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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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新医院”是位在华人区与苏活区交界处的一家中型医院,病患有三分之二都是华人,长廊里来来去去的人,有说中文的,有说英文的,有说广东话的,也有说台语的,还有北京话、德语、法语,活像是个联合国。身处纽约,这种情形大家见怪不怪,只要可以沟通,说什么都成,何况这里是医院,重要的是把病治好,其它的都是其次。
“方医师,我儿子从昨晚就一直发烧到现在,烧一直不退,请你替我看看他好吗?”一名妇人神情不安又紧张的抱着一名小儿,神情专注的看着医生。
“发烧到几度呢?”方浩凯边说边将听诊器放到那名哭泣吵闹的孩童胸前,又移到他身后倾听了一会儿。
“三十九。”
“有用塞剂吗?还是吃退烧药?”他一边问,一边替小男孩检查两边的耳朵有没有发炎。
“有,塞了一颗,一直冒汗,身子一下子变凉凉的,可是早上又烧起来了,没有咳嗽,也没有感冒症状,就不知道是怎么了?”妇人说着,担心的叹了一口气,紧紧的抱着孩子。
孩子生病,最担心的总是母亲,有时候,母亲会比生病的小孩还要神经质几分,所以,方浩凯最先安慰的也总是小孩的母亲。
“感冒不一定要先咳嗽流鼻水,也可能无发烧,小孩子抵抗力不好,这是常有的事,你不必担心。”说着,他笑咪咪的拍拍小孩的脸“来,嘴巴张开给叔叔看哦,叔叔替你抓虫虫哦,抓完你嘴巴的虫虫,你就不会不舒服了,嗯?来,啊--哇,好大的嘴哦,是谁的嘴呢?是大象的还是恐龙的?”
小孩被逗乐了,嘴巴张得更开,方浩凯动作迅速的在小男孩红肿的喉间喷了药,再次笑咪咪的摸摸小孩的头“你好棒啊,来,叔叔给你一颗糖和一张贴纸,回去后要乖乖吃药,这样下次叔叔还会给你糖和贴纸,知道吗?”
“知道了。”小男孩开心的笑了,抱着他的母亲也笑了。
好像阴雨天突然转晴,沉闷了一个晚上的心情也终是拨云见月,清朗了起来。
“谢谢医生。”
“下客气,妈妈放心,他回去按时吃药,多喝水多睡觉,很快就好了。”
“谢谢,谢谢方医师。”再次感谢,妇人如释重负的抱着小男孩出去了。
这是最后一个病人,开完处方,方浩凯阖上计算机,洗了手,眨了眨有些酸涩的眼,脱下白袍,正要坐回椅子上休息,转身却看见一脸温柔笑意的季晴男正安静的站在门边瞅着他。
“晴男?来了怎么不出声音?”方浩凯走上前轻轻地拉住她的手“我下班了,一起吃饭?”
季晴男柔顺的点点头“好。”
“想吃什么?”
“都可以。”和他一起时,她通常都依着他,只要他开心,她就开心了,没有非得坚持的事。
“那就去幸福酒吧?”
季晴男的眼睛一亮,点点头“好,可是没事先订位,不知道还有没有位子?”
“应该有吧,都这么晚了。”
可现在是晚上十点耶,正是幸福酒吧才要开始热闹的时候。
她下班时都会沿着幸福酒吧门前的那条路慢慢走回家,为了安全,也为了感受一下它带给她的温暖感觉;有时甚至走着走着便会弯进去喝上一杯红酒,吃几块手工烘烤的饼干,老板说,那是会带给人幸福的饼干。
“那就走吧,那里的饼干很好吃。”
“晚餐只吃饼干?”
晚餐?她吃过了啊!那个为了替在她家里疗伤的那个人买晚餐,她买了便当便一路小跑步跑回家,将热腾腾的便当送到他面前,那个男人一闻到香味便食指大动,狼吞虎咽的模样好似很久没吃饭。
真怪哩,他明明不胖,却要吃那么多,不像方浩凯,两个一样瘦,方浩凯却吃得极少,一份六盎司的牛排还不一定吃得完。
那个男人呵,今天听到她用锁开门的声音时,差点没冲到门口像只猫咪在她跟前打转,不过也差不多了,他那晶亮亮又无辜的眼所流露出的神情就跟小猫饿着肚子等主人回来时一模一样。
现在他是不是也饿了?也许,等会儿去幸福酒吧可以替他带点饼干回去。
“晴男?”
“嗄?”
“想什么突然出了神?”
季晴男红了脸:心虚的摇摇头“没有,对不起,你刚刚说了什么吗?”
方浩凯低头看着柔顺的季晴男,温热的掌将她的小手握得比平日紧,季晴男也感觉到了,愣愣的抬起头来看着他。
此刻,月光温柔的照拂在方洁凯斯文白皙的脸上,突然,她看见他的嘴巴动了动--
“如果真没位子,可以把东西带到你家吃吗?”他柔声问着,眼神却带着异于往常的热切。
交往了半年,他还没去过她住的地方,她也没去过他住的地方,因为礼貌,因为怕逾越份际,因为怕吓坏了她,他一直表现的很君子,甚至连吻都没吻过她。
但,是时候了吧?他们两个都是成年人,即使季晴男比一般女人来得矜持保守许多,但他相信她已经很喜欢他了,如果这个时候发生男女关系,应该只会让彼此的感情更进一步才是。
“到我家?”音调微扬,季晴男吓得松了手,见到方浩凯那瞬间受伤的眼神,她好想咬掉自己太激动的舌头。“那个,方医师”
“你叫我什么?”月光下,他的脸更苍白了,是被气白的。
“不,对不起,浩凯,我只是被吓一跳。”
“没关系,晴男,如果你觉得不方便,我也不会勉强。”
“不是的!”季晴男怕他就这样生气掉头走开,第一次主动伸手抓住他的手,解释道:“那个因为这几天有一只狗突然跑到我家门口,我看你闪?闶昭***墒你械阋埃?不抖你饕y模你韵衷谖壹液寐遥?遗孪呕的悖?奶旌寐穑空乙惶欤?任野鸭依镎?砗昧酥?螅?偾肽愕郊依锢闯曰鸸你梢月穑俊?br />
血色稍稍重回方浩凯脸上,他的掌心也逐渐温热,回复到正常状态“那只狗长得什么模样?”
呃长得什么模样啊?
“他呃,是只黑白相间的狗,眼睛很亮,毛很长,很像狼狗,看起来优雅又骄傲,乍看之下挺吓人的,因为他像狼狗一样霸气又野性,可是当他放松的时候看起来又很温驯、讨人喜欢,尤其笑起来的样子相当可爱”本来只是信口胡诌,可越说却越像是真的了,她把她对那个男人的印象及感觉表达出来,一直到方浩凯那带点疑惑的眼神撞进了自己的眼,才惊觉她刚刚脱口说了些什么。
她心虚的别开眼,望望天空,看看街灯,就是不敢看他。
方浩凯一笑“你谈到那只流浪狗的神情像是在形容一个情人,如果那只狗是个男人,我真要吃醋了。”
“嗄?是吗?”她尴尬又羞涩的低眸,心乱七八糟的跳着,就怕谎言一下子被揭穿了。
“星期一我休假,就那天吧,去你家吃火锅。”
听见他的话,季晴男终是松了一口气,柔柔的一笑“那就星期一,我可以跟同事调班排休。”
届时,家里那只流浪狗也该走了吧?
* * * * * * * *
推开幸福酒吧的木门,挂在门上的铃铛叮叮当当的响,映入眼帘的是胡桃木色家具,深红色方砖地板,红色砖墙壁面有着白色格子窗,错落有致的藤蔓攀沿在四周的墙上,每张木桌上都立着古典浪漫的长条蜡烛与烛台。
夜晚,烛光在微风中摇曳,轻柔的爵士乐回荡在每个人耳畔,似情人的低语声,让人觉得温暖。
大家都吃得很惬意,很享受,很自在,可是店里的老板和唯一的一个女伙计却忙得像条狗一样,一会儿从厨房端着盘子冲出来,一会从吧台里端着客人要的酒冲过去,好几次两个人差点撞成一团,也好几次手上的盘子惊险的差点飞了出去。
她真的好命苦喔,真的!
她开这家店是要让自己觉得每天都很幸福的啊,怎么现在大家都幸福了,可是只有她这么不幸呢?才一个伙计请假她就累得像条狗一样,要是连盼儿都累倒了,耶地是不是干脆把店收一收比较快?
想着,夏绿艳忙不迭把站在吧台边喘气的顾盼儿给拉进了吧台。
“老板,我不懂酒的”顾盼儿面有难色的看着橱柜上的一堆酒瓶,两手一直摇“你叫我调酒的话会把你的店搞垮的,真的!我劝... -->>
“纽新医院”是位在华人区与苏活区交界处的一家中型医院,病患有三分之二都是华人,长廊里来来去去的人,有说中文的,有说英文的,有说广东话的,也有说台语的,还有北京话、德语、法语,活像是个联合国。身处纽约,这种情形大家见怪不怪,只要可以沟通,说什么都成,何况这里是医院,重要的是把病治好,其它的都是其次。
“方医师,我儿子从昨晚就一直发烧到现在,烧一直不退,请你替我看看他好吗?”一名妇人神情不安又紧张的抱着一名小儿,神情专注的看着医生。
“发烧到几度呢?”方浩凯边说边将听诊器放到那名哭泣吵闹的孩童胸前,又移到他身后倾听了一会儿。
“三十九。”
“有用塞剂吗?还是吃退烧药?”他一边问,一边替小男孩检查两边的耳朵有没有发炎。
“有,塞了一颗,一直冒汗,身子一下子变凉凉的,可是早上又烧起来了,没有咳嗽,也没有感冒症状,就不知道是怎么了?”妇人说着,担心的叹了一口气,紧紧的抱着孩子。
孩子生病,最担心的总是母亲,有时候,母亲会比生病的小孩还要神经质几分,所以,方浩凯最先安慰的也总是小孩的母亲。
“感冒不一定要先咳嗽流鼻水,也可能无发烧,小孩子抵抗力不好,这是常有的事,你不必担心。”说着,他笑咪咪的拍拍小孩的脸“来,嘴巴张开给叔叔看哦,叔叔替你抓虫虫哦,抓完你嘴巴的虫虫,你就不会不舒服了,嗯?来,啊--哇,好大的嘴哦,是谁的嘴呢?是大象的还是恐龙的?”
小孩被逗乐了,嘴巴张得更开,方浩凯动作迅速的在小男孩红肿的喉间喷了药,再次笑咪咪的摸摸小孩的头“你好棒啊,来,叔叔给你一颗糖和一张贴纸,回去后要乖乖吃药,这样下次叔叔还会给你糖和贴纸,知道吗?”
“知道了。”小男孩开心的笑了,抱着他的母亲也笑了。
好像阴雨天突然转晴,沉闷了一个晚上的心情也终是拨云见月,清朗了起来。
“谢谢医生。”
“下客气,妈妈放心,他回去按时吃药,多喝水多睡觉,很快就好了。”
“谢谢,谢谢方医师。”再次感谢,妇人如释重负的抱着小男孩出去了。
这是最后一个病人,开完处方,方浩凯阖上计算机,洗了手,眨了眨有些酸涩的眼,脱下白袍,正要坐回椅子上休息,转身却看见一脸温柔笑意的季晴男正安静的站在门边瞅着他。
“晴男?来了怎么不出声音?”方浩凯走上前轻轻地拉住她的手“我下班了,一起吃饭?”
季晴男柔顺的点点头“好。”
“想吃什么?”
“都可以。”和他一起时,她通常都依着他,只要他开心,她就开心了,没有非得坚持的事。
“那就去幸福酒吧?”
季晴男的眼睛一亮,点点头“好,可是没事先订位,不知道还有没有位子?”
“应该有吧,都这么晚了。”
可现在是晚上十点耶,正是幸福酒吧才要开始热闹的时候。
她下班时都会沿着幸福酒吧门前的那条路慢慢走回家,为了安全,也为了感受一下它带给她的温暖感觉;有时甚至走着走着便会弯进去喝上一杯红酒,吃几块手工烘烤的饼干,老板说,那是会带给人幸福的饼干。
“那就走吧,那里的饼干很好吃。”
“晚餐只吃饼干?”
晚餐?她吃过了啊!那个为了替在她家里疗伤的那个人买晚餐,她买了便当便一路小跑步跑回家,将热腾腾的便当送到他面前,那个男人一闻到香味便食指大动,狼吞虎咽的模样好似很久没吃饭。
真怪哩,他明明不胖,却要吃那么多,不像方浩凯,两个一样瘦,方浩凯却吃得极少,一份六盎司的牛排还不一定吃得完。
那个男人呵,今天听到她用锁开门的声音时,差点没冲到门口像只猫咪在她跟前打转,不过也差不多了,他那晶亮亮又无辜的眼所流露出的神情就跟小猫饿着肚子等主人回来时一模一样。
现在他是不是也饿了?也许,等会儿去幸福酒吧可以替他带点饼干回去。
“晴男?”
“嗄?”
“想什么突然出了神?”
季晴男红了脸:心虚的摇摇头“没有,对不起,你刚刚说了什么吗?”
方浩凯低头看着柔顺的季晴男,温热的掌将她的小手握得比平日紧,季晴男也感觉到了,愣愣的抬起头来看着他。
此刻,月光温柔的照拂在方洁凯斯文白皙的脸上,突然,她看见他的嘴巴动了动--
“如果真没位子,可以把东西带到你家吃吗?”他柔声问着,眼神却带着异于往常的热切。
交往了半年,他还没去过她住的地方,她也没去过他住的地方,因为礼貌,因为怕逾越份际,因为怕吓坏了她,他一直表现的很君子,甚至连吻都没吻过她。
但,是时候了吧?他们两个都是成年人,即使季晴男比一般女人来得矜持保守许多,但他相信她已经很喜欢他了,如果这个时候发生男女关系,应该只会让彼此的感情更进一步才是。
“到我家?”音调微扬,季晴男吓得松了手,见到方浩凯那瞬间受伤的眼神,她好想咬掉自己太激动的舌头。“那个,方医师”
“你叫我什么?”月光下,他的脸更苍白了,是被气白的。
“不,对不起,浩凯,我只是被吓一跳。”
“没关系,晴男,如果你觉得不方便,我也不会勉强。”
“不是的!”季晴男怕他就这样生气掉头走开,第一次主动伸手抓住他的手,解释道:“那个因为这几天有一只狗突然跑到我家门口,我看你闪?闶昭***墒你械阋埃?不抖你饕y模你韵衷谖壹液寐遥?遗孪呕的悖?奶旌寐穑空乙惶欤?任野鸭依镎?砗昧酥?螅?偾肽愕郊依锢闯曰鸸你梢月穑俊?br />
血色稍稍重回方浩凯脸上,他的掌心也逐渐温热,回复到正常状态“那只狗长得什么模样?”
呃长得什么模样啊?
“他呃,是只黑白相间的狗,眼睛很亮,毛很长,很像狼狗,看起来优雅又骄傲,乍看之下挺吓人的,因为他像狼狗一样霸气又野性,可是当他放松的时候看起来又很温驯、讨人喜欢,尤其笑起来的样子相当可爱”本来只是信口胡诌,可越说却越像是真的了,她把她对那个男人的印象及感觉表达出来,一直到方浩凯那带点疑惑的眼神撞进了自己的眼,才惊觉她刚刚脱口说了些什么。
她心虚的别开眼,望望天空,看看街灯,就是不敢看他。
方浩凯一笑“你谈到那只流浪狗的神情像是在形容一个情人,如果那只狗是个男人,我真要吃醋了。”
“嗄?是吗?”她尴尬又羞涩的低眸,心乱七八糟的跳着,就怕谎言一下子被揭穿了。
“星期一我休假,就那天吧,去你家吃火锅。”
听见他的话,季晴男终是松了一口气,柔柔的一笑“那就星期一,我可以跟同事调班排休。”
届时,家里那只流浪狗也该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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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幸福酒吧的木门,挂在门上的铃铛叮叮当当的响,映入眼帘的是胡桃木色家具,深红色方砖地板,红色砖墙壁面有着白色格子窗,错落有致的藤蔓攀沿在四周的墙上,每张木桌上都立着古典浪漫的长条蜡烛与烛台。
夜晚,烛光在微风中摇曳,轻柔的爵士乐回荡在每个人耳畔,似情人的低语声,让人觉得温暖。
大家都吃得很惬意,很享受,很自在,可是店里的老板和唯一的一个女伙计却忙得像条狗一样,一会儿从厨房端着盘子冲出来,一会从吧台里端着客人要的酒冲过去,好几次两个人差点撞成一团,也好几次手上的盘子惊险的差点飞了出去。
她真的好命苦喔,真的!
她开这家店是要让自己觉得每天都很幸福的啊,怎么现在大家都幸福了,可是只有她这么不幸呢?才一个伙计请假她就累得像条狗一样,要是连盼儿都累倒了,耶地是不是干脆把店收一收比较快?
想着,夏绿艳忙不迭把站在吧台边喘气的顾盼儿给拉进了吧台。
“老板,我不懂酒的”顾盼儿面有难色的看着橱柜上的一堆酒瓶,两手一直摇“你叫我调酒的话会把你的店搞垮的,真的!我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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