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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色的森林里终于发现
你竟然是我投奔时惟一的去处——
[台]席慕容良夜
那天之后采荟恢复了正常的大学生生活:每天按时上课、吃饭、打工,只是不再作画。她本来也想过至少把画展的未成品结束掉,只是一拿起画笔便无从下手,只得作罢。
那也是一个极有规律的普通的下午。尚不及送走慵懒舒适的春日,夏已探出炎热的脚步初现雏形。孟采荟百无聊赖地站在生意清淡的蛋糕店里,用店长精心印制的传单煽着风。
乍见到老师的时候她心头百味掺杂,但还是收拾了心情向店长说明一下,陪同老师到角落里的桌子旁坐下。
仔细打量对面的老师,采荟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这个男人和这里的气氛一点也不搭调。
褶皱明显的长袖t恤,下摆处还残留着土黄色的污渍,不知是颜料还是显影液留下的痕迹。洗得泛白的牛仔裤缩在腿上,有一只裤管反转了过来,被黑色旅游鞋卡在那里不伦不类。
这身打扮和蛋糕店粉色的墙纸、精致的摆设,以及弥漫着奶香味的空气全然格格不入。
他以前也从没来过,采荟并不清楚他今天的来意,因此精神也分外集中,乃至紧张。
有些局促地端起奶茶喝了一口,邹岱说明了来意,眉宇间还带着些微的困惑“我拿到了各美术系赴天柱山写生的学生名单。只是,没看到你的名字。”
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下来,孟采荟把自己的目光从他那只狼狈的裤角上抽离,坦然自若地对着眼前的男人微笑。
他会来找自己,也只会为这种事而已。
在骤然放松的感觉中,她不知怎么想到了那个惟一与自己有过亲密行为的恶劣男人——宋宇。
他并不是任何时刻都领带衬衫一丝不苟,但偏偏身着t恤仔裤也硬是能穿出清爽干净、欣秀无尘的气质。与其内心本质完全相反的气质。
可惜的是,自从那晚不欢而散之后,孟采荟已再没有去过他的住处。甚至连钥匙也负气扔掉了。只是,光是想到他会怎样气急败坏地寻找他演出服装的背包的模样就叫她心情愉悦。她甚至惋惜自己当时怎会没有看到后续发展就离开。
店里的广播正用小女孩稚嫩的童音讲述流传千年的童话:“皇后想要一个孩子,有新雪一样洁白的肌肤,木炭一样乌黑的头发,鲜血一样嫣红的嘴唇”
采荟听着,从心底笑出声来。
可不是吗,我遇到过一个,白雪、王子略有区别的是,那不是个孩子,是个二十五岁的成年男人。而且,他从不是我的,也不是我想要的。
只是,在这个人口百万的大都市中,偶然相遇,有了短暂的交集,之后雁过无影。仅此而已。
对面的邹岱努力研究得意弟子淡漠无波的表情,可惜徒劳无功,只好径自接续话题:“这次写生地点确实有些遥远,费用方面”他顿了顿,捕捉女学生的面部神情变化。
孟采荟却只是望着他温和微笑,一言不发。
心在一瞬间有着一切真相大白的觉悟,但他选择忽略,
“如果确实困难,我可以想办法申请补助。你一个人在这边,我好歹是你的启蒙老师,一定会想办法照顾你”“老师,我喜欢你。”
盂采荟紧紧捕捉对面男人的视线,清清楚楚地开口告白。
真说出口的话,并不如想象中那么艰难。她就那么静静地微笑,从容淡定地开口告白。
如果说从前一直沉默的理由,其实也不过两个字:害怕。无论如何说不出口的理由,也不过是害怕被拒绝而已。
她也只是胆怯的女孩而已。
从很久之前开始,一直都是。
但是,人类的害怕素来源于不确定的感觉。因此,只要是确定了结局,哪怕是不好的结局,连害怕也烟消云散了吗?
孟采荟仍是迷惑着,但终于可以开口。
邹岱端起奶茶“咕噜噜”喝了一大口。之后他放下杯子耙了耙乱糟糟的头发,相当烦恼的样子,最后他终于开了口。
“我知道。”他说。
“以前不说是因为你太小了,小得不能对你说些什么。”他摊开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而现在,你应该已经懂得感情的意义的时刻,也应该知道,我不必说出来了。”
他的声音清晰地传到孟采荟的耳中“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无法接受你。”
充溢着奶香味的空气甜腻得令人窒闷,盂采荟觉得仿佛口鼻同时被人捂住,胸口积郁难消。
“是夏熙瑜对不对?她有哪里好?”良久,盂采荟听到自己从嗓子眼里挤出的声音,干涩无力。好难听,好难看,知道自己的模样就像三流肥皂剧上的悲情女配角一样难看,她却没办法停止自己歇斯底里地迫问。
邹岱没有说话。
疼痛感急速侵袭了她的全身,也许是来得太急竟使她感到理所当然。
“嗯,撇开补助的事不谈,我上次请你做模特的事,还一直没有付报酬。”行若无事地转移了话题,他拿出叠得极整齐的信封,放在她面前-
荟颤着手指拿起,好容易压下那句冲到喉咙口的问话。
那夏熙瑜呢?你也给她——担任模特的报酬吗?!
没意义的言语没有必要说出口。也正因如此,一个呼之欲出的猜想在胸臆之间蠢蠢欲动,-荟费尽浑身力量不想令它成形。
那天,夏熙瑜的画,是你特意想让我看见的吗?
是想叫我死心吧?
这一切是夏熙瑜的主意,还是你的?
这些疑问在脑海中盘旋了几百圈也不肯落下,思维脱轨般地不受控制,总觉得无法将这种猜想和事实重合,好像重合后,自己惟一的东西就会不可避免地破碎
在这个远离家乡的大都市中,自己一直信仰的、依靠的、坚持的、追求的、执著的全都会不可避免的破碎。
可是,问出口了又如何呢?能证明些什么呢?
老师选择的是夏熙瑜,被留下的是自己。
这是整幕戏剧的结局,极为清楚毫不含糊,知道这些便已足够。
孟采荟捏紧了那个信封,指尖的血液几乎凝固,脸上居然也挤出了释怀的笑容。
信封里的酬劳颇为丰厚,支付这次旅游写生的费用绰绰有余,盂采荟决定犒劳自己。
想要那种双排扣的牛仔短上衣,复古的镶钻发卡。很久没吃烤鸭了,现在可以去买一整只真空包装的那种。另外吃了林蓉很多泡面,她决定把各种牌子的买上一打回表补偿她。
孟采荟在光照充足的大型超市里忙碌地走来走去,手中的推车堆满了琳琅满目的杂物。
最后她停在某晶牌牙膏的促销柜台前。牙膏质量如何她不得而知,只是每支牙膏促销附赠的杯子分红、白、绿、蓝四种颜色,色调极纯净,引入注目。她看中这套杯子,决定买四条牙膏,尽管18.5元一条的定价令她瞠目。
要知道她平常只买4元一条的牙膏。可是所谓犒劳就是要痛快地花钱,她说服了自己。于是高高兴兴抱了四种不同颜色的杯子去结账。
她想可以把红的送给林蓉,绿的送给老师,自己就用蓝色,而白色
在这种时刻,她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个和白色极为相配的恶劣男人。黑发,黑瞳,肌肤白皙,弧线优美的唇角讥诮的露出微笑令人目眩的美貌青年。
甩甩头,她说服自己忘记烦恼,最终决定还是全部留给自己用。当然如果林蓉喜欢也可以分她一个。
在美食和血拼中遗忘烦恼和忧郁,这是上帝赋予女人的特异功能。所以当孟采荟大包小包满载而归时,确信自己已经把所有的痛苦都拒之门外。
回到家中她发现林蓉还没回来,因为创作而迟归是常有的事,何况现在是画展前的重要时刻,并不意外。于是她把所有的灯都打开,坐在电视前吃烤鸭配泡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沙发上她几乎睡着了。意识恍惚时睁开眼睛又闭上,即使在灯火通明的室内,孤寂的味道仍在夜色中飞快地涨潮。时间似乎静止了,房间角落里黯淡的影子扭曲得宛如一个恶梦。
采荟伸手摸一下眉梢,据说这样就能抹去做梦的痕迹。之后她睁开双眼,茶几上杯盘狼藉,撕了一条后腿的鸭子绽开红红的烤皮,露出白生生的肉块,看上去,意外地狰狞
一种恶心欲吐的昏眩感在胸口翻腾。在眼角余光扫到那四只颜色各异的杯子的同时,孟采荟已决定穿鞋离开。
当时已经是凌晨。整个城市在漆黑的天穹下沉睡,寂静得像一片陌生的鬼域。
孟采荟踩着自己黯淡的影子前行,在空虚的煎熬中她无处可去,惟一想到的地方竟是那差劲男人的住所。
花了很长时间走到他的房间门口她才想到自己没有钥匙。那次负气离开后本已决定要跟他彻底结束关系,而选在这种时间来访本身也有违常识。心想如果他不来开门自己也无话可说。
按了三次门铃都无人回应后,采荟只得转身离开。刚走了两步却听到门另一边传来含糊的声音。
“哪位?”
“是我,孟采荟。”
门几乎是立刻就打开了,采荟不知道是否应该对宋宇良好的记忆力抚掌赞好。她本以为几个星期没见他大约早有了新任女友。
穿着长裤、打着赤膊的宋宇冷冷地站在门口。即使是衣冠不整、头发凌乱,他深黑的眼睛依旧明亮清澈得叫人无法逼视。
本来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会被他尖刻犀利的言辞好好听磨一番,却没料到两人视线对峙半晌后,宋宇松手放开门把折身返回卧室,什么话也没有说。
在门口愣了一会儿,盂采荟恍然大悟般追进去。昏暗的寝室里依稀可看见床上的一道暗影。... -->>
在黑色的森林里终于发现
你竟然是我投奔时惟一的去处——
[台]席慕容良夜
那天之后采荟恢复了正常的大学生生活:每天按时上课、吃饭、打工,只是不再作画。她本来也想过至少把画展的未成品结束掉,只是一拿起画笔便无从下手,只得作罢。
那也是一个极有规律的普通的下午。尚不及送走慵懒舒适的春日,夏已探出炎热的脚步初现雏形。孟采荟百无聊赖地站在生意清淡的蛋糕店里,用店长精心印制的传单煽着风。
乍见到老师的时候她心头百味掺杂,但还是收拾了心情向店长说明一下,陪同老师到角落里的桌子旁坐下。
仔细打量对面的老师,采荟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这个男人和这里的气氛一点也不搭调。
褶皱明显的长袖t恤,下摆处还残留着土黄色的污渍,不知是颜料还是显影液留下的痕迹。洗得泛白的牛仔裤缩在腿上,有一只裤管反转了过来,被黑色旅游鞋卡在那里不伦不类。
这身打扮和蛋糕店粉色的墙纸、精致的摆设,以及弥漫着奶香味的空气全然格格不入。
他以前也从没来过,采荟并不清楚他今天的来意,因此精神也分外集中,乃至紧张。
有些局促地端起奶茶喝了一口,邹岱说明了来意,眉宇间还带着些微的困惑“我拿到了各美术系赴天柱山写生的学生名单。只是,没看到你的名字。”
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下来,孟采荟把自己的目光从他那只狼狈的裤角上抽离,坦然自若地对着眼前的男人微笑。
他会来找自己,也只会为这种事而已。
在骤然放松的感觉中,她不知怎么想到了那个惟一与自己有过亲密行为的恶劣男人——宋宇。
他并不是任何时刻都领带衬衫一丝不苟,但偏偏身着t恤仔裤也硬是能穿出清爽干净、欣秀无尘的气质。与其内心本质完全相反的气质。
可惜的是,自从那晚不欢而散之后,孟采荟已再没有去过他的住处。甚至连钥匙也负气扔掉了。只是,光是想到他会怎样气急败坏地寻找他演出服装的背包的模样就叫她心情愉悦。她甚至惋惜自己当时怎会没有看到后续发展就离开。
店里的广播正用小女孩稚嫩的童音讲述流传千年的童话:“皇后想要一个孩子,有新雪一样洁白的肌肤,木炭一样乌黑的头发,鲜血一样嫣红的嘴唇”
采荟听着,从心底笑出声来。
可不是吗,我遇到过一个,白雪、王子略有区别的是,那不是个孩子,是个二十五岁的成年男人。而且,他从不是我的,也不是我想要的。
只是,在这个人口百万的大都市中,偶然相遇,有了短暂的交集,之后雁过无影。仅此而已。
对面的邹岱努力研究得意弟子淡漠无波的表情,可惜徒劳无功,只好径自接续话题:“这次写生地点确实有些遥远,费用方面”他顿了顿,捕捉女学生的面部神情变化。
孟采荟却只是望着他温和微笑,一言不发。
心在一瞬间有着一切真相大白的觉悟,但他选择忽略,
“如果确实困难,我可以想办法申请补助。你一个人在这边,我好歹是你的启蒙老师,一定会想办法照顾你”“老师,我喜欢你。”
盂采荟紧紧捕捉对面男人的视线,清清楚楚地开口告白。
真说出口的话,并不如想象中那么艰难。她就那么静静地微笑,从容淡定地开口告白。
如果说从前一直沉默的理由,其实也不过两个字:害怕。无论如何说不出口的理由,也不过是害怕被拒绝而已。
她也只是胆怯的女孩而已。
从很久之前开始,一直都是。
但是,人类的害怕素来源于不确定的感觉。因此,只要是确定了结局,哪怕是不好的结局,连害怕也烟消云散了吗?
孟采荟仍是迷惑着,但终于可以开口。
邹岱端起奶茶“咕噜噜”喝了一大口。之后他放下杯子耙了耙乱糟糟的头发,相当烦恼的样子,最后他终于开了口。
“我知道。”他说。
“以前不说是因为你太小了,小得不能对你说些什么。”他摊开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而现在,你应该已经懂得感情的意义的时刻,也应该知道,我不必说出来了。”
他的声音清晰地传到孟采荟的耳中“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无法接受你。”
充溢着奶香味的空气甜腻得令人窒闷,盂采荟觉得仿佛口鼻同时被人捂住,胸口积郁难消。
“是夏熙瑜对不对?她有哪里好?”良久,盂采荟听到自己从嗓子眼里挤出的声音,干涩无力。好难听,好难看,知道自己的模样就像三流肥皂剧上的悲情女配角一样难看,她却没办法停止自己歇斯底里地迫问。
邹岱没有说话。
疼痛感急速侵袭了她的全身,也许是来得太急竟使她感到理所当然。
“嗯,撇开补助的事不谈,我上次请你做模特的事,还一直没有付报酬。”行若无事地转移了话题,他拿出叠得极整齐的信封,放在她面前-
荟颤着手指拿起,好容易压下那句冲到喉咙口的问话。
那夏熙瑜呢?你也给她——担任模特的报酬吗?!
没意义的言语没有必要说出口。也正因如此,一个呼之欲出的猜想在胸臆之间蠢蠢欲动,-荟费尽浑身力量不想令它成形。
那天,夏熙瑜的画,是你特意想让我看见的吗?
是想叫我死心吧?
这一切是夏熙瑜的主意,还是你的?
这些疑问在脑海中盘旋了几百圈也不肯落下,思维脱轨般地不受控制,总觉得无法将这种猜想和事实重合,好像重合后,自己惟一的东西就会不可避免地破碎
在这个远离家乡的大都市中,自己一直信仰的、依靠的、坚持的、追求的、执著的全都会不可避免的破碎。
可是,问出口了又如何呢?能证明些什么呢?
老师选择的是夏熙瑜,被留下的是自己。
这是整幕戏剧的结局,极为清楚毫不含糊,知道这些便已足够。
孟采荟捏紧了那个信封,指尖的血液几乎凝固,脸上居然也挤出了释怀的笑容。
信封里的酬劳颇为丰厚,支付这次旅游写生的费用绰绰有余,盂采荟决定犒劳自己。
想要那种双排扣的牛仔短上衣,复古的镶钻发卡。很久没吃烤鸭了,现在可以去买一整只真空包装的那种。另外吃了林蓉很多泡面,她决定把各种牌子的买上一打回表补偿她。
孟采荟在光照充足的大型超市里忙碌地走来走去,手中的推车堆满了琳琅满目的杂物。
最后她停在某晶牌牙膏的促销柜台前。牙膏质量如何她不得而知,只是每支牙膏促销附赠的杯子分红、白、绿、蓝四种颜色,色调极纯净,引入注目。她看中这套杯子,决定买四条牙膏,尽管18.5元一条的定价令她瞠目。
要知道她平常只买4元一条的牙膏。可是所谓犒劳就是要痛快地花钱,她说服了自己。于是高高兴兴抱了四种不同颜色的杯子去结账。
她想可以把红的送给林蓉,绿的送给老师,自己就用蓝色,而白色
在这种时刻,她不由自主地想到那个和白色极为相配的恶劣男人。黑发,黑瞳,肌肤白皙,弧线优美的唇角讥诮的露出微笑令人目眩的美貌青年。
甩甩头,她说服自己忘记烦恼,最终决定还是全部留给自己用。当然如果林蓉喜欢也可以分她一个。
在美食和血拼中遗忘烦恼和忧郁,这是上帝赋予女人的特异功能。所以当孟采荟大包小包满载而归时,确信自己已经把所有的痛苦都拒之门外。
回到家中她发现林蓉还没回来,因为创作而迟归是常有的事,何况现在是画展前的重要时刻,并不意外。于是她把所有的灯都打开,坐在电视前吃烤鸭配泡面。
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沙发上她几乎睡着了。意识恍惚时睁开眼睛又闭上,即使在灯火通明的室内,孤寂的味道仍在夜色中飞快地涨潮。时间似乎静止了,房间角落里黯淡的影子扭曲得宛如一个恶梦。
采荟伸手摸一下眉梢,据说这样就能抹去做梦的痕迹。之后她睁开双眼,茶几上杯盘狼藉,撕了一条后腿的鸭子绽开红红的烤皮,露出白生生的肉块,看上去,意外地狰狞
一种恶心欲吐的昏眩感在胸口翻腾。在眼角余光扫到那四只颜色各异的杯子的同时,孟采荟已决定穿鞋离开。
当时已经是凌晨。整个城市在漆黑的天穹下沉睡,寂静得像一片陌生的鬼域。
孟采荟踩着自己黯淡的影子前行,在空虚的煎熬中她无处可去,惟一想到的地方竟是那差劲男人的住所。
花了很长时间走到他的房间门口她才想到自己没有钥匙。那次负气离开后本已决定要跟他彻底结束关系,而选在这种时间来访本身也有违常识。心想如果他不来开门自己也无话可说。
按了三次门铃都无人回应后,采荟只得转身离开。刚走了两步却听到门另一边传来含糊的声音。
“哪位?”
“是我,孟采荟。”
门几乎是立刻就打开了,采荟不知道是否应该对宋宇良好的记忆力抚掌赞好。她本以为几个星期没见他大约早有了新任女友。
穿着长裤、打着赤膊的宋宇冷冷地站在门口。即使是衣冠不整、头发凌乱,他深黑的眼睛依旧明亮清澈得叫人无法逼视。
本来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会被他尖刻犀利的言辞好好听磨一番,却没料到两人视线对峙半晌后,宋宇松手放开门把折身返回卧室,什么话也没有说。
在门口愣了一会儿,盂采荟恍然大悟般追进去。昏暗的寝室里依稀可看见床上的一道暗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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