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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之后,我们带着一口棺材登机,飞回纽约去。又过了三天,KeithCUltan在绿荫公墓落葬。殡仪馆的化妆术和簇新的礼服让他重又成为自信、魅力、品位的象征,只是这一次,他没有那么幸运了。葬礼上,我又一次见到Laure。Lyle告诉我,在医生宣布死亡之后,她在病床旁拿着呼吸球囊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很多人来参加葬礼,Cheryl-Ann和Lyle的母亲也来了,不像临死的时候,只有Lyle和他的Laure陪在边上。
葬礼按照圣公会的规制举行,但最后牧师却念起慈光歌里的一段祷文。我知道那是天主教的祷文,小时候我的一个曾外祖母去世,她的教友们曾经为她唱过这首圣诗。是Lyle选的,用在这场葬礼上似乎很合适:
恳求慈光,引领脱离黑荫,导我前行
黑夜漫漫,重又远离家庭,导我前行
我不求主指引遥远路途,我只恳求,一步一步导引
从前我爱沉迷繁华梦里,娇痴无忌,旧事岂莫重提
夜尽天明,晨曦里重逢,多年契阔,我心所爱依稀
Laure看起来已经不伤心了,Lyle也是,甚至包括他致辞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不太吉利的预兆,我第一次跟他并肩站在他的亲友面前竟然是在一场葬礼上面。仪式之后,Lyle把我介绍给他的母亲——年届六十的Nicole,对我不冷也不热,客气地说:“Lyle经常说起你。”并且定下约会,让我去参加星期二下午在凡艾克画廊的茶会。
上车离开墓地的时候,Lyle对我说:“葬礼上关于生死,关于时光的飞逝的祷文总是会让人改变一些决定。我想知道,你的决定是什么?”然后又换了一种比较普通方式问我,“嫁给我好吗?e。”
可能是因为在那天的晨光里面,他着一身黑色,显得清高、优雅、狡黠、可望而不可即,也可能葬礼上关于生死、关于时光的飞逝的祷文真的对我起了作用,我答应了他的求婚。至少在那个时刻,我可以确定自己的感受,我愿意和他结婚,愿意住在一起,生一个孩子,也可能不止一个,活到一百岁,然后在他的怀抱里安静地死去。那天晚餐的时候,他为我戴上那枚哈利·温斯顿的戒指,同时有音乐,烛光和一束白玫瑰。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不再受我的控制,也不在Lyle的控制之中。许多不相干的人加入到我们中间:婚礼策划师、婚纱设计师、摄影师、报社编辑、酒店的宴会销售经理、蛋糕师、花店老板、他的母亲、妹妹,当然还有我的父母亲。
在这所有人中间,Cheryl-Ann最起劲儿,俨然一个婚礼专家。Lyle说:“她是从小被教育成这样的,她对婚姻的兴趣仅到婚宴结束的那个时刻为止。”从知道我们要结婚那天开始,我几乎每天都要看到她。她带我去选这个,买那个,同时又在背后告诉别人:“经典故事,她怀孕了,所以他们才会结婚。”
我看中一件A字形裙摆的白色婚纱,上面镶着一掌款银河似的碎水晶,头纱很朴素,只有同色的缎子滚边。尽管那条裙子我很喜欢,也很像我的礼服,但是Cheryl-Ann和婚礼策划师觉得不好,因为它和礼堂不相配。我不想一开始就闹得不愉快,折中了一下,换了一条有刺绣、有拖尾的裙子,头纱来自法国,长度是两米七五。
我关于白色貂皮的玩笑也没有被忘记。婚纱店的店员在我面前打开一个浅金色的盒子,展开盒子里面一块雪白的水貂皮,介绍说:“丹麦母貂皮,细密轻盈,针毛幼长有光泽,少见的颜色,刚好和你裙子的颜色相配。少见的大皮张,整条披肩完全看不到接缝。”
Cheryl-Ann在旁边接口:“北欧货并没有美国貂皮好。”
店员笑着回应:“Walsh太太,这是世家皇家级貂皮25,底绒和针毛的密度、针毛的长度、毛皮的光泽度和弹性都可以和最好的美国貂皮媲美。皮草这种东西可遇而不可求,特别是婚礼上用的。”
我完全不懂这些东西,而为了这光泽、颜色和细密的针毛,Lyle要付出三倍于寻常貂皮的价钱。我抬头看他,他也看着我,眼睛里和嘴角上带着一点不太认真的笑意。我知道,他也明白这一切多多少少能叫年轻女人感动,但是根本不能代表什么,完全没有意义。
只有在某些珍贵的时刻,我可以重新确信他是爱我的。
比如,在某个派对上面,我们在一个角落里,他把我拉近他,热情地吻我,手指插进我松松绾起的发髻里面,让头发散落下来,全然不在意是不是会有人正看着我们。
比如他突然叫我。
“干什么?”我问。
而他回答:“没什么,我就是想叫你的名字。”
再比如,一个寒冷的下雪的夜晚,他把我抱到衣帽间的落地镜前面,我们没有穿衣服,却完全不觉得冷。我记得每一个细节,因为那是我生孩子之前,我们最后一次做ài。
与此同时,另一个问题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住在哪里?一个星期里面,三个不同房地产公司的经纪人带我们看了从第五十九街到第九十六街之间每一间在售且合乎标准的公寓。
所谓的“标准”,既不是我订的,也不是Lyle说的,而是Cheryl-Ann嘴里人人皆知的,结婚后住的房子就应该是那个样子:位置在中央公园和东河岸之间,主要的房间看得到公园,或者东河水景也可以,附近要有好餐厅,步行可达第五大道或者麦迪逊大街之类的血拼胜地,最远也不能超过一刻钟出租车的车程。而重中之重的一点就是要靠近本市最好的私立学校。
学校?未免太早了吧,我在心里说。在我看来,史密特和谢林顿事务所附近那些棕色的战前建筑就很好了。一套两间卧室的公寓对我跟Lyle两个人来说足以,即使不久的将来,还要多一个Caresse。在还有工作的时候,我就喜欢那里的房子,原因很简单,走走就能到办公室,不用坐地铁。我讨厌地铁,虽然在曼哈顿高级公寓市场上,位置靠近地铁站仍然是个增值的卖点。
“在我还有工作的时候”——其实不过是两个星期之前的事情,我却觉得像是过... -->>
两天之后,我们带着一口棺材登机,飞回纽约去。又过了三天,KeithCUltan在绿荫公墓落葬。殡仪馆的化妆术和簇新的礼服让他重又成为自信、魅力、品位的象征,只是这一次,他没有那么幸运了。葬礼上,我又一次见到Laure。Lyle告诉我,在医生宣布死亡之后,她在病床旁拿着呼吸球囊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很多人来参加葬礼,Cheryl-Ann和Lyle的母亲也来了,不像临死的时候,只有Lyle和他的Laure陪在边上。
葬礼按照圣公会的规制举行,但最后牧师却念起慈光歌里的一段祷文。我知道那是天主教的祷文,小时候我的一个曾外祖母去世,她的教友们曾经为她唱过这首圣诗。是Lyle选的,用在这场葬礼上似乎很合适:
恳求慈光,引领脱离黑荫,导我前行
黑夜漫漫,重又远离家庭,导我前行
我不求主指引遥远路途,我只恳求,一步一步导引
从前我爱沉迷繁华梦里,娇痴无忌,旧事岂莫重提
夜尽天明,晨曦里重逢,多年契阔,我心所爱依稀
Laure看起来已经不伤心了,Lyle也是,甚至包括他致辞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不太吉利的预兆,我第一次跟他并肩站在他的亲友面前竟然是在一场葬礼上面。仪式之后,Lyle把我介绍给他的母亲——年届六十的Nicole,对我不冷也不热,客气地说:“Lyle经常说起你。”并且定下约会,让我去参加星期二下午在凡艾克画廊的茶会。
上车离开墓地的时候,Lyle对我说:“葬礼上关于生死,关于时光的飞逝的祷文总是会让人改变一些决定。我想知道,你的决定是什么?”然后又换了一种比较普通方式问我,“嫁给我好吗?e。”
可能是因为在那天的晨光里面,他着一身黑色,显得清高、优雅、狡黠、可望而不可即,也可能葬礼上关于生死、关于时光的飞逝的祷文真的对我起了作用,我答应了他的求婚。至少在那个时刻,我可以确定自己的感受,我愿意和他结婚,愿意住在一起,生一个孩子,也可能不止一个,活到一百岁,然后在他的怀抱里安静地死去。那天晚餐的时候,他为我戴上那枚哈利·温斯顿的戒指,同时有音乐,烛光和一束白玫瑰。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不再受我的控制,也不在Lyle的控制之中。许多不相干的人加入到我们中间:婚礼策划师、婚纱设计师、摄影师、报社编辑、酒店的宴会销售经理、蛋糕师、花店老板、他的母亲、妹妹,当然还有我的父母亲。
在这所有人中间,Cheryl-Ann最起劲儿,俨然一个婚礼专家。Lyle说:“她是从小被教育成这样的,她对婚姻的兴趣仅到婚宴结束的那个时刻为止。”从知道我们要结婚那天开始,我几乎每天都要看到她。她带我去选这个,买那个,同时又在背后告诉别人:“经典故事,她怀孕了,所以他们才会结婚。”
我看中一件A字形裙摆的白色婚纱,上面镶着一掌款银河似的碎水晶,头纱很朴素,只有同色的缎子滚边。尽管那条裙子我很喜欢,也很像我的礼服,但是Cheryl-Ann和婚礼策划师觉得不好,因为它和礼堂不相配。我不想一开始就闹得不愉快,折中了一下,换了一条有刺绣、有拖尾的裙子,头纱来自法国,长度是两米七五。
我关于白色貂皮的玩笑也没有被忘记。婚纱店的店员在我面前打开一个浅金色的盒子,展开盒子里面一块雪白的水貂皮,介绍说:“丹麦母貂皮,细密轻盈,针毛幼长有光泽,少见的颜色,刚好和你裙子的颜色相配。少见的大皮张,整条披肩完全看不到接缝。”
Cheryl-Ann在旁边接口:“北欧货并没有美国貂皮好。”
店员笑着回应:“Walsh太太,这是世家皇家级貂皮25,底绒和针毛的密度、针毛的长度、毛皮的光泽度和弹性都可以和最好的美国貂皮媲美。皮草这种东西可遇而不可求,特别是婚礼上用的。”
我完全不懂这些东西,而为了这光泽、颜色和细密的针毛,Lyle要付出三倍于寻常貂皮的价钱。我抬头看他,他也看着我,眼睛里和嘴角上带着一点不太认真的笑意。我知道,他也明白这一切多多少少能叫年轻女人感动,但是根本不能代表什么,完全没有意义。
只有在某些珍贵的时刻,我可以重新确信他是爱我的。
比如,在某个派对上面,我们在一个角落里,他把我拉近他,热情地吻我,手指插进我松松绾起的发髻里面,让头发散落下来,全然不在意是不是会有人正看着我们。
比如他突然叫我。
“干什么?”我问。
而他回答:“没什么,我就是想叫你的名字。”
再比如,一个寒冷的下雪的夜晚,他把我抱到衣帽间的落地镜前面,我们没有穿衣服,却完全不觉得冷。我记得每一个细节,因为那是我生孩子之前,我们最后一次做ài。
与此同时,另一个问题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住在哪里?一个星期里面,三个不同房地产公司的经纪人带我们看了从第五十九街到第九十六街之间每一间在售且合乎标准的公寓。
所谓的“标准”,既不是我订的,也不是Lyle说的,而是Cheryl-Ann嘴里人人皆知的,结婚后住的房子就应该是那个样子:位置在中央公园和东河岸之间,主要的房间看得到公园,或者东河水景也可以,附近要有好餐厅,步行可达第五大道或者麦迪逊大街之类的血拼胜地,最远也不能超过一刻钟出租车的车程。而重中之重的一点就是要靠近本市最好的私立学校。
学校?未免太早了吧,我在心里说。在我看来,史密特和谢林顿事务所附近那些棕色的战前建筑就很好了。一套两间卧室的公寓对我跟Lyle两个人来说足以,即使不久的将来,还要多一个Caresse。在还有工作的时候,我就喜欢那里的房子,原因很简单,走走就能到办公室,不用坐地铁。我讨厌地铁,虽然在曼哈顿高级公寓市场上,位置靠近地铁站仍然是个增值的卖点。
“在我还有工作的时候”——其实不过是两个星期之前的事情,我却觉得像是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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