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金雨欣and董明浩普罗旺斯的秋天上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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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摄影,在法国(倒叙)
这是离开中国的第一年,金雨欣去了爱琴海,那果然是一个很美的地方。她想着那几支红酒的广告,坐在那里很久,然后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只怕遇见他真的是自己命中的劫吧,上辈子自己一定欠了他不少吧,所以金雨欣学聪明一点儿,这辈子无论是谁的什么都不要欠了,因为要还起来真的很麻烦。
这是最后的旅行,告别生命,告别过往的记忆。
金雨欣拿起脖子上挂着的单反:光圈F8左右,ISO调到最小值,使用B门,然后记录下这个城市最美的记忆。
下一个目的地:维也纳。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记忆,那些死去的爱情会歌唱,在每一段风景里。她记录着他们的故事,然后把这些故事变成文字,一一呈现在纸上。
为此,她开了国内的博客,为此,她开始写故事。把自己的故事,换了名字,然后慢慢书写成卷。
这一切,都很安然。
维也纳是世界音乐之都。在和平鸽的广场,她看到小孩子喂着鸽子,鸽子振翅飞翔。她看着街头艺人正在弹唱。她驻足听了一会儿,投下一枚硬币,然后把这一切放进了她的相机。
现在。她在等一场薰衣草开。看一片浓郁的紫汇成的大海。
下一站:法国。
坐在飞机上,勾画着自己下一个目的地的金雨欣并不知道。这一生,她真正的爱情,真正的王子,将会在这里相遇……
你知道薰衣草的花语吗?
它是:等待爱情……
五、再遇,命运的游戏
董明浩在那个夏天的最开始,遇见了穿浅蓝色连衣裙的少女。
那时,他正在上演一出法国街头的狙击游戏。只是,他是猎物,而猎人们,都手持着各种道具,在对他进行抓捕。
他恨极了那个叫做伊莎贝拉的女人。那个企图用*和绯闻就把她捆绑在他身上的女人。
尽管她哭着一遍遍陈诉:她爱他。
她说她愿意为他放弃事业,只求能为他洗手作羹汤,只求能冠上他的姓。而他只觉得好笑:一个以*为条件,换取功成名就的女人,居然会为了那所谓的‘爱情‘而放弃到手的一切?
他不是看不起爱情。他只是,从来都不信所谓的爱情。
尽管,他不久前才为了自己好兄弟的‘爱情‘放弃了一个不错的片子,回国去重温了一次做歌手的日子。
但这并不矛盾,为兄弟祝福他的爱情的男人,并不一定就得相信爱情。他觉得这就如同喜欢看《泰坦尼克号》就非得要去找一艘快沉没的船,去实际上演一场同样的戏份一个道理。
总而言之,无论是歪理也好,真理也罢,董明浩不相信爱情的理由,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嗤之以鼻,他也依旧我行我素。
因此自然,他对那个伊莎贝拉没有任何的好感。
这对于伊莎贝拉来说,是一场巨大的悲剧:她痴心爱着的男人,却将她的心踩到了泥里,纵然她有万般好,而他却都不在乎。
她痛苦着他的不解风情,而他也厌恶着,因她的多言,而导致的一场追逐。
只是,在这场追逐中,他遇见了她……
那个,穿着浅蓝色连衣裙的女人。那个,让他终于相信了爱情,并且栽的头破血流的女人。所以说,很多人说着不相信爱情,那是因为,他们终究还没有遇到那个对的人罢了。
等遇到了,谁也别在说谁曾经多么的了不起,因为对上了那个人。真的就如同一张纸屑,生命中唯一重要的只有那人,而自己,怎样漂泊都无所谓了。
而今,董明浩正在被命运拉下这场名为爱情的游戏。这也算作是命运,对他的惩罚。
再次遇到那个叫做金雨欣的女子,是在巴黎机场免税商店。
他无聊,选了个人不多的店闲逛,而她。正在那里翻阅一本书。
他看到她的第一眼,阳光洒在她身上。她翻着一本书,看的很认真。头上依旧戴着帽子。他看着她看书的样子,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平静了。
第二眼,他突然想起,她帽子下已经剃光的头发——那是他让店员帮她换衣服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他觉得很奇怪,她那种个性,不像是为了潮流去学人剃光头的。而尼姑倒是很有可能。因为她身上出尘的气质?总之,他好像得罪了一个出家人?
不过,让出家人穿着性感的裙子,这种亵渎神的感觉……好像还不错?
第三眼,他皱起了眉头。她穿着很素的碎花裙,和那条被他弄坏了的浅蓝色的连衣裙同一款式。老气!很丑!不适合她!
作为一个导演,他看美女帅男看太久,审美自然也高了不少。再加上又是偶像派出身,他更看重人的衣着品位。而她明显穿着不适合自己的裙子。
再看她脚下穿着的鞋子,他终于爆发:这年代谁TMD还穿这种在国内都丢人的鞋子?
他冲上去,一把抓起正在看书的她。不顾她的反对,拖了出去。她急忙放下书,并对店老板说了抱歉,岂料连抱歉都没有说完,就被他扯离了店里。
店老板并不生气,笑的非常和蔼。他以为这对恋人闹了脾气,所以他祝福着他们和好……
作者有话要说:新年第一天,三更!
新坑开挖:《明星卧底》主打娱乐圈+商战
欢迎跳坑,坑品保障!绝对不同时开两个坑的好坑品啊!
四、摄影,在法国(倒叙)
这是离开中国的第一年,金雨欣去了爱琴海,那果然是一个很美的地方。她想着那几支红酒的广告,坐在那里很久,然后轻轻地叹息了一声:只怕遇见他真的是自己命中的劫吧,上辈子自己一定欠了他不少吧,所以金雨欣学聪明一点儿,这辈子无论是谁的什么都不要欠了,因为要还起来真的很麻烦。
这是最后的旅行,告别生命,告别过往的记忆。
金雨欣拿起脖子上挂着的单反:光圈F8左右,ISO调到最小值,使用B门,然后记录下这个城市最美的记忆。
下一个目的地:维也纳。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记忆,那些死去的爱情会歌唱,在每一段风景里。她记录着他们的故事,然后把这些故事变成文字,一一呈现在纸上。
为此,她开了国内的博客,为此,她开始写故事。把自己的故事,换了名字,然后慢慢书写成卷。
这一切,都很安然。
维也纳是世界音乐之都。在和平鸽的广场,她看到小孩子喂着鸽子,鸽子振翅飞翔。她看着街头艺人正在弹唱。她驻足听了一会儿,投下一枚硬币,然后把这一切放进了她的相机。
现在。她在等一场薰衣草开。看一片浓郁的紫汇成的大海。
下一站:法国。
坐在飞机上,勾画着自己下一个目的地的金雨欣并不知道。这一生,她真正的爱情,真正的王子,将会在这里相遇……
你知道薰衣草的花语吗?
它是:等待爱情……
五、再遇,命运的游戏
董明浩在那个夏天的最开始,遇见了穿浅蓝色连衣裙的少女。
那时,他正在上演一出法国街头的狙击游戏。只是,他是猎物,而猎人们,都手持着各种道具,在对他进行抓捕。
他恨极了那个叫做伊莎贝拉的女人。那个企图用*和绯闻就把她捆绑在他身上的女人。
尽管她哭着一遍遍陈诉:她爱他。
她说她愿意为他放弃事业,只求能为他洗手作羹汤,只求能冠上他的姓。而他只觉得好笑:一个以*为条件,换取功成名就的女人,居然会为了那所谓的‘爱情‘而放弃到手的一切?
他不是看不起爱情。他只是,从来都不信所谓的爱情。
尽管,他不久前才为了自己好兄弟的‘爱情‘放弃了一个不错的片子,回国去重温了一次做歌手的日子。
但这并不矛盾,为兄弟祝福他的爱情的男人,并不一定就得相信爱情。他觉得这就如同喜欢看《泰坦尼克号》就非得要去找一艘快沉没的船,去实际上演一场同样的戏份一个道理。
总而言之,无论是歪理也好,真理也罢,董明浩不相信爱情的理由,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嗤之以鼻,他也依旧我行我素。
因此自然,他对那个伊莎贝拉没有任何的好感。
这对于伊莎贝拉来说,是一场巨大的悲剧:她痴心爱着的男人,却将她的心踩到了泥里,纵然她有万般好,而他却都不在乎。
她痛苦着他的不解风情,而他也厌恶着,因她的多言,而导致的一场追逐。
只是,在这场追逐中,他遇见了她……
那个,穿着浅蓝色连衣裙的女人。那个,让他终于相信了爱情,并且栽的头破血流的女人。所以说,很多人说着不相信爱情,那是因为,他们终究还没有遇到那个对的人罢了。
等遇到了,谁也别在说谁曾经多么的了不起,因为对上了那个人。真的就如同一张纸屑,生命中唯一重要的只有那人,而自己,怎样漂泊都无所谓了。
而今,董明浩正在被命运拉下这场名为爱情的游戏。这也算作是命运,对他的惩罚。
再次遇到那个叫做金雨欣的女子,是在巴黎机场免税商店。
他无聊,选了个人不多的店闲逛,而她。正在那里翻阅一本书。
他看到她的第一眼,阳光洒在她身上。她翻着一本书,看的很认真。头上依旧戴着帽子。他看着她看书的样子,突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平静了。
第二眼,他突然想起,她帽子下已经剃光的头发——那是他让店员帮她换衣服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他觉得很奇怪,她那种个性,不像是为了潮流去学人剃光头的。而尼姑倒是很有可能。因为她身上出尘的气质?总之,他好像得罪了一个出家人?
不过,让出家人穿着性感的裙子,这种亵渎神的感觉……好像还不错?
第三眼,他皱起了眉头。她穿着很素的碎花裙,和那条被他弄坏了的浅蓝色的连衣裙同一款式。老气!很丑!不适合她!
作为一个导演,他看美女帅男看太久,审美自然也高了不少。再加上又是偶像派出身,他更看重人的衣着品位。而她明显穿着不适合自己的裙子。
再看她脚下穿着的鞋子,他终于爆发:这年代谁TMD还穿这种在国内都丢人的鞋子?
他冲上去,一把抓起正在看书的她。不顾她的反对,拖了出去。她急忙放下书,并对店老板说了抱歉,岂料连抱歉都没有说完,就被他扯离了店里。
店老板并不生气,笑的非常和蔼。他以为这对恋人闹了脾气,所以他祝福着他们和好……
作者有话要说:新年第一天,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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