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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得很慢,一方面是不明方向,另外则是肩上的伤痛得厉害,以致影响行动。
夜风寒冷逾冰,刮过脸上,有如一把冰刀,可是吹在身上,却依然不能够使那伤处的灼热疼痛之感稍为减轻,反而是更加灼热。
在密密之草丛里,迂回地行了好一会,他方始寻到了那一排稀疏的柏树作为目标,穿出疏林,踏上黄泥道上
他心中明白朴摩天痛恨自己,非要置自己于死地不可,所以一踏上那条黄泥道,立即蹲下身去,凝目向四下仔细的搜索了一遍。
夜色沉浓如墨,周遭除呼呼的寒风吹过树梢,而发出啸啸之声外,什么声音都没有,更不见一个人影。
顾剑南默然蹲在地上,静静等了片刻,也不见朴摩天出现,方始站了起来,循着那条黄泥路飞奔而去。
他一面飞奔,一面心中暗忖道:“想必是朴摩天心中悬念公孙输在施术替朴立人接续断臂,虽然鬼医之名天下皆知,但是朴立人断臂过久,不一定能够接续得好,所以朴摩天下放心,而没有继续潜伏在附近”
想到公孙输,他不禁在脸上泛起一丝苦笑,因为鬼医公孙输的医术之高天下第一,而他此刻负伤在身,却不能找他医治。
他暗叹口气,忖道:“不知到何年何月,我才能够亲手击败朴摩天,也让他负上重伤而无处寻医,像个落水狗样的到处乱窜,躲躲藏藏的。”
直到现在,他仍为自己之被朴摩天击败而耿耿于怀,而他肩背上的伤痛也使他忘不了这次失败。
其实他与朴摩天方才一番拚斗,是在黑夜郊野之中,并没有任何人在旁观战。
若是武林中有人亲眼看见被视为七大高手的岭南幽客朴摩天,竟被初出茅芦的顾剑南伤了一剑。
那么不等到天一亮,这一件轰动武林的事,便立即会传遍江湖。
别说是能够伤了朴摩天一剑,就算是有人能够在朴摩天手下全身而退,他立即便能扬名于武林。
尤其在天下七大高手中,掌圣云中子被杀,剑圣梅花上人退隐,琴圣郑无心失踪,血手天魔顾明远变疯之后的今日武林,这仅存的仍在江湖中不时出现的三大绝顶高手,在武林中的威风更是隆重无以复加。
虽说藏土丹珠活佛进军中原,但他在武林中人的印象里,仍然只算是异土之人,较之七大绝顶高手实在还差上一截。
因而在此武林后起之秀寥寥可数的时候,顾剑南之杀伤朴立人,几与岭南幽客战成平手之事,若传出江湖,必然会轰动整个武林
但在顾剑南本人说来,他并不满足于这些,他深以自己一出江湖,便败于朴摩天手下而感到难过。
他的眼光与目标,是放在将来一举击败朴摩天之上,若是能击败了七大高手,那时,他也将成为武林绝项高手
他的豪气若是传出江湖,将是何等使人惊奇之事,但他此心中只是感到沮丧,因为他是在受伤的情形下,逃避朴摩天的追赶,这一点使得他感到很痛苦。
这一份心里的痛苦远甚肩上中了紫电手后所受的伤,所产生的痛苦。
他喃喃道:“无论要多久,无论要下多少苦功,我必然要练成更高的武功,击败朴摩天。”
沿着大道奔跑了约有半盏茶光景,顾剑南突然发现不知何时,天上竟飘落了雪片,有似一片片的羽毛,那些雪花自空中冉冉飘下,落在树枝,草丛、泥地,很快地大道都铺上了一层,白白的如天鹅绒般美丽。
顾剑南擦了擦脸,那些落在身上的雪花很快便溶化了,雪水沾着面额流进嘴角,竟有点淡淡的甜味。
可是他的心里却显得非常苦涩,因为肩上的伤痛愈来愈恶化了,随着他急速的前奔,几乎整个肩背都着了火,浑身骨节也好似已被拆散了似的。
他放慢了脚步,俯下身去,在地上抓起一大把雪,然后重重地按在左肩受伤处。
冰冷的雪团敷在火热的伤口上,确实颇为舒适,顾剑南精神一振,又加快脚步往前飞奔。
路上,他一连换了三次雪团,敷在背上的雪团溶了,化成水流在身上,很快地他的衣服湿淋淋地,仿佛刚从河里爬上来一样。
在如此寒冷的夜晚,他身穿一袭夹衣,并且还全身湿透,在雪花纷飞下奔跑,这份痛苦真非常人所能忍受得了的。
可是顾剑南以往曾经遭受过比这更甚的痛苦,肉身所受的苦痛,在他说来实在算不了什么。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他在换上第四次雪团时,已发觉远处紧密的灯火闪烁。
他抹了把脸,加速飞奔过去,很快地便奔进一个小镇。
镇上静寂如死,连人家养的狗都畏缩在屋内,所以当顾剑南双足踏上布满了厚厚的一层白雪的街道时,连一声犬吠都没听到。
他的目光扫过街道两旁的低矮房屋,从那如棉絮般飘落的雪花下穿过,落在三丈外的一盏灯笼上。那盏灯笼缚在一枝竹枝上,高高的挂起,在北风里不停地摇晃着。
虽然雪花纷纷落在那圆形的灯笼上,可是很快地便滑落,摇曳的烛火闪现出灯笼上朱红的四个大字,依然清晰地可以看到。
“平安客栈!”顾剑南轻轻念了声,忖思道:“这是个最普通的名字,几乎每一个地方都会有一家平安客栈,在这静谧的冬夜,确实有能给人一种平安的感觉。”
他缓缓沿着街道行去,在身后留下两行浅浅的脚印,一直延伸到平安客栈之前。
站在客栈里的伙计睡得太熟了,或者是北风的呼号声太大,顾剑南在门外敲了好久,依然没听见里面有人应门,倒是把缩首蜷曲而睡的看门狗给吵醒了。
里面传来一阵犬吠之声,接着镇上的狗几乎都被吵醒了,于是犬吠阵阵此起落,霎时把这寒夜里的静谧完全破坏了。
顾剑南皱了皱眉头,忖道:“这店里的伙计真是睡得跟死人一样,怎么敲了这半天的门都没有反应!”
敢情他用力敲门,抽动了背上受伤的肌肉,以致一阵阵的发痛。
他咬了咬牙,多加些力量,用劲又敲了几下,沉声喝道:“伙计,开门!”
里面传来低沉的喝斥之声,犬吠一停,接着便是一个懒洋洋的声音问道:“是谁呀!这么晚来敲门?”
顾剑南道:“是我,投宿的。”
门扇微开,里面一个披着棉袄、拖着布鞋的瘦削汉子,探出半边身子,喃喃道:“这么晚还来,真是讨厌”
顾剑南跑了一晚的路,身上伤势又痛,全身湿淋淋的,虽然不冷却也非常难受。
他虽然个性温和,但在这种情形下再听那伙计说出这种话来,也不禁怒火中烧。
他伸出手去,一把抓住那个伙计的胸前衣襟,沉声喝道:“你说什么?”
那个瘦削的伙计整个身子被顾剑南往上一提,立即悬空吊了起来。
他原来半眯着眼,眼角的眼屎还未拭掉,这下整个身子被人提起,顿时吓得他张大了眼睛。
当他看清楚站在面前的顾剑南时,不禁目瞪口呆,颤声道:“客官,您”
顾剑南看到那伙计骇怕畏惧的样子,心中怒气已消,将他放落地上,沉声道:
“夜虽然已经深了,但是你们开客栈的,岂能因为夜太深而讨厌客人的来到吗?”
那个伙计惶然道:“是!是!客官您说的是,小的下次再也不敢了,再也”
顾剑南一脚踏进客栈,问道:“这还有下次吗?”
那个伙计颤声道:“没有没有是,小的失言了!”
顾剑南看到那伙计的害怕样子,失笑道:“我这么可怕吗?”
那个伙计浑身颤抖,道:“门门没关起来,太冷了!”
顾剑南微微一笑,反手将门掩上,道:“有房间吧?”
那伙计点头道:“有,客官你是要睡通铺还是”
顾剑南道:“你看我这样子,怎么能睡通铺?替我准备个单房!”
那伙计缩着脖子,傻楞楞地道:“客官你怎么弄成这样子?这么深夜了”
这又关你什么事?顾剑南看到他那傻样子,不禁笑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傻里傻气的?”
那个伙计笑道:“客官您真是聪明,一猜就猜对了,我正是叫傻大宝。”
顾剑南摇头笑道:“真不晓得这客栈为什么会用你做伙计,看你这付傻样子!”
傻大宝咧开了嘴笑道:“这是我叔叔开的店,还是我老娘叫我来帮他忙呢!否则我可不想在这儿做,您看,这么晚了,天气又这么冷,我还要起来开门”
他噜噜苏苏说了一大堆,顾剑南不耐烦地道:“好了,你快带我到房里去吧!”
傻大宝从柜台上拿起烛台,不再吭声,领着顾剑南往通道走去。
顾剑南只见这家客栈颇为宽敞,中间一条长长的甬道,两旁全是隔开的房间,他随着傻大宝走到最里面的一间小房间。
傻大宝将烛台放在桌上,道:“现在天气渐渐冷了,还没到晚上,我们便已经把炕烧好”他转过身来,这才看到顾剑南背上的衣服破了一大块,露出红红的伤痕,半边衣服都湿透了,他愕然道:“客官,您!”
顾剑南把包袱和铁伞往炕上一放,侧首问道:“怎么啦?”
傻大宝口吃地道:“您的背上”
顾剑南自进到客栈之后,由于傻大宝傻呼呼的样子,使得他一时反倒忘了肩背上的伤痛。
这下被傻大宝一提,立时感到分外的痛苦,他咬了咬牙,道:“没什么,是在路上摔伤的,明天你去请一个郎中。”
傻大宝唯唯诺诺地道:“客官,你还要不要什么东西?”
顾剑南道:“你先给我提壶热水来,我要抹个澡,然后把湿衣服换下来。”
傻大宝看看顾剑南那副狼狈的样子,摇摇头,叹了口气道:
“这么大雪天,赶夜路的人真辛苦,若是稍不小心便会跌跤,客官您若是不忙着赶路的话,依小的看来,还是在这儿多住几天吧!”
顾剑南没料到这傻呼呼的伙计,还会说出这番道理来,他笑了笑道:
“傻大宝,我看你倒也真会做生意,并不像你的名字那么傻!”
傻大宝咧着嘴道:“到现在为止,只有客官你一个人说我不傻,其实我倒也希望我不被人家看成那么傻!”
他眨了眼又道:“记得有人说过什么大智若愚这句话,也许我不是什么大智,不过倒也并不真笨”
顾剑南凝望这傻头傻脑的伙计一眼,忖:
“像他这样可能才是最快乐的人,因为他的天地狭窄,思想仅局限在某个范围,他不会想到许多身旁外之事,当然他的烦恼就少了”
他微微叹了口气,只觉得肩背上又抽痛起来,不由得皱了下眉头。
傻大宝道:“客官,您怎么啦?”
顾剑南摇了摇头,忍着痛脱下了夹衣和中衣,然后解开包袱,拿出一条汗巾,轻轻的拭了拭身上的汗水。
他从屋外风雪中进入屋内,仅这么一会儿,由于肩背的伤痛,使得他全身都冒出汗来。
傻大宝看到他脱下身上衣衫,露出肩背的伤,咋舌道:“客官,你这一下跌得太重了,背上肿起好大的一块,而且左肩上还有一块巴掌大的紫青色”
顾剑南痛苦地拭去背上的汗水,转身道:
“大宝,你别多说了,快替我把开水拿来,哦!此外再拿一壶酒来!”
傻大宝点头道:“这个天气喝两盅烧刀子是最好不过了,哦!对了,客官我倒忘了我房里还留有王二麻子的狗皮膏药,要不要给你带一帖来?”
顾剑南皱眉道:“什么狗皮膏药?那王二麻子又是谁?”
傻大宝道:“王二麻子是我们这镇上最出名的跌打损伤的郎中,他所熬练的狗皮膏药虽然名字难听,可是却非常有效,上回我摔坏了胳膊,敷了两帖便好了!”
顾剑南此刻真是病急乱投医,他想到要等到二天之后才是与鬼医公孙输约好见面的日子,在这三天里,他是非要找点药压压不行。
因为他知道这三天内,随时都会遇见金缕宫派出来搜索的人,朴摩天一定不会如此轻易地放了他的,若是再遇见金缕宫的铁卫,他没有一点抵抗力,岂不糟糕吗?
略一沉吟,他点头道:“好吧!你就把那帖狗皮膏药给我带来吧!最好带点下酒的菜,我今... -->>
他走得很慢,一方面是不明方向,另外则是肩上的伤痛得厉害,以致影响行动。
夜风寒冷逾冰,刮过脸上,有如一把冰刀,可是吹在身上,却依然不能够使那伤处的灼热疼痛之感稍为减轻,反而是更加灼热。
在密密之草丛里,迂回地行了好一会,他方始寻到了那一排稀疏的柏树作为目标,穿出疏林,踏上黄泥道上
他心中明白朴摩天痛恨自己,非要置自己于死地不可,所以一踏上那条黄泥道,立即蹲下身去,凝目向四下仔细的搜索了一遍。
夜色沉浓如墨,周遭除呼呼的寒风吹过树梢,而发出啸啸之声外,什么声音都没有,更不见一个人影。
顾剑南默然蹲在地上,静静等了片刻,也不见朴摩天出现,方始站了起来,循着那条黄泥路飞奔而去。
他一面飞奔,一面心中暗忖道:“想必是朴摩天心中悬念公孙输在施术替朴立人接续断臂,虽然鬼医之名天下皆知,但是朴立人断臂过久,不一定能够接续得好,所以朴摩天下放心,而没有继续潜伏在附近”
想到公孙输,他不禁在脸上泛起一丝苦笑,因为鬼医公孙输的医术之高天下第一,而他此刻负伤在身,却不能找他医治。
他暗叹口气,忖道:“不知到何年何月,我才能够亲手击败朴摩天,也让他负上重伤而无处寻医,像个落水狗样的到处乱窜,躲躲藏藏的。”
直到现在,他仍为自己之被朴摩天击败而耿耿于怀,而他肩背上的伤痛也使他忘不了这次失败。
其实他与朴摩天方才一番拚斗,是在黑夜郊野之中,并没有任何人在旁观战。
若是武林中有人亲眼看见被视为七大高手的岭南幽客朴摩天,竟被初出茅芦的顾剑南伤了一剑。
那么不等到天一亮,这一件轰动武林的事,便立即会传遍江湖。
别说是能够伤了朴摩天一剑,就算是有人能够在朴摩天手下全身而退,他立即便能扬名于武林。
尤其在天下七大高手中,掌圣云中子被杀,剑圣梅花上人退隐,琴圣郑无心失踪,血手天魔顾明远变疯之后的今日武林,这仅存的仍在江湖中不时出现的三大绝顶高手,在武林中的威风更是隆重无以复加。
虽说藏土丹珠活佛进军中原,但他在武林中人的印象里,仍然只算是异土之人,较之七大绝顶高手实在还差上一截。
因而在此武林后起之秀寥寥可数的时候,顾剑南之杀伤朴立人,几与岭南幽客战成平手之事,若传出江湖,必然会轰动整个武林
但在顾剑南本人说来,他并不满足于这些,他深以自己一出江湖,便败于朴摩天手下而感到难过。
他的眼光与目标,是放在将来一举击败朴摩天之上,若是能击败了七大高手,那时,他也将成为武林绝项高手
他的豪气若是传出江湖,将是何等使人惊奇之事,但他此心中只是感到沮丧,因为他是在受伤的情形下,逃避朴摩天的追赶,这一点使得他感到很痛苦。
这一份心里的痛苦远甚肩上中了紫电手后所受的伤,所产生的痛苦。
他喃喃道:“无论要多久,无论要下多少苦功,我必然要练成更高的武功,击败朴摩天。”
沿着大道奔跑了约有半盏茶光景,顾剑南突然发现不知何时,天上竟飘落了雪片,有似一片片的羽毛,那些雪花自空中冉冉飘下,落在树枝,草丛、泥地,很快地大道都铺上了一层,白白的如天鹅绒般美丽。
顾剑南擦了擦脸,那些落在身上的雪花很快便溶化了,雪水沾着面额流进嘴角,竟有点淡淡的甜味。
可是他的心里却显得非常苦涩,因为肩上的伤痛愈来愈恶化了,随着他急速的前奔,几乎整个肩背都着了火,浑身骨节也好似已被拆散了似的。
他放慢了脚步,俯下身去,在地上抓起一大把雪,然后重重地按在左肩受伤处。
冰冷的雪团敷在火热的伤口上,确实颇为舒适,顾剑南精神一振,又加快脚步往前飞奔。
路上,他一连换了三次雪团,敷在背上的雪团溶了,化成水流在身上,很快地他的衣服湿淋淋地,仿佛刚从河里爬上来一样。
在如此寒冷的夜晚,他身穿一袭夹衣,并且还全身湿透,在雪花纷飞下奔跑,这份痛苦真非常人所能忍受得了的。
可是顾剑南以往曾经遭受过比这更甚的痛苦,肉身所受的苦痛,在他说来实在算不了什么。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他在换上第四次雪团时,已发觉远处紧密的灯火闪烁。
他抹了把脸,加速飞奔过去,很快地便奔进一个小镇。
镇上静寂如死,连人家养的狗都畏缩在屋内,所以当顾剑南双足踏上布满了厚厚的一层白雪的街道时,连一声犬吠都没听到。
他的目光扫过街道两旁的低矮房屋,从那如棉絮般飘落的雪花下穿过,落在三丈外的一盏灯笼上。那盏灯笼缚在一枝竹枝上,高高的挂起,在北风里不停地摇晃着。
虽然雪花纷纷落在那圆形的灯笼上,可是很快地便滑落,摇曳的烛火闪现出灯笼上朱红的四个大字,依然清晰地可以看到。
“平安客栈!”顾剑南轻轻念了声,忖思道:“这是个最普通的名字,几乎每一个地方都会有一家平安客栈,在这静谧的冬夜,确实有能给人一种平安的感觉。”
他缓缓沿着街道行去,在身后留下两行浅浅的脚印,一直延伸到平安客栈之前。
站在客栈里的伙计睡得太熟了,或者是北风的呼号声太大,顾剑南在门外敲了好久,依然没听见里面有人应门,倒是把缩首蜷曲而睡的看门狗给吵醒了。
里面传来一阵犬吠之声,接着镇上的狗几乎都被吵醒了,于是犬吠阵阵此起落,霎时把这寒夜里的静谧完全破坏了。
顾剑南皱了皱眉头,忖道:“这店里的伙计真是睡得跟死人一样,怎么敲了这半天的门都没有反应!”
敢情他用力敲门,抽动了背上受伤的肌肉,以致一阵阵的发痛。
他咬了咬牙,多加些力量,用劲又敲了几下,沉声喝道:“伙计,开门!”
里面传来低沉的喝斥之声,犬吠一停,接着便是一个懒洋洋的声音问道:“是谁呀!这么晚来敲门?”
顾剑南道:“是我,投宿的。”
门扇微开,里面一个披着棉袄、拖着布鞋的瘦削汉子,探出半边身子,喃喃道:“这么晚还来,真是讨厌”
顾剑南跑了一晚的路,身上伤势又痛,全身湿淋淋的,虽然不冷却也非常难受。
他虽然个性温和,但在这种情形下再听那伙计说出这种话来,也不禁怒火中烧。
他伸出手去,一把抓住那个伙计的胸前衣襟,沉声喝道:“你说什么?”
那个瘦削的伙计整个身子被顾剑南往上一提,立即悬空吊了起来。
他原来半眯着眼,眼角的眼屎还未拭掉,这下整个身子被人提起,顿时吓得他张大了眼睛。
当他看清楚站在面前的顾剑南时,不禁目瞪口呆,颤声道:“客官,您”
顾剑南看到那伙计骇怕畏惧的样子,心中怒气已消,将他放落地上,沉声道:
“夜虽然已经深了,但是你们开客栈的,岂能因为夜太深而讨厌客人的来到吗?”
那个伙计惶然道:“是!是!客官您说的是,小的下次再也不敢了,再也”
顾剑南一脚踏进客栈,问道:“这还有下次吗?”
那个伙计颤声道:“没有没有是,小的失言了!”
顾剑南看到那伙计的害怕样子,失笑道:“我这么可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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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剑南微微一笑,反手将门掩上,道:“有房间吧?”
那伙计点头道:“有,客官你是要睡通铺还是”
顾剑南道:“你看我这样子,怎么能睡通铺?替我准备个单房!”
那伙计缩着脖子,傻楞楞地道:“客官你怎么弄成这样子?这么深夜了”
这又关你什么事?顾剑南看到他那傻样子,不禁笑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傻里傻气的?”
那个伙计笑道:“客官您真是聪明,一猜就猜对了,我正是叫傻大宝。”
顾剑南摇头笑道:“真不晓得这客栈为什么会用你做伙计,看你这付傻样子!”
傻大宝咧开了嘴笑道:“这是我叔叔开的店,还是我老娘叫我来帮他忙呢!否则我可不想在这儿做,您看,这么晚了,天气又这么冷,我还要起来开门”
他噜噜苏苏说了一大堆,顾剑南不耐烦地道:“好了,你快带我到房里去吧!”
傻大宝从柜台上拿起烛台,不再吭声,领着顾剑南往通道走去。
顾剑南只见这家客栈颇为宽敞,中间一条长长的甬道,两旁全是隔开的房间,他随着傻大宝走到最里面的一间小房间。
傻大宝将烛台放在桌上,道:“现在天气渐渐冷了,还没到晚上,我们便已经把炕烧好”他转过身来,这才看到顾剑南背上的衣服破了一大块,露出红红的伤痕,半边衣服都湿透了,他愕然道:“客官,您!”
顾剑南把包袱和铁伞往炕上一放,侧首问道:“怎么啦?”
傻大宝口吃地道:“您的背上”
顾剑南自进到客栈之后,由于傻大宝傻呼呼的样子,使得他一时反倒忘了肩背上的伤痛。
这下被傻大宝一提,立时感到分外的痛苦,他咬了咬牙,道:“没什么,是在路上摔伤的,明天你去请一个郎中。”
傻大宝唯唯诺诺地道:“客官,你还要不要什么东西?”
顾剑南道:“你先给我提壶热水来,我要抹个澡,然后把湿衣服换下来。”
傻大宝看看顾剑南那副狼狈的样子,摇摇头,叹了口气道:
“这么大雪天,赶夜路的人真辛苦,若是稍不小心便会跌跤,客官您若是不忙着赶路的话,依小的看来,还是在这儿多住几天吧!”
顾剑南没料到这傻呼呼的伙计,还会说出这番道理来,他笑了笑道:
“傻大宝,我看你倒也真会做生意,并不像你的名字那么傻!”
傻大宝咧着嘴道:“到现在为止,只有客官你一个人说我不傻,其实我倒也希望我不被人家看成那么傻!”
他眨了眼又道:“记得有人说过什么大智若愚这句话,也许我不是什么大智,不过倒也并不真笨”
顾剑南凝望这傻头傻脑的伙计一眼,忖:
“像他这样可能才是最快乐的人,因为他的天地狭窄,思想仅局限在某个范围,他不会想到许多身旁外之事,当然他的烦恼就少了”
他微微叹了口气,只觉得肩背上又抽痛起来,不由得皱了下眉头。
傻大宝道:“客官,您怎么啦?”
顾剑南摇了摇头,忍着痛脱下了夹衣和中衣,然后解开包袱,拿出一条汗巾,轻轻的拭了拭身上的汗水。
他从屋外风雪中进入屋内,仅这么一会儿,由于肩背的伤痛,使得他全身都冒出汗来。
傻大宝看到他脱下身上衣衫,露出肩背的伤,咋舌道:“客官,你这一下跌得太重了,背上肿起好大的一块,而且左肩上还有一块巴掌大的紫青色”
顾剑南痛苦地拭去背上的汗水,转身道:
“大宝,你别多说了,快替我把开水拿来,哦!此外再拿一壶酒来!”
傻大宝点头道:“这个天气喝两盅烧刀子是最好不过了,哦!对了,客官我倒忘了我房里还留有王二麻子的狗皮膏药,要不要给你带一帖来?”
顾剑南皱眉道:“什么狗皮膏药?那王二麻子又是谁?”
傻大宝道:“王二麻子是我们这镇上最出名的跌打损伤的郎中,他所熬练的狗皮膏药虽然名字难听,可是却非常有效,上回我摔坏了胳膊,敷了两帖便好了!”
顾剑南此刻真是病急乱投医,他想到要等到二天之后才是与鬼医公孙输约好见面的日子,在这三天里,他是非要找点药压压不行。
因为他知道这三天内,随时都会遇见金缕宫派出来搜索的人,朴摩天一定不会如此轻易地放了他的,若是再遇见金缕宫的铁卫,他没有一点抵抗力,岂不糟糕吗?
略一沉吟,他点头道:“好吧!你就把那帖狗皮膏药给我带来吧!最好带点下酒的菜,我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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