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www.23wx.cx,主宰漫威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这行军作战,不是说有兽性,够凶狠的军队,就战无不胜了。
从古至今,中原王朝与北方蛮夷之间的战争,次数多不胜数。但只要不是王朝末世,或者开国之初百废待兴导致无力用兵之时,鲜有败绩。
那蛮夷嗜血,凶暴狠厉,正是兽性的彰显。可为何中原王朝那些从农夫而来的军队,能够打胜仗,击败他们?
不论汉唐,其对手匈奴、突厥,可都是鼎盛时期,而不是衰弱时期。都是硬碰硬的打,战而胜之。而且如汉时,还多是以少胜多,一汉当五胡说的就是这个。
很显然,不是凶狠有兽性,就能横扫天下。
要不然那好勇斗狠的游侠儿、江洋大盗,都充入军中,岂非就天下无敌了?
兽性者虽凶,却正如那野兽一般,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只能打顺风仗,一旦挫折,形势就急转直下了。
军队需要的不是兽性,而是血性。这其中的区别,一个是人需要压抑和抛弃的,一个是人必须要拥有的。
除了血性,纪律才是第一。而要把军纪练出来,练到令行禁止。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霆。大将如臂使指。
便是面前有一座山塌下来,便是刀山火海,一声令下,也赴汤蹈火。
而要练出这样的军纪,赏罚分明,就摆在第一位。
首先要让士兵认同。士兵不认同你,你怎么训练都是卵蛋。赏罚分明,就是将领让士兵认同的第一个,也是最基础的手段。
士兵认同的了将领,才会毫不犹豫的听命。其中赏罚分明,恩威并施,就是核心。
如何将赏罚分明和恩威并施完美的表现出来,这就是在于将领个人的风格。古来每一个名将,都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风格,从吴起、项羽、韩信,乃至于霍去病、卫青、李广,凡此以降,莫不如是。这就是将领本身的魅力。
但这种魅力,仍然要配合赏罚分明。要不然,也是无根之萍。
做到了令行禁止,基本上精兵的雏形,就出来了。
接下来需要的,就是胜利。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胜利,铸就军魂。
而有了军魂的军队,才是真正的精兵。
不要说什么思想教育之类的。人是复杂的动物,平素里教育的再多,口头上说怎样怎样保家卫国,忠君爱国,但真正到了玩命的时候,又有几个人记得?除非能到了那种邪教的层次,将士兵洗脑成傀儡,否则真正要铸就精兵,还是要靠打仗,要靠胜利。
荣誉,不是嘴巴说的。不是说有什么光荣传统,有什么保家卫国之类的大义。这对普通的兵卒没用。当兵的是卖命啊,一颗脑袋挂在腰上,指不定明天就死无全尸,说那些有什么用?
赏罚分明,不要让士兵流血又流泪。然后就需要胜利,战争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荣誉,是打出来的。
嘴巴说的,只能用来强化荣誉。在有了胜利,铸就军魂,打出了荣誉之后,再来思想教育,以之强化。
这才有战无不胜的精兵。
所以如献贼这般流贼,你看他残暴,练兵都用人命来填。看起来好像非常厉害。但实际上遇到真正的精兵的时候,卵用没有,同样一战而溃。
张献忠攻下亳州不过两日,赵昱的大军就到了。
此前赵昱一番布置,追索贺锦、刘希尧。这两个贼首,及其所部近两万兵马,根本没能走出大别山就被赵昱单枪匹马追上了。
赵昱在山里生活了十年,青云观的一切所需,乃至于拿山中野兽、险要地方练功,皆取自于山林。
入了山林,赵昱就跟龙入大海没什么区别。
贼首两万兵马,人数众多,怎么也不可能把踪迹抹掉。赵昱只按图索骥,半天功夫,就在山中咬住了这两万流贼的尾巴。
赵昱并不急着取那贼首的头颅,便就像个幽灵一样,缀在流寇后面周围,屡屡击杀,一次数百、上千人。
只把那流寇追赶的如同丧家之犬,惶惶然如惊弓之鸟。
便如此一路追杀,一日之后,流寇奔出山林,而此时,两个贼首身边,只剩下不到两千人马了。半数被赵昱击杀,另外一些则溃散了。
结局显而易见。
有死而已。
单枪匹马将革左剩下的两个贼头打死,赵昱轻装简从,直奔颍上。
到了颍上,所部五万大军,皆已至矣!
修整一夜,翌日一早,渡过颖水,北上直扑亳州。
...
张献忠完全没有料到,一夜之间竟就成了瓮中之鳖!
早上刚刚起来,正打算杀个人热热手,就有亲信左右急匆匆来报:“有明军五万,就在城下,围城水泄不通!”
张献忠吃了一惊,但并不慌乱。
以他对明军的了解,除非如左良玉这般还算有些能耐的,其他的都是废物。虽说五万大军听起来不少,与他如今麾下挟裹而来的相比,数量还要多出一筹。
但张献忠却不甚在意。
似他这等老贼头,不知经历过多少起落。战败过,投降过,但只要他还在,只要手下还有三五个人,不须一年半载,就能凭着‘献贼’的名头,重新拉起一支队伍来。
反正见势不妙就跑呗。
这天底下,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
张献忠昏黄的眼睛里冒出一缕寒光,嘿然一笑:“来呀,备马。老子去城头看看,是哪个不要命的,敢到老子眼皮子底下来晃荡。”
于是一路到了城头。
城门楼上,张献忠着了盔甲披风,倒也像模像样。麾下一干头目,几个义子,皆已到了。
张献忠望着城下如同一条长城一般,将城池围困的大军,眼睛微微一眯,不禁皱起了眉头:“这劳什子官军看起来有点模样呐。”
赵昱麾下的大军,本就自于辽东各军镇,较之于中原的地方军,强了不止一筹。原来要防备鞑子,少有南下剿贼的。如今五万大军南来,加之赵昱一路练兵,又打了两仗,那兵势,较之以往,已然有了不一样的变化。
站在城头一眼看去,黑压压又井然有序。隐约自有煞气腾腾。
也难怪张献忠眉头直皱。
这样的军队,不论左良玉还是其他,交过手的,张献忠只见过一次——去年入川之时,屡次坏他大计的女将秦良玉麾下的那支白杆兵!
想到这里,张献忠心中不由倒吸了口凉气。
秦良玉麾下的白杆兵不过三千,而这城下,兵势稍差与白杆兵的,却有五万!
白杆兵很强,但却算不得真正的精锐。其缘故就在于,白杆兵是马家的家丁。秦良玉夫家马千乘,亡前不过区区一县土司,虽则有将军称号,但实际上,连总兵都不是。
马家虽在当地有些资粮,... -->>
这行军作战,不是说有兽性,够凶狠的军队,就战无不胜了。
从古至今,中原王朝与北方蛮夷之间的战争,次数多不胜数。但只要不是王朝末世,或者开国之初百废待兴导致无力用兵之时,鲜有败绩。
那蛮夷嗜血,凶暴狠厉,正是兽性的彰显。可为何中原王朝那些从农夫而来的军队,能够打胜仗,击败他们?
不论汉唐,其对手匈奴、突厥,可都是鼎盛时期,而不是衰弱时期。都是硬碰硬的打,战而胜之。而且如汉时,还多是以少胜多,一汉当五胡说的就是这个。
很显然,不是凶狠有兽性,就能横扫天下。
要不然那好勇斗狠的游侠儿、江洋大盗,都充入军中,岂非就天下无敌了?
兽性者虽凶,却正如那野兽一般,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只能打顺风仗,一旦挫折,形势就急转直下了。
军队需要的不是兽性,而是血性。这其中的区别,一个是人需要压抑和抛弃的,一个是人必须要拥有的。
除了血性,纪律才是第一。而要把军纪练出来,练到令行禁止。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霆。大将如臂使指。
便是面前有一座山塌下来,便是刀山火海,一声令下,也赴汤蹈火。
而要练出这样的军纪,赏罚分明,就摆在第一位。
首先要让士兵认同。士兵不认同你,你怎么训练都是卵蛋。赏罚分明,就是将领让士兵认同的第一个,也是最基础的手段。
士兵认同的了将领,才会毫不犹豫的听命。其中赏罚分明,恩威并施,就是核心。
如何将赏罚分明和恩威并施完美的表现出来,这就是在于将领个人的风格。古来每一个名将,都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风格,从吴起、项羽、韩信,乃至于霍去病、卫青、李广,凡此以降,莫不如是。这就是将领本身的魅力。
但这种魅力,仍然要配合赏罚分明。要不然,也是无根之萍。
做到了令行禁止,基本上精兵的雏形,就出来了。
接下来需要的,就是胜利。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胜利,铸就军魂。
而有了军魂的军队,才是真正的精兵。
不要说什么思想教育之类的。人是复杂的动物,平素里教育的再多,口头上说怎样怎样保家卫国,忠君爱国,但真正到了玩命的时候,又有几个人记得?除非能到了那种邪教的层次,将士兵洗脑成傀儡,否则真正要铸就精兵,还是要靠打仗,要靠胜利。
荣誉,不是嘴巴说的。不是说有什么光荣传统,有什么保家卫国之类的大义。这对普通的兵卒没用。当兵的是卖命啊,一颗脑袋挂在腰上,指不定明天就死无全尸,说那些有什么用?
赏罚分明,不要让士兵流血又流泪。然后就需要胜利,战争一次又一次的胜利。
荣誉,是打出来的。
嘴巴说的,只能用来强化荣誉。在有了胜利,铸就军魂,打出了荣誉之后,再来思想教育,以之强化。
这才有战无不胜的精兵。
所以如献贼这般流贼,你看他残暴,练兵都用人命来填。看起来好像非常厉害。但实际上遇到真正的精兵的时候,卵用没有,同样一战而溃。
张献忠攻下亳州不过两日,赵昱的大军就到了。
此前赵昱一番布置,追索贺锦、刘希尧。这两个贼首,及其所部近两万兵马,根本没能走出大别山就被赵昱单枪匹马追上了。
赵昱在山里生活了十年,青云观的一切所需,乃至于拿山中野兽、险要地方练功,皆取自于山林。
入了山林,赵昱就跟龙入大海没什么区别。
贼首两万兵马,人数众多,怎么也不可能把踪迹抹掉。赵昱只按图索骥,半天功夫,就在山中咬住了这两万流贼的尾巴。
赵昱并不急着取那贼首的头颅,便就像个幽灵一样,缀在流寇后面周围,屡屡击杀,一次数百、上千人。
只把那流寇追赶的如同丧家之犬,惶惶然如惊弓之鸟。
便如此一路追杀,一日之后,流寇奔出山林,而此时,两个贼首身边,只剩下不到两千人马了。半数被赵昱击杀,另外一些则溃散了。
结局显而易见。
有死而已。
单枪匹马将革左剩下的两个贼头打死,赵昱轻装简从,直奔颍上。
到了颍上,所部五万大军,皆已至矣!
修整一夜,翌日一早,渡过颖水,北上直扑亳州。
...
张献忠完全没有料到,一夜之间竟就成了瓮中之鳖!
早上刚刚起来,正打算杀个人热热手,就有亲信左右急匆匆来报:“有明军五万,就在城下,围城水泄不通!”
张献忠吃了一惊,但并不慌乱。
以他对明军的了解,除非如左良玉这般还算有些能耐的,其他的都是废物。虽说五万大军听起来不少,与他如今麾下挟裹而来的相比,数量还要多出一筹。
但张献忠却不甚在意。
似他这等老贼头,不知经历过多少起落。战败过,投降过,但只要他还在,只要手下还有三五个人,不须一年半载,就能凭着‘献贼’的名头,重新拉起一支队伍来。
反正见势不妙就跑呗。
这天底下,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
张献忠昏黄的眼睛里冒出一缕寒光,嘿然一笑:“来呀,备马。老子去城头看看,是哪个不要命的,敢到老子眼皮子底下来晃荡。”
于是一路到了城头。
城门楼上,张献忠着了盔甲披风,倒也像模像样。麾下一干头目,几个义子,皆已到了。
张献忠望着城下如同一条长城一般,将城池围困的大军,眼睛微微一眯,不禁皱起了眉头:“这劳什子官军看起来有点模样呐。”
赵昱麾下的大军,本就自于辽东各军镇,较之于中原的地方军,强了不止一筹。原来要防备鞑子,少有南下剿贼的。如今五万大军南来,加之赵昱一路练兵,又打了两仗,那兵势,较之以往,已然有了不一样的变化。
站在城头一眼看去,黑压压又井然有序。隐约自有煞气腾腾。
也难怪张献忠眉头直皱。
这样的军队,不论左良玉还是其他,交过手的,张献忠只见过一次——去年入川之时,屡次坏他大计的女将秦良玉麾下的那支白杆兵!
想到这里,张献忠心中不由倒吸了口凉气。
秦良玉麾下的白杆兵不过三千,而这城下,兵势稍差与白杆兵的,却有五万!
白杆兵很强,但却算不得真正的精锐。其缘故就在于,白杆兵是马家的家丁。秦良玉夫家马千乘,亡前不过区区一县土司,虽则有将军称号,但实际上,连总兵都不是。
马家虽在当地有些资粮,...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