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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流如织的国贸大厦,是温市最繁华的一处地方。
西楼电梯门口,有一家冰激凌店,六月底了,正是吃冰的好时节,店里来了不少少男少女,一个个笑语吟吟的,正自享受美好的晚上时光。
突然,一群执枪男子闯入,有人高喝一声:“特别行动部执行任务,征用这家店,请所有市民通力配合,为表歉意,但凡在此消费的都可以免单,还请大家依次离开。”
顾客们看到有个高个子男子背着一个鲜血淋淋的男人,一路走进来,一路鲜血淋了一地,那情形显得有点可怖。
最后一个走出去时,看到这群人将几张桌子拼成一张,扶受伤的男人直挺挺躺了下来,一个长得极其漂亮的小姑娘,面对满桌的血水,沉声道:“准备血袋和点滴,徐为,我们试一下,送回医院已经来不及了,活马权当死马医。”
这人还看到那个刚刚背着伤员的男人,长得极俊,面色惨白,眼神既冰冷又热烈,正灼灼盯着那小姑娘,极其冷静地吩咐了一句:“张副官……”
“到。”
“拉下窗帘,一级戒备。”
“是。”
*
血水,浸透了慕戎徵身上那件薄薄的衣服。
张副官去给他另外找了一件衣服,还给他打了一盆水,给他擦——可能是长年双手沾血,所以,每一次执行完任务,他习惯洗澡,擦掉身上所有血水。
不管那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或是战友的。
他喜欢清清爽爽,让身体一直保持干净状态。
慕戎徵看着蔚鸯和徐为开始动手术,心定了下来,转身脱了血衣,擦掉身上的血水,换上刚从男装部拿来的衣服。
忽然,门外头传来一阵枪响,紧跟着一阵尖叫声响起,外头起了骚动。
他猛得一凛,当即喝了一声,“张副官,传令一连二排,把混在人群当中的人给我拿下。”
“是。”
张副官应声而去。
是的,虽然昨晚上只有他和特种队连夜悄悄回来了,但今天上午,他发了一份电报,调了一个连从平山飞来温市,悄悄地着平民服潜回市区——温市实在太大,特种队加了他和张副官不过十人,根本不够用,而温市的军队,他是真的不敢用,哪知道他们是不是自己人。平常时候,他或者可以冒险,但今天,他要应付的人是荀苍,一个恨他入骨的人,他不敢拿蔚鸯的命冒险。
门吱扭一下开了又关。
门口,守着几个兵。
空气中全是血腥味。
慕戎徵转过头,再次睇望正在手术中可爱的她,原来她在工作中时,竟如此的动人——这个最初时候,他觉得除了长得符合他内心期待之外、其他一团糟的丫头,真的是越来越让他着迷了。
儿时的那份喜欢,在重新复燃之后,正在一点一点加深,加重,变成另一种更为浓烈的情感。
那是一种可以以性命相托的复杂情感。
这世上,从来没有过一个女人,能给他这样一种体验——纤纤素手,柔若无骨,却能扭转一个人的命运。
这也是他第一次对医生这份职业生出了别样的敬畏——虽然他的队里本就有一个优秀的军医,但是,她的能干,留给他的印象,最为震撼。
*
何彬悄悄往新月饭店而去,熟门熟路走向306客房,以暗号敲门。
没一会儿门开,何彬闪了进去。
住在这里的住客名叫阿兴,个头不大,来历不明,赵志堂联系好了,由他出面来接待。
此人枪法极为精湛,曹影就是他杀的,那一枪爆头的本事,让人看着不免毛骨悚然。
“又有新任务了?”阿兴靠着墙,懒懒发问,“这次杀谁?杨翦?你们说过的,会让我亲手干掉他的……”
何彬一路过来想好的问题,被他问得全没了,几乎同一时间,他浑身莫名一颤,脱口就问了一句,“你刚刚没有私自行动过?”
“没你们提供情况?怎么行动?”
不等他说完,何彬就骇然叫了一声,“不好。中计了。”
话未说完,门被踹开,有人厉喝:“不准动,缴枪不杀。”
*
手术时长三个小时。
蔚鸯已经给杨归一用了不知多少袋血,出来时,她曾去血库调了几袋血,各种型号的血各拿了两袋,可杨归一失血过多,根本不够用。慕戎徵有让人回去重新又拿了很多袋来。
手术条件很简陋,以至于一切都是在凭运气。
还好,她运气好,也是杨归一运气好,那致命两刀,一刀捅破了胃,一刀卡在肋骨当中,刺得不是很深,没有伤到内脏。
“暂时没有事了。”
待完成了最后的缝合工作,她重重松了一口气,摘了手上的手套,转头看向一直护卫着她的男人,终于感觉到有点疲惫了,脚有点麻,走了两步,险些栽倒。
慕戎徵快步上前扶住。
“累坏了?”
算一下,他已经救了三个人,手术台前,她已经了站了六个小时。
“还行,就是这里条件不好,我有点紧张,压力太大了,就怕救不活他,辜负了你的期望……”她抓着他的衣服,抬头微一笑,“慕戎徵,刚刚你冲我喊救命时,让我觉得自己就是神仙,一定能救他。要是救不活,那我多没面子……”
有心情调戏他了。
呵,这是他的小女孩,他的心肝啊……
如此调戏他时,他竟是如此欢喜。
手臂一张,他将她拥着,紧紧地,“你不是神仙,真要是救不了,也不是你的错,今天,你做得已经太好太好……”
“放心,他现在问题不大,送回去看护着,回头养个十天半个月,又是那个活蹦乱跳的杨归一了……”
将脸枕在她肩头上,她暗暗吁气,心下挺高兴,又救了一条命。
“谢谢。”
“傻话。”她笑着抬头,轻轻戳了戳他的下巴,转而问道:“外头怎么样了?”
“危机解除,我这边死了两个战士,伤了五六个市民,孟石头的被击中一枪在腿上,已经送去医院。击毙歹徒四个。”
慕戎徵把情况说明了一下,没作任何隐瞒。
“哦,那我们回去医院吧!”
唉,还是死了战士。
她微微有些怅然。
“先去找个地方吃饭——你中午都没吃饭,晚饭也没空吃,不觉得饿吗?”
被他这么一提,蔚鸯这才记起自己居然漏了两顿饭,不过,这种事她以前常忘,一忙起来就顾不上吃,“还真不觉得饿,注意力全落在手术上了……好,先去吃饭……我来时,记得外头有一家馄饨店,我们去下两碗馄饨吧……”
“好。”
慕戎徵温温答应。
回头时,看到徐为就在边上站着,神情带着敬畏,目光落在蔚鸯身上。
“徐为,你护送杨归一去医院。”
“是。”
慕戎徵拉着蔚鸯出来,看到张副官急步在向他走来。
“报告。”
“说。”
“赵志堂和何彬已被管制。由他带来的兵,暂由杨参谋长节制。医院附近,已替换成我们的人。”
“知道了。”
蔚鸯转头睇着,原本她忙的这三个小时,他也没停下来过。
“你查到赵志堂和何彬犯罪证据了?”
“嗯。”
“牛。”
蔚鸯竖了竖大拇指。
“不用夸我。不是我的功劳。有人向我告密了。在我眼里,你才是最牛的一个。走了,吃馄饨去。张副官,一起。”
他没有把轻轻松松平定一场风波视为功勋,倒是把她捧得很高。
“我吃过了。四少,蔚小姐,你们去吃,我会带人在这边守着的。”
张副官看向蔚鸯,也是眼露惊佩:这是一个小神医,那本事,真是太不得了了。
*
十只菜馄饨,蔚鸯一下子就解决了。
慕戎徵就在边上看着:现在的她,就是一个饿死鬼投胎,吃得欢天喜地的,完全就像一个小孩子,谁能想象,她那双手,能化腐朽为神奇,能改人生死,能做到他完全做不到的事。
“怎么了?”
蔚鸯吃完之后,发现他没怎么吃,而是一直一直在盯着自己看。
“你怎么还这么多?吃不下?”
“你比食物更吸引我。”
他随口吐出一句,令她扑哧而笑。
“好肉麻。”
“大实话。”
他牵过她的手,审视她那双白璧如玉、小巧玲珑的素手,那么干净,那么纤美,那么柔软,握在... -->>
人流如织的国贸大厦,是温市最繁华的一处地方。
西楼电梯门口,有一家冰激凌店,六月底了,正是吃冰的好时节,店里来了不少少男少女,一个个笑语吟吟的,正自享受美好的晚上时光。
突然,一群执枪男子闯入,有人高喝一声:“特别行动部执行任务,征用这家店,请所有市民通力配合,为表歉意,但凡在此消费的都可以免单,还请大家依次离开。”
顾客们看到有个高个子男子背着一个鲜血淋淋的男人,一路走进来,一路鲜血淋了一地,那情形显得有点可怖。
最后一个走出去时,看到这群人将几张桌子拼成一张,扶受伤的男人直挺挺躺了下来,一个长得极其漂亮的小姑娘,面对满桌的血水,沉声道:“准备血袋和点滴,徐为,我们试一下,送回医院已经来不及了,活马权当死马医。”
这人还看到那个刚刚背着伤员的男人,长得极俊,面色惨白,眼神既冰冷又热烈,正灼灼盯着那小姑娘,极其冷静地吩咐了一句:“张副官……”
“到。”
“拉下窗帘,一级戒备。”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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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水,浸透了慕戎徵身上那件薄薄的衣服。
张副官去给他另外找了一件衣服,还给他打了一盆水,给他擦——可能是长年双手沾血,所以,每一次执行完任务,他习惯洗澡,擦掉身上所有血水。
不管那是自己的,还是敌人的,或是战友的。
他喜欢清清爽爽,让身体一直保持干净状态。
慕戎徵看着蔚鸯和徐为开始动手术,心定了下来,转身脱了血衣,擦掉身上的血水,换上刚从男装部拿来的衣服。
忽然,门外头传来一阵枪响,紧跟着一阵尖叫声响起,外头起了骚动。
他猛得一凛,当即喝了一声,“张副官,传令一连二排,把混在人群当中的人给我拿下。”
“是。”
张副官应声而去。
是的,虽然昨晚上只有他和特种队连夜悄悄回来了,但今天上午,他发了一份电报,调了一个连从平山飞来温市,悄悄地着平民服潜回市区——温市实在太大,特种队加了他和张副官不过十人,根本不够用,而温市的军队,他是真的不敢用,哪知道他们是不是自己人。平常时候,他或者可以冒险,但今天,他要应付的人是荀苍,一个恨他入骨的人,他不敢拿蔚鸯的命冒险。
门吱扭一下开了又关。
门口,守着几个兵。
空气中全是血腥味。
慕戎徵转过头,再次睇望正在手术中可爱的她,原来她在工作中时,竟如此的动人——这个最初时候,他觉得除了长得符合他内心期待之外、其他一团糟的丫头,真的是越来越让他着迷了。
儿时的那份喜欢,在重新复燃之后,正在一点一点加深,加重,变成另一种更为浓烈的情感。
那是一种可以以性命相托的复杂情感。
这世上,从来没有过一个女人,能给他这样一种体验——纤纤素手,柔若无骨,却能扭转一个人的命运。
这也是他第一次对医生这份职业生出了别样的敬畏——虽然他的队里本就有一个优秀的军医,但是,她的能干,留给他的印象,最为震撼。
*
何彬悄悄往新月饭店而去,熟门熟路走向306客房,以暗号敲门。
没一会儿门开,何彬闪了进去。
住在这里的住客名叫阿兴,个头不大,来历不明,赵志堂联系好了,由他出面来接待。
此人枪法极为精湛,曹影就是他杀的,那一枪爆头的本事,让人看着不免毛骨悚然。
“又有新任务了?”阿兴靠着墙,懒懒发问,“这次杀谁?杨翦?你们说过的,会让我亲手干掉他的……”
何彬一路过来想好的问题,被他问得全没了,几乎同一时间,他浑身莫名一颤,脱口就问了一句,“你刚刚没有私自行动过?”
“没你们提供情况?怎么行动?”
不等他说完,何彬就骇然叫了一声,“不好。中计了。”
话未说完,门被踹开,有人厉喝:“不准动,缴枪不杀。”
*
手术时长三个小时。
蔚鸯已经给杨归一用了不知多少袋血,出来时,她曾去血库调了几袋血,各种型号的血各拿了两袋,可杨归一失血过多,根本不够用。慕戎徵有让人回去重新又拿了很多袋来。
手术条件很简陋,以至于一切都是在凭运气。
还好,她运气好,也是杨归一运气好,那致命两刀,一刀捅破了胃,一刀卡在肋骨当中,刺得不是很深,没有伤到内脏。
“暂时没有事了。”
待完成了最后的缝合工作,她重重松了一口气,摘了手上的手套,转头看向一直护卫着她的男人,终于感觉到有点疲惫了,脚有点麻,走了两步,险些栽倒。
慕戎徵快步上前扶住。
“累坏了?”
算一下,他已经救了三个人,手术台前,她已经了站了六个小时。
“还行,就是这里条件不好,我有点紧张,压力太大了,就怕救不活他,辜负了你的期望……”她抓着他的衣服,抬头微一笑,“慕戎徵,刚刚你冲我喊救命时,让我觉得自己就是神仙,一定能救他。要是救不活,那我多没面子……”
有心情调戏他了。
呵,这是他的小女孩,他的心肝啊……
如此调戏他时,他竟是如此欢喜。
手臂一张,他将她拥着,紧紧地,“你不是神仙,真要是救不了,也不是你的错,今天,你做得已经太好太好……”
“放心,他现在问题不大,送回去看护着,回头养个十天半个月,又是那个活蹦乱跳的杨归一了……”
将脸枕在她肩头上,她暗暗吁气,心下挺高兴,又救了一条命。
“谢谢。”
“傻话。”她笑着抬头,轻轻戳了戳他的下巴,转而问道:“外头怎么样了?”
“危机解除,我这边死了两个战士,伤了五六个市民,孟石头的被击中一枪在腿上,已经送去医院。击毙歹徒四个。”
慕戎徵把情况说明了一下,没作任何隐瞒。
“哦,那我们回去医院吧!”
唉,还是死了战士。
她微微有些怅然。
“先去找个地方吃饭——你中午都没吃饭,晚饭也没空吃,不觉得饿吗?”
被他这么一提,蔚鸯这才记起自己居然漏了两顿饭,不过,这种事她以前常忘,一忙起来就顾不上吃,“还真不觉得饿,注意力全落在手术上了……好,先去吃饭……我来时,记得外头有一家馄饨店,我们去下两碗馄饨吧……”
“好。”
慕戎徵温温答应。
回头时,看到徐为就在边上站着,神情带着敬畏,目光落在蔚鸯身上。
“徐为,你护送杨归一去医院。”
“是。”
慕戎徵拉着蔚鸯出来,看到张副官急步在向他走来。
“报告。”
“说。”
“赵志堂和何彬已被管制。由他带来的兵,暂由杨参谋长节制。医院附近,已替换成我们的人。”
“知道了。”
蔚鸯转头睇着,原本她忙的这三个小时,他也没停下来过。
“你查到赵志堂和何彬犯罪证据了?”
“嗯。”
“牛。”
蔚鸯竖了竖大拇指。
“不用夸我。不是我的功劳。有人向我告密了。在我眼里,你才是最牛的一个。走了,吃馄饨去。张副官,一起。”
他没有把轻轻松松平定一场风波视为功勋,倒是把她捧得很高。
“我吃过了。四少,蔚小姐,你们去吃,我会带人在这边守着的。”
张副官看向蔚鸯,也是眼露惊佩:这是一个小神医,那本事,真是太不得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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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只菜馄饨,蔚鸯一下子就解决了。
慕戎徵就在边上看着:现在的她,就是一个饿死鬼投胎,吃得欢天喜地的,完全就像一个小孩子,谁能想象,她那双手,能化腐朽为神奇,能改人生死,能做到他完全做不到的事。
“怎么了?”
蔚鸯吃完之后,发现他没怎么吃,而是一直一直在盯着自己看。
“你怎么还这么多?吃不下?”
“你比食物更吸引我。”
他随口吐出一句,令她扑哧而笑。
“好肉麻。”
“大实话。”
他牵过她的手,审视她那双白璧如玉、小巧玲珑的素手,那么干净,那么纤美,那么柔软,握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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