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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他对我毫不理会:“你说吧,要字,还是花?”
“赌什么?”
“剩下这些酒。谁输谁把它喝光。”
我随着林哲的视线看过去,剩下的酒?说的好像没多少似的,整整大半瓮呢。
“萧程,你有陪她胡闹的时间,不如回家好好看书,你只剩一年。”林哲拿出做哥哥的风范,教育这酗酒的坏小孩:“成雅,谁让你给他拿酒的?他的自制力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家里有茶叶吧?”
“嗯,茶几上。”
“好吧,我去倒。”林哲站起来。
“嘿,林哲,原来你连这点事,也不肯为成雅做。成雅,你说呢?”萧程弯起嘴角,语调调侃,明明在跟我说话,却看也不看我。
林哲似乎怔了一下,看了萧程几秒,然后微微一笑,重新坐下来。
“萧程,你不要害我了,这是我偷出来的,都喝光了,你想让我被骂啊!”我见势头不对,赶快去抱那装着酒的小瓮。
却被林哲伸手挡开,淡然说:“扔吧,我要字。”
那一天硬币落下来的结果,我们都没有看到,那淘气的小东西骨碌碌转了几圈,竟从桌子上掉下去,一路滚到草丛里,昏暗的灯光下,再也找不见了。
可那天萧程还是喝多了,劝都劝不住,最后林哲发了火,把他从座位上揪起来的时候,他已经站不稳,刚起身就往下倒,林哲扶住他,对我说:“他不行了,我得送他。”
我无奈地看看萧程:“你这会儿送他回家不是让他找打吗?算了,反正我爸妈晚一点才回来,先让他在我家躺会儿吧。”
把萧程安置在沙发上,我帮他盖了条毛巾被。看着生气,于是轻轻踢了他一脚:“臭小孩!把我家的酒都喝光光了,我一口都没喝着!”
林哲在旁边,脸上露出笑意,我看他一眼,轻声说:“笑什么笑。”
他不回答,我们蹑手蹑脚地走回院子。他才开口道:“萧程比你还大几个月,怎么跟你弟弟似的。”
“他就是我弟弟,从小还不是我罩着他。”我非常神气地说。
“还真没看出来,你是怎么罩他的?”
“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小时侯神憎鬼厌的,老是被他妈打,每次都是我帮他求情,我一求,他妈就下不去手了,呵呵。”
林哲沉默了两秒钟:“成雅,你……”
“什么?”
“算了。”
我有些困惑,气氛突然变得有点儿微妙。
“你家去年搬去的那个小区,还不错吧?”开始没话找话。
“你不是去过吗?”
“哦,我忘了。”
“那下次再去加深一下印象吧。”
“嗯。S大漂不漂亮?”
“不错——但也没什么太特别的。”
又没话了,我担心他会因此告辞,他这时却突然说:“对了,成雅,那边天气特别多变,回头别忘了带几件秋衣。”
“哈,林哲,还有一个多月呢!”
“你这么糊涂,如果我不从今天说起,一直说到走的那天,你哪会记得。”
我想翻眼睛,却忍不住笑起来。他也笑,月光下眼神温润,唇红齿白。我看着他,什么话都说不出,只觉得幸福温软,瞬间弥漫。是啊,S大也没有什么太特别的,那里和世上所有的大学的区别,也不过就多了个眼前这个男人而已。
三年的时间我容易么我!几乎每分每秒都在担心林哲万一没等到我,在学校找上女朋友——那时候我想,要真是这样,我也不高考了,我干脆出家当修女好了——当年觉得修女比较漂亮。
“林哲,我昨天晚上又做梦了,你你你和一个漂亮姐姐在一起,我在后边叫你你都不理!”在电话里说着说着,就真的有委屈涌上来,当真觉得他欺负了我。
“小姑娘。”他在那头叹口气,“我拜托你,你上次不都不许我跟女生搭腔了?”
“那要是有别人跟你搭腔呢?”
“不许理人家。”他重复我的话。
我开心了,继续无理取闹:“不许看人家!”
“……太不礼貌了吧?”
“不管!”
“好好好。”
以上的对话,三年间发生过不下十次,我自己也不明白,我怎么都不觉得烦呢?好在,似乎林哲也没这感觉。其实我当然知道,以他那样的性格,有女生跟他套近乎他哪好意思真不理人家,他向来是不愿负任何人的君子。所以我才在梦里都担惊受怕,深恐他一个“过意不去”就把自个儿交代了。
当我终于可以在那个初秋时分,随他一起去到那个千里之外的南方城市,我没有太多离愁别绪,看到S市的一切,竟然还有莫名的亲切。因为这个地方有你爱的人,你的归属感便可以落地生根。
大一那一年,在我整个人生中,的确是无可挑剔的一段时光。S大后有个小咖啡馆,林哲时不时会带我去。午后,暖融融的阳光会从大玻璃窗里照射进来,仿佛要把一切化开。林哲在那里看迈肯锡的咨询案例,世界500强管理经验,以及《如何做一个成功职业经理人》。我就在他旁边,读小说,看漫画,兴头来了就拿水彩笔把人物涂得五颜六色,然后得意地把他从沉思里推醒,请他观赏,看他拧起的眉头和无奈的神情,心里头早乐开花,却还要假装叹息——人没品位啊,没治了。
偶尔,我抬头,会看见林哲来不及移开的目光,有比这下午的日头更温暖的情绪,却在接触到我视线的一刹那变得尴尬。那些时候,我总是拼命捺下往上撇的嘴角,喝一口奶茶,轻描淡写地看看天,看看地,看看窗外。然后等他状若恢复常态了,我才把脑袋窝进自己的臂弯里,偷偷笑得好像个白痴。甚至有一次,甜蜜太浓,那时还那么年轻脆弱的心根本撑不住,笑着笑着,竟会傻乎乎地哭出来。
“怎么了成雅?”他赶紧把书放下。
我不由分说地抓过他的手,在他温厚的掌心里把眼泪蹭掉:“看漫画看得不可以啊?”
“可以可以。”他语调又温和又调侃,“来,我看看你看的什么,《蜡笔小新》?小姑娘,你测过你的情商没有?你确定它正常?”
“……不要你管啦!笑面狐狸!反正比你正常!”
“……”
那样的日子,被流年冲到什么地方去了?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呢?直到今天,我仍然没有停止问自己这个问题。
其实那会儿林哲什么都没跟我承诺过,可我当时一点不着急,觉得就这么在他身边,心里就很安定,哪怕一辈子这么君不娶我不嫁,也没什么要紧。
三四年后回头想想,真是单纯到愚蠢。
p; 他对我毫不理会:“你说吧,要字,还是花?”
“赌什么?”
“剩下这些酒。谁输谁把它喝光。”
我随着林哲的视线看过去,剩下的酒?说的好像没多少似的,整整大半瓮呢。
“萧程,你有陪她胡闹的时间,不如回家好好看书,你只剩一年。”林哲拿出做哥哥的风范,教育这酗酒的坏小孩:“成雅,谁让你给他拿酒的?他的自制力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家里有茶叶吧?”
“嗯,茶几上。”
“好吧,我去倒。”林哲站起来。
“嘿,林哲,原来你连这点事,也不肯为成雅做。成雅,你说呢?”萧程弯起嘴角,语调调侃,明明在跟我说话,却看也不看我。
林哲似乎怔了一下,看了萧程几秒,然后微微一笑,重新坐下来。
“萧程,你不要害我了,这是我偷出来的,都喝光了,你想让我被骂啊!”我见势头不对,赶快去抱那装着酒的小瓮。
却被林哲伸手挡开,淡然说:“扔吧,我要字。”
那一天硬币落下来的结果,我们都没有看到,那淘气的小东西骨碌碌转了几圈,竟从桌子上掉下去,一路滚到草丛里,昏暗的灯光下,再也找不见了。
可那天萧程还是喝多了,劝都劝不住,最后林哲发了火,把他从座位上揪起来的时候,他已经站不稳,刚起身就往下倒,林哲扶住他,对我说:“他不行了,我得送他。”
我无奈地看看萧程:“你这会儿送他回家不是让他找打吗?算了,反正我爸妈晚一点才回来,先让他在我家躺会儿吧。”
把萧程安置在沙发上,我帮他盖了条毛巾被。看着生气,于是轻轻踢了他一脚:“臭小孩!把我家的酒都喝光光了,我一口都没喝着!”
林哲在旁边,脸上露出笑意,我看他一眼,轻声说:“笑什么笑。”
他不回答,我们蹑手蹑脚地走回院子。他才开口道:“萧程比你还大几个月,怎么跟你弟弟似的。”
“他就是我弟弟,从小还不是我罩着他。”我非常神气地说。
“还真没看出来,你是怎么罩他的?”
“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小时侯神憎鬼厌的,老是被他妈打,每次都是我帮他求情,我一求,他妈就下不去手了,呵呵。”
林哲沉默了两秒钟:“成雅,你……”
“什么?”
“算了。”
我有些困惑,气氛突然变得有点儿微妙。
“你家去年搬去的那个小区,还不错吧?”开始没话找话。
“你不是去过吗?”
“哦,我忘了。”
“那下次再去加深一下印象吧。”
“嗯。S大漂不漂亮?”
“不错——但也没什么太特别的。”
又没话了,我担心他会因此告辞,他这时却突然说:“对了,成雅,那边天气特别多变,回头别忘了带几件秋衣。”
“哈,林哲,还有一个多月呢!”
“你这么糊涂,如果我不从今天说起,一直说到走的那天,你哪会记得。”
我想翻眼睛,却忍不住笑起来。他也笑,月光下眼神温润,唇红齿白。我看着他,什么话都说不出,只觉得幸福温软,瞬间弥漫。是啊,S大也没有什么太特别的,那里和世上所有的大学的区别,也不过就多了个眼前这个男人而已。
三年的时间我容易么我!几乎每分每秒都在担心林哲万一没等到我,在学校找上女朋友——那时候我想,要真是这样,我也不高考了,我干脆出家当修女好了——当年觉得修女比较漂亮。
“林哲,我昨天晚上又做梦了,你你你和一个漂亮姐姐在一起,我在后边叫你你都不理!”在电话里说着说着,就真的有委屈涌上来,当真觉得他欺负了我。
“小姑娘。”他在那头叹口气,“我拜托你,你上次不都不许我跟女生搭腔了?”
“那要是有别人跟你搭腔呢?”
“不许理人家。”他重复我的话。
我开心了,继续无理取闹:“不许看人家!”
“……太不礼貌了吧?”
“不管!”
“好好好。”
以上的对话,三年间发生过不下十次,我自己也不明白,我怎么都不觉得烦呢?好在,似乎林哲也没这感觉。其实我当然知道,以他那样的性格,有女生跟他套近乎他哪好意思真不理人家,他向来是不愿负任何人的君子。所以我才在梦里都担惊受怕,深恐他一个“过意不去”就把自个儿交代了。
当我终于可以在那个初秋时分,随他一起去到那个千里之外的南方城市,我没有太多离愁别绪,看到S市的一切,竟然还有莫名的亲切。因为这个地方有你爱的人,你的归属感便可以落地生根。
大一那一年,在我整个人生中,的确是无可挑剔的一段时光。S大后有个小咖啡馆,林哲时不时会带我去。午后,暖融融的阳光会从大玻璃窗里照射进来,仿佛要把一切化开。林哲在那里看迈肯锡的咨询案例,世界500强管理经验,以及《如何做一个成功职业经理人》。我就在他旁边,读小说,看漫画,兴头来了就拿水彩笔把人物涂得五颜六色,然后得意地把他从沉思里推醒,请他观赏,看他拧起的眉头和无奈的神情,心里头早乐开花,却还要假装叹息——人没品位啊,没治了。
偶尔,我抬头,会看见林哲来不及移开的目光,有比这下午的日头更温暖的情绪,却在接触到我视线的一刹那变得尴尬。那些时候,我总是拼命捺下往上撇的嘴角,喝一口奶茶,轻描淡写地看看天,看看地,看看窗外。然后等他状若恢复常态了,我才把脑袋窝进自己的臂弯里,偷偷笑得好像个白痴。甚至有一次,甜蜜太浓,那时还那么年轻脆弱的心根本撑不住,笑着笑着,竟会傻乎乎地哭出来。
“怎么了成雅?”他赶紧把书放下。
我不由分说地抓过他的手,在他温厚的掌心里把眼泪蹭掉:“看漫画看得不可以啊?”
“可以可以。”他语调又温和又调侃,“来,我看看你看的什么,《蜡笔小新》?小姑娘,你测过你的情商没有?你确定它正常?”
“……不要你管啦!笑面狐狸!反正比你正常!”
“……”
那样的日子,被流年冲到什么地方去了?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呢?直到今天,我仍然没有停止问自己这个问题。
其实那会儿林哲什么都没跟我承诺过,可我当时一点不着急,觉得就这么在他身边,心里就很安定,哪怕一辈子这么君不娶我不嫁,也没什么要紧。
三四年后回头想想,真是单纯到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