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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啪啪”的掌声响起,林婉君已经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她用充满了肯定的和歉意的眼神,注视着夜阑。
“对不起。”
“这是你写的歌?”
“很好听,风格很新,唱的也很好。”
“有实力的人,便有骄傲的资本。我为自己刚才的以貌取人,道歉。”
林婉君深深地鞠了一躬。
能屈能伸,无论站在什么地位,都清醒地知道对与错,这是她多年来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
“歌名叫《牵丝戏》,不过不是我写的。”
夜阑摇头。
身为一个走街串巷的猫妖,她哪来的天赋作词作曲?能把歌唱的大差不离,还是靠着原主身体自带的音乐素养,这才没有给写它唱它的人丢脸。
“我可以冒昧的问一下,写歌的人是谁吗?”
林婉君心头一热。
新的风格,代表了广阔的市场。
只要星光传媒能拿出几首经得起传唱的经典作品……
“不可说。”
夜阑想也没想,直接回答。
和搬家公司的小哥相比,这位金牌经纪人难应付多了。
她的态度必须坚决。
如果用“写歌的人是我朋友,但她/他很低调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是谁”的借口搪塞,肯定会被揪住不放,打破砂锅问到底。
万一讲不清楚,林婉君以为是自己写的……那就乌龙大了!
“真的不能?”
“不能。”
看什么看,不能就是不能!
都不在同一个世界,你让我怎么解释?
……
封烨提供的,是星光传媒最高等的合约。
白纸黑字的合同揣在怀里,那一瞬间夜阑的感觉还有些不真实。因为按照本来的剧情发展,林婉君今年带的新人,应该是女主楚欣怡。
命运的齿轮,已经发生改变。
那些不该有的主角光环,终于散去了一角。
……
“总裁不像包养小明星的人。他可能对你有点特别,但你要记住一点,男人的宠爱是最虚幻的东西。除了自身强大之外,别的都不可靠。”
林婉君对夜阑很满意。
除了……小姑娘必须拿出大量的时间去陪封烨这一点外。
毕竟,她不希望一颗好苗子,坏在感情问题上。
经纪人的“忠言”仍旧绕耳不绝,夜阑半拖半拽的被金主大人带走。
他们下楼的时候,坐的依然是专属电梯。
嗯,特权没毛病。
透明的玻璃墙外,川流不息的挤满了人群车辆。
模糊的视线里,仿佛有什么早就被忘记了的事情,在蒸腾发酵。
想起一首歌,喜欢一首歌,是因为它触动了你心底的柔软。生命中必然有一个瞬间,你与歌曲所描写心情故事,重叠在一起。
究竟什么时候?
四百年前?
满清入关,闯王李自成溃败,汉人天下一夜倾颓?
饥荒,苦难,成为了土地上最单调的颜色?
刚刚经历六百年的劫数,身体虚弱的夜阑,遇上了农事荒废的秋天。
无法用妖力取暖的猫儿,辗转流落在人类聚集的街头,躲避那些因为饥饿想对她下杀手的家伙,努力又艰难的生存。
她记得,有一个身无分文的年轻人,身上裹一件旧夹袄,带着漂亮到了极点的木偶,给了差点饿死的自己,一块半腐烂的鱼肉。
在那个年代,没人有时间停下来欣赏一出精彩的戏,没人有余粮照料一只乖巧通人性的小猫。
生死关头,艺术审美和生活情趣,总是最先被遗弃的东西。
封烨突然发现,夜阑的眼角突然流下一串泪水。
“怎么了?被林婉君的态度气的?觉得我没有替你出头,很委屈?”
“只是想起了曾经的一些事情而已。”
夜阑瞪了一眼身边的男人。
伤感的气氛全部被破坏。
因为……你妹的好好说话不行吗?
手放哪里了?
=-=-=-=-=-=-=-=-=-=-=-=-=
ps:谁家的歌还是谁家的歌,文抄公乃娱乐圈文之常态。请大家友好做人,文明观球……呸,看文!不喜勿喷。
“啪啪啪”的掌声响起,林婉君已经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她用充满了肯定的和歉意的眼神,注视着夜阑。
“对不起。”
“这是你写的歌?”
“很好听,风格很新,唱的也很好。”
“有实力的人,便有骄傲的资本。我为自己刚才的以貌取人,道歉。”
林婉君深深地鞠了一躬。
能屈能伸,无论站在什么地位,都清醒地知道对与错,这是她多年来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
“歌名叫《牵丝戏》,不过不是我写的。”
夜阑摇头。
身为一个走街串巷的猫妖,她哪来的天赋作词作曲?能把歌唱的大差不离,还是靠着原主身体自带的音乐素养,这才没有给写它唱它的人丢脸。
“我可以冒昧的问一下,写歌的人是谁吗?”
林婉君心头一热。
新的风格,代表了广阔的市场。
只要星光传媒能拿出几首经得起传唱的经典作品……
“不可说。”
夜阑想也没想,直接回答。
和搬家公司的小哥相比,这位金牌经纪人难应付多了。
她的态度必须坚决。
如果用“写歌的人是我朋友,但她/他很低调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是谁”的借口搪塞,肯定会被揪住不放,打破砂锅问到底。
万一讲不清楚,林婉君以为是自己写的……那就乌龙大了!
“真的不能?”
“不能。”
看什么看,不能就是不能!
都不在同一个世界,你让我怎么解释?
……
封烨提供的,是星光传媒最高等的合约。
白纸黑字的合同揣在怀里,那一瞬间夜阑的感觉还有些不真实。因为按照本来的剧情发展,林婉君今年带的新人,应该是女主楚欣怡。
命运的齿轮,已经发生改变。
那些不该有的主角光环,终于散去了一角。
……
“总裁不像包养小明星的人。他可能对你有点特别,但你要记住一点,男人的宠爱是最虚幻的东西。除了自身强大之外,别的都不可靠。”
林婉君对夜阑很满意。
除了……小姑娘必须拿出大量的时间去陪封烨这一点外。
毕竟,她不希望一颗好苗子,坏在感情问题上。
经纪人的“忠言”仍旧绕耳不绝,夜阑半拖半拽的被金主大人带走。
他们下楼的时候,坐的依然是专属电梯。
嗯,特权没毛病。
透明的玻璃墙外,川流不息的挤满了人群车辆。
模糊的视线里,仿佛有什么早就被忘记了的事情,在蒸腾发酵。
想起一首歌,喜欢一首歌,是因为它触动了你心底的柔软。生命中必然有一个瞬间,你与歌曲所描写心情故事,重叠在一起。
究竟什么时候?
四百年前?
满清入关,闯王李自成溃败,汉人天下一夜倾颓?
饥荒,苦难,成为了土地上最单调的颜色?
刚刚经历六百年的劫数,身体虚弱的夜阑,遇上了农事荒废的秋天。
无法用妖力取暖的猫儿,辗转流落在人类聚集的街头,躲避那些因为饥饿想对她下杀手的家伙,努力又艰难的生存。
她记得,有一个身无分文的年轻人,身上裹一件旧夹袄,带着漂亮到了极点的木偶,给了差点饿死的自己,一块半腐烂的鱼肉。
在那个年代,没人有时间停下来欣赏一出精彩的戏,没人有余粮照料一只乖巧通人性的小猫。
生死关头,艺术审美和生活情趣,总是最先被遗弃的东西。
封烨突然发现,夜阑的眼角突然流下一串泪水。
“怎么了?被林婉君的态度气的?觉得我没有替你出头,很委屈?”
“只是想起了曾经的一些事情而已。”
夜阑瞪了一眼身边的男人。
伤感的气氛全部被破坏。
因为……你妹的好好说话不行吗?
手放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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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谁家的歌还是谁家的歌,文抄公乃娱乐圈文之常态。请大家友好做人,文明观球……呸,看文!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