地下一撒,倒头便睡,旷课一天。她很有点偏财运。
至于嫖,那是开玩笑,那一年她才廿一岁,青春貌美,腿跟洋妞一样的长,窄肩膀,胸脯像倒覆的碗,在t恤下面叫男生们心神荡漾,她的私生活并不坏。
我们开始喜欢她,因为她能干、她聪明、她热心、她肯帮助人。
我爱水晶,那是因为她冒着丢掉男朋友之险,送我进医院看湿疹。她穿著开高叉钉火钻的黑丝绒长旗袍在医院里为我拿葯、递水、填表,嘴巴里还嚼着口香糖,她那个足球健将男友在一边耐心的等她去舞会!水晶不是一个重色轻友的女人。
我的湿疹并不严重,在家中只要喝一碗红糖姜汤便好了,但是在洛杉矶人家不流行那一套,非得住院打针不可。两星期后水晶接我出院。
她叹口气说:“老大,你要找个瘟生,接接送送才是呀,怎么老独来独往那么痛苦?这是做女人的最基本本事,你都没有?”
我不出声,水晶刺伤了我的心,但是我不怪她,她比我小,她正是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辰光,她不会明白的。
她又说:“对不起,老大,也许人各有志。”
水晶的功课坏极了,第一年她念心理学,没念上去,第二年积了学分,改系,念土木工程,第三年再改系,念儿童教育,如此这般改来改去,居然也毕业了,拿了学士学位。
这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替学生会搞了好多事,凡是由她出马,莫不成功,开舞会、办研究会、去交涉事情,只要有水晶,她野马似的长发晃一晃,笑,露出雪白的牙齿,男人女人都心软。
她真是有型有格的,一只耳朵穿两个孔,两副小钻石耳环闪闪生光。奔过校院时,穿的是芭蕾舞软底鞋。打起网球来,击败男生。她懂得求人,但决不利用人。四年在大学,她没有仇人。
可是我在她读第三年的时候便离开美国去欧洲了,她依依不舍,来借笔记用。
“老大,你准备结婚了吧?”她问我。
我摇摇头。
“老大,你要学学我,未必是好样,但是人活一天少一天,老大,虽云人各有志,你同必浪费青春?”
“你少替我担心,我早没有青春了。”我说:“你好自为之,水晶,你要当心自己,真的,有酒需要今日醉。”
“本来就是。”水晶躺在我的床上。
她的脸真美得令人不置信,额角鼻子至下巴那条线一直流下来,要不是一早认识她,真会认为她是美容院里塑料打的。
她转身,黑眼睛闪闪生光。“那么咱们就互祝珍重了。”
我想问她:做一个美女,是否乐趣无穷?尤其是一个美丽青春的大学生?美在舞厅里,美在银幕上那才有个鬼用,不靠脸吃饭而有一张美丽的脸,那才是难脑粕贵。但是想想,终于没有问她,她已经美成习惯了,问她一声,她会怔住。
就这样,我们分了手,以后未曾见过面。
我做了十年的记者,继续见着各式各样的美女,但是总觉得水晶才是最美的。水晶没把书读好的原因是因为她兴趣实在太广了,尤其是对这个世界的兴趣,各式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事。考试前夕她的确是在看书,看的是有关收集贝壳的书。
我们十年内没有见过面,消息传来,说她结婚了,并不是盛大的婚礼,新郎是一个寂寂无闻的人。
后来从美国到欧洲,欧洲游倦了再回香港,再由香港到东南亚各地,再到台北定居,真是历尽历尽艰辛,弄得要自己动手做菜上超级市场。
想想大学那段日子,再想想现在,真是不能不有一点感慨。我常常有种惘然的感觉,学校教得我们太多,也教得我们太少,学校没有教我们面对现实,怎么样做一个健康的人。其实做女人唯一需要的才华是去猎取一个好丈夫吧,其它的实在是太不重要了。
那是在超级市场我又见到了水晶。
我先看见一双非常美丽的平跟凉鞋,细细的皮绳子织成辫子模样,一双纤细的足踝。我便诧异,我想,谁家少奶奶的女佣人休假?为什么不出去吃一顿牛排?为什么要来买菜?
然后我看到她的一把长发挽在脑后,穿一件真丝宽身的袍子,白色的,说不出的飘逸,台北还有这种女人?她微微转过身来,太挺的鼻子,太尖的下巴,我叹口气,又走了眼了,又是个美容院整形外科手术师的杰作,现在真难得看见一个丑人了。
但是她的后颈是如此白晰,挂着一条粗俗的,令人不置信的十足金链子。她在选白菜,手指纤长,指甲是秃的,某只手指上有只银戒子,一看便知道是意大利做的。
然后她转过头来,我们忽然变成面对面了。
我愕然,然后我的心软了,声音也软了,我低声的叫:“水晶儿,你在这里呀?”
她一时间没把我认出来,看了我很久,她问:“哪一位?”
她的声音是不确定的,惘然的,不置信的,这是水晶吗?但是她白晰的皮肤,毕挺的鼻子,的确告诉我:这是水晶,不会错,天下的美女多,但是美得像她这样的,还真是少有呢。
“水晶,我是你的老大。”我拍她一下“你这就忘了。”
“老大。”她微笑“怎么在这种地方碰见你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大笑。
她笑。
然后我发觉她怀孕了,腰是挺挺的,胸脯有点胀,她微笑着,无论如伺,水晶看上去还是一个美女,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
“你结婚了﹖”我问。
“谁告诉你的﹖”
“总有那些吃饱饭没事做的人。”我说。
“离掉了。”她等闲的说。
“来,我们去喝杯咖啡,总不能站在这里谈三个小时。”
她犹疑一下,她说:“老大,你等我买完了菜,到我家去坐一会儿。”
“你又有家了?”
“不但有家,而且还有孩子。”她笑,但是眼睛里一点笑意都没有,她并不快乐。
我等她买完了菜,她买得很简单,几条菜,一块肉。对于她自己居然要做这种事情,她很难为情,她是一个会背全本红楼梦的女子,而做饭的阿巴桑不过几千块台币一个月,难道真有人分不出檀香与木柴的区别﹖
岸账的时候,她说:“老大,你记得咱们的法科老师说过吗?人生当初的想象,与后期所发生的事情,是完全不一样的。你记得吗?”
“我记得。”我们俩就是活例子。
她的家是一个小小的套房!非常普通的家具,一个小小的厨房,她有点累了,靠在沙发上,我为她点上一根香烟。她说:“真疲倦。”喷出一口烟。
“这个男人”
“是我的同居人。”
“对你好不好?”
“怎么说呢?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她喷出一口烟。
“别这样好不好?说得实际一点。”
“也没什么。我的好处他欣赏不到,我的坏处他全看到,就是这么一个男人,我一生中所碰到的男人,也都是这个样子,没有第二种。”
“你总得去适应他们。”
“是很适应呀,你不见我去买菜吗?你不见我在怀孕,这种事情是我应该做的吗?但是我都做了。你瞧见架子上那个银杯没有?你总该记得吧,老大,那一年我代表校方赢了瑞典组,但是有人看见它吗?没有,总有人看见我把菜给炒焦了。”
水晶用手支着头。
去日苦多。
“水晶”
“我真不知道时间与日子该怎么过,那日我去买菜,迷了路,回不来,要问路才知道家在什么方向,后来看到一个卖汽球的摊子,那个摊子美极了,各式各样的汽球,真想坐在地上,素描一张,但是我的年纪不一样了,环境不一样了,心情不一样了,我竟似一个小孩子般的站在街上哭了起来,我怎么会落魄到这种地步!”
“水晶,凡事是不能这么想的。”
“好,我是不想,今天也不做菜了,反正有你在,我有借口可以请朋友出去吃饭。”
“你爱他吗?”
“谁?”她愕然问。
“你的同居人。”
“他?不不,我谁也不爱,我除了自己之外,谁也不爱。”
“那么你”“我无聊,我羡慕别人有个孩子。可是说不定以后就改变主意了,如今医学昌明,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但是水晶,真没想到,你好好的婚姻”
她打断我“好好的,一切都是好好的,开头当然好,否则又怎么会有开头呢?”
“现在这个人”
水晶微笑“他是很漂亮的人,所以我容忍着他,他就是这么一点点好处了。”
“疲倦就回家好了。”我拉着她的手“水晶,你何必这样。”
“我哪儿有家?”她反问:“父母的家能算家?兄弟的家能算既檛好不容易自己建立一个家,结果呢,没家用,那离婚算了,他以为我是千金小姐,会大把大把的钞票带回来花这一位也是一样,表面上是故作大方,其实是天天数钞票。以前也有好的男生,都是没有缘份,差那么一点点,错过了,所以没有什么好怨的。咱们中国人自然有一千个安慰失意人的俗语:譬如说“各有前因莫羡人”啦“命中无时莫强求”啦。”
“但是水晶你,你是不同的,我们记得以前你”“那一位直叫我别提以前的事儿,英雄不提当年勇,对不对?”她说:“过去的,无论如何已经过去了,多想无益。”她按熄了烟。
但是像水晶这样的人,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的呢?她应该住在一所堡垒里,穿著最好的衣服,开豪华的宴会,而不该这样明珠暗投,躲在这种地方做这种家务事。
“水晶,你今年几岁了?”
“九月份足三十一岁,”她说:“老了,人到中年百事哀。”
“人家哀人家的,你哀什么,心森夫人遇见爱德华八世的时候卅二岁,离过两次婚,可是皇帝为了她逊位,还不是小柄呢,我的妈,那个时候的大不列颠王国可非同小可,你这么自卑干什么?”
“人家运气好。”水晶笑... -->>
我喜欢看女人,女人也喜欢看我,因为我本身是个女人,我喜欢看一切美丽的女人,但是也有三不看:个子矮的不看,皮肤黑的不看,穿高跟鞋的不看。那理由并不明显,但是各人有各人的嗜好。
美女见得真不少了。因为工作的关系(我是一个新闻记者),我有机会接触到各式各样的漂亮女人少女、少妇、中年而有风韵的、可爱的老年人。
但是最完全的美女应该是水晶吧。水晶其实并不叫水晶,我们叫她水晶的原因是她美在剔透灵通,光芒四射,美丽闪烁。她是我们的大学同学。
来参加女子同学会的时候,她散着一头长发,嘴巴里嚼着口香糖。当时我大学三年,她是新鲜人,那副德性真叫人倒胃口,一点规矩也没有。
我问:“你擅长什么?”
“吃喝嫖赌。”她说。
我瞪着她,差点儿昏过去?
后来证明果然不错,她能吃别人煮了她便来吃。吃完拍拍屁股就走。她也能喝,最好的酒产在什么地方、拔兰地连喝半瓶脸不改色。她也能赌,从la开车到拉斯维加斯去,连赌廿小时廿一点,回来把美钞往地下一撒,倒头便睡,旷课一天。她很有点偏财运。
至于嫖,那是开玩笑,那一年她才廿一岁,青春貌美,腿跟洋妞一样的长,窄肩膀,胸脯像倒覆的碗,在t恤下面叫男生们心神荡漾,她的私生活并不坏。
我们开始喜欢她,因为她能干、她聪明、她热心、她肯帮助人。
我爱水晶,那是因为她冒着丢掉男朋友之险,送我进医院看湿疹。她穿著开高叉钉火钻的黑丝绒长旗袍在医院里为我拿葯、递水、填表,嘴巴里还嚼着口香糖,她那个足球健将男友在一边耐心的等她去舞会!水晶不是一个重色轻友的女人。
我的湿疹并不严重,在家中只要喝一碗红糖姜汤便好了,但是在洛杉矶人家不流行那一套,非得住院打针不可。两星期后水晶接我出院。
她叹口气说:“老大,你要找个瘟生,接接送送才是呀,怎么老独来独往那么痛苦?这是做女人的最基本本事,你都没有?”
我不出声,水晶刺伤了我的心,但是我不怪她,她比我小,她正是车如流水马如龙的辰光,她不会明白的。
她又说:“对不起,老大,也许人各有志。”
水晶的功课坏极了,第一年她念心理学,没念上去,第二年积了学分,改系,念土木工程,第三年再改系,念儿童教育,如此这般改来改去,居然也毕业了,拿了学士学位。
这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她替学生会搞了好多事,凡是由她出马,莫不成功,开舞会、办研究会、去交涉事情,只要有水晶,她野马似的长发晃一晃,笑,露出雪白的牙齿,男人女人都心软。
她真是有型有格的,一只耳朵穿两个孔,两副小钻石耳环闪闪生光。奔过校院时,穿的是芭蕾舞软底鞋。打起网球来,击败男生。她懂得求人,但决不利用人。四年在大学,她没有仇人。
可是我在她读第三年的时候便离开美国去欧洲了,她依依不舍,来借笔记用。
“老大,你准备结婚了吧?”她问我。
我摇摇头。
“老大,你要学学我,未必是好样,但是人活一天少一天,老大,虽云人各有志,你同必浪费青春?”
“你少替我担心,我早没有青春了。”我说:“你好自为之,水晶,你要当心自己,真的,有酒需要今日醉。”
“本来就是。”水晶躺在我的床上。
她的脸真美得令人不置信,额角鼻子至下巴那条线一直流下来,要不是一早认识她,真会认为她是美容院里塑料打的。
她转身,黑眼睛闪闪生光。“那么咱们就互祝珍重了。”
我想问她:做一个美女,是否乐趣无穷?尤其是一个美丽青春的大学生?美在舞厅里,美在银幕上那才有个鬼用,不靠脸吃饭而有一张美丽的脸,那才是难脑粕贵。但是想想,终于没有问她,她已经美成习惯了,问她一声,她会怔住。
就这样,我们分了手,以后未曾见过面。
我做了十年的记者,继续见着各式各样的美女,但是总觉得水晶才是最美的。水晶没把书读好的原因是因为她兴趣实在太广了,尤其是对这个世界的兴趣,各式各样的人,各式各样的事。考试前夕她的确是在看书,看的是有关收集贝壳的书。
我们十年内没有见过面,消息传来,说她结婚了,并不是盛大的婚礼,新郎是一个寂寂无闻的人。
后来从美国到欧洲,欧洲游倦了再回香港,再由香港到东南亚各地,再到台北定居,真是历尽历尽艰辛,弄得要自己动手做菜上超级市场。
想想大学那段日子,再想想现在,真是不能不有一点感慨。我常常有种惘然的感觉,学校教得我们太多,也教得我们太少,学校没有教我们面对现实,怎么样做一个健康的人。其实做女人唯一需要的才华是去猎取一个好丈夫吧,其它的实在是太不重要了。
那是在超级市场我又见到了水晶。
我先看见一双非常美丽的平跟凉鞋,细细的皮绳子织成辫子模样,一双纤细的足踝。我便诧异,我想,谁家少奶奶的女佣人休假?为什么不出去吃一顿牛排?为什么要来买菜?
然后我看到她的一把长发挽在脑后,穿一件真丝宽身的袍子,白色的,说不出的飘逸,台北还有这种女人?她微微转过身来,太挺的鼻子,太尖的下巴,我叹口气,又走了眼了,又是个美容院整形外科手术师的杰作,现在真难得看见一个丑人了。
但是她的后颈是如此白晰,挂着一条粗俗的,令人不置信的十足金链子。她在选白菜,手指纤长,指甲是秃的,某只手指上有只银戒子,一看便知道是意大利做的。
然后她转过头来,我们忽然变成面对面了。
我愕然,然后我的心软了,声音也软了,我低声的叫:“水晶儿,你在这里呀?”
她一时间没把我认出来,看了我很久,她问:“哪一位?”
她的声音是不确定的,惘然的,不置信的,这是水晶吗?但是她白晰的皮肤,毕挺的鼻子,的确告诉我:这是水晶,不会错,天下的美女多,但是美得像她这样的,还真是少有呢。
“水晶,我是你的老大。”我拍她一下“你这就忘了。”
“老大。”她微笑“怎么在这种地方碰见你了?”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大笑。
她笑。
然后我发觉她怀孕了,腰是挺挺的,胸脯有点胀,她微笑着,无论如伺,水晶看上去还是一个美女,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
“你结婚了﹖”我问。
“谁告诉你的﹖”
“总有那些吃饱饭没事做的人。”我说。
“离掉了。”她等闲的说。
“来,我们去喝杯咖啡,总不能站在这里谈三个小时。”
她犹疑一下,她说:“老大,你等我买完了菜,到我家去坐一会儿。”
“你又有家了?”
“不但有家,而且还有孩子。”她笑,但是眼睛里一点笑意都没有,她并不快乐。
我等她买完了菜,她买得很简单,几条菜,一块肉。对于她自己居然要做这种事情,她很难为情,她是一个会背全本红楼梦的女子,而做饭的阿巴桑不过几千块台币一个月,难道真有人分不出檀香与木柴的区别﹖
岸账的时候,她说:“老大,你记得咱们的法科老师说过吗?人生当初的想象,与后期所发生的事情,是完全不一样的。你记得吗?”
“我记得。”我们俩就是活例子。
她的家是一个小小的套房!非常普通的家具,一个小小的厨房,她有点累了,靠在沙发上,我为她点上一根香烟。她说:“真疲倦。”喷出一口烟。
“这个男人”
“是我的同居人。”
“对你好不好?”
“怎么说呢?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她喷出一口烟。
“别这样好不好?说得实际一点。”
“也没什么。我的好处他欣赏不到,我的坏处他全看到,就是这么一个男人,我一生中所碰到的男人,也都是这个样子,没有第二种。”
“你总得去适应他们。”
“是很适应呀,你不见我去买菜吗?你不见我在怀孕,这种事情是我应该做的吗?但是我都做了。你瞧见架子上那个银杯没有?你总该记得吧,老大,那一年我代表校方赢了瑞典组,但是有人看见它吗?没有,总有人看见我把菜给炒焦了。”
水晶用手支着头。
去日苦多。
“水晶”
“我真不知道时间与日子该怎么过,那日我去买菜,迷了路,回不来,要问路才知道家在什么方向,后来看到一个卖汽球的摊子,那个摊子美极了,各式各样的汽球,真想坐在地上,素描一张,但是我的年纪不一样了,环境不一样了,心情不一样了,我竟似一个小孩子般的站在街上哭了起来,我怎么会落魄到这种地步!”
“水晶,凡事是不能这么想的。”
“好,我是不想,今天也不做菜了,反正有你在,我有借口可以请朋友出去吃饭。”
“你爱他吗?”
“谁?”她愕然问。
“你的同居人。”
“他?不不,我谁也不爱,我除了自己之外,谁也不爱。”
“那么你”“我无聊,我羡慕别人有个孩子。可是说不定以后就改变主意了,如今医学昌明,你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但是水晶,真没想到,你好好的婚姻”
她打断我“好好的,一切都是好好的,开头当然好,否则又怎么会有开头呢?”
“现在这个人”
水晶微笑“他是很漂亮的人,所以我容忍着他,他就是这么一点点好处了。”
“疲倦就回家好了。”我拉着她的手“水晶,你何必这样。”
“我哪儿有家?”她反问:“父母的家能算家?兄弟的家能算既檛好不容易自己建立一个家,结果呢,没家用,那离婚算了,他以为我是千金小姐,会大把大把的钞票带回来花这一位也是一样,表面上是故作大方,其实是天天数钞票。以前也有好的男生,都是没有缘份,差那么一点点,错过了,所以没有什么好怨的。咱们中国人自然有一千个安慰失意人的俗语:譬如说“各有前因莫羡人”啦“命中无时莫强求”啦。”
“但是水晶你,你是不同的,我们记得以前你”“那一位直叫我别提以前的事儿,英雄不提当年勇,对不对?”她说:“过去的,无论如何已经过去了,多想无益。”她按熄了烟。
但是像水晶这样的人,怎么会落到这种地步的呢?她应该住在一所堡垒里,穿著最好的衣服,开豪华的宴会,而不该这样明珠暗投,躲在这种地方做这种家务事。
“水晶,你今年几岁了?”
“九月份足三十一岁,”她说:“老了,人到中年百事哀。”
“人家哀人家的,你哀什么,心森夫人遇见爱德华八世的时候卅二岁,离过两次婚,可是皇帝为了她逊位,还不是小柄呢,我的妈,那个时候的大不列颠王国可非同小可,你这么自卑干什么?”
“人家运气好。”水晶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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