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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这钱不该收,但我如果不收,就会变成异类,我不想变成异类。我需要继续当警察,当队长。我需要在刑警队混下去,而且要混的好。我需要同事和领导都喜欢我,需要权力和职务之便。这样,我找人才会比普通人更容易。
找那个人已经成了我生命里唯一的目标,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
我可能已经算不上一个好人,但我不会后悔。这世界绝大部分人大概都和我一样吧,算不上好人或者坏人,只是更好或者更坏的程度有所不同而已。
只能在不影响我工作和前途的前提下,尽量做一个好一些的警察,一个好一些的人。我的目光摇晃起来,随即我发现不是错觉。前方深处的黑暗正在摇曳,三两个脚步匆忙的人影正跌跌撞撞地向我跑来。
远远扫一眼,我便知道了她们的身份。三个女人都浓妆艳抹,轻而薄的衣衫露出大片肌肤,苍白的脸上带着恐惧和惊惶。她们没有看到靠着一栋握手楼的墙根抽烟的我,顺着仅有我身后这一个出口的,伸开双臂就可以摸到两侧出租屋的墙壁的窄巷,踩着鞋跟如同锥子的高跟鞋,歪歪扭扭地拼命跑着。
毫无疑问,她们是被我的那些同事追赶的对象,我是警察,现在在扫黄,理所当然该拦住她们,昏暗中我注视着三张越来越近的脸,最年轻的大概还不到二十,脸上的风尘间还弥漫着稚气,而年纪最大的那个,即使化了再浓的妆,也能看出足够当她的母亲。
最年长的那位女子带头跑着,一边跑,一边还关心着两位姐妹:“小芬,别脱鞋,千万别脱,踩到玻璃就完蛋了。”
“琪琪,别怕,不用回头看,出了这巷子就没事——”她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她终于看到了巷口边的我。
咯噔咯噔的脚步声停下了,黑暗的窄巷陷入了安静,只能看到三双疲惫而恐惧的眼睛里溢满的绝望。
我注视着她们,什么都没有说,我突然想起好像在哪里见过她们,没有错,我确实见过她们,至少见过带头的那个中年女人。当她向我跪下的时候,我更确认了这种感觉。所以,在她哭泣着哀求我只抓她一个人的时候,我转过身去,背对着她们,朝着巷口外有些遥远而模糊的灯火吐出了一口淡淡的烟雾。
我听见额头撞击地面的声音,和不成语调的感谢,没错,我又徇私枉法了。
不过我刚刚还承认了自己不是个什么好人,作为一个警察,这么放她们逃走当然是渎职,但我觉得偶尔做做收点钱或放嫌疑犯逃走之类不光彩的事却也挺快活。
我确实很快活,她们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她们的背影。我这才意识到为什么感觉像是认识她们,一个这样的背影正从我的记忆里摇曳而出,和眼前的背影重叠在了一起。
“心儿,快过来!”那仍然是一个秋日的黄昏,金黄的夕阳照耀着金黄的原野。我钻出公路边水渠的涵洞,兴高采烈地抓着一条小蛇,向着公路上为我们看守着书包的妹妹挥动手臂。
心儿清脆地哎了一声,小心翼翼地顺着土坡滑到水渠边,然后一边拉开一段衣襟,一边看着我求情:“哥哥,这个蛇的牙齿要是没了,会死的吧?别拔好不好?”
我吓唬她:“那就让它咬你两口。”
心儿只好垂着头,不说话了,我专心致志地捏开小蛇的嘴巴,把心儿衣襟的边缘塞进捏开的蛇嘴里,然后又把蛇嘴捏紧。这样,小蛇倒钩的毒牙就被衣服挂住,然后我用力一拉,毒牙就钩在衣服上被硬生生地扯掉了。
我检查了一下,非常满意,把没有危险的小蛇缠在脖子上,打了个结。但心儿的脸上却有些难过,看着远方没有说话。我正想嘲笑她两句,一位同伴却叫了起来:“快看,快看,根伯又去镇上卖鸭子回来了。”
根伯是村里的一个孤老。那时候他大概五十岁吧?或者五十五岁?他一辈子没有娶媳妇,独自住在半间还是打土豪分田地的年代分下来的,在这世纪之交已经千疮百孔的破瓦房里,养着一群鸭和一条很凶的老狗。
他沉默寡言,总是黑着脸,佝偻着身子悄无声息地摸索着什么。一旦我们惹了他,他就会放狗来追。不论是人还是狗,都是我们这些顽童的死敌。
“管他干什么。”一位小伙伴马上生气地转过头去:“我们去勋哥家里看还珠格格吧。”
“我看过两遍了,不想看。我们想办法把他的狗弄死吧。”另一位小伙伴则恨恨地说道:“我家有老鼠药。”
“喂喂,不行啊。那个狗子精得很,不是那老不死的给的食都不吃。”
“我们玩我们的,不理那个老不死就是。”
那个最先看到他的,眼尖的孩子则有些焦急地喊道:“不是,不是。我和你们说,你们知道老不死的每次卖了鸭子回来,都会干什么不?”我们一起好奇地问道:“干什么?”
那孩子神秘兮兮地放低声音:“明秀婶,你们都知道吧?”
“我妈说她是个破鞋。”一位孩子马上回答道。
另一个孩子表示附和:“我奶奶也说了,明秀婶是个婊子。”
最初的孩子用力点头,被阳光照得金灿灿的脸上满是得意又调皮的笑容:“我家住的离明秀婶家近。结果我就好几次,看到老不死的卖了鸭子以后,就跑到明秀婶家里去,好半天不出来。你们说,他们是在干啥?”
一个孩子简单粗暴,直截了当地说出了两个字:“戳屄?”
另一个孩子怀疑的看着他:“你知道什么是戳屄?”那孩子不屑地撇着嘴:“你没看到过狗子戳屄?”
“狗子戳屄了就会生狗崽。明秀婶咋没看到生娃娃?”
“不晓得。”
“我们跟去看看?”
“好哇!要是老不死的真的是去和明秀婶戳屄,以后再敢凶我们,我们就到处说。”
“好!说他搞破鞋!”
正当我们兴高采烈的时候,身边响起一个柔软羞涩的声音:“你、你们别说了、不要脸”
心儿在我们身边捂住耳朵,已经消去了七分稚气,却比初见时更加精致而秀丽的,瓜子般的白嫩脸蛋儿铺满了像是刚刚从天空中采撷下来的红霞,黑白分明却又日渐水灵的,杏仁般的眸子中溢满了羞涩和惊惶。
已经染上一抹黛色的眉稍微蹙,不知所措地看着别处,红润的小嘴微微颤抖,小声说着:“不要脸”
从心儿跟着我一起上学到现在,已经三年了,这三年里她一直是我的小尾巴。
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漫山遍野地玩耍。在我和我的狐朋狗友们之间她是唯一的小姑娘,但大家都并没有嫌弃她,不带她玩。原因很简单:我们爬树的时候,有人帮我们看书包。我们下水的时候,有人帮我们看鞋子。她聪明乖巧,大家都很喜欢她。
“哎哟,小不点害臊了。你害臊就先回去呗。”一个孩子笑嘻嘻地说着。
“我、我送她回去吧”另一个孩子有些结巴,他倒是一直挺照顾心儿。
“人家自己哥就在这,要你送。”
“志强是想要小不点做媳妇吧?”
“斌子,你就别去了,送你妹回去呗。哈哈哈。”孩子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语气多少有些嘲弄。我脸上挂不住,生气地叫道:“废话,我也要去看。”
心儿越发张惶无措,这个年纪的孩子已经朦胧地懂得羞耻了,而女孩更是如此。但我既是因为已经开始对两性的秘密感到好奇,又是觉得丢了面子,没好气地说道:“你要回去就回去。你回去了,以后就再也不带你玩了。”
那个时候的心儿,最害怕的应该就是我不和她一起玩吧?我和其他孩子们一起,远远地跟着老根走向村子。走了几步之后,呆立在原地的心儿终于迈开脚步追了上来,白皙娇嫩的脸蛋红通通的,咬着淡红的嘴唇,也不敢看我们,只是很小声地对我说:“哥哥、我去我也去。”
我在心底暗暗松了口气,虽然很高兴,却装作不屑一顾的样子:“去就好好跟着,小心点,别给那老不死的发现了。”
“嗯。嗯。”心儿用细微得难以辨认的声音答应着,像这几年来一直那样紧紧跟在了我的身后。我们就走走停停,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后,披着暮霭来到了村子一角的一座小院附近。
老根在爬满丝瓜藤的篱笆外停住脚步,左右看了看,虽然看到了正在装作打闹的我们,但我们只是一群顽童,所以他并没有在意,而是推开竹编的院门,走了进去。
我们呼哨一声,一下子都涌到了院子外,好奇而迫不及待地从篱笆的缝隙间看进去。这是村里一位寡妇的家,那时候大概三十多岁,没有孩子,一个人独自生活。
记忆中她在村里的妇人当中算得上高挑,漂亮,也很会打扮,和其他农妇比起来总是很洋气。
我们这些孩子总是本能的喜欢好看的人,何况她对我们这些顽童也很好,我每次去她家玩的时候,她都会给我些她自己做的点心。
我们孩子喜欢她,但家长却不喜欢。每次我去她家玩了之后,奶奶总会骂些很难听的话:“斌子,你又去那个破鞋家里玩什么。”
“斌子,那是个不要脸的女人,以后别去玩。”
“斌子,我们干干净净,不要和脏女人待一起。”甚至还有一次直接找到她家门口,在院子外面大骂了半个小时。
等我下一次再去玩的时候,她就给了我一块糕,抹着眼泪叫我别去了,后来我才明白,她是一名暗娼。
毫无疑问,这钱不该收,但我如果不收,就会变成异类,我不想变成异类。我需要继续当警察,当队长。我需要在刑警队混下去,而且要混的好。我需要同事和领导都喜欢我,需要权力和职务之便。这样,我找人才会比普通人更容易。
找那个人已经成了我生命里唯一的目标,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
我可能已经算不上一个好人,但我不会后悔。这世界绝大部分人大概都和我一样吧,算不上好人或者坏人,只是更好或者更坏的程度有所不同而已。
只能在不影响我工作和前途的前提下,尽量做一个好一些的警察,一个好一些的人。我的目光摇晃起来,随即我发现不是错觉。前方深处的黑暗正在摇曳,三两个脚步匆忙的人影正跌跌撞撞地向我跑来。
远远扫一眼,我便知道了她们的身份。三个女人都浓妆艳抹,轻而薄的衣衫露出大片肌肤,苍白的脸上带着恐惧和惊惶。她们没有看到靠着一栋握手楼的墙根抽烟的我,顺着仅有我身后这一个出口的,伸开双臂就可以摸到两侧出租屋的墙壁的窄巷,踩着鞋跟如同锥子的高跟鞋,歪歪扭扭地拼命跑着。
毫无疑问,她们是被我的那些同事追赶的对象,我是警察,现在在扫黄,理所当然该拦住她们,昏暗中我注视着三张越来越近的脸,最年轻的大概还不到二十,脸上的风尘间还弥漫着稚气,而年纪最大的那个,即使化了再浓的妆,也能看出足够当她的母亲。
最年长的那位女子带头跑着,一边跑,一边还关心着两位姐妹:“小芬,别脱鞋,千万别脱,踩到玻璃就完蛋了。”
“琪琪,别怕,不用回头看,出了这巷子就没事——”她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她终于看到了巷口边的我。
咯噔咯噔的脚步声停下了,黑暗的窄巷陷入了安静,只能看到三双疲惫而恐惧的眼睛里溢满的绝望。
我注视着她们,什么都没有说,我突然想起好像在哪里见过她们,没有错,我确实见过她们,至少见过带头的那个中年女人。当她向我跪下的时候,我更确认了这种感觉。所以,在她哭泣着哀求我只抓她一个人的时候,我转过身去,背对着她们,朝着巷口外有些遥远而模糊的灯火吐出了一口淡淡的烟雾。
我听见额头撞击地面的声音,和不成语调的感谢,没错,我又徇私枉法了。
不过我刚刚还承认了自己不是个什么好人,作为一个警察,这么放她们逃走当然是渎职,但我觉得偶尔做做收点钱或放嫌疑犯逃走之类不光彩的事却也挺快活。
我确实很快活,她们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她们的背影。我这才意识到为什么感觉像是认识她们,一个这样的背影正从我的记忆里摇曳而出,和眼前的背影重叠在了一起。
“心儿,快过来!”那仍然是一个秋日的黄昏,金黄的夕阳照耀着金黄的原野。我钻出公路边水渠的涵洞,兴高采烈地抓着一条小蛇,向着公路上为我们看守着书包的妹妹挥动手臂。
心儿清脆地哎了一声,小心翼翼地顺着土坡滑到水渠边,然后一边拉开一段衣襟,一边看着我求情:“哥哥,这个蛇的牙齿要是没了,会死的吧?别拔好不好?”
我吓唬她:“那就让它咬你两口。”
心儿只好垂着头,不说话了,我专心致志地捏开小蛇的嘴巴,把心儿衣襟的边缘塞进捏开的蛇嘴里,然后又把蛇嘴捏紧。这样,小蛇倒钩的毒牙就被衣服挂住,然后我用力一拉,毒牙就钩在衣服上被硬生生地扯掉了。
我检查了一下,非常满意,把没有危险的小蛇缠在脖子上,打了个结。但心儿的脸上却有些难过,看着远方没有说话。我正想嘲笑她两句,一位同伴却叫了起来:“快看,快看,根伯又去镇上卖鸭子回来了。”
根伯是村里的一个孤老。那时候他大概五十岁吧?或者五十五岁?他一辈子没有娶媳妇,独自住在半间还是打土豪分田地的年代分下来的,在这世纪之交已经千疮百孔的破瓦房里,养着一群鸭和一条很凶的老狗。
他沉默寡言,总是黑着脸,佝偻着身子悄无声息地摸索着什么。一旦我们惹了他,他就会放狗来追。不论是人还是狗,都是我们这些顽童的死敌。
“管他干什么。”一位小伙伴马上生气地转过头去:“我们去勋哥家里看还珠格格吧。”
“我看过两遍了,不想看。我们想办法把他的狗弄死吧。”另一位小伙伴则恨恨地说道:“我家有老鼠药。”
“喂喂,不行啊。那个狗子精得很,不是那老不死的给的食都不吃。”
“我们玩我们的,不理那个老不死就是。”
那个最先看到他的,眼尖的孩子则有些焦急地喊道:“不是,不是。我和你们说,你们知道老不死的每次卖了鸭子回来,都会干什么不?”我们一起好奇地问道:“干什么?”
那孩子神秘兮兮地放低声音:“明秀婶,你们都知道吧?”
“我妈说她是个破鞋。”一位孩子马上回答道。
另一个孩子表示附和:“我奶奶也说了,明秀婶是个婊子。”
最初的孩子用力点头,被阳光照得金灿灿的脸上满是得意又调皮的笑容:“我家住的离明秀婶家近。结果我就好几次,看到老不死的卖了鸭子以后,就跑到明秀婶家里去,好半天不出来。你们说,他们是在干啥?”
一个孩子简单粗暴,直截了当地说出了两个字:“戳屄?”
另一个孩子怀疑的看着他:“你知道什么是戳屄?”那孩子不屑地撇着嘴:“你没看到过狗子戳屄?”
“狗子戳屄了就会生狗崽。明秀婶咋没看到生娃娃?”
“不晓得。”
“我们跟去看看?”
“好哇!要是老不死的真的是去和明秀婶戳屄,以后再敢凶我们,我们就到处说。”
“好!说他搞破鞋!”
正当我们兴高采烈的时候,身边响起一个柔软羞涩的声音:“你、你们别说了、不要脸”
心儿在我们身边捂住耳朵,已经消去了七分稚气,却比初见时更加精致而秀丽的,瓜子般的白嫩脸蛋儿铺满了像是刚刚从天空中采撷下来的红霞,黑白分明却又日渐水灵的,杏仁般的眸子中溢满了羞涩和惊惶。
已经染上一抹黛色的眉稍微蹙,不知所措地看着别处,红润的小嘴微微颤抖,小声说着:“不要脸”
从心儿跟着我一起上学到现在,已经三年了,这三年里她一直是我的小尾巴。
我们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漫山遍野地玩耍。在我和我的狐朋狗友们之间她是唯一的小姑娘,但大家都并没有嫌弃她,不带她玩。原因很简单:我们爬树的时候,有人帮我们看书包。我们下水的时候,有人帮我们看鞋子。她聪明乖巧,大家都很喜欢她。
“哎哟,小不点害臊了。你害臊就先回去呗。”一个孩子笑嘻嘻地说着。
“我、我送她回去吧”另一个孩子有些结巴,他倒是一直挺照顾心儿。
“人家自己哥就在这,要你送。”
“志强是想要小不点做媳妇吧?”
“斌子,你就别去了,送你妹回去呗。哈哈哈。”孩子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语气多少有些嘲弄。我脸上挂不住,生气地叫道:“废话,我也要去看。”
心儿越发张惶无措,这个年纪的孩子已经朦胧地懂得羞耻了,而女孩更是如此。但我既是因为已经开始对两性的秘密感到好奇,又是觉得丢了面子,没好气地说道:“你要回去就回去。你回去了,以后就再也不带你玩了。”
那个时候的心儿,最害怕的应该就是我不和她一起玩吧?我和其他孩子们一起,远远地跟着老根走向村子。走了几步之后,呆立在原地的心儿终于迈开脚步追了上来,白皙娇嫩的脸蛋红通通的,咬着淡红的嘴唇,也不敢看我们,只是很小声地对我说:“哥哥、我去我也去。”
我在心底暗暗松了口气,虽然很高兴,却装作不屑一顾的样子:“去就好好跟着,小心点,别给那老不死的发现了。”
“嗯。嗯。”心儿用细微得难以辨认的声音答应着,像这几年来一直那样紧紧跟在了我的身后。我们就走走停停,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后,披着暮霭来到了村子一角的一座小院附近。
老根在爬满丝瓜藤的篱笆外停住脚步,左右看了看,虽然看到了正在装作打闹的我们,但我们只是一群顽童,所以他并没有在意,而是推开竹编的院门,走了进去。
我们呼哨一声,一下子都涌到了院子外,好奇而迫不及待地从篱笆的缝隙间看进去。这是村里一位寡妇的家,那时候大概三十多岁,没有孩子,一个人独自生活。
记忆中她在村里的妇人当中算得上高挑,漂亮,也很会打扮,和其他农妇比起来总是很洋气。
我们这些孩子总是本能的喜欢好看的人,何况她对我们这些顽童也很好,我每次去她家玩的时候,她都会给我些她自己做的点心。
我们孩子喜欢她,但家长却不喜欢。每次我去她家玩了之后,奶奶总会骂些很难听的话:“斌子,你又去那个破鞋家里玩什么。”
“斌子,那是个不要脸的女人,以后别去玩。”
“斌子,我们干干净净,不要和脏女人待一起。”甚至还有一次直接找到她家门口,在院子外面大骂了半个小时。
等我下一次再去玩的时候,她就给了我一块糕,抹着眼泪叫我别去了,后来我才明白,她是一名暗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