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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千,去柴房将那小妮子带出来。”
赵家的主母,也是这云来居的老板娘李氏,正躺坐在春阳灿灿的美人榻上,对着站立在下首的伙计发令。
本是美人娇憨卧榻的画面,但是由丰满的李氏矫揉造作出来,却如水桶横卧,让人以为厨房换了地儿。
小千闻言,抬起头来应声是,便迫不及待往楼下去,望在李氏旁边的少女眼中,化作一个白眼。
“母亲,不是说关三日嘛!今儿个才刚第三日,再怎么也得到晚上,才能放那丫头出来吧?”
少女凑到榻前坐下,拿着帕子的小手握着李氏,樱唇嘟起,甚是俏皮,眉眼可以瞧出几分李氏年轻时候的样子。
若说李氏年轻时,长相也并不俗,后来嫁到赵家,每日忙活着照顾公婆,又要持家,细柳纤腰,也算是十里八乡的美人儿。
只是后来公婆去世,又开了这家云来居客栈,生意一日好过一日,再加上没有什么愁心事,自然就一日丰腴过一日,成了如今这般样子。
见自家闺女儿不满,李氏慵懒一笑,抚在大小姐赵云珠面上,道:“你一个千金大小姐,跟那死丫头做什么一般见识?若是让她再在柴房待下去,饿出什么毛病来,还不得咱们花钱医治?便是没什么病,客栈里的活儿还少吗?都等着她做呢。”
“她能饿到么?我瞧着小千那样子,指不定给那丫头早送过吃的了,而且您安排的那些事,哪个是她自己做的?”赵云珠没好气道。
云来居里两个最得力的伙计,阿贵倒还好,只听自己的,那个叫小千的,却将赵天歌的话看得比自己的还重,分明就是跟自己对着干。
“厨房里我早就让阿贵盯着了,没有少什么东西,以那丫头的性子,别人吃剩的东西只怕也瞧不上,除了饿还能怎么着?”李氏乜斜着眼,“至于那些活,只要有人干就行,指望她一个小丫头是继续摔了汝窑碟盘,还是打破了景德镇的瓷碗?”
刚到门口,天歌便听到这样的对话,唇角不由露出一抹冷笑。
李氏偏心,在外人看来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毕竟家里两个小姐,大小姐赵云珠生得娇媚动人,若不说出身份去,谁不把她当作高门大户里的小姐?哪里会知道竟是商户的女儿?
反倒是二小姐赵天歌,相貌本就一般,又生得黑些,还越长越平庸,除却那一双黑亮的猫儿眼让人眼前一亮,但也只是一亮。
这人便是塞到人群里,只怕不看个十眼八眼的,再怎么也找不出来。
这样的明珠鱼眼比对之下,换谁都会更喜欢大小姐一点。
但是李氏自己却知道,自己不喜欢天歌的原因,根本不是她姿色平庸。
开客栈又不是做皮肉生意,哪里就会因为孩子长得不好而偏颇至此?
不外是天歌不是自己亲生的罢了!
若说前世天歌还会为了李氏的疼爱而费尽心思,希望自己任劳任怨的懂事能让李氏喜欢,那如今她才不会去做这样的蠢事。
为人母的心本就是偏的。
只不过偏的是自己的亲女儿,不是自己这个外人罢了。
但目下为止,只要李氏对外还承认自己是她的女儿,就不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这也是为什么她宁肯在赵家招人嫌,也不愿意在重来一次后,尽快脱离赵家。
因为现在,还不是时候。
她还没有等到那个来接她,不,是接赵家小姐的人。
所以当初和赵云珠之间生了嫌隙,李氏罚她去厨房里帮工,她便“笨手笨脚”的打碎了包间贵客专用的碟碗,气得李氏咬牙切齿叫嚣着打她,却又不敢下手。
倒是吓得旁边的小千以为李氏真要严惩她,连忙拉着她一起赔罪,说是自己没给二小姐教好。
李氏本不敢再安排什么洗碗收拾盘子的活计给她,但有了小千这般,不仅把帐算在了小千身上,又给小千落了活计,让天歌是又气又感动。
所以自那之后,为了小千,不是太欺人的事情,她也便在店里忙活一番。
毕竟在店里招呼客人,比跟赵云珠阴阳怪气让人舒坦。
想到小千,她转过头,让小千下去忙活,自己进去。
小千面带担忧,但见天歌面色平和,不像是会闹事地样子,便一步三回头地向楼下走去。
天歌见状,这才折过身来,将头发又拉乱了几分,肩膀垮拉,眼睛无神,有气无力地推门进去。
饿了两天两夜的人,就该有颓丧无力的样子。
“哦呦,这是谁家的叫花子!怎敢随便进来,冲撞了母亲!阿贵——给我把她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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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千,去柴房将那小妮子带出来。”
赵家的主母,也是这云来居的老板娘李氏,正躺坐在春阳灿灿的美人榻上,对着站立在下首的伙计发令。
本是美人娇憨卧榻的画面,但是由丰满的李氏矫揉造作出来,却如水桶横卧,让人以为厨房换了地儿。
小千闻言,抬起头来应声是,便迫不及待往楼下去,望在李氏旁边的少女眼中,化作一个白眼。
“母亲,不是说关三日嘛!今儿个才刚第三日,再怎么也得到晚上,才能放那丫头出来吧?”
少女凑到榻前坐下,拿着帕子的小手握着李氏,樱唇嘟起,甚是俏皮,眉眼可以瞧出几分李氏年轻时候的样子。
若说李氏年轻时,长相也并不俗,后来嫁到赵家,每日忙活着照顾公婆,又要持家,细柳纤腰,也算是十里八乡的美人儿。
只是后来公婆去世,又开了这家云来居客栈,生意一日好过一日,再加上没有什么愁心事,自然就一日丰腴过一日,成了如今这般样子。
见自家闺女儿不满,李氏慵懒一笑,抚在大小姐赵云珠面上,道:“你一个千金大小姐,跟那死丫头做什么一般见识?若是让她再在柴房待下去,饿出什么毛病来,还不得咱们花钱医治?便是没什么病,客栈里的活儿还少吗?都等着她做呢。”
“她能饿到么?我瞧着小千那样子,指不定给那丫头早送过吃的了,而且您安排的那些事,哪个是她自己做的?”赵云珠没好气道。
云来居里两个最得力的伙计,阿贵倒还好,只听自己的,那个叫小千的,却将赵天歌的话看得比自己的还重,分明就是跟自己对着干。
“厨房里我早就让阿贵盯着了,没有少什么东西,以那丫头的性子,别人吃剩的东西只怕也瞧不上,除了饿还能怎么着?”李氏乜斜着眼,“至于那些活,只要有人干就行,指望她一个小丫头是继续摔了汝窑碟盘,还是打破了景德镇的瓷碗?”
刚到门口,天歌便听到这样的对话,唇角不由露出一抹冷笑。
李氏偏心,在外人看来早已不是什么稀罕事,毕竟家里两个小姐,大小姐赵云珠生得娇媚动人,若不说出身份去,谁不把她当作高门大户里的小姐?哪里会知道竟是商户的女儿?
反倒是二小姐赵天歌,相貌本就一般,又生得黑些,还越长越平庸,除却那一双黑亮的猫儿眼让人眼前一亮,但也只是一亮。
这人便是塞到人群里,只怕不看个十眼八眼的,再怎么也找不出来。
这样的明珠鱼眼比对之下,换谁都会更喜欢大小姐一点。
但是李氏自己却知道,自己不喜欢天歌的原因,根本不是她姿色平庸。
开客栈又不是做皮肉生意,哪里就会因为孩子长得不好而偏颇至此?
不外是天歌不是自己亲生的罢了!
若说前世天歌还会为了李氏的疼爱而费尽心思,希望自己任劳任怨的懂事能让李氏喜欢,那如今她才不会去做这样的蠢事。
为人母的心本就是偏的。
只不过偏的是自己的亲女儿,不是自己这个外人罢了。
但目下为止,只要李氏对外还承认自己是她的女儿,就不敢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这也是为什么她宁肯在赵家招人嫌,也不愿意在重来一次后,尽快脱离赵家。
因为现在,还不是时候。
她还没有等到那个来接她,不,是接赵家小姐的人。
所以当初和赵云珠之间生了嫌隙,李氏罚她去厨房里帮工,她便“笨手笨脚”的打碎了包间贵客专用的碟碗,气得李氏咬牙切齿叫嚣着打她,却又不敢下手。
倒是吓得旁边的小千以为李氏真要严惩她,连忙拉着她一起赔罪,说是自己没给二小姐教好。
李氏本不敢再安排什么洗碗收拾盘子的活计给她,但有了小千这般,不仅把帐算在了小千身上,又给小千落了活计,让天歌是又气又感动。
所以自那之后,为了小千,不是太欺人的事情,她也便在店里忙活一番。
毕竟在店里招呼客人,比跟赵云珠阴阳怪气让人舒坦。
想到小千,她转过头,让小千下去忙活,自己进去。
小千面带担忧,但见天歌面色平和,不像是会闹事地样子,便一步三回头地向楼下走去。
天歌见状,这才折过身来,将头发又拉乱了几分,肩膀垮拉,眼睛无神,有气无力地推门进去。
饿了两天两夜的人,就该有颓丧无力的样子。
“哦呦,这是谁家的叫花子!怎敢随便进来,冲撞了母亲!阿贵——给我把她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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