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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室眯上一会,等于整个一天的工作时长不超过四小时。
骄阳自然知道这种单位通常是论资排辈,论年龄论资历,她都是最浅的那个,新人就要有新人的样子,于是办公室里的工作几乎由她一人包揽,从前在企业工作的经历使她手眼都相当灵活,工作效率极高,应付这种琐碎小事得心应手。加上她手比嘴快,接到工作不喜欢推委,即刻就着手,一来二去,科长和几位前辈对单位来了这么一位新人感到无比庆幸。
只是翟菲每次见到骄阳的时候都会“啧啧”的感叹一番。声称原来在恒茂集团工作,每天都能看到的光鲜亮丽的骄阳,自从进了死气沉沉的文化局,就开始朝着中老年妇女的形象发展了。
骄阳一直认为这句话颇有道理,只是促使自己迅速朝“更年期”妇女发展的因素并不只是工作环境。
五年前她倒追桑家珉的时候,曾经也是意气风发的年代,一心想在恒茂集团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从没把那些公司老总的七姑八姨,三亲六眷放在眼里。处理公事也时常精益求精,将各方面打理的见圆见方。
那时她和翟菲都在客服部,她做事喜欢面面俱到,而翟菲只喜欢抓重点,细枝末节往往被忽略。就因为骄阳的细致,翟菲的超凡口才,她俩成了黄金搭档,经理出门见客户时也时常带着她俩一道。那时骄阳和翟菲同租一套公寓,一起加班做业务报表,一起坐地铁上班,一起在茶水间泡面喝咖啡。为了当月的薪酬时而高兴时而发愁。那时候似乎每天都很累,却觉得很充实。
直到很久以后,骄阳早已不在恒茂做事,而翟菲也已嫁作人妇。她才发觉其实人生最精彩的部分,竟然就是每天为了升职加薪忙的焦头烂额,为了一项业绩的成功兴奋的到商场将心仪已久的一套裙子买回来。苦中作乐的感觉,有时候比安逸闲适更让人有成功感。
只不过,她俩最终还是离开了恒茂,尽管那里曾经留下很多值得纪念的东西,包括认识曾毅勋。
入行的第三年,翟菲被调去了营销部,而骄阳依旧留在客服部,有一天老总的秘书忽然过来通知骄阳说,马上有位新入司的实习生要来客服部,派遣她为责任师傅,负责将他领上路。
当时骄阳只当是一般的实习生,未做任何特殊的安排,甚至在意识里默认来的大约是位小女生。
曾毅勋的出现确实让整个客服部瞠目结舌,骄阳没有想到老板安排了这样一颗重磅炸弹在她身边,恒茂上上下下都知道曾总是个和善的老板,对待下属宽厚公正,公司的管理也极为民主,下班以后常常和员工打成一片,公司业绩好的时候,曾总还会自掏腰包请大家吃大餐。
只不过上梁虽正,不代表下梁不歪。曾总的独子,据说从初中开始就逃学旷课,和一群社会青年,流氓混混搅在一起,有好几次参与打架斗殴。公司里有和曾总的儿子早年在一所学校的同事称,当年曾同学只有十七岁,就为了本校一女生和外校人约了打斗,还声称“男人的事情要用男人的方式来解决”。因此受了学校处分。
勉强高中读完,却说不愿在国内呆了,想到国外体验大学。自然最后的结果就是他去了加拿大混了七年,回国后依旧一事无成。
对于曾大公子的恶名,骄阳确已早有耳闻,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这样的烫手山芋抛到了自己手里。而曾毅勋对于到公司来实习起初显得甚为不屑,俨然一个被反动派抓来的地下党,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其余时间就窝在电脑前,对于公司业务全无兴趣。
公司的明文规定上班必须着职业装,而曾毅勋却充耳不闻,每天出现在公司都是一身休闲,形象气质虽然在骄阳眼里较为非主流,但在客服部一些小女生的眼里似乎颇为时尚拉风。
一头说不上颜色的乱毛,据说是当年最流行的头型,耳边扎着亮眼的耳钉离的老远就能看到闪闪烁烁,上身一件碎花的褶皱衬衫,专门将上面的扣子敞开到胸口,里面戴了条银色张牙舞爪的野兽项链。配上墨镜和一条看起来破破烂烂的牛仔裤,据平时较为了解娱乐前沿信息的小赵讲,那是绝版乞丐装的明星款式。
总之齐骄阳第一次见到曾毅勋的感觉就是,他比传言中的更不靠谱……
息室眯上一会,等于整个一天的工作时长不超过四小时。
骄阳自然知道这种单位通常是论资排辈,论年龄论资历,她都是最浅的那个,新人就要有新人的样子,于是办公室里的工作几乎由她一人包揽,从前在企业工作的经历使她手眼都相当灵活,工作效率极高,应付这种琐碎小事得心应手。加上她手比嘴快,接到工作不喜欢推委,即刻就着手,一来二去,科长和几位前辈对单位来了这么一位新人感到无比庆幸。
只是翟菲每次见到骄阳的时候都会“啧啧”的感叹一番。声称原来在恒茂集团工作,每天都能看到的光鲜亮丽的骄阳,自从进了死气沉沉的文化局,就开始朝着中老年妇女的形象发展了。
骄阳一直认为这句话颇有道理,只是促使自己迅速朝“更年期”妇女发展的因素并不只是工作环境。
五年前她倒追桑家珉的时候,曾经也是意气风发的年代,一心想在恒茂集团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从没把那些公司老总的七姑八姨,三亲六眷放在眼里。处理公事也时常精益求精,将各方面打理的见圆见方。
那时她和翟菲都在客服部,她做事喜欢面面俱到,而翟菲只喜欢抓重点,细枝末节往往被忽略。就因为骄阳的细致,翟菲的超凡口才,她俩成了黄金搭档,经理出门见客户时也时常带着她俩一道。那时骄阳和翟菲同租一套公寓,一起加班做业务报表,一起坐地铁上班,一起在茶水间泡面喝咖啡。为了当月的薪酬时而高兴时而发愁。那时候似乎每天都很累,却觉得很充实。
直到很久以后,骄阳早已不在恒茂做事,而翟菲也已嫁作人妇。她才发觉其实人生最精彩的部分,竟然就是每天为了升职加薪忙的焦头烂额,为了一项业绩的成功兴奋的到商场将心仪已久的一套裙子买回来。苦中作乐的感觉,有时候比安逸闲适更让人有成功感。
只不过,她俩最终还是离开了恒茂,尽管那里曾经留下很多值得纪念的东西,包括认识曾毅勋。
入行的第三年,翟菲被调去了营销部,而骄阳依旧留在客服部,有一天老总的秘书忽然过来通知骄阳说,马上有位新入司的实习生要来客服部,派遣她为责任师傅,负责将他领上路。
当时骄阳只当是一般的实习生,未做任何特殊的安排,甚至在意识里默认来的大约是位小女生。
曾毅勋的出现确实让整个客服部瞠目结舌,骄阳没有想到老板安排了这样一颗重磅炸弹在她身边,恒茂上上下下都知道曾总是个和善的老板,对待下属宽厚公正,公司的管理也极为民主,下班以后常常和员工打成一片,公司业绩好的时候,曾总还会自掏腰包请大家吃大餐。
只不过上梁虽正,不代表下梁不歪。曾总的独子,据说从初中开始就逃学旷课,和一群社会青年,流氓混混搅在一起,有好几次参与打架斗殴。公司里有和曾总的儿子早年在一所学校的同事称,当年曾同学只有十七岁,就为了本校一女生和外校人约了打斗,还声称“男人的事情要用男人的方式来解决”。因此受了学校处分。
勉强高中读完,却说不愿在国内呆了,想到国外体验大学。自然最后的结果就是他去了加拿大混了七年,回国后依旧一事无成。
对于曾大公子的恶名,骄阳确已早有耳闻,只是她做梦也没想到这样的烫手山芋抛到了自己手里。而曾毅勋对于到公司来实习起初显得甚为不屑,俨然一个被反动派抓来的地下党,上班迟到,下班早退,其余时间就窝在电脑前,对于公司业务全无兴趣。
公司的明文规定上班必须着职业装,而曾毅勋却充耳不闻,每天出现在公司都是一身休闲,形象气质虽然在骄阳眼里较为非主流,但在客服部一些小女生的眼里似乎颇为时尚拉风。
一头说不上颜色的乱毛,据说是当年最流行的头型,耳边扎着亮眼的耳钉离的老远就能看到闪闪烁烁,上身一件碎花的褶皱衬衫,专门将上面的扣子敞开到胸口,里面戴了条银色张牙舞爪的野兽项链。配上墨镜和一条看起来破破烂烂的牛仔裤,据平时较为了解娱乐前沿信息的小赵讲,那是绝版乞丐装的明星款式。
总之齐骄阳第一次见到曾毅勋的感觉就是,他比传言中的更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