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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只在转眼之间
转眼之间,徒留回忆
在爱情的世界里,我们都只是孩子。睁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仰望着那所谓的天堂。只因为听说,那里有我们想要的幸福。
幸福,好熟悉的字眼。我记得曾经有个人抱着我,在的的耳边轻声地说:小西,我要给你一辈子的幸福。然后我“咯咯”地笑。雪花洒落在我们的身上,见证着我们的幸福。他的怀抱陪伴我过了一年又一年。
但在今年的冬天,他走了。在雪花还未到来之前,离开了我。
我问遍了所有人,走遍了城市的各个角落,却始终感觉不到一丝他的气息。寒冷的风,透过我单薄的外衣,进入我的身体,我紧紧抱着自己的双臂,一个人蜷缩在墙角,我仿佛听到我的骨头在哭泣,然后,渐渐失去了温度,我的心,被冰冻了。
眼前的景象越来越模糊了,耳中听不到任何声音了,街上来回的行人像快进的镜头般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我好象看到了他向我走来,微笑着,将我抱起。雪白的衬衣刺痛了我的双眼,我闭上了眼睛。听到他说:小西,我们回家吧。
恩,我们回家。回我们的家。
醒来的时候,发现周围的一切都是陌生的。陌生的床,陌生的天花板,陌生的窗帘,还有这陌生的房间。我轻轻地走下床,拉开了那天蓝色的格子窗帘。下雪了,雪白细小的雪花从空中晃荡下来,在接触大地的一瞬间,迅速地融化了,消失地无影无踪。就像从未来过这世界一样。
“你醒拉?”
我转身。
一个陌生的男子,笑着看着我。他的牙齿很白,挺拔的鼻梁,让我有瞬间的错觉。
你是谁?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当然是我家了拉,我是辰风。很高兴认识你。
我看着他,30秒后,我确定他不是坏人。于是,我说,
我是小西,谢谢你救了我。
他没有说话,依旧对着我微笑。
后来,我们成了朋友。
辰风是一家咖啡店的老板,店名是“转眼之间”。
为什么起这个名字?
因为这个世界走的太快,很多人为了跟随它的步伐,而迷失的自己的方向。等他们醒悟过来时,一切都已经太迟了,因为,时间不会倒转,他们都回不去了。很多时候,人的一生发生的事仿佛就在转眼之间,来的快,去的也快。我们其实不需要太在意人生的得失,活的开心点,比较有意义。
他点了一根烟,用力的吸了一口,然后对着天空轻轻地将他们吐出,一圈一圈的烟在空气中逗留了几许,便消散了。
第一次来辰风的店,不大,却很有气氛。坐在里面,喝着刚磨出来的咖啡,听着舒缓的钢琴曲,看着窗外上班族脸上的倦容,这里,真的很舒适。
在这里的人,每个都说话很小声,生怕打扰了其他的客人。我看中手中还在冒着香气的咖啡,为什么闻起来香的它喝起来却是这般的苦涩?然后,我听到白色液体滴落进去的声音。
你这样,咖啡就不好喝了哦。
我抬头,辰风已经走到我面前,坐了下来。他用手轻轻地拭去我那还未干的眼泪,眼中写满了疼惜。我突然感到害怕。
以后不要轻易掉泪了,好吗?
我笑了,那一刹那,我知道,那就是幸福。我也知道,那幸福就像昙花一样,只会美在一时。
再后来,我渐渐迷上了咖啡的味道,每到一个地方,就会买一大包,闻着它那淡淡的香气,我就会感到幸福。真实的幸福。
她是个迷一样的女孩。
那个冬天,看见蜷缩在墙角颤抖的她,我的心突然好痛,于是,我上前,将她抱回了家。
我们就这样成了朋友。
她不爱说话,可能是找不到适合说话的人,她总是一个人,呆呆地望着某一个地方,没有表情。每当这时,我都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
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会昏倒在大街上。
她说,因为那个允诺给我幸福的人突然走了,我找不到他。
她偶尔也会去我的店里,不过,她还是不喜欢说话,一个人坐在靠窗的地方,点一杯咖啡,慢慢地喝。安静地让人会让人不小心忘了她的存在。
我原本以为时间会帮她忘记那个人,那个有关幸福的承诺,以为她会试着接受我,可是,我错了。
她走了。不留一点痕迹。
我记得她曾经说,每个人都只有一颗心,而这颗心只能装得下一个人,她的心,已经有了一个人,再也没有多余的空间去容纳别人了。现在,那个人走了,她的心也跟着走了,没有心的人是没有资格去爱别人,更没有资格接受别人的爱了。
我当时告诉她说,为什么不给自己一次机会呢。
因为我不想再受第二次伤了。
于是,她走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无法恢复过来,这一切仿佛是一场梦,她没有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没有爱上这个受伤的女孩,我们只是平行线,没有瓜葛。
可这些又真实地在我的生命里出现了,发生了,消失了。
只一转眼之间,沧海变成了桑田。我握着回忆,不知所措。
青涩恋曲
大一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充满新奇的。在“头悬梁、锥剌股”,自虐了N个昼夜后,我终于迎来了我的幸福时光。暂新的环境、悠闲的氛围、最重要的是离开了爸爸妈妈的管束。我渴求已久的自由,还有我所期待的“罗曼蒂克”。我决定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就当是我考上大学对自己的奖励吧!迎面的空气带着清新的味道,走在新生的队伍里,左顾右盼地打量这个陌生的城市,心里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全然忽视了有个全身挂满了包的家伙正从包包的缝隙中不怀好意地打量我。
一
十月的阳光热情火辣,我一身白裙心不在焉地穿过球场,等我听到喝斥的时候,已经狠狠地被人推倒在地。地上一块陵角分明的石头划破了我的小腿,鲜血直流。我痛得呲牙咧嘴,还没等那个造事者张嘴,扬手便给了他一个耳光。接着我便看到一张铁青的脸、二道盛怒的纠结在一起的眉毛。他凑近我跟前:“你这个不知死活的丫头。”我望着他,有半刻不能思想:“顾剑风,带领着一支名叫‘导弹’的校园篮球队。有无数校花级的美女在球场为他尖叫呐喊。”我开始在回想刚才我有没有摔得漂亮、淑女一点。唉!那该死的耳光,我蓄谋已久的浪漫思路已悄然起航。
他叫来一个队友,叮嘱了一些赛场事项便“捞”起我朝医务室走去。“放我下来。”我抗议。“喂,你听见没有。”他不理。
“哎,你……可不可以把我的裙子拉下去一点。”我不得不面红耳赤地说出抗议的原因。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个大男孩抱着已经很丢脸了,如果再“走光”的话,我干脆自己挖个坑跳下去好了。
他有半刻疑惑,接着发出响亮的笑。听话地把我的裙子拉到脚踝。他的笑声很爽朗,他的笑容很阳光。(脸上还带着我赐予的五根可爱的手指印。)
伤好得很慢,每次去医务室都将他诅咒一遍。那个讨厌的家伙每天应该都有不同的女孩子要应付,早把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在同一个校园里,碰面是再所难免的。他总是蹬着一辆快要散架的脚踏车,叮呤哐啷地招摇过市。看见我时会吹个口哨:“小姑娘,要不要带你一程。”我“哼”一声别过头去不理他“哈……”他发出响亮的笑,一回头已经驶出去好远。留下我狠狠地跺脚:“没诚意的家伙!”
本姑娘有大把的好“树苗”排着队等着我的检阅,怎么着也得找个“青年才俊”将浪漫尽情译。至于这种“不良青年”就留给别人去劳神好了,我才不要这么快就吊在这棵“歪脖子”树上。至少——该到附近几棵树上多吊两下。
当然我不能告诉他:极度缺乏运动细胞的我不会跟着脚踏车跑呀跑,然后飞身跳上后座。
遗憾的是青年才俊“榆木脑袋”居多,一个学期就这样有惊无险地过去了。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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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只在转眼之间
转眼之间,徒留回忆
在爱情的世界里,我们都只是孩子。睁着一双明亮的眼睛,仰望着那所谓的天堂。只因为听说,那里有我们想要的幸福。
幸福,好熟悉的字眼。我记得曾经有个人抱着我,在的的耳边轻声地说:小西,我要给你一辈子的幸福。然后我“咯咯”地笑。雪花洒落在我们的身上,见证着我们的幸福。他的怀抱陪伴我过了一年又一年。
但在今年的冬天,他走了。在雪花还未到来之前,离开了我。
我问遍了所有人,走遍了城市的各个角落,却始终感觉不到一丝他的气息。寒冷的风,透过我单薄的外衣,进入我的身体,我紧紧抱着自己的双臂,一个人蜷缩在墙角,我仿佛听到我的骨头在哭泣,然后,渐渐失去了温度,我的心,被冰冻了。
眼前的景象越来越模糊了,耳中听不到任何声音了,街上来回的行人像快进的镜头般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我好象看到了他向我走来,微笑着,将我抱起。雪白的衬衣刺痛了我的双眼,我闭上了眼睛。听到他说:小西,我们回家吧。
恩,我们回家。回我们的家。
醒来的时候,发现周围的一切都是陌生的。陌生的床,陌生的天花板,陌生的窗帘,还有这陌生的房间。我轻轻地走下床,拉开了那天蓝色的格子窗帘。下雪了,雪白细小的雪花从空中晃荡下来,在接触大地的一瞬间,迅速地融化了,消失地无影无踪。就像从未来过这世界一样。
“你醒拉?”
我转身。
一个陌生的男子,笑着看着我。他的牙齿很白,挺拔的鼻梁,让我有瞬间的错觉。
你是谁?这是什么地方?
这里当然是我家了拉,我是辰风。很高兴认识你。
我看着他,30秒后,我确定他不是坏人。于是,我说,
我是小西,谢谢你救了我。
他没有说话,依旧对着我微笑。
后来,我们成了朋友。
辰风是一家咖啡店的老板,店名是“转眼之间”。
为什么起这个名字?
因为这个世界走的太快,很多人为了跟随它的步伐,而迷失的自己的方向。等他们醒悟过来时,一切都已经太迟了,因为,时间不会倒转,他们都回不去了。很多时候,人的一生发生的事仿佛就在转眼之间,来的快,去的也快。我们其实不需要太在意人生的得失,活的开心点,比较有意义。
他点了一根烟,用力的吸了一口,然后对着天空轻轻地将他们吐出,一圈一圈的烟在空气中逗留了几许,便消散了。
第一次来辰风的店,不大,却很有气氛。坐在里面,喝着刚磨出来的咖啡,听着舒缓的钢琴曲,看着窗外上班族脸上的倦容,这里,真的很舒适。
在这里的人,每个都说话很小声,生怕打扰了其他的客人。我看中手中还在冒着香气的咖啡,为什么闻起来香的它喝起来却是这般的苦涩?然后,我听到白色液体滴落进去的声音。
你这样,咖啡就不好喝了哦。
我抬头,辰风已经走到我面前,坐了下来。他用手轻轻地拭去我那还未干的眼泪,眼中写满了疼惜。我突然感到害怕。
以后不要轻易掉泪了,好吗?
我笑了,那一刹那,我知道,那就是幸福。我也知道,那幸福就像昙花一样,只会美在一时。
再后来,我渐渐迷上了咖啡的味道,每到一个地方,就会买一大包,闻着它那淡淡的香气,我就会感到幸福。真实的幸福。
她是个迷一样的女孩。
那个冬天,看见蜷缩在墙角颤抖的她,我的心突然好痛,于是,我上前,将她抱回了家。
我们就这样成了朋友。
她不爱说话,可能是找不到适合说话的人,她总是一个人,呆呆地望着某一个地方,没有表情。每当这时,我都在一旁,静静地看着她。
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会昏倒在大街上。
她说,因为那个允诺给我幸福的人突然走了,我找不到他。
她偶尔也会去我的店里,不过,她还是不喜欢说话,一个人坐在靠窗的地方,点一杯咖啡,慢慢地喝。安静地让人会让人不小心忘了她的存在。
我原本以为时间会帮她忘记那个人,那个有关幸福的承诺,以为她会试着接受我,可是,我错了。
她走了。不留一点痕迹。
我记得她曾经说,每个人都只有一颗心,而这颗心只能装得下一个人,她的心,已经有了一个人,再也没有多余的空间去容纳别人了。现在,那个人走了,她的心也跟着走了,没有心的人是没有资格去爱别人,更没有资格接受别人的爱了。
我当时告诉她说,为什么不给自己一次机会呢。
因为我不想再受第二次伤了。
于是,她走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无法恢复过来,这一切仿佛是一场梦,她没有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我没有爱上这个受伤的女孩,我们只是平行线,没有瓜葛。
可这些又真实地在我的生命里出现了,发生了,消失了。
只一转眼之间,沧海变成了桑田。我握着回忆,不知所措。
青涩恋曲
大一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充满新奇的。在“头悬梁、锥剌股”,自虐了N个昼夜后,我终于迎来了我的幸福时光。暂新的环境、悠闲的氛围、最重要的是离开了爸爸妈妈的管束。我渴求已久的自由,还有我所期待的“罗曼蒂克”。我决定要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就当是我考上大学对自己的奖励吧!迎面的空气带着清新的味道,走在新生的队伍里,左顾右盼地打量这个陌生的城市,心里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全然忽视了有个全身挂满了包的家伙正从包包的缝隙中不怀好意地打量我。
一
十月的阳光热情火辣,我一身白裙心不在焉地穿过球场,等我听到喝斥的时候,已经狠狠地被人推倒在地。地上一块陵角分明的石头划破了我的小腿,鲜血直流。我痛得呲牙咧嘴,还没等那个造事者张嘴,扬手便给了他一个耳光。接着我便看到一张铁青的脸、二道盛怒的纠结在一起的眉毛。他凑近我跟前:“你这个不知死活的丫头。”我望着他,有半刻不能思想:“顾剑风,带领着一支名叫‘导弹’的校园篮球队。有无数校花级的美女在球场为他尖叫呐喊。”我开始在回想刚才我有没有摔得漂亮、淑女一点。唉!那该死的耳光,我蓄谋已久的浪漫思路已悄然起航。
他叫来一个队友,叮嘱了一些赛场事项便“捞”起我朝医务室走去。“放我下来。”我抗议。“喂,你听见没有。”他不理。
“哎,你……可不可以把我的裙子拉下去一点。”我不得不面红耳赤地说出抗议的原因。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个大男孩抱着已经很丢脸了,如果再“走光”的话,我干脆自己挖个坑跳下去好了。
他有半刻疑惑,接着发出响亮的笑。听话地把我的裙子拉到脚踝。他的笑声很爽朗,他的笑容很阳光。(脸上还带着我赐予的五根可爱的手指印。)
伤好得很慢,每次去医务室都将他诅咒一遍。那个讨厌的家伙每天应该都有不同的女孩子要应付,早把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在同一个校园里,碰面是再所难免的。他总是蹬着一辆快要散架的脚踏车,叮呤哐啷地招摇过市。看见我时会吹个口哨:“小姑娘,要不要带你一程。”我“哼”一声别过头去不理他“哈……”他发出响亮的笑,一回头已经驶出去好远。留下我狠狠地跺脚:“没诚意的家伙!”
本姑娘有大把的好“树苗”排着队等着我的检阅,怎么着也得找个“青年才俊”将浪漫尽情译。至于这种“不良青年”就留给别人去劳神好了,我才不要这么快就吊在这棵“歪脖子”树上。至少——该到附近几棵树上多吊两下。
当然我不能告诉他:极度缺乏运动细胞的我不会跟着脚踏车跑呀跑,然后飞身跳上后座。
遗憾的是青年才俊“榆木脑袋”居多,一个学期就这样有惊无险地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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