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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千川市中心五星级酒店的贵宾房间,一阵尖锐刺耳的声响,con将桌上的欧式茶具全部打翻在地上。
西装笔挺满眼精明的经纪人Bob和年轻的女助理萧雨任由他发泄着情绪,
Con的声音一直这样的透着冷意,“我说过,我不会再在圣樱开第二次音乐会,是谁让你自作主张的?”
Bob的眼神中看不出任何的情绪,他对上con的眼睛,琥珀色,晶莹剔透,却带着冷漠。
Bob苦口婆心地劝着,“君影,千川是经济中心,在这里举办一次钢琴独奏会能提升你的人气。”
Con不屑地一笑,“也能帮你们赚钱吧。”
Bob并不否认,con从样貌、气质、钢琴才能来说都具备了一个优质偶像的条件,而他偏偏低调,不张扬自己,只是演奏者那些动人的钢琴曲给自己听。
他有自己的世界,别人无法进去。
在英国的住所也好,在其他地方的住所也好,con都要求要有一个花园,他的琴房总是对着花园,每个住所的花园里他都一定要种上铃兰花,Bob问过他,是不是喜欢铃兰花,他只是长时间地注视着那些洁白的小花,然后回答,“只是脑海里一直出现一个声音,那个声音一直在呼喊着铃兰,仿佛已是出现在生命里根深蒂固的存在。”
萧雨第一天做con的助理时,看着他目光温和的为花园里的白色小花浇水,她好奇地问他,“con,你的花园里为什么种这么多铃兰花呢?”
Con说,“这个白色的花叫君影草。”
萧雨纳闷地问,“君影草就是铃兰花啊。”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才知道,君影草还有一个名字,叫铃兰花。
铃兰,铃兰,这两个字突然刺痛了他脑海中的某一个神经。
那一天开始,他将白色的小花叫做铃兰花。
在萧雨的眼里,con是一个太过安静的人,他那么有名,却很少接受采访,总是长时间的沉默,发脾气的时候一定会摔东西,可是他真的很少发脾气。
这次Bob瞒着他接了千川的演出,的确是不尊重君影的做法,可是大好的商机在前,Bob作为经纪人不得不替公司考虑。
Bob总是认为艺术和金钱是没有任何冲突的。而con的信仰里,音乐就是音乐,只需要弹奏者和理解弹奏者的聆听者,无关乎名气、地位、金钱。
所以他的演出少之又少,但是每一次,都非常的轰动。因为他美奂绝伦的外表和出众的才艺。
此刻,空气里的紧张依旧没有消退,像是什么扎了根。
Bob知道再说什么已经没有什么意义,抱着笔记本电脑放在con的眼前,让他看看喜欢他的人们给他的留言。
con是与这个时代脱节的人,除了查阅一些资料,很少上网,微博、微信什么的几乎不知道,他扫了一眼微博上的留言。当然那个微博是萧雨帮他注册的。
“con在圣樱的演奏会错过了呢,我住在千川,希望con能在千川再开一次演奏会。我会一直一直一直支持con的。铃兰。”
他看着铃兰两个字,愣了几秒。
Bob知道他的脾气,只要不再发脾气说明已经妥协,尽管他妥协的次数屈指可数。
con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答应在千川再举办一次演奏会,如果真要说一个原因,那就是铃兰这个名字。他的脑海里时不时会浮现起铃兰这个名字,脑海里只是一片模糊的影像,像是一个女孩,又像是一朵洁白的铃兰花。
窗外烟火漫天,庆祝着新的一年来临,而君影的眼底只是黯然,这个团聚的节日,他独自一人。铃兰坐在客厅,手臂架在窗台上,她双手托着下巴仰着脸看着窗外漫天的烟花。
电视台播放着迎新节目,铃兰并不爱看电视,却一瞬间被一则新闻吸引。
女主播传来的声音,“最新消息,钢琴王子con将在二月十七日,在千川市举行一次独奏会,据了解本次演奏会是……”
铃兰从摆放电视机的角度望去,镜头里的con被一群媒体围绕着,明明是一张鲜明轮廓,有着精致的五官,神情淡淡的,看不出情绪,而铃兰却觉地他的影像一片模糊,唯独能看清他的眼里,投下的暗影。
这个新年铃兰和家人聚在一起,温馨而美好地度过。一整个寒假很快的过去,薛知其不是一个让人觉地厌烦的男生,他对铃兰的追求很有分寸,不会打扰她,不会让她觉地烦恼,只是适时地会发短信问问她在做什么,发一些女生喜欢的可爱的表情。
并体贴地问她什么时候回圣樱,铃兰如实相告,却没有想到在回到圣樱的那天在车站看到了薛知其。
雪花纷飞的夜晚,薛知其独自等候在圣樱的车站,雪花飘到他黑色的大衣上,变成了水滴,当铃兰看到他的那一刻,内心涌起一股暖流,她只说今天会回圣樱,却没说是夜里到站,而他到底等了多久,大衣才会被雪水染湿。
那一刻,铃兰被感动了,那个时候,铃兰天真地以为感动就是爱,直到后来,她才明白,我们如果因为感动而爱上一个人那样并不是爱,爱就是让你心甘情愿牺牲自己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去成全那个人。
“冷吗?”她明知故问。
薛知其云淡风轻地笑笑说,“还好。”
铃兰过意不去,建议着,“和我去吃一碗拉面吧。”他的笑容舒展了一些,安静地点点头,然后站在她的左边,和她用着同样的频率走着。
两人沉默地走了十几分钟,在靠近铃兰大学的小吃一条街停下,因为下大雪,好多店都没有开门,唯独铃兰喜欢的拉面店照在白地发亮的路灯灯光里。
老板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眼角和额头有明显的皱纹,见到铃兰,很熟悉地招呼道,“小姑娘,是不是今天返校啊?”
铃兰坐在靠近煮面的地方,让薛知其坐下,对他说,“靠着炉子可以取取暖。”
他有些吃惊地看着铃兰,然后笑着说,“我不冷。”
老板娘熟稔地问,“两碗牛肉拉面,多香菜是吗?”
铃兰看向薛知其问,“你爱吃香菜吗?”
薛知其点点头,铃兰对老板娘说,“老样子。”
老板娘开始拉拉面,而后看向铃兰笑着问,“男朋友啊。”
铃兰脸一红,连忙解释,“不是,是朋友。”
老板娘笑着说,“看着吧,过不了多久就是男朋友了。”
铃兰的脸更红了,薛知其笑意更深了一些,不一会儿两碗拉面摆上了桌,铃兰去过筷子和勺子递给薛知其。
汤汁有些辣,但是很鲜美,薛知其喝了一口,全身的冷意全部消散。
铃兰对他说了一声开动了,开始吃起来,她细细地咀嚼着,吃得很香,两人自顾自吃着面条,没有什么话可以说,可是却觉地很舒服。
吃完了拉面,薛知其起身要付账,铃兰敢在他拿出钱包的动作之前,给了老板娘一张十块钱,然后还没有等薛知其反应过来,拉着他离... -->>
位于千川市中心五星级酒店的贵宾房间,一阵尖锐刺耳的声响,con将桌上的欧式茶具全部打翻在地上。
西装笔挺满眼精明的经纪人Bob和年轻的女助理萧雨任由他发泄着情绪,
Con的声音一直这样的透着冷意,“我说过,我不会再在圣樱开第二次音乐会,是谁让你自作主张的?”
Bob的眼神中看不出任何的情绪,他对上con的眼睛,琥珀色,晶莹剔透,却带着冷漠。
Bob苦口婆心地劝着,“君影,千川是经济中心,在这里举办一次钢琴独奏会能提升你的人气。”
Con不屑地一笑,“也能帮你们赚钱吧。”
Bob并不否认,con从样貌、气质、钢琴才能来说都具备了一个优质偶像的条件,而他偏偏低调,不张扬自己,只是演奏者那些动人的钢琴曲给自己听。
他有自己的世界,别人无法进去。
在英国的住所也好,在其他地方的住所也好,con都要求要有一个花园,他的琴房总是对着花园,每个住所的花园里他都一定要种上铃兰花,Bob问过他,是不是喜欢铃兰花,他只是长时间地注视着那些洁白的小花,然后回答,“只是脑海里一直出现一个声音,那个声音一直在呼喊着铃兰,仿佛已是出现在生命里根深蒂固的存在。”
萧雨第一天做con的助理时,看着他目光温和的为花园里的白色小花浇水,她好奇地问他,“con,你的花园里为什么种这么多铃兰花呢?”
Con说,“这个白色的花叫君影草。”
萧雨纳闷地问,“君影草就是铃兰花啊。”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才知道,君影草还有一个名字,叫铃兰花。
铃兰,铃兰,这两个字突然刺痛了他脑海中的某一个神经。
那一天开始,他将白色的小花叫做铃兰花。
在萧雨的眼里,con是一个太过安静的人,他那么有名,却很少接受采访,总是长时间的沉默,发脾气的时候一定会摔东西,可是他真的很少发脾气。
这次Bob瞒着他接了千川的演出,的确是不尊重君影的做法,可是大好的商机在前,Bob作为经纪人不得不替公司考虑。
Bob总是认为艺术和金钱是没有任何冲突的。而con的信仰里,音乐就是音乐,只需要弹奏者和理解弹奏者的聆听者,无关乎名气、地位、金钱。
所以他的演出少之又少,但是每一次,都非常的轰动。因为他美奂绝伦的外表和出众的才艺。
此刻,空气里的紧张依旧没有消退,像是什么扎了根。
Bob知道再说什么已经没有什么意义,抱着笔记本电脑放在con的眼前,让他看看喜欢他的人们给他的留言。
con是与这个时代脱节的人,除了查阅一些资料,很少上网,微博、微信什么的几乎不知道,他扫了一眼微博上的留言。当然那个微博是萧雨帮他注册的。
“con在圣樱的演奏会错过了呢,我住在千川,希望con能在千川再开一次演奏会。我会一直一直一直支持con的。铃兰。”
他看着铃兰两个字,愣了几秒。
Bob知道他的脾气,只要不再发脾气说明已经妥协,尽管他妥协的次数屈指可数。
con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答应在千川再举办一次演奏会,如果真要说一个原因,那就是铃兰这个名字。他的脑海里时不时会浮现起铃兰这个名字,脑海里只是一片模糊的影像,像是一个女孩,又像是一朵洁白的铃兰花。
窗外烟火漫天,庆祝着新的一年来临,而君影的眼底只是黯然,这个团聚的节日,他独自一人。铃兰坐在客厅,手臂架在窗台上,她双手托着下巴仰着脸看着窗外漫天的烟花。
电视台播放着迎新节目,铃兰并不爱看电视,却一瞬间被一则新闻吸引。
女主播传来的声音,“最新消息,钢琴王子con将在二月十七日,在千川市举行一次独奏会,据了解本次演奏会是……”
铃兰从摆放电视机的角度望去,镜头里的con被一群媒体围绕着,明明是一张鲜明轮廓,有着精致的五官,神情淡淡的,看不出情绪,而铃兰却觉地他的影像一片模糊,唯独能看清他的眼里,投下的暗影。
这个新年铃兰和家人聚在一起,温馨而美好地度过。一整个寒假很快的过去,薛知其不是一个让人觉地厌烦的男生,他对铃兰的追求很有分寸,不会打扰她,不会让她觉地烦恼,只是适时地会发短信问问她在做什么,发一些女生喜欢的可爱的表情。
并体贴地问她什么时候回圣樱,铃兰如实相告,却没有想到在回到圣樱的那天在车站看到了薛知其。
雪花纷飞的夜晚,薛知其独自等候在圣樱的车站,雪花飘到他黑色的大衣上,变成了水滴,当铃兰看到他的那一刻,内心涌起一股暖流,她只说今天会回圣樱,却没说是夜里到站,而他到底等了多久,大衣才会被雪水染湿。
那一刻,铃兰被感动了,那个时候,铃兰天真地以为感动就是爱,直到后来,她才明白,我们如果因为感动而爱上一个人那样并不是爱,爱就是让你心甘情愿牺牲自己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去成全那个人。
“冷吗?”她明知故问。
薛知其云淡风轻地笑笑说,“还好。”
铃兰过意不去,建议着,“和我去吃一碗拉面吧。”他的笑容舒展了一些,安静地点点头,然后站在她的左边,和她用着同样的频率走着。
两人沉默地走了十几分钟,在靠近铃兰大学的小吃一条街停下,因为下大雪,好多店都没有开门,唯独铃兰喜欢的拉面店照在白地发亮的路灯灯光里。
老板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眼角和额头有明显的皱纹,见到铃兰,很熟悉地招呼道,“小姑娘,是不是今天返校啊?”
铃兰坐在靠近煮面的地方,让薛知其坐下,对他说,“靠着炉子可以取取暖。”
他有些吃惊地看着铃兰,然后笑着说,“我不冷。”
老板娘熟稔地问,“两碗牛肉拉面,多香菜是吗?”
铃兰看向薛知其问,“你爱吃香菜吗?”
薛知其点点头,铃兰对老板娘说,“老样子。”
老板娘开始拉拉面,而后看向铃兰笑着问,“男朋友啊。”
铃兰脸一红,连忙解释,“不是,是朋友。”
老板娘笑着说,“看着吧,过不了多久就是男朋友了。”
铃兰的脸更红了,薛知其笑意更深了一些,不一会儿两碗拉面摆上了桌,铃兰去过筷子和勺子递给薛知其。
汤汁有些辣,但是很鲜美,薛知其喝了一口,全身的冷意全部消散。
铃兰对他说了一声开动了,开始吃起来,她细细地咀嚼着,吃得很香,两人自顾自吃着面条,没有什么话可以说,可是却觉地很舒服。
吃完了拉面,薛知其起身要付账,铃兰敢在他拿出钱包的动作之前,给了老板娘一张十块钱,然后还没有等薛知其反应过来,拉着他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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