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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静的这一句话说的我的心微微颤抖,那么危急的时刻她非但没扔下我还替我受了这些伤?挨了一巴掌不说,还被踢的那么严重。我何德何能,有这么一个好的朋友为我两肋插刀?我低下头不让她看出我又掉眼泪了,以去外面买吃的为借口,逃也似的离开。心里暗暗想着,高文静是我的朋友,以后她的事就是我的事。
去警察局报了警,接待我的是一个秃了顶中年大叔。因为于智重以后的职业就是警察,所以对于眼前的秃头大叔我无故生出一种好感,觉得这一身制服穿于智重身上肯定特威风、特帅气、特让人移不开眼。配合大叔拼出了混混的画像,让我回去等消息,我道谢离开。第三天的时候大叔和我说已经捉到了混混让我去确认一下,我有些感慨现在警察办事效率真是高,去那之后才知道混混的腿让人给打断了躺医院才醒不久,大叔说是在警察局门口看到这人,当时被人打的血肉模糊捆的和粽子一样。后来送到医院清理之后才发现是画像上的人,打电话让我来确认一下,混混被人打了之后精神似乎有些不太好,表情呆愣,也不说话,问半天也没问出个所以然。
但我一听这事,就觉得是于智重做的,没什么原因,心里就是这么觉得的,等我打电话问于智重的时候,于智重在电话那头但笑不语,我知道,他这就是默认了。
半响,他开口,声音里带着冷:“我想撕了那人的心都有。”
“被人发现了怎么办?那人脑子都被你打的不正常了。”我语气略带责备的说道。
虽然心里很感动,可是他以后出来是要当警察的,如果这件事被人知道了,他岂不是自毁前途?
“我还觉得轻了。”于智重不以为然的说道。
“下次别这么冲动了。”我顿了顿,说道。
“心心,我真想把你变成拇指姑娘装在口袋里,时时刻刻带在身边。”于智重声音沙哑的说道。
“装在口袋里?你就不怕我在里面拉屎?”我掩饰住心里的甜蜜,可着劲儿恶心他。
于智重:“……”
遭遇流氓事件之后于智重对高文静的态度明显发生转变,不再黑着脸,也不再敷衍了事,高文静问他什么话他都会微笑着回答,似乎回到了以前他在外人面前温文有礼的模样。
相聚几次,我们三人之间变的熟悉,这不是停留在表面的熟悉,我们从路边的串串香,到台阶拐角的小吃店,我们一路走走停停,停停吃吃。分手时,我们三个一致主张吃火锅。
沸腾的热汤,漂浮着的红得刺眼的锅料,形形色色的食物,就像我们三个人此时的心情状态:兴奋、带劲、畅快淋漓。
我们边吃边聊,于智重不停的给我夹我喜欢的食物,我也习惯了他的这种贴心。“智重哥,你对随心真好,以后找男朋友得以你为榜样,也不知道以后哪个女孩子那么幸福。”高文静双手撑着下巴一脸羡慕的说道。
“原来文静想找男朋友了。”我看着高文静一脸的坏笑。
“随心就会说笑。”高文静本来吃火锅烫红的脸更加的红,偷偷的看了看于智重,随即抿着嘴唇,笑的一脸羞涩。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突然“咯噔”一下,因为我敏锐的感觉到,高文静对于智重,那喜欢爱慕的表情是掩盖不住的,之前不管于智重对她多么冷淡她都锲而不舍的和于智重说话,仿佛不在意于智重对她的态度。出了遭遇流氓事件之后于智重对她态度明显好转,对她笑一下,说上一句话,她大大的双眼扑闪扑闪的,经常有意无意的落在于智重的身上。尽管她表现的一点也不明显,可是我还是感觉的到。
我曾经这样问过于智重:“你觉得高文静怎么样?”
于智重皱了皱好看的眉头,摇了摇头,“我怎么知道她怎么样?”
接着,他坚定地看着我,双手抚住我两耳边的头发,轻轻吻上我的双唇。
是的,我清楚的知道我们彼此在对方心中的位置,尽管这段恋情暂时不能公之于众,可是我还是会坚持。高文静对于智重的心思我是知道的,她频繁的来找我也有一部分是因为于智重吧。
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她来找我不是一部分原因因为于智重,而是很大一部分原因为了于智重,可再后来,我发现我错的离谱,愚蠢到极点,她来找我,接近我,讨好我,为我挡下那些伤害……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于智重!
因为,太明显了!
喜欢一个人再怎么掩饰也是掩饰不住的!
每次和于智重分开,于智重都会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我,那脉脉含情的眼神,令我心生荡漾。自从大姨和大姨夫离婚之后,于智重把自己的压岁钱大部分都给了大姨,自己只留了一小部分当学费和生活费,从来不会乱花钱,过得相当辛苦。但他在我身上花钱从不心疼,只要我喜欢,他就会竭尽全力给我买。有时我无意在哪件商品上的停留超过了三秒,他就会记住,下次见面一定会送到我手上,害得我和他逛街根本不敢抬头看任何东西。
捧着他买给我的东西,我如是珍宝,尽管收到那些东西我很意外很开心,可是同时我也为他心疼,我宁愿他能多想想自己,他都有一年多没买过新衣服了。
高文静过生日的那一天,我们要了几瓶啤酒,在一家特色小餐馆里喝了起来,高文静酒量不怎么好,喝了半瓶啤酒就晕晕乎乎的,一直拽着于智重不松手,要于智重买个布娃娃送给她,一看价格50元。于智重皱着眉头,不说话。
可能是因为酒精的缘故,高文静一反平时的样子,不依不挠的拽着于智重,一副你不买我就不放的样子,于智重的脸色渐渐发黑,一直沉默着不说话。
高文静的双眼噙满泪水,撇着嘴,看着于智重,一脸的委屈:“智重哥,给我买个娃娃吧,我想抱着它睡觉。”
这么个楚楚可怜、梨花带雨的模样,是个男人都拒绝不了。
我心里一震,这个举动更加可以看出高文静喜欢于智重,而且是不加掩饰的,礼物不昂贵,但包含的情感不一样,娃娃是用来抱的,抱着抱着就会想起送布娃娃的人。
我心里有些发酸,赶紧开口:“这么小,怎么抱呀,我给你买个大点的。”说着我就要掏钱。
于智重忙按捺住我掏钱的手,二话不说掏出50块钱买了高文静要的那个布娃娃。
高文静抱着娃娃,笑的一脸满足。
“随心,我……我问你件事。”高文静拉着我的手,欲言又止道。
“什么事?”我一愣,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就是智重哥,他,他有没有女朋友?”高文静咬了咬下嘴唇,半羞半嗔的问道。
果然,高文静自从上次生日之后对于智重的关心和爱慕是一点都不加掩饰的,有一次她说她要上班,等我去于智重学校找于智重时,发现她提着一个保温盒站在于智重的宿舍下面,仰着头看着于智重宿舍的方向。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我当时的心情,欺骗?愤怒?难过?不齿?
不,通通都不是,我只是觉得很滑稽,我欠高文静一个人情,一个很大的人情,可是我不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还。
什么都可以,唯独于智重不行。
他是我的,我的爱人,我一生的至爱!他已渗透到我的每一个毛孔、每一块血液当中。
我不可... -->>
高文静的这一句话说的我的心微微颤抖,那么危急的时刻她非但没扔下我还替我受了这些伤?挨了一巴掌不说,还被踢的那么严重。我何德何能,有这么一个好的朋友为我两肋插刀?我低下头不让她看出我又掉眼泪了,以去外面买吃的为借口,逃也似的离开。心里暗暗想着,高文静是我的朋友,以后她的事就是我的事。
去警察局报了警,接待我的是一个秃了顶中年大叔。因为于智重以后的职业就是警察,所以对于眼前的秃头大叔我无故生出一种好感,觉得这一身制服穿于智重身上肯定特威风、特帅气、特让人移不开眼。配合大叔拼出了混混的画像,让我回去等消息,我道谢离开。第三天的时候大叔和我说已经捉到了混混让我去确认一下,我有些感慨现在警察办事效率真是高,去那之后才知道混混的腿让人给打断了躺医院才醒不久,大叔说是在警察局门口看到这人,当时被人打的血肉模糊捆的和粽子一样。后来送到医院清理之后才发现是画像上的人,打电话让我来确认一下,混混被人打了之后精神似乎有些不太好,表情呆愣,也不说话,问半天也没问出个所以然。
但我一听这事,就觉得是于智重做的,没什么原因,心里就是这么觉得的,等我打电话问于智重的时候,于智重在电话那头但笑不语,我知道,他这就是默认了。
半响,他开口,声音里带着冷:“我想撕了那人的心都有。”
“被人发现了怎么办?那人脑子都被你打的不正常了。”我语气略带责备的说道。
虽然心里很感动,可是他以后出来是要当警察的,如果这件事被人知道了,他岂不是自毁前途?
“我还觉得轻了。”于智重不以为然的说道。
“下次别这么冲动了。”我顿了顿,说道。
“心心,我真想把你变成拇指姑娘装在口袋里,时时刻刻带在身边。”于智重声音沙哑的说道。
“装在口袋里?你就不怕我在里面拉屎?”我掩饰住心里的甜蜜,可着劲儿恶心他。
于智重:“……”
遭遇流氓事件之后于智重对高文静的态度明显发生转变,不再黑着脸,也不再敷衍了事,高文静问他什么话他都会微笑着回答,似乎回到了以前他在外人面前温文有礼的模样。
相聚几次,我们三人之间变的熟悉,这不是停留在表面的熟悉,我们从路边的串串香,到台阶拐角的小吃店,我们一路走走停停,停停吃吃。分手时,我们三个一致主张吃火锅。
沸腾的热汤,漂浮着的红得刺眼的锅料,形形色色的食物,就像我们三个人此时的心情状态:兴奋、带劲、畅快淋漓。
我们边吃边聊,于智重不停的给我夹我喜欢的食物,我也习惯了他的这种贴心。“智重哥,你对随心真好,以后找男朋友得以你为榜样,也不知道以后哪个女孩子那么幸福。”高文静双手撑着下巴一脸羡慕的说道。
“原来文静想找男朋友了。”我看着高文静一脸的坏笑。
“随心就会说笑。”高文静本来吃火锅烫红的脸更加的红,偷偷的看了看于智重,随即抿着嘴唇,笑的一脸羞涩。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突然“咯噔”一下,因为我敏锐的感觉到,高文静对于智重,那喜欢爱慕的表情是掩盖不住的,之前不管于智重对她多么冷淡她都锲而不舍的和于智重说话,仿佛不在意于智重对她的态度。出了遭遇流氓事件之后于智重对她态度明显好转,对她笑一下,说上一句话,她大大的双眼扑闪扑闪的,经常有意无意的落在于智重的身上。尽管她表现的一点也不明显,可是我还是感觉的到。
我曾经这样问过于智重:“你觉得高文静怎么样?”
于智重皱了皱好看的眉头,摇了摇头,“我怎么知道她怎么样?”
接着,他坚定地看着我,双手抚住我两耳边的头发,轻轻吻上我的双唇。
是的,我清楚的知道我们彼此在对方心中的位置,尽管这段恋情暂时不能公之于众,可是我还是会坚持。高文静对于智重的心思我是知道的,她频繁的来找我也有一部分是因为于智重吧。
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她来找我不是一部分原因因为于智重,而是很大一部分原因为了于智重,可再后来,我发现我错的离谱,愚蠢到极点,她来找我,接近我,讨好我,为我挡下那些伤害……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于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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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和于智重分开,于智重都会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看着我,那脉脉含情的眼神,令我心生荡漾。自从大姨和大姨夫离婚之后,于智重把自己的压岁钱大部分都给了大姨,自己只留了一小部分当学费和生活费,从来不会乱花钱,过得相当辛苦。但他在我身上花钱从不心疼,只要我喜欢,他就会竭尽全力给我买。有时我无意在哪件商品上的停留超过了三秒,他就会记住,下次见面一定会送到我手上,害得我和他逛街根本不敢抬头看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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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静的双眼噙满泪水,撇着嘴,看着于智重,一脸的委屈:“智重哥,给我买个娃娃吧,我想抱着它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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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一震,这个举动更加可以看出高文静喜欢于智重,而且是不加掩饰的,礼物不昂贵,但包含的情感不一样,娃娃是用来抱的,抱着抱着就会想起送布娃娃的人。
我心里有些发酸,赶紧开口:“这么小,怎么抱呀,我给你买个大点的。”说着我就要掏钱。
于智重忙按捺住我掏钱的手,二话不说掏出50块钱买了高文静要的那个布娃娃。
高文静抱着娃娃,笑的一脸满足。
“随心,我……我问你件事。”高文静拉着我的手,欲言又止道。
“什么事?”我一愣,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就是智重哥,他,他有没有女朋友?”高文静咬了咬下嘴唇,半羞半嗔的问道。
果然,高文静自从上次生日之后对于智重的关心和爱慕是一点都不加掩饰的,有一次她说她要上班,等我去于智重学校找于智重时,发现她提着一个保温盒站在于智重的宿舍下面,仰着头看着于智重宿舍的方向。我都不知道怎么形容我当时的心情,欺骗?愤怒?难过?不齿?
不,通通都不是,我只是觉得很滑稽,我欠高文静一个人情,一个很大的人情,可是我不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还。
什么都可以,唯独于智重不行。
他是我的,我的爱人,我一生的至爱!他已渗透到我的每一个毛孔、每一块血液当中。
我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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