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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儿子肩膀上扛着三只灰色的野兔,怀里抱着一只才出生不久的小狗崽,吴秀芳满是疑惑。
“铮儿,你从哪里倒腾来这些东西?”
“娘,我昨天下的套子今天收了。我用一只野兔和马年壮家换了一只小狗崽”王铮平淡的说着自己刚才的壮举。
七岁的小孩会下套子,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一下子收获这么多野兔,这在整个桃花岭村也是前所未闻的事情。
在山上下套子捉野兔的村民,桃花岭村可不止王铮自己一个人,甚至包括王铮的父亲王向忠,也喜欢这项工作。只不过,别的人对这项工作的研究,远没有带了二十五年超前记忆的王铮来的深入。
王铮前世最认真最喜欢干的事情,仿佛都和山村里面有关,只不过前世自己被命运的枷锁锁在了城市的格子间里面,根本没有机会去历练自己从网络上学来的一项项本领,而现在自己,却可以大展身手了。
吴秀芳从王铮手里接过三只野兔,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神色。毕竟,今天晚上有肉吃了。
1991年的时候,山村老百姓,能吃到肉的机会并不多。
吴秀芳瞥了一眼儿子怀里面抱着的小狗崽,撇撇嘴说道:“这么小的小狗崽,能养活吗?”
王铮抬起稚嫩的小脸,脸上却有大人都不常见的坚毅神色:“能。”
晚饭开始的比较晚,等到父亲回家,将三只野兔都剥了皮,然后挑了一只小点的,用菜园里的青萝卜炖了满满一大锅。然后,母亲用包袱包着一个大瓷碗,碗里面盛着刚煮好的兔子肉,让王铮去给奶奶送了过去。王铮的奶奶是个裹脚的老人,行动不方便,不到四十岁便守了寡,一个人拉车王铮的父亲王向忠和三个姑姑长大成人,也是个苦命的人。奶奶看到孙子给自己端来了兔子肉,显得非常开心,从窗台的储物盒里面摸出一块冰糖,塞进了王铮的小嘴巴里面。
好几天不吃肉了,王铮吃了满满一大碗的兔子肉。这野生的东西味道就是好,王铮觉得这可能是自己这两辈子吃过最好的东西了。
第二天,王铮来到学校的时候,便一下子成了整个学校议论的焦点。
马年壮昨天吃了王铮给他的野兔,好像现在嘴巴上面还有油渍。
“王铮,你太厉害了,你真的能抓到野兔!”
王铮座位前边是一个扎着一对牛角辫小女孩,名字叫吴花花。说起来,王铮在高中的时候还喜欢过一段时间这个女孩,只不过,自己只是暗恋,却从没有说出口过。
吴花花回过头,一脸崇拜的问王铮:“王铮,他们都说你昨天抓到好几只野兔,是真的吗?”
王铮笑了笑,看着面前脸上并没有洗干净,长大却很是水灵的女孩说:“真的。”
同学们纷纷都来和王铮套近乎,王铮笑着一一应付。从小到大,王铮从来没有过像现在这样众星捧月般的待遇。
这是一个偶像匮乏的年代,然而每个少年都有偶像崇拜的期待,此时此刻,王铮成了桃花岭村一年级另外十二个学生的偶像。
其实王铮还是很享受这种待遇的,他甚至想象中有一天,这些小伙伴会成为自己在桃花岭村大展身手的帮手。自己将来成为桃花岭村的山大王,而眼前这些都是自己的跟班。吴花花长大后出落的美丽大方,将来当自己的压寨夫人挺不错的。马年壮脑袋贼精,将来让他当自己的营销总监很合适;杨明忠厚老实身强体壮,最适合当自己的保安队长了;崔家双胞胎兄弟学东西快,以后就当自己的业务骨干……
教室里面热烈的讨论被严厉的赵老师的出现打断,于是,一天快乐的小学生生活便又开始了。
下午放了学,王铮拿着昨天晚上被父亲剥好的兔子皮,找到那个昨天商量好的杂皮小贩,换了十五块钱。
这是王铮重新回到这个世界得到的第一笔钱,他决定好好利用这一笔钱。
这在当时算是并不小的数目,这相当于父亲辛苦赶集卖苹果一天半的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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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儿子肩膀上扛着三只灰色的野兔,怀里抱着一只才出生不久的小狗崽,吴秀芳满是疑惑。
“铮儿,你从哪里倒腾来这些东西?”
“娘,我昨天下的套子今天收了。我用一只野兔和马年壮家换了一只小狗崽”王铮平淡的说着自己刚才的壮举。
七岁的小孩会下套子,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而一下子收获这么多野兔,这在整个桃花岭村也是前所未闻的事情。
在山上下套子捉野兔的村民,桃花岭村可不止王铮自己一个人,甚至包括王铮的父亲王向忠,也喜欢这项工作。只不过,别的人对这项工作的研究,远没有带了二十五年超前记忆的王铮来的深入。
王铮前世最认真最喜欢干的事情,仿佛都和山村里面有关,只不过前世自己被命运的枷锁锁在了城市的格子间里面,根本没有机会去历练自己从网络上学来的一项项本领,而现在自己,却可以大展身手了。
吴秀芳从王铮手里接过三只野兔,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神色。毕竟,今天晚上有肉吃了。
1991年的时候,山村老百姓,能吃到肉的机会并不多。
吴秀芳瞥了一眼儿子怀里面抱着的小狗崽,撇撇嘴说道:“这么小的小狗崽,能养活吗?”
王铮抬起稚嫩的小脸,脸上却有大人都不常见的坚毅神色:“能。”
晚饭开始的比较晚,等到父亲回家,将三只野兔都剥了皮,然后挑了一只小点的,用菜园里的青萝卜炖了满满一大锅。然后,母亲用包袱包着一个大瓷碗,碗里面盛着刚煮好的兔子肉,让王铮去给奶奶送了过去。王铮的奶奶是个裹脚的老人,行动不方便,不到四十岁便守了寡,一个人拉车王铮的父亲王向忠和三个姑姑长大成人,也是个苦命的人。奶奶看到孙子给自己端来了兔子肉,显得非常开心,从窗台的储物盒里面摸出一块冰糖,塞进了王铮的小嘴巴里面。
好几天不吃肉了,王铮吃了满满一大碗的兔子肉。这野生的东西味道就是好,王铮觉得这可能是自己这两辈子吃过最好的东西了。
第二天,王铮来到学校的时候,便一下子成了整个学校议论的焦点。
马年壮昨天吃了王铮给他的野兔,好像现在嘴巴上面还有油渍。
“王铮,你太厉害了,你真的能抓到野兔!”
王铮座位前边是一个扎着一对牛角辫小女孩,名字叫吴花花。说起来,王铮在高中的时候还喜欢过一段时间这个女孩,只不过,自己只是暗恋,却从没有说出口过。
吴花花回过头,一脸崇拜的问王铮:“王铮,他们都说你昨天抓到好几只野兔,是真的吗?”
王铮笑了笑,看着面前脸上并没有洗干净,长大却很是水灵的女孩说:“真的。”
同学们纷纷都来和王铮套近乎,王铮笑着一一应付。从小到大,王铮从来没有过像现在这样众星捧月般的待遇。
这是一个偶像匮乏的年代,然而每个少年都有偶像崇拜的期待,此时此刻,王铮成了桃花岭村一年级另外十二个学生的偶像。
其实王铮还是很享受这种待遇的,他甚至想象中有一天,这些小伙伴会成为自己在桃花岭村大展身手的帮手。自己将来成为桃花岭村的山大王,而眼前这些都是自己的跟班。吴花花长大后出落的美丽大方,将来当自己的压寨夫人挺不错的。马年壮脑袋贼精,将来让他当自己的营销总监很合适;杨明忠厚老实身强体壮,最适合当自己的保安队长了;崔家双胞胎兄弟学东西快,以后就当自己的业务骨干……
教室里面热烈的讨论被严厉的赵老师的出现打断,于是,一天快乐的小学生生活便又开始了。
下午放了学,王铮拿着昨天晚上被父亲剥好的兔子皮,找到那个昨天商量好的杂皮小贩,换了十五块钱。
这是王铮重新回到这个世界得到的第一笔钱,他决定好好利用这一笔钱。
这在当时算是并不小的数目,这相当于父亲辛苦赶集卖苹果一天半的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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