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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天空,辽阔深远,白云飘过,倏忽千变。起伏的长草间,有些小型的野兽在其中出没。如果不是有到处时而可见的枯骨,这本来应该是一副很美好的画面。
将军臂上的箭伤已经止住了血,虽然有些疼痛,好在没有伤到骨头,应该没有什么大碍。这样的伤在他身上有很多处,身为一员战将,这些都是司空见惯的事。
李广自十六岁开始以侍卫身份随侍汉文帝身侧,至今已经四十多年了。这些年来,除去因特殊需要被调回长安任职,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都转战在沙场之上,可以说是身经百战。
当世名将的名称可不是凭空得来的,这里面包涵了无数的功勋和荣耀。从七国之乱到平定西凉羌族,再到转战北疆对抗匈奴,无论是在哪一处战场上,他啃的都是硬骨头,打的都是恶仗硬仗。
马行有些颠簸,李广微微眯着眼睛,默默计算着行走的路程。这片地域,他曾经来过,有些小小的山丘起伏,如果要脱身的话,这里就是最好的地点。
他悄悄地活动着有些麻木的手脚,用眼角余光打量着身边的形势。簇拥在他周围的有七八匹马,马上的骑兵都在赶路,无人注意到他。一个年轻的匈奴将军并马而行,倒是不时的探头过来看一眼。
目光再转动时,他心头一喜,因为自己的坐骑就在旁边跟着,匈奴人缴获之后,看出这是一匹宝马,因此,打算连人带马一起献给大单于。
对于死,李广从来不怕,这些年已经无数次在鬼门关前打转。但是如果能有一线生机,他也要争取,因为现在雁门前线还离不得他。
匈奴人还是太大意了,在胜利的喜悦下,忘记了缚虎需紧的道理,这样的疏漏,终将使他们收获一场空欢喜!
一阵风起时,匈奴骑兵的前锋刚刚转过一座山丘,突变就在这时发生了。耶律辉揉了揉眼睛,风沙迷眼,多少有些不适。然而他的手还没有放下,光线转换之间,一个巨大的黑影蓦然遮住了他的眼帘。
青年匈奴将军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是苍鹰从头顶飞过,所以动作稍微迟缓了一下。然后他错了,那不是苍鹰,而是飞将!
周围有惊叫声开始响起,耶律辉忽的心有所感瞪大了眼睛时,旁边的那匹空马上已经坐了一人。猛虎脱困,只待发威,青戈剑气,血溅四方!
几乎就是在眨眼间的功夫,簇拥在周围的五六个匈奴骑兵已经被宝剑的锋芒波及,或死或伤,惨叫着跌下马去。
耶律辉手中的弯刀还没有拔出一半呢,青芒已经掠过了他的脖颈,大好头颅冲天而起,死尸随着惊马奔逃。
原来,李广凝聚全身的劲力从布兜间腾身而起落到自己的坐骑上后,反手就拔出了青戈宝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出了一个空隙,然后他并不迟疑,双脚用力,催动坐骑,斜刺里朝着自己早已认好的那个方向直冲了下去。
这样都能跑了?!听到后军不远处的骚乱,呼延少杰顾不得伤口的疼痛,忽的坐起来查看情况时,早有人过来大声报告。
“报告小王爷,李广脱困而逃,杀死了五六个骑兵,甚至连大单于派来的耶律少将军也被他杀了!”
“一群废物!看个人都看不住,马上给我去追,就算他逃到天边,也要给我追回来!几千人围堵下,我就不信他还能跑了!这次追上就给我乱箭射死,成了死老虎我看他还有没有这些威风。”
几个千夫长得令,调转马头,风驰电掣般率领着骑兵大队又追了下去。
呼延少杰脸色铁青,这可是能一步封王的大功,哪能这么容易放弃!虽然他伤重难忍,也在护卫们的扶持下,跟在了后面。
由于几片山丘的阻隔,大队人马掉头行进略微不便,这就给单骑的李广创造了一段逃亡时间。纵马疾驰之下,等到匈奴骑兵踏上平地奋力追赶,双方已经拉开了一段很远的距离。这就是老将的经验丰富之处了。
转出丘陵地带,再往前直到雁门皆是平坦原野,疾驰中,劲风刮得鬓角生疼,战袍被风鼓得如同小帐篷一般。李广此时无心他顾,耳边响如雷鸣,百忙中回头看时,大片烟尘遮蔽了天日,几千匈奴铁骑在后追赶而来!
匈奴人大部分终生在马背上生活,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每一个能够上阵的骑兵,都精于骑射之术,这是从小就开始练成的一种本能。
马匹追逐中,匈奴骑兵开始放箭,然而终究是隔的太远了些,根本就射不到前面的那个身影。李广瞥眼间看到背后如同黑雨般坠落的箭枝,不由得冷冷一笑。要说到纵马引弓,难道会怕了你们这些兔崽子?
十石大黄弓就挂在马鞍边,飞将伸猿臂,摘在手中,一伸手就是三支雕翎箭,搭弦认扣,弓如满月,去似流星,应声而倒者,无一箭虚发!
胯下马并不减速,径直前冲。手中箭,箭箭夺命,慑人心魄!连续十几人倒栽下马后,匈奴骑兵的前锋部队终于有些怕了。对方的箭也太厉害了,这么多人射不到他,对方却弓力强劲,就算闭着眼射过来,密集的队伍中,也总能射死几个的。
正要放缓追击的速度,却听到后面已经传来呼延少杰的将令:“今日必得李广,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带队的千夫长不敢违令,严令加速追击!李广就算神射再厉害,他身上能带着多少箭,等他把箭用完了,看他还有什么本事。
匈奴人猜的一点儿都没有错,李广箭壶里的箭并不多了。连续杀敌之后,就剩下不到几支了。而且,这样的强弓连续发射,最是耗费臂力,就算他天赋异禀,然而此时也已经有些胸间沉闷,胳膊发颤,伤口处鲜血浸透了战袍,力气快要用尽了。
李广暗暗叹息了一声,人力终究有竭尽的时候,虽然想再多杀两个敌人,却是无能为力。剩下的只能凭借马力奔跑了,至于逃不逃的掉性命,就只能看造化了。
一骑当先,奔雷在后,追逐的距离终究是在渐渐的缩短,危险的锋芒已经能够渐渐的触及。也许再过片刻,匈奴人的箭雨就会追及了,而离雁门关的警戒范围最少还有半个时辰的马程,看来……今日也许在劫难逃!
就在老将悲怆的抬起头,想要再看一眼雁门关的方向时,几乎是毫无征兆的,一个骑士的影子倏然就出现在了他的视力范围内,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直至如同一阵旋风,席卷了整个前方!
善射者的目力奇佳,等到看清楚那些黑色的战袍时,熟悉又陌生的感觉涌上心头,李广的眼角有些模糊,他不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情绪。感激?豪迈?还是希望……?
这是一股真正的黑色旋风!来的非常快,精选的良马,新式装备,严格训练下所养成的良好纪律,第一次出现在真正杀场上的激动与自豪,这支精锐骑兵从一出现,就带着一种天生凛利无比的锐气。
发现目标后,奔驰中的黑色纵队在为首主将手势的指挥下,开始变形。两翼逐渐排开,中间是箭头形状的一队突出,恰似一只展翅欲飞的雄鹰!
难道……这支一千五百人的汉军骑士,他们竟然要对近五千匈奴骑兵发起攻击?!
李广勒住了战马,看着这支相同装束的骑兵队伍,从自己的眼前奔驰而过。他从头盔下那些年轻的面孔上,看到的是一种很特别的气势。那是桀骜和自豪的混合体,是一种大无畏,是一种蓬勃向上的力量!这样的感觉,使他恍惚之间,眼前竟掠过了那个元小子的某些影子。>
北方的天空,辽阔深远,白云飘过,倏忽千变。起伏的长草间,有些小型的野兽在其中出没。如果不是有到处时而可见的枯骨,这本来应该是一副很美好的画面。
将军臂上的箭伤已经止住了血,虽然有些疼痛,好在没有伤到骨头,应该没有什么大碍。这样的伤在他身上有很多处,身为一员战将,这些都是司空见惯的事。
李广自十六岁开始以侍卫身份随侍汉文帝身侧,至今已经四十多年了。这些年来,除去因特殊需要被调回长安任职,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都转战在沙场之上,可以说是身经百战。
当世名将的名称可不是凭空得来的,这里面包涵了无数的功勋和荣耀。从七国之乱到平定西凉羌族,再到转战北疆对抗匈奴,无论是在哪一处战场上,他啃的都是硬骨头,打的都是恶仗硬仗。
马行有些颠簸,李广微微眯着眼睛,默默计算着行走的路程。这片地域,他曾经来过,有些小小的山丘起伏,如果要脱身的话,这里就是最好的地点。
他悄悄地活动着有些麻木的手脚,用眼角余光打量着身边的形势。簇拥在他周围的有七八匹马,马上的骑兵都在赶路,无人注意到他。一个年轻的匈奴将军并马而行,倒是不时的探头过来看一眼。
目光再转动时,他心头一喜,因为自己的坐骑就在旁边跟着,匈奴人缴获之后,看出这是一匹宝马,因此,打算连人带马一起献给大单于。
对于死,李广从来不怕,这些年已经无数次在鬼门关前打转。但是如果能有一线生机,他也要争取,因为现在雁门前线还离不得他。
匈奴人还是太大意了,在胜利的喜悦下,忘记了缚虎需紧的道理,这样的疏漏,终将使他们收获一场空欢喜!
一阵风起时,匈奴骑兵的前锋刚刚转过一座山丘,突变就在这时发生了。耶律辉揉了揉眼睛,风沙迷眼,多少有些不适。然而他的手还没有放下,光线转换之间,一个巨大的黑影蓦然遮住了他的眼帘。
青年匈奴将军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是苍鹰从头顶飞过,所以动作稍微迟缓了一下。然后他错了,那不是苍鹰,而是飞将!
周围有惊叫声开始响起,耶律辉忽的心有所感瞪大了眼睛时,旁边的那匹空马上已经坐了一人。猛虎脱困,只待发威,青戈剑气,血溅四方!
几乎就是在眨眼间的功夫,簇拥在周围的五六个匈奴骑兵已经被宝剑的锋芒波及,或死或伤,惨叫着跌下马去。
耶律辉手中的弯刀还没有拔出一半呢,青芒已经掠过了他的脖颈,大好头颅冲天而起,死尸随着惊马奔逃。
原来,李广凝聚全身的劲力从布兜间腾身而起落到自己的坐骑上后,反手就拔出了青戈宝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出了一个空隙,然后他并不迟疑,双脚用力,催动坐骑,斜刺里朝着自己早已认好的那个方向直冲了下去。
这样都能跑了?!听到后军不远处的骚乱,呼延少杰顾不得伤口的疼痛,忽的坐起来查看情况时,早有人过来大声报告。
“报告小王爷,李广脱困而逃,杀死了五六个骑兵,甚至连大单于派来的耶律少将军也被他杀了!”
“一群废物!看个人都看不住,马上给我去追,就算他逃到天边,也要给我追回来!几千人围堵下,我就不信他还能跑了!这次追上就给我乱箭射死,成了死老虎我看他还有没有这些威风。”
几个千夫长得令,调转马头,风驰电掣般率领着骑兵大队又追了下去。
呼延少杰脸色铁青,这可是能一步封王的大功,哪能这么容易放弃!虽然他伤重难忍,也在护卫们的扶持下,跟在了后面。
由于几片山丘的阻隔,大队人马掉头行进略微不便,这就给单骑的李广创造了一段逃亡时间。纵马疾驰之下,等到匈奴骑兵踏上平地奋力追赶,双方已经拉开了一段很远的距离。这就是老将的经验丰富之处了。
转出丘陵地带,再往前直到雁门皆是平坦原野,疾驰中,劲风刮得鬓角生疼,战袍被风鼓得如同小帐篷一般。李广此时无心他顾,耳边响如雷鸣,百忙中回头看时,大片烟尘遮蔽了天日,几千匈奴铁骑在后追赶而来!
匈奴人大部分终生在马背上生活,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每一个能够上阵的骑兵,都精于骑射之术,这是从小就开始练成的一种本能。
马匹追逐中,匈奴骑兵开始放箭,然而终究是隔的太远了些,根本就射不到前面的那个身影。李广瞥眼间看到背后如同黑雨般坠落的箭枝,不由得冷冷一笑。要说到纵马引弓,难道会怕了你们这些兔崽子?
十石大黄弓就挂在马鞍边,飞将伸猿臂,摘在手中,一伸手就是三支雕翎箭,搭弦认扣,弓如满月,去似流星,应声而倒者,无一箭虚发!
胯下马并不减速,径直前冲。手中箭,箭箭夺命,慑人心魄!连续十几人倒栽下马后,匈奴骑兵的前锋部队终于有些怕了。对方的箭也太厉害了,这么多人射不到他,对方却弓力强劲,就算闭着眼射过来,密集的队伍中,也总能射死几个的。
正要放缓追击的速度,却听到后面已经传来呼延少杰的将令:“今日必得李广,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带队的千夫长不敢违令,严令加速追击!李广就算神射再厉害,他身上能带着多少箭,等他把箭用完了,看他还有什么本事。
匈奴人猜的一点儿都没有错,李广箭壶里的箭并不多了。连续杀敌之后,就剩下不到几支了。而且,这样的强弓连续发射,最是耗费臂力,就算他天赋异禀,然而此时也已经有些胸间沉闷,胳膊发颤,伤口处鲜血浸透了战袍,力气快要用尽了。
李广暗暗叹息了一声,人力终究有竭尽的时候,虽然想再多杀两个敌人,却是无能为力。剩下的只能凭借马力奔跑了,至于逃不逃的掉性命,就只能看造化了。
一骑当先,奔雷在后,追逐的距离终究是在渐渐的缩短,危险的锋芒已经能够渐渐的触及。也许再过片刻,匈奴人的箭雨就会追及了,而离雁门关的警戒范围最少还有半个时辰的马程,看来……今日也许在劫难逃!
就在老将悲怆的抬起头,想要再看一眼雁门关的方向时,几乎是毫无征兆的,一个骑士的影子倏然就出现在了他的视力范围内,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直至如同一阵旋风,席卷了整个前方!
善射者的目力奇佳,等到看清楚那些黑色的战袍时,熟悉又陌生的感觉涌上心头,李广的眼角有些模糊,他不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情绪。感激?豪迈?还是希望……?
这是一股真正的黑色旋风!来的非常快,精选的良马,新式装备,严格训练下所养成的良好纪律,第一次出现在真正杀场上的激动与自豪,这支精锐骑兵从一出现,就带着一种天生凛利无比的锐气。
发现目标后,奔驰中的黑色纵队在为首主将手势的指挥下,开始变形。两翼逐渐排开,中间是箭头形状的一队突出,恰似一只展翅欲飞的雄鹰!
难道……这支一千五百人的汉军骑士,他们竟然要对近五千匈奴骑兵发起攻击?!
李广勒住了战马,看着这支相同装束的骑兵队伍,从自己的眼前奔驰而过。他从头盔下那些年轻的面孔上,看到的是一种很特别的气势。那是桀骜和自豪的混合体,是一种大无畏,是一种蓬勃向上的力量!这样的感觉,使他恍惚之间,眼前竟掠过了那个元小子的某些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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