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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都是对汉朝有好感的,对于匈奴人,他们都是被迫服从。相信只要汉朝与匈奴的西部战事一起,他们都会积极响应的。不要求西域诸国提供什么帮助,只要他们能够断绝对匈奴人的供给,就等于斩断了草原雄鹰的部分羽翼,那样就足够了。
这正是元召让他们这一趟来的目的。每当想到这里,张骞心中就对元召很是佩服,他指明的这些国家,果然对汉朝都怀有善意。而让他们慎重对待的楼兰、西羌、大宛这三个国家,也没有料错,他们果然是敌非友。
有余丹王子手下的人提供的情报,楼兰与西羌对匈奴很是驯服,因此,这两处他们连去都没有去,都是远远的绕过了他们的边界。而大宛,态度不明,而皇帝陛下又点名想得到汗血宝马,所以他们才去走了一遭。
却没有想到,大宛果然也是与匈奴关系非同一般,使团的全部人差点葬送在那儿。好在有惊无险,多亏了霍校尉和那五十汉家勇士,才顺利脱身,安全返程。
张骞抬头看了看行进在最前面的那道身影,不由得心中慨叹万分。长乐侯元召果然不是非凡人物,就连他教出来的徒弟,也是人中龙凤!
感受到所有人惊羡的目光,打头的年轻校尉轻轻拍了拍红雪的背部,那马儿知道主人的意思,减缓了一下行进速度。它还有些不耐烦这么慢的走路,在它的天地里,只有纵情奔跑和无尽奔驰!
离大宛国已经有三天多的路程了,自然不必再担心有追兵杀来。其实,霍去病一直都没有担心过,那些小国家组织起来的乌合之众,在她眼中,不堪一击。
不过,能不正面发生厮杀,还是要尽量避免的,把使团中的所有人都安全的带回去,这是师父交给她和五十黑鹰勇士的任务。
她用手抚摸着红雪柔软的鬃毛,心中的喜悦怎么藏都藏不住。如果说她此行最大的收获是什么,那就是得到这匹天山龙马了。它是如此神俊英武,气宇非凡。这一路上,大汉使团中的每一个人,都来赞叹了一遍。
“回去后送给师父,他会不会很高兴呢?世间能入他眼中的东西不多,希望这马,他会喜欢……。”
每当想到这些,霍去病就又变成了小冰儿,她的心中感到有些甜蜜,满是风沙的脸上,便有些看不清的红晕。
回程按原路返回,大汉使团经过沿途邦国时,便不再入城,只是穿境而过,人人归心似箭,不作过多的停留。
匈奴骑兵势力范围内的那段草原和沙漠交集地带,自然还不能经过。要说是只凭着五十黑鹰军的力量,就想保护着使团闯过匈奴领地,那是不可能的事。他们需要转一段远路,折而向南,通过楼兰边界之后,去到大江的发源地,在那儿,将有元十三率领的船队接应他们顺流而下,从水路回转汉境。
而楼兰国就正挡在这段行程上。早已经从某些渠道知道汉使要经过此地的楼兰王,披上了他的黄金铠甲,集合起了手下一千亲卫军,纵马出城,拦住了大汉使团的去路。
楼兰王是个喜欢冒险,喜欢刺激,喜欢杀人,喜欢挑战世间一切规矩的人。不管是汉朝还是匈奴,这两个最强大的邻居,对于他的野心来说,都只是索取供养的地方。
匈奴与楼兰隔着一片沙漠,他们的铁骑轻易踏不到到楼兰的土地,因此两者之间,是一种互通有无的关系,匈奴需要楼兰的货物补给。
而楼兰与大汉的关系就不同了。大汉太辽阔了,遥远的西部,驻军很少。因此,那些边民村寨以及几个附属小邦国,就成了楼兰人纵马剽掠的好地方,这片地域的人,无不深受其苦。
楼兰王最喜欢的事,就是亲自出去做强盗,抢劫杀戮,真是大快特快身心的事。
这次的消息使他很恼怒,听说汉朝的使团,带了大批的中原精美商品,走访诸国加以馈赠,偏偏就绕过了楼兰。汉朝人这是想干什么?他们什么意思?竟然如此轻视楼兰国!
气恼与愤怒,使楼兰王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派出大批暗探,去严密追踪大汉使团的消息,随时回报他们的行踪。
而今天,他终于听到了自己最想听到的事,大汉使团去转了一圈儿又回来了,正从楼兰边界经过,行囊沉重,装了几十车的金珠财物,看样子是又想绕过楼兰回汉朝。
楼兰王跨上战马,放下了黄金面罩,把长刀一指,手下一千彪悍健儿紧紧跟随,呼啸而去。
“杀光汉人!抢光他们的财物!让他们所有人都知道,这片地域的王者,是我楼兰!”
家都是对汉朝有好感的,对于匈奴人,他们都是被迫服从。相信只要汉朝与匈奴的西部战事一起,他们都会积极响应的。不要求西域诸国提供什么帮助,只要他们能够断绝对匈奴人的供给,就等于斩断了草原雄鹰的部分羽翼,那样就足够了。
这正是元召让他们这一趟来的目的。每当想到这里,张骞心中就对元召很是佩服,他指明的这些国家,果然对汉朝都怀有善意。而让他们慎重对待的楼兰、西羌、大宛这三个国家,也没有料错,他们果然是敌非友。
有余丹王子手下的人提供的情报,楼兰与西羌对匈奴很是驯服,因此,这两处他们连去都没有去,都是远远的绕过了他们的边界。而大宛,态度不明,而皇帝陛下又点名想得到汗血宝马,所以他们才去走了一遭。
却没有想到,大宛果然也是与匈奴关系非同一般,使团的全部人差点葬送在那儿。好在有惊无险,多亏了霍校尉和那五十汉家勇士,才顺利脱身,安全返程。
张骞抬头看了看行进在最前面的那道身影,不由得心中慨叹万分。长乐侯元召果然不是非凡人物,就连他教出来的徒弟,也是人中龙凤!
感受到所有人惊羡的目光,打头的年轻校尉轻轻拍了拍红雪的背部,那马儿知道主人的意思,减缓了一下行进速度。它还有些不耐烦这么慢的走路,在它的天地里,只有纵情奔跑和无尽奔驰!
离大宛国已经有三天多的路程了,自然不必再担心有追兵杀来。其实,霍去病一直都没有担心过,那些小国家组织起来的乌合之众,在她眼中,不堪一击。
不过,能不正面发生厮杀,还是要尽量避免的,把使团中的所有人都安全的带回去,这是师父交给她和五十黑鹰勇士的任务。
她用手抚摸着红雪柔软的鬃毛,心中的喜悦怎么藏都藏不住。如果说她此行最大的收获是什么,那就是得到这匹天山龙马了。它是如此神俊英武,气宇非凡。这一路上,大汉使团中的每一个人,都来赞叹了一遍。
“回去后送给师父,他会不会很高兴呢?世间能入他眼中的东西不多,希望这马,他会喜欢……。”
每当想到这些,霍去病就又变成了小冰儿,她的心中感到有些甜蜜,满是风沙的脸上,便有些看不清的红晕。
回程按原路返回,大汉使团经过沿途邦国时,便不再入城,只是穿境而过,人人归心似箭,不作过多的停留。
匈奴骑兵势力范围内的那段草原和沙漠交集地带,自然还不能经过。要说是只凭着五十黑鹰军的力量,就想保护着使团闯过匈奴领地,那是不可能的事。他们需要转一段远路,折而向南,通过楼兰边界之后,去到大江的发源地,在那儿,将有元十三率领的船队接应他们顺流而下,从水路回转汉境。
而楼兰国就正挡在这段行程上。早已经从某些渠道知道汉使要经过此地的楼兰王,披上了他的黄金铠甲,集合起了手下一千亲卫军,纵马出城,拦住了大汉使团的去路。
楼兰王是个喜欢冒险,喜欢刺激,喜欢杀人,喜欢挑战世间一切规矩的人。不管是汉朝还是匈奴,这两个最强大的邻居,对于他的野心来说,都只是索取供养的地方。
匈奴与楼兰隔着一片沙漠,他们的铁骑轻易踏不到到楼兰的土地,因此两者之间,是一种互通有无的关系,匈奴需要楼兰的货物补给。
而楼兰与大汉的关系就不同了。大汉太辽阔了,遥远的西部,驻军很少。因此,那些边民村寨以及几个附属小邦国,就成了楼兰人纵马剽掠的好地方,这片地域的人,无不深受其苦。
楼兰王最喜欢的事,就是亲自出去做强盗,抢劫杀戮,真是大快特快身心的事。
这次的消息使他很恼怒,听说汉朝的使团,带了大批的中原精美商品,走访诸国加以馈赠,偏偏就绕过了楼兰。汉朝人这是想干什么?他们什么意思?竟然如此轻视楼兰国!
气恼与愤怒,使楼兰王做出了一个决定,他派出大批暗探,去严密追踪大汉使团的消息,随时回报他们的行踪。
而今天,他终于听到了自己最想听到的事,大汉使团去转了一圈儿又回来了,正从楼兰边界经过,行囊沉重,装了几十车的金珠财物,看样子是又想绕过楼兰回汉朝。
楼兰王跨上战马,放下了黄金面罩,把长刀一指,手下一千彪悍健儿紧紧跟随,呼啸而去。
“杀光汉人!抢光他们的财物!让他们所有人都知道,这片地域的王者,是我楼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