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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红衣小姑娘
秦翊歌眸光微冷,虽然才恢复了神智没多久,可跟在三七身边,三七按照拾欢的吩咐,教会了他许多东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加倍奉还,一向是拾欢所信奉的条例,而现在,也是秦翊歌所信奉的。
“小娃娃,我看你这样子是迷路了吧?不如你跟哥哥走,哥哥给你买糖吃?”为首的一个小混混,露出一口大黄牙,色眯眯的对秦翊歌道,谁让秦翊歌长的太好看了,让他看起来心痒难耐,若不是想着能够卖个大价钱,他自个儿都想扑上去了,其他混混也差不多如此。
秦翊歌看着他这个样子,感觉到恶心至极,隐藏在周围的暗卫也是气的牙痒痒,他家小主子何时被这般羞辱过?恨不得立刻出来将那几个混混给千刀万剐。
奈何之前秦翊歌交代过,他不出声,除非真到了生死关头,否则那些暗卫便不能出来,几个暗卫都紧盯着秦翊歌的动作,只要他一出声,他们就会快速冲上去。
秦翊歌观察了一下,这个巷子很幽静,除了他和这几个小混混,并无他人,如此秦翊歌也不怕会惊动百姓什么的,对这些个小混混,秦翊歌还不屑跟他们说话,抬手便要给暗卫们打手势。
正在这时,一声娇呵传来,“住手,几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小孩子,算什么男子汉?”
突如其来的声音如黄莺出谷一般,清丽婉转,还带着几分稚气,秦翊歌将打了一半的手势放下,这些年除了玄王爷和秦皓轩,其他人都当他傻子一般,从没有人真正为他着想,他更没有朋友,声音才会如此珍惜三七,因为三七算是他唯一的一个朋友,没想到居然会有人为他出头。
那几个小混混显然被这突然出现的娇呵吓了一条,他们可是观察好了的,怎么会突然来人呢?
就在小混混前后左右着急寻找的时候,秦翊歌抬眼望向了头顶,只见前面的房顶上站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皮肤雪白,漂亮的丹凤眼一眨一眨的,一身张扬的红衣,穿在她身上,更显得她娇俏可爱。
看到秦翊歌在看她,小女孩冲秦翊歌笑笑,“别怕,我保护你!”
秦翊歌感受到小女孩的善意,对小女孩报以微笑,一时间竟让小女孩看的痴了,自言自语的道:“怎么会有男孩子长的比我这个女孩子都好看呢?”
一群小混混这才后之后觉得发现站在墙头的人,本想破口大骂小女孩多管闲事,突然发现眼前的小女孩只是独身一人,长的十分可爱,小混混们登时就改了主意。
“小妹妹,你看错了,我们那里是在欺负这小娃娃呀,我们明明是要带他吃好吃的去,乖,跟哥哥回家,哥哥会给你好多好东西的!”
混混头子此时看小姑娘都跟看着一袋子钱似的,哄骗着小姑娘,在他看来,这么大的小孩子是最好骗的,完全没想到这小姑娘怎么会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他面前的房顶上。
小姑娘双手叉腰,对着混混头子不屑的道:“切,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么?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个小哥哥身上一件衣服怕是值了你们全部家当了,他会缺你们一口东西吃?你们肯定是看他长的漂亮,所以想将他骗去卖钱!”
混混头子没想到这小姑娘这么聪明,一下子就道出了他们的目的,冲着小姑娘狞笑道:“小丫头,没想到你这么聪明,你既然知道,就不该多管闲事,既然你不长眼的撞了上来,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你这个小身段卖到万花楼去,肯定能值不少银子呢,养上几年肯定能成为万花楼的头牌……”
混混头子话没说完,就被秦翊歌冲上去一拳打在脸上,瞬间脸就肿了半边,好容易有个替他出头的人,就算是拼着自己受伤,秦翊歌也不容他们侮辱,万花楼这样的地方,秦翊歌年纪小不代表没有听到过,想到那么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被这混混头子跟那样的地方联系在一起,秦翊歌就恨不得将这混混头子碎尸万段。
混混头子不妨秦翊歌会突然对他动手,竟被打个正着,恼羞成怒,伸手就要抓秦翊歌,秦翊歌跟着三七学了不少功夫,身子灵巧的很,混混头子又被气的乱了方寸,一时之间就抓不住他。
其他混混见状也开始冲上来,躲在暗处的暗卫们在思索着没看到秦翊歌的手势要不要动手,却见那红衣小姑娘从房顶上跳下来,一挥手,手中多了一个红色软鞭,这软鞭竟是绑在腰间的,不仔细看,只以为她是带了个红色的腰带。
小姑娘身手很好,比起秦翊歌这个半吊子强的不是一星半点,红色的软鞭被她舞的虎虎生风,那几个小混混不过是嘴上功夫,平日也不过是欺负些老人和孩子,身子都是被酒色给掏空了的,在小姑娘面前,根本就是不够看的,不出片刻,一个个便被小姑娘抽的爬不起来了。
“哼,叫你们欺负人,现在知道本姑娘的厉害了吧?还不敢紧滚,再让我发现你们欺负人,看我不杀了你们!”小姑娘冲着躺在地上哇哇乱叫的小混混们喊道。
那些小混混见识了小姑娘的厉害,哪里还敢在这儿多待?听到小姑娘的话,一个个顾不得身上的伤跑了出去,秦翊歌只是冷眼看着,并没有出口阻拦,因为他知道,这些人既然敢打他的注意,定然是不可能好好见到明日的太阳了。
秦翊歌看向面前的小姑娘道:“多谢姑娘相救,请问姑娘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大眼睛咕噜咕噜转了两圈,对秦翊歌道:“我叫慕桑,跟着家人一块来的玄都,不小心走丢了,小哥哥,我救了你,你带我去吃东西好不好,我饿了!”
第九十一章红衣小姑娘
秦翊歌眸光微冷,虽然才恢复了神智没多久,可跟在三七身边,三七按照拾欢的吩咐,教会了他许多东西,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加倍奉还,一向是拾欢所信奉的条例,而现在,也是秦翊歌所信奉的。
“小娃娃,我看你这样子是迷路了吧?不如你跟哥哥走,哥哥给你买糖吃?”为首的一个小混混,露出一口大黄牙,色眯眯的对秦翊歌道,谁让秦翊歌长的太好看了,让他看起来心痒难耐,若不是想着能够卖个大价钱,他自个儿都想扑上去了,其他混混也差不多如此。
秦翊歌看着他这个样子,感觉到恶心至极,隐藏在周围的暗卫也是气的牙痒痒,他家小主子何时被这般羞辱过?恨不得立刻出来将那几个混混给千刀万剐。
奈何之前秦翊歌交代过,他不出声,除非真到了生死关头,否则那些暗卫便不能出来,几个暗卫都紧盯着秦翊歌的动作,只要他一出声,他们就会快速冲上去。
秦翊歌观察了一下,这个巷子很幽静,除了他和这几个小混混,并无他人,如此秦翊歌也不怕会惊动百姓什么的,对这些个小混混,秦翊歌还不屑跟他们说话,抬手便要给暗卫们打手势。
正在这时,一声娇呵传来,“住手,几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小孩子,算什么男子汉?”
突如其来的声音如黄莺出谷一般,清丽婉转,还带着几分稚气,秦翊歌将打了一半的手势放下,这些年除了玄王爷和秦皓轩,其他人都当他傻子一般,从没有人真正为他着想,他更没有朋友,声音才会如此珍惜三七,因为三七算是他唯一的一个朋友,没想到居然会有人为他出头。
那几个小混混显然被这突然出现的娇呵吓了一条,他们可是观察好了的,怎么会突然来人呢?
就在小混混前后左右着急寻找的时候,秦翊歌抬眼望向了头顶,只见前面的房顶上站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皮肤雪白,漂亮的丹凤眼一眨一眨的,一身张扬的红衣,穿在她身上,更显得她娇俏可爱。
看到秦翊歌在看她,小女孩冲秦翊歌笑笑,“别怕,我保护你!”
秦翊歌感受到小女孩的善意,对小女孩报以微笑,一时间竟让小女孩看的痴了,自言自语的道:“怎么会有男孩子长的比我这个女孩子都好看呢?”
一群小混混这才后之后觉得发现站在墙头的人,本想破口大骂小女孩多管闲事,突然发现眼前的小女孩只是独身一人,长的十分可爱,小混混们登时就改了主意。
“小妹妹,你看错了,我们那里是在欺负这小娃娃呀,我们明明是要带他吃好吃的去,乖,跟哥哥回家,哥哥会给你好多好东西的!”
混混头子此时看小姑娘都跟看着一袋子钱似的,哄骗着小姑娘,在他看来,这么大的小孩子是最好骗的,完全没想到这小姑娘怎么会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他面前的房顶上。
小姑娘双手叉腰,对着混混头子不屑的道:“切,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么?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个小哥哥身上一件衣服怕是值了你们全部家当了,他会缺你们一口东西吃?你们肯定是看他长的漂亮,所以想将他骗去卖钱!”
混混头子没想到这小姑娘这么聪明,一下子就道出了他们的目的,冲着小姑娘狞笑道:“小丫头,没想到你这么聪明,你既然知道,就不该多管闲事,既然你不长眼的撞了上来,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你这个小身段卖到万花楼去,肯定能值不少银子呢,养上几年肯定能成为万花楼的头牌……”
混混头子话没说完,就被秦翊歌冲上去一拳打在脸上,瞬间脸就肿了半边,好容易有个替他出头的人,就算是拼着自己受伤,秦翊歌也不容他们侮辱,万花楼这样的地方,秦翊歌年纪小不代表没有听到过,想到那么一个漂亮的小姑娘被这混混头子跟那样的地方联系在一起,秦翊歌就恨不得将这混混头子碎尸万段。
混混头子不妨秦翊歌会突然对他动手,竟被打个正着,恼羞成怒,伸手就要抓秦翊歌,秦翊歌跟着三七学了不少功夫,身子灵巧的很,混混头子又被气的乱了方寸,一时之间就抓不住他。
其他混混见状也开始冲上来,躲在暗处的暗卫们在思索着没看到秦翊歌的手势要不要动手,却见那红衣小姑娘从房顶上跳下来,一挥手,手中多了一个红色软鞭,这软鞭竟是绑在腰间的,不仔细看,只以为她是带了个红色的腰带。
小姑娘身手很好,比起秦翊歌这个半吊子强的不是一星半点,红色的软鞭被她舞的虎虎生风,那几个小混混不过是嘴上功夫,平日也不过是欺负些老人和孩子,身子都是被酒色给掏空了的,在小姑娘面前,根本就是不够看的,不出片刻,一个个便被小姑娘抽的爬不起来了。
“哼,叫你们欺负人,现在知道本姑娘的厉害了吧?还不敢紧滚,再让我发现你们欺负人,看我不杀了你们!”小姑娘冲着躺在地上哇哇乱叫的小混混们喊道。
那些小混混见识了小姑娘的厉害,哪里还敢在这儿多待?听到小姑娘的话,一个个顾不得身上的伤跑了出去,秦翊歌只是冷眼看着,并没有出口阻拦,因为他知道,这些人既然敢打他的注意,定然是不可能好好见到明日的太阳了。
秦翊歌看向面前的小姑娘道:“多谢姑娘相救,请问姑娘叫什么名字?”
小姑娘大眼睛咕噜咕噜转了两圈,对秦翊歌道:“我叫慕桑,跟着家人一块来的玄都,不小心走丢了,小哥哥,我救了你,你带我去吃东西好不好,我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