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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的罪孽是希腊19世纪作家维狄依诺斯的代表作。故事发生在一个贫困的希腊农村家庭。母亲德斯比尼奥在其丈夫去世后,独力抚养起自己的四个孩子。但奇怪的是,她惟独偏爱病弱的女儿阿尼奥,而对三个同样幼小的儿子视若无睹。作者通过大儿子作为第一视角“我”以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的所见所闻和价值观,描述他母亲的怪异行为。为挽救长期患病的阿尼奥,母亲四处寻医,求神拜佛,用尽了一切方法和手段,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却与事无补。当病魔夺走女儿的生命之后,她又领养了邻居的一个女儿,并在她身上付出了全部的精力,并筹备了丰厚的嫁妆。当过继而来的女儿出嫁之后,她的儿子们这时也已经长大成人。正当婚礼当晚,儿子们庆幸着他们的母亲可以从此解脱,幸福地安度晚年的时候,德斯比尼奥又抱着一个女婴回到了家中。在儿子们的极力反对声中,德斯比尼奥偷偷地把与她最亲近的儿子“我”叫到一边,讲述了她沉埋于心底二十多年的“罪孽”:原来在“我”出生之前,母亲还有过一个取名阿尼奥的女儿。某天在别人的婚礼上,她和丈夫玩得过晚,回到家中给女儿喂奶的时候,因抵不住疲倦而沉沉睡去。当她醒来之时,女儿已被活生生地压死在了自己的身下。痛苦的德斯比尼奥非常希望能够再有一个女儿。在失望地生下了“我”之后,终于,又一个女儿诞生了。病弱的女儿成了她唯一的心灵寄托,并被取了同样的名字“阿尼奥”知道了母亲的秘密之后“我”四处留意,一心解开母亲的这个心结。几年后,在我的安排下,母亲终于得以向君士坦丁堡的主教忏悔。
当作者叙写我母亲的罪孽的时候,心理学这门学科都还没有诞生,然而这部作品却饱含精神分析的成分。标题中,我母亲之罪孽虽为罪孽,但并非单纯指罪孽本身。我把它分成了三个层面:
首先是最表面化的,即行为本身。母亲在并非出于本意的情况下,害死自己女儿的行为是单纯意义上的罪孽。但这一行为虽然是直接原因,却不是根本原因,这也是为什么作者要采用倒叙手法,直到最后才将它浮出水面的理由了。
其次,也是作者集中笔墨描写的,是母亲宗教层面上的罪孽,也就是弗洛伊德所说的人格中的超我部分。
弗洛伊德将人格结构分成伊底(id,即本我,以下称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本我是由一切与身俱来的本能冲动组成。孔子曰:食色,性也。这个“性”即指本我。男人死要面子,女孩子喜欢被哄被骗,这些都是人格的本我成分。而弗洛伊德之所以被称为“性学大师”这与他一味强调本我中的性本能不无关系。自我是三个结构中唯一的显意识部分,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对环境的接触发展起来的。它代表理性与机智,处于本我与超我之间,按照现实原则判断和处理事物。说穿了,就是人思考的那部分。有些人被数落成“做事不经过大脑思考的”就是因为自我意识差。而超我又回归到潜意识中去了。超我,顾名思义,超越自我,即理想中的我,是纯后天的产物。宗教、政治理想、个人自我实现的目标都属于这一类。虽然大部分书都把道德归于超我,但我不敢苟同,道德显然含有本我成分,当年阿德勒、荣格他们之所以要与弗洛伊德分道扬镳,这方面的分歧也是主要原因。简而言之,本我的目的在于追求快乐,自我的目的在于追求现实,超我的目的则在于追求完美。
德斯比尼奥在后半生所受的精神折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超我的束缚,即宗教上的“罪孽”她在生下“我”之后这么说过:“上帝是否不再愿意赐予我女儿了啊?因为我把他赐予的礼物给”而且为了使阿尼奥好起来,她和女儿一起住进了冰冷的教堂。而且她在解释从路上捡回一个女婴的时候这么对“我”说过:“这是上帝对我的考验,他在试探我的耐心呢!为了原谅我!”宗教作为纯超我的东西,深深植根于德斯比尼奥的潜意识中,令她背负了一生的罪孽。
然而单单宗教上的罪孽还不足以解释母亲之苦痛所造成的异于常人的行为。最深的伤口来自最深层的部分——本我——母爱。这也是作者真正想要写的东西。与其说是母亲的罪孽,不如说是母亲的爱女之心。这也是作者为何要透过一个小孩的... -->>
我母亲的罪孽是希腊19世纪作家维狄依诺斯的代表作。故事发生在一个贫困的希腊农村家庭。母亲德斯比尼奥在其丈夫去世后,独力抚养起自己的四个孩子。但奇怪的是,她惟独偏爱病弱的女儿阿尼奥,而对三个同样幼小的儿子视若无睹。作者通过大儿子作为第一视角“我”以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的所见所闻和价值观,描述他母亲的怪异行为。为挽救长期患病的阿尼奥,母亲四处寻医,求神拜佛,用尽了一切方法和手段,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却与事无补。当病魔夺走女儿的生命之后,她又领养了邻居的一个女儿,并在她身上付出了全部的精力,并筹备了丰厚的嫁妆。当过继而来的女儿出嫁之后,她的儿子们这时也已经长大成人。正当婚礼当晚,儿子们庆幸着他们的母亲可以从此解脱,幸福地安度晚年的时候,德斯比尼奥又抱着一个女婴回到了家中。在儿子们的极力反对声中,德斯比尼奥偷偷地把与她最亲近的儿子“我”叫到一边,讲述了她沉埋于心底二十多年的“罪孽”:原来在“我”出生之前,母亲还有过一个取名阿尼奥的女儿。某天在别人的婚礼上,她和丈夫玩得过晚,回到家中给女儿喂奶的时候,因抵不住疲倦而沉沉睡去。当她醒来之时,女儿已被活生生地压死在了自己的身下。痛苦的德斯比尼奥非常希望能够再有一个女儿。在失望地生下了“我”之后,终于,又一个女儿诞生了。病弱的女儿成了她唯一的心灵寄托,并被取了同样的名字“阿尼奥”知道了母亲的秘密之后“我”四处留意,一心解开母亲的这个心结。几年后,在我的安排下,母亲终于得以向君士坦丁堡的主教忏悔。
当作者叙写我母亲的罪孽的时候,心理学这门学科都还没有诞生,然而这部作品却饱含精神分析的成分。标题中,我母亲之罪孽虽为罪孽,但并非单纯指罪孽本身。我把它分成了三个层面:
首先是最表面化的,即行为本身。母亲在并非出于本意的情况下,害死自己女儿的行为是单纯意义上的罪孽。但这一行为虽然是直接原因,却不是根本原因,这也是为什么作者要采用倒叙手法,直到最后才将它浮出水面的理由了。
其次,也是作者集中笔墨描写的,是母亲宗教层面上的罪孽,也就是弗洛伊德所说的人格中的超我部分。
弗洛伊德将人格结构分成伊底(id,即本我,以下称本我)、自我和超我三部分。本我是由一切与身俱来的本能冲动组成。孔子曰:食色,性也。这个“性”即指本我。男人死要面子,女孩子喜欢被哄被骗,这些都是人格的本我成分。而弗洛伊德之所以被称为“性学大师”这与他一味强调本我中的性本能不无关系。自我是三个结构中唯一的显意识部分,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对环境的接触发展起来的。它代表理性与机智,处于本我与超我之间,按照现实原则判断和处理事物。说穿了,就是人思考的那部分。有些人被数落成“做事不经过大脑思考的”就是因为自我意识差。而超我又回归到潜意识中去了。超我,顾名思义,超越自我,即理想中的我,是纯后天的产物。宗教、政治理想、个人自我实现的目标都属于这一类。虽然大部分书都把道德归于超我,但我不敢苟同,道德显然含有本我成分,当年阿德勒、荣格他们之所以要与弗洛伊德分道扬镳,这方面的分歧也是主要原因。简而言之,本我的目的在于追求快乐,自我的目的在于追求现实,超我的目的则在于追求完美。
德斯比尼奥在后半生所受的精神折磨,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超我的束缚,即宗教上的“罪孽”她在生下“我”之后这么说过:“上帝是否不再愿意赐予我女儿了啊?因为我把他赐予的礼物给”而且为了使阿尼奥好起来,她和女儿一起住进了冰冷的教堂。而且她在解释从路上捡回一个女婴的时候这么对“我”说过:“这是上帝对我的考验,他在试探我的耐心呢!为了原谅我!”宗教作为纯超我的东西,深深植根于德斯比尼奥的潜意识中,令她背负了一生的罪孽。
然而单单宗教上的罪孽还不足以解释母亲之苦痛所造成的异于常人的行为。最深的伤口来自最深层的部分——本我——母爱。这也是作者真正想要写的东西。与其说是母亲的罪孽,不如说是母亲的爱女之心。这也是作者为何要透过一个小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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