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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以后,曹操决定给小乔写一封情书。
也许很多人认为写情书是一件比较老土的事情,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很多时候,情书还是有一些作用的。特别是那些脸皮比较薄的人士,见了姑娘就脸红腿软浑身无力,话都说不出来,打电话都会犯后天结巴综合症。这种人泡妞惟一的希望就是写写情书,至少写情书的时候可以肉麻肉麻无耻无耻,要是你连写情书都不好意思肉麻,还不如出门去随便找棵树一头撞死得了,活着纯粹是糟蹋粮食。
但是曹操一向都是那种脸皮超厚的人,而且非常强韧,那张脸切下来包在咱国家坦克上面那就无敌了,老美的贫铀穿甲弹打过来连个豁口都崩不出来,亏得是他的脸盘还不够大,要不然非被某领导扒了去做防弹衣不可。所以曹操写情书绝对不是为了肉麻,只是为了表现一种姿态,让大家都知道他在追小乔。也有人称这种姿态为落定,意思是你看我已经在追这个女孩了,没事儿不要跟我抢。这种办法对很多人都很管用,可以淘汰相当一部分自信心不够强的对手,但是并不是对所有人都有效。
理工大喜欢小乔的多了,特别近几年来理工大风水不好美女连年歉收,所以小乔这么漂亮的姑娘一进校门就被大家盯上了,纷纷打听这小姑娘是哪个系哪个班的(这叫目标定位),什么地方人(攀老乡永远是泡妞捷径),有没有男朋友(估算投资风险)。
这些人里面有些是明目张胆的,例如曹操。有些是默默奉献,例如司马懿。还有一些完全是凑热闹,例如黄盖。当然还有其他很多人,例如司马懿班里面就有好几个人因为她而翻脸的,但是这些人不是我书里的主人公,所以也就懒得费心给他们起名字了,统统以“其他很多人”一笔带过。
曹操的情书很快就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了小乔手里,当然这些“渠道”一般说的就是美女身边那几个上不了台面的恐龙。这种恐龙你几乎能在每个漂亮姑娘身边发现那么几个,她们平日除了能衬托美女以外,也就是偶尔传送一下男生情书,顺便泄露一下美女秘密,当然趁机狂宰那是不能少的。这种女生广大男同学基本都是深恶痛绝,但是还不得不笑脸相陪,每次见面都说你这么好要不是小乔我就追你了,把恐龙乐得眉开眼笑,等她一转身立马吐出三斤七两半。
几天以后,这封信又原路退回到曹操的手中,连封口都没有打开,这恐怕是所有写过情书的男生们最大的梦魇了。不过小乔再狠也狠不过曹操,不久以后负责给曹操送信的恐龙可能感觉他对小乔已经死了心,由于平时被曹操恭维得太多,有点痴心妄想,居然也照着样给曹操写了一封情书,这封情书通过一个更丑的青蛙传到了曹操手里。不同于它的前任,这封情书在电光院至少被100个以上的同学传看过,然后曹操打电话给这个可怜的女生,说自己已经心灰意冷准备一心向佛,实际上曹操一边在讲电话一边在看黄色小说,这厮迟早会遭佛祖的报应的。
曹操失败的消息在全校利用包括液体固体气体电场磁场光束甚至人类还没有掌握的信息载体飞快地传播着,而个别嘴比较长的已经把消息传到了孙权耳中,恨得孙权当时就门牙乱痒痒。
曹操想破了脑袋都没想出来接近小乔的良策,还好是一个系的,机会总是很多很多。但是孙权还是比较阴险狡诈的,为了避免小乔落入曹操的毒手,他开始疯狂地约会小乔,几乎一天一个电话,两天一次约会,根本不给小乔留下红杏出墙的机会。这些举动当然逃不过曹操的耳目,于是两个人的竞争进入了白热化。
没多久,两个人几乎同时从小乔那里得知,学校马上要搞新生院际篮球赛,电光这边就是由小乔负责组织。
太史慈对孙权的心思毫不关心,有一天孙权突然跑过来塞给他一身队服,然后说明天下午篮球队训练,你可别跑了。
“靠,我可不参加什么篮球队!”太史慈顺手就把队服扔了回去。
“听说这次比赛电光那边是由小乔负责的!”
孙权一边说一边把队服又扔给了太史慈。
“关我屁事,是你泡马子又不是我泡!”
“小乔组织曹操当然会参加了。”
不到10秒钟队服已经套在了太史慈的身上他一边照镜子一边还不忘了关照孙权:“先说好我可是主力呀,要不然我跟你急!到时候在场上弄死他个***!”
“一言为定。”
经管的第一场比赛是和制造打的,太史慈果然作为主力上场,虽然长得人高马大膀大腰圆,但是篮球这东西不会打就是不会打,几个该进的球没进,自己负责防守的黑脸大汉却成了对方的得分王,还好给自己喝彩的不少,但大多数都是在自己摔倒的时候或者一头撞在栏架上的时候。太史慈一边打一边就在算计着在罚球线上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算了,旁边树一个大碑,上书:此人17罚17不中特立此碑纪念。
相比之下孙权在场上就抢眼得多,龙腾虎跃左突右进,身材虽然矮小但是很灵活,不但得分多,篮板也抢得凶,颇受观众的欢迎。
太史慈球虽然打得不好,但是一直是大家的关注对象,特别是中场休息的时候,大家纷纷去喝水擦汗上厕所,太史慈也有点憋尿,二话不说,走到球场旁的墙角,扯下裤头就开始尿起来。
球场边的一百多人刚刚还是一片人声鼎沸,突然就安静下来,大家都目瞪口呆地注视着距离十几米开外的这个壮汉正背对着自己撒尿,一边尿还一边吹着口哨,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一股水流从他的两脚之间蜿蜒漫过,好几只蚂蚁在其间痛苦挣扎。
等到太史慈尿完,随随便便地把裤子整理了一下,就转过身来。他突然发现所有人都静悄悄地注视着自己,有点意外,也很纳闷,他压根也没想到自己刚刚做的事情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其实这也不怪他,太史慈从小就是这样在农村长大的,对于他来说,所有的农田、野地、小树林,都是他的厕所,所以他一来学校就学会了在树林里面大便。在农村的时候,走在路边,管他有人没人,只要背过身去,就可以随时撒尿。太史慈还常常因为直接在青苗地里大便,烧死了一些庄稼,被老爸收拾了好几次。
太史慈的这一泡尿,一下子就让他在两个学院之间小有名气,但是毕竟不是什么很值得一提的怪癖,需要的话谁都能做到,所以这件事情很快就被大家淡忘了。
这场比赛虽然经管最终以6分之差输掉了,但是孙权和太史慈都不是很在意。本来嘛!他们是来对付曹操的,至于得不得冠军那都是无所谓的事情。
第二场比赛是对付外语系的,这纯粹是一个娘子军,打个篮球一个年级的男生全在场上了,剩下上百名女生在边上叽叽喳喳地助威。
对付这种队伍根本不费吹灰之力,跟大厨做... -->>
几天以后,曹操决定给小乔写一封情书。
也许很多人认为写情书是一件比较老土的事情,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很多时候,情书还是有一些作用的。特别是那些脸皮比较薄的人士,见了姑娘就脸红腿软浑身无力,话都说不出来,打电话都会犯后天结巴综合症。这种人泡妞惟一的希望就是写写情书,至少写情书的时候可以肉麻肉麻无耻无耻,要是你连写情书都不好意思肉麻,还不如出门去随便找棵树一头撞死得了,活着纯粹是糟蹋粮食。
但是曹操一向都是那种脸皮超厚的人,而且非常强韧,那张脸切下来包在咱国家坦克上面那就无敌了,老美的贫铀穿甲弹打过来连个豁口都崩不出来,亏得是他的脸盘还不够大,要不然非被某领导扒了去做防弹衣不可。所以曹操写情书绝对不是为了肉麻,只是为了表现一种姿态,让大家都知道他在追小乔。也有人称这种姿态为落定,意思是你看我已经在追这个女孩了,没事儿不要跟我抢。这种办法对很多人都很管用,可以淘汰相当一部分自信心不够强的对手,但是并不是对所有人都有效。
理工大喜欢小乔的多了,特别近几年来理工大风水不好美女连年歉收,所以小乔这么漂亮的姑娘一进校门就被大家盯上了,纷纷打听这小姑娘是哪个系哪个班的(这叫目标定位),什么地方人(攀老乡永远是泡妞捷径),有没有男朋友(估算投资风险)。
这些人里面有些是明目张胆的,例如曹操。有些是默默奉献,例如司马懿。还有一些完全是凑热闹,例如黄盖。当然还有其他很多人,例如司马懿班里面就有好几个人因为她而翻脸的,但是这些人不是我书里的主人公,所以也就懒得费心给他们起名字了,统统以“其他很多人”一笔带过。
曹操的情书很快就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了小乔手里,当然这些“渠道”一般说的就是美女身边那几个上不了台面的恐龙。这种恐龙你几乎能在每个漂亮姑娘身边发现那么几个,她们平日除了能衬托美女以外,也就是偶尔传送一下男生情书,顺便泄露一下美女秘密,当然趁机狂宰那是不能少的。这种女生广大男同学基本都是深恶痛绝,但是还不得不笑脸相陪,每次见面都说你这么好要不是小乔我就追你了,把恐龙乐得眉开眼笑,等她一转身立马吐出三斤七两半。
几天以后,这封信又原路退回到曹操的手中,连封口都没有打开,这恐怕是所有写过情书的男生们最大的梦魇了。不过小乔再狠也狠不过曹操,不久以后负责给曹操送信的恐龙可能感觉他对小乔已经死了心,由于平时被曹操恭维得太多,有点痴心妄想,居然也照着样给曹操写了一封情书,这封情书通过一个更丑的青蛙传到了曹操手里。不同于它的前任,这封情书在电光院至少被100个以上的同学传看过,然后曹操打电话给这个可怜的女生,说自己已经心灰意冷准备一心向佛,实际上曹操一边在讲电话一边在看黄色小说,这厮迟早会遭佛祖的报应的。
曹操失败的消息在全校利用包括液体固体气体电场磁场光束甚至人类还没有掌握的信息载体飞快地传播着,而个别嘴比较长的已经把消息传到了孙权耳中,恨得孙权当时就门牙乱痒痒。
曹操想破了脑袋都没想出来接近小乔的良策,还好是一个系的,机会总是很多很多。但是孙权还是比较阴险狡诈的,为了避免小乔落入曹操的毒手,他开始疯狂地约会小乔,几乎一天一个电话,两天一次约会,根本不给小乔留下红杏出墙的机会。这些举动当然逃不过曹操的耳目,于是两个人的竞争进入了白热化。
没多久,两个人几乎同时从小乔那里得知,学校马上要搞新生院际篮球赛,电光这边就是由小乔负责组织。
太史慈对孙权的心思毫不关心,有一天孙权突然跑过来塞给他一身队服,然后说明天下午篮球队训练,你可别跑了。
“靠,我可不参加什么篮球队!”太史慈顺手就把队服扔了回去。
“听说这次比赛电光那边是由小乔负责的!”
孙权一边说一边把队服又扔给了太史慈。
“关我屁事,是你泡马子又不是我泡!”
“小乔组织曹操当然会参加了。”
不到10秒钟队服已经套在了太史慈的身上他一边照镜子一边还不忘了关照孙权:“先说好我可是主力呀,要不然我跟你急!到时候在场上弄死他个***!”
“一言为定。”
经管的第一场比赛是和制造打的,太史慈果然作为主力上场,虽然长得人高马大膀大腰圆,但是篮球这东西不会打就是不会打,几个该进的球没进,自己负责防守的黑脸大汉却成了对方的得分王,还好给自己喝彩的不少,但大多数都是在自己摔倒的时候或者一头撞在栏架上的时候。太史慈一边打一边就在算计着在罚球线上挖个坑把自己埋了算了,旁边树一个大碑,上书:此人17罚17不中特立此碑纪念。
相比之下孙权在场上就抢眼得多,龙腾虎跃左突右进,身材虽然矮小但是很灵活,不但得分多,篮板也抢得凶,颇受观众的欢迎。
太史慈球虽然打得不好,但是一直是大家的关注对象,特别是中场休息的时候,大家纷纷去喝水擦汗上厕所,太史慈也有点憋尿,二话不说,走到球场旁的墙角,扯下裤头就开始尿起来。
球场边的一百多人刚刚还是一片人声鼎沸,突然就安静下来,大家都目瞪口呆地注视着距离十几米开外的这个壮汉正背对着自己撒尿,一边尿还一边吹着口哨,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一股水流从他的两脚之间蜿蜒漫过,好几只蚂蚁在其间痛苦挣扎。
等到太史慈尿完,随随便便地把裤子整理了一下,就转过身来。他突然发现所有人都静悄悄地注视着自己,有点意外,也很纳闷,他压根也没想到自己刚刚做的事情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其实这也不怪他,太史慈从小就是这样在农村长大的,对于他来说,所有的农田、野地、小树林,都是他的厕所,所以他一来学校就学会了在树林里面大便。在农村的时候,走在路边,管他有人没人,只要背过身去,就可以随时撒尿。太史慈还常常因为直接在青苗地里大便,烧死了一些庄稼,被老爸收拾了好几次。
太史慈的这一泡尿,一下子就让他在两个学院之间小有名气,但是毕竟不是什么很值得一提的怪癖,需要的话谁都能做到,所以这件事情很快就被大家淡忘了。
这场比赛虽然经管最终以6分之差输掉了,但是孙权和太史慈都不是很在意。本来嘛!他们是来对付曹操的,至于得不得冠军那都是无所谓的事情。
第二场比赛是对付外语系的,这纯粹是一个娘子军,打个篮球一个年级的男生全在场上了,剩下上百名女生在边上叽叽喳喳地助威。
对付这种队伍根本不费吹灰之力,跟大厨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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