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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快乐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很快我就发现,自从我与阿芙的身体合二为一后,我遇到了有始以来最烦恼的一件事。
祈祷声。
全天二十四小时,我不停的听到各式各样的祈祷声。
我虽然有着阿芙完美的表像,可是内里,不过是一个草包。
我根本听不懂这各种各样的语言,迫切的在祈祷着什么。
我脑中,时时刻刻回荡着数不胜数的声音,似乎有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意大利语、日语……当然也有国语。
别的,我还大可以推说听不懂而置诸不理,可是,那一声声一声声,深切迫切到见血见肉的国语,我没法子装做听不见。
大部分的祈祷者,都是一个主题:让他(她)爱我,让他(她)永远爱我。
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祈祷说让我爱他,永远爱他?
让他爱我这样的祈祷,应该是在恋爱初之而最初时发生的,难道,爱情的祈愿,仅仅存在于初期?
初期的甜蜜过后呢?是不是没有了祈祷?
我试过用棉花塞住耳朵,也试过开了很大的音乐,更试过大声的自言自语,甚至接受一些名门豪宴躲入人群中。
可是没有用,没有一种办法是行得通的,无论我躲在什么地方,耳边的嗡嗡声总不停息。
老赫说:亲爱的,去关爱他们吧。
没办法,既然神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关爱一下吧。
我眼前出现的是一个欢天喜地的婚宴。
新娘看起来很年轻,圆圆扁扁的脸,梳着黑而光滑的发髻,涂着红而艳的唇膏,笑的很快乐。
新郎壮壮的、黑黑的、保守的笑着,正在一杯一杯的被人灌酒,看来他的酒量不错,眼中一直保持着适度的清醒。
我看不出来这样的美满中,有我什么事。
人声喧哗后,是夜深人静,我几乎要忍不住打哈欠,天,有没有比这更无聊的?难道我要接下来看他们洞房花烛?
别以为我是开玩笑,是真的,那新娘已经准备好了,洗好澡,换了大红的丝绸吊带睡衣,把头发放下来披满了肩头,搽掉了唇膏,伸了个懒腰躺在床上。
现在,就差新郎哥出场了。
上帝保佑我别生针眼,我无聊的自怨自艾,我这样的绝世美女(虽然是暂时的),要猫在这里看人家新婚洞房,什么事啊。
就在此刻,耳边忽然浮出一段清晰的独白:我今天结婚了,可你知道,我爱的一直是你,六年了,似乎有三次,我有机会得到你,到最后,却又失去了,到底是天在玩我还是你在玩我?我已经不想追究,只是,今天,我真的结婚了,你呢,你在哪里?
声音略略沙哑,却是那个饮了千杯也不醉的新郎。
这样平凡的男人也有值得我这个爱神关注的伤心往事?
六年前,新郎还是个学生,住在挤挤挨挨的男生宿舍。
这天,大家都出去玩了,只剩他还在温习功课。城市的孩子和农村的孩子永远不平等,只有他自己知道,为了今天来到这座城市,这个学校,他费了多大的力气。
没有付出就得到是不会珍惜的,不像他,他愿意用自己的所有来保有得到的一切。
有人轻轻的敲门。这一定不是忘了带钥匙的舍友,那帮土匪回来,从来都好像要拆门一样,哪会这样斯文。
门外站着的,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白皙明净的肌肤,粉红色的嘴唇,浅浅粉绿色的复古衬衫,窄腿的低腰牛仔裤。
他不是没有拍过拖的小毛头,却不知为何呆住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话好。
他真怕一开口,就把她给吹化了。
她仍然静静的,带着微笑站在门外,不急,不忙,也好像不意外,似乎她早知道门内有个他,而他一定是这样的表情。
三个月后,他终于鼓足了所有的勇气向她说“我爱你”。
她却睁大了眼睛,不置信的说:我只当你是个小孩子,不要开这样的玩笑。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他心中像有美丽的玻璃花破碎成粉末。
她饶有兴味的看着他,低着头想了又想,忽然微笑:要不,我给你一天机会,试一试?
玻璃花复活,透明而且美丽。
一天后,玻璃花重又变成粉末。
她说:不行,你实在只是个孩子,没办法,对不起。
可是谢谢天,她仍愿做他的朋友。在她应付无穷无尽的追求者的间隙,她总会时不时的想起他来,会跑到他身边和他聊聊天。
他不知能不能算快乐,能不能算知足,却也就罢了。
他在尽一切努力让自己快一点长大,快一点变成大人,快一点配得起她。
两年后,他毕业了,工作还不错,政府部门,用爸妈的话说:咱儿子,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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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快乐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很快我就发现,自从我与阿芙的身体合二为一后,我遇到了有始以来最烦恼的一件事。
祈祷声。
全天二十四小时,我不停的听到各式各样的祈祷声。
我虽然有着阿芙完美的表像,可是内里,不过是一个草包。
我根本听不懂这各种各样的语言,迫切的在祈祷着什么。
我脑中,时时刻刻回荡着数不胜数的声音,似乎有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意大利语、日语……当然也有国语。
别的,我还大可以推说听不懂而置诸不理,可是,那一声声一声声,深切迫切到见血见肉的国语,我没法子装做听不见。
大部分的祈祷者,都是一个主题:让他(她)爱我,让他(她)永远爱我。
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祈祷说让我爱他,永远爱他?
让他爱我这样的祈祷,应该是在恋爱初之而最初时发生的,难道,爱情的祈愿,仅仅存在于初期?
初期的甜蜜过后呢?是不是没有了祈祷?
我试过用棉花塞住耳朵,也试过开了很大的音乐,更试过大声的自言自语,甚至接受一些名门豪宴躲入人群中。
可是没有用,没有一种办法是行得通的,无论我躲在什么地方,耳边的嗡嗡声总不停息。
老赫说:亲爱的,去关爱他们吧。
没办法,既然神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关爱一下吧。
我眼前出现的是一个欢天喜地的婚宴。
新娘看起来很年轻,圆圆扁扁的脸,梳着黑而光滑的发髻,涂着红而艳的唇膏,笑的很快乐。
新郎壮壮的、黑黑的、保守的笑着,正在一杯一杯的被人灌酒,看来他的酒量不错,眼中一直保持着适度的清醒。
我看不出来这样的美满中,有我什么事。
人声喧哗后,是夜深人静,我几乎要忍不住打哈欠,天,有没有比这更无聊的?难道我要接下来看他们洞房花烛?
别以为我是开玩笑,是真的,那新娘已经准备好了,洗好澡,换了大红的丝绸吊带睡衣,把头发放下来披满了肩头,搽掉了唇膏,伸了个懒腰躺在床上。
现在,就差新郎哥出场了。
上帝保佑我别生针眼,我无聊的自怨自艾,我这样的绝世美女(虽然是暂时的),要猫在这里看人家新婚洞房,什么事啊。
就在此刻,耳边忽然浮出一段清晰的独白:我今天结婚了,可你知道,我爱的一直是你,六年了,似乎有三次,我有机会得到你,到最后,却又失去了,到底是天在玩我还是你在玩我?我已经不想追究,只是,今天,我真的结婚了,你呢,你在哪里?
声音略略沙哑,却是那个饮了千杯也不醉的新郎。
这样平凡的男人也有值得我这个爱神关注的伤心往事?
六年前,新郎还是个学生,住在挤挤挨挨的男生宿舍。
这天,大家都出去玩了,只剩他还在温习功课。城市的孩子和农村的孩子永远不平等,只有他自己知道,为了今天来到这座城市,这个学校,他费了多大的力气。
没有付出就得到是不会珍惜的,不像他,他愿意用自己的所有来保有得到的一切。
有人轻轻的敲门。这一定不是忘了带钥匙的舍友,那帮土匪回来,从来都好像要拆门一样,哪会这样斯文。
门外站着的,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白皙明净的肌肤,粉红色的嘴唇,浅浅粉绿色的复古衬衫,窄腿的低腰牛仔裤。
他不是没有拍过拖的小毛头,却不知为何呆住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话好。
他真怕一开口,就把她给吹化了。
她仍然静静的,带着微笑站在门外,不急,不忙,也好像不意外,似乎她早知道门内有个他,而他一定是这样的表情。
三个月后,他终于鼓足了所有的勇气向她说“我爱你”。
她却睁大了眼睛,不置信的说:我只当你是个小孩子,不要开这样的玩笑。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他心中像有美丽的玻璃花破碎成粉末。
她饶有兴味的看着他,低着头想了又想,忽然微笑:要不,我给你一天机会,试一试?
玻璃花复活,透明而且美丽。
一天后,玻璃花重又变成粉末。
她说:不行,你实在只是个孩子,没办法,对不起。
可是谢谢天,她仍愿做他的朋友。在她应付无穷无尽的追求者的间隙,她总会时不时的想起他来,会跑到他身边和他聊聊天。
他不知能不能算快乐,能不能算知足,却也就罢了。
他在尽一切努力让自己快一点长大,快一点变成大人,快一点配得起她。
两年后,他毕业了,工作还不错,政府部门,用爸妈的话说:咱儿子,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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