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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过他,生日那晚还与他打架,他没有反抗,这一切他都没有责备她,在她有生命危险时,他毫不犹豫地扑下血湖。
因为上辈子,林晶晶死在他面前,更因为,他心里有她!
不错,他心里有她!
其实,他很早之前就认识了林晶晶。
他是个孤儿,自小就受到众人的白眼与鄙视,在被送往孤儿院之前,他曾在社会上流浪,那年他八岁,在广州天河五山地铁口乞讨时,面对城管的驱逐,和众人的漠视,在他饿得忍受不住时,林晶晶出现了,是那个活泼的小女孩缠着他叫“弟弟,弟弟,你脏脏……”,是那个善良的小女孩恳求她妈妈给了他一百元。
陆天风哭了,漠糊的泪水中,狠狠记住了小女孩的轮廓和她身上那块和田玉。
那一次邂逅后就是十岁的隔离,直到他十八岁那年,他自学考进林尘高中,半攻半读地完成三年教育,那一年,孤儿院院长要求他上网寻找热心人士收养孤儿。
他上网寻找时,却认识了一名网名为“风雷相随”的女孩,他们是在寻人论坛上认识的。
女孩说,她的名字有个雷字,想找个叫“风”的男孩。陆天风的名字中有“风”,但他没有自告奋勇地说我是风,我做你男友吧。
他只是与她聊了一会,但就只是这一会,却让他对她动了心。
陆天风很自卑,孤儿、相貌平平、没有车房,更不是校草,他当时暗恋着刘思嫣,但自从知道刘思嫣是个富家女后,他将这段不该有的暗恋抹杀,那时候,他已经三个月没有靠近刘思嫣,他对爱情也将要死亡,可“风雷相随”的出现,却让他这个孤儿重新燃起了希望。
她活泼、她美丽、她是个好动的女生,这从她空间日志和几千张照片就知道,她是一个可爱的女生。
陆天风是孤儿,自小生活在别人的白眼下,性格内向,而“风雷相随”的外向、活泼和热情,就像磁铁的另一极,拼命吸引着他。
爱情是相互吸收的,爱情定律第三条定律是性格的互补,内向的他,外向的她,是致命的相吸。
接下来,每当陆天风工作和学习后,都会拼命挤那并不多的时间去跟女孩聊天,每次都只有十分钟,但这短短的十分钟,却让他彻底地爱上了“风雷相随”。
她说,她是班上的体育委员,所有男生都叫她大姐,陆天风喜欢她戴着棒球帽、拿着棒球的照片;她还说,她是武学馆的会长,她是黑带九段和散打高手,陆天风喜欢她穿着道袍的照片;她还说,她喜欢旅行,世界所有有名的景点她都去过,他喜欢她那一张张异国风情的图片;她还说,她不喜欢泰坦尼克号里的露丝,相反,她喜欢潘金莲,敢爱敢恨……
用了三个月的时间,他就彻底地喜欢上了她!那三个月来,是他最为彷徨、最为惊慌、最为恐惧的日子,他怕她知道他是孤儿,他怕她知道他相貌平平,他怕她知道他是个穷人。
他知道,孤儿的他配不上她,就像配不上刘思嫣一样,他关闭qq,走出网吧,拼命工作和学习,从此消失,不去与她联系,可这都是徒劳的,一周之后,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上q去找她。
她依然那么热情,也不问他为什么消失,仿佛她找的人,只是“风”。陆天风是“风”,他很想告诉对方,他就是她要找的人。只是,他依然怕,怕对方知道他是孤儿,一个没钱没楼没车的孤儿,一个受尽白眼得不到正眼对视的孤儿。
(ps:第二更,求一切!)
,骂过他,生日那晚还与他打架,他没有反抗,这一切他都没有责备她,在她有生命危险时,他毫不犹豫地扑下血湖。
因为上辈子,林晶晶死在他面前,更因为,他心里有她!
不错,他心里有她!
其实,他很早之前就认识了林晶晶。
他是个孤儿,自小就受到众人的白眼与鄙视,在被送往孤儿院之前,他曾在社会上流浪,那年他八岁,在广州天河五山地铁口乞讨时,面对城管的驱逐,和众人的漠视,在他饿得忍受不住时,林晶晶出现了,是那个活泼的小女孩缠着他叫“弟弟,弟弟,你脏脏……”,是那个善良的小女孩恳求她妈妈给了他一百元。
陆天风哭了,漠糊的泪水中,狠狠记住了小女孩的轮廓和她身上那块和田玉。
那一次邂逅后就是十岁的隔离,直到他十八岁那年,他自学考进林尘高中,半攻半读地完成三年教育,那一年,孤儿院院长要求他上网寻找热心人士收养孤儿。
他上网寻找时,却认识了一名网名为“风雷相随”的女孩,他们是在寻人论坛上认识的。
女孩说,她的名字有个雷字,想找个叫“风”的男孩。陆天风的名字中有“风”,但他没有自告奋勇地说我是风,我做你男友吧。
他只是与她聊了一会,但就只是这一会,却让他对她动了心。
陆天风很自卑,孤儿、相貌平平、没有车房,更不是校草,他当时暗恋着刘思嫣,但自从知道刘思嫣是个富家女后,他将这段不该有的暗恋抹杀,那时候,他已经三个月没有靠近刘思嫣,他对爱情也将要死亡,可“风雷相随”的出现,却让他这个孤儿重新燃起了希望。
她活泼、她美丽、她是个好动的女生,这从她空间日志和几千张照片就知道,她是一个可爱的女生。
陆天风是孤儿,自小生活在别人的白眼下,性格内向,而“风雷相随”的外向、活泼和热情,就像磁铁的另一极,拼命吸引着他。
爱情是相互吸收的,爱情定律第三条定律是性格的互补,内向的他,外向的她,是致命的相吸。
接下来,每当陆天风工作和学习后,都会拼命挤那并不多的时间去跟女孩聊天,每次都只有十分钟,但这短短的十分钟,却让他彻底地爱上了“风雷相随”。
她说,她是班上的体育委员,所有男生都叫她大姐,陆天风喜欢她戴着棒球帽、拿着棒球的照片;她还说,她是武学馆的会长,她是黑带九段和散打高手,陆天风喜欢她穿着道袍的照片;她还说,她喜欢旅行,世界所有有名的景点她都去过,他喜欢她那一张张异国风情的图片;她还说,她不喜欢泰坦尼克号里的露丝,相反,她喜欢潘金莲,敢爱敢恨……
用了三个月的时间,他就彻底地喜欢上了她!那三个月来,是他最为彷徨、最为惊慌、最为恐惧的日子,他怕她知道他是孤儿,他怕她知道他相貌平平,他怕她知道他是个穷人。
他知道,孤儿的他配不上她,就像配不上刘思嫣一样,他关闭qq,走出网吧,拼命工作和学习,从此消失,不去与她联系,可这都是徒劳的,一周之后,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上q去找她。
她依然那么热情,也不问他为什么消失,仿佛她找的人,只是“风”。陆天风是“风”,他很想告诉对方,他就是她要找的人。只是,他依然怕,怕对方知道他是孤儿,一个没钱没楼没车的孤儿,一个受尽白眼得不到正眼对视的孤儿。
(ps:第二更,求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