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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曹头一瞅外头的天色就知道大事不好了。
他连忙喊醒了趴在桌子上睡得正香的小跑堂,又跟私驿的掌柜的说了一声, 带着睡眼惺忪的小跑堂冲了出去。
风很黏稠, 其中还透着一股子刺骨的凉意。嗅着风中山雨欲来的气味儿, 老曹头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
“快帮我把这些皮货搬进去!这皮货要是沾了水, 那可就全毁了!”
老曹头说罢撸起袖子自己先动了手。小跑堂连忙跟着他一起使劲儿,把那满载皮货的手推车给推进了私驿里。
老曹头是个走南闯北的皮货商,因为家里不是那么殷实,不愿意把钱花在请人上, 所以平日里他都是带着大儿子与小儿子一同跑商。
六十大寿过后老曹头因为腿脚不利索就不再出门跑商去了, 家里的皮货事业几乎都交到了两个儿子的手中, 哪知就因为如此, 老曹家被埋下了祸根。
老曹头的两个儿子说好听了是王不见王、一山不容二虎, 说难听了就是针尖对麦芒,谁都看谁不顺眼。兄弟两个一起继承了老曹头的事业, 却是直接把这事业拆成两摊相互打起了擂台。
乡下人的规矩是老人活着不分家, 老曹头家的不肖子孙却是闹着把家给分了, 还说要是这家不分, 必定得闹出血光之灾来。老曹头被儿子孙子们气得头疼,只得请族老与村长来匆匆把家给分了。
老曹头的两个儿子为了自己不吃亏, 私底下早就动了手脚。两人转移了老曹家账上近八成的银钱。这家分下来,大儿子小儿子不光拿走了家里的地契房契,还分掉了明账上的银子。看起来他们拿到各自手中的银钱不多,实际老曹家直接被这两兄弟掏了个底儿掉。
幸好老曹头家三个姑娘都是嫁了人的,不缺家中这一口饭吃。只是分家没有女儿的份, 三个姑娘早年出嫁的时候家里也没给她们多少嫁妆,她们负气回娘家时还总被劝慰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是泼出去的水了,以后别再回来。因为老曹家已经不再是你的家了”。所以老曹头和媳妇儿柳氏的日子再难过,三个已经外嫁了的姑娘也都当成是别家的事情不管了的。
靠分家留下的前老曹头和柳氏也不是不能过下去。可柳氏过了这么多年的好日子,手脚早就被惯大了。她在村中端了那么多年“有钱太太”的架子,如今要她荆钗布裙她哪里肯?自打分家结束,柳氏就日日窝在房中哭泣,不光不再给老曹头做饭,老曹头说上她几句她还要骂:“你这是逼我去死!”然后闹着要上吊。
老曹头分家的事情被村人谣传是因为他“为老不尊”。说他手脚不干净,对儿媳妇儿们动手动脚被儿子们撞见了,这才气得两个儿子再不肯侍奉父母。
老曹头心知这谣言八成是怕背上不孝之名的自个儿俩儿子传出来的,他一辩驳俩儿子就名声扫地、甚至于会因为不孝被拖去报官。无法,老曹头只能打断牙齿和着血把真.相往自己的肚子里吞。他将分家留下的钱拿来进了一批皮货,自个儿迈着老腿老脚穿山越岭地出去叫卖。
老曹头到底是经验丰富的卖货郎,这识天气的功夫当真不错。他与小跑堂刚把那一车皮货从私驿前的草棚里推进私驿的大堂中,豆大的雨点儿就砸了下来。
骤雨急降,说来就来。一时间处处只闻雨打屋檐之声,远处隐有闷雷翻滚。
“客官呀,您这皮货放在我这门口……这不是让我没法做生意么?”
掌柜的是个大肚子的眯眯眼。他一见老曹头那一车皮货堵在了私驿门前,神情就有些不大好了。
“这……烦请掌柜的通融一二。”
外头的雨越下越大,前来避雨的行人也是越来越多。客人们甫一到私驿门口就能看到老曹头连连给掌柜的作揖道歉,掌柜的却是频频拂袖冷哼,丝毫不愿与老曹头些方便。
“哼!掌柜的可真是好大一个掌柜的呀!”
大堂内一明艳少女见不惯掌柜的如此欺负人,一拍桌子就站起了身。
少女貌美,霸道仿若盛放牡丹。一袭别人穿来轻浮俗艳,风.尘味儿太重的水红衣裙在她穿来便是灿若烈火,令人心生灼.热之感。少女朝着掌柜的怒目而视,指着掌柜的手指更是有着拔剑出鞘一般的气势。众人只道此少女不光美.艳动人,其义举更为其人增光添彩。
与明艳少女一道的还有两个清俊少年。一个少年十五、六岁,薄唇姣好,鼻若悬胆。眼角微微吊起,面上端得是一片傲然贵气。手中更持一把非金非玉的镂花奇扇,腰上环佩叮咚,一看便是大户人家的公子。
另一个少年十七、八岁,身材修长宛若修竹,面色沉稳神态悠然。一身青衫虽简单朴素,青衫上华贵低调的暗绣鹤纹却隐隐让人感到少年身份绝不低微。
“人家老伯借你的大堂摆摆东西怎么了!大不了我这里多付给你一间上房的钱便是!”
少女说罢从自己腰间的行囊中掏出一枚金锭砸在了桌上,其豪爽程度看得众人目瞪口呆——一间上房哪里用得上一枚金锭!便是一角银子都算是多了的!寻常人家一年的吃喝开销也不过就十两银子左右,一枚金锭那可就等于五十两银子啊!
“客官、这、……”
掌柜的语塞,想要解释又不知从何解释起,只能满面为难:“我这怎么好意思……”
“你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那贵气少年冷笑一声,也不让美.艳少女把金子给收回去。他只是屈指朝着那金锭一弹,那金锭便“砰!”一声飞了出去,直直砸到了掌柜的鼻梁上。
鼻血四溅,掌柜的“哎唷!”一声,脸上直接开了花。想来他这鼻梁是要么是碎了,要么是断了。
“剩下的钱就当本……本少爷赏你的看诊费了。”
贵气少年中途改了自称,且并不为自己一言不合就打断了掌柜的鼻梁的行为道歉。他这一出手就是如此狠辣,除了是为帮妹妹说话,还是为了震慑宵小——他们一行只有三人,起码明面上只有三人。方才他妹妹露了财显了富,虽然出了风头,却也难免被人给盯上。他这屈指一弹就碎人鼻梁,可见功夫不低,若想向他们三人出手,只怕还要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是否足够。
掌柜的鼻梁尽碎,捂着鼻子还不敢使力。他的血滴得到处都是,周围的人却全在给那一女两男的少年们鼓掌叫好。
“阿弥陀佛。”
一个衣衫破烂的小沙弥从人群外挤了进来,他身上早已被大雨湿透。奇异的是他明明带着斗笠,那斗笠却被他给搁在了背上的竹箱之上。
见了眼泪与鼻血齐齐往下流淌的掌柜的,小沙弥念了句佛号。他蹲下.身来放下自己背上的竹箱,跟着拿下了挂在竹箱上的斗笠。
这下大伙儿都知道小沙弥为何不戴上斗笠了。
小沙弥的竹箱之中有只通体雪白的猫儿。小沙弥正是把自己的斗笠拿去给竹箱里的猫儿遮雨,这才把自己给淋了个透湿。
竹箱的盖子一打开,猫儿就灵巧地跃到了小沙弥的肩头,然后就这么找好位置站定了下来。
蓬蓬松松的大尾巴犹如一条毛茸茸的围巾,白猫的尾巴绕到了小沙弥的脖子上。小沙弥却像是浑然不觉。只是拿了一帖不知道什么东西做成的、黑乎乎又臭烘烘的膏药给那掌柜的,要他敷上。
“小师傅,这掌柜的可坏了!你何必帮他!”
说话的正是围观中的一人。此人对老曹头的家事有些了解,又目睹了掌柜的行径,只觉得掌柜的真是太欺负老实人。
那小沙弥却只是笑笑,朝着说话之人双手合十一点头,道:“阿弥陀佛,出家人慈悲为怀。”
听到小沙弥这么说,周围对小沙弥怒目而视的人不再怒目,反倒人人都在轻声感叹:“小师傅可真是个好心人呀……不愧是普度众生的佛门中人。”
小沙弥笑眯眯的,既不接话也不谦虚,只是仿佛没听见这些议论的声音。倒是小沙弥肩膀上的白猫懒洋洋的“喵呜”了一声,颇为无趣一般在小沙弥肩上拉伸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尔后就整只猫就稳稳当当地伏坐了下来。
狸奴不吵不闹还能乖乖的待在人的肩头上不乱跑,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光景。不光是众人都觉得新奇有趣,就连那一桌明显身份非凡的少年少女们都朝着小沙弥这边看了过来。
掌柜的不太敢把小沙弥给的膏药直接往鼻子上敷,可现下他要再拒绝小沙弥的好意,只怕众人的视线都能把他切碎成千百块。他姑且只能敷衍地把膏药敷到鼻梁上,跟着进里头去喊自家娘子来代自己张罗招呼客人,自己则去躺着等雨停了好去看大夫。
小沙弥被招呼到靠窗的一桌坐下。白猫也从他肩头下来,坐到了桌面上,尾巴整整齐齐地绕着四足围了一圈儿。
【这些人可真是想当然。那老头儿将一车皮货堵在门口,可不是蠢而是坏。】
朝着两只眼睛一金一蓝的白猫咕噜咕噜几声,小沙弥像是在逗猫儿。
白猫听见他的咕噜,也朝着他咕噜咕噜几声。
【世人大多如此,不必见怪。】
老曹头是在进门的时候临时起的意。雨天打尖儿住店的人都多,他那一车皮货放在门口,是要挡着人家掌柜的做生意的。掌柜的若是不想被妨碍,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让他把这车货给推到后头放着去。
可这货往后头一放,之后多了不要紧,是不是少了可就全是老曹头说得算。掌柜的身边就一个小跑堂,哪儿能时时刻刻看着这车皮货?就算这私驿里人手足够,掌柜的能拨出人手来看顾老曹头这一车皮货,老曹头说皮货少了,掌柜的还不是百口莫辩?
掌柜的在这里开私驿开了快二十年,老曹头是什么样的人他还不清楚?他一开始就没让老曹头把皮货带进店来便是不想给老曹头作筏子的机会。哪晓得这为他引来了更大的灾祸……
小沙弥因为白猫的回应而喜笑颜开,他将脸凑到白猫身上,深深地在白猫身上呼吸,顺便还用自己的脸颊蹭了一脸的猫毛。
菩萨都是男身女相,这小沙弥兴许是得了菩萨的真传。他也是个男身女相的容貌,一张还未完全长开的脸上五官精致得犹如细瓷捏制,处处都是将将正好,多一分则过火显得妖孽轻浮,少一分则显得绝情清冷寡淡。正是因为他五官处处都是这样的刚刚好,他才看起来神色柔和温暖,眼中有着菩萨佛祖般要渡人济世的光芒。
白猫被小沙弥蹭得喘不过气来。小沙弥的嘴唇从她的耳朵尖尖吻到她的后背乃至前爪,偶尔还会停留在她粉红色的小肉垫上。眯着眼睛望着凑过来要吸自己肚子胸.脯的小沙弥,白猫一巴掌按在了小沙弥的鼻子上。
“喵?”
小沙弥可怜兮兮地朝着白猫歪过了脑袋,白猫却是沉着声音从喉中发出了“咕噜噜”的威吓音。
翻译一下两人之间的对话,那就是:
【母亲,不行吗?】
【不行(其中威吓音意味着你要敢动我肚皮我就赏你喵喵拳吃)。】
被喵喵拳胖揍过不止一次,以往还有过鼻青脸肿经验的小沙弥果然神色可怜地放下了白猫。……要不是周围的人都看见他刚才是在吸猫,并且现在是吸猫被拒,只怕要怀疑这位小师傅是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亲人,这才神色可怜,仿佛下一秒就会泪盈于睫。
这奇特的一人一猫自然就是顾凌霄与青烛。青烛便是是安贞公主的弟弟、仙贵妃的遗子。
顾凌霄之所以给青烛取这个名字并没有什么深意,不过就是为了叫着方便一些。倒是年纪小小的青烛少年老成地感叹,说:“母亲你还记不记得你将我从火海里救出的那天?那天你叼着我回头,我从襁褓里往外看,只觉得燃烧的凤鸣宫像是一支正往下滴落蜡泪的大红蜡烛……”
三年前顾凌霄把青烛从皇城里叼了出来,起初她只当青烛和他姐姐一样能听懂动物的语言,并没有想过青烛是否还有别的异能,更不用说去验证青烛的异能了。
驮着青烛在山林中游走,顾凌霄为了不饿死青烛先是凭着敏锐的嗅觉爬树刨地地用口衔了些野果,嚼碎了再喂给青烛吃。一人一猫每天都用野果果腹。
顾凌霄没给襁褓中的孩子吃过野果,也无法预料襁褓中的孩子吃野果会不会生病。幸好青烛被她喂野果就老老实实地吃,既不会呕吐也没有拉稀,更不嫌弃她是一只猫,她嚼碎的野果里有猫儿的口水。
皇城后边儿的山林全是皇室禁地,夏末初秋的季节,无人采摘的森林里到处都是野果。青烛就这样健健康康地吃了小半个月的野果,顾凌霄却是病倒了。
猫儿经过长时间的演化,渐渐成了杂食动物。但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猫儿还是肉食动物。小半个月的素食生活足够拖垮顾凌霄这幅白猫的躯体。
驮不动日益沉重的青烛,顾凌霄气息奄奄地伏在树阴之下。她倒是想给自己猎些麻雀蛇啊的来吃,可她现在这幅模样,哪里能生火呢?就是猎来了麻雀和蛇也只能生吃。顾凌霄身体是狸奴,却不想连内心都放弃了做人。生肉她吃不下去,又不能指望刚生下来不过半月的小东西能烧肉给她吃。于是她便没想着吃肉了。
好在她带着小东西走了这么久,应当已经出了皇室的禁地。这附近的郊野有人的脚印与留下的痕迹,想必周围是有人居住的。
皇城中那一场大火烧得凤鸣宫只剩下残瓦断垣。别说分不清那具尸骨才是仙贵妃和安贞公主的,就连可以拿去分辨是不是尸骨的东西都很少很少。
谁能想得到刚出生的青烛还能活着?谁能想得到顾凌霄这只猫儿会精准地找到青烛还把青烛给叼出了宫外?是以顾凌霄和青烛的身后压根儿就不可能有追兵。全天下,包括皇帝李淳都不知道自己的亲儿子还活着,他们只是收敛了凤鸣宫在大火后留下的残秽,并将那些残秽当作是仙贵妃与安贞公主以及青烛的尸身,将之风光大葬于皇陵。
朝堂上百官易服,民间自发缟素。仙贵妃身后极尽哀荣,其声势之浩大堪比先帝驾崩。
没有来自皇室的威胁,一个襁褓也不可能记事。青烛身上没有任何明显的斑纹胎记,即便有人记得他身上的痣都长在什么位置,这些人也大多死在了凤鸣宫中。等青烛长大了,他身上的痣的位置还会随着身量的改变有所变动。即便宫中还留着见过仙贵妃或是青烛的老人,这些人也没有真凭实据可以证明青烛是李淳和仙贵妃的孩子。
简单的说,只要将青烛送入寻常人家,顾凌霄的任务基本就完成了。至于会不会有二十年后一个穷小子发现自己是皇帝与贵妃之子的事情发生,那就不是穿成猫儿的顾凌霄能看到的未来了。毕竟一只猫的生命大多只有十到十五年。
把青烛放在兽夹旁边,知道总会有人来回收这兽夹的顾凌霄伏在树下等死。她太瘦弱了,干瘪得整只猫就像只有一层皮。
阳光温暖不了她,她耷拉着眼皮注视着青烛,只想能看护这小东西多一会儿都是好的。毕竟这深山老林的,指不定... -->>
老曹头一瞅外头的天色就知道大事不好了。
他连忙喊醒了趴在桌子上睡得正香的小跑堂,又跟私驿的掌柜的说了一声, 带着睡眼惺忪的小跑堂冲了出去。
风很黏稠, 其中还透着一股子刺骨的凉意。嗅着风中山雨欲来的气味儿, 老曹头眉头皱得能夹死蚊子。
“快帮我把这些皮货搬进去!这皮货要是沾了水, 那可就全毁了!”
老曹头说罢撸起袖子自己先动了手。小跑堂连忙跟着他一起使劲儿,把那满载皮货的手推车给推进了私驿里。
老曹头是个走南闯北的皮货商,因为家里不是那么殷实,不愿意把钱花在请人上, 所以平日里他都是带着大儿子与小儿子一同跑商。
六十大寿过后老曹头因为腿脚不利索就不再出门跑商去了, 家里的皮货事业几乎都交到了两个儿子的手中, 哪知就因为如此, 老曹家被埋下了祸根。
老曹头的两个儿子说好听了是王不见王、一山不容二虎, 说难听了就是针尖对麦芒,谁都看谁不顺眼。兄弟两个一起继承了老曹头的事业, 却是直接把这事业拆成两摊相互打起了擂台。
乡下人的规矩是老人活着不分家, 老曹头家的不肖子孙却是闹着把家给分了, 还说要是这家不分, 必定得闹出血光之灾来。老曹头被儿子孙子们气得头疼,只得请族老与村长来匆匆把家给分了。
老曹头的两个儿子为了自己不吃亏, 私底下早就动了手脚。两人转移了老曹家账上近八成的银钱。这家分下来,大儿子小儿子不光拿走了家里的地契房契,还分掉了明账上的银子。看起来他们拿到各自手中的银钱不多,实际老曹家直接被这两兄弟掏了个底儿掉。
幸好老曹头家三个姑娘都是嫁了人的,不缺家中这一口饭吃。只是分家没有女儿的份, 三个姑娘早年出嫁的时候家里也没给她们多少嫁妆,她们负气回娘家时还总被劝慰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是泼出去的水了,以后别再回来。因为老曹家已经不再是你的家了”。所以老曹头和媳妇儿柳氏的日子再难过,三个已经外嫁了的姑娘也都当成是别家的事情不管了的。
靠分家留下的前老曹头和柳氏也不是不能过下去。可柳氏过了这么多年的好日子,手脚早就被惯大了。她在村中端了那么多年“有钱太太”的架子,如今要她荆钗布裙她哪里肯?自打分家结束,柳氏就日日窝在房中哭泣,不光不再给老曹头做饭,老曹头说上她几句她还要骂:“你这是逼我去死!”然后闹着要上吊。
老曹头分家的事情被村人谣传是因为他“为老不尊”。说他手脚不干净,对儿媳妇儿们动手动脚被儿子们撞见了,这才气得两个儿子再不肯侍奉父母。
老曹头心知这谣言八成是怕背上不孝之名的自个儿俩儿子传出来的,他一辩驳俩儿子就名声扫地、甚至于会因为不孝被拖去报官。无法,老曹头只能打断牙齿和着血把真.相往自己的肚子里吞。他将分家留下的钱拿来进了一批皮货,自个儿迈着老腿老脚穿山越岭地出去叫卖。
老曹头到底是经验丰富的卖货郎,这识天气的功夫当真不错。他与小跑堂刚把那一车皮货从私驿前的草棚里推进私驿的大堂中,豆大的雨点儿就砸了下来。
骤雨急降,说来就来。一时间处处只闻雨打屋檐之声,远处隐有闷雷翻滚。
“客官呀,您这皮货放在我这门口……这不是让我没法做生意么?”
掌柜的是个大肚子的眯眯眼。他一见老曹头那一车皮货堵在了私驿门前,神情就有些不大好了。
“这……烦请掌柜的通融一二。”
外头的雨越下越大,前来避雨的行人也是越来越多。客人们甫一到私驿门口就能看到老曹头连连给掌柜的作揖道歉,掌柜的却是频频拂袖冷哼,丝毫不愿与老曹头些方便。
“哼!掌柜的可真是好大一个掌柜的呀!”
大堂内一明艳少女见不惯掌柜的如此欺负人,一拍桌子就站起了身。
少女貌美,霸道仿若盛放牡丹。一袭别人穿来轻浮俗艳,风.尘味儿太重的水红衣裙在她穿来便是灿若烈火,令人心生灼.热之感。少女朝着掌柜的怒目而视,指着掌柜的手指更是有着拔剑出鞘一般的气势。众人只道此少女不光美.艳动人,其义举更为其人增光添彩。
与明艳少女一道的还有两个清俊少年。一个少年十五、六岁,薄唇姣好,鼻若悬胆。眼角微微吊起,面上端得是一片傲然贵气。手中更持一把非金非玉的镂花奇扇,腰上环佩叮咚,一看便是大户人家的公子。
另一个少年十七、八岁,身材修长宛若修竹,面色沉稳神态悠然。一身青衫虽简单朴素,青衫上华贵低调的暗绣鹤纹却隐隐让人感到少年身份绝不低微。
“人家老伯借你的大堂摆摆东西怎么了!大不了我这里多付给你一间上房的钱便是!”
少女说罢从自己腰间的行囊中掏出一枚金锭砸在了桌上,其豪爽程度看得众人目瞪口呆——一间上房哪里用得上一枚金锭!便是一角银子都算是多了的!寻常人家一年的吃喝开销也不过就十两银子左右,一枚金锭那可就等于五十两银子啊!
“客官、这、……”
掌柜的语塞,想要解释又不知从何解释起,只能满面为难:“我这怎么好意思……”
“你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那贵气少年冷笑一声,也不让美.艳少女把金子给收回去。他只是屈指朝着那金锭一弹,那金锭便“砰!”一声飞了出去,直直砸到了掌柜的鼻梁上。
鼻血四溅,掌柜的“哎唷!”一声,脸上直接开了花。想来他这鼻梁是要么是碎了,要么是断了。
“剩下的钱就当本……本少爷赏你的看诊费了。”
贵气少年中途改了自称,且并不为自己一言不合就打断了掌柜的鼻梁的行为道歉。他这一出手就是如此狠辣,除了是为帮妹妹说话,还是为了震慑宵小——他们一行只有三人,起码明面上只有三人。方才他妹妹露了财显了富,虽然出了风头,却也难免被人给盯上。他这屈指一弹就碎人鼻梁,可见功夫不低,若想向他们三人出手,只怕还要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是否足够。
掌柜的鼻梁尽碎,捂着鼻子还不敢使力。他的血滴得到处都是,周围的人却全在给那一女两男的少年们鼓掌叫好。
“阿弥陀佛。”
一个衣衫破烂的小沙弥从人群外挤了进来,他身上早已被大雨湿透。奇异的是他明明带着斗笠,那斗笠却被他给搁在了背上的竹箱之上。
见了眼泪与鼻血齐齐往下流淌的掌柜的,小沙弥念了句佛号。他蹲下.身来放下自己背上的竹箱,跟着拿下了挂在竹箱上的斗笠。
这下大伙儿都知道小沙弥为何不戴上斗笠了。
小沙弥的竹箱之中有只通体雪白的猫儿。小沙弥正是把自己的斗笠拿去给竹箱里的猫儿遮雨,这才把自己给淋了个透湿。
竹箱的盖子一打开,猫儿就灵巧地跃到了小沙弥的肩头,然后就这么找好位置站定了下来。
蓬蓬松松的大尾巴犹如一条毛茸茸的围巾,白猫的尾巴绕到了小沙弥的脖子上。小沙弥却像是浑然不觉。只是拿了一帖不知道什么东西做成的、黑乎乎又臭烘烘的膏药给那掌柜的,要他敷上。
“小师傅,这掌柜的可坏了!你何必帮他!”
说话的正是围观中的一人。此人对老曹头的家事有些了解,又目睹了掌柜的行径,只觉得掌柜的真是太欺负老实人。
那小沙弥却只是笑笑,朝着说话之人双手合十一点头,道:“阿弥陀佛,出家人慈悲为怀。”
听到小沙弥这么说,周围对小沙弥怒目而视的人不再怒目,反倒人人都在轻声感叹:“小师傅可真是个好心人呀……不愧是普度众生的佛门中人。”
小沙弥笑眯眯的,既不接话也不谦虚,只是仿佛没听见这些议论的声音。倒是小沙弥肩膀上的白猫懒洋洋的“喵呜”了一声,颇为无趣一般在小沙弥肩上拉伸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尔后就整只猫就稳稳当当地伏坐了下来。
狸奴不吵不闹还能乖乖的待在人的肩头上不乱跑,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光景。不光是众人都觉得新奇有趣,就连那一桌明显身份非凡的少年少女们都朝着小沙弥这边看了过来。
掌柜的不太敢把小沙弥给的膏药直接往鼻子上敷,可现下他要再拒绝小沙弥的好意,只怕众人的视线都能把他切碎成千百块。他姑且只能敷衍地把膏药敷到鼻梁上,跟着进里头去喊自家娘子来代自己张罗招呼客人,自己则去躺着等雨停了好去看大夫。
小沙弥被招呼到靠窗的一桌坐下。白猫也从他肩头下来,坐到了桌面上,尾巴整整齐齐地绕着四足围了一圈儿。
【这些人可真是想当然。那老头儿将一车皮货堵在门口,可不是蠢而是坏。】
朝着两只眼睛一金一蓝的白猫咕噜咕噜几声,小沙弥像是在逗猫儿。
白猫听见他的咕噜,也朝着他咕噜咕噜几声。
【世人大多如此,不必见怪。】
老曹头是在进门的时候临时起的意。雨天打尖儿住店的人都多,他那一车皮货放在门口,是要挡着人家掌柜的做生意的。掌柜的若是不想被妨碍,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让他把这车货给推到后头放着去。
可这货往后头一放,之后多了不要紧,是不是少了可就全是老曹头说得算。掌柜的身边就一个小跑堂,哪儿能时时刻刻看着这车皮货?就算这私驿里人手足够,掌柜的能拨出人手来看顾老曹头这一车皮货,老曹头说皮货少了,掌柜的还不是百口莫辩?
掌柜的在这里开私驿开了快二十年,老曹头是什么样的人他还不清楚?他一开始就没让老曹头把皮货带进店来便是不想给老曹头作筏子的机会。哪晓得这为他引来了更大的灾祸……
小沙弥因为白猫的回应而喜笑颜开,他将脸凑到白猫身上,深深地在白猫身上呼吸,顺便还用自己的脸颊蹭了一脸的猫毛。
菩萨都是男身女相,这小沙弥兴许是得了菩萨的真传。他也是个男身女相的容貌,一张还未完全长开的脸上五官精致得犹如细瓷捏制,处处都是将将正好,多一分则过火显得妖孽轻浮,少一分则显得绝情清冷寡淡。正是因为他五官处处都是这样的刚刚好,他才看起来神色柔和温暖,眼中有着菩萨佛祖般要渡人济世的光芒。
白猫被小沙弥蹭得喘不过气来。小沙弥的嘴唇从她的耳朵尖尖吻到她的后背乃至前爪,偶尔还会停留在她粉红色的小肉垫上。眯着眼睛望着凑过来要吸自己肚子胸.脯的小沙弥,白猫一巴掌按在了小沙弥的鼻子上。
“喵?”
小沙弥可怜兮兮地朝着白猫歪过了脑袋,白猫却是沉着声音从喉中发出了“咕噜噜”的威吓音。
翻译一下两人之间的对话,那就是:
【母亲,不行吗?】
【不行(其中威吓音意味着你要敢动我肚皮我就赏你喵喵拳吃)。】
被喵喵拳胖揍过不止一次,以往还有过鼻青脸肿经验的小沙弥果然神色可怜地放下了白猫。……要不是周围的人都看见他刚才是在吸猫,并且现在是吸猫被拒,只怕要怀疑这位小师傅是失去了什么重要的亲人,这才神色可怜,仿佛下一秒就会泪盈于睫。
这奇特的一人一猫自然就是顾凌霄与青烛。青烛便是是安贞公主的弟弟、仙贵妃的遗子。
顾凌霄之所以给青烛取这个名字并没有什么深意,不过就是为了叫着方便一些。倒是年纪小小的青烛少年老成地感叹,说:“母亲你还记不记得你将我从火海里救出的那天?那天你叼着我回头,我从襁褓里往外看,只觉得燃烧的凤鸣宫像是一支正往下滴落蜡泪的大红蜡烛……”
三年前顾凌霄把青烛从皇城里叼了出来,起初她只当青烛和他姐姐一样能听懂动物的语言,并没有想过青烛是否还有别的异能,更不用说去验证青烛的异能了。
驮着青烛在山林中游走,顾凌霄为了不饿死青烛先是凭着敏锐的嗅觉爬树刨地地用口衔了些野果,嚼碎了再喂给青烛吃。一人一猫每天都用野果果腹。
顾凌霄没给襁褓中的孩子吃过野果,也无法预料襁褓中的孩子吃野果会不会生病。幸好青烛被她喂野果就老老实实地吃,既不会呕吐也没有拉稀,更不嫌弃她是一只猫,她嚼碎的野果里有猫儿的口水。
皇城后边儿的山林全是皇室禁地,夏末初秋的季节,无人采摘的森林里到处都是野果。青烛就这样健健康康地吃了小半个月的野果,顾凌霄却是病倒了。
猫儿经过长时间的演化,渐渐成了杂食动物。但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猫儿还是肉食动物。小半个月的素食生活足够拖垮顾凌霄这幅白猫的躯体。
驮不动日益沉重的青烛,顾凌霄气息奄奄地伏在树阴之下。她倒是想给自己猎些麻雀蛇啊的来吃,可她现在这幅模样,哪里能生火呢?就是猎来了麻雀和蛇也只能生吃。顾凌霄身体是狸奴,却不想连内心都放弃了做人。生肉她吃不下去,又不能指望刚生下来不过半月的小东西能烧肉给她吃。于是她便没想着吃肉了。
好在她带着小东西走了这么久,应当已经出了皇室的禁地。这附近的郊野有人的脚印与留下的痕迹,想必周围是有人居住的。
皇城中那一场大火烧得凤鸣宫只剩下残瓦断垣。别说分不清那具尸骨才是仙贵妃和安贞公主的,就连可以拿去分辨是不是尸骨的东西都很少很少。
谁能想得到刚出生的青烛还能活着?谁能想得到顾凌霄这只猫儿会精准地找到青烛还把青烛给叼出了宫外?是以顾凌霄和青烛的身后压根儿就不可能有追兵。全天下,包括皇帝李淳都不知道自己的亲儿子还活着,他们只是收敛了凤鸣宫在大火后留下的残秽,并将那些残秽当作是仙贵妃与安贞公主以及青烛的尸身,将之风光大葬于皇陵。
朝堂上百官易服,民间自发缟素。仙贵妃身后极尽哀荣,其声势之浩大堪比先帝驾崩。
没有来自皇室的威胁,一个襁褓也不可能记事。青烛身上没有任何明显的斑纹胎记,即便有人记得他身上的痣都长在什么位置,这些人也大多死在了凤鸣宫中。等青烛长大了,他身上的痣的位置还会随着身量的改变有所变动。即便宫中还留着见过仙贵妃或是青烛的老人,这些人也没有真凭实据可以证明青烛是李淳和仙贵妃的孩子。
简单的说,只要将青烛送入寻常人家,顾凌霄的任务基本就完成了。至于会不会有二十年后一个穷小子发现自己是皇帝与贵妃之子的事情发生,那就不是穿成猫儿的顾凌霄能看到的未来了。毕竟一只猫的生命大多只有十到十五年。
把青烛放在兽夹旁边,知道总会有人来回收这兽夹的顾凌霄伏在树下等死。她太瘦弱了,干瘪得整只猫就像只有一层皮。
阳光温暖不了她,她耷拉着眼皮注视着青烛,只想能看护这小东西多一会儿都是好的。毕竟这深山老林的,指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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