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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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乔飞疲倦地摘下眼镜,揉揉发胀的太阳穴。
过了十多年,他已不再年轻,正值坐四望五的年纪,而诗织呢?她才三十多,正值青年。
当时她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他这个大叔闯进了她原本平静的年轻社交圈是呀,她是喊他大叔没错,想以此激怒他打退堂鼓,她没料到他会这么狡诈,直接拐她结婚,才二十岁即为人妻!
他是深爱她的,他自己清楚他依然爱著她,他心爱的妻子
“叔叔。”一身白袍的以豪关心地问“不舒服吗?”他这学年上实习课,全天都得泡在医院里。“要不要休息一下?”
“不用了,只是有点累。”连乔飞挥挥手,示意他出去。
以豪也无话可说,默默地离开,他明白三叔又在思念他亲爱的老婆了。
这种情形自婶婶离开后便常常发生,原本爱和他们这一票兄弟闹的三叔也不再与他们疯了,他整天有忙不完的事,把自己全放进医学的领域中,除非把自己累个半死,否则绝不休息,怕思念的狂潮将他溺毙。
以豪不禁暗暗埋怨那狠心的婶婶,不露面也就算了,更是像消失似地未有任何只字片语,更离谱的竟然不让他们知道姿姿的事!
看三叔这么没斗志,他差点忍不住告诉他婶婶的住址算了,为了自己的小命著想,还是不要轻举妄动得好。
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以豪捧起怀中的病历资料朝病房走去,做他的例行检查。
“哇,人间美味耶”
“吃吧!”
“雪柔!”姿姿感动地差点掉下眼泪来。“你真好!”说完,便埋头苦吃起来。
“因为你妈妈不在嘛,又当无家的小孩了,没饭吃会要你的命,最后倒楣的还是你可怜的堂哥,为免许多无辜伤亡,我还是喂饱你比较安全。”雪柔挑了一块草莓派吃。“你妈回来了我就可以不用一次做那么多东西。”
换而言之,若是她妈在,她就别想吃这些好料的。
“所以啊,你不觉得该补偿我吗?”姿姿不满足现有的食物,太少了。“你堂哥他们天天吃,大概也吃腻了,搞不好在外面和美女一起吃过饭了,把孟亚的那份黑森林给我好不好?”
“不好!”雪柔皱眉“你是舞者耶!吃太多不好吧,亚瑟会抬不动你哟!”
“不会啦,我怎么吃都不会变胖,体重也不会增加。拜托啦!你做了那么大的黑森林蛋糕,人家只吃到一小块,小气鬼!”
“那是我爸、妈他们的份,不许你动歪脑筋!”雪柔硬是没得商量。
“可以啦!桑姨爱漂亮爱得要死,为了她美妙的身材,她绝不会吃那些高热量的食物。”
“死丫头!你说什么?”桑敏菁狠狠地在姿姿头上敲一记。
姿姿痛得差点掉下泪来,但仍硬著头皮谄媚阿谀道:“没有啊!我说桑姨是全天下最美丽、温柔、善良、大方的女人了,所以方叔叔才会爱你爱得要死。”
“嗯哼,继续。”
她咬紧牙关,可怜兮兮地继续谄媚“可爱、无邪、纯真、脱俗、清秀、”说得她快吐了。
“行了、行了!”桑敏菁笑眯眯地拿起一块蛋糕。“姿姿,要记住,以后说人坏话时,要看当事人在不在场。嗯,好吃!柔柔你吃一口。”她喂她宝贝女儿吃蛋糕。“手艺愈来愈棒了,以后你要想嫁人,我会舍不得耶。”
姿姿受不了地频频打哆嗦,觉得恶心死了。
“妈,我不要结婚。”雪柔坚决地道“我要像诗织阿姨那样,生小孩就好了。”
“为什么?”姿姿好奇地问。“追你的人不少耶!”
“他们太烦了,而且又吵,一点也不稳重,妈妈不会喜欢这种男生的。我觉得啊,这年头会思考的男人已绝种了,而稍微聪明的人早就死会了。”
桑敏菁哭笑不得“那你小孩要怎么生?没有男人的精虫,你一个女孩子怎么生得出来?”
“妈──”雪柔不认同。“现在有个叫精子银行的东西和人工受精这种手术。”
桑敏菁想不到她温柔可人的女儿想法竟如此前卫。
她并不是一个古板的母亲,女儿的想法她可以接受,毕竟女儿现在才十四岁,以后的事还很难说,搞不好明天女儿就告诉她“妈,我恋爱了!”明年上高中,也可能不到一年便回来告诉她“妈,我怀孕了!”
这些并不无可能,现在的风气不比以往,未婚生子的人大有人在,未满十八岁就结婚已不稀奇了。
况且,她女儿可是个人见人爱的美人胚子呢,哪有可能一辈子单身?她才不信世上所有的男人都瞎了眼睛,会放过这个大美人,打死她都不信。
“柔柔,你的想法,妈可以接受,可是以后的事,谁会知道呢?”桑敏菁爱怜地揉揉她的长发“你才十四岁,说不定几年后你的想法就不同了。”
事实上,若女儿多年后有好对象,她会逼女儿嫁了。
做人父母的,不就希望自己捧在手心呵护的子女能有好归宿,何况她也只有这么一个女儿。
“雪柔,你别闹了,你想你那些学长们,还有你申请的那所高中里有多少你的爱慕者?我敢赌你会是我们四个里面最早结婚的!”再加上巴黎那些对雪柔仰慕已久的舞者们,以及未来的追求者总有一个会让她心动的吧!所以姿姿觉得雪柔不结婚是不可能的事。
“你也一样,小女孩,你的追求者比雪柔更多。”桑敏菁提醒这个鬼灵精。
姿姿没好气地回嘴“那叫舞迷,不叫追求者,!”
“哦!我怎么不知道你在台湾也有舞迷?”
因为玛琳及鲁西的保护,除了巴黎及莫斯科。其余城中并没有姿姿的详细资料,也因为这样,她在台港才能安然过她的国中生涯。
她解释道:“他们的目标是雪柔、薇和蔷!”
“少来了!别把那些人扯到我们身上。”雪柔看不下去了。
其实她们心知肚明,她们四人皆各有一支亲卫队,烦死人地整天黏著她们,想甩都甩不掉。
“我们一定要讨论这个无聊的话题吗?”姿姿开始觉得无趣。“吃东西好不好?”
“不会无聊!姿姿,告诉桑姨你喜欢哪种类型的男孩子?”桑敏菁打探道。
“拜托!”姿姿吓得连点心也不吃了,拎了舞鞋赶紧溜。“我未成年,不会对这种事有兴趣。”
“那雪柔呢?”她将目标转向女儿。
“我去陪姿姿练舞,妈,拜拜!”雪柔也脚底抹油,赶紧溜。
桑敏菁不觉莞尔,看这两个小妮子像逃命似的,她不过问问而已,又没有要介绍,瞧她们紧张成这样,只差没把她笑死,或许年代真的不同了,她暗忖著。
一身粉紫色系的舞衣和舞鞋,配上那张充满精灵气息的脸蛋,如黑夜般乌黑的长发以丝带系上,因学芭蕾而拥有的笔直修长美腿,加上舞者特有的优雅气质,令姿姿成为练习场地中最引人注目的焦点。
姿姿做完热身操,便在场中开始她的基本动作练习。
在台湾,学芭蕾的风气并不像欧美那样盛行,更不用说能够比得上巴黎和莫斯科。在那儿有所谓的舞蹈学校,所收的学生包含各年龄层,换句话说他们从小就学芭蕾到大。早上是一般的基本科目,包括语言、数学、芭蕾历史等,下午则是练习时间,如有学生住宿,晚上更有练习室开放供学生练舞,而一天的练习量最少六个小时。
在台湾,大概也只有那些富家子女才有资格去学习芭蕾,一星期两堂课,一堂课约两个小时,相较之下,差距就非常明显了。台湾更没有舞蹈学校,因此许多优秀人材就被抹煞于练习不足。
就以正式舞鞋来说,因鞋尖部分有木片,使舞者能够以踮脚的方式跳舞,而穿上正式舞鞋的一段时间内,脚趾会肿、会痛、会流血,这些痛苦都必须忍耐下来,为了他们心爱的芭蕾。
姿姿四岁学芭蕾,经过三年严格的训练,玛琳才肯让她穿上正式舞鞋,三年来未曾间断的练习,每天的练习时间平均为八个小时,如果当初姿姿在台湾学芭蕾,那今天的她就不会有这样的技巧。
最主要的理由就是台湾并没有很多像这样练习场地──木质地板、把手及一面和墙一样大的镜子。
在台湾这个寸土寸金的国家内,要找一个空旷的场地做为舞蹈室实在太难了。
幸好陈诗织有先见之明,将家中三楼改成姿姿的舞蹈室,七十坪的空间够她跳个尽兴。
原本姿姿可以在家里练习的,没人盯著看,可以自由自在的舞蹈,可是她妈要她别回家了,所以她只好委屈地在这不到三十坪的舞蹈室内练习,里头有许多学生没办法,她是来跟艺术学院借场地的,地主比较大,她这外来客最好收敛一点,别抢尽别人的光彩。
“姿姿,”雪柔在旁喊道“好多人在看你哟!”
“哦!”姿姿不痛不痒地回应。
玛琳老师交代每天必做的基本动作已经做完了,接下来就是她自个儿的练习时间。
自十二岁以后,除了基本动作的练习外,她只练二十分钟。
她和舞伴──亚瑟有志一同的认为,过度的练习会影响舞蹈本身,所以通常一练习完毕,她和亚瑟就溜了,常气得玛琳跳脚。
一个是她的独生子,另一个是她最疼爱的学生,两人一起向她的威严挑战,玛琳不气炸了才怪。
“你怎么那么不开心?她们的眼神好可怕”
不待雪柔唠叨完,姿姿滑步至场地正中央,面向镜子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做了三十二回的大旋转,其间又做了几个双回旋转的动作〔即在转一圈的时间内转两圈〕,无任何的补助动作!
这这女孩不简单!学生们暗自赞叹。
她今天只打算练五分钟,就练垂死的逃陟吧!
无视场内学生惊讶的眼光,姿姿在d音响内放置一片柴可夫斯基的经典d,选好自己所要的曲目,便在场中随著音乐起舞。
在芭蕾名剧逃陟湖的诠释上,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一则为喜剧收场,一则为悲剧收场。而垂死的逃陟便是悲剧版的最后一幕,表演白逃陟垂死前的挣扎。舞步是由天才舞者帕芙洛娃所创,舞曲由柴可夫斯基所谱。在五分钟长的舞曲时间,担任白逃陟奥迪特的舞者必须用脚尖舞完,诠释白逃陟的痛苦及心理直到死亡,这是一项高难度的舞蹈。
当音乐乍然流泄于室内,众人不禁惊讶地注视姿姿。心想这么小的女孩能够诠释这高难度的舞蹈吗?她的技巧够吗?她许许多多的疑问在姿姿开始舞动时,便得到了解答。
悲伤的奥迪特在得知王子已对奥迪儿许下爱的誓言后,心碎地回到湖畔,幻化为人形。而诅咒也已灵验,在失去心爱的人后,她必须忍受身上的剧烈痛楚,忍受诅咒加身,最后慢慢死去。
当音乐停止时,场中鸦雀无声,人人皆震撼于她的舞蹈,久久无法反应过来。
“哇!姿姿好棒哦。”雪柔不吝啬地给予掌声。“你最棒了。”
“谢谢... -->>
连乔飞疲倦地摘下眼镜,揉揉发胀的太阳穴。
过了十多年,他已不再年轻,正值坐四望五的年纪,而诗织呢?她才三十多,正值青年。
当时她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他这个大叔闯进了她原本平静的年轻社交圈是呀,她是喊他大叔没错,想以此激怒他打退堂鼓,她没料到他会这么狡诈,直接拐她结婚,才二十岁即为人妻!
他是深爱她的,他自己清楚他依然爱著她,他心爱的妻子
“叔叔。”一身白袍的以豪关心地问“不舒服吗?”他这学年上实习课,全天都得泡在医院里。“要不要休息一下?”
“不用了,只是有点累。”连乔飞挥挥手,示意他出去。
以豪也无话可说,默默地离开,他明白三叔又在思念他亲爱的老婆了。
这种情形自婶婶离开后便常常发生,原本爱和他们这一票兄弟闹的三叔也不再与他们疯了,他整天有忙不完的事,把自己全放进医学的领域中,除非把自己累个半死,否则绝不休息,怕思念的狂潮将他溺毙。
以豪不禁暗暗埋怨那狠心的婶婶,不露面也就算了,更是像消失似地未有任何只字片语,更离谱的竟然不让他们知道姿姿的事!
看三叔这么没斗志,他差点忍不住告诉他婶婶的住址算了,为了自己的小命著想,还是不要轻举妄动得好。
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以豪捧起怀中的病历资料朝病房走去,做他的例行检查。
“哇,人间美味耶”
“吃吧!”
“雪柔!”姿姿感动地差点掉下眼泪来。“你真好!”说完,便埋头苦吃起来。
“因为你妈妈不在嘛,又当无家的小孩了,没饭吃会要你的命,最后倒楣的还是你可怜的堂哥,为免许多无辜伤亡,我还是喂饱你比较安全。”雪柔挑了一块草莓派吃。“你妈回来了我就可以不用一次做那么多东西。”
换而言之,若是她妈在,她就别想吃这些好料的。
“所以啊,你不觉得该补偿我吗?”姿姿不满足现有的食物,太少了。“你堂哥他们天天吃,大概也吃腻了,搞不好在外面和美女一起吃过饭了,把孟亚的那份黑森林给我好不好?”
“不好!”雪柔皱眉“你是舞者耶!吃太多不好吧,亚瑟会抬不动你哟!”
“不会啦,我怎么吃都不会变胖,体重也不会增加。拜托啦!你做了那么大的黑森林蛋糕,人家只吃到一小块,小气鬼!”
“那是我爸、妈他们的份,不许你动歪脑筋!”雪柔硬是没得商量。
“可以啦!桑姨爱漂亮爱得要死,为了她美妙的身材,她绝不会吃那些高热量的食物。”
“死丫头!你说什么?”桑敏菁狠狠地在姿姿头上敲一记。
姿姿痛得差点掉下泪来,但仍硬著头皮谄媚阿谀道:“没有啊!我说桑姨是全天下最美丽、温柔、善良、大方的女人了,所以方叔叔才会爱你爱得要死。”
“嗯哼,继续。”
她咬紧牙关,可怜兮兮地继续谄媚“可爱、无邪、纯真、脱俗、清秀、”说得她快吐了。
“行了、行了!”桑敏菁笑眯眯地拿起一块蛋糕。“姿姿,要记住,以后说人坏话时,要看当事人在不在场。嗯,好吃!柔柔你吃一口。”她喂她宝贝女儿吃蛋糕。“手艺愈来愈棒了,以后你要想嫁人,我会舍不得耶。”
姿姿受不了地频频打哆嗦,觉得恶心死了。
“妈,我不要结婚。”雪柔坚决地道“我要像诗织阿姨那样,生小孩就好了。”
“为什么?”姿姿好奇地问。“追你的人不少耶!”
“他们太烦了,而且又吵,一点也不稳重,妈妈不会喜欢这种男生的。我觉得啊,这年头会思考的男人已绝种了,而稍微聪明的人早就死会了。”
桑敏菁哭笑不得“那你小孩要怎么生?没有男人的精虫,你一个女孩子怎么生得出来?”
“妈──”雪柔不认同。“现在有个叫精子银行的东西和人工受精这种手术。”
桑敏菁想不到她温柔可人的女儿想法竟如此前卫。
她并不是一个古板的母亲,女儿的想法她可以接受,毕竟女儿现在才十四岁,以后的事还很难说,搞不好明天女儿就告诉她“妈,我恋爱了!”明年上高中,也可能不到一年便回来告诉她“妈,我怀孕了!”
这些并不无可能,现在的风气不比以往,未婚生子的人大有人在,未满十八岁就结婚已不稀奇了。
况且,她女儿可是个人见人爱的美人胚子呢,哪有可能一辈子单身?她才不信世上所有的男人都瞎了眼睛,会放过这个大美人,打死她都不信。
“柔柔,你的想法,妈可以接受,可是以后的事,谁会知道呢?”桑敏菁爱怜地揉揉她的长发“你才十四岁,说不定几年后你的想法就不同了。”
事实上,若女儿多年后有好对象,她会逼女儿嫁了。
做人父母的,不就希望自己捧在手心呵护的子女能有好归宿,何况她也只有这么一个女儿。
“雪柔,你别闹了,你想你那些学长们,还有你申请的那所高中里有多少你的爱慕者?我敢赌你会是我们四个里面最早结婚的!”再加上巴黎那些对雪柔仰慕已久的舞者们,以及未来的追求者总有一个会让她心动的吧!所以姿姿觉得雪柔不结婚是不可能的事。
“你也一样,小女孩,你的追求者比雪柔更多。”桑敏菁提醒这个鬼灵精。
姿姿没好气地回嘴“那叫舞迷,不叫追求者,!”
“哦!我怎么不知道你在台湾也有舞迷?”
因为玛琳及鲁西的保护,除了巴黎及莫斯科。其余城中并没有姿姿的详细资料,也因为这样,她在台港才能安然过她的国中生涯。
她解释道:“他们的目标是雪柔、薇和蔷!”
“少来了!别把那些人扯到我们身上。”雪柔看不下去了。
其实她们心知肚明,她们四人皆各有一支亲卫队,烦死人地整天黏著她们,想甩都甩不掉。
“我们一定要讨论这个无聊的话题吗?”姿姿开始觉得无趣。“吃东西好不好?”
“不会无聊!姿姿,告诉桑姨你喜欢哪种类型的男孩子?”桑敏菁打探道。
“拜托!”姿姿吓得连点心也不吃了,拎了舞鞋赶紧溜。“我未成年,不会对这种事有兴趣。”
“那雪柔呢?”她将目标转向女儿。
“我去陪姿姿练舞,妈,拜拜!”雪柔也脚底抹油,赶紧溜。
桑敏菁不觉莞尔,看这两个小妮子像逃命似的,她不过问问而已,又没有要介绍,瞧她们紧张成这样,只差没把她笑死,或许年代真的不同了,她暗忖著。
一身粉紫色系的舞衣和舞鞋,配上那张充满精灵气息的脸蛋,如黑夜般乌黑的长发以丝带系上,因学芭蕾而拥有的笔直修长美腿,加上舞者特有的优雅气质,令姿姿成为练习场地中最引人注目的焦点。
姿姿做完热身操,便在场中开始她的基本动作练习。
在台湾,学芭蕾的风气并不像欧美那样盛行,更不用说能够比得上巴黎和莫斯科。在那儿有所谓的舞蹈学校,所收的学生包含各年龄层,换句话说他们从小就学芭蕾到大。早上是一般的基本科目,包括语言、数学、芭蕾历史等,下午则是练习时间,如有学生住宿,晚上更有练习室开放供学生练舞,而一天的练习量最少六个小时。
在台湾,大概也只有那些富家子女才有资格去学习芭蕾,一星期两堂课,一堂课约两个小时,相较之下,差距就非常明显了。台湾更没有舞蹈学校,因此许多优秀人材就被抹煞于练习不足。
就以正式舞鞋来说,因鞋尖部分有木片,使舞者能够以踮脚的方式跳舞,而穿上正式舞鞋的一段时间内,脚趾会肿、会痛、会流血,这些痛苦都必须忍耐下来,为了他们心爱的芭蕾。
姿姿四岁学芭蕾,经过三年严格的训练,玛琳才肯让她穿上正式舞鞋,三年来未曾间断的练习,每天的练习时间平均为八个小时,如果当初姿姿在台湾学芭蕾,那今天的她就不会有这样的技巧。
最主要的理由就是台湾并没有很多像这样练习场地──木质地板、把手及一面和墙一样大的镜子。
在台湾这个寸土寸金的国家内,要找一个空旷的场地做为舞蹈室实在太难了。
幸好陈诗织有先见之明,将家中三楼改成姿姿的舞蹈室,七十坪的空间够她跳个尽兴。
原本姿姿可以在家里练习的,没人盯著看,可以自由自在的舞蹈,可是她妈要她别回家了,所以她只好委屈地在这不到三十坪的舞蹈室内练习,里头有许多学生没办法,她是来跟艺术学院借场地的,地主比较大,她这外来客最好收敛一点,别抢尽别人的光彩。
“姿姿,”雪柔在旁喊道“好多人在看你哟!”
“哦!”姿姿不痛不痒地回应。
玛琳老师交代每天必做的基本动作已经做完了,接下来就是她自个儿的练习时间。
自十二岁以后,除了基本动作的练习外,她只练二十分钟。
她和舞伴──亚瑟有志一同的认为,过度的练习会影响舞蹈本身,所以通常一练习完毕,她和亚瑟就溜了,常气得玛琳跳脚。
一个是她的独生子,另一个是她最疼爱的学生,两人一起向她的威严挑战,玛琳不气炸了才怪。
“你怎么那么不开心?她们的眼神好可怕”
不待雪柔唠叨完,姿姿滑步至场地正中央,面向镜子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做了三十二回的大旋转,其间又做了几个双回旋转的动作〔即在转一圈的时间内转两圈〕,无任何的补助动作!
这这女孩不简单!学生们暗自赞叹。
她今天只打算练五分钟,就练垂死的逃陟吧!
无视场内学生惊讶的眼光,姿姿在d音响内放置一片柴可夫斯基的经典d,选好自己所要的曲目,便在场中随著音乐起舞。
在芭蕾名剧逃陟湖的诠释上,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一则为喜剧收场,一则为悲剧收场。而垂死的逃陟便是悲剧版的最后一幕,表演白逃陟垂死前的挣扎。舞步是由天才舞者帕芙洛娃所创,舞曲由柴可夫斯基所谱。在五分钟长的舞曲时间,担任白逃陟奥迪特的舞者必须用脚尖舞完,诠释白逃陟的痛苦及心理直到死亡,这是一项高难度的舞蹈。
当音乐乍然流泄于室内,众人不禁惊讶地注视姿姿。心想这么小的女孩能够诠释这高难度的舞蹈吗?她的技巧够吗?她许许多多的疑问在姿姿开始舞动时,便得到了解答。
悲伤的奥迪特在得知王子已对奥迪儿许下爱的誓言后,心碎地回到湖畔,幻化为人形。而诅咒也已灵验,在失去心爱的人后,她必须忍受身上的剧烈痛楚,忍受诅咒加身,最后慢慢死去。
当音乐停止时,场中鸦雀无声,人人皆震撼于她的舞蹈,久久无法反应过来。
“哇!姿姿好棒哦。”雪柔不吝啬地给予掌声。“你最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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