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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恒在外面等得无聊,只有逗王思齐玩。
他说道:“唉,大魔王走了,只有你这个小魔王,家里不热闹,是不是?”
以前这家伙分不清“你、我”,说话很搞笑,现在才刚刚分得清。
王思齐奶声问道:“谁是大魔王?”
“你哥哥啊。”
王思齐顿时想起了,对啊,我还有个哥哥。小孩子黏人是天性,家里有人出门,只要是她喜欢的,她都会哭着追赶。
但是,她其实内心早已接受,爸爸和哥哥是不常在家的。
她歪着小脑袋,嘟着小嘴说道:“哥哥上学去了,要放假才能回来。”
周恒说道:“对啊,你哥哥上学去了,一会儿我们吃好吃的,哥哥吃不着怎么办?”
王思齐的大眼睛,骨碌碌的转着,想了一下,然后说道:“那……那我给他留着。”
“怎么留啊?”
“放在冰箱里留着,等哥哥放假了,就可以来吃了。”
小家伙思维逻辑还挺清晰。
周恒逗她:“别给哥哥留了,咱们今天就吃完,好不好?”
“不行,要给哥哥留的。”小丫头撅着嘴说。
瞎逗了一阵,口水都不知道咽了多少,终于等到那句“饭好了,你们准备吃饭啊”。
王思齐跑第一,快快的向摆餐桌的地方跑去。
她已经很习惯了,姥姥家夏天吃饭是在院子里吃的,而且每天都会把桌子摆在那里。所以,她预先在那里等着。
周恒去把桌子搬出来,周瑛去端菜,看见小丫头要伸手够菜,连忙又把菜往中间推了些。
结果看到小家伙还要踮起脚来够,怕她把桌子够翻了,也怕她伸到碗里烫到手,赶忙说道:“齐齐,你去搬你的花凳子好不好?”
找点事情给她做做。
虽然一百次不许她够桌子了,但说了基本不听,只能想这个办法。
王思齐嘿咻嘿咻的搬来了她的专属凳子,又去拿她的小碗筷,这边周瑛把其余的菜也都端出来了。
这一带的早餐,与很多地方的早餐,吃点包子馒头稀饭油条不一样。
由于做农活的原因,一般早饭都吃得很丰富,米饭、粥、菜等等,吃得饱饱的,再带点饭菜去地里当中饭,晚上再披星戴月的回来,做晚饭吃。
忙的时候,基本上一整天都在地里,不吃饱是没力气干活的。
所以,早饭并不是随便吃点垫肚子的意思。
当然,再丰富也不会每天早上都有鸡汤。
今天这不是特殊情况么。
几样小菜上了桌,重头是刚刚炖好的那锅鸡,现在用个小铝锅装着,放在桌子中间。
李芸莲给每个人的碗里分着鸡肉块,王思齐得到了一个大鸡腿,咂着舌头直乐。
周恒逗她:“齐齐,我这只鸡腿比你的大,你看,好香啊!”
王思齐看看他的,又低头看看自己的,然后很有信心的说道:“你骗人,我的才比你的大!”
周瑛把她连人带椅子又靠桌移了移,说道:“接着碗里吃啊,别吃到地上去了。你快点吃啊,要不然,一会儿舅舅吃完了,就要来抢你的了。”
李芸莲把这一碗碗都盛好了,又扯着喉咙,向邻居那边喊道:“秋英,快过来尝尝,炖好了。”
就是先前特意跑来厨房看的那个邻居老太。
一般这种你尝尝我家的、我尝尝你家的,都很正常。
当然,邻居之间打来打去的、老死不相往来的也不少。
邻居老太听见声音,拿了只碗过来,笑着说道:“这鸡真是好,在我家都闻着香。我来尝尝看。”
李芸莲接过她的碗,给她盛得满满的,老太连忙客气说道:“不要这么多,不要这么多,我家做了饭的,这吃不完……”
“没多少,吃得完,让你家老头子也尝尝呗。”
老太端着碗,笑眯着离开。
周恒一家子也美美的吃着,这下周恒心里有底了,这鸡肉真是没得说!
鸡肉又香又软,吃在嘴里完全不会塞牙起筋,一点柴的感觉都没有,那种肉滋滋的口感非常好。
怎么去形容这感觉呢?
像有些鸡肉,炖时间短了,肉咬不下来;但炖时间长了,就连鸡骨头都炖软了,肉用筷子都能扒拉下来,但就是不好嚼,吃着有渣的感觉。
但这只鸡吃得完全不会。
就连骨头关节之间的皮,都很好啃下来,嚼得很香。
果真是比土鸡滋味更好的鸡肉。
这仅仅只是炖鸡,加了点蘑菇而已,调料很少,就已经这么香了。
家里的蘑菇,不是买的,而是在农闲时,进山里弄的一些,晒干了保存着,随时弄出来吃点。
一家子都对这个鸡肉赞不绝口,想着过几天大老板过来尝味,人家肯定能满意。
大老板满意,销路就不愁了。... -->>
周恒在外面等得无聊,只有逗王思齐玩。
他说道:“唉,大魔王走了,只有你这个小魔王,家里不热闹,是不是?”
以前这家伙分不清“你、我”,说话很搞笑,现在才刚刚分得清。
王思齐奶声问道:“谁是大魔王?”
“你哥哥啊。”
王思齐顿时想起了,对啊,我还有个哥哥。小孩子黏人是天性,家里有人出门,只要是她喜欢的,她都会哭着追赶。
但是,她其实内心早已接受,爸爸和哥哥是不常在家的。
她歪着小脑袋,嘟着小嘴说道:“哥哥上学去了,要放假才能回来。”
周恒说道:“对啊,你哥哥上学去了,一会儿我们吃好吃的,哥哥吃不着怎么办?”
王思齐的大眼睛,骨碌碌的转着,想了一下,然后说道:“那……那我给他留着。”
“怎么留啊?”
“放在冰箱里留着,等哥哥放假了,就可以来吃了。”
小家伙思维逻辑还挺清晰。
周恒逗她:“别给哥哥留了,咱们今天就吃完,好不好?”
“不行,要给哥哥留的。”小丫头撅着嘴说。
瞎逗了一阵,口水都不知道咽了多少,终于等到那句“饭好了,你们准备吃饭啊”。
王思齐跑第一,快快的向摆餐桌的地方跑去。
她已经很习惯了,姥姥家夏天吃饭是在院子里吃的,而且每天都会把桌子摆在那里。所以,她预先在那里等着。
周恒去把桌子搬出来,周瑛去端菜,看见小丫头要伸手够菜,连忙又把菜往中间推了些。
结果看到小家伙还要踮起脚来够,怕她把桌子够翻了,也怕她伸到碗里烫到手,赶忙说道:“齐齐,你去搬你的花凳子好不好?”
找点事情给她做做。
虽然一百次不许她够桌子了,但说了基本不听,只能想这个办法。
王思齐嘿咻嘿咻的搬来了她的专属凳子,又去拿她的小碗筷,这边周瑛把其余的菜也都端出来了。
这一带的早餐,与很多地方的早餐,吃点包子馒头稀饭油条不一样。
由于做农活的原因,一般早饭都吃得很丰富,米饭、粥、菜等等,吃得饱饱的,再带点饭菜去地里当中饭,晚上再披星戴月的回来,做晚饭吃。
忙的时候,基本上一整天都在地里,不吃饱是没力气干活的。
所以,早饭并不是随便吃点垫肚子的意思。
当然,再丰富也不会每天早上都有鸡汤。
今天这不是特殊情况么。
几样小菜上了桌,重头是刚刚炖好的那锅鸡,现在用个小铝锅装着,放在桌子中间。
李芸莲给每个人的碗里分着鸡肉块,王思齐得到了一个大鸡腿,咂着舌头直乐。
周恒逗她:“齐齐,我这只鸡腿比你的大,你看,好香啊!”
王思齐看看他的,又低头看看自己的,然后很有信心的说道:“你骗人,我的才比你的大!”
周瑛把她连人带椅子又靠桌移了移,说道:“接着碗里吃啊,别吃到地上去了。你快点吃啊,要不然,一会儿舅舅吃完了,就要来抢你的了。”
李芸莲把这一碗碗都盛好了,又扯着喉咙,向邻居那边喊道:“秋英,快过来尝尝,炖好了。”
就是先前特意跑来厨房看的那个邻居老太。
一般这种你尝尝我家的、我尝尝你家的,都很正常。
当然,邻居之间打来打去的、老死不相往来的也不少。
邻居老太听见声音,拿了只碗过来,笑着说道:“这鸡真是好,在我家都闻着香。我来尝尝看。”
李芸莲接过她的碗,给她盛得满满的,老太连忙客气说道:“不要这么多,不要这么多,我家做了饭的,这吃不完……”
“没多少,吃得完,让你家老头子也尝尝呗。”
老太端着碗,笑眯着离开。
周恒一家子也美美的吃着,这下周恒心里有底了,这鸡肉真是没得说!
鸡肉又香又软,吃在嘴里完全不会塞牙起筋,一点柴的感觉都没有,那种肉滋滋的口感非常好。
怎么去形容这感觉呢?
像有些鸡肉,炖时间短了,肉咬不下来;但炖时间长了,就连鸡骨头都炖软了,肉用筷子都能扒拉下来,但就是不好嚼,吃着有渣的感觉。
但这只鸡吃得完全不会。
就连骨头关节之间的皮,都很好啃下来,嚼得很香。
果真是比土鸡滋味更好的鸡肉。
这仅仅只是炖鸡,加了点蘑菇而已,调料很少,就已经这么香了。
家里的蘑菇,不是买的,而是在农闲时,进山里弄的一些,晒干了保存着,随时弄出来吃点。
一家子都对这个鸡肉赞不绝口,想着过几天大老板过来尝味,人家肯定能满意。
大老板满意,销路就不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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