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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的垃圾桶里。我有点尴尬,说:“那么,我就走了。”一路跑着出了花园。
之后很长时间,我都记得他的眼睛:虹膜是深蓝色,瞳孔的颜色更深,看起来有些疲惫,但并不是酒后宿醉的样子,看打扮像是从某个黎明时才结束的舞会上走出来的,礼服外套通体熨贴,衬衣也纹丝不乱,却毫无逻辑地带着一丝浪荡的夜的味道。
NickTse是个律师,或者说,也是个律师。因为认识他的时候,我正好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所以,我和他一样也是律师了。而对我这样境况的女孩子来说,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华裔。换而言之,一个很值得下一番工夫的结婚对象。
第一次跟他讲话是在一个工作会议上。他是那个案子的原告代理律师,我跟的那个律师为被告辩护。他们开会,我打杂,在会议室里架好一个投影仪,却不知道怎么搜索电脑输入信号。一屋子人等着,有人发出不耐烦的咳嗽声。他从离我最近的位子上站起来,过来帮我调好了那台机器,很轻地说了一句,“Takeiteasy”。我回了一个感激的笑脸,对他说声Thanks。
那个会持续了很长时间,椭圆形桌子上的咖啡换了两次。中间休息的时候,他给我一张他的名片,我进公司不久,名片还没有印好,就把名字和手机号码写在一张报事贴上给他。几天之后,按照律师同业工会职业守则,他在那个案子结束当天的晚上打电话给我,然后又遵守纽约市法定约会原则,约了我第二天一起吃午饭。一个半小时下来,确认两人均适龄未婚,体健貌端,无不良嗜好之后,定下第二次约会——晚餐加九点半的电影。等到电影散场,他把我送回布鲁克林普鲁斯派克特公园附近我租住的公寓的时候,我已经大致知道他的履历:
姓名:Nick·D·G·Tse
年龄:二十七岁
出生地:中国香港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到美国念小学,一九九六年宣誓入籍,二十多年后的今天,中文程度几乎等于零。名牌大学法学院毕业,J.S.D.学位3,知名律所工作,执业两年。爱好篮球、网球、壁球,喜欢看赛车和科幻电影。身高六英尺(可能差一点),体重一百六十二磅……总而言之,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大好青年。于是,我问他,如果电影里的变异怪兽来了,他会不会救我,他认真地点点头,然后亲吻了我的脸颊与我道别,初步明确了继续交往的意向。
那个周末,我去看他和一帮朋友打篮球。夏天炫目的阳光下面,仿佛又回到学生时代放暑假的时候,我穿着白色T恤和牛仔裤,在一帮美国人的眼睛里就像十五六岁的少女,而他也显得爽朗而英俊。三对三比赛结束之后,我们在附近散步,第一次牵着手走路。一切都简单而美好,直到他把装着篮球的背包移到背后,一只手揽过我的身体,把我拉近他,带着些许汗水的咸味的嘴唇贴上我的嘴唇,我却煞风景地忍不住大笑,触电一样跳到离他一尺远的地方。
笑完了,他倒没有生气,我很真心地向他道歉,说:“感觉不对,做朋友吧。”他点头,有点自嘲又有点无奈地笑了笑。至此,我的第一次恋爱尝试无疾而终。
那天晚上,我关掉灯躺在床上,突然有些害怕,害怕永远找不到那个感觉对的人。我甩甩头赶走这个念头,一会儿工夫就睡得不省人事。不管怎么说,Nick谢是我在纽约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意的垃圾桶里。我有点尴尬,说:“那么,我就走了。”一路跑着出了花园。
之后很长时间,我都记得他的眼睛:虹膜是深蓝色,瞳孔的颜色更深,看起来有些疲惫,但并不是酒后宿醉的样子,看打扮像是从某个黎明时才结束的舞会上走出来的,礼服外套通体熨贴,衬衣也纹丝不乱,却毫无逻辑地带着一丝浪荡的夜的味道。
NickTse是个律师,或者说,也是个律师。因为认识他的时候,我正好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所以,我和他一样也是律师了。而对我这样境况的女孩子来说,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有美国公民身份的华裔。换而言之,一个很值得下一番工夫的结婚对象。
第一次跟他讲话是在一个工作会议上。他是那个案子的原告代理律师,我跟的那个律师为被告辩护。他们开会,我打杂,在会议室里架好一个投影仪,却不知道怎么搜索电脑输入信号。一屋子人等着,有人发出不耐烦的咳嗽声。他从离我最近的位子上站起来,过来帮我调好了那台机器,很轻地说了一句,“Takeiteasy”。我回了一个感激的笑脸,对他说声Thanks。
那个会持续了很长时间,椭圆形桌子上的咖啡换了两次。中间休息的时候,他给我一张他的名片,我进公司不久,名片还没有印好,就把名字和手机号码写在一张报事贴上给他。几天之后,按照律师同业工会职业守则,他在那个案子结束当天的晚上打电话给我,然后又遵守纽约市法定约会原则,约了我第二天一起吃午饭。一个半小时下来,确认两人均适龄未婚,体健貌端,无不良嗜好之后,定下第二次约会——晚餐加九点半的电影。等到电影散场,他把我送回布鲁克林普鲁斯派克特公园附近我租住的公寓的时候,我已经大致知道他的履历:
姓名:Nick·D·G·Tse
年龄:二十七岁
出生地:中国香港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到美国念小学,一九九六年宣誓入籍,二十多年后的今天,中文程度几乎等于零。名牌大学法学院毕业,J.S.D.学位3,知名律所工作,执业两年。爱好篮球、网球、壁球,喜欢看赛车和科幻电影。身高六英尺(可能差一点),体重一百六十二磅……总而言之,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大好青年。于是,我问他,如果电影里的变异怪兽来了,他会不会救我,他认真地点点头,然后亲吻了我的脸颊与我道别,初步明确了继续交往的意向。
那个周末,我去看他和一帮朋友打篮球。夏天炫目的阳光下面,仿佛又回到学生时代放暑假的时候,我穿着白色T恤和牛仔裤,在一帮美国人的眼睛里就像十五六岁的少女,而他也显得爽朗而英俊。三对三比赛结束之后,我们在附近散步,第一次牵着手走路。一切都简单而美好,直到他把装着篮球的背包移到背后,一只手揽过我的身体,把我拉近他,带着些许汗水的咸味的嘴唇贴上我的嘴唇,我却煞风景地忍不住大笑,触电一样跳到离他一尺远的地方。
笑完了,他倒没有生气,我很真心地向他道歉,说:“感觉不对,做朋友吧。”他点头,有点自嘲又有点无奈地笑了笑。至此,我的第一次恋爱尝试无疾而终。
那天晚上,我关掉灯躺在床上,突然有些害怕,害怕永远找不到那个感觉对的人。我甩甩头赶走这个念头,一会儿工夫就睡得不省人事。不管怎么说,Nick谢是我在纽约交到的第一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