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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随着最后一声鼻音,猛然睁开了眼睛。

    没有漆黑的夜空,没有幽暗的灯光,也没有麻将室与超市,更没有手机信号,她仍然身处五楼的房间里,躺在一张宽大柔软的床上。

    原来,是个梦。

    梦?

    额头却全都是冷汗,像是从游泳池里出来一样,她惊慌失措地喘息着,双手紧紧地捏成拳头。

    拳着里捏着自己的手机。

    手机不知何故已经打开了,屏幕上却收不到任何信号,耳边犹响着那声“GAMEOVER”。

    虽然自己仍然活得好好的,但心里颇有些遗憾:为什么仅仅是个梦?又为何这个梦做得如此怪异?

    但她对自己的异梦早就习以为常了,只能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时她心里却突然一沉,这下完蛋了,神秘女孩趁机逃跑了吧?

    她紧张地回头,却发现女孩仍然熟睡着,碎花布裙子上盖着毛毯,也许明早该给她换身衣服了。

    又是虚惊一场。

    深呼吸了几下,总算从梦境里解脱了出来,思量着明天该怎么办?这神秘的女孩究竟是谁?如何才能让她开口话呢?她真的不懂中文吗?不过女孩的存在至少可以证明,南明城并非空无一人,可能还会发现其他人,旅行团并不是孤独的。

    她又翻了一下身,不心碰到了女孩后背,便响起一声轻微的呻吟。糟糕,把她弄醒了吗?一动都不敢动了,屏声静气地像个木头人。但女孩继续发出声音,轻得就像猫叫似的——

    “妈妈……妈妈……”

    依稀分辨了出来,女孩居然在叫“妈妈”?是在梦话吧,只比她大五六岁,实在无福消受这个头衔。

    但她无法确定是否华语,因为人类大部分语言里的“妈妈”,都是差不多相同的发音。

    这时女孩又翻身过来,与面对面了,嘴巴里依旧喃喃自语:“不要……死……不要……”

    黑暗的房间里看不清她的表情,只有那嘤嘤细语声。这下可以确定了,女孩的就是华语,而且是相当标准的。

    人们在梦中出来的话,肯定是自己的母语。

    突然,神秘女孩睁开了眼睛。

    虽然几乎看不见,但可以感受到那犀利的目光。

    四目对视,在同一张床上。

    又是如同在体育场里的对峙,白天与黑夜并无什么区别。

    终于,决定话了:“你梦到了什么?”

    女孩在暗夜里睁大了眼睛,牙齿似乎还在颤抖,半晌未吐出一个字来。

    “刚才我听到你的梦话了,你在汉语,请不要再装聋作哑了,能和我话吗?”

    女孩的眼神柔和了下来,尽管无法看到,却能感受到对方的心跳。

    的声音也柔和了许多:“对不起,我吵醒了你的梦是吗?就当是我们都很寂寞,需要互相话来摆脱孤独吧。”

    几秒钟后,她听到了女孩的声音:“你想和我什么?”

    这二十岁女孩的声音,细腻而富有磁性,如甘甜的露水穿透黎明,来到这五楼房间的大床上。第一次微笑了:“什么都可以,亲爱的。”

    “谢谢你。”

    “为什么谢我呢?”

    还以为女孩会恨她呢。

    “因为你打断了我的噩梦,把我从地狱里救了出来,在梦里我快要死了,是你救了我的命。”

    她的华语字正腔圆,听不出有任何口音,但又不似北方人的普通话。

    “好吧,我还准备向你道歉呢。”觉得与她的距离拉近了,索性用手托着下巴,“我们再聊些别的吧,比如——你的名字?”

    女孩沉默了片刻:“我能不回答这个问题吗?”

    “既然你不告诉我你的名字,那我就叫你‘无名女孩’了。”

    “无名女孩?”她的语气有些古怪,随后柔声道,“我喜欢这个名字。”

    无奈地苦笑一下:“好吧,无名女孩,你几岁了?”

    “二十一岁。”

    “你从哪里来?”

    “我不知道。”

    女孩冰冷地回答,但并不气馁:“看来你还是没把我当朋友,你一直住在南明城吗?”

    “嗯。”

    “你的家人呢?爸爸妈妈呢?”

    “我不知道。”

    知道她在故意回避问题:“好吧,‘无名女孩’没有父母,但总有住的房子吧?住在哪呢?”

    回答依然是:“我不知道。”

    这个标准的一问三不知的“无名女孩”,忽然把上半身撑起来了,长发垂在枕头上,扫过的脸颊。

    “那条狼狗是你养的吧?”

    “是的。”

    谢天谢地,这次她总算没回答不知道。

    “它叫什么名字?”

    “天神。”

    不禁赞叹道:“好特别的名字啊,是你起的名字吗?”

    用“天神”来形容那条惊人的大狼狗,也确实是名副其实。想象它匍匐在黑夜中的形象,竟真如传中的神犬下凡,实非普通的狗所能比拟。

    “是的,它无所不能,无处不在,刚才还在楼下等待着我。”

    “可它怎么和你分开了呢?”

    无名女孩淡淡地回答:“晚上,它去给我找吃的去了。”

    “它给你找吃的?天神可真厉害啊。”

    “天神无所不能。”

    再也不想谈狗了,还是人吧:“你身边还有其他人吗?”

    “有。”

    “谁啊?”

    兴奋地问道,却没想到无名女孩回答,“你不就躺在我身边吗?”

    “哎呀,我是除了我们旅行团的人以外。”

    “那就——我不知道。”

    老天,又是一个“我不知道”,干脆把她从“无名女孩”改名成“我不知道”吧!都快受不了了,她并不是个特别有耐心的人,只能继续躺着观察对方。

    窗外,黑夜正悄悄流走,一白光缓缓地浮上天空。

    微暗的晨曦穿透玻璃,如薄雾披在无名女孩身上。昏暗的逆光就像摄影作品的底片,让清晰地看着女孩的轮廓。

    没错,她本身就是一幅完美的作品。

    轻柔的光线在身体外沿轻轻散发,除了稍微偏瘦外,女孩身体发育得很好,腰肢和胸膛都颇诱人。如果稍微打扮一下,足够去做电影明星了,刘亦非、黄圣依当年也不过如此吧。

    幸好躺在旁边的人不是“洛丽塔”,否则她定然会惹火上身。

    无名女孩下床走到窗前,看着铁栏杆外的黎明,天空仍然是深蓝色的,鸟儿即将骑上枝头歌唱。

    也走到她的身后:“这是个罪恶而美丽的城市。”

    二

    清晨六。

    进入空城后的第三个白天。

    四楼,在整栋楼最大的那套房里,床上同样睡着两个女子。

    黄宛然与成秋秋。

    这对母女背靠着背,母亲面朝着窗户,清晨的天光先射到她的脸上。她缓缓睁天眼睛,瞳孔被猛然刺激了一下,才发现泪水早已打湿了枕头。

    眼眶一定还是红红的吧,她轻轻抹了抹眼角的泪痕,千万不能被女儿看到。黄宛然自己也没想到,居然在梦中流了那么多眼泪,谁才能让她如此伤心呢?至少不是躺在隔壁的成立。

    她看着窗外的大树,一阵风卷过几片叶子,将它们带到某个并不遥远的地方,或许是她彩云之南的故乡——昆明。

    十七年前。

    尽管她总是逼迫自己忘掉,但又常常顽固地在梦中跳出来。那年黄宛然只有二十岁,刚从昆明医学院毕业。因为父母都只是普通工人,没法像别人那样托关系走后门,结果她被分配到了一个最偏远的县——今天被称为香格里拉,当年却穷得揭不开锅。在大山深处的一个乡村医院,她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虽然是个穷乡僻壤,病人基本都是藏族和纳西族的牧民,没有电话和电视,对外通讯全靠每周来一次的乡邮递员,但那里的景色却美得出奇,开门就是高耸入云的雪山,山下是一大片芳香的草原,牧民骑着骏马领着藏獒驱赶羊群。而医院所在的建筑,当年是一座古城堡,乃是丽江土司木天王所建。她很快就爱上了这里,宁愿独自享受孤独,也不愿再回到城市中去了。

    几个月后,牧民们送进来一个骨折的病人,是从悬崖上掉了下来。情况非常紧急,来不及再往外面的医院送了,黄宛然只得硬着头皮做了外科手术。没想到手术异常成功,病人的腿侥幸保住了,而且还没有留下后遗症,否则很可能要截肢。

    她觉得这个病人很怪,年经轻轻却留着长头发,永远抱着一个摄影包。他怎么会爬到悬崖上去呢?就连当地采药的藏民都不会去那里的。因为石膏至少要打两个月,他只能住在医院里,每天都和黄宛然聊天——当然,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的名字叫钱莫争,是个职业摄影师,立志走遍中国拍下最壮丽的风景。他很偶然地来到这片山谷,这里的无比美丽让他想起一部美国描述的地方——香格里拉。他被这美景深深震撼,便想尽办法要拍摄下来,甚至不顾危险爬上悬崖,只为了拍摄一朵珍贵的雪莲。不过他不走运,失足摔了下来,差断送了一条腿。

    黄宛然对他的一切都很好奇,因为他去过西藏、内蒙古和新疆,听他那里的风景和故事:在可可西里拍摄藏羚羊,在蒙古草原遭遇狼群,在喜马拉雅山下险些被雪崩埋葬。那年已开始流行齐秦了,黄宛然也通过昆明的同学,搞到一些齐秦的卡带和照片。她发现钱莫争的样子好像齐秦,特别是当他在半夜里,爬到古堡上为她唱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时,她感动地流下了眼泪——那年的雪山上的月亮真美。

    当钱莫争拆下了腿上的石膏,便拉着她去山里拍照片了。她成了他的御用模特,在雪山草原深潭的背景下,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之美,只有大自然才可衬托她身上的气质。他为她拍了数百张照片,每一张她都含情脉脉,也令摄影师耳热心跳。他们都明白彼此的心,根本不需要语言来表达,因为这里本就是人类的伊甸园。正如亚当与夏娃,他们在夕阳的草地上漫步,在杜鹃花丛中嬉戏,在古堡残垣后接吻……

    然而,美好的时光终是短暂的。

    半年以后,钱莫争的家人寄信来告诉他,他投稿给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照片被采用了——正是那张以雪山为背景的照片,黄宛然穿着当地藏族少女的服饰,嘴里衔着一支杜鹃花,风情万种地躺在镜头前。这张名为《雪山·杜鹃·美人》的照片,获得了当年的世界艺术摄影大奖,《国家地理》杂志特邀他去纽约领奖。

    犹豫了三天之后,他最终决定离开香格里拉,前往另一个天堂——美国。

    虽然黄宛然流了许多眼泪,但她并没有阻挠他离开,而是一路送他出了山谷,直到县城的汽车站。钱莫争也哭了,他知道若是没有黄宛然,自己早就失去了一条腿,更不会有机会去美国——何况她本就是获奖照片的模特,这张照片能够征服全世界,一半要归功于她在镜头前的魅力。

    钱莫争踏上长途汽车后,又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大声喊道:“宛然,请再等我半年。我钱莫争对天发誓:半年后我一定从美国回来,娶你!”

    黄宛然只觉得周围一切空白,只剩下他在车窗上的这句话,久久地环绕在她的脑海里。

    她真的等了六个月。

    这是度日如年的六个月,她夜夜都对着月亮盼望他早日归来,每周都按照他留下的地址写信。但是,她没有收到过一封回信。

    漫长的半年终于过去了。在她认为钱莫争将要归来的那天,她在村口系了许多黄色的布条,权当做高仓健演的那个电影里的黄丝带吧,村民还以为她在做什么宗教法事呢。

    然而,他没有回来。

    黄宛然以泪洗面地又等了半年,他依然音讯渺茫。

    钱莫争的誓言犹在耳边,本来是每天夜里的美梦,如今却变成了噩梦。

    最后,她认定自己所爱的男人,已经葬身于遥远的异国他乡,否则他绝不会违背誓言!

    在他们第一次接吻的废墟里,黄宛然给他掘了一个的坟墓,将他留下来的东西都埋葬了进去,这是她的爱人的衣冠冢。

    她对未来感到无比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向何方,眼前的山水依然美丽,却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

    这时,她的妈妈来到了她身边。妈妈是上海人,六十年代支援三线建设而去了云南。她不甘心让女儿在山里待一辈子,正好黄宛然的舅舅在上海做了处长,便通过这层关系把她调回了上海。

    她依依不舍地离开香格里拉,来到了完全陌生的上海,在一家街道医院做了医生。舅舅很喜欢这漂亮的外甥女,便把同事的儿子介绍给了她——那时成立已是电力局的工程师了,有一份令许多人羡慕的金饭碗。他们只谈了半年的朋友,就闪电般地结婚了。

    一晃已过去十五六年,当年轰动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雪山杜鹃的美人,而今已是三十八岁的成熟妇人。女儿都长成了大姑娘,正熟睡在她的身旁。

    黄宛然翻身朝向女儿,才发现秋秋已经醒了。母女俩面对着面,晨光洒在十五岁的秋秋青春的脸上,简直是她少女时代的翻版。

    她伸出手抚摸着秋秋,这时女儿也不再倔强了,温顺得如一只猫,依偎在母猫温暖的怀中,毛茸茸的爪子搭着妈妈的肩膀。

    “秋秋,你要听妈妈的话。”

    秋秋睁大着眼睛,像个受了委屈的女孩:“你们总是吵架,爸爸也总是对你不好,我知道他不是个好男人。”

    “对不起,妈妈没有给你一个和睦的家。”

    她的眼眶又有些红了。虽然女儿一直都在自己身边,但她知道秋秋其实是孤独的,一直对父母封闭着心灵。她害怕将来女儿会变得更陌生,看到青少年抑郁症的报道,都让她心惊肉跳地担心。

    “我已经不在乎了。”

    “秋秋,等我们回家以后,我会好好考虑和你爸爸的关系。”黄宛然紧紧搂着女儿的脖子,“如果是最坏的结果,我们母女俩从此就相依为命吧,我大不了再去做医生,或者去私人诊所干也行。”

    女儿却冷冷地回答:“我们还回得了家吗?”

    “一定可以回家的,旅行团里所有人都在努力,不定泰国警方很快就能找到我们了。”

    “不,我们已经被困在这里了,我们出不去了。”

    “你什么?”黄宛然有些生气了,她不允许女儿自暴自弃,“你想一辈子待在这里吗?”

    “也许——是的吧。”

    “你这孩子到底在想什么呢?”

    黄宛然都有些气糊涂了,而秋秋的回答让妈妈更吃惊:

    “因为我喜欢这个城市!”

    三

    同时。

    镜头移过黄宛然与秋秋的房间,穿越床底下的水泥地板,来到楼下三层的屋子里。

    有一双眼睛,正无神地盯着天花板,似乎感应到了秋秋的声音。

    她是玉灵。

    同屋的伊莲娜继续熟睡,玉灵却天刚亮就醒了过来,在泰北农村长大的她,从就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

    窗外的雾气正渐渐散去,但那感觉依然缭绕于眼前,又像昨天清晨那样充盈着心底。让玉灵的身体越来越轻,整个人缓缓浮升起来,被森林中的露水和白雾包围,回到那个十六岁的清晨。

    被打断了的回忆在继续,还是那片最黑暗最诡异的森林。永远不见天日的大榕树底下,四周飘满了植物和动物的气息,无法超度的亡魂们聚集于此,静静等待某一场天火降临。

    十六岁的玉灵,瘦弱的身体在筒裙里颤抖,像猫一样的骨骼之间,发出轻微的顿挫声音。

    因为,她见到了一个英俊的十八岁僧人。

    “另一个世界。”

    少年僧人平静地出为句话,他的嘴唇隐隐发紫,黝黑的脸颊异常削瘦,唯独声音是如此洪亮有力。

    玉灵不知该如何回答,这才注意到在他的身后,还坐着另一个僧人。

    那是个老年的僧人,老得都不知道有多少岁了,白色的眉毛垂下来,脸上布满了皱纹和老人斑,皮包骨头的样子竟与骷髅差不多。

    老僧入定?

    他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黄色僧袍,盘腿坐在一片经年累月的枯叶上,双手合十放在胸前,眼睛闭着,似乎还在苦思冥想。

    那弥漫在森林中的白雾,似乎就是从他身体里发出的,正通过他周身不断地飘出来。老僧瘦的上半身却挺得笔直,就连干枯的十指也毫不含糊。整个人仿佛一尊千年前的雕塑,岿然不动在这阴暗的世界里。

    “他睡着了?”

    玉灵心翼翼地走到老僧跟前,虽然村里也有许多僧人,甚至男孩们都会在寺庙里剃度出家,到了十六七岁再还俗成家。但眼前的这两个僧人,一老一少,却与印象中的僧人截然不同,难道这就是传中的森林云游僧?

    当她要伸出手去触摸老僧的眉毛时,少年僧人走到她身边:“别!别碰他!”

    “怎么了?”

    英俊的僧人面无表情地回答:“他回家去了。”

    “回家?在哪里?”

    “另一个世界。”

    玉灵不解地问:“又是另一个世界?”

    “我们从‘另一个世界’来,又将回‘另一个世界’去。”

    这句话虽然还是云里雾里,但玉灵心里却隐隐有了丝感觉,她打量着眼前年轻而英俊的脸庞,而看看地下盘腿而坐的老僧,轻声问:“他是不是死了?”

    “不,师傅圆寂了。”

    圆寂——不就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吗?

    “不,是‘回’了另一个世界。”

    再看那老僧恐怕有一百岁了吧,在这种险恶的森林深处,正是他命定的归宿吧。

    而从他身体里飘出的白雾,是否是所谓的灵魂?

    少年僧人脚下一晃,几乎跌倒在玉灵身上。原来他已经不吃不喝守在师傅身边三天了,怪不得骨瘦如柴。

    玉灵赶紧搀扶着少年僧人,他再也没有力气拒绝她了,两个人互相依靠着走出森林,渐渐摆脱了黑暗和白雾,回到了稻田围绕的村子里。

    村民给了少年僧人许多食物,村寺里几个胆大的僧人,由玉灵他们带路进入森林,找到了圆寂的老僧人。他们就在原地将老僧人火化,骨灰还给少年僧人保管起来。

    少年僧人的身体太虚弱了,他被迫在村里休息了几天。玉灵每天都来看他,为他送些米饭和蔬菜。

    他从就不知道父母是谁,是老僧人将他领养大了,带着他在泰国各地云游化缘。他们属于一支特别的宗派——森林僧,从十九世纪起就在泰国的森林中修行。但近几十年来森林被大量砍伐,失去了家园的森林僧也就销声匿迹了。那位圆寂的老僧在五十年前,曾是泰国最著名的森林僧,他从没有接受过政府的馈赠,坚持在森林中艰苦地修行,远离喧嚣的尘世。而随着森林越来越稀少,老僧人也向越来越偏远的地方云游,直到进入这片泰北最后的森林。

    而这十八岁的英俊少年,则是老僧人最后的弟子。他在师傅圆寂前接受了衣钵,可能成为森林僧唯一的传人。

    玉灵看着他的眼睛,多么漂亮而柔情的男人的眼睛啊,它已经占据了十六岁少女的心。

    是啊,他才只有十八岁,完全可以像村里的男孩们一样,从寺庙里还谷回家。

    但少年僧人拒绝了她,他的生命是老僧人赐予的。他曾经在老僧人圆寂前发誓,要永远留在森林里修行,将森林僧的衣钵传授下去,在森林的最深处寻找世界的真谛。

    三天后中,玉灵流着眼泪送别了他。

    她知道他的心里也在流泪,只是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只因为那身僧袍和森林里的誓言。

    一直送他到森林边上,他终于回过头来盯着她的眼睛,:“我会记得你的,如果我还不能忘掉我自己的话。”

    玉灵真想抱着他的肩膀大哭一番,但却怔怔地站在那里什么也没做,只能让眼泪缓缓地打湿自己的手背。

    少年僧人从怀里取出一个本子,交到玉灵的手里:“这是师傅留下来的,我把它全部看过并记在心里,已经不需要它了,就把这个本子送给你吧。”

    玉灵接过本子揣在胸口,抹去眼泪送他转身离去。少年僧人再也没有回头,走入莽莽的森林深处,直到被落叶和藤蔓吞噬。

    在那之后的几个月,她每天都会在森林边等待,期望那张英俊的面孔出现。

    然而,玉灵从十六岁长到二十岁,再也没有见到过这少年僧人。

    他也回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吗?

    四

    清晨,七半。

    除了萨和那神秘女孩外,所有人都聚集到了二楼,杨谋和唐甜的房间。虽然,隔壁还躺着屠男的木乃伊,大家依旧要填饱肚子。用厨房里的液化气,和昨天从大卖场“借”来的各种食品,搞了一顿还算丰盛的“冒险早餐”。

    今天的气氛很沉闷,也许因为昨晚又死了个同伴,或是凌晨时那狼狗的嚎叫,每个人似乎都没睡好,大多成了无精打彩的“熊猫眼”。好几个人的手机电池用光了,其余的人都不敢再开手机,尽管从来都没收到过手机信号。

    “这已经是我们在这里的第二顿早餐了!”伊莲娜以美国人的直接发泄了情绪,随后吐出一个好莱坞电影里的常用词,“Shit!”

    厉书一边吃着方便面,一边用英语回应道:“但愿不要再有第三顿了。”

    “除非我们今天都死了!”钱莫争却兜头浇了他们一盆冷水,“还是做好吃第三顿早餐的准备吧。”

    杨谋首先吃完早餐,马上端起DV开始记录了。忽然,他听到有人抽泣的声音,镜头转向声音的来源,却是玉灵躲在墙角掉眼泪。

    林君如安慰着她:“别哭了,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但这不是你的错。”

    “我是你们的地陪导游,方和司机出事了以后,我就更要担负起全部责任。”玉灵仍穿着傣族的筒裙,只是好像已洗过了一遍,她低下头,长发遮住脸庞,向大家道歉,“对不起。”

    杨谋放下DV走到她跟前:“你的家人也在着急地找你吧?从现在起你就和我们一样,也是我们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会把你当做自己的妹妹来看的。”

    唐甜有些醋意地拉了拉老公的衣角,杨谋只得又退了回去。

    等到吃得差不多时,叶萧又到厨房下了一锅面条,然后端着热腾腾的锅上了五楼。

    他是给和“无名女孩”送早餐去了。

    走进五楼的房间,他发现那女孩的脸色好了许多,还给她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一件很合身的KAPPA运动T恤。

    叶萧把锅放在桌子上:“饿了吧?快些吃吧。”

    “你可真是个好男人啊。”

    把头发都梳到脑后扎了个马尾,看起来更精神了。她拿出两个洗干净的碗,给自己和“无名女孩”盛了面条。

    虽然那女孩长得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仙MM的样子,但吃起面来食量还蛮大的,很快就把一大碗面吃得底朝天了。

    吸着面条:“你昨天晚上吃什么了?”

    她眨了眨眼睛,怯生生地回答:“我不知道。”

    “又来了!”无奈地向叶萧摆了摆手,“她总是‘我不知道’。”

    “耐心一些,她会告诉我们一切的。”

    叶萧起来很有自信,他紧盯着女孩的眼睛,那眸子总是似曾相识的感觉。他觉得已开始掌握主动了——再坚硬的冰块也有融化为水的时刻。

    这时也吃完了:“上午你准备做什么?”

    “嗯,我想去城市周边转转,探探有没有出城的其他道路。”

    “我也要跟你们去!”

    “不,你留在这里,好好地守候着她——”叶萧转眼又看了看“无名女孩”,微笑了一下,“对不起,我知道你会很乖的。”

    “如果我把她也带上呢?”

    叶萧只能把拉到另一个房间,耳语道:“第一,她可能会逃跑我;第二,她出去会引来那条狼狗,那我们所有人都要惨了。”

    无奈地叹了一声:“好吧,那今天我就牺牲一下,留在这里做个典狱长。”

    “对,你们就待在这个房间,哪里都不要去,离那条狼狗越远越好!”

    “万一它冲上来呢?”

    “把门锁好再用柜子住,我不相信狗会自己撬锁!”

    她淡淡地回了一句:“我也不相信。”

    两人回到“无名女孩”面前,她依旧安静地坐着,正翻着房间里的一本旧书。叶萧看了下封面,是个对镜梳妆的古代女子,竟与昨晚发现她的场景一模一样。再看书名却是《聊斋志异》,是台湾出的繁体字版,自上而下的排版更近似于古书。

    “干吗看这个?”叶萧疑惑地问了声,“没读过吗?”

    “不,从就读,已经读了一百多遍了,但还是喜欢读。”

    叶萧撇了撇嘴角:“你怎么和我表弟一样?”

    “我知道你的表弟是谁。”

    女孩这句干脆的回答,让叶萧为之一震。但他不想再纠缠这种问题了,低头轻声:“昨天早上,加油站对面巷里的人,是不是你?”

    对方沉默了十几秒,终于幽幽地承认道:“是我。”

    “谢谢你!”

    叶萧长长地吁出一口气,神色异常地古怪,转身便向门外走去。

    “为什么谢我?”

    女孩仍执拗地追问道,而旁边的也觉得很奇怪。

    “因为你救了我们的命。”

    叶萧边边走出房间,飞快地跑下五楼——是的,昨天上午在加油站对面,正是这神秘女孩的出现,吸引了叶萧等人的注意力,他们才离开了危险的加油站,跑到马路对面的巷口去。否则,他们都会和司机一起被炸得粉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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