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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闪烁着真诚的光芒:“相信我,我们真的不差钱。不过,你可以趁在路上的时间考虑一下,只拿十万块就作罢,还是一鼓作气到手五十万。”
她抛出的条件,犹如枝头悬挂的成熟苹果,沉甸甸,红彤彤,分外诱人。
再转眼一瞧他们停在茶社门口的车,锃亮的飞天女神标志几乎晃花了他的眼,这可是价值不菲的劳斯莱斯啊!
被惊喜冲昏了头脑,小伙子连说话都结巴了:“当……当然是想要五十万了!”
将他的表情看在了眼里,林甘蓝眯了眯眼,租车的钱没白花。
她拍了拍小伙子的肩:“同我们合作,不过去警局说几句话便能轻轻松松到手五十万,天底下再找不到比这更好的生意了。”
这会儿,他满脑子都是即将到手的五十万酬金,压根没听清林甘蓝的话,只一个劲儿应和:“好,我答应,我配合!”
厉晋行做司机,由着副驾驶位子上的小伙子指路,往他家开去。
路上,林甘蓝和苏棠默契无间,相互配合,在闲聊中将小伙子的姓名年纪甚至社会关系统统摸查了个遍。
小伙子名叫易侠,不过二十岁的年纪,高中毕业没继续念大学,辗转多份工作都做不长,近日在附近一家奶茶店做兼职。
父母在沿海地带打工,家里只有个奶奶同住,平时喜好和一班朋友泡酒吧,经常后半夜才归家。
不到十分钟,劳斯莱斯拐到一条幽深破落的巷口,易侠喊了“停”。
“里面太窄了,车开不进去。”易侠摸了摸鼻尖,有些不好意思。
闻言,林甘蓝掏出手机,快速发了一条短信,才下车。
跟随易侠往前走了几步,来到一栋低矮的平房门口。易侠掏出钥匙开门,把他们往屋子里引:“我奶奶不在家,你们进来吧。”
苏棠不着痕迹落在最后,进屋前伸手往屋子外墙划了一道。
不知何时,她手里多了一支粉笔,灰白色的破败墙壁上赫然多了一抹亮黄色的粉笔划痕,甚是显眼。
三人进屋,易侠招呼他:“随意坐一下,我去取手套。”
不多时,他拎着一套挂在衣架上的夹克外套走出来,指了指衣服口袋:“那天我随手就放进了衣服口袋里,回来换掉了这件外套,这几日一直没穿过。”
林甘蓝一面娴熟地戴上手套,伸手进口袋掏出那只凶手扔掉的手套,一面问:“也就是说,这几日来都没人碰过这只手套?”
易侠点头:“奶奶很通情达理,不会未经我的允许,碰我的东西。”
说话间,林甘蓝已经把那只手套掏了出来。
白色的普通纺织手套,薄薄一层,街头巷尾随处都有小店售卖,连个正儿八经的品牌都没有。
她凑到门口,迎着明亮的日光检视,尾指处隐约可见斑斑血迹。
她心念一动,连忙把手套翻转,背面尾指处血迹更浓,完全干透了。再细看,中指处有刮蹭的痕迹,几缕纺织纤维迎风飘扬。
林甘蓝猛地抬头:“这些血迹是哪儿来的?”
易侠连忙摆手:“我不知道啊,我捡来见是个手套,没什么用处,就随手扔进了衣服口袋里,再没管过。若不是听说你们在找那天晚上永宜酒店附近的目击证人,我甚至压根想不起来捡过一只手套。”
“这么说来,你捡到这只手套时上面就有血迹了?”
“那天太晚了,我也没仔细看,应该是原本就有的吧!”
林甘蓝微微眯眼,不错过他脸上任何一丝表情,忽然冷笑了两声。
易侠不解,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忽然想起什么,慌忙把手往背后藏,微微侧身,避开了与林甘蓝直视。
然而林甘蓝却不放过他,步步逼近,掷地有声:“易侠,你说谎。”
邪,闪烁着真诚的光芒:“相信我,我们真的不差钱。不过,你可以趁在路上的时间考虑一下,只拿十万块就作罢,还是一鼓作气到手五十万。”
她抛出的条件,犹如枝头悬挂的成熟苹果,沉甸甸,红彤彤,分外诱人。
再转眼一瞧他们停在茶社门口的车,锃亮的飞天女神标志几乎晃花了他的眼,这可是价值不菲的劳斯莱斯啊!
被惊喜冲昏了头脑,小伙子连说话都结巴了:“当……当然是想要五十万了!”
将他的表情看在了眼里,林甘蓝眯了眯眼,租车的钱没白花。
她拍了拍小伙子的肩:“同我们合作,不过去警局说几句话便能轻轻松松到手五十万,天底下再找不到比这更好的生意了。”
这会儿,他满脑子都是即将到手的五十万酬金,压根没听清林甘蓝的话,只一个劲儿应和:“好,我答应,我配合!”
厉晋行做司机,由着副驾驶位子上的小伙子指路,往他家开去。
路上,林甘蓝和苏棠默契无间,相互配合,在闲聊中将小伙子的姓名年纪甚至社会关系统统摸查了个遍。
小伙子名叫易侠,不过二十岁的年纪,高中毕业没继续念大学,辗转多份工作都做不长,近日在附近一家奶茶店做兼职。
父母在沿海地带打工,家里只有个奶奶同住,平时喜好和一班朋友泡酒吧,经常后半夜才归家。
不到十分钟,劳斯莱斯拐到一条幽深破落的巷口,易侠喊了“停”。
“里面太窄了,车开不进去。”易侠摸了摸鼻尖,有些不好意思。
闻言,林甘蓝掏出手机,快速发了一条短信,才下车。
跟随易侠往前走了几步,来到一栋低矮的平房门口。易侠掏出钥匙开门,把他们往屋子里引:“我奶奶不在家,你们进来吧。”
苏棠不着痕迹落在最后,进屋前伸手往屋子外墙划了一道。
不知何时,她手里多了一支粉笔,灰白色的破败墙壁上赫然多了一抹亮黄色的粉笔划痕,甚是显眼。
三人进屋,易侠招呼他:“随意坐一下,我去取手套。”
不多时,他拎着一套挂在衣架上的夹克外套走出来,指了指衣服口袋:“那天我随手就放进了衣服口袋里,回来换掉了这件外套,这几日一直没穿过。”
林甘蓝一面娴熟地戴上手套,伸手进口袋掏出那只凶手扔掉的手套,一面问:“也就是说,这几日来都没人碰过这只手套?”
易侠点头:“奶奶很通情达理,不会未经我的允许,碰我的东西。”
说话间,林甘蓝已经把那只手套掏了出来。
白色的普通纺织手套,薄薄一层,街头巷尾随处都有小店售卖,连个正儿八经的品牌都没有。
她凑到门口,迎着明亮的日光检视,尾指处隐约可见斑斑血迹。
她心念一动,连忙把手套翻转,背面尾指处血迹更浓,完全干透了。再细看,中指处有刮蹭的痕迹,几缕纺织纤维迎风飘扬。
林甘蓝猛地抬头:“这些血迹是哪儿来的?”
易侠连忙摆手:“我不知道啊,我捡来见是个手套,没什么用处,就随手扔进了衣服口袋里,再没管过。若不是听说你们在找那天晚上永宜酒店附近的目击证人,我甚至压根想不起来捡过一只手套。”
“这么说来,你捡到这只手套时上面就有血迹了?”
“那天太晚了,我也没仔细看,应该是原本就有的吧!”
林甘蓝微微眯眼,不错过他脸上任何一丝表情,忽然冷笑了两声。
易侠不解,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忽然想起什么,慌忙把手往背后藏,微微侧身,避开了与林甘蓝直视。
然而林甘蓝却不放过他,步步逼近,掷地有声:“易侠,你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