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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布玛的渴望
妖巫——一种拥有血肉,并且保留着生前记忆的不死生物。
如果说黑武士是不死生物当中的战士,那么妖巫就是不死生物当中的魔法师。
所有的妖巫,生前至少都是高级魔法师,他们临死的时候把灵魂奉献给黑暗之神,从而获得永生的能力。
在遗弃之地,妖巫按照实力的高低可以划分为巫奴,大妖巫,巫王和巫神。
布玛自称是一个大妖巫,他的魔法实力大体上相当于人类世界的大魔法师的级别。布玛能够召唤石头巨人参战,生前很可能是一个土系大魔法师。
雷命令手下停止向石头堡垒攻击,因为堡垒大有塌陷之夷,里面的穆法沙正在惊恐万状的嚎叫呢。
“我知道这头傻龙对你很重要,你如果不想要他被挤成粉末的话,我们最好坐下来谈一谈。”
布玛一边说话,一边挥舞手臂,遗弃之地上那些完全由骨头渣滓组成的泥土纷纷向石头堡垒涌去,堡垒很快变成了一个大土堆,所有的缝隙都被泥土占据了,就连穆法沙的嚎叫声也听不见了。
紧接着,上千支石头长矛从土堆上生长出来,大土堆变成了一个浑身是刺的庞大怪物。
这个时候,即便是雷下令攻击也很困难了,因为战士们首先面对的是锋利的石茅。
“首先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布玛很满意自己的魔法,站在土堆顶端说道:“六千多年前,我是土系大魔法师布玛,现在,我是大妖巫布玛,一会儿之后,我就会成为你的朋友布玛。”
“为什么做朋友?”雷已经搜索了有关朋友的记忆,他认为这个布玛并不符合朋友的概念。
“因为我们彼此需要。”布玛说出了他的理由:“你的扩张已经引起了大领主胡佛的注意,他对你的贪婪感觉到很不满,也很不安,正准备消灭你呢。”
“我也准备和他进行决战。”雷的回答很干脆。
雷已经吞并了数十个骷髅领主的领地,也经接受了数十团传承之火的洗礼,他对于这片骷髅聚集区的了解已经很多了。
雷知道,在这片区域内存在着三个实力十分强悍的骷髅领主,他们的名字分别叫做胡佛,泰蒙和猜霸。雷的这一次军事行动,就是针对一个叫做猜霸的大领主采取的。
根据最后一团传承之火的记载,猜霸的领地距离此地大约一百多公里,他的统治面积大约三万平方公里,手底下黄金骷髅战士的数量大约在两千个左右。
虽然预料到即将发生的战争是一场十分惨烈的战争,雷也没有必胜的把握,但是雷还是决定攻击猜霸的领地。
这样冒险,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灵魂献祭,更重要的是根据传承之火记载,在大领主的古墓内雷可以得到更多的关于遗弃之地的知识。
“就凭你?”布玛哈哈大笑,似乎雷的回答十分幼稚。“你知道胡佛的真正实力吗?”
这个问题雷无法回答,因为所有的传承之火除了记载胡佛是大领主制外,并没有任何关于他的实力的信息。
不过雷并不在乎,他简单的认为既然是大领主,一定和同样是大领主的猜霸差不多。
“从大范围上说,你们所在的这个区域是一个纯骷髅的领地,在很久以前是一个人类国家,面积四百三十多万平方公里,其中存在着大大小小一千一百多个骷髅领主。胡佛,泰蒙和猜霸是这一区域内最强大的骷髅领主,而你——领主雷暴大人,已经成了这一区域内的第四强者了。”
布玛在遗弃之地生存了六千多年,所知道的事情比雷多,更比雷准确:“但是你知道第一和第四之间的差别又多大吗?”
“有多大?”雷的确不知道。
“你已经吞并了三十五个骷髅领主的领地,控制面积四万多平方公里,骷髅五百多万,大体上和猜霸的实力差不多。”布玛依然列举了大量数据:“可是泰蒙的实力至少比你大十倍,而胡佛的实力却比你大一百倍以上,你还认为你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击败胡佛吗?”
这些数字的确骇人听闻,如果布玛说的是真的,那胡佛拥有的实力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比雷还要强大一百倍,那岂不是仅黄金骷髅的数量就有十多万了啊!
“我打不过胡佛,难道你能?”
“我也打不过他。”布玛地回答也很干脆:“如果率领数百万骷髅直接攻击他的古墓,你一点获胜的希望都没有,所以你需要我的帮助。”
“我们两个的力量加在一起,也没有胡佛强大。”这个布玛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拥有能够击败数以十万计黄金骷髅力量的妖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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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布玛的渴望
妖巫——一种拥有血肉,并且保留着生前记忆的不死生物。
如果说黑武士是不死生物当中的战士,那么妖巫就是不死生物当中的魔法师。
所有的妖巫,生前至少都是高级魔法师,他们临死的时候把灵魂奉献给黑暗之神,从而获得永生的能力。
在遗弃之地,妖巫按照实力的高低可以划分为巫奴,大妖巫,巫王和巫神。
布玛自称是一个大妖巫,他的魔法实力大体上相当于人类世界的大魔法师的级别。布玛能够召唤石头巨人参战,生前很可能是一个土系大魔法师。
雷命令手下停止向石头堡垒攻击,因为堡垒大有塌陷之夷,里面的穆法沙正在惊恐万状的嚎叫呢。
“我知道这头傻龙对你很重要,你如果不想要他被挤成粉末的话,我们最好坐下来谈一谈。”
布玛一边说话,一边挥舞手臂,遗弃之地上那些完全由骨头渣滓组成的泥土纷纷向石头堡垒涌去,堡垒很快变成了一个大土堆,所有的缝隙都被泥土占据了,就连穆法沙的嚎叫声也听不见了。
紧接着,上千支石头长矛从土堆上生长出来,大土堆变成了一个浑身是刺的庞大怪物。
这个时候,即便是雷下令攻击也很困难了,因为战士们首先面对的是锋利的石茅。
“首先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布玛很满意自己的魔法,站在土堆顶端说道:“六千多年前,我是土系大魔法师布玛,现在,我是大妖巫布玛,一会儿之后,我就会成为你的朋友布玛。”
“为什么做朋友?”雷已经搜索了有关朋友的记忆,他认为这个布玛并不符合朋友的概念。
“因为我们彼此需要。”布玛说出了他的理由:“你的扩张已经引起了大领主胡佛的注意,他对你的贪婪感觉到很不满,也很不安,正准备消灭你呢。”
“我也准备和他进行决战。”雷的回答很干脆。
雷已经吞并了数十个骷髅领主的领地,也经接受了数十团传承之火的洗礼,他对于这片骷髅聚集区的了解已经很多了。
雷知道,在这片区域内存在着三个实力十分强悍的骷髅领主,他们的名字分别叫做胡佛,泰蒙和猜霸。雷的这一次军事行动,就是针对一个叫做猜霸的大领主采取的。
根据最后一团传承之火的记载,猜霸的领地距离此地大约一百多公里,他的统治面积大约三万平方公里,手底下黄金骷髅战士的数量大约在两千个左右。
虽然预料到即将发生的战争是一场十分惨烈的战争,雷也没有必胜的把握,但是雷还是决定攻击猜霸的领地。
这样冒险,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灵魂献祭,更重要的是根据传承之火记载,在大领主的古墓内雷可以得到更多的关于遗弃之地的知识。
“就凭你?”布玛哈哈大笑,似乎雷的回答十分幼稚。“你知道胡佛的真正实力吗?”
这个问题雷无法回答,因为所有的传承之火除了记载胡佛是大领主制外,并没有任何关于他的实力的信息。
不过雷并不在乎,他简单的认为既然是大领主,一定和同样是大领主的猜霸差不多。
“从大范围上说,你们所在的这个区域是一个纯骷髅的领地,在很久以前是一个人类国家,面积四百三十多万平方公里,其中存在着大大小小一千一百多个骷髅领主。胡佛,泰蒙和猜霸是这一区域内最强大的骷髅领主,而你——领主雷暴大人,已经成了这一区域内的第四强者了。”
布玛在遗弃之地生存了六千多年,所知道的事情比雷多,更比雷准确:“但是你知道第一和第四之间的差别又多大吗?”
“有多大?”雷的确不知道。
“你已经吞并了三十五个骷髅领主的领地,控制面积四万多平方公里,骷髅五百多万,大体上和猜霸的实力差不多。”布玛依然列举了大量数据:“可是泰蒙的实力至少比你大十倍,而胡佛的实力却比你大一百倍以上,你还认为你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击败胡佛吗?”
这些数字的确骇人听闻,如果布玛说的是真的,那胡佛拥有的实力简直可以用恐怖来形容。比雷还要强大一百倍,那岂不是仅黄金骷髅的数量就有十多万了啊!
“我打不过胡佛,难道你能?”
“我也打不过他。”布玛地回答也很干脆:“如果率领数百万骷髅直接攻击他的古墓,你一点获胜的希望都没有,所以你需要我的帮助。”
“我们两个的力量加在一起,也没有胡佛强大。”这个布玛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拥有能够击败数以十万计黄金骷髅力量的妖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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