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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风格之不同亦如节气。再如老舍的《骆驼祥子》与《月牙儿》--前者如黑白纪录片,后者似彩绘工笔画。
故你从现在起应懂得--下笔前,先思量,你要写的那一内容,你对它的品貌有怎样的预期?从而确定应以哪一种文字风格来呈现。《伊豆的舞女》好也好在--以那样的文字风格呈现那样的内容是效果最佳的。倘内容与自己一向习惯的文字风格不相宜,抛弃习惯,实践全新的另一种文字风格为好。古代好的武士是能用十八般兵器的,写作者的文字功夫亦应如此。
你已具有了相当值得肯定的生活感受力。它较敏锐也较细腻,并且,尺度颇大。比如你最后一篇《抽屉里的凶杀案--悼念一条死于非命的虫子》。那条藏身于你衣叠中的虫子,你给了它一个名字“小柯”。它被你的父亲用火柴棍弄死,你恻隐之。这一篇是出于我所料的。也许在别人看来是“戏作”,但我读出了真情悲悯。对于灵魂之有无,你亦产生过形而上之想。故我觉得,以你17岁的年龄,可以说感受力一流。有感受,才有所谓感悟。若以10分计,我给你打8分。这是高分。若一个人既有不错的文字表现力,也具有一等的心灵感受力,那么起码可以成为散文家。但你文稿中的散文却写得并不多么好。
好的散文并非是看到了什么,用过得去的文字将所见描写出来,再加点儿感想的“味精”。能这么写散文者在中国几可言多如牛毛。
好的散文是于百千万人之眼界内,看到见所未见的,或屡见而麻木的什么,并用好的文字凸显出来。那么,纵然感想仅仅三言两语,也肯定能言人所不曾言,肯定不仅仅是感想,而是使别人读之获益的感悟。感悟是对泛泛感想的提升。这种散文,属“妙手偶得”。不可强求,也不必强求。如缘分,期待而已。期待是指有准备的等待,不是“天上掉馅饼”那等好事。
从你的书稿看来,你着力写的,非是散文,而是小说。你的一些散文,只不过为写而写。但你的几篇小说,分明是用心写了的。
小说主要体现虚构能力。我也给你的此种能力打8分。
你为《十字路口的守望》所写的后记中言:主要是想纪念一下自己的友情,同学“姜雪”并不代表某一具体的人,而代表了初中时期所有的好朋友……
此篇算不算得上是小说,姑且不论。我以小说视之,因它分明属于虚构。
问题是,作为读者,我不能从你与姜雪这名同学从相识到不面别而离别的过程看出,这种嗒然若丧的情愫足以代表你至那时为止的“一切”友谊。
某些作者,一篇作品写罢,意犹未尽,每在后记中补充,曰“补白”。
然通常,一篇较好的小说,其主要的情感成分或思想含量,当由情节、细节的自然而然的进展“流淌”出来。即使非由作者来告白,也当是告白于作品中,而不是由后记来“补白”,来“点题”。这一篇小说是失败的。倒不如将后记中的写作意图由散文来表达,那便可“散”布于字里行间,而不需有蛇足的后记了……在《月光背后》一篇中,关于一块糖的细节用得很好。日本老电影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女子痴爱男子,竟珍藏了他剪下的指甲近20年,警方据此侦破了一桩凶杀案。比之于一束发,或戒指、手镯、衣物,指甲乏美意。然而,却极端。
西方理论家言:情节如天使,细节像魔鬼。天使有“明星脸”,相似。每人心中却有不同的魔鬼之想象,因而好细节打着过日子不忘的个性印记。
一名高中女生暗恋一名男生,连他随意给她的一块糖也没吃,保留着,这也爱得较极端。
故另一名女生知道后惊呼“天啊……”,读者便生同感。好细节每具有极端性。
你另一篇小说中,写一名女生对一名男生的“喜欢”,包括“爱闻他衣服上淡淡的洗衣粉味儿”,这一细节也是好的。
我也是通过你小说中的细节,来肯定你有一流的感受力的。我认为你最好的一篇小说是《马蹄莲》,颇有欧·亨利小说风格。
你大概不知他是美国早期的短篇小说之父,建议你找一本他的短篇小说集读读。他的小说在结尾时每出人意料,显示构思的智慧--莫泊桑的《项链》亦如此。
但我又觉得,此篇情节未免过于“巧合”。小说情节的虚构,如同竹编艺人的“活计”。编得太粗糙,便没了工艺品的“艺”性。而编得太刻意,也往往弄巧成拙。编得巧,还要“合”,即“合”于现实生活常规。无巧不成书,巧而不“合”是谓“凑巧”。文学之虚构,忌一味在情节上“凑巧”……
欧·亨利也罢,莫泊桑也罢,他们的经典短篇中,一般只用一次巧合的。
你才17岁,我想,10年后,你的写作水平定会令我刮目相看的。人与写作的关系亦如友谊。泛泛之交非友谊,短暂的多情类乎情场游戏,名利之交另有说法,曰“生意伙伴”。真友谊是一种推心置腹的关系,不是爱情,胜似无怨无悔之真爱。由是,人“托心”于文学,文学也绝不会背叛人的钟情。所谓有幸识“君”,如王昌龄诗句--“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如杜甫诗句--“交情老更亲”……
2011年7月25日
于北京(未完待续)
字风格之不同亦如节气。再如老舍的《骆驼祥子》与《月牙儿》--前者如黑白纪录片,后者似彩绘工笔画。
故你从现在起应懂得--下笔前,先思量,你要写的那一内容,你对它的品貌有怎样的预期?从而确定应以哪一种文字风格来呈现。《伊豆的舞女》好也好在--以那样的文字风格呈现那样的内容是效果最佳的。倘内容与自己一向习惯的文字风格不相宜,抛弃习惯,实践全新的另一种文字风格为好。古代好的武士是能用十八般兵器的,写作者的文字功夫亦应如此。
你已具有了相当值得肯定的生活感受力。它较敏锐也较细腻,并且,尺度颇大。比如你最后一篇《抽屉里的凶杀案--悼念一条死于非命的虫子》。那条藏身于你衣叠中的虫子,你给了它一个名字“小柯”。它被你的父亲用火柴棍弄死,你恻隐之。这一篇是出于我所料的。也许在别人看来是“戏作”,但我读出了真情悲悯。对于灵魂之有无,你亦产生过形而上之想。故我觉得,以你17岁的年龄,可以说感受力一流。有感受,才有所谓感悟。若以10分计,我给你打8分。这是高分。若一个人既有不错的文字表现力,也具有一等的心灵感受力,那么起码可以成为散文家。但你文稿中的散文却写得并不多么好。
好的散文并非是看到了什么,用过得去的文字将所见描写出来,再加点儿感想的“味精”。能这么写散文者在中国几可言多如牛毛。
好的散文是于百千万人之眼界内,看到见所未见的,或屡见而麻木的什么,并用好的文字凸显出来。那么,纵然感想仅仅三言两语,也肯定能言人所不曾言,肯定不仅仅是感想,而是使别人读之获益的感悟。感悟是对泛泛感想的提升。这种散文,属“妙手偶得”。不可强求,也不必强求。如缘分,期待而已。期待是指有准备的等待,不是“天上掉馅饼”那等好事。
从你的书稿看来,你着力写的,非是散文,而是小说。你的一些散文,只不过为写而写。但你的几篇小说,分明是用心写了的。
小说主要体现虚构能力。我也给你的此种能力打8分。
你为《十字路口的守望》所写的后记中言:主要是想纪念一下自己的友情,同学“姜雪”并不代表某一具体的人,而代表了初中时期所有的好朋友……
此篇算不算得上是小说,姑且不论。我以小说视之,因它分明属于虚构。
问题是,作为读者,我不能从你与姜雪这名同学从相识到不面别而离别的过程看出,这种嗒然若丧的情愫足以代表你至那时为止的“一切”友谊。
某些作者,一篇作品写罢,意犹未尽,每在后记中补充,曰“补白”。
然通常,一篇较好的小说,其主要的情感成分或思想含量,当由情节、细节的自然而然的进展“流淌”出来。即使非由作者来告白,也当是告白于作品中,而不是由后记来“补白”,来“点题”。这一篇小说是失败的。倒不如将后记中的写作意图由散文来表达,那便可“散”布于字里行间,而不需有蛇足的后记了……在《月光背后》一篇中,关于一块糖的细节用得很好。日本老电影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女子痴爱男子,竟珍藏了他剪下的指甲近20年,警方据此侦破了一桩凶杀案。比之于一束发,或戒指、手镯、衣物,指甲乏美意。然而,却极端。
西方理论家言:情节如天使,细节像魔鬼。天使有“明星脸”,相似。每人心中却有不同的魔鬼之想象,因而好细节打着过日子不忘的个性印记。
一名高中女生暗恋一名男生,连他随意给她的一块糖也没吃,保留着,这也爱得较极端。
故另一名女生知道后惊呼“天啊……”,读者便生同感。好细节每具有极端性。
你另一篇小说中,写一名女生对一名男生的“喜欢”,包括“爱闻他衣服上淡淡的洗衣粉味儿”,这一细节也是好的。
我也是通过你小说中的细节,来肯定你有一流的感受力的。我认为你最好的一篇小说是《马蹄莲》,颇有欧·亨利小说风格。
你大概不知他是美国早期的短篇小说之父,建议你找一本他的短篇小说集读读。他的小说在结尾时每出人意料,显示构思的智慧--莫泊桑的《项链》亦如此。
但我又觉得,此篇情节未免过于“巧合”。小说情节的虚构,如同竹编艺人的“活计”。编得太粗糙,便没了工艺品的“艺”性。而编得太刻意,也往往弄巧成拙。编得巧,还要“合”,即“合”于现实生活常规。无巧不成书,巧而不“合”是谓“凑巧”。文学之虚构,忌一味在情节上“凑巧”……
欧·亨利也罢,莫泊桑也罢,他们的经典短篇中,一般只用一次巧合的。
你才17岁,我想,10年后,你的写作水平定会令我刮目相看的。人与写作的关系亦如友谊。泛泛之交非友谊,短暂的多情类乎情场游戏,名利之交另有说法,曰“生意伙伴”。真友谊是一种推心置腹的关系,不是爱情,胜似无怨无悔之真爱。由是,人“托心”于文学,文学也绝不会背叛人的钟情。所谓有幸识“君”,如王昌龄诗句--“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如杜甫诗句--“交情老更亲”……
2011年7月25日
于北京(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