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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聂思枫已做了秦天君两个星期的秘书,同样,她也跟他同居了两星期。
“喂!吃饭了。”她步出厨房时喊了他一声。
秦天君闻言,马上走过来,看到她手上端着一盘菜。
“好像很好吃的样子!”说着,他便拿了一块肉,送到嘴里去。
“好吃!”他笑道。
聂思枫拿他没办法,无奈地白他一眼,将菜放在饭桌上,接着走回厨房,把所有的菜都端上桌。
事实上,她很难想象在工作上,手腕高明犀利的秦天君,会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
难想象是难想象了点,不过……“也蛮可爱的。”她微笑着喃喃自语,然后把最后一道菜端到饭桌上去。
所有菜都上桌后,他双手合十,笑道:“开动啰!”
他这举动虽然已看了两星期,但她心头那份感动,却仍萦回不散。
她答应做他的佣人,做饭给他吃是应该的,但每次吃饭,他总是用着感恩、愉悦的心情来吃,让聂思枫很是感动。
越和他相处,她越是发现——
“其实,你也是个不错的人。”她轻声道。
“呃?”专心品尝佳肴的他,没听清楚她说什么。
“我是说,你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难伺候,也没有我预期中的大少爷脾气。和你一起住,算是蛮愉快的。”
这可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呢!
“妳想称赞我待人有礼、和善英俊、平易近人,可以直接说,不用绕圈子!”他笑着接受她的赞美。
聂思枫翻了翻白眼,“如果你不那么自大、自恋,我想我会更喜欢你。”
“我想我会更喜欢你……”秦天君仔细咀嚼她这句话,“嗯,照逻辑推理,意思就是——妳喜欢我,不过因为妳觉得我自大、自恋,所以没有更进一步地喜欢我。
我这样解读妳刚才的那句话,应该没有错吧?”
“呃……这个……”她一时语塞,举筷的手顿住了。
秦天君直盯着她,俊美的脸孔漾出一抹真心的灿烂笑靥,他调皮地朝她眨眨眼,“妳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终于让他等到这句话了!才同居十四天,就已经有这样的效果,那么她爱上他,就指日可待了。
“你……你别误会啊!”她有点脸红地吼道,“我只是一时口误而已!刚才我是想说,如果你不那么自大、自恋,我……我想我会更……更……”她“更”了半天,还是“更”不出个所以然。
帅气的脸孔凑近她,“更什么?”有这么好的机会触及她的感情世界,他怎么能不把握?
被他突来的靠近吓了一跳,她连忙脱口道:“更……更仰慕你啊!”
“妳仰慕我※”他眼中闪过无数喜悦的星星。“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不!”她急忙想更正,“我说错了!”
她到底是怎么了?
“又说错?”
“法律规定,不许一个人说错两次话吗?”她硬撑。
“台湾是没有这种野蛮法律,不过……同一个人接连说错两次话,那就有点可疑了。我个人认为,这两次当中,至少有一次是真话。妳认同吗?”他的笑容好迷人。
“当然不!”她面红耳赤地辩驳,“两次都是不幸的意外!跟真话一点关系都没有!”
如果秦天君的话是对的,那么,不就是说她可能是喜欢他,或可能是仰慕他了?
这怎么可能※他以前整她整得那么惨,她怎可能会喜欢或是仰慕他※
“妳这么认为啊?”
“没错!”她用力点头。
看聂思枫为了解释,急得满头大汗,整张脸红通通的,他也不忍再三追问,反正,他知道她开始喜欢他就好了。
“这道菜真的很好吃!”他指了指某道菜,好心地转移话题,不让她再那么尴尬。
“是吗?”
看到他不再在敏感的话题上盘旋不去,她暗暗吁一口气。
之后的晚饭时间,秦天君都谈着其它事,聂思枫这才慢慢轻松起来。
“好了,妳吃饱了吧!”
“嗯。”
“那接下来就是我作业的时间啰!”他站起来,收拾碗筷。
每次吃完饭,秦天君都坚持由他来清洗碗筷。
煮饭和善后的工作,应该由两个不同的人来做,这才公平。这是他所抱持的理由。
这点让聂思枫感到很意外,她本来以为像秦天君这种富家子,或多或少都会带点大男人主义,进厨房洗碗筷这种事,他们是绝对不会做的,没想到他却出乎她意料。
与他相处后,她发现秦天君和她原本所想的有很大的出入,她对他正逐渐地改观。
而改观以后,她便慢慢的喜……
“我才没有!”发现自己的思绪,不知不觉又回到敏感的事上,她马上制止自己想下去。
“妳在自言自语什么?”当她仍沉浸在自己的思绪时,他已把碗盘清洗干净了。
他的声音把她唤回现实,“你洗好了?”
“嗯。”
“动作还真快。”
“谢谢赞美。”他走到她身边。“对了,我在网络书店订了书,昨天寄来了,有几本妳常看的散文集,要不要看?”
“当然要啰!”她算是爱书人。
“我放在书房里。”他走在前头。
进了书房,他从角落拉出一个中型纸箱,聂思枫一看,不禁瞪大了眼。
“你订的书也未免太多了吧!”那个箱子的Size,大概可以放下一台29吋的电视机了。
“会吗?”他边打开箱子,边反问。
“怪不得你选择在网络上订购,要人家送货。这么多的数量,要是从书店搬回家,手骨肯定会折断。”
她蹲下身,看着他翻找书籍的动作。
“来,这是妳的散文集。”他找了一会,在书堆的中层,找到聂思枫常看的书。
“谢啦。”她接过书,好奇问道:“你这回又买了什么书?”
自从跟他住在一起以后,她才发现,原来秦天君也是个爱书人,若论及热爱程度,她铁定追不上他。
“哲学书、心理学专书、侦探小说、电影原著小说、科幻……”他一本一本的数给她听。
她看的书只限于几种类别,但秦天君就不同,上至艰深难懂的科学专书,下至通俗的小说散文,他全都接受。
之前她问过他,为什么什么样的书他都看?他笑着回答她:“广泛的阅读,才能获得广泛的知识,进而拓展我们的智慧。我是公司的领导者,没有足够的智慧,便没有办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我必须随时吸收新知。”
越是了解他,她就越是发现他的优点多得数不尽。
就像她刚搬到他家的第二天——
那天,在家吃过晚饭后,秦天君很自然地掏出一根烟,在餐桌上抽了起来。
她不抽烟,而且非常讨厌烟味,当下她即想叫秦天君把这根饭后烟熄掉,并劝他把烟戒掉,毕竟烟对吸烟者及旁人,都会造成身体的伤害。
“秦天君,你——”话到了嘴边,她才惊觉她没有这个权利。
房子是他的,而她只是一个免费寄住的住客兼佣人,秦天君有权在这做任何事。再说,她也知道戒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强迫他配合她,好像有点残忍。
“什么?”他把视线投到她脸上。
“没有。”她还是忍耐一下吧!
察觉出她的怪异,再瞥到她暗皱的眉心,他马上意识到,她是因为烟味而蹙眉的。
下一秒,还在燃烧的烟已经被他捻熄。
“你……怎么突然不抽了?”他的动作引起她的疑窦。
“因为抽够了。”他笑笑,站了起身。“我去洗澡了。”
才吸了没一分钟,烟还抽不到一半,他就抽够了?
那时,她的疑惑没有问出,后来有时想起,想问却又觉得这种问题太小,问了太奇怪,因此一直找不到答案,直到她在他家住久了,才慢慢的发现到——
洗过晚饭的碗盘后,秦天君总会走到阳台,并顺手关上玻璃门。
“每次吃过饭,洗完碗,都会跑到阳台去,这其中一定有古怪!”
她好奇地走近阳台,隔着玻璃门,看看他在外面干嘛。
看了好一会儿,终于让她看见他手上的烟。
心里顿时有一个想法产生,胸口也有一阵激流四处乱窜,为了求证自己的想法,她毅然打开阳台的玻璃门,踏了出去。
听到声音,秦天君回过头。
“你在阳台干嘛?”她若无其事地闲闲问起。
“没干嘛,吹吹风而已。”说话的同时,他悄悄把烟捻熄,并且用手心彻底包住。
特别注意他一举一动的聂思枫,自然没漏看他这么一个细微的动作。至此,真相大白了。
那天他突然不抽烟,后来也没在她面前抽过半根烟,以及洗碗后他总会走到阳台的原因,她都明白了。
“妳出来做什么?有事?”这回换他问她。
“没事,只是想出来走走罢了!好了,不打扰你一个人吹风的雅兴了。”说完,她便步出阳台。
离开他视线范围后,她勾起一抹浅笑。
“没想到秦始皇这个人,还有温柔体贴的一面!”她心中盈满了说不出的感动。
他无言的体贴,让她的心在不知不觉间,开始了对他的轻微悸动……
“妳在发什么呆?”秦天君的声音,将她自回忆中拉了回来。“发呆发到连书掉了都不知道。”
他弯身,替她捡起因她松手而掉到地上的散文集。
“谢谢。”她重新拿好书。
“妳刚才在想什么?”竟然想得完全入了神。
“没什么……”她才不会跟他坦言,说她刚才是在回想他的体贴呢!
这样说出来,容易让人误会,以为他在她的心中有多大的分量哩!
现在,她虽然已经将他当成朋友来看待,但她怎么也不承认,他在她的心中,有着极特别的位置。
可是,有些事情,不管你承认与否,它是真的话,就会存在。这是聂思枫当下还没领悟到的道理……
每逢周日,秦天君若没特别的应酬要外出,他总喜欢跟聂思枫一起留在家中。她不常往外跑,她常讪笑自己可能老了,对户外活动都没什么浓厚的兴趣。
留在家中的两人,有时会在客厅看DVD,有时会打电视游乐器,有时则会下西洋棋。
室内活动没有固定模式,全看当天两人心血来潮想做什么,不过有一项活动,倒是每个周日一定会做的。
“今天妳要教我煮什么?”秦天君站在她旁边。
“你吃南瓜吗?”聂思枫不答反问。
“我不偏食。”
“今天就煮南瓜糙米饭吧!”她朝他一笑,对他的不偏食很是赞许。
这个活动就是烹饪课。
聂思枫从小就对做菜很有兴趣,很自然便练就一身好厨艺。
有她替他煮饭,秦天君根本不必为三餐烦恼,只须乖乖等着,便有美食送到他跟前。
然而有一天,他居然说他想要跟她学做菜。
聂思枫起初瞪大双眼,在她的认知里,一个事业型的男人,是不会对做菜有兴趣的,他们有时间宁可拿去做生意,赚更多的钱,哪有美国时间去领略下厨之乐。
尤其对一个从小便是饭来张口的富家子弟来说,要他们下厨更应是天方夜谭,可是,秦天君就是有兴趣。
既然他那么热衷,她也乐意倾囊相授。
自此以后... -->>
不知不觉,聂思枫已做了秦天君两个星期的秘书,同样,她也跟他同居了两星期。
“喂!吃饭了。”她步出厨房时喊了他一声。
秦天君闻言,马上走过来,看到她手上端着一盘菜。
“好像很好吃的样子!”说着,他便拿了一块肉,送到嘴里去。
“好吃!”他笑道。
聂思枫拿他没办法,无奈地白他一眼,将菜放在饭桌上,接着走回厨房,把所有的菜都端上桌。
事实上,她很难想象在工作上,手腕高明犀利的秦天君,会有这么孩子气的一面。
难想象是难想象了点,不过……“也蛮可爱的。”她微笑着喃喃自语,然后把最后一道菜端到饭桌上去。
所有菜都上桌后,他双手合十,笑道:“开动啰!”
他这举动虽然已看了两星期,但她心头那份感动,却仍萦回不散。
她答应做他的佣人,做饭给他吃是应该的,但每次吃饭,他总是用着感恩、愉悦的心情来吃,让聂思枫很是感动。
越和他相处,她越是发现——
“其实,你也是个不错的人。”她轻声道。
“呃?”专心品尝佳肴的他,没听清楚她说什么。
“我是说,你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难伺候,也没有我预期中的大少爷脾气。和你一起住,算是蛮愉快的。”
这可是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呢!
“妳想称赞我待人有礼、和善英俊、平易近人,可以直接说,不用绕圈子!”他笑着接受她的赞美。
聂思枫翻了翻白眼,“如果你不那么自大、自恋,我想我会更喜欢你。”
“我想我会更喜欢你……”秦天君仔细咀嚼她这句话,“嗯,照逻辑推理,意思就是——妳喜欢我,不过因为妳觉得我自大、自恋,所以没有更进一步地喜欢我。
我这样解读妳刚才的那句话,应该没有错吧?”
“呃……这个……”她一时语塞,举筷的手顿住了。
秦天君直盯着她,俊美的脸孔漾出一抹真心的灿烂笑靥,他调皮地朝她眨眨眼,“妳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终于让他等到这句话了!才同居十四天,就已经有这样的效果,那么她爱上他,就指日可待了。
“你……你别误会啊!”她有点脸红地吼道,“我只是一时口误而已!刚才我是想说,如果你不那么自大、自恋,我……我想我会更……更……”她“更”了半天,还是“更”不出个所以然。
帅气的脸孔凑近她,“更什么?”有这么好的机会触及她的感情世界,他怎么能不把握?
被他突来的靠近吓了一跳,她连忙脱口道:“更……更仰慕你啊!”
“妳仰慕我※”他眼中闪过无数喜悦的星星。“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不!”她急忙想更正,“我说错了!”
她到底是怎么了?
“又说错?”
“法律规定,不许一个人说错两次话吗?”她硬撑。
“台湾是没有这种野蛮法律,不过……同一个人接连说错两次话,那就有点可疑了。我个人认为,这两次当中,至少有一次是真话。妳认同吗?”他的笑容好迷人。
“当然不!”她面红耳赤地辩驳,“两次都是不幸的意外!跟真话一点关系都没有!”
如果秦天君的话是对的,那么,不就是说她可能是喜欢他,或可能是仰慕他了?
这怎么可能※他以前整她整得那么惨,她怎可能会喜欢或是仰慕他※
“妳这么认为啊?”
“没错!”她用力点头。
看聂思枫为了解释,急得满头大汗,整张脸红通通的,他也不忍再三追问,反正,他知道她开始喜欢他就好了。
“这道菜真的很好吃!”他指了指某道菜,好心地转移话题,不让她再那么尴尬。
“是吗?”
看到他不再在敏感的话题上盘旋不去,她暗暗吁一口气。
之后的晚饭时间,秦天君都谈着其它事,聂思枫这才慢慢轻松起来。
“好了,妳吃饱了吧!”
“嗯。”
“那接下来就是我作业的时间啰!”他站起来,收拾碗筷。
每次吃完饭,秦天君都坚持由他来清洗碗筷。
煮饭和善后的工作,应该由两个不同的人来做,这才公平。这是他所抱持的理由。
这点让聂思枫感到很意外,她本来以为像秦天君这种富家子,或多或少都会带点大男人主义,进厨房洗碗筷这种事,他们是绝对不会做的,没想到他却出乎她意料。
与他相处后,她发现秦天君和她原本所想的有很大的出入,她对他正逐渐地改观。
而改观以后,她便慢慢的喜……
“我才没有!”发现自己的思绪,不知不觉又回到敏感的事上,她马上制止自己想下去。
“妳在自言自语什么?”当她仍沉浸在自己的思绪时,他已把碗盘清洗干净了。
他的声音把她唤回现实,“你洗好了?”
“嗯。”
“动作还真快。”
“谢谢赞美。”他走到她身边。“对了,我在网络书店订了书,昨天寄来了,有几本妳常看的散文集,要不要看?”
“当然要啰!”她算是爱书人。
“我放在书房里。”他走在前头。
进了书房,他从角落拉出一个中型纸箱,聂思枫一看,不禁瞪大了眼。
“你订的书也未免太多了吧!”那个箱子的Size,大概可以放下一台29吋的电视机了。
“会吗?”他边打开箱子,边反问。
“怪不得你选择在网络上订购,要人家送货。这么多的数量,要是从书店搬回家,手骨肯定会折断。”
她蹲下身,看着他翻找书籍的动作。
“来,这是妳的散文集。”他找了一会,在书堆的中层,找到聂思枫常看的书。
“谢啦。”她接过书,好奇问道:“你这回又买了什么书?”
自从跟他住在一起以后,她才发现,原来秦天君也是个爱书人,若论及热爱程度,她铁定追不上他。
“哲学书、心理学专书、侦探小说、电影原著小说、科幻……”他一本一本的数给她听。
她看的书只限于几种类别,但秦天君就不同,上至艰深难懂的科学专书,下至通俗的小说散文,他全都接受。
之前她问过他,为什么什么样的书他都看?他笑着回答她:“广泛的阅读,才能获得广泛的知识,进而拓展我们的智慧。我是公司的领导者,没有足够的智慧,便没有办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我必须随时吸收新知。”
越是了解他,她就越是发现他的优点多得数不尽。
就像她刚搬到他家的第二天——
那天,在家吃过晚饭后,秦天君很自然地掏出一根烟,在餐桌上抽了起来。
她不抽烟,而且非常讨厌烟味,当下她即想叫秦天君把这根饭后烟熄掉,并劝他把烟戒掉,毕竟烟对吸烟者及旁人,都会造成身体的伤害。
“秦天君,你——”话到了嘴边,她才惊觉她没有这个权利。
房子是他的,而她只是一个免费寄住的住客兼佣人,秦天君有权在这做任何事。再说,她也知道戒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强迫他配合她,好像有点残忍。
“什么?”他把视线投到她脸上。
“没有。”她还是忍耐一下吧!
察觉出她的怪异,再瞥到她暗皱的眉心,他马上意识到,她是因为烟味而蹙眉的。
下一秒,还在燃烧的烟已经被他捻熄。
“你……怎么突然不抽了?”他的动作引起她的疑窦。
“因为抽够了。”他笑笑,站了起身。“我去洗澡了。”
才吸了没一分钟,烟还抽不到一半,他就抽够了?
那时,她的疑惑没有问出,后来有时想起,想问却又觉得这种问题太小,问了太奇怪,因此一直找不到答案,直到她在他家住久了,才慢慢的发现到——
洗过晚饭的碗盘后,秦天君总会走到阳台,并顺手关上玻璃门。
“每次吃过饭,洗完碗,都会跑到阳台去,这其中一定有古怪!”
她好奇地走近阳台,隔着玻璃门,看看他在外面干嘛。
看了好一会儿,终于让她看见他手上的烟。
心里顿时有一个想法产生,胸口也有一阵激流四处乱窜,为了求证自己的想法,她毅然打开阳台的玻璃门,踏了出去。
听到声音,秦天君回过头。
“你在阳台干嘛?”她若无其事地闲闲问起。
“没干嘛,吹吹风而已。”说话的同时,他悄悄把烟捻熄,并且用手心彻底包住。
特别注意他一举一动的聂思枫,自然没漏看他这么一个细微的动作。至此,真相大白了。
那天他突然不抽烟,后来也没在她面前抽过半根烟,以及洗碗后他总会走到阳台的原因,她都明白了。
“妳出来做什么?有事?”这回换他问她。
“没事,只是想出来走走罢了!好了,不打扰你一个人吹风的雅兴了。”说完,她便步出阳台。
离开他视线范围后,她勾起一抹浅笑。
“没想到秦始皇这个人,还有温柔体贴的一面!”她心中盈满了说不出的感动。
他无言的体贴,让她的心在不知不觉间,开始了对他的轻微悸动……
“妳在发什么呆?”秦天君的声音,将她自回忆中拉了回来。“发呆发到连书掉了都不知道。”
他弯身,替她捡起因她松手而掉到地上的散文集。
“谢谢。”她重新拿好书。
“妳刚才在想什么?”竟然想得完全入了神。
“没什么……”她才不会跟他坦言,说她刚才是在回想他的体贴呢!
这样说出来,容易让人误会,以为他在她的心中有多大的分量哩!
现在,她虽然已经将他当成朋友来看待,但她怎么也不承认,他在她的心中,有着极特别的位置。
可是,有些事情,不管你承认与否,它是真的话,就会存在。这是聂思枫当下还没领悟到的道理……
每逢周日,秦天君若没特别的应酬要外出,他总喜欢跟聂思枫一起留在家中。她不常往外跑,她常讪笑自己可能老了,对户外活动都没什么浓厚的兴趣。
留在家中的两人,有时会在客厅看DVD,有时会打电视游乐器,有时则会下西洋棋。
室内活动没有固定模式,全看当天两人心血来潮想做什么,不过有一项活动,倒是每个周日一定会做的。
“今天妳要教我煮什么?”秦天君站在她旁边。
“你吃南瓜吗?”聂思枫不答反问。
“我不偏食。”
“今天就煮南瓜糙米饭吧!”她朝他一笑,对他的不偏食很是赞许。
这个活动就是烹饪课。
聂思枫从小就对做菜很有兴趣,很自然便练就一身好厨艺。
有她替他煮饭,秦天君根本不必为三餐烦恼,只须乖乖等着,便有美食送到他跟前。
然而有一天,他居然说他想要跟她学做菜。
聂思枫起初瞪大双眼,在她的认知里,一个事业型的男人,是不会对做菜有兴趣的,他们有时间宁可拿去做生意,赚更多的钱,哪有美国时间去领略下厨之乐。
尤其对一个从小便是饭来张口的富家子弟来说,要他们下厨更应是天方夜谭,可是,秦天君就是有兴趣。
既然他那么热衷,她也乐意倾囊相授。
自此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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